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工作总结

2020-05-05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2011年度新罗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巩固2010年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为加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李贵荣局长为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全面开展以规范鱼药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规模养殖户为重点单位,以集中力量从严打击为方法手段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重点渔业乡镇 的“赶圩”天,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600多份。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1 整治及健康养殖培训班各1期,引导帮助广大养殖户掌握健康养殖技术,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投入品进出仓登记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水产药品市场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分别前往韭菜园市场、北市场、曹溪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生产环节整治检查

1、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生产档案记录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严惩违法行为。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主要检查内容为规模养殖户在生产中是否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①是否规范使用药物;②饲料、药品是否专库存放,仓库是否整洁规范;③是否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记录是否完整;④饲料、药品仓库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制定相应制度。

我局于2011年3月21日前往新罗区永龙鱼苗养殖场进行鲤鱼苗抽检,于2011年6月23日分别前往龙岩市龙鳗有限公司、龙岩市新 2 罗区雁石镇黄庄养鳗场进行检查,于2011年7月7日前往新罗区西陂镇紫阳朱绍南养殖场进行草鱼苗抽检,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抽检力度

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加大了对重点苗种场、养殖场的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抽检行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白沙、万安水库建立水质检测点,9月份起我局每三天一次对白沙、万安水库溶解氧、PH值、亚硝酸盐、硫化物等指标进行检测,白沙、万安镇政府每天一次对溶解氧、PH值进行现场检测,为水库网箱养殖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到渔区、渔民,全面提升渔民群众履行安全生产行为,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行为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2、继续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继续坚持每周组织1-2次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加大对网箱养殖户、养鳗场、苗种场的抽检力度,严惩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4、继续加强对万安、白沙水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库水质状况。

新罗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推荐第2篇:水产品整治工作总结

安峰镇2008年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市食安委《2008年水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制订本地区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拉网式执法检查,安排和配合上级部门对当地水产品基地和市场进行产品抽检,加强整治宣传等措施,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注重实效,坚持一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导向作用,增强了水产品整治全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为使监管机制长效化,认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实现水产品整治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强化水产品监管职责

为使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整治目标,我们制定了《安峰镇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同时,为组织协调好此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协调和监管各部门实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各

1 水产品整治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监管到位,重点加强了对各类养殖基地、苗种生产单位、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资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保证监管人员和各有关措施的落实到位,迅速形成合力开展整治工作局面,切实履行好水产品整治监管、督导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印制了几百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主要有《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数种法律法规,利用多种途径向广大生产经营消费者宣传。此外,我们还通过渔业执法的形式来宣传水产品安全的法律知识,通过查处渔业违规案件宣传如何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知识;通过为渔民提供技术服务的形式来宣传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今年,接受我们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人数有2千余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

三、积极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检查

一是对养殖基地开展了渔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水产品专项整治监管人员对各类养殖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基地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从已接受

2 检查的几个养殖基地检查结果看,各类养殖受检单位都建立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销售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所有基地库存没有违禁药物,监管率和抽检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二是对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积极配合上级业务检测部门对我镇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检测,确保我镇水产品流通市场质量安全。三是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渔业职能部门以此次水产品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健康养殖发展状况,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了渔业科技入户,科技咨询等活动,积极推广高效、安全健康养殖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建设成果。四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扶持和引导工作,通过采用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渔资采购、统一品牌销售、统一产品安全承诺等措施,切实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总之,为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出实效,实现整治工作目标,我镇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化解出现的问题,从而为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推荐第3篇: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2年,我县的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及农业部、省、市、县关于加强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署和年初签订的畜牧水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重大疫病防控、科学养殖生产等基础工作,以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和执法检查为重点,通过开展打击畜牧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强化检疫检验工作,有效加强了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促进了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确保了广大群众消费安全食品,圆满完成了全年年初各项目标任务,下面就今年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农业局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局领导高度重视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质量安全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潘泽文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及其他站(股)室的同志为组员的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副局长冯全军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乡镇畜牧站站长负责辖区内的畜牧水产品及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饶文帮同志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刘洋任领导小组的信息员。

二突出重点监管,从源头抓好养殖品的投入管理

1、我局工作人员对所有的养殖大户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从乳猪料、中猪料到肥猪料,从使用的兽药到添加剂均进行了登记和检验,严格控制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养殖投入品的使用。

2、对所有饲料和添加剂的进货来源、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规格等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水产养殖户的药品、饲料及水产品管理。每月至少到水产养殖户和水产品消售市场检查一次,严禁腐烂变质的水产品上市,杜绝使用苏丹红等保鲜剂及其它违禁品。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很抓养殖投入品的源头管理

今年我区组织对全区6家兽药店、饲料营销户、进行了先后四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监测10个场所(养殖大户、屠宰场),共出动4车次、16人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也没有发现饲料兽药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的现象。

2、双管齐下,狠抓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的抽检工作

我局严把屠宰检疫关,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进出车辆消毒,生猪检疫检验、查证验证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检测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含张管处屠宰点)共屠宰生猪7500头,瘦肉精共抽检705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还对全区的8个较大生猪养殖户共计2460头进行了尿液抽检30头,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3、年初和养殖场(大户)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和养殖品投入质量安全承诺书。

4、强化畜牧检疫,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节假日畜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加强对上市畜牧产品的监管,配合其它部门对全区上市畜牧屠宰的白条肉,水产品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对学校、宾馆和小餐馆进行肉品抽查,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5、参加了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区食安委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发生。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抓好全县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全县农产量基点调查工作。对全县农业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等工作。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好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项目。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的职责。作好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和土地承包后续管理工作。

加强种子备案登记,确保种子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种站〔2009〕01号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品种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审核种子来源、品种审定情况、区域适应性及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2012年**县备案登记良种代销人员78户。备案杂交玉米品种63个,17万公斤;杂交水稻品种49个,9万公斤。

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种子市场违法行为

(1)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的种子执法活动;

利用电视、广播、及科技\"三下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宣传,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农户讲解购种注意事项,品种的选择等一般知识,通过加大宣传使广大农户懂得购种常识和提升识假辩假的能力,消除农户购种时心中的不放心疑问。

(2)强化市场监管,打击种子经营违法行为

对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采取由执法大队牵头部门配合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市场14场次,检查种子经营户112户次。

7、农业执法工作

为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检查种子经营门市(摊点)202户(次),检查中发现未备案销售种子的经营户5户,对这5户违法经营户,责令限期改正。检查农药门市28户(次),检查中未发现甲胺磷等禁用农药产品。检查肥料经营户43户(次);在检查中发现涉嫌经营抽检严重不合格复混肥料产品的经营户2个,通过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合格。

5、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抓好我县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县兽医卫生监督所站长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畜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我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各部门分工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职工作,把好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关口。同时,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组积极主动与质检、工商、药监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切实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我们结合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利用宣传单、印发畜牧疫病防治技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小册子等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与与此同时,举办由养殖户、畜产品经营户、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全面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专项整治与监督检查。第一,加强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从1月起,对全县兽药经营单位,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有效期、保存条件、销售去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没查出过期失效药品、违禁药品和\"三无\"饲料。对全县70余家规模养殖场(户)动物养殖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饲料使用、动物疫病防治、药物应用、饲养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主动配合各级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动物疫病防治,按国家标准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建立养殖户养殖情况登记档案。四是加强畜牧及其产品检疫,把好动物疫病关。加强畜牧的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动物产地检疫主要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主要开展畜牧出栏、运出时的产地检疫,把好畜牧运出关,确保出栏销售畜牧健康无疫病。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负责畜牧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好流通和屠宰关,确保上市畜牧及其产品的安全。屠宰检疫: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检疫检疫合格后,胴体加盖验讫印章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疫人员到位率、检疫率、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100%,已检疫生猪3521头,牛658头。

推荐第4篇: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马尾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 2013年7月18日

2013年我区渔业系统认真贯彻省、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和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

(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为巩固近几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我区实际,制定《福州市马尾区2013年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该方案围绕渔业投入品、水产品生产环节,规范水产品育苗、养殖环节用药行为,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认识。3月14日,我区在琅岐镇鲲腾水产养殖合作社举办水产养殖技术及安全用药培训班,全区水产养殖户、水产药品经营户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特邀集美大学水产学院陈家友教授前来授课。通过采取展示图片和宣传画册的形式,详细生动地讲解了苗种的选用培育、疾病预防治疗等养殖技术,以及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规范、科学、安全、合法用药的方法,并采取现场互动问答的方式帮助养殖户解决在养

1 殖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培训现场还发放了水产养殖日志100余本。此外,通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养殖场,进行现场咨询,现场讲解,现场检查等多种宣传方式,督促引导渔业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按标准规范化生产,从源头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执法检查,严把药残关。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健康发展,我区执法人员不定期查看三类养殖基地生产现场、饲料库和药物库,并查阅相关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还抽取部分水产品样品送检。此外,积极做好马尾名成水产批发市场等水产市场的水产品药残监控,截止目前已快速抽检137批次,药残检测41批次,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A区出口处(海关对面)12315消费维权宣传栏上,同时在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A区入口处特设LED显示屏(规格2m*3.6m),滚动播出药残检测结果。

(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提高产品质量。今年4月份,我区组织全区养殖大户赴浙江考察对虾与甲鱼混养新模式后,全区购进甲鱼苗2万只,南美白对虾投苗约12亿尾,推广甲鱼与南美白对虾混养模式500亩,目前甲鱼、对虾长势良好。这种模式充分利用了池塘空间、虾和甲鱼两种生物间的互补优势以及水体中的天然饵料和人工配合饲料,有效调控水体,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池内饲料污染,稳定养殖池塘的水质,减少病害,达到少用药甚至不用药的目的,从而提高水产品质量及养殖效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药残检测工作时间长,从抽样到出报告时间过长,难以达到药残检测的预期目的。

(二)今年我区成立了水产品药残快速检测实验室,但由于经费少、专业人员缺乏等原因,检测力量还很薄弱。

(三)琅岐岛面临大开发,造成养殖证办理和续期难度大,将影响对琅岐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特别是水产批发市场药物残留监督监管力度,提高抽检效率,按规范公布检测结果,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提高养殖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打击滥用不合格投入品的行为。

(三)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的检查,健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和销售记录等日志。

推荐第5篇:水利局水产品工作总结1

石楼县水利局水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总结

2012年是县域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县水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精神,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县人民创造了一个良好水产品消费环境,为水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职责分解到人,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领导组,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我局6次50人次对全县10户养殖场,4家水产品门市进行了多次检查。

1、广泛宣传禁用渔药的危害,与水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放宣传册及宣传资料5000余份。

2、与各养殖户签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责任状,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即生产日志制度、科学用药制度、水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监控制度、水域环境监控制度、产品标签制度;“两项登记”,即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登记、水产养殖用药记录登记,确保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与水产品门市签定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销售户建立了进货和销售台帐,落实了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宣传使养殖户了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和发展健康养殖的主动性,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加大打击力度,杜绝违禁限用渔药及饵料添加剂现象的发生,通过监管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欢迎各届人士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我局举报水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养殖户或水产品经营户。我们的举报电话是5725808。

虽然我们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在县委、政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此项工作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这道关,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健康的水产品作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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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

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

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我局水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在机构和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局的二级单位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和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目前共同承担了水产品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但该两单位目前既不是参公参管单位,也没有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这种人事管理体制和经费制度影响了其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篇二:连城县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连城县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查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切实加强水产养殖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及《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迅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坚持“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城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管理手段,不断增强我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水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本年工作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由省举办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一结束,我局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渔政站、水技站、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水产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渔政站负责人任主任,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县渔政管理站、水技站、监督所、各乡镇畜牧水技干部、村级渔技员组成17个宣传组,深入到各药品经营店、养鳗场、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中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教材料分发张贴到每个店场、养殖户中。大力宣传安全用药和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盲目用药,违规用药的行为。同时,邀请县报道组记者对本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活动月前期,举办了县、乡两级的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人数264人次,水产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水技站负责人由县局组织培训;各乡镇渔技员、养殖户、兽药经营户由乡镇组织培训,县局派人指导。通过培训,使广大从事养殖生产的渔(农)民掌握安全用药知识,杜绝盲目用药行为。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由局渔政、水技、卫生监督三个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执法组,对渔药店、鳗场、规模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本次活动共检查了10家药店,11家规模场,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养殖业用药行为。今后将把这种联合执法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来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渔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产品监管任务重,水产各条线要认真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二是抓住重点,细化措施。明年工作重点主要有水产养殖户的教育培训、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苗种生产和检查整治、生产环节监管、准出制度的推进、水产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

三是加强检测,严格执法。各在完成农业部和市抽检任务外,还要加强自检,检测不合格的要严格执法。

四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

除水产各条线配合好外,还要多和饲料、兽药等有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 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篇三: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14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

—1—

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2— 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3—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4—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业局

2014年12月16日

—5—篇四: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罗江县水务局

德阳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大大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大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

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标准》、《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组织水务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

车15车次,执法检查100余人次,张贴标语100余幅,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12000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09]5号)和罗府办发[2009]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

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的检查,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3120120,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后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篇五: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与 2012年工作计划

新洲区水产服务中心 2011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460批次,合格率达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为依据,制订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洲区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明确规定水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 “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深入民心

为了加强从“鱼池到餐桌”的全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积极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共印制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渔业法》、《湖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1万份。同时,区渔政站多次通过电视台、水产品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宣传水产品安全法律知识,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利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机遇宣传和普及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全年共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技培训的人 数达1.5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以全区24.5万亩养殖水面为依托,以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及12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8家市“菜蓝子工程”精养鱼池新(改)建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在对水产投入品监管过程中,水产服务中心以全区35个鱼药、鱼饲料经营大户为治理源头,对其经销的饲料、鱼药进行监测,加强违禁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并与其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准销售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不准销售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不定期对全区所有经营渔药、渔饲料的门店及养殖大户进行抽查。区渔政管理站根据市区主管部门下达抽检400年批次的目标要求,对全区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大力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引导广大渔农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重点检查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及养殖生产过程中渔用兽药使用等情况。在4—6月鱼苗生产季节,依据农业部《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 对全区11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责令2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1家。在6月初接受了农业部和省、市水产部门对我区2个苗种生产基地抽检,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为使消费者吃到放心鱼,区渔政站在查处汪集、阳逻、武湖、双柳街等污染死鱼及农药毒死鱼的10余起案件中,现场监督养殖户对死鱼进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鱼流入市场,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水产品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12日,由总工程师余幼如同志带领区渔政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检测是否有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邀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区工商分局、区食安办、药监中心、市场中心等单位协助,依法对区内邾城、阳逻、仓埠等街的农贸市场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安全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了黄颡鱼、鲫鱼、花白鲢、草鱼、鳊鱼等7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30批次,经检测产品合格率达100%,并通过新洲区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导,让广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10月23日农业部对新洲区涨渡湖渔场、新洲区湖港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汉焕彩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产出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鳊、黄颡鱼、鳜等无公害产品20个样品的违禁药物残留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全区实际开展460批次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禁用鱼药检出率为零,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无重大疫情、无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产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度大。全区有2.1万渔民,生产经营分 散,点多面广,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少数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推广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隐患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少数渔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较模糊,未能认真实施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技术;部分养殖户盲目追求高产,提高鱼苗投放量和饲量,使水环境恶化,引发疾病增多,用药量增大;有些养殖户没有掌握科学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药知识,难以对症用药,重复用药、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严重、水污染加剧,导致水产品品质下降。一些鱼药生产厂家不标明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禁忌和副作用,在产品名称上标新立异,出现了一药多名和一名多药,任意夸大药物适应性和疗效,误导养殖户,使其用错药或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发生。

三是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薄弱。一是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今年才刚刚起步,只有区渔政站具备初级定性检验设施,全区水产品产地、农贸市场、超市及街镇均没有相关设备,每年检测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数量和批次有限,大量的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仍游离监管范围外。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不足,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推荐第7篇:水产品公司简介

水产品

公司简介

xxxxxxx成立于xxx年xxx月,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整,年销售额xxxx多万元,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现拥有20余名员工。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鲜活水产品以及电子产品等。近期,公司开始主营进出口及水产品业务,前景一片大好,在全国各地市场中开始崭露头角。

公司自运作以来,以温馨舒适的工作环境、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适应市场竞争为导向,全面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认真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以人为本,重视人才,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优势特长,在销售领域都取得了可观的业绩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综合实力。

我公司作为厂家和消费者中间的重要桥梁,本着“质量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为生产者扩大销售范围,为消费者筛选优质产品,提高了销售活动的效率,分担了厂家销售环节的复杂工作,促进了产品的大范围销售。此外,公司拥有外贸专业人才,熟悉外贸业务各环节,并积极发展与国内外客户和用户的贸易关系。随着公司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目前正逐步向水产品等领域扩展进出口业务,以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信赖,

并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不会只满足于现有的业绩,而是更注重公司未来的发展。在今后五年里,我们将打造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信息化、现代化,建立更为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培训体系和人才输送机制,培养出一批复合型人才。在不断完善提升公司内部管理能力的同时,也将加快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发展步伐,在原有外贸业务基础上,逐步推进相关领域发展,以济南为基地,逐步向周边市场深度渗透,向海外市场延伸,逐步将建辉建立成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发展为外经贸企业中的领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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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上半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07

上半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水源区发展战略,在积极推动我县渔业发展的同时,牢牢把握增殖与保护两条主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职责,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与加强。现将所作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二十

(一)落实县政府为人民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之一,治理休闲渔业小区废水净化工程

今年在密云水库上游改造551

个环保休闲型渔业养殖小区,累计完成休闲渔业小区 49 处,建净化沼气池 1122 立方米,沉淀过滤池 615 立方米,完成水库上游休闲渔业小区污水处理 80

596

(二)休闲渔业小区提升工程进展顺利

641 为了促进休闲渔业快速发展,提高环境质量,按照密政发 [2007]15 7个,并于5686签定了建设项目协议书。目前7个小区都在积极努力施工,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预计8月底全部完工。

776

(三)强化增殖、科学增殖,确保实现以渔净水目标

821 今年我中心计划向密云水库投放夏花及鱼种6个品种200086636

5万尾。

(四)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等认证工作

911 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产地认证换证,07 6户,产品认证7份,涉及乡镇407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及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计划完成19户

,涉及乡镇4个。完成农业部2007年度健康养殖示范区的推荐工作。通过乡镇推荐,市县两级把关,我们今年推荐了新城子镇桂芬养殖合作社、古北口金水湾养殖小区作为我县的示范小区,目前正在审批

中。

(五)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安全检测工作全面展开

上半年,我们在县食品办的领导下,制定了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重大节日食品安全预案,参与了食品办组织的各项督察检查工作。认真完成了农业部、市农业局等单位组织的抽检任务,上半年共采集、送检鱼药样品12个,饲料样品5个,鱼样个,涉及乡镇

二十一

按照市农业局通知精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用药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重点养殖品种进行抽样检测。整治期间,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在重点养殖小区抽取样品2个送至市站检测。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拉网式自查,并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实际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对辖区内渔业养殖小区开展一次安全用药的宣传及整治活动、在已经抽样送检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有保存和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情况,对使用限用药物的产品加强督管,监督渔业生产单位或个人必须在休药期满后上市销售。

水质监测情况

上半年共对2757个样本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达513个。其中:基本监测点12个,监测面积137011亩,基本监测点每月取样一次,测定样本42

709 个;根据农业区划工作的需要,对 7 个乡镇 10 个养殖场的水源进行了检测,获检测数据

791个;针对鱼病诊断的需要,检测样本

5个,检测数据

832个。各项水质监测工作的开展,为了解我县水源及养殖水质现状,准确进行鱼病诊断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采用不同形式开展科技培训

6期,培训645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75份。四是每月编写一期《密云水产专刊》邮寄到各镇农业中心和重点水产养殖户。向他们提供新品种养殖技术和鱼病防治技术资料

份。

通过上半年的渔业生产工作我们总结出,发展都市型渔业应以兴渔与净水相紧密联动,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尤为关键。这当中,我们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

二十二

第一,休闲渔业小区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的 105 家休闲渔业小区,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发展很不平衡,主要原因:一是经营理念差,管理水平低。二是特色不突出。三是农民底子薄缺资金。 .第二,

498 535

下半年工作重点572

(一)继续做好渔业小区改造工作

609

9 月底全部完工。同时做好工程正常运行及后期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制定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的运营管理方案,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有效使用,发挥净水作用。

(二)抓好行政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水产品质量监督是渔政执法的一个方面,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渔业法》和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渔业法实施细则》的精神,抓好水产品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完善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水产品质量监督职能,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

720

(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实验室进行升级、扩建,使实验室具备相应的检验、检疫资质。配备相应的设备,进行快速检测的尝试性工作,为落实北京市《水产品准入制度》,检验、检疫证明的发放工作打好基础。

(五)根据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渔药使用安全年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精神,拟定《密云县渔药使用安全年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召开全县各乡镇水产员参加的会议。印制发放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材料、《密云县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记录手册》。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实行记录检查制度,对我县的各养殖小区实行不定期的经常性的检查,认真填写《水产养殖场渔药使用现场检查记录》,对市站确定的药残监测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实施监控,重点监测点进行抽样。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渔药使用管理的突破口,严格投入品的管理。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办的带领下,抓好重点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大胆开展工作,力争使我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争创“生态县二十三 作贡献。

推荐第9篇:连城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连城县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查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切实加强水产养殖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及《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迅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坚持“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城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管理手段,不断增强我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水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本年工作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由省举办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一结束,我局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渔政站、水技站、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水产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渔政站负责人任主任,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县渔政管理站、水技站、监督所、各乡镇畜牧水技干部、村级渔技员组成17个宣传组,深入到各药品经营店、养鳗场、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中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指南》、《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教材料分发张贴到每个店场、养殖户中。大力宣传安全用药和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盲目用药,违规用药的行为。同时,邀请县报道组记者对本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活动月前期,举办了县、乡两级的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人数264人次,水产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水技站负责人由县局组织培训;各乡镇渔技员、养殖户、兽药经营户由乡镇组织培训,县局派人指导。通过培训,使广大从事养殖生产的渔(农)民掌握安全用药知识,杜绝盲目用药行为。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由局渔政、水技、卫生监督三个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执法组,对渔药店、鳗场、规模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本次活动共检查了10家药店,11家规模场,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养殖业用药行为。今后将把这种联合执法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来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渔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产品监管任务重,水产各条线要认真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二是抓住重点,细化措施。明年工作重点主要有水产养殖户的教育培训、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苗种生产和检查整治、生产环节监管、准出制度的推进、水产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

三是加强检测,严格执法。各在完成农业部和市抽检任务外,还要加强自检,检测不合格的要严格执法。

四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除水产各条线配合好外,还要多和饲料、兽药等有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

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10篇: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6月1日正式实施为契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2011年水产局做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产局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到人。由局长徐赐阳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焦天赐同志任副组长,行政许可股吴远防、产业技术股汪庆佩、服务中心主任刘道福、徐维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许可股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渔业生产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们通过召开水产养殖大户座谈会,向养殖大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完善“三项记录”,拒绝使用禁用药品及饲料添加剂。12月4日,积极参与县政府举办的“六五”普法宣传日的活动,在凤池时代广场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在社会中造成较大影响。

三、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产实际,制定了《通山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购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抓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逐步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整治力度

1、摸清情况。我县有可养殖水面13万余亩,其中富水水库有11万余亩,是主要产鱼区,是我们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全县共有养殖示范户300余户,(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daodoc.com)渔药经营商3家,渔饲料经销商4家,鲜活水产品经销商42家,逐一登记造册,跟踪监管。

2、明确重点。①生产领域:重点监督富水水库网箱养殖和周边围汊及池塘的精养,在国营西坑养殖场的苗种生产中,派渔政执法人员专门监管,严格按苗种生产规范办事,从而为我县渔业生产提供优质苗种;②渔药、渔饲料主要以销售量较大的张勋来和邓龙畈为重点;③流通环节主要以汉林农贸市场的水产品批发销售为重点;④重点时间:鱼类是变温动物,生长季节在每年的5-10月份,其余时间基本处于休眠状态,在生长旺季,是饲料、渔药和肥料投入的高峰时段,此时加大人力、物力实施监管。流通市场的监管主要围绕“五一”、“十一”、“元旦”和“春节”几个重点节假日开始监管工作。总的来说,2011年水产品的质量是安全的,没有出现一起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存在的问题

1、三项记录不完整,欠规范。由于渔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养殖户分散,面广,工作量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专业人员缺乏,检测手段落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不多,加之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出现断层,加之又无检测手段,缺少必要的仪器设备,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实和完善。

2011年12月

第11篇: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精)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与 2012年工作计划 新洲区水产服务中心

2011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 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 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 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 制订了 《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 积极开 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 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 460批次,合格率达 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等为依据, 制订了 《严厉打击水产 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 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 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 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 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 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 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结合实际制订了 《新洲区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方案》 和工作目标, 明确规定水产品安 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 在此基础上, 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 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 ,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 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 “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深入民心

为了加强从“鱼池到餐桌”的全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积极做好水产品质量安 全宣传工作,共印制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 案》 , 《渔业法》 、《湖北省实施 〈渔业法〉 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兽药管理条例》 、《水 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 1万份。同时,区渔政站多次通过电视台、水产品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宣传水产品安全法律 知识,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利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机遇宣传和普及健康水产 品养殖的知识。全年共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技培训的人

数达 1.5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 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 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 以全区 24.5万亩养殖水面为 依托,以 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 及 12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 8家市“菜蓝子工 程” 精养鱼池新 (改 建单位为重点, 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 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 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

在对水产投入品监管过程中, 水产服务中心以全区 35个鱼药、鱼饲料经营大户为治理源

头,对其经销的饲料、鱼药进行监测,加强违禁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并与其签订了责 任书。明确规定不准销售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 准文号的饲料,不准销售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不定期对全区所有经 营渔药、渔饲料的门店及养殖大户进行抽查。区渔政管理站根据市区主管部门下达抽检 400年批次的目标要求,对全区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 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大力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引 导广大渔农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重点检查养殖证、苗种生产许 可证及养殖生产过程中渔用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 4— 6月鱼苗生产季节, 依据农业部 《水产苗 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 , 对全区 11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 在检查过程中, 责令 2家基地补 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 1家。在 6月初接受了农业部和省、市水产部门对我 区 2个苗种生产基地抽检,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为使消费者吃到放心鱼,区渔政站在查处 汪集、阳逻、武湖、双柳街等污染死鱼及农药毒死鱼的 10余起案件中, 现场监督养殖户对死 鱼进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鱼流入市场,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水产品安全事故。特别 是 7月 12日, 由总工程师余幼如同志带领区渔政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检测是否 有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邀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区工商 分局、区食安办、药监中心、市场中心等单位协助,依法对区内邾城、阳逻、仓埠等街的农 贸市场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安全例行抽检,重点抽 检了黄颡鱼、鲫鱼、花白鲢、草鱼、鳊鱼等 7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 30批次,经检测产品合 格率达 100%, 并通过新洲区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导, 让广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 品。 10月 23日农业部对新洲区涨渡湖渔场、新洲区湖港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汉焕彩水产养 殖专业合作社产出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鳊、黄颡鱼、鳜等无公害产品 20个样品的违禁 药物残留检测中, 产品合格率达到 100%。 通过全区实际开展 460批次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禁用鱼药检出率为零,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无重大疫情、无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产品中 毒事件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度大。全区有 2.1万渔民,生产经营分

散,点多面广,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少数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 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 够重视,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推广滞后等原因,水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 投入不足,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隐患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少数渔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较模糊,未能认真实施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技术;部分养殖户盲目追求高产, 提高鱼苗投放量和饲量,使水环境恶化,引发疾病增多,用药量增大;有些养殖户没有掌握 科学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药知识, 难以对症用药, 重复用药、过量用药, 造成药物残留严重、水污染加剧,导致水产品品质下降。一些鱼药生产厂家不标明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禁忌 和副作用,在产品名称上标新立异,出现了一药多名和一名多药,任意夸大药物适应性和疗 效,误导养殖户,使其用错药或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发生。

三是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薄弱。一是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今年才刚刚起步,只有区渔 政站具备初级定性检验设施,全区水产品产地、农贸市场、超市及街镇均没有相关设备,每 年检测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数量和批次有限,大量的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仍游离监管 范围外。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不足,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三是检测水平相 对滞后,技术力量、设备、设施的投入远不能满足我区水产篇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小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罗江县水务局

德阳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 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大大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 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水产品 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 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 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 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 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大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 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全县水产品质

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 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 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 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 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 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 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 、《兽

药管理条例》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养殖用药标准》 、《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 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组织水务局全体职 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 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组织宣传 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 、《渔业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 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

车 15车次, 执法检查 100余人次, 张贴标语 100余幅, 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 营造 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 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 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 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 12000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 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 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 紧急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

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德办函 [2009]5号和罗府办发 [2009]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 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 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 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监督管理,从源头 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

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 的检查, 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3120120,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后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 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 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 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 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 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 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 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篇三:2007上半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07上半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水源区发展战略,在积极推动我县渔业发展的同时,牢 牢把握增殖与保护两条主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职责,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 全工作, 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与加强。 现将所作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县政府为人民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之一,治理休闲渔业小区废水净化工程 今年在密云水库上游改造 20个环保休闲型渔业养殖小区, 累计完成休闲渔业小区 49处, 建净化沼气池 1122立方米,沉淀过滤池 615立方米,完成水库上游休闲渔业小区污水处理 80%的工程。

(二休闲渔业小区提升工程进展顺利

为了促进休闲渔业快速发展,提高环境质量,按照密政发

[2007]15号 《密云县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持奖励办法》 的文 件精神,今年共落实提升工作的小区 7个,并于 5月底全部签定了建设项目协议书。目前 7个小区都在积极努力施工,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 40%,预计 8月底全部完工。

(三强化增殖、科学增殖,确保实现以渔净水目标

今年我中心计划向密云水库投放夏花及鱼种 6个品种 2000万尾。 为实现科学增殖达到可 持续利用目的,我们有计划地选择

大、中、小鱼苗分次投放。即春秋季放大规格鱼种,夏季放夏花,秋初增殖中型规格苗 种,上半年已放库鱼苗 365万尾。

(四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等认证工作

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产地认证换证, 07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组织 乡镇、养殖户按照农业部、市站及农委的要求完成材料的报送、产品的送检工作,截至 4月 末完成换证 6户,产品认证 7份,涉及乡镇 4个。 07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及准备工

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计划完成 19户 , 涉及乡镇 4个。 完成农业部 2007年度健康养殖示范区 的推荐工作。通过乡镇推荐,市县两级把关,我们今年推荐了新城子镇桂芬养殖合作社、古 北口金水湾养殖小区作为我县的示范小区,目前正在审批中。

(五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安全检测工作全面展开

上半年,我们在县食品办的领导下,制定了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重大节日食 品安全预案,参与了食品办组织的各项督察检查工作。认真完成了农业部、

市农业局等单位 组织的抽检任务,上半年共采集、送检鱼药样品 12个,饲料样品 5个,鱼样 7个,涉及乡镇 13个。

按照市农业局通知精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用药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 作 :一是对重点养殖品种进行抽样检测。整治期间,按照通知要求 , 分别在重点养殖小区抽取 样品 2个送至市站检测。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拉网

式自查,并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实际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对辖区内渔业养殖小区开 展一次安全用药的宣传及整治活动、在已经抽样送检的基础上 , 重点检查是否有保存和使用硝 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情况,对使用限用药物的产品加强督管,监督渔业生产单 位或个人必须在休药期满后上市销售。

水质监测情况

上半年共对 27个检测点的 57个样本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达 513个。其中:基本监测 点 12个,监测面积 137011亩,基本监测点每月取样一次,测定样本 42个,获检测数据 378个;根据农业区划工作的需要,对 7个乡镇 10个养殖场的水源进行了检测,获检测数据 90个;针对鱼病诊断的需要,检测样本 5个,检测数据 45个。各项水质监测工作的开展,为了 解我县水源及养殖水质现状,准确进行鱼病诊断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采用不同形式开展科技培训

为加快我县都市型现代渔业发展步伐,中心注重科技人员培训和技术推广及法律法规宣 传工作。一是组织了科级以上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开拓视野。二是支持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 加与渔业发展相关的培训学习。三是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指导,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6期,培训 645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 175份。四是每月编写一期《密云水产专刊》邮寄到 各镇农业中心和重点水产养殖户。向他们提供新品种养殖技术和鱼病防治技术资料 150份。 通过上半年的渔业生产工作我们总

结出,发展都市型渔业应以兴渔与净水相紧密联动, 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尤为关键。这当中,我们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 足。

第一,休闲渔业小区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的 105家休闲渔业小区,由于 各方面条件所限,发展很不平衡,主要原因:一是经营理念差,管理水平低。二是特色不突 出。三是农民底子薄缺资金。

.第二, 我县水产品的质量检测水平还处于初级实验室阶段, 还需大量技术力量、设 备、设施的投入,为水产品检验、检疫提供保障。当前急需购入快速检测设备,进行快速检 测,但是苦于缺乏资金,希望有关领导能在检测经费方面给与政策倾斜。

第三,水产品质量监督队伍的力量还很薄弱,还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做好渔业小区改造工作

完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9月底全部完工。同时做好工程正常运行及后期管理工作,总 结经验,制定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的运营管理方案,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有效使用,发挥 净水作用。

(二抓好行政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水产品质量监督是渔政执法的一个方面,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渔业法》和即将出台

的《北京市关于渔业法实施细则》的精神,抓好水产品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完善渔业行政执 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水产品质量监督职能,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

(三)继续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认证、产地认定推广工作,以此为主线,加强水产 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争取使大多数养殖单位取得入市资格。

(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实验室进行升级、扩建,使实验室具备相应的检验、检疫 资质。配备相应的设备,进行快速检测的尝试性工作,为落实北京市《水产

品准入制度》 ,检 验、检疫证明的发放工作打好基础。

(五)根据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北京市渔政 监督管理站《渔药使用安全年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精神,拟定《密云县渔药使用安全年的 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 召开全县各乡镇水产员参加的会议。 印制发放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的宣传材料、《密云县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记录手册》 。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实行记录检查制度,对我县的各养殖小区实行不定期的经常性的检 查,认真填写《水产养殖场渔药使用现场检查记录》 ,对市站确定的药残监测单位作为检查重 点实施监控,重点监测点进行抽样。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渔药使 用管理的突破口,严格投入品的管理。篇四: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示范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查 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证制度,指导和督促水产生产户建立健全水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产品生产 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 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哨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

三、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自查送检,推 行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自查。

四、工作安排

(一)对示范区内水产养殖户开展一次普查。全面摸清水产养殖户的基本情况,进行登 记造册,并于 3 月底前上报县水产中心。

(二)开展水产品送检。10 月,我们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并做好自查记录,自查内容:一是自查水产养殖大户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是否完备;二是自查水产苗种来源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三是自查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 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

(三)积极配合水产品药残抽检。今年 8 月,县水产中心配合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对我 公司进行了水产品药残例行抽检,增加对鲢、鳙、草、鲤、鲫、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养殖种类 的抽检,重点检测产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我公司完全符合质量安全 要求。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我公司大力开展水产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 发放宣传材料、执法现场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产品生产者依法生产和保护自己合 法权益的意识。

为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和农委签订了责任状和承诺书。全年自查水产品质量 次,送检水产样品批个,认真填报水产“三项记录本”本。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二○年十一月十日篇五:2011 年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2011 年度新罗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 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巩固 2010 年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水平,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开展 2011 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并取得 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为加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李贵荣局长为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2011 年水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对整治活动进行周密部署, 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落实责任,全面开展以规范鱼药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规模养殖户为重点单位,以集中力量从 严打击为方法手段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确保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重点渔业乡镇 的 “赶圩” 天, 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散发宣传材料 《国 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兽药管理条例》 、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 600 多份。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及健康养殖培训班各 1 期,引导帮助广大养殖户掌握健康养殖技术,建立科学的操 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投入品进出仓登记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水产药品市场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分别前往韭菜园市场、北市场、曹溪市 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生产环节整治检查

1、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 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生产档案记录和苗种生产许可 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严惩违法行为。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 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渔业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

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主要检查内容为规模养殖户在生产中是否建立生产、销售、用 药记录:①是否规范使用药物;②饲料、药品是否专库存放,仓库是否整洁规范;③是 否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记录是否完整;④饲料、药品仓库是否专 人管理,是否制定相应制度。 我局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前往新罗区永龙鱼苗养殖场进行鲤鱼苗 抽检,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分别前往龙岩市龙鳗有限公司、龙岩市新 罗区雁石镇黄庄养鳗场进行检查, 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前往新罗区西陂镇紫阳朱绍南养殖 场进行草鱼苗抽检,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抽检力度 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我局加大了对重点苗种场、养殖场的抽检力度。 今年以来, 共开展了 3 次抽检行动,抽检合格率达到 100%。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白沙、万安水库建立水质检测点,9 月份起我局每三

天一次对白沙、万安水库溶解氧、ph 值、亚硝酸盐、硫化物等指标进行检测,白沙、万安镇 政府每天一次对溶解氧、ph 值进行现场检测,为水库网箱养殖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到渔区、渔 民,全面提升渔民群众履行安全生产行为,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行为 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2、继续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继续坚持每周组织 1-2 次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 认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加大对网箱养殖户、养鳗场、苗种场的抽检力度,严惩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我 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4、继续加强对万安、白沙水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库水质状况。

第12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示范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查

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督促水产生产户建立健全水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哨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

三、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自查送检,推行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自查。

四、工作安排

(一)对示范区内水产养殖户开展一次普查。全面摸清水产养殖户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于3月底前上报县水产中心。

(二)开展水产品送检。10月,我们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并做好自查记录,自查内容:一是自查水产养殖大户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完备;二是自查水产苗种来源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三是自查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

(三)积极配合水产品药残抽检。今年8月,县水产中心配合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公司进行了水产品药残例行抽检,增加对鲢、鳙、草、鲤、鲫、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养殖种类的抽检,重点检测产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我公司完全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我公司大力开展水产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执法现场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产品生产者依法生产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为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和农委签订了责任状和承诺书。全年自查水产品质量次,送检水产样品批个,认真填报水产“三项记录本”本。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二○年十一月十日

第13篇:水产品购销合同

水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有石鸡、牛蛙和甲鱼。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三条 供货期限为2016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5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经营场所,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第六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2016年5月15日

2016年5月15日

第14篇:水产品购买合同

涂料原材料购买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涂料原材料,订购原材料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必须保证质量)

乳液:40吨,每吨9500元,共计380000元。

钛白粉:10吨,每吨13800元,共计138000元。

重钙:20吨,每吨2200元,共计44000元。

硅灰石粉:30吨,每吨2300元,共计69000元。

消泡剂:3吨,每吨13000元,共计39000元

分散剂:1吨,每吨18000元,共计18000元

二、交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乙方所订涂料原材料送到乙方所在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四、货物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涂料原材料的质

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五、货款结算:货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把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15篇:水产品销售合同

水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购方):

地址:

开 户 银 行:账号:

乙方(销方):

地址:电话:

开 户 银 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长期向甲方提供乙方自己养殖的石斑鱼、龙胆鱼、红友鱼等三种水产品,产品要求:鲜活、健康、环保及足量供给。价格随交易当日市场价,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交付地点

三、付款方式:每次现款现付

四、运输方式:由甲方自己到乙方养殖地拉货,如途中有损耗乙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第16篇:印尼水产品(培训)

第五章

水产加工厂

A.水产业经营者

水产加工业经营者应:

1.依照相关卫生规定经营;

2.采取并且实施以下要求;

a..遵照并执行水产品的微生物,化学和物理标准;

b.执行相关程序以达成本规范要求的目标;

c.符合水产品温度控制要求;

d.维护水产品冷链体系;

e.取样并检测;

3 .依从第2点的标准、要求和目标,基于适当的标准和具体产品规定执行;

4.如果可适用的规定不明确且未覆盖水产品,经营者可使用国际标准或者他们依照国际标准或者指导方针通过科学验证自主开发出来的方法;

5.向主管当局证明他们操作符合第1-4点标准要求;

6.准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的文件,包括GMP、SSOP以及与HACP计划相关的质量手册;

7.确保质量手册文件以及相关文件被维护并定期更新;

8.保存相关文档和记录达到规定时间。

B.建筑物、设备和雇员要求

建筑物、设备和雇员要求包括:

1.水产品加工厂(FPU)应达到的最低设备设施要求如下:

a.卫生和宽敞的工作空间;

b.建筑物和设备不会对水产品造成污染,清洁区域与污染区域明确分割开;

2.水产品加工厂应设置在远离污染并能保证优质原材料持续供应的地方;

3.加工厂的建筑物及其临近区域合理地设计建造,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4.每个加工厂需配备实验室以促进质量控制计划独立实施;

5.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安排妥当以促进生产流畅,防止交互污染并容易清洗;

6.所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工器具应由无腐蚀性的材料制成,防水,易清洗的和不污染原料和成品,并且符合其卫生要求;

7.被用于直接或间接处理非食品产品或有潜在污染风险产品的设备和工器具,必须明显地被标记和分离,以便不会被用于处理水产,加工成份、添加剂和最终产品;

8.加工厂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必须经常维护清洁,保持一个干净卫生的状态;

9.加工过程中的垃圾排放(固体的、液体的或者气体)应适当地处理符合与其相关的规则;

10.杀虫剂、熏蒸剂、消毒剂和洗涤剂应存放在一间单独的房间,并且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处理,避免污染到产品,其应用需在安全范围之内符合卫生部的相关规则;

11.制定预防措施,禁止有传染疾病的人或携带传染病的微生物,昆虫、鼠、鸟和其他虫类、饲养的动物进入建筑物加工区;

12.在每个加工车间的入口处及选定位置设置洗手杀菌设施;

13.工作的雇员需是健康的且没有传染疾病或者携带可传染病源的人;

14.需定期检查雇员的健康,避免疾病在雇员之中以及产品中传播;

15.每名雇员将根据他们各自的任务配备适当的服装和设备;

C.水产品处理

水产品处理应遵循:

1.新鲜产品要求:

a.等待处理、包装和配送的新鲜产品应适当地冷藏存放。经常加冰,由饮用水和干净的海水制成的冰应存贮在一个卫生和干净的容器或箱子;

b.在一间单独的屋子进行适当的切块切片避免被污染或腐败;鱼片鱼块必须立刻包装避免被污染。用于销售的鱼片鱼块应立即冷藏起来;

c.威胁人类健康的内脏和其他部分应与适于人类食用的产品隔开;

d.用于运输或贮藏新鲜产品的容器应设计得当,防止产品受到污染。容器应卫生,有冰水排放口;

e..用于贮藏鱼垃圾的容器不能渗漏,能适当地关闭,容易清洗和消毒。鱼垃圾要远离加工区域在容器装满后或者生产结束后立即清理;

f.适当地清洗和消毒用于贮藏鱼废物的容器,以便它不会成为污染物的来源;

2.冷冻产品要求

a.水产品加工厂应配备:

1)冷冻设施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迅速降低产品温度;

2)冷冻设施应能保持适当的温度,以防温度上升达不到冷冻要求;

b..因技术上的原因需高温冷冻的产品的温度不能超出-9°C,例如用盐水冷冻的预定装罐的产品;

c.用于速冻的新鲜产品应符合有关捕捞船和渔获物运输船的结构和设备要求;

d.冷冻应配备易监控的温度记录仪;温度记录仪探头必须设置在远离冷凝机或温度最高的地方。至少在产品储存期间向检查机构提供温度记录数据;

3.解冻产品

加工厂解冻产品应遵循以下要求

a.以卫生方式进行解冻,远离污染,有适当的冰水排放设施,在解冻期间的产品温度不应该过分地增加;

b.在解冻之后,产品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应毫不延迟立刻地处理;

4.已加工产品要求

a.新鲜、冷冻和解冻产品应遵循卫生要求;

b.如果加工是为了抑制致病菌或微生物成长,或者考虑作为保存产品的重要因素,应基于科学原则且符合相关规定;

c.负责处理加工的人应保持生产记录,包括工人,时间和加热温度,盐含量、酸碱度、水含量等等的记录。这样记录这样应与产品的保质期一致并且由能应在有资格的机构查时提供。

d.保质期短或有限的水产品的保存要求应明确标注在产品的标签上,例如盐腌、烟熏、干

制和盐渍产品;

5.罐藏

a.罐装杀菌的水产品应遵循以下要求;

1)清洗罐子的水需依从饮用水标准要求;

2)装罐和杀菌需以精确、适当的方式进行;并且在杀菌时间,温度,装罐,罐的大小等的记录必须适当地保存,杀菌温度应该能破坏致病菌及其孢子。杀菌后的冷却需使用饮用水,不用任何化学制品防止罐头和其他设备的腐蚀;

3)工厂必须随即做进一步抽查,以确认已加工产品已经经过了适当的热处理;

4)应在37°C培养7天或35°C培养10天,或者使用其他适当的组合;

5)灌装产品微生物检测应在工厂自己的实验室或其他认可实验室进行

b.样品必须每天按抽样计划规定的时间段抽取,有足够的设施和设备完成灌装产品的检测; c.必须彻底检查,保证罐头外部无物理损伤;

d.杀菌过程需依照相关规章和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要求实施。

6.烟熏

a.烟熏需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应有适当的系统的特别设备,以防止烟或热气影响其他加工车间;

b.用于烟熏产品的发烟物料应置于在一个单独的地方,适当地使用以避免污染产品;c..印刷过、黏合过、用化学药品处理过的木制品不能用做发烟材料;

d.烟熏后,产品在包装之前应该冷却到适当的温度;

7.腌制

a.腌制操作应在一个特别且远离其他加工车间的地方进行;

b.处理水产品所使用的盐应洁净,储存方式须可防止其污染,并且不得重复使用;c.用于腌制的容器,其结构须能防止腌制过程中产品受污染;

d.用于腌制的容器或区域须在使用前予以清洁;

8.熟甲壳类和双壳贝类

a.蒸煮后应立即冷却;用于蒸煮的水应该是饮用水或干净的海水。如果产品不进行其他保藏加工,产品的温度必须冷却直到接近溶化的冰温度;

b.要防止污染,去皮或取肉将以卫生方式执行。如果是手工去皮的,所有工人应适当地清洗双手以及相关设备。如果是机械去皮,机器应定时清洗加工完毕立刻消毒。

c.每个加工厂应依照规定对产品进行微生物检测

9.鱼肉分离机

a.在整理切片后立即执行。如果是完整的一条鱼,应在取肉之前去除和清洗内脏;b.用于此工序的设备应依照相关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清洗,至少每2个小时清洗一次;c.取肉后,肉必须立刻冷冻。

10.有关寄生虫的条件

a.在加工过程中及供人食用前,为了检查和除去可见寄生虫,鱼和鱼产品必须进行感官检验。感染了寄生虫的鱼或鱼的部分不能投放市场供人食用;

b.生食的水产品应在至少-20°C的温度冷冻不少于24小时;

c.熏制水产品应在低于60°C的温度下进行冷熏制;

d.用挑或盐腌的方法处理加工水产品是不能充分消灭线虫幼虫的,因此不应该投放到市场上;

D.包装和标签

1.包装须在良好卫生条件下进行,防止水产品受污染;

2.包装材料和直接与水产品接触的其他材料应遵照卫生要求,特别是:

a.不得影响水产品的感官特征;

b.不得向水产品转移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c.其强度足以充分保护水产品;

3.除易清洁和消毒,且在清洁和消毒后可重复使用的不渗透、平滑和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容器外,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在冰中保存的鲜品所用的包装材料,须能充分排除融化的冰水;

4.未使用过的包装物须存放在加工区域以外的房屋内,并予以保护,防止尘土和污染;

5.为了追溯目的,包装好的产品应贴标签,未包装产品进行相关记录。这样信息包括;a..原产国-完整地书写或使用大写字母缩写形式;

b.水产品加工工厂、捕捞船和渔获物运输船(用于船上冷冻产品)合格标识号码;

E.HACCP

1.每个水产品加工应在主管当局检查员核实的概念基础上实施水产品安全保证体系;

2.上述第1点规定的HACCP原则包括:

A.危害分析-危害应被预防、消除或减少到可接受水平;

B.在每个步骤的关键控制点的辨认;

C.建立关键限值;

D.建立一个系统去监控关键控制点;

E.当监控发现某一关关键控制点未受到控制时,应立即采取纠偏行动

F.建立确认HACCP体系能可有效运作的验证程序

G.建立文件体系,记录所有符合这些原则的程序和记录及应用。

3.用于HACCP系统的实施的参考是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或贸易对象国家使用的标准;

4.关于对产品、加工,或者步骤所做的任何修改,经营者都应对这些程序和改变进行复审,并向主管当局报告以便验证;

5.已经实施HACCP原则并通过主管当局审核的水产品加工厂将被授予HACCP证书,有关授予HACCP证书的相关规定由水产品加工和销售局另行颁布的规章进行管理

F.获得认可

1.主管当局将在彻底查证之后,授予确实完全符合相关要求的水产品加工厂认可;

2.已获得如上面第1点规定的认同的水产品加工单位,如果进行与之前不同的新业务的应申请新的认可;

3.主管当局将对不再符合要求的水产品加工厂采取必要的行动。

第六章

水产品配送设施

1.水产品包括捕获品和养殖产品的配送设施应清洁且状况良好以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和物理损伤,并且以适当的有利于清洗和消毒的方式来设计;

2.水产品的运输设备不应该为其他目的的使用,避免可能生产的污染;

3.如果运输设备因故被用于同时运输其他产品,这些产品必须适当地被隔开以避免污染到水产品;

4.运输设备应该能保护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水产品配送经营者应;

a.向主管当局证明他们操作符合以上第1-4点;

b.实施包括CHdp在内的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c.确保这些文件保存并持续更新;

d.保存其他相关文件达到规定时间。

第17篇:购买水产品证明

证明

我公司于2013.10月向村民陈桂友购买养殖的螃蟹、河虾;具体明细如下:螃蟹108斤,单价74元,共计7992元;河虾49斤,单价48,共计2352元,总金额共计10344元。用于拜访客户,货款已支付.

扬州市天宝涂装材料有限公司

2013-11-22

第18篇:水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水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水产品调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特种鱼类养殖许可证复印件

5.外购苗种,应提供供方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6.自繁自育苗种,应提供苗种繁育规程

7.外购饲料或饲料原料,应提供绿色生产资料证书、饲料购买合同及批次发票复印件

8.自制饲料,应提供饲料加工规程(含饲料原料种植规程、饲料加工规程) 9.养殖规程 10.捕捞、运输规程

11.产品加工、储藏规程(初级加工产品适用)

12.基地来源证明材料(自有基地,应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专业合作社,应提供合作社社员名单、合作社章程;委托养殖,应提供委托养殖协议)

13.养殖区域分布图(养殖区域所处位置图);养殖区域图(养殖区域形状、大小、边界、养殖品种及周边临近区域利用情况等) 14.基地清单(序号、养殖方式“湖泊、池塘、海水网箱、江河围栏等”、养殖模式(单养、混养)、养殖品种、养殖面积,需要涉及乡镇盖章)

15.质量控制规范(包括申请人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管理,质量内控措施等) 16.生产记录

17.饲料、渔药等投入品包装标签

18.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19.渔业用水监测报告和底泥监测报告(远洋捕捞的不必提供),使用加工水的还需提供加工水监测报告 20.产品检验报告

第19篇:水产品购销合同

水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XX:

1、大带鱼数量430 吨规格500g

以上/条,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

2、中带鱼数量150吨规格200g-500g/条,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

3、大鳗数量X吨规格1500g/条以上,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合计人民币X万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

月X日。地点:XX ,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退货。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

付。X年X月X日前先预付定金10%,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交货前付清。

(甲方开户行:XX帐号:XX)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

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

效。

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20篇:水产品养殖场管理制度

水产品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 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5、严禁直接将新近开发的人用新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

6、提倡使用水产专用药、生物源渔药和渔用生物制品。

7、对养殖用药进行记录、审查,对出池水产品进行检测、跟踪,杜绝非法用药行为。

8、养殖产品在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要求》。

9、自觉接受技术指导和培训,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

水产养殖(育苗)生产水质检测制度

为保证水产养殖(育苗)用水达标使用,确保养殖水产品(苗种)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在生产活动开展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NY 5051-2001〈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及GB 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等标准中有关规定。

2.水质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抽样检测,不得送检。

3.水质检测项目为:悬浮物、漂浮物、色、嗅、味、pH值、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铜、锌、铅、铬、镉、汞、砷、镍、六六

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乐果、多氯联苯、呋喃丹等。

4.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若水质不合格,待改良水质达标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5.在生产活动中,若水质出现异常,则需重新检测。

6.加强水质的日常管理,确保无人为破坏水质现象发生。

7.正本或复印本存入生产档案,有效期一年。

养殖水产品标签制度

为加强对水产品标签的管理,保证水产品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1、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在制定水产品标签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具体规定。

2、水产养殖单位销售水产品应当附具水产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产品质量、保质期等。

3、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认证机构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

5、严禁伪造、变更、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水产品标签,并自觉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

养殖场消毒制度

消毒是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灭病源的有效措施,为全面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特制定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其它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消毒制度,遵守消毒操作规范;

二、养殖场内的设备、工具、运输车辆、备品等每周清洗干净,用消毒剂彻底消毒,场内杂物定期清理、焚烧;

三、养殖场内及周边环境应做到定期的消毒;

四、养殖场的垃圾要运往指定的粪垃圾堆积处理场,严禁乱抛、乱倒;

五、必须配备消毒器具和消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消毒药品的使用说明使用,做好记录。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各类水质检测记录、病害发生和用药记录、饲料采购及留样记录、检查生产日志的记

录、投放苗种、养殖生产和产量记录、销售数量和销售去向等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鱼类无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 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的鱼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鱼类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鱼类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鱼类数量、死因、体重 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养殖场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传染人。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进行消毒,做好发病源的有效隔离。

5、病死鱼类当天销毁,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鱼苗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饲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产品。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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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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