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0-03-02 22:13: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合肥市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合肥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覆盖全部政府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着力点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属三大开发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司法局、市交通局等1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开展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等5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2010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经济增长的规模和质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等多项经济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目标任务。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我市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创新税源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不断提高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市级财政收入完成360.08亿元,比上年增长40.65%,其中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1.15%,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大幅增长。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8.13亿元,比上年增长46.74%,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2.18个百分点。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7.63亿元,比上年增长108.38%。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和法定支出大幅增长。市财政投入配套资金3.34亿元,全力保障33项民生工程实施,实现百分之百到位目标。科技、住房保障、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法定和重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20.2%、116.25%、22.81%、28.19%、15.26%。

——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财政支持工业、自主创新、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等政策,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市财政统筹安排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9.5亿元,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挥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强财政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加大综合预算改革,扩大纳入国库管理的收入范围,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制定了《合肥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等制度,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一、市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0年,市财税部门加强财税管理,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了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3.76亿元,实际完成257.36亿元,为预算的2.74倍,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增收较大。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10年市本级实际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33亿元,未能将财政直接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5.47亿元编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

3.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2010年末,市本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契税、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等43.81亿元,未缴入国库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4.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未能及时发挥效益。201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 和风险引导资金等5项资金5.35亿元未使用,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5项资金使用率低于10%。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未及时缴库的预算收入已在今年1季度缴入国库,拟出台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增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税收收入预算执行方面。

1.延缓征收税款。审计抽查发现7户企业2010年应缴税款1.98亿元,延压至2011年1月份开票入库。

2.部分企业逾期缴纳税款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审计抽查的10户企业中有6户企业逾期缴纳税款1.22亿元,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3.税收征收管理监督不到位。如个别中小贷款担保企业有营业收入,但全年税收零申报。

此外,还存在部分开票税金未及时追缴入库、征收的在职职工教育附加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布置整改。对缓征税款已在今年1月份征收入库;对开票未入库税款进行清理,追缴入库税款84万元,并加收滞纳金2.04万元;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滞纳金加收制度。

二、市属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开展三大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延伸审计了各区城市维护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抽查了部分已竣工未决算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三大开发区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对预算执行提出的各项要求,大力组织收入,有效安排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延伸审计的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各区城市维护资金得到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部分城市维护业务进行公开招投标,较好地完成了区内公共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对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基本做到按级次采购,三大开发区共节约采购资金16.2亿元,节约率34.21%;积极贯彻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惠民政策,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63万台(辆),兑付补贴款605.8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按计划到位,履行了主要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预算收入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2010年三大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性收费等27074.47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其中:经开区17552.38万元、高新区9321.1万元、新站区200.99万元。

2.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化基金和软件动漫服务外包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新站区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分别为24%、46%、20.32%。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城市维护资金:一是预算执行率低, 2010年经开区、新站区城市维护资金预算执行率分别为59.33%、38.4%;二是部分城市维护业务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10年经开区、高新区有75%以上城市维护业务未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纳入市级或区级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资金:一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编制不完整,2010年高新区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开区未将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二是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2010年高新区招标项目中有8个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的公示时间,抽查的新站区15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存在采购资料不完整情况。

2 3.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抽查发现三大开发区少数销售网点或个人存在利用虚假资料购买下乡产品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现象,共涉及65个补贴户、家电68台、财政补贴金额1.79万元,分别占总补贴户数的0.5%和总补贴资金的0.29%。

4.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抽查了三大开发区至2010年底已竣工未决算的18个建设项目(每区6个),不同程度存在执行建设管理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其中:11个项目无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占抽查的61%(新站区4个、高新区3个、经开区4个);7个项目存在先施工后报批或后办证现象,占抽查的39%(高新区4个、经开区3个);经开区未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度;高新区有2个项目的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新站区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大开发区高度重视,部署和要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新站区已将行政性收费200.99万元缴入国库,并追回财政补贴资金1.1万元,同时在今年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及时归档资料,提高采购档案管理水平;经开区已将社会抚养费等82.43万元缴入国库,今年已对两个社区的维护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对三个家电下乡网点进行了检查,完善相关委托或授权代领补贴手续,出台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高新区已将基础设施配套费843.71万元缴入国库,对部分管理不完善的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追回财政补贴资金558.74元,同时在今后工作中做好项目预算申报立项工作,保证项目预算执行率,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地方志办公室等10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14个二级单位以及有关经济事项。

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10部门能够按照预算认真组织实施,总体预算执行率为100.3%。市财政积极引入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对项目支出目标进行量化考核。经审计,10部门中纳入项目绩效考评的8个部门12个项目全部按计划实施,但也发现项目预期目标针对性不强、量化指标与资金使用关联度不大等情况,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目标设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分资金脱离预算监管。

2010年,市城管局所属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管理中心收取某企业垃圾处理补偿资金50万元,用于单位其他项目支出;市法院将保留账户存款利息收入205.62万元,用于办公、办案支出。上述收支均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非税收入滞留单位账户,未及时上缴财政。

截至2010年底,市房产局所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收取的房产交易手续费中有4118.8万元,市城管局所属城乡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理费中有363.59万元,市法

院收取的诉讼费中有195.03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

10部门中有6部门的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如市交通局将预算安排的“渡口建设维护和改造经费”、“乡管员补助经费”13.3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合肥年鉴》出版经费”、“第二轮续志经费”中列支职工体检费等支出2.15万元;市直机关工委在“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经费”中列支汽车维修、退休人员医药费等支出1.5万元。

(四)制度执行不严格。 1.定点采购、“三单合一”制度执行不严格。2010年,市司法局所属义城监狱和劳教所、市规划局所属市规划信息中心、市房产局所属市白蚁防治所、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的部分车辆,未按规定在定点企业办理加油或维修业务;市法院所辖高新法院、市房产局所属市房地 3 产产权监理处报销公务招待费仅附发票,未严格执行招待费报销“三单合一”制度。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10年,市规划局从原下属单位借用的车辆中有4辆产权已变更为市规划局、市城管局机关购置食堂厨具9.7万元,均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市交通局账面反映的房屋、土地价值1753.24万元,已于2008年因市政建设被拆迁征收,至2010年末仍未按规定核销。

3.财务管理和核算不够规范。2010年,市总工会收到财政拨入的“困难职工帮扶经费”等专项资金415.62万元,市交通局所属市运输管理处收到省级拨入补助经费124万元,市直机关工委收到市总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5.2万元,当年收支均通过往来科目核算,不能完整反映单位收支情况。市行政服务中心因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并联审批系统”项目经费账面余额与实际相差27.41万元。市规划局列支规划编制费349.31万元,市地方志办公室列支《合肥市志》评议会费用1.28万元,报销手续不完善。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10部门高度重视,逐项梳理和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市交通局已将“乡管员补助经费”等13.36万元拨付使用,对被拆迁征收的房屋、土地资产处置已报市财政局审批,所属市运管处对在往来科目核算的收支进行了账务调整;市城管局已将363.59万元建筑垃圾处理费自行上缴财政,并将垃圾处理补偿费收支纳入今年部门预算,未入账的食堂厨具已补登入账;市房产局已将4118.8万元房产交易手续费上缴财政,并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对局系统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市规划局已完善了相关报销手续,所属市规划信息中心现已执行“定点加油”制度;市法院已将195.03万元诉讼费上缴财政,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全部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和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制度;市总工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严格按收支科目核算财政财务收支;市直机关工委已将占用的1.5万元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对在往来科目核算的收支进行了账务调整,并已在工作中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对“并联审批系统”项目经费余额进行了账务调整;市地方志办公室已完善了相关报销手续。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民生、社会关注的热点、专项资金绩效,对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农村沼气建设资金绩效、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2009-2010年,省市财政累计安排工业、自主创新、现代农业、服务业专项资金35.1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31.49亿元,省财政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3.66亿元。

调查结果表明:一是资金总体预算执行率较高,2009-2010年共兑现资金32.74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3%。二是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合理,资金兑现履行了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符合政策规定。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较好,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兑现的6776个项目(单位)总体进展情况、发展态势良好。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些政策条款设定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兑现结果公示不够充分;资金使用缺乏后续跟踪问效等。 市政府已在今年4月份对四大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印发了《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促进工业、自主创新、现代农业、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今年组织开展了我市2008年5月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金寨路高架、徽州大道、清溪路等26个大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26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1.14亿元(原概算内实际完成投资30.61亿元、概算外投资10.53亿元),建成道路51.04公里、桥梁总长10.14公里 4 (含高架桥1座)、人行天桥4座,同时配套建设了路灯、绿化、交通监控等附属设施。 审计结果表明:一是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26个项目全部通过质量验收。二是原批复概算范围内建设成本控制有效。通过优化设计、实行有效最低价招投标、同步跟进审计等一系列措施,26个项目原批复概算范围内实际完成投资30.61亿元,比原批复概算总额39.79亿元减少9.18亿元。三是严格工程价款审计。26个项目审计中,共审计完成单项工程852个,核减工程价款6.6亿元,提出的审计意见已全部整改落实。四是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筹集到位。至2010年末,已支付工程价款40.4亿元,占应付资金的98.2%,实现了“大建设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五是基本履行了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制度,以及我市关于大建设的管理要求,规范核算项目资金和建设成本,建设资金按照合同直接支付到施工、设计等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6个项目原批复概算内容不完整,未包括征地拆迁、供电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在批复概算外实际支出10.53亿元,占竣工决算总额的25.6%。二是均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截至今年6月,市审计局已完成26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对上述问题已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目前概算调整批复手续正在完善中。

(三)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农村沼气工程自2009年起列为省定民生工程,省下达我市2008-2010年规划建设项目8175个,其中农村户用沼气项目8035个、联户型沼气项目7个、服务网点项目122个、大中型沼气项目计划9个。计划总投入6020.75万元,其中:中央、省、县级财政投入资金3528.71万元,企业、农户自筹资金2492.04万元。 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农村沼气工程能按照省下达的建设计划和民生工程实施细则要求,及时按计划推进实施。财政资金基本到位并按进度拨付,各级财政实际到位3214.76万元,到位率91.1%;已按进度拨付2873.62万元,资金支付率89.39%。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核算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和设置专帐的规定。二是项目自筹资金管理不到位。农村户用沼气工程的自筹资金未建立群众筹资或投劳折资管理办法,个别大中型沼气项目单位财务核算不能真实反映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三是部分农村沼气工程未达到预期效益。从抽查的74个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看,农户均不养猪,不能提供足够的发酵原料;从抽查的6个联户型沼气项目看,因受气源、季节、管理形式的影响,未能实现联户供气;服务网点缺乏规范管理,个别服务网点至今未向农户提供过服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规范资金核算。肥西、长丰县已实行县级报账制,肥东县正逐步推行报账制管理;严格执行《合肥市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农户自筹资金群众筹资或投劳折资管理制度,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积极开展秸秆沼气试点,提高农村沼气工程项目的效益。

(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我市从2009年8月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2010年起纳入民生工程管理。在全面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和抗震鉴定的基础上,及时编制全市校安工程三年建设规划,重建校舍296栋、70.34万平方米,加固校舍1325栋、212.25万平方米。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校安工程组织保障措施到位,进展较为顺利。一是工程建设推进较快。截至2010年末,全市已竣工重建校舍182栋、46.25万平方米,占三年规划的66%;已竣工加固校舍963栋、175.97万平方米,占三年规划的83%。二是资金到位率高。2009-2010年计划筹集资金9.87亿元,各级财政实际到位9.83亿元(中央及省5.13亿元、市县区4.7亿元),资金到位率99.6%。三是严格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截至2010年末,接审价款1.53 5 亿元,审定1.32亿元,平均核减率1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工程价款结算报审不及时,截至2010年末,全市已竣工重建和加固校舍1145栋中,只有5.15%报送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抓紧完善竣工价款结算资料,及时报审,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已竣工重建和加固校舍已有31%报送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五)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审计调查。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措施之一。2010年,市、区政府按6︰4安排整治经费1900万元,对亳州城小区、岳西新村、和平路161小区、春雨花园等4个小区进行整治。延伸调查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整治经费3570万元,对23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了整治。

调查结果表明:市、区两级政府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程提供了资金保证,改善了小区内道路、下水管道、绿化等公共设施,优化了居住环境,深得市民的欢迎和支持。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老旧住宅小区”范围界定不明确,规模底数不清,项目申请、计划安排时依据不足,整治过程和竣工验收时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项目整治目标当期不能完成,资金也未能及时到位。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普遍实施较迟,当年基本不能完成;2006-2008年度包河区、瑶海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应配套资金302万元,两区均未配套,造成部分整治内容未能完成。2010年市、区整治资金实际到位率为65.12%,其中:市级资金到位率49.58%、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88.42%。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主管部门已牵头组织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摸底调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库,并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报市政府审批。

五、庐阳区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合肥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将2010年下半年开展的庐阳区200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一并报告。审计结果表明:庐阳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政策和财税政策,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经济总量有了较大增加,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均大幅增长,公共保障能力、财政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庐阳区2009年度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合法,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留经费较大。

2009年年初预算中未细化到部门或项目的预留资金,占区人代会批准支出预算的18.6%。

(二)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

2009年1-11月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59.21%,12月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40.79%。

(三)部分预算资金列支转入暂存或专户,影响支出执行效果。

将当年预算安排但未实施的项目资金及超收财力2.09亿元,列支转暂存或拨入财政专户,占预算支出的23.95%。

(四)土地出让金使用不规范。

从土地出让金中拨付杏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建设及内外装饰工程资金5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庐阳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土地出让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已调整相关账务整改到位,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有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审计监督“双百”制度的意见》,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抓紧整改之中,市审计局将进行跟踪监督。

六、加强市级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

6 研究改进预算编制办法,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内容,将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预算调整追加程序,从严控制预算的调整行为,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逐步公开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总预算和总决算,促进政府预算的公开和透明。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坚持依法治税,完善税源控管体系,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各项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资金分配、拨付、监督等各项职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车辆“三定”、公务卡管理等制度,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规范财政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建立财政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的衔接制度,加强对财政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盘活财政结余资金。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建设,逐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和高效运行。

(四)进一步加大综合监督力度。

监察、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行业性、倾向性问题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形成监督合力,有效规范财经秩序。大力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合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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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doc》
合肥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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