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报告

2021-08-15 来源:工作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执行财经纪律工作报告

上屯镇执行财经纪律工作报告根据《**县农村基层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唐纪(2013)11号文件精神,上屯镇党委迅速组织镇政府机关、村建中心、计生办、民政所、殡葬执法大队主抓领导,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文件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镇财政向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2276000元。整改措施:以后要严格执行预算,预算一经确定、批复,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非预算单位一律不再拨款。

2、镇财政虚增财政收入7440000元。整改措施:要严格控制财政收入虚列、空转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现状,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加大财源建设力度,靠增收来改善收支矛盾,以此从根本上解决虚增收入的发生。

3、一般预算支出列支费用1143300元。整改措施:今后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预算只负责向相关单位拨款,费用支出由相关单位列支,对已经列支的费用,能调账的调账。

4、镇政府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接待费超支3683507.8元。整改措施:制定文件加强招待费支出刚性约束,用制度约束招待费开支,必须的招待,一律在镇政府公务灶就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每年要在总额上下降10%。

推荐第2篇:人防办目标执行工作报告

人防办目标执行工作报告

一、主要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一)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重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1、收取人防工程平战使用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情况。按照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原则,我办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筹平战结合开发工作,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加强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按合同管理,坚持先交租金后使用的管理制度,年初收取人防工事使用费260万元。严格按法规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2012年共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315.85万元。

3、加强全市地下人行通道管理,确保整洁、畅通、安全、保时。按照《市人行地下通道管理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整脏治乱”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2年“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整脏治乱”工作责任奖惩考核办法》,在具体实施中严格实行考核,市人防办“整脏治乱”领导小组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进行整改,各管理部门每周组织自查及巡查,并落实了奖惩规定,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在“抗凝冻、保民生”工作期间,加强了管理,保证市民出行安全,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汛工作。制定防火、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消防安全的专项演练和观摩。严格防汛值班制度,落实防汛物资,确保了人防工程和地下通道安全渡汛。

4、做好市人防疏散基地指挥部、市人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转固的有关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6月底以前已将市人口疏散基地指挥部、市人防指挥中心地下车库、市人防培训中心投转固结算资料报送市政府评审中心,现市财政局正在评审,预计能完成评审工作。

5、重点抓好防空地下室建设,完成开发利用人防工事相关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按法规规定面积指标及设计规范审查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报建防空地下室49个,建筑面积32.68万平方米。严格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防空地下室进行质量监督,共验收合格防空地下室46个,建筑面积93081.6平方米。开发利用人防工事50000平方米。

(二)部门职能目标

2、加强宣传工作,完成对全市中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任务。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年度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制定了《市人防办干部学法计划》、《市人防办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方案》,并进行落实。

全市17000名中学生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已按教学计划进行,完成了“三防知识”教育课本3万本、防空防灾应急知识手册4万册及宣传图片300套的印制、发放工作。

3、完成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发射卫星的火箭残骸回收任务。完成“07—36”卫星一级火箭残骸回收任务,进一步做好卫星一级火箭残骸落区建设工作。

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狠抓市委、市政府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

(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了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进了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深入开展了行政监察工作,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工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建立了长效机制,并收到一定效果。按政务公开目录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了《行政许可法》,未发生群众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我办全年无违纪违法案件。

(三)认真开展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按照《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市直机关《关于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实施的五个项目中,提出了20个内容细化了40条具体措施。二是按照建设年活动四个阶段的要求,认真抓了落实,并取得了实际成效。三是在建设年活动中认真抓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再学习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党课教育、专题知识竞赛、专题展板宣传,并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四是认真抓了示范点、示范单位工作。五是努力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努力做到以“学习、团结、干事、干净”为准则,实现领导班子好;以“两个创新”为载体,实现党员队伍好;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为基础,实现工作机制好;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开展党建工作,实现工作业绩好;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实现群众反映好,从而在今年七一期间,我办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五好”基层党组织。六是围绕全市人防、交战工作,积极做好工会、妇女组织工作,在机关党委领导下,组织完成了“双千”工作,对清镇市红枫湖镇右

二、右七两个村的驻点帮扶工作开展顺利,抗凝冻期间慰问村民,帮助灾后重点,党员捐款帮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劳动等,为两村的发展共投资4万余元;七是全面完成了市直机关工委下达的党建工作目标。2012年在“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认真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了值班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好信息、信访工作,全年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5件次,均已按规定妥善办理;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会提案及市长专线1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上报市政府。

(六)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分解到各处(室)、事业单位,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并按要求向市政府上报目标执行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整脏治乱”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对区、县(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须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部署,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六次全会精神,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人防(交战)工作相结合,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人防(交战)应有的贡献。

(二)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开展“两个创新”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大力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

(四)扎实开展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计算机运用指导,推行无纸化办公。

(五)全面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根据《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作好对《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进行修编的准备工作。拟结合市行政中心三期工程,筹划建设金阳新区预备指挥所方案。与体育局联合修建市路地下人防工程。结合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等造价的原则,选择合适地段,修建二至四个五级专业队或专业队装备掩蔽工程。积极按照市政府部署及安排,探索或实施人防城区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防空地下室建设任务。从2009年至2012年,基本完成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完善各地下室的相关图纸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数据录入。加强对我市范围内两个人防设备厂的生产、安装质量管理,确保我市人防设备生产、安装达到国家标准。

(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对2004年以前未竣工验收的结建防空地下室进行执法查处,加强按计划对区、市(县)执法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金阳新区的人防执法工作。

(七)配合全市“整脏治乱”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市地下人行通道的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地下人行通道整洁、畅通、安全、保时。

(九)拟建立地面、机动指挥平台通信指挥系统,与省人防办地面、机动指挥通信指挥系统配套联网。

(十)继续抓好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标准,措施的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加强防护。

(十二)按照国家人防办及省人防要求,认真实施《市人防办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第三步建设目标实施方案》,并按目标任务分阶段抓好落实。

(十三)把学校作为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重要阵地,每年在17000名中学生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合格率达100%。

(十四)完成交通战备相关工作,完成卫星一级火箭残骸回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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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应当是为人民做主的政权,不放过一个冤案,让人民体会到社会的服务,你写好工作报告了吗?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近年来,**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 的工作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创新执行工作模式,提升执行效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2016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75件,执结927件,201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20件,执结1359件,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今年10月河南法院进入第二批次第三方评估法院。在此关键时期,**法院上下同心,举全院之力,执行质效已获稳步提升。2018年我院已受理执行案件1235件,结案1129件(数据截止10月8日),执结率91.42%。执行质效主要指标中:结案率全市第一名,实际执结率全市第一名,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市第二名。现将区法院今年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执行工作情况

(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能力水平

打造过硬执行队伍,是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的组织保障。我院始终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一是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引导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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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二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实行了以领导班子(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组建六个执行实施团队,分别由院长、三个副院长、执行局长、副局长担任团队长,一个财产保全团队。每个执行实施团队配备1名助理、2名书记员、2名法警,配足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三是在今年5月份,我院调整院审管办全体人员,增援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和结案审批进行全面监控和督导。进入7月份,我院又抽调两个审判团队到执行局专办新收案件,其他团队集中精力办理旧存案件。其他综合部门在人力、车辆、装备上向执行局倾斜,实现了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

信息化是执行难破局解困,提升执行质效的必由之路。一是我院执行局已经接通了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能够使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各项财产信息在线查询,改变以往靠 登门临柜 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及身份信息 一网打尽 ,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题,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自开通查控系统以来,累计查询到车辆、证券、存款等各类信息十万余条;二是强化执行案款管理,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落实 一案一账号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每个执行案件均对应唯一的虚拟银行子账户,确保案款进出全程留痕、全程监管,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

(三)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公信力

执行规范化是解决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是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重要保障。我院的做法是:一是以监控执行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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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手,将执行案件全部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按流程节点录入,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系统可以清晰查询,绝对杜绝超期限案件;二是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和当事人监督。对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等重要环节、重点事项和重大进展,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三是执行干警外出办案,佩带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全程记录,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四是制定执行制度汇编等规范性文件,列明执行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等职责,为规范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拒执措施、失信惩戒的运用,强力震慑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今年5月,我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形成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以人民法院为主体,全面推进法院执行理念、执行模式、执行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局面,有效地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下发打击拒执罪的文件,要求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行为有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立案的,依法让当事人提起自诉。通过打击拒执罪的活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

由于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执行难的现状。我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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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同时制作大头贴、宣传海报,在淇滨区中凯步行街广场、世纪广场,**区金博大购物广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和信息进行晾晒,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活动空间,迫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五)以参加省院组织的 百日执行攻坚 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执行质效

通过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 百日执行攻坚 活动,我院执结一大批执行案件和超长期未结案件。活动伊始,2018年 4月30日我院执行局存案694件,活动期间共执结案件675件。活动前,执行局有超长期未结案件293件,活动期间共执结265件,未结28件。

执行质效主要指标大幅提升。

1、案件实际执结率由2018年5月1日的13.96%提升到59.12%;

2、实际执行到位率由6.95%提升到9.23%;

3、执行完毕率由10.87%提升到23.1%;

4、终本率由0.4%提升到31.94%;

5、终本合格率由66.67%提升到98.65%。

活动期间,按照要求化解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我院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建立督办台账,老案件由院长和一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负责接待,协调综合部门干警落实化解。新案件责任到团队,每日通报每日督办,限期办结。每周召开一次执行指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执行疑难问题和信访案件的化解方案,保证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0%以上。

(六)加大执行宣传攻势,营造良好执行氛围

基本解决执行难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我院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平台,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全面系统报道我院执行法官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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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公正执行的生动实践,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传统纸媒将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典型案例和逃避、转移财产的典型 老赖 进行了重点宣传,另一方面也将我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专项行动和日常执行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8年共发表网络稿件90余篇,纸质媒体62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41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块、宣传条幅3个、宣传单500份、大头贴90张。

同时,为引导社会正确理解执行工作,我院注重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宣传引导正确认识执行能与不能的概念。进入法院的执行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具备执行完毕的条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为执行能案件,执结率必须达到90%;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为执行不能案件,此类案件按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纳入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系统,每6个月由系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财产,一旦出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措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解决执行难是全国法院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级法院院长对执行工作都亲自安排,亲自参与,作为一把手工程亲力亲为。全省163个基层法院院长均郑重立下军令状,承诺如期完不成解决执行难任务将自愿辞职。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法院有信心,有能力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院在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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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面临着一些困难。

一是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我院执行局的人员和办案力量在不断增强,但执行案件数量增长更为明显,2014年我院执行收案490件,2015年728件,同比增长48.6%;2016年收案975件,同比增长33.9%;2017年收案1620件,同比增长66.2%;2018年至今已经收案1235件,从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是执行多方联动机制配合不够完善。各联动部门与法院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有些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协助配合,造成法院 查人找物 困难。尤其是在打击拒执案件中,有些部门既不协助又不出具手续,法律监督部门未发挥作用。

三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不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十一个方面予以联合惩戒,目前除铁路运输、航空运营、金融机构等效果显著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落实有待加强。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化解一批信访案件。今年以来,经过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结案率已经提升至91.42%,下余案件均是一些长期未执结的 骨头案 ,结案难度大,信访压力大,希望财政部门对司法救助资金有所倾斜照顾,以期化解一批信访案件,提升执行质效,维护辖区稳定团结。

三、下一步执行工作重点

评估前一个多月时间,**区法院执行工作重点要围绕抓队伍建设、狠抓执行结案、化解超长期未结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化解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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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等工作开展。

一是要狠抓队伍建设,保证清正廉洁。结合我院发生的系列问题,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深刻认识执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出现问题绝不护短,坚决支持有关部门予以查办。领导要担负起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局长、庭长要切实承担起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 的责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不管就是失职的理念,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教育和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紧紧依托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曝光平台,对已曝光的案件要继续加大力度,适时开展大规模突击行动、多部门联动行动和节假日执行行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集中力量执行案件,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逐案化解超长期未结案件,以10月份第三方评估为基准,限期结案,切实提升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四项关联指标。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我院宣传稿件纵向比较虽然不少,但是主流媒体发稿和纸质稿件比较少。针对此项工作,我院执行团队与政治处加强对接,广挖宣传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部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做到既要干好工作,又要注重宣传。

四是积极预防和化解涉执信访。注重整合法院内部力量,通过多种渠道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切实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着力提升执行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高破解涉执信访难题水平,积极应对涉执信访,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下一步我院将一如既往的保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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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良好状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推荐第4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报告

***法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执行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其他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局执行局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一流法院”为载体,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意识,积极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狠抓

执行工作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指标,为九里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法律服务。现根据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将全年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执行局由两个执行实施(合议)庭和一个执行裁决庭组成,实施庭负责办理全院的诉讼、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执行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所有案件经本院立案庭移送本局后,由综合处登记,并及时将案件通过领导签办,批交执行实施会议庭承办。在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委托评估拍卖、以物抵债、债权凭证发放、延期、暂缓、中止、终结、结案、采取制裁性强制措施、股权转让和拍卖、优先受偿权利的确认等均经过合议庭讨论决定。裁决庭负责办理执行裁决、执行异议审查及执行局综合工作。执行工作管理遵循细化流程、分工负责、分权制约、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强化实施、细致裁决的原则,共同促进执行工作的提升。

二、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执行条线制度,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为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需要,执行局全面推行流程管理,建立并落实了执行进度公告制,增强执行人员的期限意识,完善执行案件信息,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实行“四告知”,从执行案件受理到结案,执行过程和实施情况都完整、准确地记录在卷宗中,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完善便民服务继续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联系电话,在通知当事人到庭时,将法院地址、乘车路线、执行局长联系电话、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完善执行进程告知制度,将执行进程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完善执行款物交接管理制度,设立执行款交接台帐,实行执行款专户专用,严格审批划转手续,做到执行款项收付清晰,强化了执行监督。通过成立执行裁决组,对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实现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完善了执行局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09年九里法院执行局以下工作的落实和完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起了积极作用。

(一)建立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根据区委政法委制定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联联席会议规则,全面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于重点、疑难执行积案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及时与党委和上级领导机关保持沟通。

(二)建立与九里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八家联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以实现当事人权利、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协同建立一个互相联动的诚信和威慑体系,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企业注销、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置房购地、经营贸易、高消费、接受荣誉和提拔使用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形成违法失信者处处受制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建立以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联动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立九里法院协助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设协助执行小组,由办事处领导任组长和组员,负责本辖区协助人民法院个案时的协助和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设协助执行员一名,协助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信访稳控、执行环境政治和协助调查取证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等工作,将执行网络撒网到村,切实保证执行效果。

(四)积极参加和开展多项司法为民的集中执行活动。6月24日-7月18日,徐州法院与各大媒体联手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宣传月”活动,九里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执行局按照中院的计划安排和统一部署,组织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出车360余台次,出动执行人员1360人次,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此次活动,效果显著,不足一月的时间内执结案件57件,实际执行到位案款483.9165万元,并积极参加市中院组织的集中执行兑现大会,现场集中发放22案件已执行到位的案款334.5765万元,以案件基数最少、发放案款最多在所有基层法院中名列首位。在市中院在第四季度开展的“百日执行竞赛活动”中,九里法院执行局又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两次,案件执结效果显著,彰显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此外,执行局积极运用人民法院与综治组织的信息通报等机制,从多个方面解决执行难问题。2008年以来无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无一起涉法进京赴省上访的案件,无一起暴力抗法事件,无因处置不当导致人员伤亡、财务毁损或执行严重受阻的情况发生,执行局多

次荣获集体三等功,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执行良性循环先进单位等称号。

三、抓好队伍建设,树立大局意识,使执行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强化了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司法领域中涌现出的模范法官为先进典型,工作中积极努力向他们看齐,努力提

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在队伍建设中,全局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及本院组织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等政治业务学习,切实抓好执行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查找执行局存在实际问题。坚持执行局每周五或周一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使执行人员增强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能以执行规范自觉地要求自己,讲求效率、勤勉敬业、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使执行工作逐渐进入积极、自觉、良好的工作状态,使执行局形成了“干工作、比奉献、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以团队协作精神引领执行工作发展,使执行人员团队意识也进一步得到了强化,在今年十月长假期间,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电话,立即组织全局干警赶赴现场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最终在国庆当天执结案件。2008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总计450件,执结418件,结收案比为92.89%,执结率86.5%,执行标的到位金额2104.99万元,执结标的到位率60.84%。通过有效的执结这些案件,使权利人的权利得到了实现,化解了矛盾,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又实现了执行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和“平安九里”建设,从而为九里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四、以“执结率”、“到位率”和压降“信访投诉率”为工作主线,不断推动质效考核指标向上攀升。2009年以来执行局扭转了质效考核指标大部分在市基层法院排序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紧紧依靠全局执行干警从基础工作做起,抓好执行制度的落实,完善和加强了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通过每月协调通报案件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案件承办人依法实施执行行为,细化、穷尽执行措施,倡导文明执行、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多做被执行思想工作,保证了公正、高效地执结案件。通过落实合议制,坚持执行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沟通和向本院审委会汇报,有些案件还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切实化解了执行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通过采取两次为期一月的集中专项执行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了大批积案和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的疑难案件,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执行中止、终结率。通过专人负责信访上访案件的接待工作,定期梳理旧存和新收执行案件,及时发现上访信访隐患,对于有上访信访苗头的当事人,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强化稳控措施,及时果断处理。通过不懈努力,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呈良好的上升态势,在第三季度全市执行工作考核中,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跃升至第3名,执行投诉率保持在全市较低水平,实现了执行工作综合考核进位的目标。

五、加强执行理论学习与调研,提升执行人员的司法职业技能。及时掌握新的立法动向和新出台的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利用每周五或周一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全局人员系统学习了与执行工作密切相关、新修订的《民诉法》、市中院下发的《规范执行规章制度汇编》等规范性文件,做到执行人员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到执行实践中。通过执行重大事项的集体讨论,执行人员在互动交流中,增强了对案件理论分析和实践把握能力,提升了司法职业技能。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执行人员积极做好执行理论调研与宣传,努力提高执行人员案件驾驭能力、裁判文书撰写能力和分析解决疑难问题能力。在做好执行工作的同时,加强执行工作的调研和宣传力度。2009年以来,执行局工作人员参加学术讨论会论文征稿4次4篇;全年在徐州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正在执行》栏目制作并播出执行工作电视节目9档;向本院报送信息、简报16篇,其中3篇被中院转发,向上级法院执行局报送信息、简报24篇,宣传调研文章发表19篇,其中国家级3篇,省级12篇,市级4篇,超额完成院里下发的宣传任务。

六、加强学习,筑牢拒腐思想防线,廉洁从政,争做执行工作表率执行局注重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和工作之余,加强自身党的政治理论方针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深入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实践中去;积极参加院里和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修养。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正确指导执行实践,执行局更加注重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在学习中求进步,在执行中求创新,在自律中保清廉。在工作中,执行干警力求兢兢业业,求真务实,以身作则,团结友爱,以诚待人。保持“慎独”本色,选择严谨的生活态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大家互相及时提醒,积极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浓厚氛围。平时自觉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始终牢记根本宗旨和法官神圣职责,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不为人情所左右,不为金钱而动心。自觉接受内部干警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虚心接受外界社会群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上级法院等机关的监督。

七、下一阶段的工作思想和努力方向经过全局干警的努力,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深知这些成绩与人民群众、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由于受自身水平的限制,对执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还不够深入,关心爱护干警做的还不够好,执行工作综合质效考核指标尚需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调研宣传工作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执行实务将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执行业务能力,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带动执行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依法、公正、和谐、协作”的执行理念,强化统一管理体制,完善执行保障机制,瞄准重点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大力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实现执行工作综合考核升级进位的目标。

(一)继续坚持每周五或周一下午政治和执行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及时领会和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熟悉新的法律制度,更好地服务执行工作。

(二)继续坚持执行案件合议制度和重大事项执行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制度。研究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的执行计划和实施方案、异议案件的法律适用、信访案件的处理,做好处息诉息访工作。

(三)继续围绕执行质效考核三指标“执结率、到位率和信访率”做好执行管理工作。每月协调、讲评、通报案件的执行和异议审查情况,张榜公布,考核到人,致力提高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执行中止、终结率,消除或降低信访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或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清理积案和中止、终结案件,积极探索和创新执行方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五)完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协助执行工作网络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依靠党委、政治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力量的配合,发挥基层组织熟悉被执行人情况的优势,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执行理论调研和宣传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以调研促执行,以宣传树形象,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总之,通过这次执法评议活动的开展,更增加了全体执行干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执法为民的大局意识。执行局将切实担当起应有的政治责任,致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端正、执行规范、廉洁自律、团结战斗的执行队伍,服务地方和谐社会构建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5篇:人防办目标执行工作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工作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2012年,市人防(交战)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防办的指导下,在市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态势。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新时期军事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掌握军事理论、国防理论和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理论,把握新时期国防建设和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的特点规律及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截止到12月15日,圆满完成了目标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一)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重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1、收取人防工程平战使用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情况。按照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原则,我办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筹平战结合开发工作,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加强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按合同管理,坚持先交租金后使用的管理制度,年初收取人防工事使用费260万元。严格按法规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2012年共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315.85万元。

2、行政审批情况。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在原来基础上压缩10%以上;使用市网上审批系统,纳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防空地下室审批中,2012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43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人防办由于工作人员热情严谨,办事效率高,省农业厅赠予市人防办一面锦旗。

3、加强全市地下人行通道管理,确保整洁、畅通、安全、保时。按照《市人行地下通道管理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整脏治乱”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2年“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整脏治乱”工作责任奖惩考核办法》,在具体实施中严格实行考核,市人防办“整脏治乱”领导小组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进行整改,各管理部门每周组织自查及巡查,并落实了奖惩规定,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配合中华路“白改黑”工程,在9月27日至10月5日对中中、中都、中黔商场以及大南门

一、二号地下通道出入口的改造。时值长假期间,在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情况下,市人防办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不分昼夜24小时连续施工,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抗凝冻、保民生”工作期间,加强了管理,保证市民出行安全,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汛工作。制定防火、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消防安全的专项演练和观摩。严格防汛值班制度,落实防汛物资,确保了人防工程和地下通道安全渡汛。

积极开展维护维修工作。今年以来完成了4条地下人行通道的改造工作,还对客车站地下人行通道的消防系统、排风系统进行改造,火车站地下城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201112月底前完成70%的进度。

4、做好市人防疏散基地指挥部、市人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转固的有关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6月底以前已将市人口疏散基地指挥部、市人防指挥中心地下车库、市人防培训中心投转固结算资料报送市政府评审中心,现市财政局正在评审,预计能完成评审工作。

5、重点抓好防空地下室建设,完成开发利用人防工事相关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按法规规定面积指标及设计规范审查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报建防空地下室49个,建筑面积32.68万平方米。严格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防空地下室进行质量监督,共验收合格防空地下室46个,建筑面积93081.6平方米。开发利用人防工事50000平方米。

(二)部门职能目标

1、对全市防空警报器进行维护管理,合格率达95%以上。完成了市防空警报网的维护管理工作任务,合格率95%。排除警报器各类故障61起,更换了一些设备,保证了警报网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移装防空警报器3台,警报统控网增容安装12台。完成了“5·19”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防空警报鸣响任务,鸣响率100%;完成了5年一次的全省防空警报器达标检查前的自查维护工作,名列全省第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被评全省2004—2012年度音响警报器维护管理先进单位。

2、加强宣传工作,完成对全市中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任务。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年度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制定了《市人防办干部学法计划》、《市人防办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方案》,并进行落实。

2012年5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通过检查,对市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市人防办将按照《对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在宣传方面:一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12年元月上街设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二是将《人民防空法》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在国防教育网站设置《人民防空法》宣传专栏,会同市国教办开展了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多种媒体广为宣传。四是在市人防办网站、中国·门户网站开辟专栏、省人防办网站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五是开展《人民防空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在云岩、南明区的所有社区开展了宣传,南明区人防办在狮峰路社区举行了赠送《市民防空防灾应急手册》的仪式。

全市17000名中学生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已按教学计划进行,完成了“三防知识”教育课本3万本、防空防灾应急知识手册4万册及宣传图片300套的印制、发放工作。

3、完成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发射卫星的火箭残骸回收任务。完成“07—36”卫星一级火箭残骸回收任务,进一步做好卫星一级火箭残骸落区建设工作。

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狠抓市委、市政府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

(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了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进了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深入开展了行政监察工作,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工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建立了长效机制,并收到一定效果。按政务公开目录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了《行政许可法》,未发生群众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我办全年无违纪违法案件。

(三)认真开展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按照《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市直机关《关于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实施的五个项目中,提出了20个内容细化了40条具体措施。二是按照建设年活动四个阶段的要求,认真抓了落实,并取得了实际成效。三是在建设年活动中认真抓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再学习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党课教育、专题知识竞赛、专题展板宣传,并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四是认真抓了示范点、示范单位工作。五是努力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努力做到以“学习、团结、干事、干净”为准则,实现领导班子好;以“两个创新”为载体,实现党员队伍好;以建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为基础,实现工作机制好;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开展党建工作,实现工作业绩好;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实现群众反映好,从而在今年七一期间,我办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五好”基层党组织。六是围绕全市人防、交战工作,积极做好工会、妇女组织工作,在机关党委领导下,组织完成了“双千”工作,对清镇市红枫湖镇右

二、右七两个村的驻点帮扶工作开展顺利,抗凝冻期间慰问村民,帮助灾后重点,党员捐款帮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劳动等,为两村的发展共投资4万余元;七是全面完成了市直机关工委下达的党建工作目标。2012年在“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制定了市人防办2012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落实。一是坚持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职工学习制度,认真组织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紧密结合人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参加了全市理论学习考试,参考率达100%。二是每个领导干部结合实际撰写了2篇以上文章,全办干部职工撰写理论文章及心得体会文章,一些同志的文章在国家、省有关杂志上进行发表;三是举办了不同类型业务培训6次,建立业务培训台帐;四是坚持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对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五是认真落实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与有关处室签订保密责任书,开展了保密检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六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机关文化活动,今年已开展各种活动6次。七是在凝冻和四川汶川地震后,积极组织开展为灾区人民献爱心和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活动。全办干部职工共计捐款94770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50400元。

(五)认真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了值班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好信息、信访工作,全年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5件次,均已按规定妥善办理;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会提案及市长专线1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上报市政府。

(六)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分解到各处(室)、事业单位,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并按要求向市政府上报目标执行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整脏治乱”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对区、县(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须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部署,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六次全会精神,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人防(交战)工作相结合,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人防(交战)应有的贡献。

(二)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开展“两个创新”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大力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

(三)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信访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继续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四)扎实开展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计算机运用指导,推行无纸化办公。

(五)全面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根据《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作好对《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进行修编的准备工作。拟结合市行政中心三期工程,筹划建设金阳新区预备指挥所方案。与体育局联合修建市路地下人防工程。结合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等造价的原则,选择合适地段,修建二至四个五级专业队或专业队装备掩蔽工程。积极按照市政府部署及安排,探索或实施人防城区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防空地下室建设任务。从2009年至2010年,基本完成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完善各地下室的相关图纸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数据录入。加强对我市范围内两个人防设备厂的生产、安装质量管理,确保我市人防设备生产、安装达到国家标准。

(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对2004年以前未竣工验收的结建防空地下室进行执法查处,加强按计划对区、市(县)执法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金阳新区的人防执法工作。

(七)配合全市“整脏治乱”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市地下人行通道的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地下人行通道整洁、畅通、安全、保时。

(八)加强防空警报网的维护管理工作。结合市城市建设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原有防空警报网布局作一定的调整,使其布局更加合理。完成市防空警报网增容安装任务,确保10月29日防空警报器鸣响演练圆满成功,警报器合格率达95%以上。完成息烽县、开阳县警报统控信号测试,力争实现统控。

(九)拟建立地面、机动指挥平台通信指挥系统,与省人防办地面、机动指挥通信指挥系统配套联网。

(十)继续抓好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标准,措施的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加强防护。

(十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在市人民防空网站上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二是将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纳入国防教育系统,拓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的层面;三是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市民防灾救灾知识宣传;四是开展《人民防空法》宣传进党校的活动;五是2009年10月29日是《人民防空法》颁布13周年纪念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人防法。

(十二)按照国家人防办及省人防要求,认真实施《市人防办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第三步建设目标实施方案》,并按目标任务分阶段抓好落实。

(十三)把学校作为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重要阵地,每年在17000名中学生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合格率达100%。

(十四)完成交通战备相关工作,完成卫星一级火箭残骸回收任务。

推荐第6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2009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府兵

一年来,局党组能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立足农机岗位,大力推进“兴机富民”工程,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团结带领党组一班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全体(扩大)会议总体部署,紧密结合系统实际,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显著成效保障我市农机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实效。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年里,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多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落实,局党组作为党政一把手能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与所属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并能及时听取所属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能积极向市纪委、监察部门报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局党政一把手和局党组均按规定上报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学习了胡锦涛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后,局党组专题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局党组提出,要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进一步改进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年里,我局坚持一人为本,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廉证素质。年初,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并通过组织落实,确保了宣传教育工作收到实效。重点学习宣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八荣八耻”“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文件。同时,积极宣传反腐败先进典型,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廉政典型电视专题片,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政素质,从思想上为党员干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

4、积极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按照市纪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我局印发了《市农机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以及《市农机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工作任务、保证措施等做出了具体安排。把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做到每项工作有领导主管,有领导分管,有牵头部门,从而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年里,作为党组书记、局长,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局班子其他成员、各责任单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大力协同,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一年里,局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农机部门没有出现违反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部门党风、政风有了进一步好转、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5、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主要领导上党课、开展示范教、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案例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幸福和自由,自觉抵制诱惑和腐败。 通过组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 弘扬良好作风”主题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确保了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6、严格招待费管理工作。在具体执行中,我局对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市纪委提出的实名登记、定点接待和报销实行“三单合一”的规定,对必需招待的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实名登记,确定就餐标准,并填写定点接待就餐通知单,交定点接待点--农机食堂办理。一年里,通过认真落实,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部门公务接待活动比较规范,局公务接待费用被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所属部门也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农机校、推广站及所属乡镇农机站,都做到了零招待。

7、加强了对执法、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在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职能和作用。农机购机补贴项目和监理等工作要有纪检组同志参加,纪检小组对项目实行全方位跟踪,凡不符合程序,纪检小组都会提出意见,要求整改。保证了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公平,受到群众好评。

8、严格考核制度,狠抓作风管理 。一是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各单位实行考勤表,严格上下班按时签到,因事、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及时向单位递交书面请假条。各单位负责人外出或请假1天以内,必须由分管领导或在家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审批,方能离岗;2天

以上由局长审批。二是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对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问题,主要还是对部门个别执法人员的吃拿卡行为监督管理不够等。对于这一点,我们采取了措施,如设立举报电话、定期暗访、聘请行风监督员。现在,我们还重点加强了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工作,把住用人关,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从根本上杜绝了执法不规范现象。三是开展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按方案的要求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将党风廉政工作推向深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保证;是建立公正廉洁的农机队伍,树立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2009年12月7日

推荐第7篇:人大会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报告

提供一篇工作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尊敬的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主要财政工作

2011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做大收入、做强支出、做细管理、做优服务”四大目标,开拓进取,克难攻坚,各项工作成绩突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2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200万元的122.01%,完成调整预算19700万元的112.72%,较上年增收7714万元,增长53.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106万元,较上年增收6009万元,增长54.15%;非税收入完成5099万元,较上年增收1705万元,增长50.24%。各征管部门的完成情况是:国税完成2583万元,同比下降4.83%;地税完成12001万元,同比增长38.56%;财政完成7621万元,同比增长144.58%。

全县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00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9581万元的183.39%,完成调整预算184500万元的108.92%,较上年增支41464万元,增长26.00%。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7976万元,较上年增支2072万元,增长13.03%;公共安全5933万元,较上年增支398万元增长7.19%;教育60572万元,较上年增支6211万元增长11.43%;科学技术1533万元,较上年增支581万元,增长61.03%;文化体育与传媒1806万元,较上年增支136万元,增长8.14%;社会保障和就业22959万元,较上年增支6502万元增长39.51%;医疗卫生25699万元,较上年增支10092万元,增长64.66%;环境保护386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133万元,较上年增支3325万元增长87.32%;农林水事务40466万元,较上年增支11124万元,增长37.91%;交通运输2552万元,较上年增支847万元增长49.6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20万元,较上年增支79万元增长14.60%;商业服务支出等事务3622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748万元,较上年增支70万元增长10.32%;住房保障支出4786万元,较上年增支716万元,增长17.59%;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453万元,较上年增支205万元,增长82.66%;债务付息支出91万元;其他支出142万元。

2011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205万元,加上上级各类补助169649万元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920万元,全县收入总计192774万元;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096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949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03909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一般预算年末结余-11135万元,加上上年末决算批复一般预算累计结余-45251万元,2011年年终一般预算累计结余-56386万元,再加上结转下年支出9326万元,当年累计净结余-65712万元。

由于省市财政收支还在核实清理,上级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与12月份月报数相比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2011,县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㈠促发展,全力做好财力“后盾”。一年来,先后支持北环路、东一环、南二环等建成通车,不断拉大城市框架;积极推动三城联创工作,支持建成温泉河生态北广场、城南广场,容纳市民休闲;落实资金为金龙大道等主要街道安装道路栏杆,全力提升城市品位。及时拨付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6亿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迅速适应形势发展,全力做好重点企业财务管理,并为秦力面业等15户企业争取各类扶持资金776万元,服务企业发展。由县财政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县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助推我县新兴产业示范园扬帆起航。整合支农资金,集中财力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步伐大大加快。继续实施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不断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㈡强协作,共同做大收入“蛋糕”。去年我们财税部门面对增值税受转型政策影响严重短收等压力,主动作为,强化协作,建立了“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三相互”机制,及时掌握各征收部门的情况,协调解决征管工作存在问题,疏通税款流通渠道,准确把握收入进度,督促各部门及时均衡入库。每月收入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在上半年收入考评中受到市政府奖励。其中6月、7月全市排名第二,

8、

9、10连续三月排名第一,同时10月份提前两月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12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两亿元大关。

㈢争支持,全力赢得政策“惠顾”。去年,我们紧紧抓住省上将我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列入全省支持的五大现代农业基地机遇,共争取各类扶持资金达1.5亿元,为农业园高标准高速度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同时积极邀请财政部税政司、财政厅预算处、国际合作处等来我县调研。在省厅国际合作处的支持下,投资1300万美元的以色列节水灌溉项目落户我县农业园,将彻底解决农业园发展的水资源问题。在第二批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实施结束后,又积极争取到第三批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补助资金达10亿元,较上年增加3亿多元。

㈣保民生,精心描绘和谐“画卷”。2011年,县财政在确保人员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尽最大限度地支持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全年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两免资金5100万元,争取校舍维修校安工程资金1100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防震加固,新建校舍8950平方米。拨付城乡低保7424万元,惠及50412人。拨付医疗救助金969万元、五保供养金128万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9人;拨付合疗资金9912万元,补偿住院参合患者4.5万人次。拨付农村妇女住院免费分娩524万元,补助6162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700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230人,培训各类就业人员4.5万人次。8500余名80岁以上老人领到老龄补贴512万元,享受到政府温暖。7月1日起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年惠及8万余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1294户困难家庭廉租房补贴160万元。拨付公租房建设资金1000万元。全年发放燃油补贴671万元,拨付小额贷款贴息245万元。投入500余万元,全力解决乡镇干部吃饭难、洗澡难、如厕难问题。一折通发放8类涉农补贴共计9657万元。家电、汽摩下乡及以旧换新财政补贴3305万元。全年申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79个总投资1.24亿元,财政奖补4118万元,涉及农村人畜饮水、村庄道路、文化广场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方方面面,受益群众43万余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

㈤夯两基,力求财政管理“两化”。即狠抓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水平。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继续完善信息管理平台,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组建房产税收一体化征收大厅的基础上,成立农税稽查大队,清收税款达790万元,全年两税入库3225万元,为财政增收做出较大贡献。政府采购完成4596万元,节约资金881万元,采购规模、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对核算中心三个核算柜组管理的98家单位业务进行轮岗,下茬压缩三公经费,及时将县上新成立的新兴产业园管委会等5家单位和下划的药监局财务纳入管理。财政投资评审项目52个累计6.7亿元,审减达1.5亿元,节约了巨额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关于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修订财政所规章制度22类,对城关等6个乡镇财政所完成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财政服务三农水平。

各位代表,201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成绩大、亮点多。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提前完成,财政支出保障坚强有力,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显著,财政管理不断科学精细。先后承办召开了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会、全省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系统培训会、村级一事一议环卫保洁项目设备发放仪式暨现场观摩会,财政工作得到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房产税收一体化征收、财政投资评审、一事一议等多项工作先进经验相继被《日报》、《农村报》、《西部财会》、《日报》、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等省市刊物刊登宣传,吸引了临渭、蒲城、合阳、大荔以及陕南汉阴等兄弟县市前来参观学习,我县财政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县财税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增收的压力有增无减;二是全县刚性支出需求很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财政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还有不小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2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项目带动战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力推进三大园区和庄里重点镇建设,加快我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构建民生财政,打造和谐;积极探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继续狠抓两基建设,全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新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2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6800万元,较上年调整预算19700万元增长36.04%。其中:国税5974万元,地税15740万元,财政5086万元。

通过财政体制算账,2012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268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11328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949万元,2012年县级总收入13517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35179万元。(需要说明的是,财政支出预算只是根据2011年底上级预下我县2012年的各项补助所做的当年可用财力安排,在预算执行中,上级还将下达一些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会有所增加,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09万元,教育支出406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7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4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403万元,环境保护支出274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2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40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00万元,资源勘探支出3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05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47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三、2012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201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理清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抓收入。要突出“强征管”、“挖潜力”、“重质量”的抓收入思路。在强征管上,要紧紧围绕全年预算收入目标,进一步强化各征管部门目标责任,突出税务部门征收主力军作用,及时分解任务,加强协调联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在挖潜力上,进一步加强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税收征管,抓大不放小,做到应收尽收。要立足县情实际,充分考察调研,积极探索我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新模式,严控资源税费征管。在重质量上,坚持扩张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既要严征管,又要落实各种减免税费政策,努力提高收入质量。

㈡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促发展。充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支持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一是千方百计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策性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实现财政增长目标,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统筹安排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突出重点、优化投向,加快推进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全力支持三大园区建设。加大资金保障,高起点建设三大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对外吸引力和承载力。整合一批农业发展资金,集中投向现代农业园区,推进设施蔬菜、柿果、奶山羊等特色产业集群壮大,加快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为庄里工业园区申报扶持一批有资源基础、有市场潜力、有投资效益的龙头企业,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引导支持我县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运营,通过融资手段,为新兴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工作经费,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培育后续财源。四是落实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加快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五是支持庄里镇实施重点镇财政体制改革,下放财权,提升重点镇自身发展能力。

㈢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保民生。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关系民生民计的大事。一是要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财税支持文化建设的各项政策,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二是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完善低保网络动态管理,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适时补贴低收入家庭。三是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扩面和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工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是继续落实两免一补、蛋奶工程等义务教育政策,重点支持全县教育布局调整,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五是继续落实小额创业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着力支持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六是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支持经适房、廉租房建设,落实廉租房、公租房补贴资金,确保居者有其屋。七是继续深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村级道路建设、公共环境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八是继续支持“三城”联创工作,推进绿色跨越,着力打造生态宜居新。

㈣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水平。要深化细化县级部门预算,探索经验,扩大范围,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要进一步加强结余资金和专户管理,逐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要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采购透明度。要认真开展财政同步监督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要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实现节约增效。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整体规划、调控和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益。要防控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分析预警,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要加快金财工程步伐,提高网上办公能力,促进财政业务实现网络化、信息化。

㈤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为优服务。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服务周到、廉洁高效、方便快捷”的要求,不断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开展调查研究的水平,增强解决突出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惩防体系建设,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的安全。在基层财政所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建设“一站式”三农服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台、政策咨询台等,全面提升财政服务三农的能力。

各位代表,2012年,人民群众对新一届政府给予厚望,对财政工作要求更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财政工作中去,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做出新的更大地贡献。

推荐第8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汤小泉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2008年1月10日)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7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7年,是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的一年,也是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取得新的重要成就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十一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十分关心和重视。根据党的十七大对残疾人事业提出的新要求,针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是2007年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中国残联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意见,与中央和国务院31个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目前,有关政策措施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二、成功举办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进一步增进了政府和社会对智力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关注

2007年10月2日,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隆重开幕,胡锦涛总书记出席开幕式并宣布运动会开幕。胡锦涛总书记在上海期间还视察了专门为智障人士设立的“阳光之家”,实地察看智障人士开展生活技能学习、康复训练、特奥运动的情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是人类文明进步、社会和谐友爱的重要标志,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举办2007年夏季特奥会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努力形成人人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上海特奥会是第一次在发展中国家、在亚洲举办的夏季特奥会,是迄今为止我国举办的参赛国家和地区、参赛人员最多的国 1 际体育赛事。1万多名运动员、教练员欢聚在金秋的上海,参加了21个比赛项目和4个表演项目。特奥会圣火在希腊、埃及、英国、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中国等5大洲8个国家23个城市传递;气势恢宏又感人至深的开幕式深深震撼了全球80多个国家10亿观众;上海、北京、西安、大连等11个特奥会接待城市1877个家庭接待了来自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9000名境外代表团成员,平等、包容、关爱的特奥理念得到广泛的传播。 美国总统布什专门向胡锦涛总书记寄来贺信,赞赏中国人民为准备上海特奥会所付出的辛苦劳动,赞扬中国人民“向世界展示了同情心、热情和理解”。国际特奥会主席蒂姆·施莱佛先生说,“胡主席为每个中国人做出了表率,中国为世界树立了榜样。”世界各大媒体均在突出位置予以报道,盛赞中国为发展特奥运动、促进社会和谐所作出的努力。2007年上海特奥会硕果累累,展现了人文中国的风貌,谱写了人类文明的新篇章。

三、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2007年是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收获之年。第二号调查公报发布,公布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口数量和全国残疾人口性别、年龄、残疾等级构成及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公共服务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残疾人基础数据库顺利接收并搭建起长期运转平台,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启动,实现了残疾人信息调查体系的常态化;调查数据的研究开发利用取得阶段性的丰硕成果,举行了残疾人口与发展国际论坛。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总结表彰大会,310个先进集体和1028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回良玉副总理致贺信高度评价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成果和重大意义。总之,历经四年艰苦努力,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获得圆满成功,对残疾人事业的巨大推进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出来。

四、推动残疾人保障法修改进程;协助中国政府签署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 2007年,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自2004年启动,其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准备和起草阶段,已于2006年10月前完成;二是2006年10月至今的国务院研究和审议阶段;三是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2007年,我们围绕补充完善修订草案,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全面征求了54个中央部门、32个省级政府对“草案”的意见,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政治权利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充实了内容,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强化了保障措施。修订草案即将由国务院讨论通过后报送全国人大审议,有望在今年通过,它的颁布实施必将给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利维护提供强大法律保障。

《残疾人权利公约》磋商谈判历时五年,于2006年12月13日经第62届联大通过,2007年3月3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开放签署仪式。81个国家及区域一体化组织的代表出席,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于开放签署当日代表中国在公约上

2 签字,使我国成为《公约》第一批签署国,产生了良好国际反响。目前,我们正在积极配合外交部及时做好各项启动批准《公约》的工作,着手研究履约执行和监督等问题。我们还以《公约》为契机,大力拓展国际交流空间,开发国际合作项目,形成了中国残联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五、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举办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残疾人就业条例(草案)》;2007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88号国务院令,发布《残疾人就业条例》,自2007年5月1 日起施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突出体现了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的原则,明确了政府、社会、残疾人的责任和义务,确立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标志着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围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贯彻执行,积极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陆续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福利企业和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配套制度。5月31日,国务院残工委召开了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良玉副总理强调《残疾人就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和政府重视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关系到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在陕西西安取得圆满成功。回良玉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大赛开幕,近千名选手参加了32个项目比赛,226名选手获奖,53名选手被劳动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参加第七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夺得4枚金牌、6枚银牌和7枚铜牌,奖牌总数在39个参赛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二名,我国不仅保持了传统手工艺项目的优势,也在部分科技含量高、职业技能标准高的项目中取得了突破。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进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理解和认识,激发了广大残疾人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

六、深入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加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努力扩大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社区康复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自2005年启动,2006年全面实施,2007年加快推进。11月16日,邓朴方主席亲临北京市朝阳区检查指导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要求残疾人康复工作要利用社区的资源,依托政府的支持和各方面的工作,逐步在政策上不

3 断细化和完善,扎扎实实开展各项业务,使残疾人充分得到实惠。11月27日,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在北京共同召开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总结大会,提出了完善社区康复的长效机制、在城乡社区推广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目标和措施。两年来,全国命名的99个社区康复示范区中,共设立594个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立8014个残疾人康复站,在27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康复科(室),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11420名,为859517名残疾人提供了深入、规范的社区康复服务。

2007年,我们还启动了省级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康复人才培养培训,以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技术支撑,稳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七、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妥善解决残疾人机动车运营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全面展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9个部委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开创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新局面。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安部、建设部等6个部委共同下发了《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明确了从我国实际出发,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允许残疾人运营的原则精神。各地规范管理,解决了成千上万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布;同时制定了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标准和培训标准,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出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未成年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得到社会普遍关注。2007年5月18日,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青团中央等联合召开了“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提出了加强未成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措施,呼吁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残疾人。

200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回良玉副总理于全国助残日期间在云南视察基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氛围。

八、大力推进2008年北京残奥会筹备工作

4 按照“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配合北京奥组委积极推进残奥会各项筹备工作:一是中国残联成立了残奥工作办公室,并抽调了40多名同志参与了奥组委各部门和场馆管理运行,有效地参与并推动了残奥会的筹备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场馆和城市运行及机场的无障碍建设,参与无障碍专家组的工作,多次调研,建言献策,推动了场馆无障碍的改造。三是盲人门球测试赛取得成功,并推动其他场馆模拟测试的规范标准落实。四是配合开闭幕式工作,各领域创意方案确定,已启动制作和排练工作。五是火炬接力第一次开创了境外传递路线,实现了残奥火炬传递的历史突破。六是配合北京奥组委全面启动残奥会培训工作,制定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七是积极配合北京奥组委组织了19次围绕残奥的宣传文化活动。八是借助残奥会倒计时一周年晚会、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及各中央媒体、境外媒体采访宣传活动,营造了关注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

九、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人道主义的呼唤》三卷出版发行,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国家级媒体刊播残疾人事业的新闻、专题节目数量创历年新高;5部人道主义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获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取得历届最好成绩;反映肢残儿童生活的影片《隐形的翅膀》获得第十二届“中国电影华表奖”。

残疾人理论与实践研究取得丰硕的成果,开创了新的局面。中国残联分别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合作,成立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机构,共同开展残疾人事业的理论研究、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培养高层次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科技助残”首批6个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新型盲文印刷系统等样机已研制成功,进入测试阶段,智能轮椅已投入小批量生产阶段。

十、做好地方换届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邓朴方主席始终牵挂着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作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战略任务。五年来,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迈出三大步:2003年,中国残联和民政部共同召开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现场会议,推动了城市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的开展。2005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建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残志愿者三支队伍,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2007年,中国残联第三次召开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会议,提出了建立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国已有1500多个县(市、区)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共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0多万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对于巩固和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对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都将起到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地方换届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5 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25%的地市级残联、70%的县(市、区)级残联、95%的乡(镇、街)残联完成了换届工作。

十一、认真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53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883万件,拓展了盲人定向行走、成人听力语言康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十五”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绩效评定达到“优秀”,“十一五”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顺利启动,总资金51097亿元人民币,主要资助贫困残疾人辅具配发、贫困聋儿康复等。成功举办了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大会。中国残联、卫生部等共同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

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批准立项,未来三年中央财政将拨款6个亿,支持中西部改扩建125所特殊教育学校,促使学校布局趋于合理,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在校生数量显著提高。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中国残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加大中国手语推广力度,积极推进手语翻译职业化进程,继续加强盲文手语研究。

全年新安排残疾人就业317万名,城镇就业残疾人数突破480万,农村残疾人就业稳定在1500万左右,残疾人就业规模稳定增长,就业结构逐步合理,就业状况进一步改善。2007年全国投入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资金约2亿元,648万城乡残疾人得到职业教育和培训,残疾人整体职业技能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的提高。全国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220万人(次),258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通过集中供养、定期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形式,600多万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首次召开全国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积极推进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24个省及116个地级市(州、区、县)已建和2008年新建托养服务机构已超过350个,吸纳残疾人23000多人,在建的60多个托养服务机构也将很快投入使用。1426万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落实康复扶贫贷款6亿4340万元,贷款落实率达847%,直接扶持113万残疾人脱贫。全国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共计2693个,2007年度投入资金2亿4934万元,扶持带动276万贫困残疾人。为近12万户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

制定了“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在100个城市系统规范推进无障碍建设,拓展了无障碍建设内涵,提升了无障碍建设质量,为“十一五”实现“初步形成我国城市无障碍化基本格局”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取得进展,《中国残联信息无障碍关键技术支撑及示范应用》项目通过科技部立项,纳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开展200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2006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十大新闻评选和第五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首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被评为2007年中国新闻界十件大事之一;与中央电视台、Visa国际共同制作《春暖2007——全国助残日特别节目》和迎接残奥会倒计时一周年晚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基层文化助残活动。专门协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盲协法人试点工作取得有益经验,各协会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工作进一步活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国残疾人体育大会,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制度基础。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残运会。全国共有35个代表团参赛,是历届残运会中项目设置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届,实现 了“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云南特点、西部一流”的目标。全年共派出运动员563人次,参加了19个大项国际比赛,目前已获得参赛2008年北京残奥会213个名额。残疾人群体活动蓬勃开展。

一年来,我们注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局,不断加深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工作中把握了这样几个原则: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既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和关乎残疾人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一年来,我们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把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宏观战略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为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我们紧紧抓住残奥会筹备、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残疾人就业、社区康复、法律救助等关系全局的主要工作和关乎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切实解决了一些残疾人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使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第二,更加注重理论研究,提高对残疾人事业的宏观思考能力,提高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邓朴方主席一直强调重视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2007年,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为契机,推动北京大学等三所著名高校建立了残疾人事业研究机构,圆满完成了26个国家级残疾人事业课题研究,产生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倡导了学习、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风尚,开创了残疾人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新局面,在推动残疾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7 第三,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在资金投入方面,2006年全国残疾人事业资金的总投入中财政拨款占7979%,社会捐赠占374%。2007年,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中央财政本级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达到788亿元,比上年提高12065%;另一方面,我们继续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年度总捐款收入超过3亿元。交通银行捐赠1亿元人民币,与中国残联合作开展为期十年的“通向明天——残疾青少年助学项目”。一年一度的集善嘉年华以及巴塞罗那俱乐部助残圆梦之夜等大型公益活动圆满成功,不仅为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体育筹募了资金,也进一步弘扬了人道主义精神,传递了和谐关爱的崇高理念,为增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李嘉诚先生资助的“长江新里程计划”第二期顺利实施。台塑王永庆先生捐赠的400台人工耳蜗已装配到聋儿身上。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竣工并投入使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新病房楼已进入内装修。全国地方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基础服务设施共计2022个,省级行政单位已达58个,地级达232个,县级达1732个,在建和筹建的有559个。这其中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但也有的地方利用民间资金尝试股份制的运行模式。

一年来,我们更加注重对地方的分类指导,注重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地方残疾人工作蓬勃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好局面。东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残疾人生活实现全面小康的进程。北京、上海等地妥善解决了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江苏率先提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保障,力争广大残疾人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福建、广东等地积极开拓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托养等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天津、山东等地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河北注重残疾人维权工作,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海南重视盲文出版等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浙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抓住中部崛起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发展。山西、黑龙江、辽宁、安徽等地注重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吉林、江西、河南、湖南、黑龙江农垦总局等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湖北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西部地区着力解决残疾人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甘肃、内蒙古等地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和目标责任管理,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四川、陕西、宁夏等地政府每年为残疾人办10件实事,解决残疾人最紧迫和最突出的民生问题。贵州、云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等地着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基 8 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与水平。青海、广西等地注重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不断得到改善。重庆等地积极探索统筹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第四,依托大型活动,乘势而上、扩大效应,打造完整工作链条,切实解决残疾人突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2007年,举世瞩目的第十二届世界特奥会在上海举办。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打造完整工作链条,扩大特奥效应,切实解决智力残疾人突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一是围绕赛事、火炬传递和城市接待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境内外媒体有关特奥会的报道超过10万篇(幅),特奥会官方网站访问量达到122亿人次,极大地增进了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智力残疾人的关注和关爱;二是指导和支持上海市逐步在各街道乡镇建立智力残疾人托养机构“阳光之家”, 帮助智力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学习生活技能和参加特奥运动,稳定解决了智力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三是中国残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智力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推广上海“阳光之家”的经验,开展全国首个特奥日活动,要求各地以特奥会为契机,全面解决智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智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推动冰岛总统格里姆松和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担任联合主席的智障人士福利全球政策高峰论坛在赛会期间同期举行,回良玉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代表中国政府致辞,呼吁全球各国以实际行动改善智障人士的生活状况。论坛通过了《支持声明》,承诺在全球范围内,努力为智障人士创造平等参与、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经过这些努力,上海特奥会不仅成为一个精彩、圆满、异彩纷呈的残疾人体育盛会,也成为一个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展示人文中国风貌的盛会,成为造福智力残疾人的综合社会工程,取得了多方面的丰硕成果。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一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怀、重视的结果,是邓朴方主席和主席团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和全国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残疾人工作中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尽管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是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城乡残疾人家庭收入仅有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贫困残疾人生活还相当困苦,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要;城乡和地区间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人工作还相当薄弱,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仍然有待加强;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 9 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我们即将迎来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第十三届残奥会将在北京举行,这将是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一年。2008年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举措,全力以赴协助北京奥组委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残奥会,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培育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残疾人事业总体登上一个新台阶。

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促进残疾人状况全面改善、事业全面发展。

二、全力以赴做好北京残奥会的筹备和参赛工作

积极配合北京奥组委,做好残奥会开闭幕式策划与组织、火炬传递、志愿者培训与服务、无障碍环境与设施建设、场馆管理与运行、宣传文化、国际交流等工作;组织好各级残联系统迎奥运(残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做好中国残奥代表团组建、训练与参赛工作,力争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把筹办残奥会与推进残疾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和帮助残疾人,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和国际影响。

三、指导地方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

指导地方完成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筹备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四、继续推进残疾人保障法修改,配合做好《残疾人权利公约》批约和履约工作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保障法审议通过进程,做好后续宣传和贯彻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批准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相关工作;出席缔

10 约国会议并发挥积极影响;结合我国残疾人工作实际研究并促进履约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五、召开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新发展

召开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加快特教事业发展的规划措施。

六、做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期检查,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确保全年各项康复任务和项目计划完成;制定《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推进省级残联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启动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工作;大力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预防;启动“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筹备第四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

积极推进特教学校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并规范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落实并完善助学制度;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和交通银行助学等项目;继续做好残疾考生高考录取工作;深入开展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体系;推进按比例就业,发展集中就业,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残疾人失业登记和就业统计制度;帮助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培训。引导支持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切实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和保障工作。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植业和多种经营;落实年度康复扶贫贷款使用计划,加大对扶贫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加强建房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规范解决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加强对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的指导,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无障碍建设;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的相关标准,加快工作进程;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

加强人道主义思想宣传;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做好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第六届奥林匹克文化节等系列文化活动;组织残疾人演员及优秀节目参加残奥会开闭幕式演出;开展文化助残活动,推动基层文化体育工作,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和出版事业;加强省市两级盲文及有声读物图书室建设,支持盲文出版。全面贯彻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

11 见》,广泛开展自强健身与残奥同行活动,加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发展150个特奥活动示范区,完成特奥运动增长10%的目标;做好参加第二十一届世界聋奥会的准备工作和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的筹备工作。

做好残疾人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规范和加大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以农村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完成残疾人专职委员增加20%的年度选聘任务。开展创建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首批爱心城市的初评;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做好换发新版残疾人证工作。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和协会争优创先工作。

做好2008年地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审计工作。

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和实践调研,做好2008至2009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筹备成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机构,深入开展与相关大学及社会机构的研究合作;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后续衔接工作和数据的深入研究;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的年度监测及小康实现程度的研究与发布工作。

办好中国残联网站和地方残联网站,认真贯彻《政务公开条例》,做好信息报送及为社会和残疾人提供网上服务工作;做好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相关工作;加强基层统计台帐建设和电子化管理。

以北京残奥会为契机,加强国际交流和互访,不断扩大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加强国际项目实施与管理,开拓新的合作渠道;按照规范管理、稳步发展的原则做好狮子会工作。

继续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募集资金。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也将提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这将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2008年,残奥会将第一次走进中国、走进北京、走到我们身边。残奥会是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和精神风貌的舞台,也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盛会,必将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做好2008年残疾人工作任务繁重、意义深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增进

12 广大残疾人的福祉,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登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推荐第9篇:人大会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一、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主要财政工作

2011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做大收入、做强支出、做细管理、做优服务”四大目标,开拓进取,克难攻坚,各项工作成绩突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由于省市财政收支还在核实清理,上级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与12月份月报数相比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2011,县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㈠促发展,全力做好财力“后盾”。一年来,先后支持北环路、东一环、南二环等建成通车,不断拉大城市框架;积极推动三城联创工作,支持建成温泉河生态北广场、城南广场,容纳市民休闲;落实资金为金龙大道等主要街道安装道路栏杆,全力提升城市品位。及时拨付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6亿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迅速适应形势发展,全力做好重点企业财务管理,并为秦力面业等15户企业争取各类扶持资金776万元,服务企业发展。由县财政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县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助推我县新兴产业示范园扬帆起航。整合支农资金,集中财力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步伐大大加快。继续实施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不断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㈢争支持,全力赢得政策“惠顾”。去年,我们紧紧抓住省上将我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列入全省支持的五大现代农业基地机遇,共争取各类扶持资金达1.5亿元,为农业园高标准高速度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同时积极邀请财政部税政司、财政厅预算处、国际合作处等来我县调研。在省厅国际合作处的支持下,投资1300万美元的以色列节水灌溉项目落户我县农业园,将彻底解决农业园发展的水资源问题。在第二批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实施结束后,又积极争取到第三批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补助资金达10亿元,较上年增加3亿多元。

各位代表,201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成绩大、亮点多。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提前完成,财政支出保障坚强有力,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显著,财政管理不断科学精细。先后承办召开了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会、全省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系统培训会、村级一事一议环卫保洁项目设备发放仪式暨现场观摩会,财政工作得到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房产税收一体化征收、财政投资评审、一事一议等多项工作先进经验相继被《日报》、《农村报》、《西部财会》、《日报》、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等省市刊物刊登宣传,吸引了临渭、蒲城、合阳、大荔以及陕南汉阴等兄弟县市前来参观学习,我县财政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县财税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增收的压力有增无减;二是全县刚性支出需求很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财政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还有不小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2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项目带动战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力推进三大园区和庄里重点镇建设,加快我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构建民生财政,打造和谐;积极探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继续狠抓两基建设,全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新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2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6800万元,较上年调整预算19700万元增长36.04%。其中:国税5974万元,地税15740万元,财政5086万元。

三、2012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201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理清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抓收入。要突出“强征管”、“挖潜力”、“重质量”的抓收入思路。在强征管上,要紧紧围绕全年预算收入目标,进一步强化各征管部门目标责任,突出税务部门征收主力军作用,及时分解任务,加强协调联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在挖潜力上,进一步加强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税收征管,抓大不放小,做到应收尽收。要立足县情实际,充分考察调研,积极探索我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新模式,严控资源税费征管。在重质量上,坚持扩张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既要严征管,又要落实各种减免税费政策,努力提高收入质量。

㈡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促发展。充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支持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一是千方百计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策性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实现财政增长目标,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统筹安排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突出重点、优化投向,加快推进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全力支持三大园区建设。加大资金保障,高起点建设三大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对外吸引力和承载力。整合一批农业发展资金,集中投向现代农业园区,推进设施蔬菜、柿果、奶山羊等特色产业集群壮大,加快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为庄里工业园区申报扶持一批有资源基础、有市场潜力、有投资效益的龙头企业,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引导支持我县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运营,通过融资手段,为新兴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工作经费,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培育后续财源。四是落实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加快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五是支持庄里镇实施重点镇财政体制改革,下放财权,提升重点镇自身发展能力。

㈢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保民生。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关系民生民计的大事。一是要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财税支持文化建设的各项政策,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二是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完善低保网络动态管理,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适时补贴低收入家庭。三是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扩面和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工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是继续落实两免一补、蛋奶工程等义务教育政策,重点支持全县教育布局调整,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五是继续落实小额创业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着力支持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六是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支持经适房、廉租房建设,落实廉租房、公租房补贴资金,确保居者有其屋。七是继续深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村级道路建设、公共环境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八是继续支持“三城”联创工作,推进绿色跨越,着力打造生态宜居新。

㈣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水平。要深化细化县级部门预算,探索经验,扩大范围,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要进一步加强结余资金和专户管理,逐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要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采购透明度。要认真开展财政同步监督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要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实现节约增效。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整体规划、调控和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益。要防控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分析预警,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要加快金财工程步伐,提高网上办公能力,促进财政业务实现网络化、信息化。

㈤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为优服务。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服务周到、廉洁高效、方便快捷”的要求,不断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开展调查研究的水平,增强解决突出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惩防体系建设,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的安全。在基层财政所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建设“一站式”三农服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台、政策咨询台等,全面提升财政服务三农的能力。

各位代表,2012年,人民群众对新一届政府给予厚望,对财政工作要求更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财政工作中去,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做出新的更大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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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特点概述

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特点概述

【时间:2006年06月27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字号:大 中 小】

预算执行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自1995年审计法实施以来,审计署已连续11年开展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揭露和查处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规范了预算管理;二是真实反映了预算执行的客观情况,为人大、政府加强预算监督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三是促进了各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推动了财政体制改革。据统计,1996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2989.2亿元,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6件。审计处理后,已上交财政1293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69.5亿元。通过对审计情况的研究分析,审计署提出的规范银行开户、整顿会计秩序、细化预算管理、推行部门预算、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外债收支管理等建议被采纳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机关为财政经济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人大监督财政收支的重要依据。一年一度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今年6月27日,李金华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体例和内容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特色十分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审计法的这次修订是对原审计法施行11年来审计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修订后的审计法是一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律。她在继续保留关于“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规定的同时,特别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这样做,可以使审计工作报告更加集中全面地反映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预算审查职责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的职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金融、企业、经济责任等其他审计情况,报告中提到了,但不是作为重点内容反映的。

金融、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不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反映,并不表明这三个方面不是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对金融、企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对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11户中央管理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些审计的有关情况将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构成了审计工作“3+1”的基本格局。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的规定,这四个方面的审计今后都将予以不断强化。

二、更加注重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开篇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注意分析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揭露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严格、不规范、不合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完善管理”。把握总体既是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突出特点,也是今年审计工作报告的显著特色。所谓把握总体,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用全面、系统、辩证的观点看待审计事项,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将把握总体的理念体现于通篇,坚持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阅读了这个报告,有助于从总体上了解、掌握和认识去年中央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得出总体概念。

一是今年的报告用较大的篇幅、较为全面地表述了预算执行的基本概况,这样做便于完整反映中央预算执行及每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貌。如报告在反映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之前,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证了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合理分配使用超收节支资金”、“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圆满完成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等五个方面,全面介绍了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基本概貌;之后在对各部门单位、各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作反映时,也都注意首先讲述基本情况。与简单化地直接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相比,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憾。

二是今年的报告注意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注意把审计事项放在整个中央预算执行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放置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总体情况中进行审视。这样便于通过阅读报告由点及面和由面及点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而科学、全面地把握资金管理、使用的总体状况。因此,报告对每个审计项目的表述,都注意反映了审计抽查单位的覆盖面、审计的资金量及其占被审计项目资金总量的比重,以及审计发现问题占审计资金量的比重等。如报告在列举2005年度中央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的同时,特别指出:“这次审计查出的2005年度新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金额8.65亿元,仅占审计当年资金量的0.6%。”就每个具体问题来说,都应引起足够重视并且必须认真加以纠正,但就总体来看,存在的问题仅占整个预算执行一定的比重。采用这种方式反映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能够给人一个全面、准确的概貌。

三、更加注重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评价和鉴证。通过审计,一方面要揭露和查处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整改;另一方面要对审计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真实状况。与往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相比,今年的报告更加注重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

一是坚持“一分为二”,既如实揭露问题,又充分肯定成绩。不论是反映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预算管理情况,还是反映48个中央部门具体预算执行情况,抑或是反映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报告都坚持既充分披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用一定篇幅全面肯定各部门单位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步,从而避免了仅仅列示问题所容易使人产生的“以偏概全”的弊端。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篇幅较长,除了审计内容广泛、丰富之外,加大正面评价的份量也是原因之一。而且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如对青藏铁路建设的环保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内外各方面高度关注。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青藏铁路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为我国重大项目的

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审计工作报告对这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既揭露存在的问题,又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审计多为事后监督。从被审计事项的发生到实施审计,再到审计工作报告,必然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如果审计工作报告仅仅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反映审计之后一定期限内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纠正情况,审计反映就不能做到客观全面。而且从根本上说,揭露和查处问题并不是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通过揭露和查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整改,规范管理。因此,报告在反映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应当及时、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今年的报告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对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反映得比较充分,除了按照往年惯例报告了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外,还特别列举反映了今年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的情况,作出“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已初见成效”的判断。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纠正,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从实际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效果明显。审计工作报告增加了整改方面的内容,既如实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又体现了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更加注重揭露深层次问题

揭露和反映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是这些年来审计工作报告一以贯之的做法。今年的报告在揭露存在问题方面的力度更大、重点更突出、层次更深。

一是注重归纳分析,集中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与个别案例相比,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更大、辐射面更广,更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注重在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更多地揭示这类问题。如对48个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没有把浓墨重笔放在个别案例上,而是着重反映了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包括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转移财政资金私存私放、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等,而且特别指明了48个部门中有多少部门单位存在这些问题。这样从总体上集中反映问题,有利于引起重视,促进更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提高中央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是注重揭露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是当前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客观形势要求审计工作在促进解决这方面问题上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审计机关在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把是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作为审计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开展效益审计的力度,揭示了在效益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报告反映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许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而是属于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中央部门存在的许多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等,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在高速公路等专项审计中也反映出一些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这些效益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管理和加强科学决策等途径,逐步加以解决。

三是注重揭露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管理、中央政府性建设资金分配、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都涉及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在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中,把这些方面作为重点,集中反映了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今年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对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和四川6个省(市)所属87个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在充分肯定实行对开发区的特殊财税优惠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深入分析和反映了“国家关于开发区的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

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揭示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将现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等建议。这体现出审计机关注重从宏观上揭示和反映问题,使审计监督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更高,更好地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正是基于从总体上把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从宏观的角度反映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等方面的考虑,今年审计工作报告没有更多地反映具体案例。这并不意味审计机关不关注对违反财经法纪及其大案要案的查处。去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及其他各项审计共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446件,其中审计署查出302件。对这些案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已通过适当方式向本级政府报告或直接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查处,已有27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工作报告之所以没有过多列举具体案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已然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审计查出的重要案例主要都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已经没有必要象在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之前那样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列举许多具体事例。二是审计工作报告的篇幅有限,不可能把审计查出的所有重要案例一一列举,难免挂一漏万,这就可能带来曝光是否公允的问题。因此,审计工作报告上不过多列举案例,完全是根据客观情况来确定的。当然,不论审计工作报告上列举不列举违法违规案例,严肃查处财经领域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后仍然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五、更加注重理性分析

注重和加强理性分析贯穿于今年审计工作报告的始终,体现在对基本情况的概述、审计对象的评价、发现问题的披露、产生问题原因的剖析以及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反映了中央预算管理审计情况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后,都分别有一个自然段进行分析,进一步阐明:“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财政体制、投资体制改革不到位的影响,也有管理不严格、制度不落实的因素。从管理层面看,有些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还存在一些不够公正、公平的问题;预算编制和计划安排比较粗放,公开透明度比较低,导致执行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不利于增强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从体制层面看,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还不够明晰,转移支付和投资项目设置目标还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安排的项目内容重复,加上中央财政统得过细,在预算管理级次多、资金链条长、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利于加强项目管理,影响中央预算资金的科学使用”;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预算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中央部门尚未按要求建立起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使得年初预算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二是预算编审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建立起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一些资金的分配标准不统

一、不透明,执行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力。财政部对各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审核不够全面、严格,缺乏深入调查和跟踪问责机制。三是内部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单位依法理财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内控不严格。一些部门对所属单位疏于监管。”正是在作了这些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报告针对本次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报方式,清理整合转移支付项目”、“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以及“健全中央政府性投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意见。审计的理性分析深化了审计成果,提升了报告的立意层次和思想内涵。

总之,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是一个概括性更强、揭露问题更深刻、分析更透彻、思想内涵更丰富的报告。应当从更为理性的角度看待、认识和理解这个报告。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及其报告的这些特点,体现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发展,预示着审计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应当看到,今年的报告是审计法修订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个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本身,包括内容、结构等安排也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审计署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

水平,不断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第11篇:遂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遂宁市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7月20日在遂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报告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中、省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加快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今年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等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住房公积金、灾后恢复重建等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公共财政收入规模增幅较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2011年,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0134万元,为预算的108.46%,增长23.64%,全年总收入172787万元,总支出164447万元、品迭上下解调增146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803万元。基金收入完成1873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445万元、上年结余36711万元,收入总额233523万元,支出完成83098万元,基金补助下级支出86157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年终结余5826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11年,地方财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27.2%;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增长3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22.8%;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29.22%;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增长49.5%,重点支出增长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水平。

——初步建立了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并报市人代会审批,试行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所有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市人代会结束后1个月内,财政部门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

——财政专户及资金管理运作比较规范。深入开展财政专户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对专户设置情况、资金管理状况、运行态势及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出台了《财政专户

2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户国库集中统一管理,运转平稳、规范。

——地税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注重税收政策研究与对接,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11年,全市税收收入总量在全省排列第15位,增幅位居全省第7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在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法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2011年关于落实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款未及时入库20178万元。至2011年末,财政收市级各部门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款等有2017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提出后,已于2012年6月底全部入库。

2.应列未列支出长期挂账10538万元。其中:历年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利息应列未列支出挂往来2977万元;市、县级部门历欠无法归还长期占压财政资金7561万元。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题研究,决定采取预算安排、继续清收等办法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未按规定在土地收益中足额提取教育资金2303万元。2011年度,按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教育等专项资金考核情况的通报》(川财综[2012]17号)核定,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计提教育资金2303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12年6月按规定补足提取。

(二)地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1.未及时解缴税费3172万元。

2.少征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46万元。2011年度,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川中油气矿等55户央企和省属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46万元。

3.未及时足额征收各项税、费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方面

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78万元,上缴财政3217万元,年末有1961万元未按规定解缴财政。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2年,对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5个市级部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下属单位。5个部门2011年初预算6762.47万元,当年财政总计拨入9645.54万元,占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9%。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预算得到及时足额批复,

4 财政拨款支出完成预算的100%。2011年,5个部门收入总额11627.55万元,支出10617.63万元,累计结余2749.50万元。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有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5个部门年初预算6762.47万元,实际执行预算9645.54万元,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二)部门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

表现在: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专户核算;二是部分支出挂往来致使部门支出核算不真实;三是个别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四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控制作用。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涉及的单位正在加紧整改。

年初,对市第一人民医院201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完整和合理性进行了审签。对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集资款项未及时清退等问题提出了审签意见,要求予以纠正。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审签意见进行了及时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一)“5·12”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跟踪审计

全市规划灾后重建项目329个,投资总额675681.78万元。现已竣工326个,完成投资654614.9万元。至2012年5月,三年跟踪审计促使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规范了4个项目的建设管理;对其中125个

5 项目投资总额51504.87万元的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2525.84万元,占送审投资总额4.9%。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确定的职能职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实效,群众得到了实惠,中央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深得民心,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也较为满意。

(二)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

至2011年4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718个,累计归集公积金141552.78 万元,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12402.86万元,贷款余额72223.1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规范了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管理,增值收益的分配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住房公积金还存在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缴存范围未实现全覆盖;二是部分企业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不符合规定;三是个别县(区)账务设置不合规、账账不符;四是存贷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公积金未能实现有效增值;五是个别地方公积金缴存不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要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改。

(三)特大洪水地质灾害资金审计

2009-2010年,市本级(含船山区、安居区)共收到上级专项补助、募集捐赠资金908.82万元,财政部门已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船山、安居及三园区。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等重大违纪违规的问题,但存在7.20万元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及跟踪审计

一是对1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46亿元投资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查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超计划投资等问题,审减并节约建设资金5271.76万元;二是对市体育中心等3个近10亿元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三是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34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未按照规定招标、招投标程序不合规、配套资金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混乱等管理不规范问题,促使被审计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或挽回损失4230万元。

(二)蓬溪县、大英县土地整理项目审计

本年度共审计4个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查处多计工程造价800.13万元,其中:蓬溪县大石镇365.64万元、大英县蓬莱镇146.50万元、大英县回马镇188.87万元、大英县隆盛镇99.12万元;设备购置、拆迁补偿等超预算支出124.76

7 万元;拆迁补偿无预算支出4.02万元。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纠正。

(三)世行、亚行贷款投资项目审计

为确保世行、亚行贷款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贷款使用效益,2011年对世行贷款遂宁经济开发区西宁片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元贷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共查处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131.89万元、以拨列支261.01万元等问题。审计后有关单位已作调账处理。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保局等2个部门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2011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1]15号)。我市贯彻中央、省委文件行动最快、出文最早、内容创新、措施有力,得到了省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肯定,《四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简报通讯》全文转载了该文件,并在省市有关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六、加强财政管理意见

(一)加强财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市本级财政收

8 入征管力度

一是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偷、逃、骗税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特别是对房地产企业自用以及用于投资的开发商品进行清理。二是全面展开对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理催缴工作,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时收取。三是要继续开展依法纳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税收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增强税收人员依法征管意识,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二)健全完整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

健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制定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比例并解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逐步将部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在财力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定员定额支出标准。严格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追加,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切实增强预算执行效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长期闲置和没有确定用途的,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着力关注民生,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问题,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等单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范围、口径及开支标准的调查研究,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分地区、分行业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第12篇: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温州市本级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

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温州市审计局 陈应许 (2012年6月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温州市本级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11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高度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重点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加大了对国有企业、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注重反映预算执行中出现的突出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深化国家审计职能与国家治理目标的有机结合,促进制度完善、强化管理和深化改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1年,在温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

1 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中心工作,按照“优化环境、强化投入、统筹城乡、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管财”等文章,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发展。当年,市级财政总收入95.9亿元,增长17.7%;其中市级地方财政收入64.1亿元,增长16%,完成预算的104.5%。市级财政支出66.4亿元,增长10.9%,完成预算的101.8%,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和其他各项财税工作任务。

——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力度,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以大项目促大投入,加快推进金温铁路扩能改造、诸永高速公路延伸线等工程,投资总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努力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我市民生工程,认真制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努力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其他计划外经费支出,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 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重大阶段性成果。

——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力求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市财税部门加大对财政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税源信息化、社会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多渠道增强政府财力,维护财政收支平衡。同时,积极清理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积极打造阳光财税,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市财税部门按照“科学、规范、公平、透明、有效”的预算管理目标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区财政体制和土地收入分配办法,完善市对区财政奖励政策、转移支付制度及其他配套措施,健全市与区共同发展的收入增长与财力分配机制。同时,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重点的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促进我市财税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审计整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市委主要领导对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研究问责机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市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联动机制、跟踪检查和责任追究措施,市

3 纪检、司法等部门认真落实问责机制,及时处理了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据统计,已催收税费31399万元,追回违规资金4490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1543万元,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3448万元,移送纪检、司法部门案件3件,已被法院判刑5人,9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上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及时纠正并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温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情况 1.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

2011年,温州市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指标支付结余较大、预算执行率较低和资金多年未安排使用等情况。如温州市交通局因项目未安排或未建设而导致资金未拨付1721万元。温州市规划局生态园区分局预算指标693.04万元,实际支付87.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2.65%。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核定指标1770万元(单位申请为3000万元),当年支付300万元,指标结余1470万元。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0个行 4 政事业单位2010年及以前结转的指标共计6631.91万元,至2011年仍然没有使用。

审计还发现,个别单位申请的项目经费使用时效有待完善。如温州市献血办公室2011年5月申请的无偿献血表彰项目会议费与奖励经费51.58万元,原温州市园林局绿化养护大队2011年4月申请购置挖掘机项目经费51.6万元,当年均未使用。

2.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或转拨。

2011年末,温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暂存款部分项目已沉积多年未清理。如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5265万元、绿城家景房地产开发公司3462万元、拨入国有与集体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资金3139.28万元、二期城市供水工程3000万元、温州三桥建设开发公司2031.89万元等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2011年1月,市财政局出借社会保障风险专项基金19642万元给鹿城区解决土地出让等用途,已到期未及时收回。

审计还发现,温州市本级有50家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但温州市财政资金会计核算中心仍管理其银行存款余额合计13559.99万元,未及时办理资金划转,不利于资金管理及其使用效益的发挥。

2010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下拨给温州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的专项资金分别为2423.30万元和2302.62

5 万元,温州市财政局直至2011年初才批复转拨,存在专项资金转拨不够及时,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部分财政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

2011年温州市本级部门项目经费合计191039万元。但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经费支出应属于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较多的大型项目其经费却在5万元以下,不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和项目经费绩效评估,同时,部分非经常性项目未严格实行零基预算。

2011年末,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将上级补助收入尚未及时安排使用的资金余额235.21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温州体育运动学校经费结余767.32万元,温州市九山学校结余资金155.47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2009年至2010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4个项目预算经费合计256万元,连续两年未被安排使用;有6个项目预算经费合计38万元,连续两年经费实际支出不足预算指标的30%。

4.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管。2008年至2010年,温州市旅游局未对市拨旅游专项资金实施监督检查,导致部分旅游专项资金闲置、挤占项目经费等问题,涉及金额162.73万元。如瓯海风景旅游管理局2011年1月收到“旅游标识牌”补助资金100万元并拨付给瓯海区茶山街道40万元(结余79376元留茶山街道),其

6 余60万元至2011年12月尚留在瓯海风景旅游管理局;2009年9月安排文成县百丈漈公厕建设资金30万元,至2011年12月该笔资金尚滞留在文成县财政局等。

(二)市级企业集团及所属单位审计发现的情况 1.部分改制企业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审计发现,温州市供销社所属企业原温州市日用杂品总公司2000年实施改制,成立温州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其中供销社法人股占10.53%,自然人股占89.47%)。2001年7月,温州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违反有关协议规定与市江滨西段拆迁安置办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将不在改制范围内的社有资产房屋建筑面积559.97平方米及拆迁补偿费计59.07万元据为己有。现坐落于望江路朔门大厦的4套安置房(建筑面积合计663.30平方米)产权均被温州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侵占。目前温州市审计局已按有关程序将上述事项移送市纪委进一步查处。

2.部分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等违规情况。2004年至2011年,浙江温州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医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有限公司通过虚开运输和印刷发票、截留房租收入、收取厂家返利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138.93万元,期间支出131.99万元,部分支出依据不明,至审计日“小金库”结余6.94万元存出纳私人账户。审计还发现,2006年11月至2012年

7 3月,该单位以四个业务员名义在农行等五家银行开立18本私人账户收取公司销货款,涉及金额371.72万元。

2008年至2010年,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以实物抵顶广告收入的营业额共计267.19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账核算,其实物主要用于员工福利、客户接待等;单位福利费超支合计688.64万元。

3.个别单位管理混乱存在诸多问题。

审计发现,温州医药集团应收未收已被拆除的生产及办公用房拆迁过渡补偿款等396.86万元;已拆迁公房和无产权房产(面积1406.06平方米)未进行登记管理;房屋产权证未及时更改(476.76平方米);六虹桥路地块约11.80亩续租及转租无协议或合同。温州医药集团一方面因仓库被拆迁一直租用仓库使用,另一方面其坐落于龙湾区状元镇的房屋(建筑面积6414.48平方米、土地面积10270.97平方米)一直空置未利用。

审计还发现,温州医药集团未按规定认储省市储备药品数量和种类,获取财政贴息资金142.50万元,温州医药集团实际储存数量达到认储数量规定的(70%及以上)只有59种占9.34%;认储数量为70%以下的有138种占21.83%;没有储存的达435种占68.83%。期间温州医药集团违规拨付省、市医药储备贴息资金45万元给开发区医药公司用于弥补亏损。

8 4.部分单位存在对外投资损失。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投资设立汇通投资有限公司、户外传媒有限公司等12个公司,投资额合计3043万元。2008年至2010年,12个公司亏损额合计503.10万元,投资收益不理想,其中温州发展传媒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三年均亏损;温州晚报广告实业公司等3家公司三年实际没有运作。

2001年8月,华侨饭店与香港胜辉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现名为“温州辉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侨饭店以1961.11平方米土地作价1285.24万元入股占42%。目前该合资公司一直处于经营亏损,至2011年末,该项目华侨饭店对外投资亏损额累计达105.86万元。

(三)市本级投资及部分基本建设管理单位审计发现的情况

1.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1年度市级建设项目172个,财政计划安排资金1024213万元,实际筹集资金641500万元,完成计划62.63%;当年实际拨付资金563708万元。

2.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送审价偏高。

审计发现市本级部分工程项目因多计或重复计算工程量、材料价格签证虚高、定额高套错套或定额换算不合理等情况,从而导致送审价偏高。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温州市审计局共对温州大剧院等13个工程项目的85个单项

9 工程进行审价定案,总送审金额138097.49万元,审定金额130408.77万元,核减工程价款7688.72万元。

3.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延期严重。

截至2011年6月末该工程已累计投资69299万元,完成概算总投资的92.4%,其中一些已完工的单体工程均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项目概算的增加、调整及变更,目前评估确定其总投资额为98216万元(不含安置房工程费14656万元),超过原工程概算37872万元。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土地审批滞后,影响实际开工时间,项目增加、调整也影响工程建设期,现整个西向排洪工程工期已较原施工计划推迟46个月。

4.温州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存在的问题。

温州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部分支出不规范:一是未经评估支付渔池老村办公楼拆迁安置补助费300万元;二是在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支付永兴街道附着物处理费用100万元;三是截至2011年11月底,政策处理尚未完成,但已全额支付永兴街道工作经费,以及支付海滨街道工作经费547.76万元(全额为558.76万元);四是管理费超支231.33万元、列支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89.01万元、列支概算外项目费用2797.22万元。

同时,该扩建工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征地政策处理和施工材料宕渣供应紧张的影响,原计划应于2012年1月

10 底完工的土方及地基处理工程现尚在施工,工程进度滞后,影响工程项目及时竣工并投入使用。

5.温州市本级体育基建项目管理不到位。

2011年末温州市体育局基建办挂账的待摊投资项目12个,挂账资金2414.55万元;其中已停止项目3个;暂缓实施项目2个;在建尚未审批立项项目1个;未及时结算6个。

(四)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发现的情况

1.温州市区土地出让金和转而未供土地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09年7月,海尚集团有限公司等联合体通过挂牌竞投,最终以12988万元价格受让瓯海行政中心区(新城商务区)D06-5地块,比出让底价12612万元高出376万元。但审计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对参加挂牌竞投主体的资格审查不到位,海尚集团有限公司等联合体存在操控围标行为,并由此违规获取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目前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已着手进行整改。

温州市区2011年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实际清理数为1724亩,未完成2011年末市区用而未尽土地全部启动建设的目标要求。截至2011年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供土地项目中有47宗(面积1771.31亩)未按约定时间进场开工,最终仅1宗土地(面积2.48亩)作收回处置。造成 11 上述情况既有企业前期工作未完成、自身资金困难原因,也有因政策处理不到位原因。

2.温州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2011年温州市区有5人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分别为8.19万元和0.28万元。同时发现14名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涉及金额5.97万元;14名已死亡人员的保险待遇被冒名享受,涉及金额18.72万元。目前已追回9名已死亡人员被冒领金额12.76万元。

同时,温州市本级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与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也未与省、县联网,不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监管。

3.温州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调查。

我市部分已立项多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如德政廉租房项目、南白象经济适用房项目、瑶溪经济适用房4组团项目、聚英家园Ⅲ标段等,由于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推进缓慢。审计还发现, 2011年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预算安排廉租住房支出16652万元,当年支出4228万元,指标支付结余12424万元。

温州市房产管理局购置黄龙六区商住楼100套作为2011年新增廉租房使用,因套型超过廉租房规定面积,该局采取封闭一个房间,将套型面积改小后用于廉租房出租,修改后

12 由原总面积8533.17平方米变为5494.17平方米,利用率下降至64.39%。

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联合审查机制还不完善,廉租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审批管理还未实现联动和信息共享,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还不完善,影响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利于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对重大违规违法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市政府对各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措施,抓好督促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下半年市政府还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以公共服务为取向推进政府转型,大力推进公共政策创新。要把加强机关文化、工作制度和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公共管理服务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效率不高、监管不力、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

(二)继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要做到早编细编预算,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对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和重点资金的监督,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加强预算执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问责机制,加强部门绩效跟踪。要加大绩效问责力度,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有效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四)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奖惩机制。要真正将现代企业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评估、确认、管理的基本工作,解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状况不清、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等问题。

(五)强化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要加强基层建设管理和项目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针对问题多发的工程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重大项目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第13篇:合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合肥市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合肥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属三大开发区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开展了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情况等5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城市综合实力有了显著提升,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的增幅均高于同期地

1 方财政收入的增幅。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构建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实现预算公开评审和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我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地方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资金使用均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但通过审计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一、市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1年,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保障了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个别基金项目未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011年,市本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9544万元,支出4662万元,未编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

2、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11年末,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626.70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2011年以前形成的待查资金463.55万元。

3、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201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

11、12两个月入库32.28亿元,占全年地方一般预算非税收入的67.73%。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有5个月占全年支出的比例低于5%,12月份占全年支出的20.43%。

4、部分项目进度迟缓,影响预算执行效果。2011年末,市财政局将部分基建项目、省补专项资金等12.63亿元,转入暂存和财政专户,占当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5.82%。同时,2011年以前财政专户结余的自来水价格调节基金、金融专项资金等7项资金5.12亿元当年仍未使用。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税收收入预算执行方面。

1、延缓征收税款1.56亿元。审计抽查发现,37户企业2011年应缴税款1.56亿元,延压至2012年开票入库。

2、个人房产出租税收入库分解比例的设定未履行报批手续。市地税局对个人房产出租涉及的税收实行综合征收率,2011年征收该项税收2225.29万元,市地税局自行确定房产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解比例,未履行报批手续。

(三)3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的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缴纳审计情况。

3 今年延伸审计了1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6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家典当公司2011年度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缴纳情况。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31家公司201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7.49亿元,基本能够按税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各项税收,当年已计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1.69亿元,实际缴纳1.10亿元,其余税款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延至次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等。市地税局较好地执行了融资性担保业务营业税的减免优惠政策,2011年共减免1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营业税等1044.77万元,促进了融资性担保公司更好地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但审计也发现: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小贷公司共178万元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不正确,1家小贷公司2011年征缴期内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等132.16万元。

二、市属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开展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基础上,延伸审计了部分民生工程资金和财政扶持奖励企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三大开发区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大力组织收入,有效安排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是支出预算调整幅度较

4 大。2011年,新站区、高新区、经开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25亿元、12.47亿元、19.32亿元,分别是年初批复预算数的235.37%、222.68%、144.07%。二是部分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11年末,新站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等1.81亿元,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1.33亿元,未及时缴入金库纳入预算管理。

(一)民生工程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三大开发区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政策,2011年共支付民生工程资金2.8亿元,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重点抽查了农民工技能培训、乡镇文化站建设、义务教育经费等3项民生工程资金,资金使用总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农民工技能培训存在重复申领资金和超范围培训的现象,其中:经开区80人、高新区24人,共多领取财政补助资金4.09万元。另外,新站区个别综合文化站站房与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共用,产权关系不明晰。

(二)财政扶持奖励企业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三大开发区围绕调结构、促发展,认真落实我市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及时审核和兑现各类扶持奖励企业资金14.1亿元,促进了区内企业做大做强。但审计也发现:新站区超

5 范围支付区内企业其他补贴资金358.28万元;经开区个别奖补项目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竣工投产;高新区4个孵化器补贴项目申报手续不完善。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重点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团市委、市电大1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32个二级单位,审计预算支出总金额15.5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10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年度预算,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0部门组织收入预算超额完成,共征收非税收入14.76亿元,超预算31.43%。支出预算安排能统筹全局、保障重点,总体预算执行率104.23%。抽查了纳入财政绩效考评的15个项目,全部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率87.29%,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延伸审计二级单位结果显示,5个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财经法规执行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2011年,市人社局调剂下属单位资金66.75万元,市城乡建委及所属市排水办租金收入46.65万元,市粮食局租金收入8.40万元,均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用于单位支出,且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另外,市重点局代征税费手续费收入244.15万元,也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部分项目支出未专款专用。5个部门存在自行调整项目支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现象,涉及金额369.05万元。其中:市人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264.29万元,市财政局57.07万元,团市委25.15万元,市民政局所属市救助站11.49万元,市人防办11.0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11年,市粮食局公务卡年末资金余额11.56万元未按规定缴存单位往来账户,且违规使用现金报销差旅费等支出9.16万元。市电大将3万元先期转入贷记公务卡,未严格执行“先消费、后还款”的管理规定。

2、财务核算不规范。市民政局从上年结余资金中拨付省市合建老年公寓项目资金1000万元,直接冲减上级补助收入,造成收支同时少反映1000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2011

7 年利息收入978.10万元,直接冲减支出,未按规定记入其他收入。市财政局经批准报废办公设备179.28万元,未冲减账务。市人防办及所属信息保障处、团市委所属市少年宫、市城乡建委所属市排水办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3、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市城乡建委三年以上暂存款2.02亿元、暂付款1.85亿元,市粮食局三年以上暂存款1845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4、违反定点采购、“三单合一”管理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市重点局部分车辆维修、印刷、办公用品购置未在规定的定点企业办理,涉及金额18.88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人防办等部门部分招待费报销未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制度,涉及金额38.59万元。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对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幼儿园以奖代补市级资金使用绩效、大建设项目以及肥东、庐江两县县级政府性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8 2006年11月,我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经批准同意,市本级预算单位保留76个银行账户。2007至2011年,新增银行账户27个,撤销、划出24个,至2011年末,保留账户共计79个,分布在市直21个部门的39个单位。本次共调查保留账户69个,涉及市直15个部门的32个单位。

调查结果表明:2006年开展银行账户清理以来,我市逐步完善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控制新增银行账户。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落实,账户设置程序总体比较规范,各单位均对账户资金单独设账核算,并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国土局、市检察院、市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18个单位的31个保留账户未执行月报和账户年检制度。二是市投融资办、市法院、市排水办等5个单位保留账户的资金收支核算范围不符合账户批准用途。三是市第35中学和市国防学校2个单位的保留账户基本闲置。

(二)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是33项民生工程之一。2011年,全市计划投资10600万元,完成13000户农村危房改

9 造任务;计划投资3240万元,完成25个乡镇清洁工程任务。当年实际到位资金分别为11440万元、3300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07.92%、101.85%。

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能够按计划实施,改善了部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农村卫生环境。2011年,我市实际完成危房改造12329户,完成计划的94.84%;清洁工程的各项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较好地执行了“五公开”制度,清洁工程建设及购置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县(市)未按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危房现状及最困难户住房情况的专项普查,改造前未对原住房开展危房等级技术鉴定,对补助对象中的“其他贫困户”缺乏统一的界定标准。二是实施清洁工程乡镇中,有17个乡镇将垃圾简易填埋,部分垃圾填埋场所建设和处理工艺不符合专业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外,少数乡镇存在清洁工程设施设备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

(三)幼儿园以奖代补市级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1年市级预算安排幼儿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0万元,当年全部拨入财政专户。2012年3月,市财政局拨付

10 各县(区)首批市级奖补资金1404.05万元,用于补助新建幼儿园9所,补贴企事业办园38所,资助贫困幼儿237名。 调查结果表明:2011年,我市围绕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首次建立企事业办园生均补贴和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制度,并开展普惠园认定工作。出台了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促进市级奖补资金分配公正透明、规范使用。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对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未能先行组织实施,导致市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当年未使用。其中:普惠园奖补资金至审计调查结束时,仍滞留在财政专户。二是少数项目未严格按照市级奖补政策进行审核把关,涉及资金111.10万元。

(四)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1年,我市组织开展长江西路高架、小仓房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已完单项工程价款审计805个,截至2011年末,完成632个,审计金额59.76亿元,审定金额56.29亿元,节约投资3.47亿元。组织完成了蒙城北路、宿松路等21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定金额25.50亿元。

11 审计结果表明:从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看,建设市场高估冒算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招标报价日趋理性,2011年工程价款审计的平均核减率,已从10%以上下降到5.81%。从竣工决算审计情况看,21个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建设程序和管理手续完备,并通过质量验收,资金支付率达到96%,其中:征地拆迁资金支付率100%,主体工程资金支付率98%,其他配套及费用的支付率9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价款审计方面,园林绿化工程的部分设计标准偏高,导致部分工程移交和结算存在困难;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工程量负调整的管理手续不完善;公益性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制度不健全。二是竣工决算审计方面,2011年完成的21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仍然存在决算不及时及概算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五)肥东、庐江两县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我市开展了肥东、庐江两县2009至2011年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2009年至2011年,肥东、庐江两县政府性资金总收入152.85亿元、110.21亿元,年均增长25.07%、47.37%,其中转移支付收入为46.47亿元、52.08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0.41%、47.28%。总支出140.65

12 亿元、107.60亿元,年均增长31.64%、49.39%,其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方面的支出为72.54亿元、77.07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1.59%、71.63%。调查结果表明,两县政府性资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保障能力逐年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但县级政府性资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性较大,非税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县级政府性资金支出增幅与收入发展不平衡,部分支出存在一定压力;县级政府性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五、蜀山区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合肥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将2011年下半年开展的蜀山区201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一并报告。2010年,蜀山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51亿元,为预算的134.27%,比上年增长44.24%,其中:地方收入完成9.72亿元,为预算的137.76%,增长52.25%;财政支出完成11.54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6.52%。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蜀山区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目标,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履行了报批手续,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等644.67万元未缴入金库;二是财

13 政决算支出中1.26亿元项目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当年未使用。

六、审计整改情况

市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实施审计监督“双百”制度的意见》,要求必须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并将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整改重点督查。各相关单位均已采取措施或正在采取措施进行积极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毕的有: 一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市财政局2012年已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已着手开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的清理工作;市地税局已在今年将缓征税款征收入库,对个人房产出租的税收分解比例已按程序报批。

二是市属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方面,高新区已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118.31万元缴入金库,追回重复申领的财政补贴资金0.7万元,并制定了《高新区财政服务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兑现会审领导小组,加强财政扶持奖励企业资金的审核把关;新站区已将罚没收入95.94万元缴入金库;经开区已追回重复申领的财政补贴资金2.57万元,并取消违规培训机构2012年培训资格。

14 三是10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市城乡建委及所属市排水办已将租金收入46.65万元上缴财政,并联系财政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市粮食局已将2012年收到的租金收入8.40万元上缴财政;市财政局已将占用的项目资金57.07万元归还原渠道,对报废的办公设备179.28万元已核销账务;市土地储备中心2012年已规范利息收入核算;市人防办、市排水办、市少年宫均已将未入账的资产补登入账。 四是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方面,对市直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管理中存在未执行账户月报和年检制度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正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城乡建委已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村庄整治相关基础资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工作管理;对幼儿园奖补资金中不符合政策规定的111.10万元项目资金,市财政局在拨付资金时已全部予以扣除,普惠园奖补资金432.05万元已于5月底拨付至各区;对县级政府性资金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肥东、庐江两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促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培植财源,缓解收支压力。

五是蜀山区财政决算审计方面,蜀山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督促加快项

15 目执行进度,2011年已将转入财政专户的项目资金按规定拨付使用,并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等644.67万元缴入金库。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确保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并将在下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结果。

七、加强市级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立足全面完整,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着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综合使用效力。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评审,合理确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增强预算编制过程的透明度。

(二)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执行动态分析,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均衡性。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主管部门对二级单位的管理力度,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三)积极培植税源,进一步严格税收征收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群,形成集聚效应,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应对结构性减税和结构性增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餐饮、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稽查,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四)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地税等部门的审计整改执行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大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公告范围。

第14篇: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草案通知的工作报告

一、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XX年度我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较好地完成了XX年度财政预算。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XX年共完成财政收入3720万元。

1、预算内收入2290万元,其中:

(1)国税全口径收入1582万元,比上年增长35%;

(2)地税全口径收入666万元,比上年增长31%;

(3)财政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142万元。

2、预算外收入107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XX年财政总支出3419万元。

1、预算内支出2015万元;

①农业支出240万元;

②水利和气象支出11万元;

③计划生育支出19万元;

④教育支出1077万元;

⑤其他部门支出36万元;

⑥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232万元;

⑦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119万元;

⑧行政管理费支出237万元;

⑨转移支付支出344万元;

2、预算外支出1320万元

①农林水利和气象支出358万元;

②教育支出197万元;

③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

④其他部门支出138万元;

⑤行政管理费支出304万元;

⑥文体广播支出97万元;

⑦其他支出216万元。

3、上解支出84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XX年度财政可用财力3464万元,其中体制内支出基数补助2025万元,专项分成及补助190万元,预算外收入1070万元,预算外补助收入360万元,减去财政支出2419万元,当年净结余5万元,达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

XX年,我们按照年初人代会的要求,努力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收支改革,逐步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建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培植财源,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XX年,我们积极向上争取项目6个,争取资金80万元,已到账51万元;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全力协作,当年完成税收收入1090万元,比上年增长121万元,增幅 25%。

2、保压并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XX年我们坚决执行国家的财税和农民负担政策,下半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收取,认真执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黄桥老区优惠政策,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农业开发、农桥农路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低保和农村大病对象的扶持,按时足额发放了粮食直补、农资增资补贴和农村低保资金,让公共财政阳光惠及普通百姓。

3、顺应改革,提高公共财政服务水平。

认真做好市镇财政体制、镇财市管、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改革,镇财政各项收支全面列入市级监管之中,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逐步提高事业人员保障水平,事业人员补贴提高到1万和1.6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财政改革以后,财力上收,原来从镇财政留成中给予企业的扶持资金无法落实,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适当调整。

二、XX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XX年度我们将以上级提出的目标计划为指导,按照镇党委提出的XX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培植财源,强化收支管理,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当年收支平衡。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编制XX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

1、税收收入预算3050万元,其中:

(1) 增值税全口径收入xx万元;

(2) 地方工商税全口径收入550万元;

(3) 契税收入100万元。

2、预算外收入预算1330万元,其中:

(1) 部门收费收入183万元;

(2) 部门实体上缴收入等100万元;

(3) 学杂费补助及教育住房公积金补助收入258万元;

(4) 镇本级非税收入460万元;

(5) 捐赠收入20万元;

(6)其他收入169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351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万元,其中计生站支出146万元;

2、教育支出277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其中:文化站15万元;

4、社保和就业支出420万元,其中社保所支出32万元;

5、城乡社会事务支出46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378万元,其中农技站107万元,农经站42万元,农机站61万元,企管站31万元,水利站28万元,兽医站75万元,建管所34万元;

7、村级经费202万元;

8、其他支出352万元;

(三)预算平衡方案

1、可用财力3018万元(核定支出基数1078万元,加专项分成及补助210 万元,加预算外收入1630万元);

2、支出预算3512万元;

3、当年净结余 3万元,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三、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为全面完成XX年的财政预算任务而努力奋斗

各位代表,做好XX年的财政工作,全面完成XX年的财政预算,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XX年财政任务圆满实现,我们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财源建设,实现振兴财政的目标

一是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农业园区和项目建设,把农业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进而转化为财政优势;

二是通过加大对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的投入,为进园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力争早投产,早收益。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我镇工业发展意见,利用各级财政扶持政策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二)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改革征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加强财源建设,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调整好收入结构,增加可用财力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强化部门收费收入的管理,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组织力度,增强地方财政活力。

(三)努力控制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组织编制好部门预算,准确确定部门收支预算控制数,做到人员经费编实,公用经费从紧,项目经费从严;

二是严格按预算执行,编报单位必须及早组织预算收入,序时安排预算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严格按先工资保险、后公用经费的顺序支付;

三是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资金力保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四)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所有收入全额上划市财政专户杜绝坐收坐支行为;

加强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管理;

强化会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稽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为我镇的经济腾飞保驾护航。

各位代表,XX年度,我镇的财政工作任务既繁重又艰巨,但我们深信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镇上下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今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就一定能圆满完成。

第15篇:济宁广播电视台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报告

济宁广播电视执行“三重一大”

制度情况工作汇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廉政共建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对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狠抓“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贴近台党委中心工作和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实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全台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强化教育和监督管理,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济宁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分工方案》、市委《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广播电视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全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 1

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对市管领导干部党内监督的试行办法》等规定,对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进行认真监督,做到党内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针对全台干部队伍实际,始终把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从严要求,常抓不懈。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预防职务犯罪等有关会议精神,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职务犯罪预防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共建活动。4月份,组织党员干部职工80余人到市博物馆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济宁巡展;

6、7月份,组织党员干部百余人到市博物馆观看建党90周年历史图片展,到双拥圆参观“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国防人防民防教育展览”。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预防渎职侵权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唤起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防范职务犯罪的自觉性,起到了深刻的预防、警示和教育作用,促进了广电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市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抓好党风政风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将执行“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广电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不断完善党委议事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分和确定领导

干部的权力,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和水平,切实抓好对车辆管理、财务开支、接待用餐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开支较大的经费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设备、材料、大宗物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所有招投标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4月份,顺利完成了办公用品及耗材协议供货资格竞争性谈判工作,做到了全程监督、透明招标。7月份出台了《济宁广播电视台关招待费和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招待开支。

二是较好地坚持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学三创”转变干部作风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利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领导干部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和监督。

三是能够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济宁市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把领导班子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能够做到,全系统每位领导干部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等个人有关重要事项都能认真如实地报告,没有发现任何瞒报、漏报或故意不报等问题。5月份,按

照市纪委要求,为全台66名正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四是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切实履行广电系统对社会各界公开作出的廉政承诺、服务承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树立广电良好形象,为社会各界提供良好服务。继续以《直播民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为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4月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全市廉政文化评比活动,上报廉政公益广告2篇、廉政微博3篇、廉政短信3篇.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明确任务、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配合纪检部门切实加大了责任监督和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进一步强化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台党委决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制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是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诫免谈话、任前谈话等各项制度,完善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等方面的有关制度。

三是进一步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加大了治本抓源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

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制度、工程招投标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一切按规定程序办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真正实现了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6月份组织完成电视中心5个栏目15岗位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共126人参加了考试,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进行,无一例营私舞弊现象发生。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上级政策、法规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对基层的了解还不够透彻,行政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廉洁自律的标准还不够高等,这些我们将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正。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台党委的工作思路和广电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在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共建活动,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收入申报等制度,促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三是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改革调整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化内部改革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

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四是继续发挥好喉舌功能,切实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重点抓好《直播民生》、《政风行风热线》的品牌带动效应,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二

第16篇:物资公司执行董事二0一二年年度工作报告

物资公司执行董事二0一二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0一二年,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务实,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将二0一二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1、物资采购

二0一二年物资公司完成物资采购量6560万元。按各矿井生产所需计划,完成物资采购供应任务, 确保了公司煤炭生产的顺利进行。

2、利润

二0一二年新合物资公司(含供应部)利润143.68万元。

二、2012年公司召开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上,总经理对1月份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要求:

(1)做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并按合煤[200]7号文的要求做好自考工作。

(2) 101爆品库保安业务和爆品配送业务从今年1月1日移交给保安公司后,爆品科要按《保安配送服务合同》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防止爆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业务科尽快搞好三公司瓦斯排放系统合同,及时组织实施采购。其它设备材料按计划组织采购,确保生产的需要。

(4)春节将至,各部门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汽车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上,总经理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物资公司2012年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要求:

(1)201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立足矿山、做好服务、保证供给。

(2)2012年经营利润指标初步定100万元。要求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加强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努力完成全年利润指标。

(3)公司制定了新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新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物资采购活动,招标物资按规定在网上发布或邮寄有关供应商。

(5)各业务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采购、及时供应,满足矿生产所需要的物资。

(6)加强爆品储存、发放、普通货物运输、仓库防雷、防火、防盗、防爆炸等安全工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物资质量管理,物资采购验收小组要按规定对每批购进的物资进行验收,防止不合格的物资流入井下使用。

3、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就新合物资公司二0一二经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

(1)为实现2012年经营目标,严格控制人员出差,减少差旅费,加强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公用电话的管理,减少支出,控制接待费用的开支,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费用。

(2)物资采购严格按程序办,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开展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三比”采购工作,对不纳入招(议)标采购的项目,主动与市场进行对标,控制和降低采购价格。

(3)做好“三防”物资及专项重要物资的采购供应。对于涉及公司生产安全的“三防”物资及专项重要物资,及时与有关部门及各矿联系,争取早安排、早落实、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

4、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领导成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上,总经理传达总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上半年的经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

(1)公司经营情况:上半年累计利润76万元,按100万元利润指标计,累计超额完成利润指标16万元。

(2)要加强物资质量管理,严控产品质量关,确保井下安全使用,物资验收检查小组根据公司的要求,每月定期对物资公司和各矿、井采购的每一批防爆电气设备和阻燃材料都进行了认真的验收、检查。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坚决不给予使用。

(3)物资采购工作依然是任务重,资金紧,业务部门要努力克服资金困难与采购的矛盾,积极进行市场调查,掌握物资市场动态,想方设法开拓供货渠道,保证矿生产所需用的物资。所采购的防爆设备、阻燃材料一定要有安标证。

(4)业务科要做好各种物资采购计划,购销合同,招、投标文件资料,产品资质证等资料保存,要保存2年以上。

(5)安全管理工作不能放松,合煤公司不能再出重大事故,再出大事故就影响公司的生存。

4、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会上通报了广东发生爆品配送爆炸事故情况,并对配送运输爆品、101库爆品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5、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对物资公司明年经营工作计划和经营预算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三、2012年公司工作重点

1、以生产经营为重点,保证物资及时供应,满足生产需要。

⑴根据各矿、井月度材料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汇总、综合平衡利库,使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涵盖率、兑现率达95%以上,对于临时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与到货时间,并根据安全生产缓急,及时采购供应,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⑵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进行市场调研,掌握物资市场动态,加强与供应厂商的沟通,尽最大努力,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生产经营所需用的物资。

⑶强化服务理念,以服务好公司及厂矿为宗旨,工作中想厂矿之所想,急厂矿之所急,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上下联动采购,增加价格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密切配合矿、井相关业务科部门,及时掌握生产所需材料情况,以生产一线满意为准绳,及时解决物资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2、以效益为核心,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⑴对大宗物资或批量大的物资实行招(议)标采购,降低采购价格;

⑵认真开展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三比”采购工作,对不纳入招(议)标采购的项目,主动与市场进行对标,控制和降低采购价格。

⑶采购物资认真做到“货比三家”,把好质量、价格关,把价格尽量压在最低水平,采购的物资尽量做到质优价廉。

⑷严格控制人员出差,减少差旅费,加强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公用电话的管理,减少支出,控制接待费用的开支,进一步降低了物资采购费用。

3、加强物资质量管理,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

物资验收检查小组根据公司的要求,对物资公司和各矿、井采购的每一批防爆电气设备和阻燃材料都进行了认真的验收、检查。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坚决不给予使用。

4、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⑴加强对84#、85#运输、保管、发放等环节的管理,每月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加强对仓库防火、防盗、防雷雨工作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防盗措施、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各种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⑶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⑷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实行安全问责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四、今后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

目前制约物资工作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截止到12月底,物资欠帐达3594万元,对物资的采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一些物资供应相对滞后,需进一步克服和解决。

物资公司执行董事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17篇:关于《威信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威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威人字„2009‟3号

威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威信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必仁所作的《威信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立“结案才是硬道理”的执行理念,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方法,更新执行 - 1 -

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管理,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执行积案降到近年最低水平。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少数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作为;部分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执行装备滞后,经费不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执行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经审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改善执行工作环境。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关执行条款的规定的宣传学习。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定。

二、及时审理,果断执行。依法及时审理案件,积极争取时间,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要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于危及申请人正常生产、生活的,要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对

不听教育,威胁刁难,拒不执行或阻挠法院执行公务的,要坚决果断地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单位、部门必须依法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办理。

四、继续抓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高效地办理其它执行案件,稳步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五、在执行队伍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职业化执行队伍。

六、加强执行装备建设。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努力从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警用器械等方面不断改善执行装备,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2009年7月29日

主题词:工作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

报:县委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司法局

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各委、室

威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09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25份)

第18篇: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对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中心,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中央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在更高层面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克服了异常艰巨的困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中央财政收入35915.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05亿元,中央财政使用的收入36420.71亿元;支出43819.5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赤字7500亿元,与预算持平;国债余额60237.6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限额内。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迅速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和信贷等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了宏观调控;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比上年增长119.8%,中央财政安排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支出320亿元,通过结构性减税等减轻了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有力推动了经济回升向好。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共计7422.56亿元,比上年增长31.7%;用于“三农”的支出比上年增长21.8%,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增收;从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1318.25亿元,加快推进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加大科技、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央财政用于科技、环保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0%、10.7%和38.7%,实施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高速公路网、铁路和机场建设,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和完善税制,取消和停征了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快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强化基层财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出国费等三项费用,“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做好2009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法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并根据审计

建议完善了1222项制度规定。审计发现的11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后,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6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查处中。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09年,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始终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财政部注重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程度,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发展改革委注重加强中央投资的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改进投资计划管理方式,促进发挥了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但中央财政管理中仍存在年初预算不够细化、资金分配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2009年,财政部代编160个项目预算1702.83亿元,代编预算规模仍较大。

(二)财政部批复的中央部门年初预算中,有财政拨款之外的基本支出

1793.05亿元未细化到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有27个项目支出170.20亿元、6项政府性基金支出59.40亿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只列了预算支出总额。

(三)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从2001年开始试点,目前中央财政尚未建立完善的定员定额体系,不利于规范预算分配和执行。

(四)在卫生部所属的15家医院2007年和2008年修购基金年末结余分别为45.15亿元、49.99亿元的情况下,财政部2009年仍安排其新建固定资产等项目预算16.39亿元,这不利于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2009年1月下达天津、河北等6省区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35.58亿元,财政部2009年6月才拨付资金,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六)2009年12月,中央本级库款支出为2166.53亿元,是前11个月平均数的1.87倍,占全年支出的14.2%,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

(七)2009年,中央财政本级实际支付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343.10亿元,1至11月实际支付时均记列为当年预算支出,年末再一次性调减,使财政部向社会公布的1至11月中央本级财政支出数据不够准确。

(八)2009年,发展改革委向尚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的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等2个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的无锡国家大型涡轮叶片研发和检测中心等3个项目、未完成评估论证的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工程等下达投资计划共计6.37亿元。截至2010年3月,上述项目均未开工建设,资金全部闲置。

(九)发展改革委在下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

4.72亿元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

(十)2009年,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0亿元,涉及314个项目。抽查其中124个项目发现,实际投资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同流域同省份实际补助标准不一致的项目有60个,涉及11个省,如陕西省8个项目的实际补助标准最高为30%、最低仅4.3%。

(十一)因相关建设单位前期准备不充分等,截至2010年3月底,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09年农网完善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9.79亿元中,有32.03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尚未向财政部申请使用,占40.14%;有11.03亿元滞留在省级电网公司未用。

(十二)截至2009年底,发展改革委向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等2个专项下达的中央投资分别占“十一五”规划项目任务的37.5%和52.36%。若按此投资进度,在规划期内很难完成建设。

(十三)审计18个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两个专项的437个项目发现,发展改革委把关不够严格,向地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项目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154万元,其中2081.21万元被挪用于偿还欠款或其他项目建设。由于前期准备不足、选址变更和配套设施不全等,截至2009年底,有13个项目未开工、9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中央投资5382万元。一些地方还存在转嫁配套责任等问题,有12个项目的1301万元配套资金被转嫁给下级政府和学校,另有4所学校向职工个人有偿集资1445.4万元。

(十四)审计18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发现,截至2009年底,有11个海关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等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3664.55万元;有6个海关对13户企业擅自将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免税进口货物移作他用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企业补税或提供税收担保,涉及减免税款7.75亿元,存在税款流失隐患。此外,天津海关为调节收入进度,对22家企业2009年12月申报的进口货物,在符合征税条件的情况下,先以各种理由征收税款保证金8.01亿元,在2010年1月才转为税款入库。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第19篇:深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深圳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1-08-31

信息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2011年8月25日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倩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科学谋划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全面优化城市环境,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巩固了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十一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一般预算收入730.03亿元,比上年增长25.71%,完成年度预算的107.6%,其中税收收入639.41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87.59%。一般预算支出786.33亿元,比上年增长28.03%,完成年度预算的97.4%,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06.5亿元,支持经济和产业发展资金158亿元,分别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6.26%、20.10%,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保障大运会筹备工作的深入展开,不断巩固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03亿元,教育支出64.68亿元,分别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0.56%、8.23%,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加快市容提升,增进社会民生福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国有资产收益全年预算收入14.41亿元,预算支出15.53亿元;决算收入15.28亿元,决算支出15.42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6.04%和99.26%,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工作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特区特色的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体系。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一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市政府已于2010年11月18日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今年对深圳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更加注重从体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反映问题,在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经济安全、促进反腐倡廉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市财政委2010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行政运行项目经费实现零增长,推进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化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建立全市统一的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增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投入,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等经费。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互联网、生物等新兴战略产业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覆盖面,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专项清查,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或规范的问题。

(一)部分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经抽查,2010年预算安排的出口退税调节准备金等8项专项资金共30.15亿元,全年均未使用;预算安排商贸会展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7 000万元,实际支出22.22万元,执行率低,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的有关规定不符。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科目2010年末结余共56.41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与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预[2010]88号)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部分区财政转移支付核算不规范。市审计局2011年对六个行政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六区2010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区转移支付核算不规范。罗湖区财政2006年至2010年每年合并对冲上级补助收入与上解支出1.14亿元,均未在区财政局年度预算总账及财政预算收支决算中反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不符。市财政2007年转移支付给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资金1.5亿元, 2008年建设单位变更后,至审计结束时市区财政仍未办理结算。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市地税局2010年进一步挖掘税源潜力,共组织各项收入1 097.8亿元,较上年增长24.14%,为我市财政预算收入稳定增长和市区两级预算平衡做出了贡献,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较充裕的财力保障。本次重点审计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情况,市地税局采取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多次调高预征率、严格清算程序等多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自2005年11月我市开征土地增值税以来,征收入库的土地增值税逐年增长,其中2010年土地增值税入库49.86亿元,较上年增长166%,为我市2010年度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审计发现税收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合计6 331万元。经抽查发现,7家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合计3 123万元,3家企业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3 208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审计期间均已补缴完毕。

(二)部分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未及时清算。经对比国土部门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信息和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清算等信息数据,审计抽查发现有10个房地产项目已竣工完成销售达到应清算条件未清算,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的要求不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抽查了市政府各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对市交通运输委等4家单位201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市属3家公立医院收费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预算单位2010年度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审计也发现部门预算执行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公开不够细化、内容比较简单。至2011年6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绝大多数能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财政委的要求,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但由于我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阶段,一些部门公开的预算收支项目不够细化,公开的内容比较简单。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由于现行的预算管理制度下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界定不清晰,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项目支出存在项目间相互调剂使用等现象。审计发现,市交通运输委机关本部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10年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运输博览会费用189万元,市城管局机关本部在城市管理“三防”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64万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符。

(三)机构改革后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登记。由于撤并单位多、人员和机构变动大、部分单位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薄弱,一些部门固定资产清理、登记不及时。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市交通运输委先后组织了多次关于固定资产的账务和实物清查,但清查工作进展较慢。经审计抽查,已撤销的原市公路局及其直属分局等7个单位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完成清理、登记工作。2010年4月市城管局撤销、接收共32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园,成立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该中心截至2011年6月底,只完成了各公园房屋、车辆的盘点移交工作,其他实物资产尚未清查、登记。

(四)公立医院医用耗材未纳入阳光采购平台。市审计局2010年组织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2009年至2010年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3家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及管理基本依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实行阳光采购,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由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未将绝大多数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各家医院只能自行采购。经抽查,除市人民医院的介入类高值医用耗材由卫生部集中采购外,其余医用耗材均为各家医院自行采购,采购方式也是各家医院自行决定,包括院内公开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形式,不利于规范管理。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市财政专项资金2008-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市社保基金2010年度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近几年来,市财政委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对专项资金进行了两次清理整合,经整合后的财政专项资金划分为产业类专项资金和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类专项资金两大类别24专项,其中产业类专项资金分为两小类 13专项;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类分为11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82.50亿元,实际执行74.68亿元,当年结余107.82亿元。市财政委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及操作流程,经清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审计中也发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未履行规范程序。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时,由业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近三年来,新设立再担保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共21亿元,未见主管部门填制《设立申请表》,未做规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部分产业类专项资金安排重复交叉。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与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的“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项目和资助资金”有重复交叉现象,一些企业重复申领资助经费。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国内市场开拓支出资金”与扶持外贸发展资金中安排的“会展业资助资金”也有重复交叉。这种多层次、多渠道分配资金的现象,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未具体规定专项资金公示的媒体类型和范围、公示的内容和格式,审计调查发现各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等情况普遍未在主流报刊上公示,仅在单位网站上公示;部分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公示内容仅是基本情况,不利于发挥公示的监督作用。

(四)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比较单一。市社保基金2010年收入402.87亿元,支出143.77亿元,当年结余259.10亿元,年底累计结余1 198.95亿元。审计结果显示,市社保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审计期间未发现挪用、侵占社保基金的违规行为。但审计发现,按照国家现行的管理规定,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办理活期、定期存款,保值增值渠道单一。审计还发现,市社保基金购买国债的比例较低,截至2010年12月底购买国债25.60亿元,占财政专户基金总额的2.16%;五年期定期存款51.57亿元,占财政专户基金总额的4.35%, 保值增值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市审计局共对轨道交通(二期)、大运会场馆等7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457.52亿元,审定金额431.66亿元,审计核减25.86亿元,核减率为5.65%。对大运会场馆、轨道交通(二期)、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等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32条。审计结果显示,在投资额逐年快速增长的同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本能够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建设管理,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基本控制在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目标范围之内。审计也发现,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竣工决算送审进度虽有较大改善,但依然不及时,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大运会资金物资及工程项目。市审计局从2008年起跟踪审计大运会场馆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同时对大运会部分申办经费、大运会执行局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制订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第26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办赛事办城市”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洁办大运”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派驻大运会项目审计工作组,建立了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机制。通过跟踪审计,提出了加强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的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32条,促进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大运会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物资管理。随着大运会的圆满结束,市审计局将对大运会工程、资金和物资进行全面审计,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二)轨道交通(二期)项目。轨道交通(二期)项目包括地铁3号线等37个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轨道交通线路全长约156公里,新建交通枢纽建筑面积总计约16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金额969.14亿元,2010年度轨道交通(二期)项目完成投资191.97亿元。市审计局把该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重点,设立了派驻轨道交通项目审计工作组,审计期间共审计投资金额14.56亿元,审定金额13.30亿元,核减1.26亿元,针对工程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提出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13条。审计发现如下问题。一是工程结算未按计划送审,影响审计工作进度。根据轨道交通项目各建设单位的送审计划,2011年度各建设单位计划送审项目工程结算金额合计398亿元。截至2011年6月底,相关各单位送审金额合计仅7.20亿元。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内部对工程变更审批时间较长,影响了工程结算进度。二是个别改迁工程未按图施工。在地铁5号线交通疏解及管线改迁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特区内路灯及管线改迁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市审计局向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跟踪审计建议函》要求整改,并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其他建设项目。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考虑临时工程中材料设备的残值,存在损失浪费行为。如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临时用电工程有389万元临时用电设备、电缆未考虑材料残值回收,占送审金额38%。二是个别项目存在违法行为。审计期间内共对351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仍有个别项目存在未依法招投标、造价咨询机构未严格审核工程造价等问题,共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处理5项违法行为。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经审计,2010年我市土地出让收入204.89亿元,返拨各区分成89.64亿元,市本级收入115.25亿元。市本级当年实际支出 141.55亿元,其中属于当年计划的为139.28亿元,属于以前年度结转计划的为2.27亿元。至2010年底,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44.12亿元(含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当年土地出让收支已全面纳入基金预算,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全面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也发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情况不好。在《深圳市2010年土地出让收支计划》中,当年安排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79亿元、耕地开发专项支出2.85亿元。审计发现上述两项支出均未制定具体的项目支出计划,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了1.78亿元列收入,当年未发生实际项目支出;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当年未安排支出。

(二)我市基准地价未及时调整。基准地价是确定土地价格和征收土地税费的基本依据。审计发现,目前我市国土部门仍沿用2006年制定的基准地价标准,现行基准地价与实际市场地价差距较大,至今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这一情况与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征地拆迁补偿有关规定不够细化,执行过程不规范。《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可采用重置价法对被拆迁补偿物进行评估,但未明确规定是否考虑成新率。抽查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地铁集团和坪山新区的拆迁项目后发现,除室内装修装饰费以外,一些拆迁项目实际评估过程未考虑估价对象的成新率,评估结果高估了拆迁补偿物的价值。审计还发现,拆迁人普遍忽视对已征收土地附着物资产的管理。如坪山新区新龙达公司石井畜牧基地拆迁项目对拆迁范围内的果树、绿化景观、苗圃花木等进行了补偿,涉及总金额2 596万元,拆迁人放弃了对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没有利用其中尚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以降低拆迁成本。

七、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我市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工作逐年加强,建立了资产收益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了资产收益预算收支程序,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比例。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审计局从2011年起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及为企业提供融资借款决算进行年度审计,向市政府报告审计意见,作为市人大研究批复年度国有资产收益使用分配的重要参考。从今年的审计结果来看,2010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完成预算计划,支出方面基本做到先预算后支出,重大支出预算调整履行报批程序;对监管费的使用加强了管理,节约了开支;借出的款项,都能如期收回,未出现坏账情况。但审计也发现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本运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完善。资本运作专项资金2008年设立,主要用于对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增减持,资金规模10亿元。审计发现,资本运作专项资金的各项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和完善,有关运作程序和增减持条件的界定不够清晰,资金的运作效果和总体情况也未定期分析及报告。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审计发现,市国资局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在选聘中介服务时对合同价格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服务事项采取除公开招标外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选聘等方式。该内部管理规定未经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手续不完善。审计还发现,市国资局根据《市国资局国有资产收益使用内部管理办法》,2008年至2010年每年向部分全资企业提供无息借款,不符合效益原则,该管理办法有待改进。

对于以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一些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审计报告全文或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或审计结束后积极整改,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整改,加强责任追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强化职能严格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进一步强化财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和保障性领域的投入,严格预算的刚性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积极探索绩效预算,加大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并注重形成合力,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完善征管流程,提高征收效率。积极推进项目经费预算的细化管理,明确项目经费的列支范围和标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梳理、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积极推动制订《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条例》,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拓宽保值增值渠道,提高社保基金收益

受现行制度约束,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办理活期、定期存款,整体收益水平较低。要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将我市作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试点城市,积极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在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前提下,努力拓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领域和渠道。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增加社保基金购买国债的数额,提高中长期存款的比例,改善基金整体收益水平。

三、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运行提高效益

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科学管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要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全面、准确的投资概预算,使其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送审进度,采取措施处置好大运会赛后资产,大运会相关执行部门抓好赛后资产的摸底统计、登记造册、保管工作,制定合理的、分门别类的赛后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赛后资产的处置方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督促整改。

《深圳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11-08-31

信息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围绕主题主线 服务“深圳质量”

——《深圳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8月25日,市审计局陈倩雯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了《深圳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市审计局审计工作较为全面的反映。今年的审计报告结构上进行了创新,与以往不同,分为《审计情况》、《审计意见》两大部分,结构更严谨,条理更清晰,意见和建议更系统,体现出审计机关在审计方式方法方面的创新成果。报告中的《审计情况》就市本级预算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以及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等审计情况进行了报告,《审计意见》着眼于宏观与微观结合,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

一、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开展审计工作,宏观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市审计局近年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深圳质量”这一核心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判断审计质量的标准,从注重经济增长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加大了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整体来看,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立足于国家宏观层面,视野更加开阔,着力把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着力反映突出问题、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宏观性和全局性进一步增强。一是报告从宏观视野反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从审计结果来看,市财政委2010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行政运行项目经费实现零增长,推进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化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建立全市统一的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增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投入,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等经费;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互联网、生物等新兴战略产业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覆盖面,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专项清查,财政管理不断加强。二是报告反映了相关领域改革进程的“动态”发展情况,对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等大部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管理薄弱等问题进行了披露。三是报告注重提高时效性,反映政策实施、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市审计局从2008年起就设置了派驻大运会项目审计工作组,建立了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机制,跟踪审计大运会场馆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同时对大运会部分申办经费、大运会执行局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跟踪审计,提出了加强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的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32条,促进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大运会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物资管理。

二、着力提高把握全局的能力,反映情况更加系统和完整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在“深圳速度”的基础上打造新的标杆—— “深圳质量”,实现从速度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变,从注重经济增长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审计工作肩负的任务将更加繁杂艰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改变了以往简单摆列清单或个别反映问题的方式,每一部分都更加注重从全局的高度和系统的角度,着力反映该领域的全貌和总体,体现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服务“深圳质量”的理念。一是总体反映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关注资金预算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以及区财政转移支付核算等存在的问题,既强调了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又反映了发挥了财政杠杆作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深化财政预算等情况。二是全面反映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的情况。经两次清理整合后,市审计局组织对市财政专项资金2008-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82.50亿元,实际执行74.68亿元,当年结余107.82亿元。市财政委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及操作流程,经清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审计揭示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着设立未履行规范程序、部分产业类专项资金安排交叉重复、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三是首次反映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审计的情况。2010年,市国有资产收益全年预算收入14.41亿元,预算支出15.53亿元;决算收入15.28亿元,决算支出15.42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6.04%和99.26%,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工作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特区特色的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体系。从2011年起,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进行审计。今年的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完成预算计划,支出方面基本做到先预算后支出,重大支出预算调整履行报批程序;对监管费的使用加强了管理,节约了开支;借出的款项,都能如期收回,未出现坏账情况。根据审计结果,市审计局提出了资本运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三、更加关注和维护民生,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民生福利始终是审计工作的关注重点,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继续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投入等领域资金投入情况,突出反映有关政策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关注社保基金运作。报告在反映社保基金情况时,肯定了市社保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审计期间未发现挪用、侵占社保基金的违规行为。但审计发现,按照国家现行的管理规定,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办理活期、定期存款,保值增值渠道单一,市社保基金购买国债的比例较低,五年期定期存款所占比例也较低, 保值增值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关注医疗收费问题。市审计局2010年组织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2009年至2010年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由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未将绝大多数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各家医院只能自行采购,不利于规范管理。三是关注住房问题。市审计局把房地产增值税作为今年税收征管审计的重点,审计结果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客观反映。经对比国土部门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信息和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清算等信息数据,审计抽查发现有10个房地产项目已竣工完成销售达到应清算条件未清算,与有关要求不符。四是关注交通出行问题。轨道交通(二期)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市审计局设立了派驻轨道交通项目审计工作组,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发现工程结算未按计划送审,个别改迁工程未按图施工等问题,提出了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全面、准确的投资概预算,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送审进度等意见和意见,从制度和根源上解决政府投资中的共性问题。通过审计揭示这些问题,不仅摸清了民生建设和改革取得的成效,还反映了改革和完善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体现了审计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新进展,有利于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确保党和政府惠民措施落实到位。

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从近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很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如在专项资金审计方面,揭示了程序不规范、资金安排重复、公示制度不完善及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等深层次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报告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时深入机理,着力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机制性扭曲和重大管理漏洞。如报告在审计意见中提出强化职能严格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拓宽保值增值渠道提高社保基金收益、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运行提高效益的建议中,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完善征管流程,推进项目经费预算的细化管理,梳理、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尤其是提出了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将我市作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试点城市,提高中长期存款的比例等方面,关注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宏观管理,有利于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审计发现问题后,市审计局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期间的整改情况均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反映。如: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中,经抽查发现,7家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合计3 123万元,3家企业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3 208万元,审计期间均已补缴完毕。对于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一些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审计报告全文或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或审计结束后积极整改,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整改,加强责任追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总体看,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审计工作的新进展,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宏观性进一步增强,体现了审计监督的深度、力度和广度在进一步加大。

第20篇:《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

告》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巩固了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中央财政收入42 488.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中央财政使用的收入 42 588.47亿元;支出48 33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7.65亿元,支出总量为50 588.47亿元;赤字80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年末国债余额 67 548.11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限额内。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1.07万亿元,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家电汽车下乡等鼓励消费政策,促进扩大内需和优化投资结构;中央财政用于科技、节能减排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4.3%、94.3%和19.3%,切实提高自主创新和基础产业保障能力,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央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三农”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0.2%和18.3%;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投入6822亿元用于西部大开发23项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7个省份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开展资源税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和企业改革,积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切实加强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并完善制度规定1773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104起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有9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2010年,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更加注重从体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反映问题,在保障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反腐倡廉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债管理等情况,还对2010年度中央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和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按照突出民生领域、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等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的规模和节奏,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和节能评估,75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预算约束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中央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部分中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准确、执行率偏低,有些预算的级次和项目在执行中自行作了调整。

1.部分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未落实到部门。在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16 049亿元中,有1485.75亿元是财政部代编的,需要在执行中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至年底,上述代编预算中有148.67亿元未执行,占10%。抽查的“物资收储支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机制专家津贴”和“驻艰苦及污染地区人员回国工作医药费”等3个项目在2007年至2009年代编预算均未执行的情况下,财政部2010年继续代编38.16亿元,当年又未执行。

2.中央部门归口管理的部分本级支出预算年初到位率低。2010年,发展改革委负责分配的中央本级基建支出和科技支出预算的年初到位率,按规定应达到75%和97%,实际仅为7.8%和47.5%。

3.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未及时细化落实到省区市。在2010年转移支付预算25 606.64亿元中,扣除据实结算项目后,有6536.58亿元未按规定在全国人大批准后的90日内下达到地方,占25%。在执行中,财政部又将215.6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上划调整为中央本级支出;少数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如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42.95亿元中,当年仅执行10.56亿元,占25%。

(二)部分投资计划下达不符合规定。

1.扩大投资专项范围安排支出。2010年,发展改革委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专项投资4700万元、国家天然橡胶基地建设规划专项投资2100万元,安排给了规划外的项目。

2.少数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2010年,发展改革委向专项规划未编制或未得到批复的3个专项、初步设计未得到批复的5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9.96亿元;未按规定批复资金申请报告,直接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投资计划,造成实际补助比例不

一、个别项目投资多次调整等问题。

3.未按建设进度下达贴息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贴息补助原则上应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但国家能源局2010年安排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贴息补助时,直接一次性下达24个项目贴息补助1.66亿元。审计抽查其中5个项目,有3个在计划下达前已基本完工,2个至审计时未开工,导致贴息补助4600万元全部闲置。

4.少量投资计划下达滞后。在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926亿元中,有32.59亿元未按规定于10月31日前下达,影响资金及时使用。

5.部分投资资金闲置。由于规划编制和项目启动晚、前期准备不充分、计划下达滞后等,至2011年3月底,发展改革委2010年下达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6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117.79亿元中,有92.11亿元(占78%)闲置未用。

(三)有些收支事项处理不够规范,部分资金未及时清理安排使用。

1.中德财政合作伙伴基金收支未纳入总预算会计,而是委托中国进出口银行核算。至2010年底,累计收入3.05亿元、支出1199.75万元。

2.以前年度结转的出口退税资金未及时清理。至2010年底,财政部采用权责发生制结转的2006年和2007年出口退税收入指标584.74亿元已闲置3年,尚未安排使用。

3.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时未全面反映上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结转和结余。2009年底,中央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合计771.85亿元,财政部2010年3月批复部门预算时仅列入248.65亿元,其余直到4月份才下达给部门。

4.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后未统筹安排使用。2010年,财政部对这项资源性收费继续采用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办法,导致资金大量结余。至2010年底,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补助在地方累计结余20.4亿元,其中当年结余6.67亿元,占当年下达补助的34%。

5.部分商业银行账户应予规范和清理。至2010年底,中央财政在商业银行开设各类银行账户31个,当年累计收到资金5290.4亿元,年末余额906.32亿元。其中,有些是预算外收支账户,有些全年未发生收支业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够完善。

1.2011年,部分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2.年初预算未细化,部分支出分配交叉重复。报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44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120亿元是财政部在国资委等上报的预算建议草案之外直接代编和进行分配的,部分支出方向与另320亿元预算安排交叉重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拨付主要集中在11月和12月,其中140.57亿元是12月20日后才拨付的,占支出预算的32%。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支出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由于基金项目的储备不足,财政部2010年下达到部门的基金预算有84.87亿元未落实到项目;部分支出指标至年底尚未下达,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支出指标仅分别下达51%、45%和44%。由此形成2010年底基金结转790.16亿元,占当年基金收入3806.91亿元的21%。

2.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与基金预算内容相近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但财政部在彩票公益金和旅游发展基金已安排体育总局、旅游局有关项目资金5092万元的情况下,又从公共财政预算中为其安排内容相近、用途相似的预算4.25亿元,其中旅游局的两个项目年底结余1001.56万元,占其预算的47%。

3.少数基金管理使用和设置不够规范。具体是:未及时将交通运输部、贸促会等部门的4.89亿元基金收入征缴入库;交通运输部收取的船舶港务费和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认证费等,不符合基金特征或设立条件,未及时清理。

(六)国债发行管理不够严格。

1.记账式国债招投标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投标过程中,对发行现场人员随时查看投标信息没有严格限制,也缺乏出入登记、通讯屏蔽等操作细则;对投标人在出现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时采用的应急投标方式,未制定应急投标书送达时间的确认办法,不能有效防止超过投标截止期或要件不合规的应急投标书被违规录入。上述问题给个别工作人员泄露投标信息,并恶意采用应急投标等方式低价中标提供了可乘之机。审计抽查发现,2007年至2010年,有104份未经人民银行观察员签字认可、无密押或密押不符以及超过投标截止期等的应急投标书被违规录入,中标国债面值808.8亿元,购买价格比正常投标明显偏低。

2.财政部2010年在增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过程中,存在受理逾期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未书面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对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查不严等问题。

3.电子式储蓄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政策目标落实不到位。在2010年发行的1296.27亿元电子式储蓄国债中,有705.16亿元(占54%)最终由40家承销银行持有,与此类国债重在培育个人投资者市场的政策目标不尽相符;相比发行记账式国债,增加筹资成本约23.55亿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此外,在审计财政部编制2010年中央决算草案情况时发现,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已取消的烟草专营利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基金、政府住房基金、水运客货附加费等4.52亿元;在向全国人大报告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将用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上缴利润中的22.05亿元安排的补充社保基金支出错列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审计期间,财政部整改了上述两个问题,将4.52亿元结余反映在中央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中,将22.05亿元转列为公共财政支出。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54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467个所属单位。2010年,54个部门财政性资金支出预算为5382.02亿元,审计1708.15亿元,占32%。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平均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统筹消化结转和结余资金423.56亿元;严格控制和压缩公用经费支出,53个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34个部门在统一压缩的基础上将公用经费支出再压缩5%以上;本级预算管理的规范和透明程度不断提高,25个部门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240项。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部门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部门本级与所属单位间预算管理水平和财务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进一步加强。

(一)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具体,一些部门本级预算未完全执行到位。由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安排不够衔接,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与预算编制要求不尽适应,54个部门2010年初编列项目支出预算2779.27亿元;中央财政在执行中追加995.55亿元,相当于年初预算的36%。在年初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中,11个部门本级的106.76亿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有2.92亿元至年底仍未细化。一些部门本级预算执行也不够严格,其中:5个部门本级自行调整了2.74亿元项目预算安排;32个部门本级以拨作支、虚列支出、在项目或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5.81亿元。此外,20个部门本级还存在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资产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金额4.51亿元。

(二)一些部门监管不严,加之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到位,部分部门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有80%以上发生在所属二三级单位,涉及金额49.3亿元。

一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虚列支出或以拨作支等。其中:210个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扩大开支范围等10.26亿元;33个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将1.51亿元预算资金列支后拨付给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13个所属单位采取重复申报项目、多报在编人数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0.3亿元。

二是私存私放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仍然存在。2009年以来,各部门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但此次审计发现,82个所属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4.14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

三是收入和资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征缴、资产核算和出租出借等方面。其中:80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3.09亿元,违规收费3.68亿元;52个所属单位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入账不及时等,涉及金额18.75亿元;39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有的是为加快采购进度规避集中采购,有的是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不规范,涉及采购资金7.57亿元。

(三)部分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研究成果存在多头充抵问题。至2010年底,审计抽查的8个科技重大专项2246个课题中,有74.68亿元课题经费结存在承担单位,占这些课题2008年启动以来拨款额的36%,但这些资金已列入牵头部门决算支出,影响核算的真实性;抽查133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发现,由于科技成果审核把关不严、不同科技计划间信息缺乏共享,在这些项目取得的2775项专利、技术标准等成果中,有547项(占19%)申请或取得时间早于项目的立项时间,或是发明人与课题组成员不一致。

(四)一些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对部门决算草案的审计发现,40个部门账务处理不规范,部分收入、支出、结余和资产反映不够准确,涉及金额22.4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0.62%。对其中7.53亿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他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目前,相关部门已追回或归还资金9.06亿元,采取收回账外资产、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3.06亿元。

三、财政转移支付审计情况

为摸清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审计署组织对中央转移支付管理和分配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重点抽查了18个省的90个县。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2.73万亿元,是1994年的11.45倍,保障了中央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但随着中央财政收入规模和转移支付总量的大幅增长,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结构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逐渐在财政运行中显现出来,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较高。由于现行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地方政府的财权难以满足其履行事权的基本需求,主要通过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来解决,导致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较高。2010年,中央财政支出的56%是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审计的90个县财政支出2630.50亿元中,上级转移支付占46%,其中50个中西部县占比达71%。转移支付制度由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修正补充机制,变成了对基层政府进行财力分配的主导机制。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在转移支付中占比较高。2010年,在中央转移支付总额2.73万亿元中,专项转移支付为1.41万亿元,再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明确用途的2622.2亿元,共计有61.7%的转移支付是有规定用途的,这一比例虽然低于2009年的62.54%,但比2008年提高8.3个百分点。

三是部分专项资金设置交叉重复、部门多头管理和分配。按现行办法,有些用途类似的专项资金,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和多个项目。由于监管未形成合力,加之资金拨付链条长,此次审计的90个县发现多头申报、套取和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3.32亿元。此外,至2010年底,90个县专项转移支付总额的20%计116.27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四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完整纳入地方预算。2010年,审计的90个县预算编报的转移支付,仅为实际数的50%,其中30个县未编报专项转移支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预算编报时间早于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时间,地方政府在编制预算时,上级没有及时把转移支付预算分解到地区和项目,提前告知的预计数与实际结果差距也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制度;相关地方采取收回挤占挪用资金、完善制度规定、办理项目调整审批程序等措施,已整改问题金额1.32亿元。

四、国税征管审计情况

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加强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和纳税评估,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务。此次审计的18个省区市国税部门2010年组织税收2.6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国税部门存在违规减免、征管不严导致税款流失等问题。

一是部分涉税审批事项不合规。其中:税务总局个别司2009年至2010年,以非正式公文“司便函”的形式,批准对企业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款17.29亿元予以抵扣;12个省的国税部门违规批准税前扣除和减免税优惠等,造成税款流失25.78亿元;9个省有关部门将17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使其享受税收优惠26.65亿元。

二是纳税审核和发票管理不严格。其中:10个区县级国税局为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1万多份,15户从事矿产买卖、废旧物资回收和软件生产等业务的企业虚开发票或使用不规范发票,导致税款流失共计14.33亿元;73个国税局对99户企业的纳税申报审核不严,少征企业所得税8.27亿元。

三是有的地方存在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问题。2009年至2010年,有62个国税局通过违规批准缓缴、少预缴、以误收名义退税等方式,当期少征287户企业税款263.01亿元;有103个国税局通过违规提前征收、多预缴、不退多缴税款等方式,向397户企业跨年度提前征税33.5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税务总局和有关国税局正在采取措施,抓紧纠正违规问题,并完善相关制度。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人,以“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为原则,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 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 061个其他单位、373 805个项目和1 873 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的重点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同时对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债务也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最早发生在1979年,到1996年全国所有省级政府(含计划单列市,下同)、90.05%的市级政府和86.54%的县级政府都举借了债务。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 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 109.51亿元,占62.62%;担保责任的23 369.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 695.66亿元,占15.58%。在这些债务余额中,有51.15%共计54 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

从审计情况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70.45%。审计结果表明,地方政府性债务为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为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提供资金支持。在应对1998年和2008年的亚洲、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央通过发行国债并转贷地方政府、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筹集资金,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各级政府筹措债务资金558亿元用于灾后重建,推动了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实施。二是为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支撑。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投入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13 753.12亿元,投入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工业等领域4016.02亿元。三是为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打基础。在2010年底已支出的债务余额中,用于交通运输、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土地收储、能源建设69 675.72亿元,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有利于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后劲。

审计也发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研究和规范。

一是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由于现行规定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对业已存在的举债行为缺乏规范,大多数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变相举债,有的甚至违规担保或直接举债。审计发现,7个省级、40个市级和107个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2010年在国务院明令禁止政府担保的情况下,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了担保;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采取虚假或不合法的抵(质)押物、高估抵押物价值等方式违规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由于个别地方举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项目准备不充分等,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的债务中,有1319.80亿元至2010年底尚未支出,当年财政资金为此支付利息67.74亿元;还有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

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从地区看,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而且,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 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从行业看,高速公路、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医院90%以上的债务余额为担保债务或救助债务,借新还旧率较高。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债务的借新还旧率为54.64%,有387所高校和230家医院的借新还旧率超过了50%,还有95所高校和575家医院存在逾期债务57.6亿元,为此一些地方已安排441.38亿元财政资金来偿债。

三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有3个省级、29个市级、44个县级政府分别设立10家以上。融资平台公司2010年底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9 710.68亿元,占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占63.12%、16.38%、20.50%。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弱,审计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中,有358家存在借新还旧问题,借新还旧率平均为55.20%;有148家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债务逾期率平均为16.26%;有1033家存在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2441.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按国务院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审计还发现12起涉嫌经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正在依法查处。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保障中央重大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审计署组织对京沪高铁、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对406个扩内需项目、76个支线机场、247个粮油仓储设施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从审计和调查情况看,相关部门和地方能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安排和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进展总体顺利。但在招投标、投资控制和相关政策落实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方面违背国家招投标规定,有的甚至非法转分包。京沪高铁建设中,合同金额44.46亿元的施工、监理和咨询等项目尚未招标,相关公司就已进场开展工作。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中,有45.01亿元管道和站场施工、2.33亿元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不规范,分别占抽查施工、材料采购合同总额的72%和12%。76个支线机场建设中,有23个机场共计19.38亿元的359项合同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占抽查合同总数的20%。

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投资控制不严、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投资控制方面,主要是物资采购和工程款结算审核不严等增加投资15.12亿元,虚假申报、多头申报、挤占挪用或违规使用建设资金11.63亿元,以假发票或“白条”入账4.65亿元。建设进度方面,有170个粮油仓储设施项目未能如期于2010年底建成,占应建成数的78%,造成中央补助2.56亿元滞留或闲置。

三是部分地方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其中:18个扩内需项目违规占地8256亩,包括耕地2753亩;30个扩内需项目、25个支线机场存在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未经环评验收即运行或未按设计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等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方案,纠正违规问题,完善了招投标、监理和征地拆迁等方面制度,11个扩内需项目和9个机场补办了征地审批、环评等手续。

七、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2010年以来,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共组织7000多人,对汶川、玉树地震1.77万个灾后重建项目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救灾和灾后重建目标和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也比较严格。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至201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筹集3033亿元重建基金,累计下拨2986.70亿元;3省灾后重建已完工3.94万个项目,完成投资8672.16亿元,约占规划数的90%。跟踪审计发现,有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有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主要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等。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方和单位已收回资金4.13亿元,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4.94亿元,加快了77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改进了258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0项。

(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至2010年10月,青海省本级共收到重建资金183.1亿元,拨付75.2亿元;完成投资36.2亿元,约占规划数的11%。跟踪审计发现,有24.92亿元社会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有95个重建项目存在可研报告或概算未及时批复、施工图未及时审定等问题,部分项目监理工作也不到位。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将捐赠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完善了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前期准备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三)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至2010年底,全国安排和接收救灾资金物资共计17.57亿元,包括中央财政下达6亿元、甘肃省财政安排0.3亿元、社会捐赠11.27亿元;已拨付5.52亿元用于应急抢险以及灾民安置;结存12.05亿元。救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总体较好,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八、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民生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财政就业补助等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和调查。

(一)审计调查9个省区45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表明,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制度目标基本实现,至2010年6月底,45个县新农合覆盖面达95%,筹资水平由2009年的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缓解了农民治病就医困难。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挤占挪用新农合资金的问题,其中:5个县的有关部门挪用新农合资金2738.18万元,用于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6个县的经办机构虚报参合人数4925人,套取财政补助37.30万元;14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向8118人多支付新农合补偿487.80万元,还有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补偿56.78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方已归还、收回资金2752.78万元,处理了10名责任人员。

(二)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重点抽查了9个省区的12项资金和388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9个省区的12项重点资金比上年增长55%,带动地方配套及农民自筹资金增长47%,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审计发现,由于部分项目投资下达较晚,有的前期准备不够充分,至2011年1月底,2009年至2010年千亿斤粮食专项涉及的379个项目中,有376个尚未开工,中央专项资金有38.98亿元闲置在县级财政或项目管理单位。此外,22个县的44个项目筹资投劳不到位1.05亿元,一些单位还将2.0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出借、偿还世行贷款等。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并积极追回被套取和挪用的资金。

(三)从审计8个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看,这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迅速,2010年筹集的廉租住房资金比2008年增长1.71倍,保障总户数增长2.09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但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和住房管理等方面工作还不到位。16个城市中,有10个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未全面落实,实际少供地7335亩;4个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未按规定达到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因管理办法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部门协调不力等,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还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此外,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也不够严格,此次审计共发现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等问题金额0.9亿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收回部分违规使用的住房和资金,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

(四)从审计9个省市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看,这些地方2010年共筹集就业资金277.96亿元,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惠及988.96万人次,通过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302.76万人就业。但审计也发现,8个省市的部分主管部门和单位违规将财政就业资金8.89亿元,用于基本建设、委托理财和工作经费等支出;7个省市的部分单位采取编造虚假材料、虚报人数和重复申请等方式,骗取就业补贴1857.52万元;4个省市部分已就业、已创业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违规申领就业补贴865.04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追回违规使用和骗取的资金1628.8万元。

九、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对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在相关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违规用地问题时有发生。2008年至2010年,黄河中上游6个省区的315户用水单位共无证取水2.31亿立方米、超许可量取水2.84亿立方米;24个项目违规占用黄河河道1.47万亩,用于建设开发区、休闲旅游设施等永久性建筑,对河道及行洪安全造成隐患。审计还发现,4个省区以化整为零、协议出让等方式违规供地1.35万亩,5个省市的49户企业采取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方式违规用地1.9万亩。

二是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两高一剩”行业扩张问题。审计20个省区市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发现,186户企业违规建设火电项目44个、钢铁项目143个和水泥产能4083万吨,183户企业存在应淘汰未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审计9个省区市的206个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发现,有114个因资金投入不足、前期工作不到位等未能按期完工。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89亿元,滞留、闲置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等21.46亿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地方已收回资金8.15亿元,出台59项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并处理了138名责任人员。

十、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对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和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中国人保的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金融机构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信贷投放和结构调整计划,拓宽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有效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但在贷款和保险业务经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跟踪审计5家商业银行新发放的3472亿元贷款,发现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问题580亿元,其中向未批先建、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254亿元,还有部分贷款被用于还贷。抽查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499个分支机构发现,均存在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保险资金的问题,金额合计19.9亿元;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7亿多元,其中相当部分是通过将直销业务转为代理业务套取的。

审计还发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贷款门槛高、程序多、期限短,抑制了个人和企业的贷款需求;同时,因放贷成本高、收益差、风险大,经办银行积极性也不高。2010年,抽查的9个省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政策规定可担保贷款160.33亿元,实际担保贷款只有37.94亿元,仅占24%。

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已纠正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85亿元,追回资金和补缴税款8479万元,对34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出台规章制度170多项。

一、企业审计情况

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14户中央企业和4户中央企业驻港机构的审计情况看,这些企业能够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形势,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企业资产和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总体上有所增强。但一些企业在重大决策、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

在重大决策方面,抽查这些企业的625项决策中,有164项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未按规定报批、违反内部决策程序等问题,造成损失及潜在损失34.14亿元,其中44项发生在下属单位,造成损失和潜在损失31.47亿元。

在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方面,此次审计共发现这些企业2009年收入不实606.39亿元、利润不实64.37亿元,分别占其当年收入、利润总额的2%和5%。还有9户企业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转移资金25.8亿元,用于账外发放奖金和补贴等。

相关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已调整相关账目,补缴税款11.9亿元,节约资金或挽回损失42.29亿元,并建立健全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会计核算等方面规章制度577项,处理责任人员65人。

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情况

在以上各项审计中,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39起。这些案件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利用权力“设租”、“寻租”,或培植代理人侵吞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二是利用公共资源“借道”若干非公单位,或在多个地区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利用虚假注资、虚假项目、虚假合同和虚假票据等方式,将违法行为隐藏在合法“外衣”之下。产生这些问题,既有一些人员法纪观念淡漠、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等主观因素,也有体制转轨时期相关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等原因。

一是一些单位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对决策权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有的主要负责人利用个人影响干预重大决策,或直接违规决策、插手干预招投标等活动,为相关方面牟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单位内部控制薄弱,对分支机构主要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监督不力,对内部及下级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问责不落实、不严格,通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是监管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监管合力尚未形成。从目前情况看,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甚至同一执法部门内部监管信息不共享、渠道不畅通,对跨市场、跨行业和跨领域的监管不到位甚至存在缺失,既增加了管理难度,也不利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信息“隔离”骗取资金等问题。

三是市场经济体系不够成熟和规范,相关法规制度也需进一步完善。有的法规禁止性规定多,处罚规定少,实际处罚力度小;有的存在漏洞,如现金管理及电子支付业务等制度,在监控大额提现、识别客户风险,特别是对法人账户转入个人账户提现等未作明确限制,个别不法人员正是利用此漏洞,在网上银行或多个账户间将资金层层倒手、或以现金私下交易来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此次审计在金融领域发现的32起大要案中,有19起以现金为主要支付手段,共提现7.43亿元;有3件以网上银行为主要支付手段,涉及资金500多亿元。

上述案件移送后,有关部门已依法查处并结案20起,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审计署将及时向社会公告查处结果。

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整改,目前已追回或归还资金35.85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7.23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完善了1075项制度规定,有617人被追究责任。最终整改结果,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审计署将依法予以公告。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切实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基本满足地方政府履行职责所需财力。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科学设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体现转移支付在财政体制中的修正、补充和均衡地区间财力的功能。进一步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的功能定位,完善各类预算管理制度,处理好不同预算的资金投向和支出重点,使各预算之间有机衔接。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注重支出绩效

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和保障性领域的投入,加快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三、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继续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各地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要求,搞好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应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业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对竞争性项目和有经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或者是已成为竞争性企业的债务,应剥离政府偿债责任,主要用项目自身收益偿还,必要时可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对无经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应统筹制定偿债计划,通过预算安排偿债资金。可研究赋予省级政府适度举债权,逐步探索向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府推开,举债计划需经国务院审批,编制地方债务预算,纳入地方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建立全口径债务监管体系,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之外的其他相关债务,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和控制规模,建立备案制度,避免债务人责任转化为政府救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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