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20-07-02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

一、

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会同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XX-d-

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

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四)强化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教育、卫生、涉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1)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扼制。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县政府纠风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XX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和“春秋”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检查抽查的范围,增加检查密度,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抽查学校16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7所,查处乱收费金额177526.52元。二是依托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察暗访。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排查,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发现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到今年8月底,共收到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件4件,调查结案4件,调查结案率达100。三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及时向责任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责令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至目前为止,共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纪检建议书1份,13人受到处理。其中:1名校长被去校长及总支书记职务;3名校长受到政纪处分;1名校党支副书记、2名副校长、2名校财务人员、4名教师被通报批评。(2)医疗行业行风明显转变。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纠正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县纠风办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药品管理,在县级医院推行医疗和购药分开的同时,督促医院建立药品超市,县、乡、村三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销售价格,微机管理。二是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党务、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费价格公示等举措,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和杜绝医药乱收费现象发生。三是在县卫生局设立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党风廉政、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医院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今年9月份,县政府纠风办对县卫生局及下属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的“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回访检查,跟踪问效,医院服务环境得到优化,医疗条件明显改善,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医患告知制等制度的实行,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政府纠风办收到的医疗信访举报件明显减少,去年为6件,今年为2件,信访举报率下降66.7。(3)治理涉农收费扎实有效。为确保国家、省、州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县纠风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强农惠农和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局、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教育局、减负办等多家单位对十五个乡镇和县属涉农收费部门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乡镇及涉农收费部门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得比较好。全县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共计1828.98万元(其中“一补”资金588.49万元,办公经费补助1240.49万元,免费教科书已发至学生手中);惠农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及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兑现3689.02万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2246.62万元、油菜良种补贴30.2万元、XX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41.2万元、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171万元)。二是为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农民负担情况,对15个乡镇的75户涉农监测户进行了更换,使更换后的涉农监测户更具有代表性,有效推进了涉农监测工作的开展。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对各种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到现在为止,共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7起,涉及金额2.4万元.通过农资打假,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农资制售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2.社保、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落实到位。为保证各项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县政府纠风办一是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社保、扶贫、民政等多家部门人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督促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按资金性质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社保基金要认真开展基金征收和企业缴费基数稽核,严格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扶贫资金要严把支出使用关,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人监管、专户储存,并实行项目、资金、物资公示制,救灾救济资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救灾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实行申领救灾款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放单位及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金1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622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33.37万元;农村救济医疗补助28.07万元,城市救济医疗补助18.40万元,城市低保金1008.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91万元,农村五保资金103.12万元。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初步建立。(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为巩固XX年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县政府纠风办于6月初组织人员对县卫生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7家单位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复查,通过回访,7家单位的政风行风都有了明显转变,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了解省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今年又对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4家县属部门和15个乡(镇)的12个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和问卷调查,共发放测评表1500份,问卷调查表XX余份,并聘请了人大、政协、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等不同层次的11名行风评议员参与开展评议和调查,调查面更广,评议人员更具代表性。(2)“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深受好评。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拉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距离,至目前为止,县政府纠风办共策划组织《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5期,组织走进直播间领导58人,现场接听热线71个,解答问题102个,热线解答率为100。通过直播,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4.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常抓不懈。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监管。一是建立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举报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举报案件。三是重点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资市场以及超市粮油、肉禽菜奶副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供求情况及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波动情况监测,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发现市场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排队抢购、脱销断档等价格异常情况,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四是在各种节庆日期间,重点对××城区各旅游景点、公园门票及普阳路、新城路、东风路等主要街道的经营门点、超市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今年共检查娱乐场所5家、超市19个、经营门点100余个。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节日市场价格井然有序。

5.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得到落实。一年来,××县纠风办督促职能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消费者和群众的咨询、申诉、举报666件,其中答复咨询331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3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3733元。

6.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为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县政府纠风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监察、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天生桥收费站、马塘治超点、柳井治超点、公路测速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收费站要严格贯彻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二是收费站要规范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三是超限超载检测点要按程序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长时间扣留车辆,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不纠;四是交警委托的基层派出所在检查违规车辆时处罚程序要规范,禁止越权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县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7.清理评比达标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纪发〔XX〕2号)文件精神,××县及时成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制发了《××县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纪发〔XX〕3号),建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县乡(镇)党委及其直属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评比达标进行了规范清理工作。3月初,顺利完成清理任务。清理统计结果得出: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部门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部门共20家,全县由上级举办表彰的评比项目一项,本县举办表彰拟保留的评比项目25项,其中:面向基层开展的24项,面向本系统开展的1项,25项拟保留项目中,属于党委机关举办的1项,人大机关举办的4项,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举办的20项;全县开展评比活动的奖励资金中,财政拨付9.15万元,占70,自筹3.9万元,占30。清理出的项目中,均为拟保留项目。

8.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管落实到位。为加强对职介机构的监管,到目前为止,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7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47起,涉及求职人数45人,责令职介所退职介费2230元,安排求职人员就业28人。对3户无证非法经营的职介机构给予取缔,对2户收取职介费后但服务不到位的职介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办,限期改正。

9.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认真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为维护农民工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和企业职工享有的权利得到落实。一是在劳动执法上,用法律的手段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举报查处率达100。执法人员深入到建筑行业、冶炼、生产加工等各类农民工密集的用工单位开展对企业薪酬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劳动者2万余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7件,为4327名农民工清理兑付工资1612.87万元。二是在信访仲裁上,切实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及时化解争议纠纷。今年以来,收到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调处结案28件(裁决5件,调解23件),结案率100,调处涉案金额46.487万元。

(五)严肃政纪,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在查办案件中,认真执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相关工作规章制度,逐步规范信访接待、查办、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着力提高办案的整体能力,使案件查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55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28件。涉及党员30人,涉及监察对象22人。共立案10件10人,已结案7件,处分7人,其中受政纪处分1人。

二、主要经验及措施

一是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是全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密不可分。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是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克服困难,兢兢业业抓好本职工作,县监察局充分整合派出机构力量,形成了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是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得以不断向前迈进的重要基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一整套适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的管理、考核、奖惩、学习培训的制度,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由概念化管理向量化考核方向转变的规范化发展道路。今年3月,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察业务工作,为我县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是搞好工作的有效环节。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我县在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中,注意加强与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行成监督合力,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缺乏理解,对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仍时有抬头,对一些在纠风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上的难点问题,还缺少有效的破解办法。

三是我县地处州府所在地,热点焦点问题较多,加之行政监察工作点多面广,受经费、交通工具及设备的制约,有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少数单位对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还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违规行为,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被动局面。

四、下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县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和顺利实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透明,做到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县属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及大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效能监察,加大问责力度,继续抓好对XX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XX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价格监管、行风政风热线播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临时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

推荐第2篇: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06年,全县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国务院、省、市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察厅(局)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着力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

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创优环境,切实加强机关效能监察

1、制定工作措施,确定重点单位。出台《宁都县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意见》,对全年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并对各单位实施考核评比,制定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同时,依据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确定县建设局、交警大队、供电局等九个部门(系统)为2006年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督办重点单位。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全县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编印简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树广告牌、在电视台开辟专栏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优化发展环境氛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印发工作简报5期、投诉专报12期,在县电视台开辟机关效能建设专栏,播发15期;县食药监局编印宣传资料3万册免费发放至县新农村建设点及中小学生;县人劳局开展了“我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征文比赛活动;县交警大队悬挂横幅4条,印发《服务指南》、《告知卡》等1万份;县供电局则在县城广场宣传厨窗开展“十项承诺”,明确“十不准”。

3、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到位。6月,在全县设立15个机关效能监察监测点,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监测。7月,对九个重点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县交警大队开展“体察民情民意,促进警民和谐”爱民实践活动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和县卫生局开展“正行风、拒贿赂”专题讨论的做法予以肯定和支持。8月,对全县28个涉企职能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开展了民意测评,并在全县作了通报。对民意测评收集到的18条意见和建议,均以督办函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并限期整改。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各类企业,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4、认真受理投诉,加大查处力度。一年来,共受理投诉49件(起),已办结46件(起)。4个单位和2名工作人员被给予效能责任追究(其中书面效能告诫2单位,系统通报批评1单位2个人,全县通报批评1单位)。在投诉件受理和查处中,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7月中旬,在接到南城县一装运西瓜前往广东途径宁都昌厦收费站因驾驶室超载1人被交警拦截的谢姓司机投诉后,及时与县交警大队协调,督促交警履行了“不罚款、不扣证、不扣车”的承诺,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避免了瓜农延误时间沤坏西瓜造成的损失。

二、突出重点,有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立宁都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宁都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印发《宁都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政府采购等为重点领域,为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创造了条件。

1、宣传发动。主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相关资料、利用电视媒体播放专栏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时间延续了一个月,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自查自纠。在重点领域相关的单位中开展,时间从6月下旬一直持续到8月底。促使全县415人主动上交收受的商业贿赂款23万余元。

3、深入调查。8月下旬,组织三个调查组深入重点领域相关单位作深入调查,并及时总结情况。

4、依法查处。9月始,共组织九个检查组依据调查组取得的情况深入到有关单位进行查处。治贿办、公安、纪检、监察、工商、检察联手,查处商业贿赂个案7件,挽回国家、集体经济损失300万元。

三、纠建并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并规范教育收费检查行为。在全县聘请49名学生家长为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义务监督员。在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专项收费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和告知制度,严格执行“一费制”政策。同时,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以文件形式(宁纪发[2006]10号)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检查行为,坚决执行教育收费学期联合检查制度。

2、深化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加大了对医疗卫生单位明查暗访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严查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督促医院建立医疗收费数据库,对县级以上医院

实行门诊、住院、单病种等费用公示制。

四、严肃法纪,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体现为第一要务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使办案治本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检查、“两规”流程图,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02件,初核68件,立案48件,其中大要案10件,共处分人员22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其中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开除1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人。

五、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明确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细化了工作任务,健全了责任体系网络。

2、创新工作手段,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强化事前监督和预防。在国庆、中秋节前夕向全县88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出廉政提示短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三不准”(即不准收送“红包”(礼金),不准参与赌博,不准用公款旅游),收到较好的警示效果。(2)积极开展“三谈二述”。一年来,共开展了解谈话1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67人(次),对有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4人(次)。并结合参加部分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了述职述廉活动。(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年来,9名领导干部就个人重大事项按规定作了报告,有效防控了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1)组织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公务接待和小车费支出情况的检查。8月至10月,分成10个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2005年度公务接待费、公务小车费和租车费支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规问题作了相应处理。(2)加强了公用小车购置审批控制。一年来全县有18个单位共更新购置公务小车20辆,对此严格按照宁字[2003]20号文件,加强了报批审核和跟踪监督,落实新车政府采购和旧车公开处置制度,确保了公务小车无超编、超标和违规处置问题。

六、加大创新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从规范权力、制衡权力、公开权力运行入手,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政府部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强制拆迁报告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企业违法排污挂牌督办制等制度,切实解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重组改制和企业违法排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投标活动事前向监察机关告知制度,使招投标活动更为规范。

七、强化执法监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1、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1)开展了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又超过排放标准的2家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立即政正;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2家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对2家“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责令关停或报同级政府取缔。(2)开展了对《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全面检查,全县共清理砖瓦窑101家(其中无证开采88家),规范补办证83家,对无“三证一照”的机砖厂责令限期关闭。(3)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县建设局联合下发实施方案,受理投诉3件,解决投诉问题2件。(4)继续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办矿工作。对全县9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摸底、登记,并对有关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未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办矿情况。(5)开展了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下拨使用与工作队员到岗到位情况的专项检查。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2、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开展检查。(1)继续对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实行损害群众利益投诉举报问题的转办、快办和督办制度,认真执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向监察机关移送制度。一年来县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10件,解决投诉问题10件。(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2次,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依法管理,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1)加强对“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同时,建立招投标活动事前向监察机关告知制度。一年来,参与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活动11宗,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2)开展了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9月20日至25日,与县法制办组织2个组对国土、地矿等十个重点部门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等方面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8类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3)协同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对中发铅矿、万隆萤矿等5家企业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对2家“十五小”企业责令关停和取缔。(4)协同文化部门对全县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进行清理工作,清理工作正在进行,至12月30日结束。

4、对全县扶贫重点村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组织十个检查组对全县2002年以来县财政下拨给44个重点村的2241.496万元扶贫项目资金,2705万元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明查暗访和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做小工程报大项目、工作发包不规范、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均已作出相应处理,并提出整改建议。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

1、对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监察对象变化了的情况深入研究思考还不充分;

2、监察工作在如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改革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3、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4、对执法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定位不准确,常常把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不管是否属于执法监察的职能范围,遇有检查、整改任务或遇到推不动的事,或热点、难点等问题,本来一些职能部门就能解决,却让监察机关介入,致使监察机关参与的活动多、挂名多、检查多,往往使执法监察陷入忙乱被动或疲于应付的局面,弱化了执法监察职能,使执法监察工作中对深层次工作思考不到位、研究不到位、监察检查也不到位。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全会和上级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监察机关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到监察机关各项工作中去。重点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对行政不作为和失信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从纪律上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对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妥善解决。

二、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解决群众上学看病、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过去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案件。注意解决纠风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健全法制制度,建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切实转变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积极推进抓本治源头工作。协助党委、政府按照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促进全县惩防体系的建设。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四、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监察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管理工作和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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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区政府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区政府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区委建设“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工作部署,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加强对本局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创新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现将本局2010年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二是在干部晋升、职工岗位调整等重大人事工作中,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个人拍板决定的情况发生,确保决策的正确性。

二、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区财政对经费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专款专用”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了报账支出无差错和手续完备。二是根据机关后勤工作实际,代收的水电气费、机关干部职工就餐伙食费、集中车辆使用费、会议室使用费,均按财政管理要求开具了“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收费金额如数上缴了区财政,做到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单位和个人没有截留现象。三是按照规定发放人员工资、交纳住房公积金和税收,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纪律,无违规行为。

三、继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是深刻认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所在。二是根据区审计局的工作安排,认真准备送审材料,配合区审计局落实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重大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三是根据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按实支付项目资金。同时,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合规运行。

四、加强专项工作的督查检查

一是根据全区“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建设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不存在“小金库”现象。二是认真执行市、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杜绝超标、超编的规定,使全区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工作没有违规现象。三是认真做好机关集中车辆管理工作,在加强机关集中车辆保养和维修的基础上,根据区级机关各部门的用车申请,派用车辆2094次,安全行驶129537公里,共9297小时。

五、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主要落实了《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防治小金库有效措施工作方案》、《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重大经费使用,干部晋升、职工岗位调整,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同时,对机关办公大楼维修申报、集中车辆使用、膳食管理、安全保卫、会议服务、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细化。二是加大落实预防腐败制度工作力度。按照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始终落实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方便机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办事,扩大机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知晓度。

六、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采购方式审批程序,杜绝了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按照采购委员会下达的政府采购目录,确定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市场询价的范围。二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工作措施,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武侯公众网公布信息,使广大供应商、机关干部、人民群众了解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信息,从而增加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三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结合我国资源紧缺的现状,积极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为采购单位采购低消耗、低投入、高效能的环保节能产品。同时为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建议采购单位采用地方配套产品。四是加强与供应商和机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认真完成全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并且在规模上与前几年比较有所扩大,规范化的程度更高。全年进行政府采购83批次,预算金额26382.14万元,成交金额25305.97万元,节约经费1076.17万元,节约率为4%。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334批次,预算金额552.08万元,成交金额485.67万元,节约经费66.41万元,节约率为11%。

七、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从机关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市、区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有效开展本区机关的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二是深入贯彻了市、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向区级机关各部门发出了节能减排工作通知,并提出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从整体促进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机关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机关宣传栏、公告栏进行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市、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加强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相关报表。 今年年初,我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省“扫黄打非”办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扫黄打非”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查处和取缔非法报刊、流动书商书贩,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确保我县出版市场的平稳、健康和有序的发展。

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我县现有印刷企业7家,打字复印店10家,书报刊零售出租店6家,音像制品出租店9家,电脑公司13家。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等经营场所的设立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户坚决不予审批发证和年检换证;对市场的管理,我们采取集中行动和常规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了全县的印刷企业和书报刊市场的日常管理。我们还加大和教育系统、新华书店等单位以及学生家长的联系,发动全社会都来共同抵制和举报出版物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业,对群众的举报,我们及时予以核实和查处。全年接到举报3次,经查2次举报属实,我们都及时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查处。

二、打击盗版,保护正版

根据年处“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部署,开展了第

一、二阶段的“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出版市场、印刷行业、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及路边游商。共出动240人次,出动车辆80多台次,检查经营户70余家次。查处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游商摊贩5个。收缴非法出版物2000余册(盘),其中盗版音像制品800余盘,盗版图书1000余本。

三、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更好地开展我县新闻出版市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整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衡山新闻出版局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工作小组,并且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一是召开全县出版物印刷企业负责人和出版物发行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并且利用新闻媒体向全县积极宣传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举报电话5812177。二是严查出版物市场。重点查处一号多用,一刊多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代理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行为,打击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也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共出动90人次,出动车辆30多台次,检查经营户40余家次。其中非法出版物1000册。

四、采取积极措施,建立有效防范机制

一是采取明查暗访、布置眼线、人盯守候等方法措施,对车站、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物流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管。二是加强与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的纵向联系指导,以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签定目标责任书,形XX县、乡(镇)、村“扫黄打非”管理网络,使“扫黄打非”在我县不留空档,没有死角。三是加强与出版单位、发行商之间的联手互动,共同参与打击新闻出版市场的非法侵权盗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与周边兄弟单位的横向联系,交流经验,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向,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五是聘请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做市场义务监督员,快速反馈文化市场信息,拓宽对非法出版物打击的信息渠道,使我县“扫黄打非”工作始终保持快速反应、有效防范、准确出击的打击防范机制,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取缔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2人次,为我县出版物市场营造了健康、平稳、有序的发展环境,使“扫黄打非”工作持续纵深的向前推进。

五、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专项保障行动

我县在实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基础上,于9月底开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量,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平台的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把集中清理市场行动列入全县“扫黄打非”重要日程,结合我县实际,迅速召开相关部门会议,作出了系统的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宣传。我们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分别组织召开了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书报刊零售出租单位、电脑销售单位、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会议。大力提倡“经营正版光荣,贩卖盗版可耻”的良好风尚,切实树立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执法。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零售、出租单位以及繁荣街区交通要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区域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大检查。共出动车辆31台次,检查人员70人次,检查印刷企业7家,“小三印”(打字、复印、影印)10家,电脑经营单位13家,书报刊零售出租店6家;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9家,收缴盗版音像制品800本。取缔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3起。通过集中清查和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经营活动,我县出版物市场得到了有效的净化。

由于宣传督导得力,行政依法,全县新闻出版市场基本稳定、健康,取得稳步发展。

六、加强印刷复制管理

今年6月份,我们对全县的印刷企业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换证,每个季度对各印刷厂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其从事印刷复制经营活动的手续是否齐备,“五项”制度是否落实,有无违法违规事实。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暂缓年检,对于“小三印”等活动的监管,主要是摸清底子,规范行为,依法审核。据统计,全县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7家次。查处变更场地不向原批准设立的部门备案的印刷企业停业整改1家。其次我局组织印刷企业负责人进行行业培训,传达了省、市、县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精神,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管理与指导,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各印刷企业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使命与责任,履行好职责和义务,自觉站在“扫黄打非”的第一线,共同参与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扫黄打非”工作上下衔接,互动双赢,保障了我县“扫黄打非”工作这一源头的安全稳定。 20**年,由于我们加强了监管措施和力度,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没有出现重大问题,杜绝了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宣传“法轮功”等邪教类非法出版物的出现,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区委建设“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工作部署,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加强对本局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创新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现将本局2010年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二是在干部晋升、职工岗位调整等重大人事工作中,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个人拍板决定的情况发生,确保决策的正确性。

二、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区财政对经费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专款专用”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了报账支出无差错和手续完备。二是根据机关后勤工作实际,代收的水电气费、机关干部职工就餐伙食费、集中车辆使用费、会议室使用费,均按财政管理要求开具了“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收费金额如数上缴了区财政,做到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单位和个人没有截留现象。三是按照规定发放人员工资、交纳住房公积金和税收,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纪律,无违规行为。

三、继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是深刻认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所在。二是根据区审计局的工作安排,认真准备送审材料,配合区审计局落实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重大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三是根据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按实支付项目资金。同时,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合规运行。

四、加强专项工作的督查检查

一是根据全区“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建设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不存在“小金库”现象。二是认真执行市、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杜绝超标、超编的规定,使全区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工作没有违规现象。三是认真做好机关集中车辆管理工作,在加强机关集中车辆保养和维修的基础上,根据区级机关各部门的用车申请,派用车辆2094次,安全行驶129537公里,共9297小时。

五、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主要落实了《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防治小金库有效措施工作方案》、《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重大经费使用,干部晋升、职工岗位调整,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同时,对机关办公大楼维修申报、集中车辆使用、膳食管理、安全保卫、会议服务、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细化。二是加大落实预防腐败制度工作力度。按照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始终落实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方便机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办事,扩大机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知晓度。

六、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采购方式审批程序,杜绝了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按照采购委员会下达的政府采购目录,确定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市场询价的范围。二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工作措施,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武侯公众网公布信息,使广大供应商、机关干部、人民群众了解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信息,从而增加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三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结合我国资源紧缺的现状,积极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为采购单位采购低消耗、低投入、高效能的环保节能产品。同时为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建议采购单位采用地方配套产品。四是加强与供应商和机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认真完成全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并且在规模上与前几年比较有所扩大,规范化的程度更高。全年进行政府采购83批次,预算金额26382.14万元,成交金额25305.97万元,节约经费1076.17万元,节约率为4%。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334批次,预算金额552.08万元,成交金额485.67万元,节约经费66.41万元,节约率为11%。

七、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从机关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市、区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有效开展本区机关的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二是深入贯彻了市、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向区级机关各部门发出了节能减排工作通知,并提出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从整体促进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机关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机关宣传栏、公告栏进行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市、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加强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相关报表。 年初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突出重点、抓落实,守住底线、保安全”的原则,以开展“作风转变年、产业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市场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能概括为“四品一械一办”(即:药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县食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核定人员编制28人(其中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4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设有内设科室“一室六科”,有在职人员28人。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有3800余户,其中:药品经营和使用对象620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对象2196家、保健食品109家、化妆品259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对象455家、药品“两网”供应点261家。监管对象分布在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0余个自然村。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申报资料关和现场审核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累计上报核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5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36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1户,受理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414家,核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23家,不予许可45家、黑名单1家、限期整改和正办理45家;核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企业59户。

(二)强化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累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2790户(次),排查安全隐患1417个,整改1166个,整改率82.3%,限期整改251个,立案查处药(械)案件31件、没收涉案药(械)143个品规、货值金额12302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3起、没收涉案食品60个品种、400余公斤(其中学校食品安全立案查处33件),立案查处保健食品案件5件、没收涉案物品17个品规、货值金额1145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23次,确保重大活动集体用餐安全;抽检食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抽检食品合格率96%。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切实采取“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六有”(有现场宣传活动、有宣传标语、有电视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发放、有专题讲座、假劣食品展示)方式,组织开展油菜花旅游节、六月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各级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或信息)61次(篇),悬挂宣传标语380条。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围绕“能干、能说、能写”(三种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工作。相继组织(参与)监管人员培训98人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等30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28万人(次)。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了《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药品医疗器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为有效预防、及时组织救援、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罗雄镇智慧树幼儿园儿童因食用大肠菌超标米线和长底大发达村一农户食用野生菌中毒及阿岗镇一幼儿园儿童食用非食用物质—蓖麻籽中毒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程度控制危害、减小损失。

3、强化“三项监测”工作,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成药注射剂、抗生素注射剂为重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药物安全性监测培训等4期,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0份。

(五)抓项目、建示范,提升监管能力。

1、全面推进省级药品电子监管网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将全县168家药品零售店纳入全省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试点建设(每户药品零售店获得价值8000元的设备补助),目前,该项工作于10月底投入运行,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将有效提升我县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2、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完成981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上墙和首次动态评定工作,优秀86家、良好268家、一般560家、未定级63家。部分学校食堂、小吃店和饮品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正在推进中。

3、扎实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四个”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职责落实”(政府责任、企业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全面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动、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对照《云南省创建药品安全示xx县试点工作评价细则》58项细化条款进行自检自查、评估及档案整理工作,待上级部门验收。

三、党风廉政建设。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局党组结合单位实际,以“团结、务实、创新”的队伍建设为目标,提高队伍执行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所分管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目标分解到科室及个人,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使每个科室及个人都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确保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制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将单位行政许可、案件办理、财务等岗位确定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共筛选出重点岗位8个、风险环节16个、风险点21个,明确防控措施和监督人员,具体岗位人员作出廉政承诺。

3、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做到集中有民主、民主有集中。

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廉政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监督制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培训和参观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我们党发展的艰苦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学习与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5、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查七风”、落实“四大问题”,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营造“凝心聚力促监管,只争朝夕保安全”的干事创业氛围,实现服务能力有新提升、产业建设有新发展、行政效率有新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新增强。全局没有收到对干部职工的任何违法行为举报、没有违反规定兼职取酬、向企业报销费用、领取补贴和财物等违纪违规行为,在办理药械案件中,均未出现复议和上诉,未接到任何信访和举报。

四、扎实推进“四群”教育活动。

围绕“体察民情、解决实际问题、关注群体性饮食安全”三重点,扎实推进“四群”教育活动,为联系点----大水井乡大栗树村委会村民做点实事,解决联系点存在的实际困难。

(一)走访村民,让群众体现党的关怀。据于去冬今春连续干旱,绝大部分青年外出务工,家中大多是儿童、妇女、老人的实际情况。在局党组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大水井乡大栗树村委会各自然村,实践“三同五帮”为民富民行动,访老党员、老干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及心理状况;访五保户、困难户,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访富裕户、致富能手,了解他们发展经济的做法和经验;访钉子户、矛盾户,了解他们的意见和想法;访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思路。同时,与联系户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协调解决相关困难问题。共深入基层调研50人次,走访慰问村民小组14个,召开民情恳谈会议5次,收集到意见(建议)20条,解决问题6件,记录民情日记14篇。同时,向联系对象发放慰问资金10000元。

(二)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开工建设进村道路2条6公里(其中:小寨路口至上小寨1.5公里、小梅子山至邵家坡4.5公里),涉及3个自然村、106户、425人,预算总投资126万余元。

(三)关注学校食品安全,解决学生饮食安全问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将村完小学校食堂和卫生室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指导和检查,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对全体师生进行慰问,并为村完小学校食堂增添必备的设备,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五、存在问题。

(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现有人员与所承担的监管职能(“四品一械一办”)极不相匹配,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监管经费、监管设备不足,特别是执法车辆严重不足。

六、2014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械)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突出重点、抓落实,守住底线、保安全”的原则,继续以开展“作风转变年、产业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机构改革、行政许可、市场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抓机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机构改革工作,整合监管资源,理顺监管职能,强化队伍建设,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发展。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1)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办法》、《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申报资料关和现场审核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 (2)强化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3)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切实采取“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六有”(有现场宣传活动、有宣传标语、有电视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发放、有专题讲座、假劣食品展示)方式,组织开展油菜花旅游节、六月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食品安全。

(4)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机构改革后,监管职能将新增加“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等职能,围绕“能干、能说、能写”(三种能力)切实开展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尽快适应监管职能的转变,熟悉监管业务,并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二是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技能,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合格食品。

(5)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为有效预防、及时组织救援、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二是强化“三项监测”工作,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成药注射剂、抗生素注射剂为重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6)抓项目、建示范,提升监管能力。按照“项目带动、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着力抓好以下项目: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有效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二是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是积极申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推荐第4篇: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09年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09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穿越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2008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

一、

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2009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2010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会同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2008〕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2009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结合我县2008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

推荐第5篇:商务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商务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州商务局行政监察工作在州监察局和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会议以及国务院、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按照州监察局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上半年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和做法

(一)抓源头治理,促重要工作开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州商务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利用学习教育的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了廉洁从政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能力。在学习认识的基础上,为做好工作,按照州监察局的有关安排和部署,州商务局从实际出发,提出了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抓落实。二是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为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组织30余名干部职工到砚山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以会议形式向干部职工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焦裕禄》、《杨善洲》等廉政勤政影片。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出台后,州商务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了调研不走过场、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会议得到了精减,会风得到了改进,开短会、讲短话的风气正在形成。文件简报得到了精简、无纸化办公的工作方法基本形成。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规定得到了遵守和执行。2014年一季度,公务接待费21000元,比上年同期的46000元减少25000元。同比下降了54%。在公务接待中能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公务接待的规定,没有接待费用偏高,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相互请吃的问题。同时,还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州商务局有干部职工41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以下干部职工33人,内设14个科室。原使用办公用房26个(处级、科级),使用面积670.03㎡,超标准220.03㎡。清理后,41名干部职工使用办公用房19个,使用面积391.36㎡,清理出办公用房7个,面积278.67㎡。四是专项整治“四风”问题得到了贯彻落实。州商务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整治“四风”问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提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四风”不良行为,防止和克服“庸、懒、散”现象,每个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努力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二)抓执法监察,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州商务局把2014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三个三十”重点建设项目中有关文山国际汽车城、广南火车站物流园区、文山城北大型物流综合交易市场、砚山现代物流园区、天保口岸中国祖母绿宝石城、丘北火车站物流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XX县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等7个项目和外贸进出口、边贸总额、零售总额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责任到领导和科室,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文山国际汽车城(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22000万元,2014年计划投资20000万元,1—5月完成8665万元,占43.3%。XX县火车站物流园区,完成规划评审、上报审批(前期工作),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新开工建设项目:文山城北大型物流综合交易市场,计划投资10000万元,1—5月完成2000万元,占20%;砚山现代物流园区,计划投资30000万元,1—5月完成500万元,占1.67%;天保口岸中国祖母绿宝石城建设,丘北火车站物流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富宁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等三个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1—4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910万美元,同比增长86.5%;完成边境贸易总额1767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6938万元,同比增长11.8%。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了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抓效能监察,促进政务公开。一是把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法治政府工作上,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对州法制办“函”目录中的34个事项进行清理、合并和下放,将29个小项合并为15个大项,下放到县(市)商务局4项,并按规定要求在网上和报上进行了公开。在责任政府工作上,截止5月底,全局共受理服务承诺事项67件,办结67件,办结率为100%,首问办结96项,首问转办28件,首问办结率为100%。在阳光政府工作上,截止5月底,在文山商务之窗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67条。在效能政府工作上,把外贸进出口、边境贸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任务的完成作为效能工作的重点来抓,截止4月底,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910万美元,同比增长86.5%;完成边境贸易总额1767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6938万元,同比增长11.8%。二是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为使人民群众了解商务工作情况,利用商务网站和专栏向社会和企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12项,公开业务运行流程19个,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13项。

(四)抓纠风治乱,促风气好转。在纠风工作上。为进一步加强自身行业作风建设,州商务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抓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自身行业风气的意见建议,整顿庸、懒、散等不良行为,解决和防止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了行业风气的好转。 在市商务局XX县行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促进商务部门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大力加强商务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具体工作中做到“四坚持”:坚持把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边评边改,以评促改,真抓实干,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052.5万元,占年计划14625万元的24.7%。(截止到一季度)

2、外来直接投资实际完成72000万元,占年计划190000万元的37.9%。(截止到5月份)

3、出口额实际完成243.2万美元,占年计划850万美元的28.6%。(截止到4月份)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为进一步端正社会风气、创优发展环境,深化纪律作风整顿,我局及时成立了纪律作风整顿领导组,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能职责,狠抓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明确政令畅通,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执法公示,增强效率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优质服务。

5月份,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集中整治活动、狠刹“三股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吃拿卡要”问题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三项专项整治活动,严肃了工作纪律,端正了工作作风,坚决制止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经过自查自纠不存在“吃拿卡要”问题;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措施,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我局也成立了专项整治督查,每周不定时对机关上班纪律,吃拿卡要,狠刹“三股歪风”整治情况进行督,发现在违反规定的公开通报,在全局起到警示作用。通过整治,上班期间没有玩扑克、下象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现象;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登记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存在“三股歪风”和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2)行政审批工作情况

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商务窗口办理,编印了《商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告知单》并公开了举报电话,窗口设立了首席代表制和b岗工作人员,确保审批工作便民利民。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工作的九项制度,做到了信息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一审一核制、告知承诺制、代理服务制、联合办理制等,并在商务网站上公开,及时方便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审批办理中能够做到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材料,及时快捷的审批。在材料备齐的情况下当天就能办结,如材料不符合规定或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不让企业多跑腿。今年以来,共办理酒类备案登记审批14件。 (3)行政执法方面

1、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如办案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规范了执法行为;每月组织集中学习,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实际执法中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建立惩防腐败体系新格局。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首先亮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使处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程序》的规定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执行,并依法制定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个案件必须2人以上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在执法过程中,不吃、拿、卡、要、越权执法,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截止目前,共处理生猪屠宰违法案件3起,成品油违法案件31起,酒类违法案件39起。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1、屠宰监管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118次,出动执法人员1064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起,没有发现私屠滥宰肉品、病害肉、“瘦肉精”生猪;全县进点屠宰生猪11562头,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检出病害猪5头,全部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基本实现了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工作目标。

2、酒类监管工作。为规范全县酒类流通市场,保证全县人民饮酒安全。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52次,出动执法人员768人次,对全县26家酒类批发户和100余家酒类零售户进行检查,检查中对于酒类购销台帐不健全的经营户,执法大队要求其立即整改;对于未办理备案登记零售户,执法大队当场对其下达了备案登记通知书;个别经营户所经营的酒品无《随附单》,主要涉及哈尔滨啤酒、竹叶青、酒道兰花瓷、崂山啤酒、汾酒、汾阳王、北特加、洋河蓝色经典、青岛8°、至尊祥和十年、台湾高粱酒、杏花村12个品牌,涉案金额达1.9万余元,同时,还对检查中发现的2箱过期啤酒予以没收。截止目前,我局已对违规经营的酒类经营户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3、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稳中求进,不断深化。

为加强我县的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和油罐车。截止目前,我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7次,查处19起成品油违法案件,涉案金额达18.1万元,取缔的非法加油点2个。通过专项整顿成品油市场活动,更加规范了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用上了“放心油”。 (4)其他工作有序展开

1、12312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受理案件情况 设立12312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以来,接受投诉咨询人数显著增加,并且做到了立即受理、立即转办、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我局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咨询共12件,其中转办2件,咨询10件,办结率为100%。

2、曲沃商务之窗网站建设成果显著,截止目前,共上传231条信息,2012年信息量排名和点击率在全省县级商务部门排名第一。

3、家电下乡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了确保我县家电下乡市场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在实际操作中能认真执行《家电下乡网点管理实施细则》。我们不断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管。截止5月底,我们先后对我县全部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反复的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取消了5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资格。在搞好执法检查的同时,我们积极鼓励下乡网点搞好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我们积极指导各商家充分利用“3.15”、“五一”黄金周等节日,找准卖点,提出促销口号,制定合适的促销方案,大力搞好下乡家电的产品展销、上门促销等等。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建立健全机制。截止目前,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0921台,销售额达到15245.97万元,销售情况名列全市前茅。

4、外贸工作主动出击,搭建平台,全力抓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中博会”,推介优势项目和名优特产品,全力督促签约项目投产达效。

三、我们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局领导组织召开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明确政风行风建设为一把手负责制,从而形成了自局长到分管副职,到各股室负责人上下联动,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狠抓政风行风的良好局面。为搞好局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领导组于继续聘请了柴致英等7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局政风行风监督员监督指导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了解反映局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局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大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生猪屠宰和酒类商品流通管理以及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宣传活动,让老百姓真正了解这三项执法工作的内容,通过将承诺内容和举报电话0357-5518800以开展业务咨询活动的形式深入群众,让群众更好的监督我们的工作,也让我们拓宽了倾听群众呼声的渠道。此外,利用曲沃商务之窗网站平台,结合政务公开,在网站上公布办事流程、商务动态等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为了多渠道接受各方面意见,我们开通了网上电子评议信箱,地址:qwxswj@163.com。

3、深入基层,大力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我们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形式,对局政风行风问题进行了普遍调查,期间发放问卷100余份,收集整理后,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执法工作专项调查,通过对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后,及时制定出相关整改对策: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在工商、公安、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严厉打击制售假酒和私屠滥宰行为。

4、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总结提高。我们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及时针对性地制订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全了内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促使政风行风评议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氛围。 总之,通过行评工作中的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推进了各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以后的工作中,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通过政风行风建设,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为曲沃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县盐务管理工作在州工信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县盐政管理所的积极配合下,以维护食盐专营为主线,以碘盐供应消除碘缺乏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和工业需要为目标,以宣传食盐专营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盐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盐业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了全县食盐市场的稳定,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买得到、吃得上合格的加碘食盐。

一、主要工作

1、认真履行食盐专营责任,提高食盐专营水平,完善供应保障措施,有效地推动了食盐专营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半年份累计销售盐产品350吨,其中,上年库存380吨,今年调进120吨。

2、强化学习,切实提高盐务管理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盐业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3、正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盐业市场秩序。不断加强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对象开展持续深入的整治和查处工作。2012年上半年全县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深入10个乡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食盐市场检查工作3次,共检查乡村集贸市场14个,查处各类案件12起,查获非碘盐累计300千克,销毁300千克。加强对食盐批发企业的监管,监督指导食盐批发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严禁私盐、伪劣盐、非碘盐冲销县内食盐市场。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管理,杜绝无证经营、持证不守法经营的行为发生,确保县内加碘食盐的供应。

4、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盐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五月防治碘缺乏病日、六月安全宣传月及集市贸易日开展食盐知识宣传,突出“科学补碘、健康一生”的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扎实开展工作。全县共计组织3次宣传,出动人员1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积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5、加强管理,严格食盐批发、零售许可。加强对县内《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动态掌握县内《食盐批发许可证》网点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由于人员少、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对我县辖区内食盐销售网点点多面广、特别是边远农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宣传的延伸力度不够,致使边远农村群众对防治碘缺乏病的认识不足,不能引起群众重视,加之群众文化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经济的相对落后和贪图便宜,给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把假冒伪劣盐产品运到边远村寨销售,甚至直接送到村民家中,给假冒伪劣盐产品提供了市场。

2、由于价格的差异,部分食盐经营户为图方便不从本地食盐批发部进货,乡镇食盐批发部经营能力有限,终端销售点碘盐配送不能全面实现,造成进货渠道混乱。经营方面则出现跨销区销售形成冲销,造成本地销售不畅,给盐业市场管理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2012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一是利用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同时,利用学校这块阵地,请各校在每学期安排一次普及碘盐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碘盐的良好氛围。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盐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打击。长期保持一定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经营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处,达到净化市场的目的。

三是加强碘盐配送中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对定点销售点的碘盐配送力.

推荐第6篇:行政监察工作总结(精)

201X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X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1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

一、

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

2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会同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 3 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

4 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XX〕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5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

6 来,对XX-d-

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 7 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

8 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四)强化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教育、卫生、涉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1)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扼制。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县政府纠风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XX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和“春秋”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检查抽查的范围,增加检查密度,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抽查学校16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7所,查处乱收费金额177526.52元。二是依托信访举报线

9 索,开展明察暗访。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排查,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发现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到今年8月底,共收到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件4件,调查结案4件,调查结案率达100。三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及时向责任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责令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至目前为止,共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纪检建议书1份,13人受到处理。其中:1名校长被去校长及总支书记职务;3名校长受到政纪处分;1名校党支副书记、2名副校长、2名校财务人员、4名教师被通报批评。(2)医疗行业行风明显转变。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纠正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县纠风办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药品管理,在县级医院推行医疗和购药分开的同时,督促医院建立药品超市,县、乡、村三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销售价格,微机管理。二是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党务、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费价格公示等举措,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和杜绝医药乱收费现象发生。三是在县卫生局设立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党风廉政、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医院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今年9月份,县政府纠风办对县卫生局及下属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的“行

10 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回访检查,跟踪问效,医院服务环境得到优化,医疗条件明显改善,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医患告知制等制度的实行,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政府纠风办收到的医疗信访举报件明显减少,去年为6件,今年为2件,信访举报率下降66.7。(3)治理涉农收费扎实有效。为确保国家、省、州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县纠风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强农惠农和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局、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教育局、减负办等多家单位对十五个乡镇和县属涉农收费部门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乡镇及涉农收费部门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得比较好。全县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共计1828.98万元(其中“一补”资金588.49万元,办公经费补助1240.49万元,免费教科书已发至学生手中);惠农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及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兑现3689.02万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2246.62万元、油菜良种补贴30.2万元、XX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41.2万元、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171万元)。二是为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农民负担情况,对15个乡镇的75户涉农监测户进行了更换,使更换后的涉农监测户更具有代表性,有效推进了涉农监测工作的开展。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对各种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到现在为止,共

11 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7起,涉及金额2.4万元.通过农资打假,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农资制售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2.社保、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落实到位。为保证各项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县政府纠风办一是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社保、扶贫、民政等多家部门人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督促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按资金性质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社保基金要认真开展基金征收和企业缴费基数稽核,严格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扶贫资金要严把支出使用关,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人监管、专户储存,并实行项目、资金、物资公示制,救灾救济资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救灾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实行申领救灾款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放单位及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金1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622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33.37万元;农村救济医疗补助28.07万元,城市救济医疗补助18.40万元,城市低保金1008.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91万元,农村五保资金103.12万元。

12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初步建立。(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为巩固XX年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县政府纠风办于6月初组织人员对县卫生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7家单位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复查,通过回访,7家单位的政风行风都有了明显转变,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了解省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今年又对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4家县属部门和15个乡(镇)的12个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和问卷调查,共发放测评表1500份,问卷调查表XX余份,并聘请了人大、政协、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等不同层次的11名行风评议员参与开展评议和调查,调查面更广,评议人员更具代表性。(2)“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深受好评。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拉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距离,至目前为止,县政府纠风办共策划组织《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5期,组织走进直播间领导58人,现场接听热线71个,解答问题102个,热线解答率为100。通过直播,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13 4.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常抓不懈。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监管。一是建立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举报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举报案件。三是重点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资市场以及超市粮油、肉禽菜奶副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供求情况及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波动情况监测,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发现市场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排队抢购、脱销断档等价格异常情况,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四是在各种节庆日期间,重点对××城区各旅游景点、公园门票及普阳路、新城路、东风路等主要街道的经营门点、超市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今年共检查娱乐场所5家、超市19个、经营门点100余个。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节日市场价格井然有序。

5.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得到落实。一年来,××县纠风办督促职能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消费者和群众的咨询、申诉、举报666件,其中答复咨询 14 331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3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3733元。

6.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为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县政府纠风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监察、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天生桥收费站、马塘治超点、柳井治超点、公路测速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收费站要严格贯彻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二是收费站要规范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三是超限超载检测点要按程序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长时间扣留车辆,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不纠;四是交警委托的基层派出所在检查违规车辆时处罚程序要规范,禁止越权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县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7.清理评比达标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纪发〔XX〕2号)文件精神,××县及时成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制发了《××县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纪发〔XX〕3号),建立了

15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县乡(镇)党委及其直属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评比达标进行了规范清理工作。3月初,顺利完成清理任务。清理统计结果得出: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部门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部门共20家,全县由上级举办表彰的评比项目一项,本县举办表彰拟保留的评比项目25项,其中:面向基层开展的24项,面向本系统开展的1项,25项拟保留项目中,属于党委机关举办的1项,人大机关举办的4项,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举办的20项;全县开展评比活动的奖励资金中,财政拨付9.15万元,占70,自筹3.9万元,占30。清理出的项目中,均为拟保留项目。

8.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管落实到位。为加强对职介机构的监管,到目前为止,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7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47起,涉及求职人数45人,责令职介所退职介费2230元,安排求职人员就业28人。对3户无证非法经营的职介机构给予取缔,对2户收取职介费后但服务不到位的职介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办,限期改正。 9.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认真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为维护农民工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

16 民工和企业职工享有的权利得到落实。一是在劳动执法上,用法律的手段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举报查处率达100。执法人员深入到建筑行业、冶炼、生产加工等各类农民工密集的用工单位开展对企业薪酬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劳动者2万余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7件,为4327名农民工清理兑付工资1612.87万元。二是在信访仲裁上,切实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及时化解争议纠纷。今年以来,收到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调处结案28件(裁决5件,调解23件),结案率100,调处涉案金额46.487万元。

(五)严肃政纪,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在查办案件中,认真执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相关工作规章制度,逐步规范信访接待、查办、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着力提高办案的整体能力,使案件查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55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28件。涉及党员30人,涉及监察对象22人。共立案10件10人,已结案7件,处分7人,其中受政纪处分1人。

二、主要经验及措施

17 一是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是全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密不可分。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是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克服困难,兢兢业业抓好本职工作,县监察局充分整合派出机构力量,形成了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是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得以不断向前迈进的重要基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一整套适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的管理、考核、奖惩、学习培训的制度,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由概念化管理向量化考核方向转变的规范化发展道路。今年3月,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察业务工作,为我县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是搞好工作的有效环节。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我县在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中,注意加强与

18 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行成监督合力,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缺乏理解,对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仍时有抬头,对一些在纠风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上的难点问题,还缺少有效的破解办法。

三是我县地处州府所在地,热点焦点问题较多,加之行政监察工作点多面广,受经费、交通工具及设备的制约,有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少数单位对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还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违规行为,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被动局面。

四、下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县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和顺利实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透明,做到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

19 (二)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县属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及大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效能监察,加大问责力度,继续抓好对XX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XX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价格监管、行风政风热线播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临时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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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

三、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深入开展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县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属各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督促和纠正。

二是继续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政执法监察。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批准,县监察局牵头对全县2007年至2008年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经检查,2007年至2008年全县实施建设工程127项,合同总金额为26823.68万元,其中:房屋建设工程46项,水利工程15项,道路工程61项,市政工程3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通过检查,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检查意见。

三是注重治本抓源头,健全完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督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继续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规范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验收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廉政监督。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制度。深化招投标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备案制,明确招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前和招标后相关材料必须报监察机关备案。制定《××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暂行办法》,凡是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自公示期起3年内,在本县县级及以下政府投资的项目业主不得接受其参与投标,不得委托其从事项目管理及招标代理活动,不得接受其参与评标活动。今年在县重点项目体育馆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按规定取消了一家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健全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关于××县招投标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无效标函的认定原则》、《××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程序》、《××县建设工程邀请招标程序》、《××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强化了监督。

2、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要求。10月28日,召开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严肃行政问责,强化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

认真执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2009年对上班不务正业、行政慢作为、服务态度不良等8名人员进行了行政问责。

(二)加强廉政监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教育为先,强化事前防范。严格落实两个“三不准”。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夕对全县45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短信提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不准收送“红包”(礼金)、不准参与赌博、不准用公款旅游;同时特别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到不准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不准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通过两个“三不准”教育,取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2、积极开展“三谈二述”,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全年共开展了解谈话1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62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监察机关参加了部分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3、政府领导带头,接受廉政教育。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专门聘请政法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主要领导为政府系

统干部职工上廉政课3次。

4、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中央纪委《关于查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州纪委监察局编写的《警钟长鸣》和我县近年查处的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81场(次);分两批组织45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楚雄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以“勤政廉洁”为主题,编印了1000册《××县领导干部廉政日志学习手册》,下发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学习使用;以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四个法规文件为主要内容,编印了1000册《××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文件选编》下发到全县各级党组织,定购100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法律汇编,发给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七多七少”要求,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多一些配合,少一些推诿;多一些办法,少一些空谈;多一些全局,少一些本位;多一些直路,少一些绕弯;多一些调研,少一些盲目;多一些实地,少一些遥控,切实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保证政令畅通。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行政纪律的严肃性

2009年,我县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6件,办结53件,办结率为94.64%;提供线索23件,初核23件,新立案12件12人,其中乡镇自办案件5件,县级自办案件4件,司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审理结案12件12人,其中,党纪处分10件10人,政纪处分2件2人。给予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开除党籍1人,免于党纪处分3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办理恢复党员权利2件2人,办理按期解除行政处分2件2人。受处分人员中:涉及正科级领导1件1人、副科级领导2件2人、一般干部3件3人、村委会干部3件3人,农村党员3件3人。公开审理案件4件,公开审议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90590.2元。

(四)高度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

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18项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农资经营培训专项检查;开展涉农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以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以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有序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继续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继续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继续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监管工作;切实开展“8.30”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对12个公安派出所、17所公办中小学校、15所公立医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依托涉农收费监测和行风联络员联系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逐步规范涉农收费监测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县涉农收费监测工作规则》,对监测点的设置、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户、联络员及纠风办、监察局的职责以及有关工作要求作了规范。向监测联系户和行风联络员公布县纪委监察局和县纠风办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加强对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利用各种机会适时了解掌握各监测点和行风联络员的工作情况。按照“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一年来,县纠风办受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19件,已办结19件,其中:涉农收费监测联系户反映的问题5件,行风联络员反映的问题6件,办理云南省“金色热线”投诉件1件,办理州纠风办转来的“政风行风热线”投诉件和信访5件,受理其它群众投诉件2件。

扎实开展纠风工作调研督查。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当前涉农负担监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惠农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楚雄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情况四项调研督查内容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了1个主调研督查报告和9个分调研督查报告。

抓好纠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县纠风办及时转发《关于对昭通市镇雄县大火地村陈家寨村民组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警示教育,并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监督下属的意识不强;二是个别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差,极少数领导干部对工程建设项目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意识不强,有章不循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一些部门和行业损害群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09年行政监察工作思路

(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继续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和机关效能监察工作。

(四)更加关注民生,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治乱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抓好信访和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七)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抓好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廉政制度的执行落实。

(八)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监察能力。

推荐第8篇:人事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阿合奇县人事局2010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10年人事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点抓好公务员法实施、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快推进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现将我局主办行政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部署

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为继续抓好“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我局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阿合奇县人事局2010年行政监察工作主办任务实施方案》,并对各项工作作了严密部署。

二、主要工作执行开展情况

(一)对象和内容

此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是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法规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 为严肃查处影响政府形象、机关行政效能、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良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我局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党委、政府的决策、命令等,政令是否畅通;是否有自行其事、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二是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依法行政;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合法;公务员是否遵守“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规和纪律;政府各部门是否建立责任追究,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三乱”、“四难”现象。

三是是否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是否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等行为。

四是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深入;是否存在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等行为;是否存有不干实事、搞形式主义等行为。

五是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凡法规、规章对有关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 没有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上级机关在部署工作、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也必须有时限要求。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行政执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行政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1、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加强行政机关廉政勤政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接受行政效能监督。

2、要求各单位选择1-2个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影响行政效力和效能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项目。

3、要求各行政机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围绕所立项目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剖析典型事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找准本单位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针对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加强、深入进行整改。被检查单位要认真进行准备,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积极主动搞好配合。行政效能监察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要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查处违纪违法者,追究诬告者的宗旨,

3 对本年度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对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和通报表扬,并把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业绩考核、提拔任用、调资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部门和个人存在效能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行政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主办的行政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对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服务承诺等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象变化了的情况深入研究思考不够充分;依法行政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和落实;推动专项工作落实的方法有的还不够有效等。2011年我局将主办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加强对行政执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9篇:监察局09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监察局2009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我县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

三、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深入开展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县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属各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督促和纠正。

二是继续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政执法监察。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批准,县监察局牵头对全县2007年至2008年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

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经检查,2007年至2008年全县实施建设工程127项,合同总金额为万元,其中:房屋建设工程46项,水利工程15项,道路工程61项,市政工程3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通过检查,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检查意见。

三是注重治本抓源头,健全完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督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继续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规范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验收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廉政监督。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制度。深化招投标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备案制,明确招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前和招标后相关材料必须报监察机关备案。制定《××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暂行办法》,凡是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自公示期起3年内,在本县县级及以下政府投资的项目业主不得接受其参与投标,不得委托其从事项目管理及招标代理活动,不得接受其参与评标活动。今年在县重点项目体育馆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按规定取消了一家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健全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关于××县招投标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无效标函的认定原则》、《××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程序》、《××县建设工程邀请招标程序》、《××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强化了监督。

2、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要求。10月28日,召开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严肃行政问责,强化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

认真执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2009年对上班不务正业、行政慢作为、服务态度不良等8名人员进行了行政问责。

(二)加强廉政监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教育为先,强化事前防范。严格落实两个“三不准”。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夕对全县45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短信提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不准收送“红包”(礼金)、不准参与赌博、不准用公款旅游;同时特别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到不准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不准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通过两个“三不准”教育,取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12全文查看

推荐第10篇:监察局18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监察局2018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监察局2009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2010-06-27 22:41:59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监察局2009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监察局2009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2)

我县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

三、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深入开展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县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属各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督促和纠正。

二是继续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

的行政执法监察。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批准,县监察局牵头对全县2007年至2008年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经检查,2007年至2008年全县实施建设工程127项,合同总金额为万元,其中:房屋建设工程46项,水利工程15项,道路工程61项,市政工程3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通过检查,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检查意见。

三是注重治本抓源头,健全完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督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继续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规范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验收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廉政监督。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

工作,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制度。深化招投标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备案制,明确招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前和招标后相关材料必须报监察机关备案。制定《××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暂行办法》,凡是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自公示期起3年内,在本县县级及以下政府投资的项目业主不得接受其参与投标,不得委托其从事项目管理及招标代理活动,不得接受其参与评标活动。今年在县重点项目体育馆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按规定取消了一家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健全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关于××县招投标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无效标函的认定原则》、《××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程序》、《××县建设工程邀请招标程序》、《××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经济活

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强化了监督。

2、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要求。10月28日,召开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严肃行政问责,强化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

认真执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

2009年对上班不务正业、行政慢作为、服务态度不良等8名人员进行了行政问责。

(二)加强廉政监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教育为先,强化事前防范。严格落实两个“三不准”。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夕对全县45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短信提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不准收送“红包”(礼金)、不准参与赌博、不准用公款旅游;同时特别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到不准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不准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通过两个“三不准”教育,取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

第11篇:上半年行政监察综合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行政监察综合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市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

(一)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1、以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强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扩需促增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迎接省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组检查工作,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能,建立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抓好阶段性的监督检查和重点问题的协调工作。召开了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单位、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部分市直审批职能部门、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工作会议,通报项目建设检查工作情况,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筹办亚运会以及“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市场等要素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查结**歌剧院舞台灯光照明系统项目、番禺区清河东路改造项目、市文化局系列工程等项目在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番禺区招标办在钟村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及交易平台建设。截至6月23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累计完成招投标1902项,中标价569亿元,有标底可统计项目下浮率约为5.05%,为国家节省建设投资27.96亿元。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产权交易中的作用,上半年,**产权交易所设立了**环境资源交易所、**农村产权交易所等机构。1-5月,**产权交易所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56宗,涉及企业资产总额11亿元,为国家和企业实现财富增值0.95亿元。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和违法用地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了《**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和案件办理移送制度,强化对违法用地的查处。1-5月土地违法案件立案79宗,涉及面积294.41公顷;实际处理55宗,涉及面积277.93公顷。督促国土部门加强对卫片检查的执法查处,促进我市同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市采购主管部门规范政府采购复审监管,建立和完善采购信息化建设,完善并全面推进网上电子采购。查处了番禺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案件。第一季度全市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约14.5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约13.39亿元,节约资金1.18亿元,节约率约为8.11%。

3、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发改部门对各区(县级市)2008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督促环保部门对2008年度挂牌督办企业组织验收,落实今年对环境污染重点区域和企业的挂牌督办工作任务。督促环保部门围绕2010年亚运会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4、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督促规划部门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调整程序和建设验收管理。会同市规划局开展了对全市建设项目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扩宽建设工程规划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发布《关于公布**市建设项目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举报投诉方式的通知》。

(二)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1、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立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各民主党派人士、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以及市直机关单位代表组成的行评团,把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重点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开展对市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安全监管五个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加大新闻媒体对行评工作的跟踪报道开展。目前五个被评议系统的行评工作已转入自评自纠阶段。

2、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实现多项拓展。邀请市领导苏志佳、陈国同志上线与市民面对面交流;积极将热线节目向区、县级市延伸,在增城市开通行风热线节目“行风月月谈”;进一步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将市政府门

第12篇:行政监察附表

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3-4-16(行政)

公司现场行政监查管理工作办法

为理顺公司行政监查管理工作,明晰工作思路,指导操作办法,完善监查结果整改处理措施,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行政监查工作是监督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之一,具备时效性,要求执行力,关注细节,评核管理人员日常行政管理能力的高低,检验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进度。为此,该项工作是行政工作向量化考核转变的必要突破和发展,工作的重点目标务必要求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统一思想和认识,严抓共管,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形成公司行政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保持公司现场行政管理的良性运作。

二、工作程序

(一)、职责

行政部是行政监查管理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具备对该项监查工作具体检查落实、建议、公布、要求整改的权利,并负有上报总经理检查惩处及整改结果的义务。行政部负责人为执行第一责任人,承担管理执行责任。总经理为第一监督管理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公司各部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有对具体监查实施工作宣贯执行、自查自纠、检查惩处、整改措施的落实、接受行政监查管理执行小组的监查,接受惩处整改。各部门负责人为实施第一责任人,承担部门实施连带管理责任。 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3-4-16(行政)

(二)、执行监查程序

行政部每周五次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现场行政监查管理工作。监查时间为早晨十点半,监查依据《公司行政监查评核表》进行。原则要求监查工作结束或对首次监查中存在的问题,将监查结果公布在公司行政管理看板或通报全员,或在每周公司例会通报。

(三)、现场行政监查范围及内容

范围: 管理部门办公室

公共区域:展厅外围、立柱、玻璃墙、露天区域

业务部门的办公室、前台接待、户外、展厅、展车、人员仪容、库房、维修车间、客户休息区

内容:卫生、桌面文件摆放、办公室物品管理、设备仪器、环境装饰物品、设备电源线路的设置、各类看板、仪容仪表、展示车辆摆放、仓库物品归整、维修作业工具、维修作业现场、客户休息区、工作车辆保养、卫生间整洁度、安全等。

(四)、行政监查管理整改要求

执行管理部门或监查人,对在监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提醒建议当事人或实施人,提出或要求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行政监查处理办法及程序

对在行政监查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第一次不达标时,现场或公布的公告板上进行提醒;同一区域检查项目出现第二次不达标时,现场或公布的公告板上进行整改要求或警告;同一区域监查项目连续出现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3-4-16(行政)

三次不达标(包括要求整改但不执行)对区域第一责任人物质处罚5元人民币。同一部门检查项目月度内连续出现六次以上不达标(包括要求整改但不执行)时,对部门负责人负行政连带管理责任,处罚10元人民币。对公司两个(包括)以上部门行政监查项目季度内连续多处不达标(包括要求整改但不执行)时,对总经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处罚50元人民币。

对在行政监查管理工作中,执行部门或执行实施人出现一次漏查,或在监查中徇私舞弊、未公布或未在公司周例会上通报监查结果时,对综合部负责人,每次予以处罚10元人民币。

对在行政监查管理工作中,实施部门月度内达标项目排名部门序列之首的,行政通报表扬一次。部门连续两个月达标项目排名部门序列之首的,行政通报表扬一次,给予部门负责人物质奖励20元人民币。

对在行政监查管理工作中,月度内表现突出的个人,由部门建议,行政部核实,行政通报表扬,并给予个人物质奖励10元人民币。

(以上奖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三、行政监查管理小组构成

长:巨国权

副组长:赵健刚

王志强

荣(执行)

员:张明玉

宋海峰

四、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行政部。本办法与发文配套使用,自下发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3-4-16(行政)

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

第13篇:行政监察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行政监察:各级政府通过所属专门机构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

其他人员的行政为进行综合的监督检查。

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向被

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行政法律效力的建议。处分权: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对于具体违法纪律和失职行为的监察对象依法

拥有直接给予一定处分的权力。

立案调查: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范围,对监察对象中违法违纪行为或失职行为经审查,

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并按立案程序报批后立案进行调查的行为。

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根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就一定

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

复查:作出监察决定的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因不服监察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对自己作出

的原监察决定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的活动。

申诉: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因对主管行政机关所给予的处分不服,

而要求监察机关复查,作出复查决定的一种制度。

复核: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受理当事人因不服复审决定而提出复核申请,对下一

级监察机关作出的复审决定进行审核并作出复查决定的活动。

转移管辖:指上级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下一级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

事项和在必要条件下办理所管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行政效能监察: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政策的情况,促使行政机关提

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并产生社会效益,降低行政成本。

廉政监察: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行政行为是否清正廉洁,所进

行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纠举惩处违法违纪人员的一种职能活动。

行政监察体制:行政监察体制,是指行政体制中,行政监察机关为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所体现

出来的纵向与横向之间的领导关系。行政监察体制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行政监察机关

与政府、行政监察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问题。

问答题:

行政监察与行政监督区别与联系:区别:

1、从逻辑思维的概念角度分析,“行政监督”比

“行政监察”包含面广。

2、二者监督主体的范围不同。行政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政党、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等,而行政监察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

3、监督权限的性质不同。行政监督既包括具有监督权的职能部门的监

督,也包括不享有监督权的群众性监督,例如,社团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行政监察是职

能部门的监督。

联系:

行政监察机构性质和特点:性质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在政府的

统一领导下,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有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监察,以改善和加强行政管

理,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特点 行政监察机关

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行政监察机关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行使监察职能的工作机

构。行政监察机关是对行政系统内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控制与制约的监察部门。

行政监察职权主要内容:

a.检查权 (1)对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法性检查。

(2)对监察对象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是否遵守行政管理的各项原则,其行政自由裁量是否正确,进行合理性检查。(3)对监察对象在实施行政行为和履行公务时是否遵守行政行为纪律规范进行政纪律检查。(纪检)

b.调查权 (1)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规定和不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的行为。(2)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决议、命令、指示,制定的行政管理规章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无过失行为。(3)调查国家行政机关拥有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使中是否得当、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4)调查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方式、程序和时空选择是否得当。

c.建议权(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d处分权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前款第

(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行政监察主要基本职责:a监察立法b执法检查c受理控告检举申诉d查处违法违纪案件e宣传教育 P111

行政机构履行的职责基本方式和特点:

基本方式:A一般检查(没有特别规定的具体监察对象,检查覆盖面积大,灵活主动,受时限性、阶段性影响小等特点,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B专项检查(目的性、针对性比较强,工作重点十分明确)C立案调查(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特殊方式) P116

政绩案件调查处理程序:A立案、B调查、C审理、D处理P132

监察机构受理的申诉条件有哪些:A实体性条件 B程序性条件P146

监察建议与决定的区别:概念区别 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 对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的具有一定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对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适用范围不同 参考监察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处理权限不同 监察决定的事项是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直接作出决定的事项。监察建议的事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其权限不能直接决定、或者监察机关虽然有权直接决定,但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方式更为适宜的事项。 履行义务对象不同 监察决定的相对人就是履行义务的人,监察建议的相对人不一定是真正履行义务的人 不服处理的程序不同 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四十二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由监察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新加坡廉政监察的特点:A科学健全的公务员制度:a公共完整的公务员录用制度b科学周密的公务员管理体系c优厚的待遇B严格的监督机制a制度化的廉政建设b健全的廉政监督网络c有效地防止权力外泛举措C全面的廉政教育a廉政教育早期化b廉政教育人情化c

廉政教育社会化P161

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廉政监察是效能监察的基础。效能监察的开展有利于深化廉政监察。

区别:一是监察主体不同。二是监察内容不同。三是监察对象不同。廉政监察的监察对象侧重于对“人”的监察,大多数是对个体行为的监督检查,而效能监察侧重于对“事”的监督检查,对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更侧重于管理制度上的监督。四是监察的依据和标准不同。廉政监察的依据是对行政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关法律、纪律。而效能监察的依据不仅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还有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P216

香港廉政公署的运作条件有哪些:A身份独立 B法律保障C制度设计D香港廉政公署的权力制衡机制E各方支持P177

美国政府道德署职责有哪些:a制定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规范b审核和批准各行行政部门制定的道德行为附则c监督行政部门官员公开和秘密的财产申报的执行情况d审核总统政治任命者是否有经济方面的利益冲突。具体两方面:A审核各部门执行道德法规的情况B负责各级文官和高级行政人员的财产申报P158

论述:

1.如何理解腐败行为的效应a可以为经济发展逾越传统的体制障碍提供手段,

提高效率b促使政府对经济发展采取更积极地态度c增加投资的机会和投资的安全系数,减少风险,从而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起飞d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决策过程,扩大决策过程的信息量,避免政府决策失误,使决策更能反映民意,缓解社会冲突 负面效应:a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b导致社会财富产出减少c对社会造成其他的负面影响P196

2.我国廉政的主要特点及原因:特点:a腐败形式严峻b腐败方式隐蔽c腐败形式复杂d

腐败主体多样化e腐败行为扩散原因:a公共权力b市场经济:从中国腐败领域的变化:由商品市场向生产要素市场转移,在向垄断行业转移。c人性d制度缺陷P200

3.廉政监察制度体系内容:包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两个部分。A激励机制是廉政监察制

度体系的首要环节,包括精神激励、物质激励、地位和权力的激励等内容。健全的廉政激励机制包括:a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 b完善的廉政评价指标体系 c可行的廉政激励程序B约束机制是对行政人员的行为所作的羁束性规范,它是对行政人员的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法律界限的细化,充实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主要包括:a法律法规的约束 b行政系统内的约束机制 c行政系统外的约束机制P189

4.行政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a思想认识不到位b组织力量不够c法制不健全d运行机制

不完善P227

5.行政效能监察的举措有哪些:A改进行政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B完善组织领导机

制,保障组织科学进行C建立自身建设机制,加强群众监督D明确岗位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E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察,点面结合开展效能监察工作F推动行政效能监察与行政效能建设的紧密结合P230

第14篇:行政监察学

行政0802班

第二章行政监察概述

(一)行政监察的内涵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监察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职权,对各级政府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令的公务活动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二)、行政监察与行政监督的关系

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新闻舆论机构、公民个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部门等,依照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及效能实行的监察和督促。 二者监督对象相同,监督主体的外延不同,行政监督的外延大于行政监察的外延。

二、行政监察的分类

从行政监督机构的主要功能角度,把行政监察分为廉政型行政监察、效能型行政监察、廉政与效能结合型监察。

1、廉政型行政监察

廉政型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构主要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状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及调查处理。

2、效能型行政监察

效能型行政监察,是指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

1.效能型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2.效能型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察被监察对象行政活动的效能,查处失误、渎职行为;

3.效能型行政监察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工作秩序,促进监察对象恪尽职守,高效率地履行职责。

(三)廉政与效能结合型行政监察

廉政与效能结合型行政监察是指既重廉政型行政监察又重效能型行政监察的监督类型。

监察主体——各级监察机关

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章行政监察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分析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横行和对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1、基本原理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官员是理性的“经济人”,把政治过程看作是市场过程。市场过程的交易对象是私人产品,而政治过程交易的对象是公共产品。总之,政治制度就是一个市场,一切活动都以起码的个人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

2、公共选择理论对腐败的解释

(1)角色冲突

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公共权力的实际拥有者始终存在角色的冲突和利益的矛盾。

 一方面,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而不能因为个人私利影响权力的行使。  另一方面,作为理性“经济人”,他必然有其自身利益,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2)风险成本核算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所付出的成本是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而收益是公共权力对象即受益者对他的回报。

3、公共选择学派为腐败开出的对策

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保证官员忠诚于公共利益的最好方法仍要借助于外部制衡结构,加大腐败的成本,这种有效的外部制衡结构要能真正触动官员的私利。

 严厉的处罚。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其他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种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

1、基本原理

- 1 -

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契约而组成政府,然后委托政府来治理国家。而国家、政府却没有按照公共权力委托人的意愿办事,采取了不当代理甚至不法代理的行为,从而导致了公共权力委托—代理运行失灵下的异化行为的产生。

2、委托——代理行为异化的原因分析

(1)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及其监督的必要性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内,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主观的合理判断而作出灵活选择的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保证行政管理活动高效运作。

2.在政府职能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弥补立法机关立法的不足。

3.有助于发挥行政权力行使者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社会公正。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表现及其危害

不当运用时的危害表现:

1.行政处罚显失公正。2.拖延履行法定职责。3.乱罚款。4.以权谋私。

第四章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变革

(一)萌芽时期—战国

(二)确立时期—秦

(三)西汉

汉武帝执政期间,在中央建立御史府、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三个并立的监察机构,以强化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又将全国分为十三部监察区,在中央御史府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区)的监察事务,监察的重点是郡国长吏、诸侯王和地方豪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

1.监察官低配高用,地位尊崇,权力显赫 。

2.强有力的职权是监察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的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障碍。

4.监察制度为历朝历代所重视。

第六章行政监察机关的组织和领导体制

(二)行政监察机关领导体制的具体表现形式——双重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上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双重领导体制的内容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监察机关的领导

2.上一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领导

三、双重领导体制引发的问题

1.存在“监察黑洞”

(1)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监督,上级监察机关“管得着”但“看不着”,本级监察机关“看得着”但“管不着” 。

(2)对同级人民政府所属各职能部门的监督难以落实到位。

党纪、政纪、法纪之间的关系

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

3、范围和处理手段不同 党纪处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政纪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公职。 犯罪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4、层次不同法纪的范围最小,其次是政纪,党纪的范围最大

第七章 行政监察管辖

二、行政监察管辖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辖原则

(二)合理分工原则

(三)灵活性原则

(四)“先查处”原则

(五)“分别处理”原则

第八章 行政监察权力

监察建议与监察决定的区别

(一)法律效力不同

监察决定法律效力高于监察建议。

(二)适用范围不同

监察建议适用情形

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

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3.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补救措施主要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经济赔偿以及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 监察决定适用情形

1.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中有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对于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3.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奖励。

(三)处理权限不同

1.监察建议的事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其权限不能直接决定、或者监察机关虽然有权直接决定,但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方式更为适宜的事项。

2.监察决定的事项是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直接作出决定的事项。

(四)履行义务对象不同

1.监察建议的相对人不一定是真正履行义务的人;

2.监察决定的相对人就是履行义务的人。

(五)不服处理的程序不同

1.第四十二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由监察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2.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

定。

公务回避适用的条件:

①是被监察人员的近亲属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②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

如师生、同学、朋友、同事等关系。

回避的方式:(1)本人自行申请回避;(2)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或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决定让其回避;(3)他人要求其回避。

违反回避的法律责任

《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回避的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回避决定或者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可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情节严重的,可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监察机关回避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行政监察职责及其履行

检举和控告的区别

1.检举人与所检举的违纪行为一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控告人与所控告的违纪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初步监察阶段——不能接触被检察人

文书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邮寄送达(4)委托送达

第十章监察办案的策略与技巧

办案中“攻心”战术的常用方法:

(1)用思想教育攻心(2)用政策法规攻心(3)用证据攻心(4)用案例攻心(5)用结果攻心

第十一章 廉政监察

一、中国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

(一)腐败形势严峻

(二)腐败方式隐蔽:1.腐败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2.犯罪手段智能化3.洗钱,减少暴露风险。

(三)腐败形式复杂:1.腐败行为具有迷惑性。2.特权式腐败与交换式腐败共存

(四)腐败主体多样化 :1.腐败主体的级别由低层向高层变化。2.规模扩大化。3.群体性腐败增多。

(五)腐败行为扩散:1.腐败的结构化2.腐败领域泛化3.腐败呈现出区域化、国际化的倾向

二、中国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公共权力:1.权力一元化2.权力缺乏有效制约

(二)市场经济:1.市场经济的趋利性2.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三)人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潜规则

(四)制度缺陷:1.监督机制不完善2.涉及腐败和贿赂的法律系统模糊不清3.政治结构缺乏透明度4.二元法制。

第十二章 美国监察制度

财产申报制度

1978年制定的《政府道德法》,从法律上确立了美国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符合财产申报条件的官员范围 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在内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美国一般公务员不需申报财产。

申报的财产内容:个人、配偶和抚养子女的财产及其收入;上述主体的买卖交易;

上述主体所接受的馈赠、补偿和旅行;上述主体的债务;申报人的任职协议与如参加养老金计划等有关安排;个人在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初次任职者还必须申报自己任职前两年内因个人服务而获得的5000美元以上补偿的具体来源及服务的性质等。

财产申报的类型:(1)按照申报方式来分,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类。按时限划分,分为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职财产申报三种。

 财产申报审查的重点 官员所负责任与拥有财产的联系中是否潜在着利益冲突。

 惩罚措施

(1)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2)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独立检察官制度的利与弊

利:

1.将司法部长从利益冲突中解脱出来,有助于恢复人民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2.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政府高级官员调查、起诉的力度。

弊:

1.独立检察官的任命方式上,有失中立性。

2.独立检察官管辖的政府官员过多。

3.独立检察官负责调查犯罪的数量和种类过多,降低了独立检察官的任用价值,使其可能成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4.对调查花费的时间和经费无限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大量的浪费。

第十三章日本的监察制度

行政评价局是日本最高行政监察机关

(二)行政对话制度的特色:

1.拓宽了公民和社会监督的渠道,成为专门机关监督的一种必要的有益的补充;2.行政对话组织分布广泛,人员众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3.行政对话的形式多样、活泼。

(三)行政对话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1.扩大了行政监察机关的信息源。2.有利于政府机关了解社情民意。3.维护了公民的权利。

第十四章瑞典行政监察制度

五、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经验和启示:1.监察地位独立。(不受影响,更客观)2.行政监察专职化。(全身心投入)

3.监察权能的综合协调性。4.监察法制化。5.瑞典政治的高度透明和有效的舆论监督是监察专员制度成功的良好外部条件。

第十五章港澳台的行政监察制度

 成就

1.保证了香港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

2.促使市民的反贪意识大为增强。

(二)启示

1.政府最高层的鼎力支持是廉政公署成功的首要因素。(经费充足,装备先进)

2.有较强的独立性。(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待遇丰厚)

3.香港政府赋予廉政公署以广泛、灵活的权力。

4.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使廉政公署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5.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是廉政公署成功的一大因素。

澳门廉政公署是“反贪局+监察局+行政法院”三维一体高效能的刑事和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机构。

补充

第二十三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一)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三)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

罚的;

(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对前款第

(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

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

决定的执行。

第15篇:20##年民政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14年民政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文山州纪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纪办〔2014〕30号)精神,现将州民政局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州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服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己任,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转作风、保民生、促发展,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的,以创新工作方法为突破口,以落实惠民政策为切入点,不等不靠,大胆创新,倾全州民政之力,奋力破解工作瓶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民政对象,着力推进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成效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为确保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州民政局党组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研究成立了文山州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3日,中共文山州民政局党组召开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暨“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仪式。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组织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4月25日,局党组召开了2014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在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国务院、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讨论通过了《文山州民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文山州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工作要点细化成36项具体工作分解到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5月29日,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召开后,为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5月3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观看了《如何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专题片,对州民政局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25日,州民政局党总支举行了支部书记述职述廉会议,组织直属6个支部书记就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述职述廉。7月11日,局党组召开了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印发文山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文山州民政局贯彻落实2013—2017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如何贯彻落实《2014年机关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文山州纪委关于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责严肃责任追究的通知》(文纪发〔2014〕17号)精神,7月12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文山州民政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狠抓责任落实,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为贯彻落实好《中共文山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文山州2014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共文山州纪委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纪发〔2014〕22号)精神,9月16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文山州民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实施办法》(文民党组〔2014〕22号),规定局党组每半年(6月30日、12月15日前以书面)向州纪委专题报告落实情况,每季度向州纪委党风室报告一次责任追究情况,无责任追究情况的实行书面“零报告”制度。凡党组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均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提前向州第二纪工委报告,并邀请州第二纪工委领导到会指导参与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并认真做好痕迹管理。今年以来,州民政局先后电话报告5次,书面报告4次,邀请州第二纪工委参加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组织党员干部填写单位、科室、个人廉政风险控登记表共计100多份,绘制内部职权流程图,接待来信来访380人次。

(二)加强反腐败倡廉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014年以来,按照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根据州纪委《关于举办文山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的有关通知》精神,从3月下旬开始,局党组先后组织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正科级共33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州纪委举行的4期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组织4名处级党员干部参加了州委组织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更好地解决工学矛盾,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教育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从6月份开始,局党组坚持落实每周一上午理论学习制度,由局党组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组织观看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案例巡回展》警示专题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党内教育参考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每季度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规定内容,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确保了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1-3季度局党组共组织集中学习3次,每次集中学习3天,共计9天。为帮助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掌握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9月15日,局党组邀请州委理论教育宣讲团、文山党校黄家仁教授就《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论述摘编》进行了宣讲。同时,为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一步向新社会组织延伸,局党组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文山州民政局党组中心组2014年理论学习实施方案》、《文山州民政局“聚干群活力、展民政风采”文体活动实施方案》、《文山州民政局政治环境布置实施方案》、《文山州民政局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文山州民政局推进廉政文化向新社会组织延伸建设工作方案》,举办了庆祝建党93周年50米往返跑、演讲比赛、太极拳比赛等系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机关文化生活,陶冶了干部职工情操。投资3万多元,订阅了《求是》、《党的生活》、《云南党风》、《党员文摘》、《人民日报》等10余种党报党刊,建立了民政廉政书屋、廉政建设办公室、党办和9个廉政廊、廉政墙等一系列廉政文化场所,并将“为民为实清廉,团结友善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传统美德“32字”、“三个五”文明服务活动等政治标语在局二楼电子屏幕进行了布展,美化了机关廉政文化环境,营造了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民政

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成果,提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度,1—3月份,州民政局党组在全系统内开展了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移浪费坚决正风肃纪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围绕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为坚决正风肃纪“8 个严禁,1个严肃”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看是否有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行为,是否有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行为;是否有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行为。工作中,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做出承诺开展自查自纠,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做到落实《条例》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尤其是在经费管理上,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坚持每月公开1次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同时,严格遵守先预算后支付原则,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带头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反对“四风”,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以班子良好的作风,带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机关风清气正,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建设节约型清廉型党政机关。先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撰写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自查报告90余份。认真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撰写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承诺报告84份。同时,把整治活动与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相结合,与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相结合,与选拔考察培养使用干部工作相结合,一手抓整治活动,一手抓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先后组织12名处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上报州民政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情况报告13份。并明确规定,凡是在今后工作中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一律采取“一票否决”制和零容忍,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得评为优秀,在选拔干部时不予考虑;对管钱管物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等行政处分;对各县(市)民政局和外单位顶风违纪到州民政局拜访的,局党组班子成员坚决不予接待,不接收任何礼金、礼品;在公务接待方面,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坚决不予接待。截止目前,州民政局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无公款送礼、大吃大喝现象;无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安排旅游等活动;无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行为;无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现象;无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领导干部无借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纪律要求行为发生;无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行为;无公车私用现象;无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以及各类庆典活动;无转嫁摊派公款报销等现象。在会议活动方面。坚持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准备不充分的会议不开;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不层层开会;能通过网络、传真、电话、发文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2014年仅请示州政府同意召开一次年度民政工作会议。据统计,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会议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33%。 在文件处理方面。积极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和“民政e网通平台”建设,现已全面实施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2014年1-10月,州民政局共发文195份(主要是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请示类增加),编发信息57期,发文数量比上年度同期增长了8%,但发文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7.6%。在公车使用管理方面。局党组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的问题,坚决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立即停止公车接送领导上下班的做法,并采取张贴“公务用车”标签与节假日封车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公车管理,严防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约法三章”,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1.落实“约法三章”成效明显。自2013年以来,州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即约法三章)规定,认真清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办公用房,采取腾出合并等方式,共清理腾退超面积使用办公室365.13平方米;无新进聘用人员,无新购公务用车行为。2013年11月1日-2014年9月30日,州民政局“三公”经费共发生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6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公款出国(境)费0万元,无出国(境)事项发生。2014年1-9月份,州民政局公务用车费为18.5万余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公务接待费为14.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

2.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一是高位启动。2月18日,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结束后,19日,州民政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文山州民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州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5个督导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和检查督促局直属单位、所属社会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2月21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了由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州委15督导组组长提出了要求,并组织广大党员对局党组班子、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以及去年从民政局调出的前任局长唐建军、副局长王继兴共14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共发放民主测评表30多份。二是严密组织。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州民政局坚持以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理论学习与观看专题片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制定了工作流程图和周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亲自审定把关学习计划,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上党课,带头查找问题,亲自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书籍和篇目,观看《杨善洲》等13部规定影片,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局党组班子成员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2篇;3月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在局二楼会议室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民政”为主题的党课教育,局处级党员干部集体学习时间达到了7天以上,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5月9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到XX县烈士陵园开展瞻仰革命烈士纪念活动,到老山主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老山精神”为镜,武装自己的思想,用军民在血火边关展现的爱国奉献、不怕牺牲、信念坚定、依靠人民、敢于担当的精神力量,接受一次理想信念的生动教学,让党员干部发自内心动情、发自内心流泪,在感悟“生与死”、“苦与乐”、“得与失”的考验中,深入思考“活着为了什么?入党为了什么?做官为了什么?”,对照“四面”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环节,局党组采取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的方法,对照习总书记提出的25种、秦光荣书记提出的26种、纳杰书记提出的23种表现形式以及中央活动办列出的37种具体表现和省委活动办提出的11个方面共性问题121种具体表现,逐条对照分析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风一风地查,一风一地找,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的方式,共查找出局党组班子在“四风”存在的问题11条,其中形式主义3条、官僚主义2条、享乐主义3条、奢靡之风1条,虚假问题2条;局处级党员干部查找“四风”问题最多的有10条,最少的也有6条。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60份,收回255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次。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认领,认真撰写问题清单和对照检查材料,制定整改措施。5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主持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起草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局活动办和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对领导班子、处级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及批评意见清单一一把关,几易其稿。截至7月21日,最多的修改了15稿,最少的也在10稿以上。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不少于3轮的开诚布公的谈心交心活动,相互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行“亮底”、“交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亲自审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为7月28日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处级党员干部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击中了要害,红了脸,出了汗,治了病,达到了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局党组认真总结,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上报有关材料,督促指导直属7个党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截至8月10日,直属7个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全部召开。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局党组围绕“六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四个防止”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有关要求和23项专项整治内容,8月20日至2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起草了《文山州民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文山州民政局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山州民政局制度建设计划书》以及《文山州民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班子整改清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同志带头撰写个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认真审核把关局党组班子和其他党组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方案、整改措施、问题清单紧密衔接,环节相扣,更具可操作性、指导性。前后修改“两方案一计划”多达10余次。同时,局党组还制定印发了《文山州民政局干部执行力考核实施办法》、《文山州民政局干部随机调研制度》、《文山州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文山州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文山州民政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修订完善《文山州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山州民政局经费管理审批实施办法》、《文山州民政局财务审计制度》、《文山州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文山州民政局差旅费报销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事务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正确决策,科学决策;共废止各项规章制度16项,修订完善14项,新建20项。通过制定一系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三是自选动作有特色。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州民政局党组始终把接地气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五结合、三深入”,下力气解决“四风”问题,清除挡在党政机关与服务对象之间的“隔离墙”,驱走党员与群众之间的“拦路虎”,架起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五结合”即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活动相结合;与集中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与整顿软弱涣散直属基层党组织活动相结合;与寻访“群众最贴心民政人”活动相结合;与推进“民政e网通”平台、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以及低保核查等业务工作相结合。“三深入”即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先后走访慰问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110多名,发放征求意见表76份,征求改进“四风”意见建议50余条,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34人,开展义务劳动152人次;认真督导直属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实践活动;对直属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现象进行了整顿,评选表彰了10名“群众最贴心民政人”和10名“群众最贴心民政人”提名奖,树立了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五)五级联动,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取得实效

1.重点关注,解困帮扶。2013年11月以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涉军群体解困帮扶的力度。一是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调查,对存在“三难”问题的人员进行重点帮扶;二是宣扬典型,挑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优秀代表担任宣传员和联络员,在重点优抚对象中培育正能量,以此教育和引导广大重点优抚对象正确理解中央和省优抚工作相关政策;三是对重点优抚对象出现临时性困难时,在第一时间给予帮助解决,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四是对除去抚恤补助后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州民政局党组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把这类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社会救助;五是逐年加大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力度,使全州重点优抚对象充分享受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截至2014年10月,全州各县(市)共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城乡低保3885人,解决临时救助2522人,支出救助资金297.25万元,为280人解决了廉租房,为1971户进行了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危房改造经费2805.63万元,开展走访慰问39175人次,支出慰问资金或物资共计731.53万元。

2.健全机制,积极应对。一是健全非正常上访应急预案。为及时、稳妥地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州民政局党组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文山州民政局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预案》,各县(市)民政局在县(市)委、政府的领导XX县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相继制定了《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预案》,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二是摸清基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去年8月份以来,州、县(市)民政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州级XX县(市)涉军群体非正常上访人员和上访诉求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牵头人或组织者进行了仔细排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掌握了涉军群体信访的基本情况,并把个别上访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控。三是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做到“三个第一”。成立了信访应急工作组、政策宣传组、情报信息组和劝返工作组,除上昆赴京做好工作外,还在各县(市)城区、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积极开展信访稳控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访信息、第一时间开展稳控工作、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处置情况。四是及时掌握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2013年11月以来,州、县(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涉军群体信访人员动向,认真排查,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在国家和省重大活动时间节点上,严格落实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零报告”制度,确保信访稳控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全州涉军群体无非正常上访情况。

3.落实政策,注重实效。2013年11月份以来,针对全州优抚对象多,覆盖面广的特点,局党组坚持把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的“三难”问题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党组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取得了实效。在解决生活难方面,全州重点优抚对象除领取抚恤补助外,家庭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优先纳入低保,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均给予临时困难救助;在解决医疗难方面,按照省、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重点优抚对象看病、住院一律实行优待和减免;在解决住房难方面,截至2014年10月份,全州共投入资金1700.24万元,对1791户优抚对象房屋进行了修缮,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4.部门协同,整体联动。2014年2月17日、4月28日、4月30日分别是自卫还击作战35周年、收复老山、者阴山作战30周年,为确保“2.17”、清明节、“4.28”、“4.30”期间全国各地来文举行祭奠活动安全有序,不发生非正常情况,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做好“两山”作战30周年纪念日期间参战老兵回访祭奠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文办发电[2014]38号)精神,充实力量指导麻栗坡、文山、西畴、马关、富宁5县(市)认真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各县(市)民政部门除正常接待好祭扫活动外,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联系,做到分工明显,互通信息,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参战老兵来文参加祭扫活动的相关情况和信息,共同做好稳控工作。自2013年以来,全州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烈士亲属、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人士扫墓人数共计421758人,其中:部队21310人,烈士亲属27402人(省内烈士家属20831人,省外烈士家属6571人),接待复退军人45713人,社会各界人士、学校、社会团体327333人。4月28日,12800人到麻栗坡烈士陵园参加纪念活动,其中,全国各地参战老兵有8657人,烈士亲属37人,社会各届人士有3926人,部队有180人。4月30日,3862人到XX县南疆烈士陵园参加纪念活动(4月30日是者阴山作战胜利30周年纪念日)。其中,全国各地参战老兵有2000人,烈士亲属有37人,社会各届人士1823人,部队有2人。截止4月30日,全国各地来文参加“4.28”纪念活动的参战老兵及烈士家属均无非正常情况发生。

(六)创新方式搭建平台,着力在推进“阳光民政”上下功夫

1.创新服务管理平台。2013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州民政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服务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办事效率、创新为民服务手段为出发点和归宿,研究开发了“民政e网通”信息系统工作平台。该系统依托互联网运行,以全面录入民政服务对象信息资料的基础,包括公文交换、行政审批、资金发放和监督指导四大功能,涵盖了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高龄补贴、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14种民政业务,涉密的除外。涉及到州县乡三级民政和财政。信用社以及低保核查机制所有成员单位直接对接民政服务对象,现阶段主要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工作。“民政e网通“就是在不改变审批权限和办事流程的情况下,由网络代替办事人员在科室之间、部门之间、州县乡之间跑腿办理。通过”民政e网通“系统,州县乡三级审批发放资金流程、申领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逐级申报审批情况,资金领取情况全部都记录在案,一览无余。农村信用社通过“民政e网通”在村委会和大的自然村的农民小超市设置pos机,老百姓24小时可以随时领取低保资金,只要通过授权或者通过公共账号,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随时随地进入文山“民政e网通”系统查阅资金发放情况,做到一目了然。文山州人民政府马志山副州长到XX县调研时指出:“文山民政e网通是民政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能力,高效服务群众的有力措施,是深入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一定要在全州迅速推广运用”。3月18日,马副州长亲自主持会议,以州政府名义在XX县召开了文山州“民政e网通”现场推进会,对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检查考核等方面作了专门安排部署。目前,“民政e网通”信息平台在全州得到全面推广和运用,全州8县市882村委会、10村社区推广应用了“民政e网通”信息平台,共安装农村信用社pos取款机901台,“阳光民政、清廉民政、效能民政”建设工作初显成效,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2.创新监管服务平台。为方便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让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局党组根据担负的职能不同,按照区别对待的方式,开通了“民政e网通”访问权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足不出门,服务对象足不出村通过登录“民政e网通”信息系统便可随时随地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项惠农资金更加公开、透明,保障了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预防腐败,促进党风政风民风建设方面形成了“制度+科技”的运行机制。州委常委、州纪委张杰书记调研时指出:“文山民政e网通很好的解决了民生资金难以监管的难题,纪检监察一定要推广运用这个成果”。“民政e网通”的推广应用已成为全州教育实践活动当中的一大亮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载体。

3.建立宣传服务平台。局党组利用互联网建立了文山州民政网站,通过网站把各项惠农政策、办事流程、民政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公示,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只要登录网页,便可了解各种信息,实现了政务公开透明化。

4.建立便民服务机制。为确保州政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为民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正规化运转,局党组从2014年起,先后从州级民政系统抽调20多名业务骨干采取每季度轮换一次的方式,安排专人到政务中心值班,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便利化服务。

(七)多措并举纠风治乱,着力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1.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局机关、直属单位坚持每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内部职权流程图,对内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了规范。三是建立上下班考勤制度、月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坚持《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与《文山州民政局干部执行力考核实施办法》双轨并行,加大对党员干部执行力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上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2.开展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从7月开始,局党组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解决“四难”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和解决“三难四多”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了州级民政系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等问题,提升了工作效率。据统计,文山州民政局系统共撰写解决“四难”问题对照检查90多份,解决“三难四多”问题情况报告20多份,查找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100多个,制定整改措施20多项。

3.落实上线任务。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七乡观察·行风热线”工作的通知》(文政纠办〔2014〕1号)精神,为确保“一把手”上线制度落到实处,9月16日下午5点—5点30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带领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何锦文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一行6人参加了文山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全州老龄工作推进和开展情况以及社会救助等工作与听众朋友进行了交流,并认真回答了听众朋友提出的问题。

(八)全面落实惠农政策,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工作取得实效

1.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难问题,局党组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积极实施民生保障工程,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应保就保,特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城乡“一站式”医疗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医疗救助得到及时保障。2013年11月份以来,全州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37117户58386人,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36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7501.9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64739人,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16元,累计支出保障金61750.93万元。截至2014年9月份,全州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34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31.16万元;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5606户15953人,其中集中供养1948户1954人;分散供养13658户13999人,支出供养补助资金1973.09万元。先后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191人次,支出救助金204.65万元。目前,全州8个县(市)均已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化管理,简化了住院救助的审批程序,切实减轻了救助对象的负担,为救助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真正做到了简便易行、及时有效。同时,适当提高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水平,对农村五保对象住院、门诊医疗个人自付部分实施了全额救助。全州城乡医疗年封顶线:门诊 463元/年/人,住院10500元/年/人。

2.抗灾救灾工作成效明显。2013年11月份以来,全州共争取中央和省级救灾补助资金3880万元。实施口粮救助41970人,衣被救助17735人,取暖救助107人,饮水救助7851人,因灾倒塌(损)房屋救助160.6万元,现金救助158.3万元。一是严格制定分配方案。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时,经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研究,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后行文下发。在救灾资金分配上,重点突出重灾区和重灾民,根据受灾程度,分类实施救助;二是规范捐赠物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备;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拖欠、不截留、不挪用;四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并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为加强对各县(市)的监管力度,州民政局派出督查组先后2次深入8县(市)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救灾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了在第一时间了解各个灾情点的信息,增强民政部门的工作超前性和主动性,发挥好民政部门在抗灾救灾中的参谋作用,第一时间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汇报反映灾情,及时作出抗灾救灾的安排部署,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州民政局先后与州、县、市电信、富宁电子政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探索研发救灾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即:以依托民政e网通,以通讯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州县(市)民政局建立救灾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视频会议室基础上),为乡镇、村委会灾害信息员配备报灾设备(手机),做到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实现州县(市)救灾应急指挥中心与灾害突发点的现场,能及时进行语音、图像、数据的互通互连,实现远程视频传输指挥,有效改善民政救灾工作的指挥调度与服务环境,建成小灾及时上报,大灾可以统一指挥的民政救灾应急公共平台,使之成为全州应对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及救助减灾的“神经中枢”。试点工作已在XX县展开,技术开发已基本成熟。4月18日,在全州民政e网通现场推进会上进行了救灾应急指挥演练。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党员干部对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工作认识还不够深刻,在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是领导们的事,与自己没关系,教育和监督力度有待于加强。

(二)目前,民政干部队伍趋于老龄化,由于编制受限,老干部退不下来,年轻干部进不来,行政监察力量薄弱。

(三)个别直属单位对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化程度还不高。

四、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州民政局在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切实转变作风,推动各项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工作创新发展的同时,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构建法治清廉民政

一是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进行学习,做到常学常新,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着力构建生态型民政机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扎实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培育高质素民政干部队伍,切实解决三难四多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完善内部相关监督制度,为着力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和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庸治懒治散,提质提速提效”活动,切实培育“勤勉、务实、高效、创新”的机关工作作风;三是认真贯彻《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推进办文程序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质量。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经验交流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尽快启动州级低保核查中心成立程序,加快推进全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进程,为公平公正救助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严格落实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特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做到依法救助、及时救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备灾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设务实高效清廉型党政机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活动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着力推进整风运动不断向深度拓展,提高为民办事效率;二是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抓好整改,确保中央、省委、州委确定的23项专项整治内容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和《文山州民政局干部执行力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干部执行力考核实施力度,坚决纠正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实干型党员干部队伍。

第16篇: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是七个方面:

一是认真开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二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涉农、教育、医疗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

五是推动政府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正确、规范、高效运行。

六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财税等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七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要点》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开好党的十八大来部署和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中央政令畅通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推进行政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创新。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增强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第17篇: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定落实细则,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重点检查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等情况。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加强对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生态滨州建设、“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进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查审罚分离、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和结果查询等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切实做好与上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审批中心对历次行政审批改革精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绩效评估等做法。

二、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五)坚决纠正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提高“行风热线”上线水平;以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整合政风行风热线资源,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逐步推进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综合应用,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加强联动监管。选择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

(八)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法规制度、行业自律规范和内控机制,着力解决市场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

三、推进效能监察,强化行政问责

(九)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建立市、县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受理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自办案件力度。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做好效能投诉分析,推动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十)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厉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推进绩效管理监察,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监察机关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探索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制度。

(十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滨州市行政问责办法(试行)》,探索

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二)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严肃查处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督办程序,加大现场督办力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决定及处理意见备案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推动源头治理。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深挖细查突发环境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四、坚持惩防结合,推进廉洁从政

(十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的问题,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问题等;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关乎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审核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政纪处分审批程序,强化处分决定执行责任追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

(十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权力和关键部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确权标准化、用权公开化、运行信息化。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控保障民生、金融运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的廉政风险。抓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我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着重公开关系全局、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制度规定。探索开展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重点推进医院、学校、金融、电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六)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将与企业、社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制度建设,积极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绩效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和网上电子监察。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重点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积极探索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规范管理体制,统一业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深化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工作。

(十八)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领域、提升功能,深入推进科技防腐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把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保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防腐电子监察数据标准,健全完善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九)大力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深化推进“123农廉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廉政建设。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工作,着力解决学术诚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政府机关健全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配套规定,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依法监察,切实做到依法监督、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秉公执纪、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第18篇:集团公司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草拟稿)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以及直属、全资和控股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监察工作,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维护公司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公司行政管理,提高公司行政效能,规范集团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门基本职责是:在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指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有效地开展执行力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

公司监察工作应当实行廉政与勤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和支持公司监察人员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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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要自觉接受行政监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公司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门为董事会下属的审计监察室,在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管公司集团内部的行政监察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向公司所属各单位委派监察人员。集团公司委派的监察人员对集团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

监察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熟悉公司的监察业务,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要在公司纪委和监事会指导下并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公司集团内部的行政监察工作。

第三章 审计监察室行政监察职责及监察对象 第十一条

审计监察室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计划、决定、命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公司政令畅通。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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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对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 5.参与重大事故调查。

6.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做好集团公司行政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建设工作,并保证其实施。

8.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高效教育。 9.完成本董事长或总经理交办的其他监察工作。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行政监察的对象是: 1.集团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纳入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的行政负责人。

3.由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任命和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章

审计监察室行政监察的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室在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停止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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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审计监察室在调查违纪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查证可以证明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2.责令涉嫌违纪单位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违纪有关的财物。

3.向董事长或总经理建议暂停有严重违纪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十五条

审计监察室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1.拒不执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2.所属单位作出的决定、命令和要求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或公司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

4.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室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1.发生违纪行为,按照企业规章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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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违纪行为,应当并处或单处经济处罚的。 3.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4.对前款第

1、2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审计监察室依法作山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执行;对审计监察室依法依规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五章

执行力监察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要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开展执行力监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得到贯彻落实,促使被监督的对象依纪依规办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勤政高效地履行职责。

执行力监察着重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第十九条

开展执行力监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纪依规监察,实事求是的原则。

2.围绕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的原则。 3.监督、纠正、惩戒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4.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

5 / 11

5.专门监察与员工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6.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分级执行力监察的原则。 第二十条

执行力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2.围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行政、经济决策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3.围绕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计划、决定等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情况进行监察。监督监察制度建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实际执行的符合性。

4.围绕财务审计结果,对审计中提出的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和整改报告情况开展监察。监督监察是否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完善,是否如期上报整改报告。

5.围绕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合同或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开展监察。监督监察契约的签订是否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否按契约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认真履约。

6.对董事长或总经理零时交办的其他监察事项进行监察。

第六章

效能监察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要围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生产管理活动开展效能监察。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是

6 / 11

否按集团公司的总体布局要求,及时合理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资金等资源,做到节约增效;经营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完成的经营指标和实现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效能监察着重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效能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设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进行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无明细账,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重大项目的物资采购是否按招标程序进行,是否按照选优择廉的原则,采购适应本单位应用的、质量合格的、价格合理的设备和物资;设备、物资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否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资金、财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监督检察是否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使用资金,是否按公司核定的标准或管理办法开支使用业务招待费和公务车费等。

3.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基建及其他工程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监督检查是否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立项、报建、招标议标和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在工程管理上执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加强资金管理及工程质量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定额标准审核工程量、工程费用。

4.配合安全管理部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开展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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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是否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标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5.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职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对有损企业利益、危害企业经营活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开展效能监察。

第七章

行政监察程序

第二十三条

审计监察室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授予权领导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5.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及检查情况报告,应当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按照下列程序对涉嫌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纪的事实,需要追究违纪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8 / 11

3.有证据证明存在违纪事实,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4.根据董事长或总理的授权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5.重大案件的立案,应当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审计监察室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纪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重大案件的撤销,应当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审计监察室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七条

审计监察室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八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监察室申请复审,审计监察室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授权领导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由授权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八章

奖励与惩处

9 / 11

第三十一条

开展公司行政监察必须严格奖惩,讲求实效。监察的结果应作为奖惩、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在行政监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功人员,审计监察室应及时建议集团公司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为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主动开展效能监察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 3.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有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审计监察室开展监察及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突出并获执法监察成绩、效能监察优秀成果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计监察室责令改止,对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1.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藏、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2.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其他必要情况的。

3.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的。

4.拒绝就公司审计监察室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10 / 11

5.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第三十五条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政纪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可以向公司负责人建议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等。

第三十六条

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照公司规章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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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集团公司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草拟稿)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以及直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监察工作,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维护公司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公司行政管理,提高公司行政效能,规范集团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行政监察的基本职责是:在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及其管理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监察对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指令性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有效地开展执行力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

公司监察工作应当坚持廉政与勤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和支持公司监察人员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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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要自觉接受行政监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公司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门为董事会下属的审计监察室,在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管公司集团内部的行政监察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向公司所属各单位委派监察人员。集团公司委派的监察人员对集团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

监察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熟悉公司的监察业务,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要在公司纪委和监事会指导下并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公司集团内部的行政监察工作。

第三章 审计监察室行政监察职责及监察对象 第十一条

审计监察室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计划、决定、命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公司执行力监察,保证公司政令畅通。

2 / 11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效能监察。 3.受理对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 5.参与重大事故调查。

6.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做好集团公司行政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建设工作,并保证其实施。

8.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高效教育。 9.完成本董事长或总经理零时交办的其他监察工作。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行政监察的对象是: 1.集团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纳入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的行政负责人。

3.由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任命和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章

行政监察的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室在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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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令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停止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审计监察室在调查违纪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查证可以证明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2.责令涉嫌违纪单位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违纪有关的财物。

3.向董事长或总经理建议暂停有严重违纪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十五条

审计监察室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1.拒不执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2.所属单位作出的决定、命令和要求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或公司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

4.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室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1.发生违纪行为,按照企业规章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

4 / 11

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2.发生违纪行为,应当并处或单处经济处罚的。 3.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4.对前款第

1、2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审计监察室依规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执行;对审计监察室依法依规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五章

执行力监察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要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开展执行力监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得到贯彻落实,促使被监督的对象依纪依规办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勤政高效地履行职责。

执行力监察着重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第十九条

开展执行力监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纪依规监察,实事求是的原则。

2.围绕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的原则。 3.监督、纠正、惩戒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5 / 11

4.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 5.专门监察与员工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条

执行力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2.围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行政、经济决策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监查。

3.围绕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计划、决定等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情况进行监察。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实际执行的符合性。

4.围绕财务审计结果,对审计中提出的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和整改报告情况开展监察。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完善,是否如期上报整改报告。

5.围绕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合同或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开展监察。监督检查契约的签订是否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否按契约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认真履约。

6.对董事长或总经理零时交办的其他监察事项进行监察。

第六章

效能监察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要围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生产管理活动开展效能监察。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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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按集团公司的总体布局要求,及时合理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资金等资源,做到节约增效;经营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完成的经营指标和实现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效能监察着重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效能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设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进行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无明细账,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重大项目的物资采购是否按招标程序进行,是否按照选优择廉的原则,采购适应本单位应用的、质量合格的、价格合理的设备和物资;设备、物资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否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资金、财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监督检察是否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使用资金,是否按公司核定的标准或管理办法开支使用业务招待费和公务车费等。

3.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基建及其他工程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监督检查是否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立项、报建、招标议标和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在工程管理上执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加强资金管理及工程质量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定额标准审核工程量、工程费用。

4.配合安全管理部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开展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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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是否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标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5.围绕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员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对有损企业利益、危害企业经营活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开展效能监察。

第七章

行政监察程序

第二十三条

审计监察室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授予权领导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5.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及检查情况报告,应当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按照下列程序对涉嫌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纪的事实,需要追究违纪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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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证据证明存在违纪事实,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4.根据董事长或总理的授权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5.重大案件的立案,应当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审计监察室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纪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重大案件的撤销,应当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审计监察室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七条

审计监察室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八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监察室申请复审,审计监察室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授权领导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由授权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八章

奖励与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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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开展公司行政监察必须严格奖惩,讲求实效。监察的结果应作为奖惩、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在行政监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功人员,审计监察室应及时建议集团公司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为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主动开展效能监察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 3.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有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审计监察室开展监察及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突出并获执法监察成绩、效能监察优秀成果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计监察室责令改正,对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1.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藏、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2.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其他必要情况的。

3.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的。

4.拒绝就公司审计监察室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10 / 11

5.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第三十五条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政纪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可以向公司负责人建议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等。

第三十六条

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照公司规章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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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行政监察学论文

海南大学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学 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 业:行政管理班 级:姓 名:秦学 号:

评 分:

2011级1班

20110704310028

2014年6月

《行政监察工作总结.doc》
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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