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2021-01-02 来源:工作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推进旗县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年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治安大局总体平稳,社会和谐,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笔者担任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年来,就如何推进旗县政法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座谈会、走访干部群众等形式进行了实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市南部,是国家级贫困旗(县),全旗辖5镇3乡,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是一个以**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

全旗政法系统共有干警363名(在编人员288人),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检、法、公、司四部门下设27个基层所(厅、队),8个乡镇已有6个配备了专职政法书记(副科职待遇)。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以维护平安稳定为第一责任,始终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全旗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总体布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平安,定期研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解

决政法综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实施综治工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旗、乡镇、科局(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二级单位)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位,上下衔接,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2011年旗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旗委政法委员会自身建设的通知》,把全旗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能力和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干部考核阶段,征求综治委的意见,有效增强了全旗各级干部抓综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了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利剑出鞘,严打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社会治安实际出发,针对一段时间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发展趋势,周密安排部署,利剑出鞘,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战役,对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展开持续不断的凌厉攻势。为确保打击效果,逐片逐案承包督办,实行侦破案件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政法委员会及时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协作,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检、法部门快捕、快诉、快判,有效地震慑了犯罪。近几年,命案侦破率100%,破案绝对数连年上升,刑事案件发案数出现下降趋势,治安环境持续改善。

(三)多措并举,预控发案。积极探索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大局、确保社会平安和谐的各项举措,不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发案。努力构建“城镇巡防、路面巡控、农村联防、社区民防、单位内部自防”五张“防控网”,逐步构筑起立体防控屏障。

一是全力推进数字化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形成科技防控“天网”。投资400余万元,在旗政府所在地****镇的5个出入口和28个重点部位安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投资6万余元,在农村治安复杂区域,安装了80多台(套)简易技防大喇叭报警装置,形成了“喇叭一响、天罗地网”的防控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化技防设施建设,累计自行安装报警探测器81个,摄像机875台。目前为止,全旗重点部位技防设施覆盖率已达75%以上,有效压缩了违法犯罪空间。

二是实行社区网格化巡控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实战需要,合理划分街面防控区域网格,由巡警大队牵头,多警种协作,分两班6组在***镇、***镇全天候巡逻。近年来,在巡逻中先后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各类案件2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125起,现场调解纠纷50余次。在城镇社区居民住宅区,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和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由政府出资,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共同管理,设立公益性岗位,从下岗职工和困难群体中选拔、雇

用了88名看门望户治安员,定责定位,负责居民住宅、楼院的治安巡控工作,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逐年回落。

三是强化机关单位内部人防机制建设,夯实治安防控基础。选拔60名下****新组建成立了保安公司,为机关单位派驻人员负责门卫夜勤工作,强化了治安防范能力。近年来,机关单位未发生一起盗窃案件。

四是创新校园安保各项措施,持续不断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顿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全部设置了校园警务室、校园110,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完善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巡查制和值班报告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与派出所校园安保联动机制。投资50余万元,为学校配备了专用警械、警具和必要的防护器材,结合撤点并校后教育系统人员富余的实际情况,因情施策,抽组74名身强力壮的教师,按每校2到4人组成校园专职安保护校队伍,由教育部门和派驻学校警务室的社区民警共同管理,实现了校园安保“有人管、管得好”的目标。

(四)结合实际,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一是多方联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从强化信息采集工作抓起,公安机关和计生部门相互协作,将“两口一屋”治安协管员与计生信息员合为一体,每月对辖区“两口一屋”摸排一次,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动轨迹和活动动态,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大流动人口管控力度,对流动、暂住人口全部

及时上网与在逃人员信息库进行对比,查寻犯罪潜犯人员。正常的流动、暂住人口全部登记列管,并与用工单位、出租房主签定安全责任状,录入警务平台规范管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初步形成了“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既提供优质服务,又依法加强了管理。二是创新理念,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资源共享平台,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严格落实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帮助就业和日常管控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每季度由旗综治办牵头组织政法部门,详实核对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了社区矫正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协力做好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采用手机GPS定位方法跟踪监管矫正人员,实时开展个别谈话、回访、促进就业等心理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管理、教育、变更、考核、解除各个执法环节,推动落实监外执行罪犯交付、监管、矫正、检查各项措施,形成了各部门互相衔接,紧密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认真摸排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一采集相关信息,落实救治服务管理措施。

推荐第2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中村派出所张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等各项指标迅猛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经济体制活力凸现,综合 国力与日俱增。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改革和发展的路线方针,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很好的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改革开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做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保持社会稳定,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相当复杂的发展环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以往不曾遇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密切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而政法机关无疑是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中坚力量,积极为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空间。因此,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前提,而政法工作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生产

力!

这两年,一些领导在调研时也曾多次提出过“政法工作要出生产力”的观点和要求,但是,“政法工作为什么出生产力”?“政法工作如何出生产力?”依然是摆在我们政法机关面前的两个全新课题。首先是“政法工作为什么出生产力?”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做出回答。

一、政法工作能帮助一个地区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的发展观是我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个地区能否遵循科学的发展道路,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五个统筹”,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关键要看当地的政法工作能否协调好经济社会与人的关系,能否协调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能否协调好各种涉及全局的重大关系。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和作用,辩证的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发展才能有新思路,改革才能有新突破,开放才能有新局面。国家建设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是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所面临的新矛盾,如果不能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协调化解,就会由局部性问题演主成全局性问题,妨碍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如果忽视这些矛盾的存在,对其臵之不理,

继续“埋头建设”,则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将社会矛盾大大激化。由于政法机关的出色工作,很好的处理和协调了矛盾双方的关系,所以说,政法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范畴,没有政法工作的有力开展,我们就无法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的关系,就更加没有条件来“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二、政法工作能够为一个地区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从投资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评估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参数由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财务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条件等等内容所组成,其中政治是排在首位,也是权数最高的一个项目。一个地区,没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那即便有再好的区位优势、有再好的招商政策、有再好的硬件设施,也不能认为它有很好的投资环境——显然,“安居”才能“乐业”,没有一个投资商愿意在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从事任何的经济活动。尤其在当前各地区招商政策透明度高,文化环境相对雷同,基础设施建设差异不大的整体状况下,政治稳定程度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优劣已经成为争夺发展机遇的重要砝码,也是各地区打造招商环境亮点的金字招牌。政法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招商引资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那么政法工作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已是不言自明了。

三、政法工作能够为一个地区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不断的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迫切要求。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一个发展变革的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的多种多样,利益分配关系的错综复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大大增加了市场建设的难度。而政法工作则通过法律途径增强了市场规范的力度,调节了社会经济的关系,保护了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的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四、政法工作能够改善一个地区的劳动资源环境。劳动力资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流动性劳动力在城市聚集。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而言,流动人口劳动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他们是国家的建设者,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就不会有国家今天的繁荣昌盛;另一方面,大量的流动性劳动人口也成为了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的重大隐患,给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劳动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和优化改善正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政法工作,可以有效的改善一个地区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保障。

由此可见,政法工作对于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显著的推动作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党正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使命,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更快更好的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现阶段的工作重心。在这种情况下,政法机关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将政法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建设大局,如何让政法工作真正发挥出生产力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和保障经济的良好性发展。这也就是“政法工作如何出生产力”的问题,要回答好这个问题,我们在政法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四个观念。

一是加强政法机关服务职能,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我们在政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各项职能,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因树立“图发展先谋稳定”的观念,把政法工作同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的联系起来,把“创建平安地区”的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大局,积及打造协调查平移送的发展环境,及时排除改革道路上的各种不和谐因素,真正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是加大政法队伍建设力度,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创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全面、训练有素的政法队伍,而政法工作是否能出生产力关键也要看这支政法队伍的战斗力。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正确观念,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政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对政法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来改善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为适应国家的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储备充足的政法人才。

三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牢因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政法工作一定要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把好稳定关,这是政法工作的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任务。对于忽视社会稳定,只重视经济发展的工作误区,我们要坚决予以端正;对于用牺牲稳定环境来换取发展速度,并导致地方治安状况出现问题的行为,我们更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政法工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扮演好一个“旗手”的角色,及时纠正“速度至上”、“GDP决定一切”等“脱离环境谈发展”的错误观念,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用科学的政绩观来引导地区生产力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四是落实保障政法经费,树立“投入换平安”的观念。无论什么工作,投入和产出总是成正比的,要做好政法工作,要让政法工作出生产力,就一定要保障政法经费的落实。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贪图一时的“节省”往往会因为社会防控不力而导致比投入多出数倍的损失,为经济的发展付出更多和更为惨重的“成本”——而这种“成本”的产生是与“政法工作出生产力”的要求相违背的。而平安对于一个地区社会环境的创造来说是无价的,对于一个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来说是无价的,对于祖国改革振兴的大业来说,更是无价的。

政法工作——不容忽视的生产力。

推荐第3篇: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山川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二)年龄结构……………………………

(三)文化结构…………………………… ……………………………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政法各部门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顾我市近年来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我市政

法各部门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政法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把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永葆政法队伍本色的力量源泉。全市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一系列主题教育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局…………………………………………………………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市政法各部门坚定不移地走“向素质要警力”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局…………………………………………………………

(四)坚持把完善工作制度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措施。近年来,政法各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有力地促进了政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局…………………………………………………………

三、存在问题

(一) 警力严重不足。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人员编制少,无法适应和满足当前及今后政法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干警待遇偏低。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

(三)政法委协管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履行。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市级政法委在履行“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 “各级党委政法委协助同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是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政法委建设的重视。但这些规定到了基层却难以得到全面的贯彻落

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干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要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 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要抓好内部管理措施的落实,在班子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为其他干部作出表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确保既能引进人才,又能留住人才,以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政法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壮大政法队伍,不断提高政法部门打防控力量。市委、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着力解决警力不足、人才奇缺、法官断层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

编制,对政法各部门空缺编制要尽快补齐,尽最大努力,增加政法干警编制,缓解我市警力不足、基层基础薄弱的突出问题,逐步改善基层政法干警超负荷工作的状况。

(四)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一要关心干警、爱护干警、优待干警。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二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并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政法单位经费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政法部门通讯、交通工具,尤其是技术装备添置和更新的投入力度,逐步提升政法部门专业技术装备的科技水平,为政法各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政法各部门要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整合纪检、督察、监察工作力量,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视情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聘请一批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建立完善人才竞争机制和干部“进出口”机制,彻底消除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的弊端。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坚决辞退出政法系统;对不适应政法工作的人,应坚决清退或调离,真正解决入口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实现人员进出的良性循环。

(六)创新工作体制,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

规范市委政法委工作的运行机制。同时要进一步理顺政法委与组织部门的关系,在考察配备权限范围内的政法各部门和下级综治办领导干部或任免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时,组织部门应听取市政法委员会意见。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干部的有效管理,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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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之二

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措施,而基层民调工作则是排查调处的基本方式。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年春天,司法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民调会议,做了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到底怎样?效果如何?有何问题?半个月来,笔者走访了3个基层调委会,旁听了两次调解庭,并召开了由6名村调委会主任、2名乡镇司法

所长和县司法局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深感到,##县基层民调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效果好。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乡土社会中重要的秩序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

一、四级网络,互相依托,规范排调,沟通信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现状和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网络。这个网络以县疑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司法局)为中枢,以25个乡镇调委会(日常机构是司法所)为骨干,以367个村(居)调委会为支点,包括1.1万余名调解员。矛盾排查工作已经规律化,除了重大节日、敏感期和上级布置的排查任务外,每月都进行一次例行民间纠纷摸底,乡调解员包村、村调解员包组、十户调解员包户。排查调处结果一月一报,由县调解中心统一造表汇总,掌握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包括随时发生的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首先,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这里解决,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当事人对村调委会意见不服的,由村调委会出具介绍信,说明纠纷原因调解过程及村调委会意见,介绍到乡调委会。没有村调委会意见,乡调委会不予受理。乡调委会通过调解庭听取双方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做出维持或改变村调委会意见的决定,至此,纠纷基本都能解决,大矛盾亦不用出乡。需有关部门协调的,由乡镇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对重点纠纷和即将激化的纠纷,基层调解员在稳控势态的同时,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解决的纠纷,由十户调解员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复发,巩固调解成果。由于这个民调网络的存在,一方面,可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矛盾排调任务,另一方面,又可迅速将下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上来,反映灵敏,运转灵活,好象人体中的神经,联通着大脑中枢和四肢躯干。在##,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1件,调解成功1263起,防民转刑案件2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劝阻越级访82人次。

二、受案广泛,对法律拾遗补缺

无论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其职能范围都是特定的、有限的,并非全管全能。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却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有的纠纷一旦发生,司法机关无法受理,行政机关也无权过问,纠纷无人解决,只能激化。人民调解则正好弥补这个不足,无论是“猪拱院墙鸡挠地”的邻里纠纷,还是“妯娌斗气孩子打架”的家庭琐事,皆可受理。在调解过程中,有法可依,无法可依时,既可依社会公德,也可依村规民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解决了群众的闹心事,又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韩麻营镇马虎营村村民赵某与兄嫂一起生活,近30岁才订下一门亲事。因有家庭矛盾,订亲时兄嫂借酒撒疯,搅得酒席不欢而散,女方当即提出退亲。一急之下,赵某先后来到派出所、法庭,要求帮助解决,但谁都觉得此事没办法管,都拒绝了他。又气又急的赵某回去后要与其兄嫂拼命,命案在即。村调委会主任于林闻讯赶来进行调解,一日一夜苦口婆心,句句肺腑之言,说的赵某兄嫂满腔愧疚,悔恨万分。第二天于林又亲自到女方做工作,他的真诚打消了女方退亲的念头。事隔不久,就同其兄嫂一同为赵某操办了婚事。事后,乡亲们都说,这事于林要是不管,不定得出多大事呢。据统计,##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中,类似这样进不了司法机关大门的占6。民调工作同司法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整闭合体系。

三、置身群众之中,随时随地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于置身群众,贴近群众,不受时间约束,不受场所的限制。无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还是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都活跃着调解人员的身影。邻里之间发生纷争,都是主动找村委会解决。一位农民对我说,出了纠纷去找派出所,一去三四回不一定见到人;找法庭,骑车一上午,到了也快下班了,赔不起那个时间。好不容易受理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这多少反映出一些现实问题。而民调呢,一不用花钱,二不用跑路,三不用搭工夫,特别是受理解决快,最大限度地防止小事拖大,激化矛盾。今年5月,韩麻营镇东兴村低压电路整改,线拉到村民于连池院内时,与本村电工吕春阳争吵起来。当日晚,于连池父子到吕春阳家将其打伤,村调委会主任于占海得知情况迅速赶到现场,派人将吕春阳送入医院。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工程,于主任连夜对于连池父子批评教育,让他们明了低压整改工程是利村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

推荐第5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之二

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措施,而基层民调工作则是排查调处的基本方式。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年春天,司法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民调会议,做了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到底怎样?效果如何?有何问题?半个月来,笔者走访了3个基层调委会,旁听了两次调解庭,并召开了由6名村调委会主任、2名乡镇司法所长和县司法局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深感到,##县基层民调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效果好。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乡土社会中重要的秩序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

一、四级网络,互相依托, 规范排调,沟通信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现状和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 的调解网络。这个网络以县疑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司法局)为中枢,以25个乡镇调委会(日常机构是司法所)为骨干,以367个村(居)调委会为支点,包括1.1万余名调解员。矛盾排查工作已经规律化,除了重大节日、敏感期和上级布置的排查任务外,每月都进行一次例行民间纠纷摸底,乡调解员包村、村调解员包组、十户调解员包户。排查调处结果一月一报,由县调解中心统一造表汇总,掌握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包括随时发生的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首先,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这里解决,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当事人对村调委会意见不服的,由村调委会出具介绍信,说明纠纷原因调解过程及村调委会意见,介绍到乡调委会。没有村调委会意见,乡调委会不予受理。乡调委会通过调解庭听取双方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做出维持或改变村调委会意见的决定,至此,纠纷基本都能解决,大矛盾亦不用出乡。需有关部门协调的,由乡镇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对重点纠纷和即将激化的纠纷,基层调解员在稳控势态的同时,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解决的纠纷,由十户调解员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复发,巩固调解成果。由于这个民调网络的存在,一方面,可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矛盾排调任务,另一方面,又可迅速将下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上来,反映灵敏,运转灵活,好象人体中的神经,联通着大脑中枢和四肢躯干。在##,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1件,调解成功1263起,防民转刑案件2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劝阻越级访82人次。

二、受案广泛,对法律拾遗补缺

无论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其职能范围都是特定的、有限的,并非全管全能。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却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有的纠纷一旦发生,司法机关无法受理,行政机关也无权过问,纠纷无人解决,只能激化。人民调解则正好弥补这个不足,无论是“猪拱院墙鸡挠地”的邻里纠纷,还是“妯娌斗气孩子打架”的家庭琐事,皆可受理。在调解过程中,有法可依,无法可依时,既可依社会公德,也可依村规民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解决了群众的闹心事,又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韩麻营镇马虎营村村民赵某与兄嫂一起生活,近30岁才订下一门亲事。因有家庭矛盾,订亲时兄嫂借酒撒疯,搅得酒席不欢而散,女方当即提出退亲。一急之下,赵某先后来到派出所、法庭,要求帮助解决,但谁都觉得此事没办法管,都拒绝了他。又气又急的赵某回去后要与其兄嫂拼命,命案在即。村调委会主任于林闻讯赶来进行调解,一日一夜苦口婆心,句句肺腑之言,说的赵某兄嫂满腔愧疚,悔恨万分。第二天于林又亲自到女方做工作,他的真诚打消了女方退亲的念头。事隔不久,就同其兄嫂一同为赵某操办了婚事。事后,乡亲们都说,这事于林要是不管,不定得出多大事呢。据统计,##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中,类似这样进不了司法机关大门的占6 %。民调工作同司法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整闭合体系。

三、置身群众之中,随时随地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于置身群众,贴近群众,不受时间约束,不受场所的限制。无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还是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都活跃着调解人员的身影。邻里之间发生纷争,都是主动找村委会解决。一位农民对我说,出了纠纷去找派出所,一去三四回不一定见到人;找法庭,骑车一上午,到了也快下班了,赔不起那个时间。好不容易受理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这多少反映出一些现实问题。而民调呢,一不用花钱,二不用跑路,三不用搭工夫,特别是受理解决快,最大限度地防止小事拖大,激化矛盾。今年5月,韩麻营镇东兴村低压电路整改,线拉到村民于连池院内时,与本村电工吕春阳争吵起来。当日晚,于连池父子到吕春阳家将其打伤,村调委会主任于占海得知情况迅速赶到现场,派人将吕春阳送入医院。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工程,于主任连夜对于连池父子批评教育,让他们明了低压整改工程是利村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受损而影响全局,更不能以此为由动手打人。于氏父子觉得理亏,当即请于主任领着到医院向吕春阳赔礼道歉,并承诺负责一切医疗费用。第二天一早,他们三人去医院把吕接回,边输液边指挥架线,保障了低压整改工程的顺利进行。吕病好后,于氏父子备下酒席为吕压惊,请调委会人员作陪。由于大量纠纷涌上民调之路,一些法庭“抱怨”说,法庭都快关张了,民调把法庭给顶了。

四、对症下药,方式灵活,群众买帐

民调工作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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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就业招聘会报告

姓名: 学号: 学院与专业:

2012年4月8日上午,山东政法学院举行了毕业生就业 “双向选择会”。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校毕业生政法专场招聘会在山东政法学院举行。来自省内外38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了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1万个。尽管提供岗位不少,但偌大的招聘现场,毕业生却没几个。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校今年毕业生只有3000余人,其中半数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17%左右考了公务员和选调生;20%左右考了研究生;即便剩下的300多学生,也是灵活求职,不再拘泥于本专业。

据了解,今年企业进校招聘的人数远远高于往年,薪酬也普遍提高。从企业招聘的王位来分析,理工科人才需求非常大,而研究生的需求量目前总体比本科生大,不过相比之下,文科类专业的社会需求不见长,为此毕业生出路比较难,就业对口率不高。而不跟企业“招工难”和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并存。大学生就业困难仅仅是一种表象,原因有三点:第一:作为一个大学生是否学有所成,只是和能力结构能否达到企业用人标准,这值得思考。第二:当代大学生个人就业意愿和社会意愿存在分歧。第三:当代大学生对工作期望值国高,对未来目标模糊,知识转化率低,独立性不够等相关因素。

对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许多毕业生所能做的仅仅是尽量把自己的简历做得更加美观,在简历后面附上更多的证书复印件,然后在网上海投,或者拼命去挤人山人海的招聘会。即使这样,四处的周旋仍然毫无结果,投出的简历也如泥牛入海。其实,找工作的过程首先应该是一个了解自己的过程,也只有那些真正了解自己的人,才会更有希望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针对这一点,大部分人采取了找到工作以后,在与工作的相互磨合中,渐渐了解自身的表现,殊不知,这种做法已经让许多人输在了起跑线上。所以我们要做好就业对2012年大学生的素质要求。

大学生步入社会后,首先应具备的主体能力素质是什么?这种主体能力素质主要表现为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适应能力即指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在心理、生活、工作环境以及人际交往等方面,能较快地认识、了解和熟悉外部环境,并使主体与客体协调一致的能力素质,它主要包括:

一:面对危机,理性面对,积极准备,提高学习积极性。我们需要理性面对,积极准备,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一点,学习更努力一点,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大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学习的目的是就业,就业的形式是贡献社会。二:心理承受能力。社会与学校相比,生活环境、工作条件、人际关系有着很大变化,这些变化难免会使那些心存幻想、踌躇满志的毕业生造成心理反差和强烈冲突,这时,心理的承受能力是第一位的,要克服心理障碍,使自己在心理意识上与外

部环境取得认同。 三:独立生活能力。参加工作后,往往要自己处理衣、食、住、行等全部事务,对独立生活能力要求较高,这是毕业生无法回避的一种能力素质训练。 四:人际交往能力。走上工作岗位后,人际交往能力的发挥是适应环境的关键。不善于与人交往,就难以与人沟通,就难免将自己封闭起来,以致带来诸多烦恼与痛苦。 五:应变能力。毕业生不可能在学校学到工作岗位上所需的全部知识和能力,只有随时调整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思想行为方式,才能使自己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工作实际中,善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这即是实际工作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毕业生本人顺利成长的基本条件。七:动手操作能力。这种能力主要表现为具有一定的文字、图表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这也是检验一个毕业生创造能力优劣的重要手段。 八:组织管理能力。把工作岗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信息等要素科学地组织起来并有效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这种能力不仅领导干部应具备,毕业生作为高层次的人才也应具备,这是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必备的能力素质。

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两者是紧密联系的,适应是为了创造。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是毕业生走向成功和成才之路所必不可少的,因此,当代大学生应注重这两种主体能力素质的培养。同时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企业竞争程度的加剧,企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愈来愈高,不少企业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品德是人才的重要标准,部分大企业在招聘时十分看重他们是否具有务实、进取精神,是否认同先做人、后做事的价值观,是否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是否诚实可信、严谨认真等等。

然而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挑剔的用人单位,一些毕业生缺乏自我了解、缺乏市场意识、缺乏择业经验,导致部分人自我感觉良好而躇踌满志,也导致部分人不知所措而悲观失落,面对当前的就业形势茫然无措。那么大学生应如何抓紧在校就学期间努力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呢?然而要冲破就业心理误区,最重要的是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

1、自我反省。学生除了要客观地分析就业环境外,最主要的是要正确地认识自我和评价自我,应当明确自己的择业发展方向、爱好特点、性格气质、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等等。

2、进行适当的社会比较。要将自己与社会上其它人做比较,特别是要通过与自己条件、地位类似的人比较来认识自己,而不是孤立地认识自己;其次,通过自己的行为结果来认识自己;要通过社会上其它人对自己的态度来认识自己;通过对自己参加社会活动结果的分析来评价和认识自己,即在客观上寻找评价的参照尺度来认识自己。

何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一)突出自我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就业能力不单纯指某项技能,而是大学生多种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表现,所以需要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真正做到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并不是很多,好多大学生在某一方面比较突出,可是在其它方面就相对落后。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两方面是必须兼顾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心理素质方面,我们所做的工作还很不足,我们应该培养自身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使自己能够面对挫折失败的打击,具有较强的意志力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对事情有积极乐观的态度,能够不断的发现自己心理上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因为在这个方面自我这个主体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消除人际交往恐惧,培养和谐心态。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具有强烈

的合群心理需求,人际交往易使大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心态,保持身心健康。然而,自我感觉良好是当代大学生的鲜明特点。在独生子女家庭中,部分大学生还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倾向。面对就业,他们在人际交往中有诸多不适应。因此,大学生在学校期间,不仅应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还应学会与他人交往的技能,逐步形成与他人和谐相处的心态,从而在与他人交往中更为客观、全面地认识自我。

(三)加强社会实践能力。调动自身对社会实际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或热点问题,深入农村、城市社区、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社会调查,进一步加深对社会的了解,正确认识社会问题和现象,并以科学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新领域、新形式,进一步激发自己参与社会服务的热情,培养劳动观念和服务意识。

(四) 调整好就业心态。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第一,树立科学的职校职业理想、合理的就业目标和多次就业、逐步到位的职业发展意识,降低职业期望值,珍惜就业机会,大胆竞争。第二,单位的好坏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最适合你的就是最好的,多考虑个人发展空间和锻炼机会,少考虑单位名字、牌子、地理位置等易变因素。第三,保持积极健康的就业心态,克服自卑心理、自凹心理、浮躁心理、依赖心理、恐慌心理等。

(五)客观认识自己,把准就业定位。人贵有自知自明,毕业生尤其要做到这一点,在应聘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所学专业、职业爱好、发展潜力等要素,选择相应的应聘企业以及所提供的岗位、职务和薪酬待遇,做到人事相宜,人职相宜和人薪相宜,因此,毕业生对自己的就业预期不宜过高,尤其对职务、薪酬的要求,过高的就业预期,一是很难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同,对于一个缺乏工作经验和业绩的毕业生,是缺乏向企业开口索取较高职务和薪酬待遇的资本的;二是容易走进“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心理误区,这种误区会令毕业生丧失就业机会。

(六)增加诚信意识,奠定就业基石。具有浓厚诚信意识的毕业生,其就业的交易成本最低,也最能获得企业的青睐。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有的向企业提供虚假论文、获奖证书等资信证明,有的在进入企业工作后,单方面毁约,这种匮乏诚信的行为最为企业头疼,因此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务必增强诚信意识。一旦有丧失诚信的行为,其求职的基础就不会牢固,人为给自己的求职道路设置重重障碍。

(七)珍惜就业机会,切莫频繁跳槽。目前的就业环境并不宽松,找工作难,找心仪的工作更难,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在这种就业环境中,毕业生应珍惜就业机会,切忌频繁跳槽。频繁跳槽会严重影响实践知识、经验的积累。跳槽也许能使自己的薪酬待遇得到提高,但习惯性的跳槽,对自己今后长远发展将是有害无益的。一般而言,企业所信任、重用的人才,应该是那些能够忠诚于企业的人才。

(八)修炼敬业精神,培养良好习惯。敬业精神是人类最伟大的精神之一,毕业生要想在企业立足、发展,没有敬业精神万万不可。一个尽责进取、严谨高效的毕业生是会受到用人单位青睐的。相反,那些马虎敷衍、无序浮躁的大学生在企业将很难立足。因此,毕业生应当在修炼敬业精神上下功夫,这是毕业生能否获得发展的治本之道。

(九)认同企业文化,实现角色转换。毕业生要实现从校园人到企业人的角色转化,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就是要认同企业文化,自己的价值观要同企业的价值

观相吻合,行为规范要同企业的行为规范相一致,这是顺利实现角色转换的重要前提条件。

(十)进入岗位角色,积累工作经验。毕业生如果被录用,就应尽进入岗位角色,尽快了解工作内容,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逐渐积累经验。毕业生一旦适应了岗位工作,并创造了不俗的工作业绩,受到重视是迟早的事情,职业生涯的拓展也会由此找到契机。

(十一)了解政策“行情”。如今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已经不再包分配,大学生要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自主择业”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自主择业”,不是想到哪儿就去哪儿,而是要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就业。国家对教育部所属院校、各部委所属院校、地方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范围,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不了解这些政策,不把握这方面的“行情”,势必要在就业中碰钉子。各地方政府为吸引优秀人才和调控人才流向,对高层次的外地毕业生、下基层的当地毕业生都要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外地专科毕业生大都要有一些政策限制。掌握这方面的“行情”,同学们在择业时可少走一些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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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应对当前形势,深入开展基层综治工作

规 范 化 建 设 活 动

当前,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综合实力和对外形象大幅提升,总的形势是好的。这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更加纷繁复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具体体现在:一是经济因素的影响,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趋缓,少数企业经营困难,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下岗失业,民生问题日益凸显;二是政治因素的影响,今年适逢建国60周年,也是平息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第20个年头、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第10个年头,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多,各种敌对势力企图趁机进行新一轮捣乱破坏活动;三是社会因素的影响,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尤其在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生活困难、投资损失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造成社会对抗的风险增大。

随着形势的深刻变化,政法基层基础工作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各类矛盾纠纷呈多发态势。征地拆迁、涉军群体、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涉法涉诉个案长期缠访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不足。技防建设投入不足,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居高不下;三是社会管理尚不到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亟需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等一些特殊群体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现象比较明显,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禁而不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四是普法工作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普法工作抓得不实,普法宣传缺乏亲和力,缺少完整性。 面对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提高敏锐性,进一步强化危机、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准备,措施上严谨细致,不等不靠,主动工作,认真查摆和解决影响本单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安定、全力做好政法各项工作。

一、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强化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协调和平衡各类利益关系。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涉稳问题专题调研,促进各项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把维护稳定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每周分析调度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解决到位。做好防范处理邪教和对敌斗争,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监控,严密防范。建立健全灵敏高效的预警机制,强化信息平台建设,适时启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牢牢把握主动。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坚持职责到位,要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下,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主动解决问题,对群众诉求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维稳部门要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着力事要解决,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按照“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排查、接访、调处、调度“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达到“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解决”的工作目标。突出工作主动性,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千方百计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把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解决土地确权及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民生的各类纠纷,花大力气解决涉军群体、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引发的就业、生活困难和劳资债务纠纷。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完善制度,双向规范,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活动,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努力做到初信初访及时解决、历史积案程序到位、缠访闹访依法处理、特殊困难关怀帮助。破解疑难重信重访难题,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协调、听证等方法,找准症结,一案一策,逐案化解。

三、实行综合防范,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把治安防控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下大力气解决好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经费投入等问题,着力构建点线面综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警力下沉,在重点村(居)、路段、单位、区域设立警务室,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在社会面,提高见警率,实现有效防控。加快推进城乡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增强动态治安监控能力。加强乡镇治安巡逻队的规范管理,在抓好镇驻地治安巡逻队规范运行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村庄治安辅助力量的招聘和管理使用工作。公安派出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巡防队员,实行全天候“网格式”巡逻,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大力加强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继续推行村级治安防范,坚持村(居)夜间值班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扎实开展群防群治,推广乡村“平安互助网”建设,落实小区人防措施,加强群众性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控制工作。

四、服务管理并重,进一步推进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社会管理 切实加强动态开放社会环境下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规范制度。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教育、司法、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主动找准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切入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注重依托社区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组织广大民警和村(居)委会干部、治保人员、协管员,做好流动人口动态排查和基础信息登记。严格落实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以房管人”措施,落实出租人和用工单位治安、安全责任制,加强暂住证办理和出租房屋治安检查,强化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努力消除治安管理盲点,严厉打击混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大力推进禁毒工作,形成综合治理禁吸戒毒的良好局面。

五、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规范运行乡镇(区)综治维稳服务中心,完善工作制度,对涉稳工作集中统一受理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督查清理,实行矛盾纠纷“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突出问题“联

治”、基层平安“联创”,提升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治安稳定中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开展行业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深化平安村组、小区、企业、单位、学校和无邪教乡镇、无毒乡镇、信访“四无”乡镇等创建活动,动态跟踪管理,对创建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对治安状况不好、发案率高、问题较多的平安乡镇实行重点管理,真正把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水平。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制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认真搞好综治宣传和普法宣传,一要制定分层次普法措施。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普法规划,对每年普法作出具体安排,及早编制不同类型的普法教材,为城乡居民、乡村干部、公职人员、执法者、司法人员、领导干部提供各自需要的法律读本;地方政府应对普法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力求普法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二要突出向领导干部普法这一重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向他们普法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对他们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帮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素质;只有他们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三要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普法工作应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的特征,显示时代的气息,普法应根据不同教育对象来选择不同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时时想普法对象之所想,急普法对象之所急,努力实现由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由被动讲授向主动服务转变,实打实地把法律服务一项项送到每一个公民手中,把法律信仰一天天树立在每一公民的心中,让普法工作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穿行加强乡村干群法制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法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全力以赴,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认识上再提高,领导上再加强,机制上再完善,思路上再创新,投入上再加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政法信访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镇综治办

2009年3月27日

推荐第8篇: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适应新“舞台”唱好“传统戏”

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也就是说,如何在深化改革这个新舞台上唱好群众路线

这出“传统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拥有百万人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农业大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与基层干警、群众座谈看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新形势下采用的新形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县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着力建立保障体系,夯实政法、综治工作基础

在力量排布上,县委、县政府由一名副书记、两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配备了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常设了办事机构,配备了3—5名不等的综治专干。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评定,与晋升晋职、工资奖金挂钩。在经济待遇上,县财政每年拿出一批专项资金,用于综治维稳津贴,结合平时抓稳定工作,实行奖优罚劣。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居)主要领导每人每月100元,综治专干每月享受60元岗位津贴,行政村(居)“两会”主任(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享受村(居)委会副主任待遇。在政治待遇上,做到优先入党,优先提拔重用。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先后93名综治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工作岗位,乡镇11名分管综治工作党委副书记直接进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有25名“两会”主任被提拔为村支书或村主任。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策倾斜,做到高投入,仅2006年度,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创安经费就达987余万元;在群防群治队伍方面,全县共建立各类治保组织783个,专兼职人员3000余人,做到了村里有治保会,组里有治保员,企业有保卫处(科),单位有治保干事;组建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17支,队员160人;治安信息员111支,成员1173人;综治特派员186人,由“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组成的治安志愿者2645人,各内保单位均成立了看楼护院(厂、校、库、路)队伍。仅2006年,群防群治队伍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人,发现治安隐患496处,教育、劝止违法违章行为1700余人次,及时提供治安信息2400余条,群防群治队伍的建立,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宣传方面,我县把宣传教育群众,提高参与意识贯穿于各项措施的落实之中,坚持经常性宣传不断。历年的三月份,县乡(镇)各级领导都要与全县群众一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凡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我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新闻工具,开辟了《警方75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家谈》等栏目,把群众对社会治安问题自发议论吸引到具体的关心治安、关心综合治理工作上来。

(二)着力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机制决定工作推进力度和成效,我们把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建立和健全了四大工作机制: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查究机制首先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年采取层层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年终考核评比,奖罚分明,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有力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是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身上,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责任查究,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如: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负有责任领导干部不处理不放过,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突出强调各级干部的“角色”定位,对维稳这台戏唱得好的给位子,唱得差的打板子,唱走调的挪位子,滥竽充数、假唱的摘“帽子”。

2、实行维稳高层决策机制坚

推荐第9篇: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适应新“舞台”唱好“传统戏”

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也就是说,如何在深化改革这个新舞台上唱好群众路线这出“传统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拥有百万人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农业大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与基层干警、群众座谈看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新形势下采用的新形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县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着力建立保障体系,夯实政法、综治工作基础

在力量排布上,县委、县政府由一名副书记、两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配备了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常设了办事机构,配备了3—5名不等的综治专干。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评定,与晋升晋职、工资奖金挂钩。在经济待遇上,县财政每年拿出一批专项资金,用于综治维稳津贴,结合平时抓稳定工作,实行奖优罚劣。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居)主要领导每人每月100元,综治专干每月享受60元岗位津贴,行政村(居)“两会”主任(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享受村(居)委会副主任待遇。在政治待遇上,做到优先入党,优先提拔重用。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先后93名综治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工作岗位,乡镇11名分管综治工作党委副书记直接进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有25名“两会”主任被提拔为村支书或村主任。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策倾斜,做到高投入,仅XX年度,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创安经费就达987余万元;在群防群治队伍方面,全县共建立各类治保组织783个,专兼职人员3000余人,做到了村里有治保会,组里有治保员,企业有保卫处(科),单位有治保干事;组建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17支,队员160人;治安信息员111支,成员1173人;综治特派员186人,由“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组成的治安志愿者2645人,各内保单位均成立了看楼护院(厂、校、库、路)队伍。仅XX年,群防群治队伍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人,发现治安隐患496处,教育、劝止违法违章行为1700余人次,及时提供治安信息2400余条,群防群治队伍的建立,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宣传方面,我县把宣传教育群众,提高参与意识贯穿于各项措施的落实之中,坚持经常性宣传不断。历年的三月份,县乡(镇)各级领导都要与全县群众一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凡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我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新闻工具,开辟了《警方75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家谈》等栏目,把群众对社会治安问题自发议论吸引到具体的关心治安、关心综合治理工作上来。

(二)着力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机制决定工作推进力度和成效,我们把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建立和健全了四大工作机制: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查究机制

首先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年采取层层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年终考核评比,奖罚分明,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有力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是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身上,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责任查究,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如: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负有责任领导干部不处理不放过,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突出强调各级干部的“角色”定位,对维稳这台戏唱得好的给位子,唱得差的打板子,唱走调的挪位子,滥竽充数、假唱的摘“帽子”。

坚持处置不稳定因素、信访突出问题高层决策制。定期分析,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仅XX年,共召开高层次决策调度会31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96件(个);县委书记、县长亲历亲为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23件;遏制和化解过激行为集体事件4起。高层决策制度的建立,使全县群众上访数比上年下降38.6,集体上访下降54.9,杜绝了赴中央访。

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为保障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正常运作。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谁的事情谁办理,谁的人谁管理,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这一警示,并建立和实施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综治办每半个月、乡镇每周、行政村(单位)每日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采取层层负责,分级包案调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可能引发较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支队伍、一张车票乘到底”的责任制,限期解决。仅XX年排查出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1203起,成功化解了1176起,化解率达98。

4、实行维稳信息督查工作机制

为了全面、准确、快速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化解情况,及时收集全县政法、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动态,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县抽调了25名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专职维稳信息督查员,分别下派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建立“宝塔式”维稳信息网络,为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我们利用“亲缘、血缘、地缘”的关系,聘请了3126名维稳信息员,建立维稳联络点1121处,仅XX年,共收集涉稳各类信息42761条,有价值信息794条,且全部得到妥善调处。

(三)着力推进“创安”活动,拓展综治“六进”工作空间

近些年来,我县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基层“创安”和综治工作“六进”活动,打造了一批“规范、实在、高效”的“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小区”、“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集贸市场”,为维护城乡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为整体推进综治“六进”工作,县综治办制发了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边际长廊、平安社区、平安小区等九种不同类型标准的创建标准,统一规划,派员指导,跟踪服务。至目前,全县257个行政村,建立驻村警务室254个,占98.5,综治257个,占100,大中型企业、大中专学校、小区均100建立了综治,进驻综治的村(单位)做到了“十有”: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电脑、通讯有电话、交通有车辆、日常有台账、防范有示意图、宣传有专栏、堵卡有防线、报警有岗亭。

(五)民主与法制建设难以跟上

在农村,少数基层干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相适应;在民主方面,一些部门民主渠道不畅,工作中发扬民主不充分,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高,不注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更没有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在法制方面,有法不依,动辄强迫命令,造成人为的偏差和不公正;法制宣传还有死角、盲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产生大姓欺小姓,大村压小村,“占地为主”,“占山为霸”等异端。

三、新形势下需要进行新探索

发动和依据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不断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以使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光大。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努力造就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作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形成的观念的、舆论的、道德的趋向。它是一种大气候、大氛围、一旦形成,就会以宏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培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风气,起码要有三个基本的交点,一是千斤重担人人挑。把参与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即“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二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三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这种社会风气要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力量逐步培植,才能形成,各级领导应明确认识这个问题,并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去培植、去造就,不能一朝一夕。

(二)大力提高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系

现在的政法干警,青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对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工作中往往以管理者的姿态要求群众如何如何,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我市筷子巷派出所邱娥国同志,自进入公安机关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解决了许多群众难题,受到群众的衷心称赞。他在当内勤民警时,却了解不少案件线索,从中破获了不少大小刑(治)案件。这就说明,贯彻群众路线不仅仅是方法问题,而更重要的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弄清了这一点,才是弄清了群众路线的真谛。各级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应从这里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放在社区和责任区中,建立警务,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三)必须解决群防群治队伍费用问题,实行适当有偿服务

过去的许多义务联防、义务巡逻、义务调解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这种义务服务的精神仍应大力提倡,但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观念。现在社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一点服务费用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希望有关部门应予认真考虑,制定具体办法,尽快解决,不要写在纸上,讲在口上,要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去。只有这样,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才事半功倍。

(四)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扩大基层民主,是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解决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大事。一是要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由村、社区居民直接选举村、社区干部,真正把思想作风好、勇于开拓进取、善于组织团结广大群众、廉洁自律、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确保一方稳定的人选进领导班子。二是要完善村、社区居民议事制度。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由村、社区居民代表代表讨论决定,公正、公平、公开、增加透明度,不能只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暗箱操作”。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群众上访。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重点要引导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处理同村(居)民的关系。同时,还要教育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既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四是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经济待遇。近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基层干部补贴相对低微,对这支从事第一线待遇的维稳工作者是一个很大冲击。各地应根据财力的不断攀升,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使其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更尽其能,更负其职。

推荐第10篇:政法工作中调研报告

政法部门“两提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从**年始,江西省综治委对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政法各部门进行公众安全感测评的指标数包括公众安全感、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二项。据了解,各市县区政府及政法部门忙于做好“两提高”工作,却忽视了工作中应注意的四个问题,其

严重影响“两提高”工作实际成效。

各干各的问题。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工作中虽是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但却是有机联系统一的,不是孤立的,在群众眼里也是个整体,一家工作做的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同样影响其他政法部门的群众满意度和当地公众安全感测评。

偏重宣传的问题。根据**年测评数据来看,近四成群众不了解政法部门工作,因此注重宣传固然是当务之急,但宣传的效果仅仅是让群众有所感受、有所了解政法部门工作,谈不上满意;只有在服务中增进了解,在服务中增进满意,才能让群众对政法部门工作的了解进脑、感受进心,群众才会满意,因此自身内功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同样是“两提高”工作中重中之重。

密切联系群众方式方法不多的问题。为了做好“两提高”工作,各政法部门多以打电话或干部进户等形式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方式方法过于单一,我们换位思考,谁家愿意今天“来一个电话”“明天来一拨人”“后果来一个座谈”谈着同性质的事情,谁都嫌烦。

约束干部8小时之外言行活动举措不多的问题。政法部门对干部8小时以内言行服务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狠抓落实,而对干部8小时之外言行活动的约束举措不多,有也是可操作性不强,可以说对干部8小时之外言行活动约束完全处于靠干部个人觉悟自觉遵守政法干警纪律,一旦8小时之外干部失言失德、违规违法对政法部门造成损害不亚于8小时之内,如近期发生的上海高院事件。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知、认同,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政法部门工作活力。

地方统一组织“两提高”工作。可由地方政法委组织协调各政法部门统一开展“两提高”工作,这样可避免名自为政所带来人力物力的浪费,可杜绝如重复宣传、二次访民等现象的发生。

抓好主业服务群众。宣传工作当然重要,但主业没做好,群众就有说道,说你不干正事尽在做些面子文章,群众能给我们满意吗?只有把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实做好,让群众在服务中去认知、认同、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宣传工作才会锦上添花。

创新密切联系群众方式方法。目前多数政法部门还是以“老套式”的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开座谈会与群众打交道,特点是群众都处“被动式”参与,从情感上讲这是群众不乐意接受的方式,有“扰民”之嫌。因此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在“老套式”“被动式”基础上尽力建立“现代式”“互动式”方式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如公布单位邮箱、QQ号等平台与群众互动交流沟通,同时利用单位微博、电视台、门户网等媒体平台,公布政法工作、典型案例事件进展情况,主动给人民群众汇报工作。

要敢于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熟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参与监督,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等互动监督平台,建立群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将政法干部24小时言行活动放置群众眼鼻底下监督,坚持执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只有这样我们的政法干部才会慎言慎行。

第11篇: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云政法发电[**]95号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现将昭通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其中,女同志255名,占25.32%;法官621名,占61.66%;法警92名,占9.1%。正科级领导干部46名,副科

级领导干部158名。科员和办事员450名,占44.68%。各县区法院科员和办事员417名,占县区法院总干警人数846名的49.12%。

全市检察机关**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检察人员688人,其中干部648人、工人40人,另有协警12名,书记员5名。有副厅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17名,副处级干部30名,正科级干部149名,副科级干部213名,科员204名,未定级干部34名。有妇女干部职工171名,少数名族干部职工51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447名,专科生185名。26至30岁110,31至40岁157名,41岁至45岁125名,46至50岁的157名,51至55岁的83名,55岁以上的38名。

公安机关**年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另有协警2449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86人,科级1753人,科级以下2412人。全市警力占总人口总数的万分之7.1。

司法行政机关**年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戒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实有823人(含劳教戒毒所协警50人)。其中处级实职领导10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269人。中共党员519人,妇女干部174人,少数民族干部9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101人,大专以上学历627人。

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今年来,昭通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目标”建设,提升“十大能力”素质,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六项创新”上。

(一)四个到位。

1.政治建警,措施到位。政法各部门积极参加省委、市委组织的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政法机关工作热情,调动了政法队伍的积极性,工作成果突出。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鲁甸县检察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威信县法院、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国圣、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马兴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政治建警,强化了队伍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自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的保障力度,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困难。我市政法机关也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级将人均1元、11县区将人均2元的维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了政法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11县区都落实了干警加班津贴,以30-100元分别兑现了基层矛盾调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各项奖励,充分调动了广大政法干警和基层政法工作者的积极性。特别鲁甸县的经费保障更为全面有力,在对政法经费和政法部门加班津贴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还根据县委政法委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复杂繁重的实际,将县委政法委以人均370元(略低于县直政法部门)一并落实加班津贴,极大地调动了政法委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各县区已逐步合理布局乡镇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站所政法干警,开始注重将政法工作重心向基层逐步倾斜,夯实政法事业基础。各乡镇配备了分管政法维稳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乡镇综治维稳机构,充实了综治维稳干部队伍,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绥江县基层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实、力度大,以从县级政法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在职不在编的政法副书记的方式解决了专职政法副书记配备难的问题,实行3—5年一轮换,既锻炼培养了干部又充了基层组织,乡镇按3—6名的编制全面落实了综治办专项编制,现5个乡镇有专职综治维稳工作人员17人,35个村社区有37名村治安员,治安员待遇仅次于支书、主任,建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长效机制。

3.机构职级,配备到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法队伍放在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管理和领导,市委每年专门召开3到4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在每年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市委政府有关领导都亲自出席并作指导;各县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5次以上

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并对政法干部配备、调整、经费保障等作专题研究。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委政法委、市级法、检、公安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待遇基本高配到副处以上,县区政法委、法检公内设机构高配到副科以上,基层派出所所长、中心法庭庭长正逐步完成正科级配备,乡镇司法所长已完成副科级配备,市县政法部门的职级待遇明显高于其他部门,党委

政府对政法干警的重视和关爱有力推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4.应急力量,组建到位。近年来,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等国家级巨型水电站和镇雄、威信煤电一体化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在促进昭通大开放、大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成倍剧增,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随之逐年加重,在警力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一是招聘了协警约2500人,目前,占全市警力50%的协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组织巡逻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公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二是加强移民维稳专业处突力量建设,在去年组建的以巡特警、武警消防、民兵为主体的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基础上,今年,巩固发展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从移民县扩大到县重点县、覆盖到全市11县区共组建3000人的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三支队伍自组建以来,多次在服务移民群众、治安整治、处置群体性事件和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绥江县在按要求组建了300人应急维稳队伍的基础上,还创造性地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抽出10名,县法院、检院各抽出20名身体素质较好的干部,组成一支60人的机关维稳处突分队,形成第4支维稳处突队伍。维稳应急队伍训练始终坚持分散训练和集中演练相结合、平时训练与战时锤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为推进全市维稳应急队伍建设,我市在**年12月组织了 “和谐永善(水富、绥江)——**”联合演练,武警、消防、巡特警、民兵应急分队共620人演示了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交通事故抢险、车辆抢险救灾等11个课目。通过演练,全力推动了维稳应急处突能力大提高。

(二)六项创新。

1.能力建设有新举措。今年,我市在政法队伍建设中,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目的,以社会管理为主题,以创新能力建设为载体,出台了《昭通市**年政法工作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十推为载体提高政法队伍十大能力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有效推进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十推十提”创新举措作为我市政法综治稳定工作总措施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工作能力,激起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如永善县法院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干部轮岗交流锻炼,采取上挂下派办法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鲁甸县茨院派出所建立警民联动平台,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市委政法委加大信息技术建设实施进度,提高推广应用能力;绥江、永善、水富县率先完成组建了千人维稳应急队伍,提高了处突维稳能力;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执法监督巡视机制,提高依法监督能力。

2.效能工作有新推进。市委政法委率先成立了效能工作考核办对效能工作进行考核考评,考核分为月考和年考。月考工作中,先由各部门将工作形成月报送考核办;考核办在每月初对上月各部门的考评档案台账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查阅效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初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预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年考工作中,对全年12个月月考情况进行成绩累计,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评。考核办对各部门自评及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综合月考、年评及述职测评情况,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作为奖惩兑现标准。部门等级评定为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实行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年不合格,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个人考核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实行待岗处理;三年不合格,调整工作。目前,效能工作正在全市各县区逐步推广,将有效激励干部职工激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3.作风建设有新成效。在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提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80%以上的目标后,我市通过“垂范执纪、标兵执纪、阳光执纪、责任执纪”四大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警风,提高执纪守纪能力。对政法队伍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重心放在预防工作上,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从思想上筑牢不违规不违纪的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纪责任,对发生违纪、违规案(事)件,实行领导干部垂范执纪、双责问责。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巡视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以及对政法机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群众监督,将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公开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了政法队伍“令行禁止,不违令;遵章守纪,不违纪;行为规范,不违规”的“三无”执纪目标,将重心落实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力加强了我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法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作出纪律保障。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组多次明查暗访显示,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4.形象建设有新成果。“十推十提”目标提出后,我市加大了政法维稳综治宣传工作力度,加大了上下协调、内外交流力度,有力推动了政法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县区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对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把政法宣传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为政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紧紧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扩大了政法工作影响力,对鲁甸茨院派出所原所长王崇龙的宣传,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制定实施了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意见办法,注重虚实结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促进了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良性发展。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外部协作配合,围绕政法中心工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了强劲的宣传声势,增强了政法宣传的整体效果。在大关县文秘宣传信息工作会召开后,各县区掀起了宣传工作写稿投稿的新高潮,效果明显。在前期发生的多个热点事件中,我们始终把握正确的宣传方向,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取得宣传主动性。

5.力量整合有新方式。自各级党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来,我市社管工作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市县区各级加强对社会维稳综治力量的有效整合,在社会管理中加强对单位保安、志愿者、义务联防队、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的整合。各县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整合各行业力量,形成了有限警力与无限民力相结合的大格局。鲁甸县结合多民族杂居的实际,整合政府部门、宗教人士、维稳队伍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镇雄县整合政法维稳力量开展“三进三评”活动,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文渊社区在社会管理创新浪潮中,将社区管理服务化、家庭化、爱心化、慈善化,社区平安和谐建设有新成效;大关县吉利镇强化村民自治推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镇指导、村自治、组落实、户参与”管理模式,走出乡村管理新路子。

6.机关建设有新突破。今年,市委政法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规范了议事规则,出台了领导带班、黄牌警告、待岗规定等22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违章严处的工作格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在机关实施一日工作日志,一周工作讲评,一月工作考核,一年工作总评效能管理“四一”工作法。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绩效化考评,进一步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工作实施方案、文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目前,机关建设各项措施在各县区政法委逐步推广,市县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逐渐形成运作规范、务实高效、争先恐后的机关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昭通市政法队伍在保稳定、建和谐、促发展中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的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相对不足。警力不足制约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人;检察院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688人,公安机关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司法行政机关共有编制880人,实有823人。全市公安警力占总人口的万分之7.1,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三点七,全省为万分之十二点五的配置比例,镇雄县警力万人比例仅为万分之三点九。基层力量薄弱,全市1人司法所就有57个,占39.58%,甚至还有无人所存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格局尚未完全有效形成。

二是政法干部交流困难。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干部在同一岗位滞留时间较长,流动不畅通,横向交流不出去,纵向交流不上去,干部培养得不到多岗位锻炼,干部使用单一,向外推荐不出去。多数县区政法委副书记及有关干部职工一干就是几年甚至10几年没有变动,对工作疲劳厌战,不利于干部成长和工作开展。

三是规范管理还不到位。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存在 “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力,对人民群众态度简单粗暴,不时仍有群众到上级机关反映基层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市协警队伍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少数县对协警人员管理不到位,时有协警损坏队伍形象事件发生。

四是宣传引导能力欠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力度还够,特别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干警、群众身边挖掘先进典型的力度还不够,还缺乏树立起全省及至全国性的典型人物。

五是县区政法委机关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3个不适应上。一是现有人员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目前县区政法委机关编制仍按10年前的工作需要核定,与现有工作内含和外延扩展的任务极不适应,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科室只有1人在勉强维持,甚至有的县区1人身兼两个科室工作职责,导致工作疲于应付,很难取得质的提升;二是干部年龄结构不适应工作需要。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总体老化,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平均年龄都在40岁左右,导致机关工作激情不足,缺乏活力,制约着机关建设发展。三是待遇配置不适应工作需要。横向比较,我市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职级待遇仍然偏低,县区政法委工作趋于综合化,工作经常在第一线,任务繁重,加班时间多,相关津补贴却完全没有,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工作激情。

四、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政治育警,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落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队伍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落实昭通“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高效的政法队伍。

2、争取队伍编制,缓解人员不足。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实际困难,积极呼吁、协调,争取能解决一批队伍编制,缓解人员紧缺问题。

3、畅通用人渠道,增进干部交流。要进一步畅通人员进出渠道,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我市政法队伍的流动,不断改善我市政法队伍的年龄结构问题。政法各部门现在编制都还没有充实,要向党委政府积极汇报,主动争取,通过公务员招录等形式让政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同志,要加以关心照顾;对被上级部门选用及被省市选调的同志要开门放行。要加大对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和学习,注重对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培养,通过上挂下派等方式丰富干部阅历,扩展干部眼界。

4、加大宣传力度,展现政法风范。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把宣传工作紧扣政法工作主题,通过不断增强政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传播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树立和宣传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效展现我市“忠诚团结、务实创新、目标推进、绩效第一”的政法队伍风范。

5、加强队伍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有计划地对队伍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学习交流,不断加强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形成人尽其才的用人导向。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加大巡视督查,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纠正错误,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队伍纯洁。

第12篇:金乡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1

金乡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中共金乡县委政法委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天灾人祸造成了今年政法综治工作困难重重,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全县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我们又进一步组织了专门人员到基层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我县政法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我县政法综治工作情况

2008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在严打整治斗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一是以“百日行动”为主抓手,确保奥运期间我县大局稳定。5月16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政法委关于开展“百日行动”的专门汇报。5月18日,在县公安局召开了全县迎奥运保稳定百日行动暨平安金乡建设大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下访、矛盾排查、治安整治、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迎奥运保稳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县几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政法书记、各站所庭长,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政 1 法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300余人参加了会议。县委书记曹景群同志对百日行动和平安金乡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会议后,县里对干部下访、矛盾排查、治安整治、安全生产四项工作进行细化,成立综合协调、干部下访、矛盾排查、治安整治、安全生产5个工作组,分别有副县级领导任组长,具体开展工作。期间,县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听取政法委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工作进度;县委政法委先后牵头组织召开4次调度会议,对各专门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7月29日,县委组织再次召开大型会议,针对奥运期间的稳定工作和全县跨越发展治安环境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确保我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以保稳定促和谐为重点,积极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所、调解中心硬件建设80%达到省、市级规范化标准。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每月3日前将各乡镇上报的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帐。全县健全了县、乡、村组十户调解组织网络。85%以上的调委会达到了“七统一”“四落实”。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39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1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案件6起。9月17日全市社会稳定工作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金乡召开,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全县400余名五类外执人员的考察教育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组织专门工作组到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调研活动2次, 2 了解基层动态,掌控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有了新进展,积极做好中央交办上访案件处理工作,先后召开调度会议5次,有效化解了鸡黍镇张某某的上访问题,全面完成了中央、省、市要求6月20日前息诉罢访的任务。

三是以打造经济跨越发展良好治安环境为抓手,严厉打击霸恶团伙犯罪。围绕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实际,相继开展打霸除恶、打击“两抢一盗”、追逃打流等专项行动。1-10月份,全县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1人,逮捕301人,追回各类逃犯89人,打掉犯罪团伙26个,抓获团伙成员125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29起,8起命案全部破获,打击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查处治安案件3387起,处罚2302人,其中劳动教养67人,行政拘留815人。加强了经济案件的侦破工作,破获各类经济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25件,办结1412件,结案率77.4%,收结案数量同比上升21.6%和39.2%,结案率同比提升13.1个百分点。县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8件373人,受理提请公诉案件228件376人。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4次,取缔非法经营网吧8个;组织供电、供水、安监、网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集中督查,排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害部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排查过程中,提出整改意见12条,落实措施4项。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县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3 四是以提升群众安全感为宗旨,健全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坚持治安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人防抓提高,物防抓巩固,技防抓突破,把防范的着力点放在技术防控上,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一是建强指挥平台。今年以来先后投资280万元,建成了一流的指挥中心,形成了集110接处警、无线调度、图像监控、卫星定位、地理信息、大屏幕显示六大技术系统的多动能指挥平台。并在各出城路口、城区主干道十字路口、学校、医院、金融单位、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地段安装258个电子监控探头、6个治安卡口、4个电子警察,治安动态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二是织密街面巡防。为有效遏制街头“两抢”等多发性刑事案件将城区划分为5个巡防单元,根据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由210位民警进行“网络化”巡逻工作,民警采用徒步及使用机动车等方式巡逻,屯警街面,统一指挥,诸警联动,快速反应,相互策应。深入开展了“警灯闪烁”工程,组织交警、巡警、机关民警、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开展无缝隙巡逻,有警处警,无警守护,全天24小时对街面实施动态管理控制。通过巡逻盘查各类可疑车辆1247台,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2人,查破案件97起。三是做实社区防控。坚持警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局机关先后抽调60多名民警充实到派出所,积极改革派出所警务模式,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把警务室建到群众家门口,调解纠纷、服务群众。今年新建农村警务室36个,其中马集警务室被市公安局命名为“金牌警务室”(全市共10个)。大力推行“村防工程”, 4 开展“邻里守望、楼层守护”等社区联防活动,警务区民警组织辖区治安联防队、护村队、治安积极分子开展巡逻守候。特别是对处偏僻、周围群众稀疏的住户,坚持每巡必到。对治安问题突出、案件高发的重点村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通过巡逻、巡防、巡查等勤务方式加大社会面的治安管控力度。今年以来,通过“三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8人,查破案件36起,预警水平显著提高。在农村大力推广平安互助网建设,已有60%以上的村居完成了安装,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行防范工作责任制,强化保卫组织建设和保卫人员培训,大型超市、机关、学校、企业等要害部位基本实现保安化。

五是以遏制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对涉枪、剧毒危险品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爆炸物品、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防止了爆炸危险物品的流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压事故、保畅通”这个重点,积极改革巡逻巡查机制,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活动,采取包路段的办法,严格落实违章纠察、疏导交通责任制,加大了路巡路查工作的力度,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大力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投资350多万元,安装电子警察4处,交通信号灯18处,道路标线44.3公里,极大地改善了交通环境。严格车辆、驾驶员管理,从根本上严防事故的发生。以“五进”宣传为重点,大力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意识。今 5 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62起,死亡20人,伤107人,直接经济损失21.3万元,四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消防工作在积极推进全民化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学校、商场等重点单位的检查管理工作,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明显下降,今年以来,共检查重点单位和部位89处,下发整改火险隐患通知书60份,及时消除了火险隐患。

六是以服务发展大局工作为先导,积极为跨越发展贡献力量。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坚持“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原则,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和干扰经济建设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进一步震慑犯罪,维护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以增强干警公正执法能力为根本,狠抓政法队伍建设。紧紧抓住队伍建设工作不放松,通过深化“三学三创”开展“作风建设年”、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两项活动,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认真思考“金乡大发展,政法怎么办”这一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详细规定学习步骤,下发《关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干警学习方向。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大练兵、大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当前影响和制约政法综治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新形势下影响和制约政法综治工

6 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市场经济下,发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难度加大。一些基层干部反映,过去维护社会稳定,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踊跃参加,、觉得是一种荣耀,现在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视赚钱越多越荣耀,视社会治安工作为“负担”、“麻烦”,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傻瓜”。二是怕报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遇到问题绕着走,一旦出头露面,担心歹徒会找上门来。三是政法队伍中一些干警素质不高,不愿做群众思想工作,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有利益的案件抢着干,无利益的案件不闻不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觉得无“油水”就置之不理,有少数政法干警吃了原告吃被告,致使警民关系不密切,群众敬而远之,有事不愿参与、有问题不愿反映、有线索不愿提供的现象十分普遍。

二是财政困难,政法综治工作经费难以保障。我县是国家级财政困难县,虽然领导十分注重政法综治工作的开展,但由于资金制约,用于政法综治工作的经费难以足额保证,使一部分案件不能顺利侦破,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受益单位和群众出资为辅的方式,政府补贴的一部分不能保障。致使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名存实亡,许多积极因素无法推行。

三是警力严重不足,不能保障社会治安的警力前移。实行警力前移,在村(居)、社区设立警务室,是走群众路线

7 的一种基本方式,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每个民警管理的责任区一般为2—3个行政村,多者在4000户左右,一警多区、多区一警现象普遍存在,加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潜在深层次、多层面的矛盾不断出现,多种不稳定因素的交织和叠加,待处理的矛盾纠纷多,临时应急的任务多,致使基层干警无时间沉下去做群众思想工作。

四是民主法制建设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在农村,少数基层干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相适应;在民主方面,一些部门民主渠道不畅,工作中发扬民主不充分,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高,不注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更没有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在法制方面,有法不依,动辄强迫命令,造成人为的偏差和不公正;法制宣传还有死角、盲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产生大姓欺小姓,大村压小村,“占地为主”,“占山为霸”等异端。

三、明年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明年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工作根本,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要使命,以强基固本为有力支撑,以队伍建设为重要保障,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基本前提,为实现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方便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具体来说,就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强化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要求把维护稳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充分行使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增强各级领导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稳定形势分析会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当地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帮助解决政法综治部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对各阶段的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建立领导责任查究制度,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精神,加强上级对下级的领导和督促检查,严肃法纪,推进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建立治安形势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各地治安形势与经济运行状况一并通报,以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掌握当地治安状况,了解当地维护稳定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建设“平安金乡”是维护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必须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统筹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强化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议事和工作制度,加强对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对解决矛盾纠纷过程的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制、点名约访制、巡回下访制、反馈回访制,涉法信访代理人制度等多元化的调处机制,努力扭转信访“一阅二传三转”的工作局面,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打”整治斗争长效机制。继续加

9 大“打霸除恶”工作力度,及时、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以重点带一般,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交通事故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重点整治,防止和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三是社会治安形势评估机制。全面搜集社会治安信息,及时掌握各种影响治安因素,科学研判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做到信息畅通、研判准确、评估科学、考虑周到。要定期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收集和掌握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反映,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研究出台有关分析评估的标准和办法,形成“评价指标科学、评估过程客观、评价结果权威”的评估制度及其工作平台,为社会治安工作正确决策提供基本依据。四是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以及非典、禽流感等疫情,制订完善工作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落实,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要广辟信息渠道,建立起互相协助、互通情况、覆盖面广、触角灵敏的信息系统,形成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预测研究制度,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提高信息的质量,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公安、安全、信访部门要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及时收集预警性、动态性、准确性信息情报,为当地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大

110、1

22、119三台合一和交

10 巡警体制改革力度,发挥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作用。要建立以110为龙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全力以赴。五是经费和社会保障机制。要不断加大对维稳工作的经费投入。要把维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保证维稳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大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建设的经费投入。要按照“谁主管、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拿一点的办法,解决好群防群治队伍所需经费。积极运用社会保障手段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包括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用足用好低保政策,建立和完善赈灾体系,化解灾区不稳定因素,建立和完善济困体系,化解突发特殊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切实改善政法、综治部门的技术装备和办公条件,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完善科技信息系统。要按照全面开发、合理布局、联网运行、信息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刑侦、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立公安综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要推行不同层次的技防报警联网,全县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及枪支、危爆物品、放谢性物品的贮存点应全部落实技防建设并实现与各级110报警系统的联网;制定住宅楼房设计治安防范审核标准,推动技防设施建设纳入建筑设计审核范畴,有条件的社区应当建立小区防盗防抢防火技防联网中心,与人防相结合,提高安全等级,以应对新形势下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智能化犯罪斗争的需要。共同完成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强化宣传工作力度。人民群众是维护稳定的主体,也是“平安金乡”建设的基本力量。要组织党政干部和政法综治人员进社区入农户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建设“平安金乡”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努力提高平安建设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在全社会营造建设“平安金乡”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创建活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建设“平安金乡”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党委、政府建设“平安金乡”的坚强决心。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形式,如歌咏晚会活动、书法图片展览等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4、强化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建设“平安金乡”工作任务繁重,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综治队伍。因此,要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教育和整顿,培养笃定理想,对党忠诚的崇高品质;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操;嫉恶如仇、刚直不阿的英雄精神;忠于职守、克已奉公的职业道德;锐意进取、率先垂范的优秀品格。要联系实际,查找差距,在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要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用人不当、查处不力、监督不够、管理不严、体制不顺、精神不振”等现象问题,以开展向英模学习为契机,深化“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在“平安金乡”建设中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和奉献精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

12 命。要加强综治业务培训,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提高对敌斗争和应对复杂治安环境的实战能力。练兵比武要结合实际,着力在提高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处置各种突出事件能力上加强训练。政法工作要面向基层,警力向基层倾斜,夯实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进社区入农户活动,着力提高社区、农村警务效能。

2008年11月7日

第13篇:政法调研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孙政才、薄熙来、王立军等反面典型无视中央权威、不讲纪律规矩、把党纪国法视为儿戏的深刻教训警醒我们,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和要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法制化才能有序推进,公安工作才不会走偏。我们将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把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要求贯穿到法治公安建设全过程,贯穿到各项执法活动全过程。持续深化“三清”工作,加大民警思想引导疏解力度,把流毒危害“是什么、在哪里”搞清楚,把流毒危害“怎么除、除彻底”厘清楚,真正做到挖根起底、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确保全警严守党纪国法底线、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决不允许全市公安机关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让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深入警心,推动全警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不断夯实重庆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

二、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孙政才、薄熙来、王立军等反面典型背离党的宗旨、脱离群众路线、背弃法治信仰的深刻教训警醒我们,建设法治公安必须树牢宗旨意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我们将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积极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和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作为第一责任。一方面,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大力整治“黄赌毒”“黑拐枪”“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进一步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在继续落实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服务学校29条”基础上,紧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警务公开,以优质、高效的行政执法服务,着力保障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紧紧盯住执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深入实施正风肃纪,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执法过程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等不正之风和充当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案件办理、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切实塑造优良警风,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形象。

三、抓住“关键少数”,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典范。孙政才、薄熙来、王立军等反面典型有法不遵,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的深刻教训警醒我们,“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治公安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将始终聚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律底线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观念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切实消除“人治心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以任何借口或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同时,把法治公安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畅通“信息直通车”等监督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做到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有效延伸到哪里,并把法律与道德的力量、自律与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讲法治又讲德治,让领导干部始终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真正形成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带头严格执法的思想行动自觉,确保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切实营造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狠抓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孙政才、薄熙来、王立军等反面典型公器私用,严重侵蚀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法治基础的深刻教训警醒我们,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只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才能赢得人民信任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执法规程,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为重点,分级分类分岗制定培训计划,完善覆盖各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标准细则,让民警清楚“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执法效果。切实规范案件办理,进一步健全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受案立案、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等制度规定,加快推进一站式、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严格规范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经得起法律检验。全面强化执法监督,加快推进现场执法音视频系统、办案区管理系统和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和网上执法巡查机制,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和明察暗访、民意监测、信访投诉、警务回访、社会监督、复议复核“六位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每一起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使命,重庆公安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彻底肃清践踏法治的流毒危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努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是思想政治工作首 先要把握和解决的是教育工作格局问题,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 推进要下大力进行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 双责”,领导班子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实 行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 结合,不能顾此失彼。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岗 位自学相结合,课堂化教学与各种助学活动相结合,基础知识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 断提高队伍政治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研究和创新政法队伍思想政治 工作方式由“填鸭式”向“疏导式”转化,积极引导干警进行自我 教育,适时推出一批更有代表性、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四是从薄弱 环节入手, 以人为本, 努力构建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符合政法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着力推进思 想政治学习的长效机制。

2、强化专业科技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业务能力是衡量政 法队伍执法水平的基本标准,做好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是基层政法机 关务一项必要任务。一是要配备相关科技设备,推动科技强警战略 的实施, 不断提高基层政法队伍培训工作的科技含量, 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以此来促进干警自觉学、随时学。二是结合基层政法部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近期和远景规划,将科技素质的培养、提高作为一项长期打算,在各种教育培训中,加大科技知识、科技 技能的培训分量,大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的科技文化水平和运用现 代科学技术的能力。三是针对队伍建设现状,采取以会代训、专家 授课、分期轮训、结对帮学、岗位自学、典型案例会诊等方式,丰 富学习方式多样性,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3、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全面监督严治警。制度是管理的有力途 径,基层政法机关应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出台符合实际需求的相关制 度,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大力强化落实工 作,以严格的纪律保障制度的落实,以严密的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 行为。一是认真调研,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制度,科学有效的 指导干警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制度内容,避免违反制 度的行为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于违法违纪干 警分别给于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调离和追究刑事责任,尤其要对 政法队伍中的极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四是畅通内 外部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防范,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氛围。

4、不断完善职业保障,逐步提高职业待遇。既要从严治警,又 要从优待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激发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 战斗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 政法队伍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 制定实 施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 案,完善了人民警察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最高法指导地方法院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加强了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公安部完善人民警察工 资待遇政策,全国公安民警警衔津贴得到落实;司法部完善干警人 身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和救济保障制度。职业保障制度的陆续出台, 关键还是在于切实执行的问题,上级机关部门应真正做到具体落 实,解除基层政法干警职业保障之忧。要留住法官、保持队伍稳定 需要给年轻人愿景的同时更要解除他们的现实生活烦恼,当前法 院、检察院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逐步落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 工资薪酬问题,提高其职业待遇。

第14篇:政法调研

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

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地党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分析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引导现状及存在问题,总结梳理各地各部门工作经验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和整体效能,形成政法部门和宣传部门联手、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联动、新型媒体和传统媒体联建、政法力量与社会力量联合的政法宣传舆论引导新格局,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与宣传、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2、各级政法单位新闻发言人、党委新闻发言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制度及敏感、重大案(事)件新闻发布情况;

3、现有的政法舆情日常监测研判机制(包括舆情监测、分析研判、逐级报告、处置程序、处置方法等方面的措施)和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设情况;

4、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等方面制度建设情况;

5、建立健全其他工作制度,加强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

1情况。

(二)阵地建设方面。

1、内部报刊、杂志等自办媒体建设情况;

2、近年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办固定宣传平台情况;

3、运用网络、微博客、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政法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情况。

(三)队伍建设方面。

1、政法宣传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情况;

2、政法综治通讯员队伍、网评员队伍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3、其他形式的专兼职政法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4、加强政法宣传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四)工作成效方面。

1、近年来围绕服务政法中心工作任务、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开展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经验;

2、近年来处置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具体事例说明)。

(五)近年来的社会舆论环境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带来了哪些新的挑战和压力。

1、容易引发媒体、网络炒作的执法司法环节和敏感问题分类及原因分析;

2、媒体和网络炒作的主要渠道、手段及表现形式(举例说明);

3、政法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自身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包括舆情收集、责任落实、工作流程、协调机制、人员和资金保障、工作技术手段支撑、网络新媒体掌握运用等)。

(六)今后加强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研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具体调研方案,选配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时限和要求,为调研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调研任务。省委政法委将把此次调研活动作为年底对各地各部门调研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各地各部门在调研中,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努力形成一批思路清晰、情况翔实、问题分析深刻、措施建议具体可行的调研成果,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各地各部门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调研成果报送省委政法委宣传调研处(书面材料一份,并附电子版光盘),联系人:李富茂,电话:0971-8482755。

附件:青海省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

第15篇: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浅谈新形势下实现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引发的社会转型时期,政法队伍管理工作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应朝着“以人为本”的方向迈进,植入“人本理念”的从优待警工作在队伍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突出。新形势下实现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强化职业荣誉、激发工作热情

职业荣誉感是指从业者对职业的热爱以及由此产生的光荣情感和精神满足。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是指对司法的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和自觉追求,有了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他们就会把职业当事业干,就能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境界、强化工作责任、产生工作快乐。增强职业荣誉感是从优待警的重要内容,处于从优待警的首要位置,增强职业成就感和存在感,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应该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是要强化广大政法干警对自己职业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要引导并改善社会舆论对政法工作的客观评价。具体的措施有:一是强化职业荣誉教育。职业荣誉源于职业认同,只有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充分认清政法机关的地位作用与性质宗旨,牢固树立从警光荣、从警有为的思想,才有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二是加大职业荣誉激励,职业荣誉是一种内在情感,需要外在激励来焕发和强化,为了激发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可以采取职务晋升、立功授奖、功模表彰等激励手段,同时要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赋予荣誉激励新的时代内涵和人文关怀。三是营造职业荣誉的良好氛围。职业荣誉本质上是国家和社会对集体或个人价值及贡献。社会评价对政法工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具有很强的暗示和渲染作用。

二、提高工资福利,解其后顾之忧

工资几乎是现阶段政法干警收入的唯一来源,是干警一家人正常生活的最重要的保证。多年来,政法干警工资与地方行政机关工资完全一样,而福利待遇却远远低于一些部门,这是一个实际现象。近年来,政法干警收入虽有增加,但是随着物价水平的大幅度高涨,干警工资的提高追不上物价的上涨。新形势下实行从优待警,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提高政法干警的工资,保障生活。此外,减少压力,解除后顾之忧,应成为从优待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政法部门应主动与各级党委政府接触,进一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解决干警的住房、医疗保健及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和人身保险等问题。

三、关注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

当前,政法干警心理素质已经成为影响政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对此,政法系统应充分重视干警心理健康,可以专门引进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成立干警心理健康保护中心,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沟通网站,及时为干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形成政法系统由上而下的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网络,为干警及时释放压力、倾吐心声、沟通情感、传递关爱提供平台。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坚持每年组织干警进行身体检查,平时注重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使干警锻炼身体,陶冶情操。要关心干警的家庭生活。要对每位干警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随时为干警提供帮助,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为干警安心工作提供保障。关心干警的思想动态。建立应有的谈话制度,对有思想波动的干警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干警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的干警必谈,对纪律松懈的干警必谈,做到思想关心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由于警察工作的高度紧张,对政法干警的身心产生严重的损害,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干警心理健康保护机制。随着暴力抗法的现象越来越多,必须完善干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制,这不仅是从优待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激励广大政法干警献身 事业的有力举措;健康的身体是干警潜心立足岗位、充分履行职能的首要前提,是干警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处理案件、纠纷和服务群众的必要条件,因此要完善健康医疗体检机制。

四、重视精神追求,丰富文化生活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对于政法机关而言,干警的文化生活不仅关乎干警的精神状态和整体形象,甚至影响着部门的运作效率和社会管理水平。政法部门应积极主办各种文艺活动,如元旦文艺晚会等活动,熏陶和培养干警的群体意识,激发了广大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同时要建立文化育警机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文化体育育警机制,用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去占领文化阵地,不仅可以丰富干警精神生活、激发工作热忱,而且还可以提高智力和体力水平、增进身心健康、陶冶革命情操、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作为一种机制,就要求将其融会贯通于日常工作之中,形成制度化。

五、重视政治待遇,做到有为有位

如何在政治上从优待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提高干警的政治待遇,想方设法为优秀干警解决好职务安排、职级晋升、职称等问题。此外,对有重大贡献的干警,应给予政治上、物质上的奖励。应多方面、多角度开展立功评模活动。只有使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有立功受奖的机会,广大干警才能干有目标,干有信心,工作的积极性才能大大提高。

六、重视干警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关心干警的学习提高。以“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积极安排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鼓励干警通过各种业务资格考试。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培训等,丰富干警知识提高干警业务成就感达到留着人多目的。

“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是抓好政法干警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必须“两手抓,两手硬”。把关爱干警放到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本着关心干警、鼓励干警、爱护干警、体恤干警的原则,实实在在为干警排忧解难,是政法领导机关的应尽职责。在新形势下,从优待警不是一句空话,关爱干警,也不是一句空话,必须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做好从优待警这项工作,对于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法律权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第16篇: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工作

的调研报告

按照区政法委通知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维稳综治工作现状

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街办投资120万元,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综治中心,办公室房屋投入使用面积350平方米,配齐了硬件办公设施,建立健全了各类资料台帐和中心工作制度,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安监以及相关社会管理部门集中办公,统一运作,确保高效运转。同时成立了70人的公共安全监察大队,下设7个中队,统一配备服装,安监队员同时也是村级兼职信息员,由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进行了军训,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全街道调解委员会60个186人,调解小组260个780人;法庭1个,公安派出所2所,司法所1所,人民调解室2个;60个行政村建有义务巡防队2260支8600人,配备治安信息员186人。政法综治工作做到了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电脑、通讯有电话、交通有车辆、日常有台账、宣传有专栏、报警有人员。

社会治安状况。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初步建立起了 “舆论宣传、教育培训、排查整治、群防群治、督查督办”五位一体的安全稳定防范体系。1至8月,社会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40%,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6件,调处36件,成功率为100%。其中:家庭纠纷4件,赡养纠纷1件,债权债务纠纷6件,婚姻纠纷8件,邻里纠纷6件,其它11件。基本实现了“四无”目标,即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民转刑事件,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总体上看,全街道社会大局较为稳定。

重点人员基本情况。截止今年8月份,我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8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计21名,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7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6名;侵犯财产罪6名;贪污罪1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名。男性对象20名,女性对象1名,均为农村户籍。法轮功人员12名,均为农村户籍。

二、政法综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提供政治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断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将政法综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街道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 工程的要求,对政法综治工作亲力亲为,亲自抓动员部署,抓组织落实,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综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基本形成了指挥顺畅、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把开展政法综治作为维护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推动了政法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供合力保障。认真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法综治工作的任务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着力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分工,精心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综治宣传发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综治工作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建立责任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提供奖惩激励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将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综治、保平安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建立了各级各部门综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其年度目标责任挂钩、干部考核挂钩、 评先评优挂钩,并完善了落后警示、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切实将政法综治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干部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提供物质保障。为解决经费困难的实际,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奖代补、社会参与、形式多样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首先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街道70名专职安监队员、村委会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均纳入财政预算,以考核补助形式每月按时发放。其次是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投入模式,采取街道投入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个人捐资及在集体经济中适当提留部分资金投入治安防范。再次是采取“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街办按照综治任务的轻重缓急、工作量大小,将补助综治维稳工作经费落实到管区、村委会,解决了基层平安建设经费保障问题,促进了综治建设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促进了政法综治工作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开展企业职工、村干部安全教育培训8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份,张贴标语4600条,宣传画1800幅,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同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农村危房排查、防火重点区域部位排查等活动,对检查出的重点部位、重点隐患,全程跟踪,确保整改 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46起,更新增添灭火器215个,取缔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非”斗争。1-8月份,对重点村,组织安全检查大队全体队员、区公安分局出动干警50余人次,组织了5次集中检查,借助摩尔探测仪逐户逐房进行地毯式搜查,保持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街办、管区、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利用村级网络,对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定期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及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化解。对已形成的矛盾纠纷事件,不推、不拖、不压,特别是对全局稳定有影响的事件,立查不过三天,结案不过一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村一级,不把矛盾上缴,并确保解决处理一步到位,不留后遗症。今年以来,先后成功化解蓝宝石开采户上访、拆迁户上访、土地复垦户上访等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4起。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确保不出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在加强心理辅导和教育改造上下功夫。在监管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采取上对下的监督管理。在教育和心理辅导上,则努力使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保持心灵上的平等地位,以人道主义精神出发,从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利益 的角度着手,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心里矛盾,使之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同时组织公益劳动,除保障公益劳动质量外,更强调社区劳动的公益性质,努力使他们在公益劳动中体验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认同。对个别班子弱、治安秩序差的村,加大调控力度。对辖区内的重点上访户、缠访户,全部纳入视线,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实行定责任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具体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工作措施,并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加大督办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并扎实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对法轮功习练者及其它重点人物,采取“三包一”措施,即一名管区干部、一名村干部和一名党员包靠一名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盯防,随时掌握其动态,同时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促其尽快转化。

三、当前政法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影响当前社会治安的因素。一是高等院校周边治安案件时有发生。随着大学科教园区建设,院校周边流动人员逐渐增多,周边村庄人、财、物流动逐步加大,治安案件,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给大学科教园区综治工作带来压力。二是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当前因建设征地、拆迁和补偿标准以及征地后生活安置引发的矛盾增多;在新农村建设中,因劳动力和物资等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在落实当前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方面因透明度不高引发的矛盾,成为新 的不稳定因素。三是“法轮功”邪教活动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法轮功邪教不法分子在偏僻路段、路边建筑物刷写标语现象仍有发生。农村邪教活动由原来的公开半公开转为十分隐敝的地下活动,查处难度较大。四是治安防控薄弱。几年来,我街道的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如在农村开展党员义务巡逻活动,但存在部分单位内保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个别企业,防范措施不到位。五是信访问题突出。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村干部不作为、政务和村务公开不透明等原因,有些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时难以解决,难免会产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隐患。

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真正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工作中对本单位本辖区稳定使命认识不清,党管政法责任意识不强,履行政法综治职能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嫌麻烦,怕承担责任。

2、经费保障机制还需加强。虽然我们积极探索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但因财政增收困难等原因,列入财政预算的保障经费对全街道而言仍显不足,目前聘用的综治专干、安监队员、村综治干部的报酬待遇还不够高,难免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基层工作开展困难。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村,农村党员教育活动较少,许多村民对村干部不放心,意见大,反映村干部管理混乱,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强、办法不多,导致一些村民小组群众会议难以召开,农村综治维稳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得不到正常开展。

4、民主监督不到位。个别村组集体财产管理不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加之个别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不认真落实,处理问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警力严重不足。社会治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而警务工作任务繁重。我街道在村委会、高等院校、社区建立了警务室,实行警力前移,但由于警力不足,存在一警多区、多区一警现象;加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潜在深层次、多层面的矛盾不断,多种不稳定因素的交织和叠加,待处理的矛盾纠纷多,临时应急的任务多,致使基层干警无时间沉下去做群众思想工作和处理突发性矛盾纠纷或治安问题,社会治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四、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深化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 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社会稳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落实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度,切实把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惩等有效挂钧,努力将一般性、偶发性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因矛盾纠纷激化演变为“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等,要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整合起来,通过联席会议会办、交办、督办等办法,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严密防范,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一是建立包保防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重点人员包保防控责任书,并签订到各责任单位,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每一名干部职工,建立重点人员包保防控工作台账,逐一抓好落实。二是齐抓共管,加强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深入邪教等重点人员家庭走访调查,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并敦促其家属子女做好管控工作。在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师生的反邪教意识;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庄、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 教意识深入人心。

筑牢基础,深入持久地抓好治安防控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治安防范网络,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充分发挥各级治安巡逻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村与村之间的治安联防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把推进电子视频监控网络建设作为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多方整合资金,建设全覆盖的电子视频监控网络体系,提升对社会治安管控的能力。三是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预警工作。要高度关注当前的征地、拆迁、搬迁以及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及早采取防范措施,积极预防、有效化解。四是加强基层情报信息网络建设。把情报信息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抓,把工作重点放在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上,要在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等涉及的群体或个体中物建情报信息员,以及时获取情报信息,做到快速反应,有的放矢。

第17篇: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大局,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

点,建立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政

法宣传工作运行机制,全省政法宣传的导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方式更加多样,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为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方法,努力开创政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宣传思想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hjt总书记指出,不论我国改革发展推进到什么阶段,不论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发生怎样的变化,宣传思想工作这个政治优势不能丢。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宣传思想工作只能不断加强,不能忽视削弱;只能继续改进,不能止步不前。政法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法宣传工作,是政法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政法宣传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放到整个政法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适应复杂形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必须看到,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增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新世纪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种灾害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目前,全省上下正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积极主动保稳定。在此非常时期,政法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导舆论、维护稳定的任务显得尤为艰巨。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有利于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有利于教育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大局观念,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利于鼓舞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全力做好政法各项工作,努力在维护稳定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应对媒体变化、巩固舆论阵地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深刻影响了社会舆论的形成机制和传播方式,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对传统宣传模式提出了挑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对此,政法宣传工作必须自觉利用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论,占领文化传播制高点,掌握信息化条件下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导权,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沿阵地、提供政法权威声音的有效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广阔空间。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政法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政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安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新时期政法工作要在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和水平,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越来越强,他们希望更多地参与社会管理,了解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政法机关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因势利导,充分发挥政法宣传工作的优势,运用灵活多样、渠道便捷、手段新颖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宣传政法机关的各项改革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法工作,了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充分发动群众、落实专群结合的迫切需要。政法工作的基础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政法宣传工作是政法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是实现政法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平安**、法治**建设的实

第18篇: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现状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政法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健康顺利发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

“必须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在这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广大政法干警认为,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是推动政法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的根本举措。为此,市委政法委将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重点课题,近期,政法委负责同志全体参加,通过座谈走访研讨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并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咨询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和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对政法工作考核评价的现状

(一)总体上看,政法工作考核评价起步早、涵盖广、自成体系

首先是系统内部考核评价。主要组织形式有省直政法单位对我市政法部门和市直政法单位对县直单位的综合考评、单项工作考评和专门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等。公安系统、检察系统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逐步强化这项工作,目前指标体系已日趋完善。市检察院在省院制定的业务考评标准基础上,制定了基层院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并在连续多年的考核中不断修正考核指标,力求考核标准设置更加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自身规律。市公安局制定了县级公安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设定了综合性考核指标、专项性考核指标、单项性考核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包括39个大项107个子项,涵盖了公安工作各项具体业务,对考评中排名前列的县(市)局和市区分局给予奖励,排名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市司法局制定了各单项业务工作考核标准实现对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另外,政法委机关工作考核形式是省对市的综合评议,市对县自08年起采取工作述职形式,不打分排名。法院系统过去强调上下间的指导关系,没有上对下的考核形式,市中级法院组织的考核主要是对中院机关中层干部和班子成员的考核,并专门成立考核办公室,但从今年起,省法院要对全省中级法院进行综合考核,已经下发了考核办法,市中院也正在研究对基层院的综合考核办法。民政系统目前只有市民政局对机关干部的考核,没有对县(市、区)民政局的考核。从考核方法看,有的单位有专门机构,通过采集工作数据、组织考核组实地考评等完成考核,有的单位采取集中述职的方法。从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看,有的单位对排名前列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先推荐给上级机关参评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等,有的单位采取通报考评对象所在的地方党委政府等。

其次,从外部对政法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看,主要有市县两级分别组织的对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的效能考核,其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包括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测评结果,以及党政领导的打分,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通报的依据,有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的年度考核,有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从内外联系看,效能考核与政法系统内部的考核标准设置各有所侧重,目标多不相同,特别是评判的视角不同,前者是把政法部门纳入市直单位或县直单位这个大平台上来评比,后者是系统内评比。主要联系体现在对考核结果互有借用,就是都设置了表彰奖励加分项,另外在效能考核和有的单位内部考核中都整合了行风评议、群众评议的结果。

(二)加强考核评价对政法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

调研中大家反映,从工作实践看,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市政法部门内部各机构及对县政法部门工作的考核体系,十分必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对建立正确的工作导向、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对工作目标设置和对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使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成为具体的工作实践,成为各级各部门改进和提高工作、推动工作创新的具体行动,营造了务实作为的积极氛围。

二是初步实现了工作绩效的客观评价。各种考核方式评价的结果,都在不同视角、不同层面揭示了政法部门的工作绩效,特别是一些量化考核的办法反映了各项工作量的变化、量的进展,直观呈现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尤其是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具体工作、选人用人等提供了导向和决策参考

三是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工作发展。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种考核办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引领了工作的发展,有的推动作用还比较明显。在市中级法院,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以及由此上升到对分管领导的考核,实现了工作责任的有效传递。在市检察院,不断修订适应形势变化的基层院考核办法,发挥了基层院建设的指挥棒作用,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建设成果。在市公安局,通过内部考核,推动了公安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在市司法局,各项业务工作指标的具体化,推动了司行政工作软任务的量化和硬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现行的各种考核评价体系尽管通过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的基层干警反映还比较突出。当然,在不同单位问题也不尽相同,不同考核模式问题也不同。根据调研中大家的反映,存在的问题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头考核不相协调的问题。由于各种考核标准设置强调的方面不同,互相无法同时借用和参考,特别是对这些考核评价结果缺乏统筹和综合分析,带来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不同项考核结果之间不一致甚至互相冲突,比如在系统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却在效能考核中居后,而在效能考核中领先的却在系统考核中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影响了对考核结果的认同。多头考核不相协调还突出表现在对单位、对部门的考核与对干部、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考核任用没有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

二是考核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各种考核要求共性的多,体现个性的少,考核标准设置难以体现公平。比如省对市、市对县的考核,大多没有考虑工作基础不同、自然差异等因素。基层干警反映较多的问题是,中央和省一再强调,司法机关不参加行风评议,但效能考核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内容,反映执法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自身规律不够。考核标准难以确定还在于有些工作要求难以量化,比如服务大局、公平正义要求以及队伍建设等一些基础性工作以及工作潜绩,很难量化,而实际上有不少政法单位在这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另一方面,考核标准的稳定性也容易构成对工作灵活性和工作创新的妨碍,一些指标追求单一的价值,容易形成价值冲突。比如实际工作中,既强调严格依法办案,又强调宽严相济,这就很难在考核中得到体现。

三是考核方法的科学性问题。一般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往往只注重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而忽视了平时考核,以至出现平时不问姓、年终算总帐的现象,难以全面掌握考核对象全部工作情况。考核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工作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考核过程中民主化水平不高,在现行的对干部考核中,往往是偏重于民主测评,而受干部群众个人认知水平的影响,有时民主测评结果往往不能准确衡量干部的实绩。同时在民主测评中,对机关部门工作有发言权的下级单位和工作对象往往被排斥在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考核的公开性不够,往往许多项目不是当场打分,不是当场指出不足,对干部的民主测评往往也不公开结果。

四是考核结果运用的问题。多数考核不重视结果的运用,往往只是在考核结束后排个位次,使得考核和结果运用相脱节,特别是与对干部的评价和使用没有有效衔接。政法各部门内部种种考核的结果,同级党委政法委不掌握,也使得协管干部没有依据。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往往不重视通过考核结果来研究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五是相关制度不够配套的问题。岗位责任制不健全,难以实现对整体工作或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运用到对干部的评价中,往往会是一项工作成绩人人都有份。考评工作机制也还不健全,有的单位甚至处在起步阶段,层层推进、分级管理、各级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特别是党委政法委领导统筹协调职能在综合考核评价政法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没有很好体现。立足经常化考核、动态评价的工作模式还没有形成,针对不同考评对象分别建立工作绩效档案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

三、对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循序渐进的方法,在充分认真研究政法工作自身规律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政法各单位系统内部考核评价为基础,加强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实现与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有效衔接,推动考核结果的整合和实际运用。各部门包括党委政法委机关都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下级工作部门的必要指导。同时要加强考核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制,把对工作的考核转化为对干部的衡量,进一步促进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同时,要切实通过考核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发现优秀干部,同时查找工作差距和问题,不断推动工作发展。

二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政法系统内部的考核标准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能,体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体现党委政法委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要求,体现推动工作创新破解难题的要求,体现不同工作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特别是要不断顺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及时调整完善考核标准,建立正确的工作导向。要在现有考核标准中增加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指标和权重。要在现有考核标准中慎重权衡工作的量与质双重要求,科学设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

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法。对公、检、法单位的考核,不宜纳入行风评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因为这些单位与其他部门工作不能用同一个标准进行衡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要选择那些了解政法各单位工作的人进行评价,使考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在干部考核中,既要有上对下的考核,也要有下对上打分,还可以实行交叉考核的办法。要进一步推进考核公开,既要公开考核标准,也要公开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

第19篇:政法信息调研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政法信息调研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法系统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开展新闻写作、工作调研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及时宣传政法系统在开展十大民生工程“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平安瓮安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提升平安创建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提高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全体干部。

二、奖励措施

1、刊用奖:县级刊物(含网站、电视台)采用简讯每篇奖励20元,采用通讯稿每篇奖励30元;刊物与网络同时采用简讯每篇奖励50元,同时采用通讯稿每篇奖励80元。州级刊物采用简讯每篇奖励50元,采用通讯稿每篇奖励80元;刊物与网络同时采用简讯每篇奖励80元,同时采用通讯稿每篇奖励130元。省级刊物采用简讯每篇奖励100元,采用通讯稿奖励200元;刊物与网络同时采用简讯每篇奖励200元,同时采用通讯稿每篇奖励300元。国家级刊物采用简讯每篇奖励1000元,采用通讯稿奖励2000元。刊物(网络)用稿后,由作者本人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核实,每月报委领导审批后兑现稿酬。

2、信息报送: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干部职工拟写好稿件后由办公室办初审、委领导负责信息内容的最终审核。采用文稿每条奖励20元,文稿经审核采用后,由办公室建立台账,专人详细登记,按月统计汇总,每月底公布全部登记信息。

三、内容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宣传报道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帮教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要善于

发现新闻价值,弘扬先进、宣传工作亮点。办公室及时将有关刊发信息收集整理,年底将资料统一存档。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关于行政政法单位调研报告

关于行政政法单位

经费保障状况的调研报告

省财政厅:

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省财政厅把加强政法经费保障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县近几年来逐步加大政法单位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法单位经费不足的状况。由于我县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经济状况差别很大,财政收入较低,除了人员及必须的建设支出以外,能够用于安排公用经费的资金很少,但是我们对政法单位经费按规定标准给予了保障,现将我县实际状况做一汇报:

一、我县行政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情况

一直以来,我县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省核定我县公安年人均公用支出标准为1.5万元,检察院及法院年人均公用支出标准为2.1万元,司法年人均公用支出标准为1.8万元,为了保障政法经费标准落实,我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调整支出结构,结合省转移支付经费,按规定标准给予保障。

1、2009年政法支出情况

2009年我县公安实际公用经费支出1,306万元,在职干警369人,人均公用支出3.5万元;检察院实际公用经费支 1

出167万元,在职人员60人,人均公用支出2.7万元;法院实际公用经费支出348万元,在职人员74人,人均公用支出4.7万元;司法实际公经费支出116万元,在职人员44人,人均公用支出2.6万元。

2、2010年政法预算安排情况

2010年我县公安预算安排公用经费612万元,年人均公用支出1.8万元;检察院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29万元,年人均公用支出2.3万元;法院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62万元,年人均公用支出2.1万元;司法预算安排公用经费67万元,年人均公用支出1.8万元。

3、公安系统装备情况

公安系统装备经费县级采购指标302万元,支出75万元,剩余指标227万元拨入采购过渡户;检察院装备经费指标81万元,未支出指标81万元拨入采购过渡户;法院装备经费指标74万元,未支出指标74万元拨入采购过渡户;司法装备经费指标16万元,未支出指标16万元拨入采购过渡户。由于资金到位晚只采购部分装备,年末将未支出装备经费县级采购指标398万元拨入采购过渡户,准备2010年进行采购。

4、当前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根据政法机关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我县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以公安系统为例,其经费标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发

生什么变化,这使得工作开展确实有些捉襟见肘。

二是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政法部门应建立内控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约措施和监督考核办法,防止出现因“收支脱钩”可能产生的执法不严、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等问题,造成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非正常减少。

二、行政政法经费保障使用情况

(一)、2007年一2009年行政单位支出

200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473万元,剔除必要性支出、政策性支出、一次性支出2,192万元的因素,实际商品服务支出281万元,其他资本支出316万元,在职人员561人,人均公用支出0.5万元;200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994万元,剔除必要性支出、政策性支出、一次性支出2,581万元的因素,实际商品服务支出413万元,其他资本支出138万元,在职人员568人,人均公用支出0.7万元;200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7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121万元,剔除必要性支出、政策性支出、一次性支出2,483万元的因素,实际商品服务支出638万元,其他资本支出86万元,在职人员709人,人均公用支出0.9万元。

(二)、2007年一2009年政法部门支出

2007年公共安全支出1,10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843万元,其他资本支出259万元,在职人员506人,人

均公用支出1.7万元;2008年公共安全支出2,772,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106万元,其他资本支出666万元,在职人员524人,人均公用支出4.0万元;200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1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120万元,其他资本支出641万元,在职人员547人,人均公用支出3.9万元。

(三)、政法部门取得的成效情况

近年来,为保障政法经费,县委和县政府根据省厅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政法机关保障水平日益提高,执法办案条件显著改善。特别是公安系统效果明显,一是刑事破案率逐年提高。我县刑事案件的破案率由2005年的60%提高到2009年的86%。特别是命案的破案率达到90%以上,2006年和2007年更是达到100%,实现命案全破。二是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十分认可,通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排名可以看出,几年来县公安局行风评议始终排在前5名。三是公安装备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自2006年以来,公安系统车辆全部得到更新,计算机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四是由于经费得到保障,公安系统负债工作的情况得到的遏制。历史遗留的债务得到逐年偿还。2006年以来,县公安局偿还历史遗留的债务达113万元。

三、控制行政成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公务用车保险的管理。节约交通工具消耗费支出,我县对各部门单位车辆保险统一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规范了了车辆保险采购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也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规范接待费开支范围,加强接待费的预算控制,推行定点接待制度,加强定点宾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接待成本。

(三)、严格加强出国经费管理。严格出国经费审批程序,制止无实质内容、无效果的出国考察,加强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控制和费用审核,探索出国机票管理办法,堵塞漏洞。

(四)、推进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继续做好行政政法单位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工作,减少设施、设备的重复购建和闲置浪费。重点是系统内资源共享,进而推动县内资源共享。

(五)、加强基础工作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强化日常指导检查,严格预算执行,保证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四、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目前我县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

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政法工作调研报告.doc》
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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