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工作总结

2020-04-19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涪陵区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涪陵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试行)》及区卫生局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我中心对药事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体系健全,人员合理,职责明确。

1.药事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在卫生局专家组的指导下,中心完善了合理的药事组织架构,由中心主任担任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中心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2.药房人力资源管理。药房所有人员均为药学专业人员,均有药监局上岗证。

3.定期每月对药房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全中心用药合理性,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奖惩建议。

(二)药品购销、储存及质量管理

1.每批药品有进货验收登记,进货渠道合法、资质资料收集齐全,全中心所有药品均实行网上平台按中标结果采购。

2.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分类存储。

3.建立高危药品区,有统一显目的警示标示,专区管理。对急救药品有专人管理,并有记录。

4.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存储安全,有专人管理,交接班记录详实。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医生按权限使用抗菌药物,无特殊级抗菌药物。

(三)药品调剂、用药安全及合理性

1.建立药师及处方医师签名样式留样,对不规范处方书写、用药不适宜处方有干预。

2.及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3.每月抽查50张门诊处方,10份出院病历进行点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及干预。

4.药师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上半年未发生调剂差错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比例超标,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强度超标;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选择不恰当,使用疗程过长,Ⅰ/甲切口抗

菌药物使用比例超标。

2.处方书写不规范。个别处方医师处方一般项目填写不全,年龄无单位,地址不详细,诊断不写、简写及用英文代替。

3.超长处方无说明。部分门诊处方药物使用时间超过7天,对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计委【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2009年38号文件》】、【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文件精神。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讲座。使医务人员合理的使用抗菌素。

2.针对个别医师在书写处方中一般项目填写不全,地址不详细,诊断不写、简写及用英文代替,药房要拒绝发药,返回医师修改或从开。

2014年11月15日

推荐第2篇: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南丰镇卫生院

药品是人类与疾病斗争的重要武器,药品有防病治病的积极作用,但使用和管理不当又会引起药物中毒或药源性疾病等。要做到合理用药需要有医药专业知识的医师、药师的指导,目前生产、经营的药品大多数都在医院以处方药的形式使用。因此医院是药品使用的主要部门,医院药事管理是整个药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医院药事管理,又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传统的医院药事管理主要是指采购、贮存、分发药品的管理,自配制剂的管理,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即对物的管理。随着现代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药事管理的重心,也从对“物”的管理,逐步转变为重视“人”用药的管理,即以对患者合理用药为中心的系统药事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和药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均须实施规范化一样,国外也开始对药品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日本东京召开药学国际会议,向世界各国政府推荐了“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ood Pharmacy Practice,简称GPP)。在药品使用各个环节上均要实施规范化管理,而且强调药学要面向社会拓展服务内容,是21世纪医院药事管理的努力方向。

医院药事管理的内容医院药事管理是由若干互相联系、又有区别、互相制约的部门管理和专业管理构成的一个整体。医院药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管理 医院药剂科 (部、处)的组织体制、人员配备和各类人员的职责等。

2.药品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贮存、供应等。

3.调剂业务管理 药品从医院转移给患者,是药品使用的重要环节。

4.自配制剂管理 按制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5.药品质量和监督管理 包括药品检验、合理用药和特殊管理药品作用的监督管理。

6.临床药学业务管理 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的评价和管理。

7.药物信息管理 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用药咨询。

8.其他 科研管理、经济管理、各类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等。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3篇:某医院药事年终工作总结

药剂科工作总结

2015年度

2015年这一年是我院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进效益的一年,更是落实以病人为中心,增创二甲复审胜利的一年。2015年,药剂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药品销售情况:

2015年,我院药品进货金额126003992.27,销售总金额为145735539.33元(1.45亿)。其中中成药零售金额35831473.61元,中药配方颗粒零售金额617943.81,共计36449417.42元,中药占总收入的25%;基本药物零售金额37215339.74元,占总收入的5.6%。

二、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建立药品质控小组不定期抽查,做到药品领取、验收双人核对避免差错。

2、重视药品在使用中的各个环节,效期责任人每月20号前都进行效期药品的自查,跟踪效期药品、脱签、破损、变质药品,将临近失效内的滞销药品及时上报,及时进行调控,以减少药品的报损量,保证患者的用药质量,减低医院的经济损失。

3、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贵重药品交接班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特别对麻精药品、高危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每月对药剂科各部门的特殊管理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4、每月对各科室麻精药品、高危药品、备用药品进行专项检查。

5、加强药品在购进验收、入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每季度进行药品储备质量、效期等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和科室投入资金,对每一种药品进行货位管理,并张贴标识,对易混淆药品制作警示标牌。不定期对全科人员进行易混淆药品学习,加强记忆,对容易发错药品提前预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三、加强对人员素质培养,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

1、推行岗位专业化,减少差错事故发生。在一线窗口工作管理中,强化专业分工制度,严格分为核对电脑、调配处方工作,利用医院现代化电子处方技术,严格“四查十对”制度要求,认真审核每一张处方,保证了药品调配的正确率,最大限度减少差错事故发生。

2、加强临床药学建设,共有三名专职药师每天到临床参与查房。今年共出版《用药通报》8期(前两期为季刊,之后均为月刊),向全院通报我院临床用药情况。

3、结合医院和科室的工作开展,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举办的各类学习讲座,积极参加继续教育,鼓励年轻职工参加业余大专、本科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并经常组织常规性的小组业务学习,不断更新充实各岗位人员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点,使员工的业务处理能力达到多面化。

2、认真带教来新来的每一位同事,老员工言传身教,使他们尽快熟悉岗位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病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巧,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

四、药占比控制情况:

2015年1月,我院全院药占比为52.63%;在这一年里,我院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标准与奖惩措施,直至2014年11月,我院全院药占比为47.63%,较1月份下降了9.50%,已经基本达到了二甲检查标准的要求。

2015年1月,我院门诊药占比为55.27%,住院药占比为50.19%。经过控制,我院门诊药占比与住院药占比都有明显下降,我院门诊药占比为49.97%,较1月份下降了9.59%;住院药占比为47.48%,较1月份下降了2.71%。

各临床科室药占比均有明显改善,下降幅度最大的门诊科室改善了22.34%,下降幅度最大的住院科室改善了12.48%。

五、药品“双排序”管理情况。

每月对临床用药情况按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进行了“双排序”。针对临床不合理用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对当月使用金额和使用量排名前十名的药物实施了限量采购。

我院药品使用情况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专科药物用量较大。

2、中药注射剂的用量较大。

建议相关科室严格控制中药注射剂及专科药物用量。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中药注射剂稳定性下降,质量难以控制,临床使用时更应该谨小慎微,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六、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质量管理。

2015年药剂科对临床科室药品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反馈情况如下:

1、临床各科备用药品储存情况基本合理,但也存在不足。部分科室药品保存不当,药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建议临床科室对备用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存储条件进行存放。

2、部分科室发现帐物不符、药品外包装标签模糊、包装损坏的现象。

七、强化药物安全性监测。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并整理上报。2015年在我院临床科室和药剂科的紧密配合下,我院药剂科共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63例,超出了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额定指标,并受到了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秦皇岛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表彰。

八、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一)抗菌药物品种及分级控制情况:2015年,我院抗菌药物品种数控制在35种,符合规定,结构较为合理,分级管理采用微机管理,较为规范。

(二)配合医院制定了科室抗菌药物控制指标,与临床科室主任签订了责任状。

(三)大力开展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及病历点评:2015年,药剂科共计随机抽取15000余张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和1200份左右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病历进行点评。通过开展病历点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率有大幅度提升。

(四)指标改善情况:在医院的重点整顿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等方面都有显著下降。

通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病历点评,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有了明显改善。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2014年上半年最高时为64.71%,经过医院的严格控制,下半年最低时下降到了51.88%,下降了12.83%,已经达到了规定值(≤60%)的要求。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2014年初最高时为79.62DDD,经过医院的严格控制,下半年最低时下降到了46.00DDD,下降了33.62DDD,接近了二甲标准,但仍未达到规定每百人40DDD以下的要求。

3、Ⅰ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我院Ⅰ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2014年初最高时可达100%,经过医院的大力整顿,下半年最低时已经下降到了59.24%,下降了40.76%,改善非常明显,但距离规定(≤30%)还有一定差距。

4、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由于我院HIS系统无法进行计算机统计,是由药剂科进行随机抽取抗菌药物处方进行手工点评,经过小样本统计,我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和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符合二甲要求。

九、加强用药咨询工作,促进医患沟通

1、抓好用药咨询工作。在做好窗口处方调配的前提下,加强了用药咨询环节的工作开展。特别是对年老的,接受能力差的患者,抽调专门的临床药师,对他们的用药进行指导和解释,对患者用药史进行了解,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以防新过敏反应的发生和药物相互作用。

2、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及时解答患者紧急救治和药物咨询工作。

3、与患者沟通时及时提示药品可能的不良反应,通过加强用药咨询的工作,加强毒麻药品使用解释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医患之间的沟通,提高了窗口服务的质量。

总体来说,药剂科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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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2016年度,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以及全院各科室的配合帮助下,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院“三乙”达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一年来药事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了我院药学人员及临床医护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麻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及执行力度。分别组织全体医生和药剂人员学习《精麻药品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各一次,并在培训后举行了相应的考核。

2、组织召开了我院天池院区门诊医生有关处方规范书写、合理用药的相关会议,全方面加强我院处方书写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处方合格率,减少了不合理用药情况。对全院门诊处方每个月进行了一次抽查,并对抽查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将总结分析结果上交医教科进行通报。

3、我院在2016年中分别成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处方点评专家小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精麻药品管理小组,药品和器械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制定了《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及实施细则》。

4、组织召开了三期药事管理委员会议,分析总结了我院各阶段相关的药事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相关药事问题做出了具体的按排和部署。

5、加强了我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全院药品进行了三期质量大检查,并通报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意见。

6、通过药事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及分析,购进了一批疗效明确、安全、经济有效的新药,并对新药的临床应用进行了实时监控。

7、加强我了院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力度,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及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对特殊药品严格执行“五专一定”管理制度。加强了我院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力度,及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了监管,并对不合理使用及滥用抗菌药物情况时行通报并预警。

8、这年中共上报3例不良反应报告:手术室2例,儿科1例。

9、编写三期我院《药讯》期刊,分析通报了一些临床用药情况。

10、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一是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并与各供销单位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明确规定了严格药品促销和质量问题等处罚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各项采购制度;三是完善临床用药监控制度,杜绝“大处方”,通过严格把关,确保了我院用药安全。

我院药事管理现有问题: 1.抗菌药物使用还有不合理的情况,主要是抗菌药物的选择。 2.不良反应报告过少,临床科室对药品不良报告重视程度不够。 3.部分医生的处方还不够规范,主要问题是诊断不全或者诊断和用药不符。

4.部分医生有超说明书用药,但没遵守超说明说用药的制度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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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药事工作总结

2008年在院党委、院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药事管理委员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依照药事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的要求,药事管理委员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每季度审定一次新药申请单,全年共审定新药申请

个,其中批准引进

个,占新药申请计划的

%,并组织对引进的新药进行再评价,对临床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较多的品种以及没有明显优势的品种及时作退库处理,共清理此类品种

个。通过引进新品种,丰富了临床治疗方案,相应的提高了我院诊疗水平。对我院使用多年的老品种,有些因为不良反应较多,有更好的替代品,有些因为在枣庄市药品招标过程中没有中标,不能继续使用,及时的选用了替代品,保证了临床的正常使用。

二.每月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在药事管理委员主任及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审计科及药剂科部分工作人员每月底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并听取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全年共审核采购计划

万元,其中采购

万元,既保证了药品采购的公开透明,预防了腐败的发生,又及时的保证了临床供应。

三.定期刊出《药学简讯》,全年共出版

期,通过《药学简讯》宣传了药事法规,介绍了药学知识,并刊出每月各个药房抗生素使用排名情况,对抗生素合理使用起到了促进作用。还通过其它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药学知识,提高医药护人员的药学水平。

四.对医院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全年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例,得到上级药监部门的肯定。对疑似药物事件,及时赶到现场,参与临床讨论、会诊及治疗。如:心内科的疑似低分子肝素钙导致血小板减少,建议及时停止使用低分子肝素钙,并输血小板,患者转危为安。小儿科的疑似群体输液反应,积极参与救治,患者全部治愈出院,并把患者使用的剩余药品主动送市药检所检验,经检验全部为合格药品。

五.加大了合理用药特别是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宣传监督力度。对每月排名前十位的抗生素进行分析情况,发现不正常使用的,坚决停止使用。经常抽查病例和处方,发现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进行通报并罚款,有效的提高了我院抗生素使用水平,也为患者减轻了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对合理用药的监督力度还不够,还存在着许多滥用抗生素的现象,承担日常工作的药剂科的人员知识水平还有待提高,淘汰药品的观念还较轻,主要依靠自然淘汰及被动淘汰,主动淘汰的品种几乎没有,以上几方面的问题将在金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药事管理委员 2009年1月6日

推荐第6篇:药事工作总结

药事工作总结

为规范医院的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医院实际,我们成立了药事委员会。这也是我们成立到现在的第一次药事工作总结会议,药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医院用药品种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审查各种新申购药品和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质量。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检查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等。

根据上面任务要求。我们在这一年中主要了以下几点: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为了能满足病人的需求和能与大医院用药品种接轨,及根据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今年调整了一部分新增药品同时也淘汰了一部分药品。(每月走量非常小,再加上这些药品有同类作用的相当多,并给造成药品过期的危险性也较大,还占用了药房货架相当大的空间,在管理上很不方便)确保病人大医院看病确诊,我院配药的安全、及时、便捷。

2.医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药品质量制度:药品购销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采购、领用、使用、销毁制度、处方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从制度上规范合理用药、规范用药、有效用药。今年我院上报5列不良反应报告(其中2列是计划免疫)。 3.每季度召开一次的药事会议是结合当前形势和医院当前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除了讨论新药之外,又增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包括临床药品使用的疗效及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共同探讨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对有异常的用药提出告诫、控制药品比例、降低医药费用。(医院目标考核中的重要指标,要做到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医生是关键)通过药事会,指引科主任要带头加强科室的临床用药管理,掌握好适应症,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医德医风氛围,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把好药品的采购渠道、质量关。药事会决定有关采购管理重大事宜,制订药品采购章程,审议药品采购计划,对集中招标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药品供应单位三证、采购执行过程及临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并督促有关科室改正,提出指导意见。药库工作人员接受管理委员会领导,负责日常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规范和推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工作,使药品招标真正体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达到临床所需、患者受益,增加药品采购的透明度,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结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把握药品的齐全性,了解价格的可比性和药品质量档次,考虑价格因素和价格差价,注意低价倾销现象和中介机构收费问题。以此减少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干扰,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药事会是医院发展的根本需求,他的存在从根源上杜绝了商业贿赂的发生,能更好地为一方百姓某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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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应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药事委员会由院长和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2.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7-9人,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秘书1人,特邀委员若干人,每次参加药事委员会人员可以采取固定或部分固定并从药事委员专家库中抽签组成。

3.药事委员会分别在朝晖院区、望江山院区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小组”和“合理用药管理小组”三个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组长一般由药事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四条 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药事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事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浙江省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第五条 药事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第六条 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1-2次,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同时定期对临床进行合理用药检查 ,对不合理用药予以评价。

第七条 药事委员会委员专家库的产生

药事委员会的委员专家库实行兼职聘任制。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由药事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药事委员会的职责

在医院院长及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事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九条 药事委员会的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并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十条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自制药品(制剂)及化学试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十一条 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十二条 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委员的权利

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

5.参加药事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6.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剂科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委员的义务

1.按时参加会议,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2.对药事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它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

3.若委员与药事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

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委员会参考。

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

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委员会各项决议。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

1.医院药事管理 是指对医院用药相关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

2.新药 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我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3.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8篇: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条目

一、工作制度

1、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2、药剂科工作制度

3、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4、药库工作制度

5、药房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药品采购供应制度

3、药品质量验收制度

4、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5、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6、拆零药品分装制度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8、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9、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0、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制度

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13、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三、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2、处方权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二、药学人员岗位职责 (1)药剂科主任职责

(2)主管药师(中、西药)职责 (3)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4)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5)临床药师职责 (6)调剂岗位职责 (7)药品采购岗位职责 (8)药品验收岗位职责 (9)药品保管岗位职责

(10)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药品。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 该委员会的专家应经医院确认,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实施; (4)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 (6)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

3.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药剂科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是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药剂科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负责保障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并及时与临床沟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七、药剂科所属各种技术岗位必须由取得药学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承担。

八、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

十、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科室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十一、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定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十二、遵守院纪院规,按规定着装上岗。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1.临床药师通过实践工作必须掌握所在专业的基本用药方案和用药品种,以及何种途径用什么药,发现临床用药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上报工作。

4.收集整理药学情报,建立药学信息系统,及时为临床提供药物信息。5.积极开展临床药学科研工作,开展药物评价。

6.保证工作记录和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妥善保管归档资料。

药库工作制度

1、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院内规章进行日常工作。

2、采购药品、器械等应从招标规定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审核供应商资质备存。由保管报出采购量,并根据临床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3、采购药品需质量验收签字后方能进行入库。

4、保管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对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养护,对效期近、积压、破损等的药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特殊药品的采购、保管、出入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盘点,应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进行清点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7、特殊药品应由专人清点,单独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8、盘点时如发现药品积压,应及时调整药品库存,做到在库药品不过期,保证质量,提高资金周转率。

9、盘点结果应及时汇总,报药品会计与出入账核对,使得账物相符率符合规定要求。

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2、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3、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4、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6、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组成及管理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根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医院药物采购及临床应用等评审工作。专家应本着对患者、对医院医疗安全负责的态度有责任反馈所购入新药在临床使用的效果。

2、医院药事委员会应制定相应的职责及基本工作任务,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承担。

3、药事委员会采取主任委员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工作。

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及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险目录》及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规定、医院遴选原则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调整。

3、审计药剂科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并确定工作重点。

4、积极支持临床药学工作,推动专职临床药师工作,促进医院安全合理用药。

5、定期分析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医院所用药物的安全性及临床疗效,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监督和指导医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三、基本任务

1、每年不定期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审核药剂科去年的工作及今年的工作计划,提出存在问题并确定工作重点。审定药品年度供应计划,监督药品采购-仓储-临床应用-管理的全过程,保证药品质量;审核临床药物应用中实施细则或规则的执行情况及文件修订。

2、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药事法规情况,检查、指导药剂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督医院特殊药品管理。

3、协调院医务部、药剂科、感染办、护理部做好医院抗微生物的应用和监督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

4、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医院安全、合理用药。

5、制(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6、研究处理药疗事故及用药差错事故,严防差错事故重复发生。

四、医院药物应用

1、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为基础,依照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由药剂科提供基本目录,经由药事委员会研究后制定本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剂科按照目录采购,保障临床基本需求。

2、目录外品种即临床从未使用过的药品,临床确实需要使用的,由药品申报人提供相应资料至药剂科备案。由需用临床科室开具处方,主任签字,医务部、药剂科主任审核后,由药库购入。

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一次性耗材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2、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部门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等,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3、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关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

4、凡临床必须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人员不得自行决定。

5、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6、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使用临床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并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买。

7、采购计划以少量多次购入为原则,做到药品不积压,不断货。

8、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药剂科负责对全院购入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购入药品仅对其外观、数量、包装等外在项目进行验收,内在质量出现问题均由供货方负责。对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包装、批准文号等项进行登记。

3、购入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册检验登记簿,验收时保管、供货方、质检人员三方现场验收,针剂逐支验收,片剂逐盒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对购入的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验收。

5、有效期为一年的药品效期余三个月不得入库,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药 品,效期余六个月不得入库。

6、验收人员验货时发现近效期的药品及一次性耗材应立即通知供货单位退货。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药品的储存与养护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及器械质量性质及储存要求,按其不同属性分类及相关要求规定码放,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各点:

2.1 药品、器械必须分库保存,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名称容易搞错的品种也应分开存放。

2.2 特殊药品应专柜或专库存放,指定专人保管。

2.3 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则”等规定,按其危险性质分类存放于专柜。

2.4 药品按效期远近依次专码堆放。

2.5 退货药品应存放于退货区域有明显标识并及时处理。

3、药品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冷处保管温度控制在2-10度之间;阴凉暗处温度控制在20度以下;室温温度控制在0-30度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4、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储存的药品的温度、湿度、效期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药品入库时,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不清等药品有权拒收。

6、搬运或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记的要求,安全操作。

7、要贯彻“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易变先出”等原则。

8、要有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药品供应。

3、医院制定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麻醉药处方权限

(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用药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6、医院制定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1.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2.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3.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4.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5.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6.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7.分装后应立即在《分装登记本》上登记分装前后药品的名称、批号、效期、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分装日期等项目并由分装人和核对人签字。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印鉴卡):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出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安全合理用药。 1.“印鉴卡”的申办及管理

医疗机构应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医疗机构医疗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变动时应当向当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药品采购与验收

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计划,药品采购员应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送达后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用本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双签字,无误后方可入库。 3.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后应全部储存于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双锁双人负责,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内。

4.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

各调剂部门、临床各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均实行基数管 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管理特殊药品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 5.药品的领发

各调剂部门及临床各科指定专人,凭处方、专册登记本、领药本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后,签字办理领药手续。领药人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用药部门,并将药品储存于专用保险柜中,完成入帐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它事宜。 6.调剂部门的药品使用管理

调剂部门应指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对于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并将当日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进行装订,做到日清日结。药品调剂人员应按《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有特殊药品的调剂资格。调剂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中对特殊药品的规定进行处方审核,并核对是否与处方医师的签名留样一致,对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7.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书面申请,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后在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签字审核,临床需求变化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基数。临床科室在管理使用上应遵循《临床科室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保管管理制度》。 8.管理人员交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需在组长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签字。 9.药品过期、损坏申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数量和质量情况,以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需要单独存于专用保险柜中,并有明显的标志并及时处理。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10.药品的销毁管理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统计后报经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地区卫生局批准进行监督销毁,并登记记录。 11.药品丢失、被盗案件的报告

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应立即报告药学部门负责人和医疗机构保卫部门,并向地区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报告。 12.值班巡查

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设施进行巡查,以保证药品储存、保管处于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3.专用账册的保管

专用账册的保管期限应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应用,结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1.定点采购

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 2.验收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内容,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双人签字。 3.专柜加锁储存

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4.专用账目管理

出账入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应用专用登记本登记患者姓名、使用数量、发药日期,做到日清日结。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使用专用处方,规定用量

医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处方。处方应单独储存,保存不少于两年。 6.发药

药师应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审核处方后发药。 7.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要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情况,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及时申请销毁。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用于临床,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入库验收时不合格或购入验收时合格的,但在本院贮运过程中发生了破损、变质、过期、污染等情况。

2、在药品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于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退货;特殊情况应填写有关单据,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药品在养护或出库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出库,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药品,存放于药库不合格区,待处理。

4、药剂科在每月的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耗材等,应立即通知药库停止出库,药房各点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药品或耗材,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5、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销出的不合格药品,统计出所销售的数量,并尽最大力量追回;将收回的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封存,等待处理。

6、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对销毁药品登记造册,由药剂科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药品销毁记录”,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统一销毁。

7、特殊药品因上述情况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应单独存放于保险柜内,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领导,同时报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药监部门,及时销毁处理,妥善保存销毁凭据。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购入药品的生产批号、效期等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近效期的药品如临床急需,应按临床需求,适量购入。

3、药品应按批号的先后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出库时要以“先进先出”、“近期先出”为原则。

4应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并记录。凡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必须登记造册,密切关注临床使用情况,以免过期造成医疗事故。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以下简称ADR)报告和监测制度。

1、医疗机构应有ADR监测机构,并建立ADR报告监测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2、药剂科负责ADR报告的分发、收集、分析、上报和监测等日常工作。各临床科室必须指定人员做为ADR监测员,负责本科室的ADR收集并上报至药剂科。

3、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临床科室对所发现的ADR应及时对患者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并及时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4、药剂科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每季度集中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需及时报告。

5、医院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药师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应与医师核实,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应填报真实,完整准确。

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五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五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7、医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泛且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抗菌药物应用的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减少患者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并遵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主要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因此,为促进和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医院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内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医师对住院患者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同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必须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血液、尿液、痰液等分泌物),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尽早查明感染病原,获得科学的用药依据。

(三)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 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病原学检查与药敏试验结果必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

(四)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选用抗菌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药物的性能: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细胞内浓度等),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

3.药物品种选择:根据本院各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对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4.给药剂量:在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内,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感染程度,选择适宜的给药剂量。

5.给药途径: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药代动力学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及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时应及早转序贯疗法口服给药,避免抗菌药物注射剂的过度使用。

6给药次数:依据浓度依赖型及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的不同类型特点、抗菌药物的后效应及半衰期确定抗菌药物给药次数。

7.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五)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治疗效果或病原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抗菌药物治疗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浓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应防止复发。

(七)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必要的综合治疗,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及隔离制度。

(八)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菌药物,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菌株的产生。

(九)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在对老年、婴幼儿及肝、肾功能减退等特殊人群患者应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时,应加强使用药物的监测,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要严密监测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特别是深部真菌感染。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做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本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三、医院对临床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一) 管理办法与监督:

1.医疗机构应成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机构并制订相关制度,同时成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督查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院内感染病原微生物耐药等情况,以《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相关文件为依据,及时修订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实施细则。

3.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立微生物培养、鉴定与药敏实验的实验室。负责监测全院细菌耐药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4.提倡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做病原学检查

5.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监测本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测方式,并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应用进行评价,上报相关部门并有处理结果。

6.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滥用危害、医院感染、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等相关性等知识的宣教,提高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7.“卫生部抗菌药物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监测中心”的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上报本单位抗菌药物监测数据,并根据监测中心的反馈结果调整本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的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

遵循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临床医生使用不同分线抗菌药物的权限及使用细则。

(三)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原则

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药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应联合用药。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原则和指征,以期达到提高疗效、减少患者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性产生。

2.联合应用一般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以获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适用于下列情况:

1)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

3)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严重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需长期用药并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如结核病,深部真菌感染。

四、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的应用

对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新生儿患者,小儿患者,老年患者,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权衡使用抗菌药物的利弊等情况综合考虑后决定。

五、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包括内科及儿科系统预防用药和外科手术预防。应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等要求,,结合临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抗菌药物。

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1、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为原则,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和教育。全员处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

2、医疗机构应制定突发事件药事应急预案。

3、参加医院和药剂科组织的药事应急预案的培训。熟练应急程序和方法,努力学习急救药品知识,为临床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4、认真落实医院的相关紧急事件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按医院指派的任务参加拟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的药品保障方案。

5、药剂科应做好应急药品的储备工作,健全应急急救药品的供给系统,随时准备执行应急药物保障任务。

6、应急药品目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应快速备齐目录中药品,专人管理调配。

7、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

8、药学人员应开展急救药品知识培训学习,能够对常见的传染病、急性中毒的药物急救和治疗提供药学信息咨询。

9、药房值班人员遇突发事件应按类别立即报告药学部门负责人员和医院总值班。药学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对事件的内容、性质、影响面、严重程度、医院采取的紧急控制措施、控制效果、发展趋势等进行了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对是否启动相应的预案提出建议。

10、药剂科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等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机构处方管理规定。

1、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做为发药凭证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4、处方的格式:处方由医院按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及自治区卫生厅提供的模式统一印制,其颜色及标识均应符合规定。

5、处方的书写应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

6、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进修)医师的处方权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医师应在医务部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必须在药剂科留样备查。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7、开具处方的依据: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开具量应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若需超剂量、超适应症使用及处方被修改时应再次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8、开具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一)执业医师经县市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二)为门(急)诊患者一次性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有病历记录;

(三)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生签名。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量应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六)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登记内容、专册保存期限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处方应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装订并单独保存。二类精神药品应对

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三年,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单独保存。

11、处方的时效:处方开具为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1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1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6、处方由医疗机构、药剂部门妥善保存,每月应按《处方管理办法》、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装订。普通处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制剂处方保存两年)、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

17、医疗机构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按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处方数量进行处方点评。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处方书写内容: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书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处方正文的审核:

2.1是否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2处方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分色使用,即:普通处方为白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处方为淡红色

2.3处方用药的适应性审核:

2.3.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3.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2.3.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2.3.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2.3.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2.3.6是否有潜在的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2.3.7其他用药不适宜的情况。

2.4对超出《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量、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和被修改后的处方等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修改日期。

2.5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须延长有效期的,医生是否签字并注明理由。

2.6核对医师签名或专用签章样式是否与在药剂部门备案一致。

3、处方调配:调配者应仔细按处方量配齐所有的药品提供给复核者。

4、处方复核与发药

4.1复核者应按“四查十对”的要求对配方者所配出的处方药品仔细核对,并对审核、调剂的内容进行再次确认,无误后送至发药窗口。

4.2发药者应按处方核对药品后发出,并仔细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进行用药交待。

5、审核、调配、复核、发药后都应在处方相应位置签字。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首先对处方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同时审核处方的前记填写的完整性,重点审核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临床诊断、身份证号码、医师签名等内容,审核合格后配发药品,及时填写记录并签名。

7、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病历,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病历及《知情同意书》的格式与内容是否与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一致。专册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使用的处方及开具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方权管理制度

1、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本医疗机构医务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并将本人的签字或印模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

2、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医师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并签名 注明更改日期后方可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特殊药品的处方权及开具量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师不得为 自己开具此类药品处方。

4、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开具量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 规定执行。

5、处方一般用钢笔或蓝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 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应以中文或英 文书写。

6、药品名称、制剂名称及剂量单位的书写应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如医疗需要必须超剂量时医生应在剂量旁重新签字并注明日期。

7、处方保存及销毁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8、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 测及超常预 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9、从事药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人员,药师以上职称负责处方的评估、审核、核对工作,药士从事调配工作,药师有权监督医师科学合理用药。

10、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含有处方权医 师的登记、签名留样、处方权取消的内容。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药师的行业自律性,建立防范意识,规范处方和药事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处方进行公示。

三、点评内容:

1、医疗机构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进行处方点评工作。

2、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临床用药情况制定处方点评内容。

四、监督管理

1、医疗机构应针对不合理用药制定出相应干预措施,相关部门应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并按规定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处理。

2、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应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医师按相关规定处理。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的管理工作。

2、负责审核药品采购、供应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监督执行。

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4、组织和安排药剂科的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检查和督促各部门依法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与临床配合,及时协调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等临床需求。

5、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和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近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并做好记录。

6、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组织、指导和协调临床药师的工作。

7、组织安排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及在职人员继续教育。

8、协助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安排药剂科全体人员的考核、工作安排等事项,并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

10、检查监督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主管(中、西药)药师职责

1、在主任/副主任药师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指导下级药师的业务工作,并承担处方审核、点评工作。

3、承担医院药品质量验收、药品及特殊药品的使用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任、上级药师汇报。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积极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介绍新药。

5、参加临床的查房、病房讨论,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参加用药咨询服务工作。

6、担任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组织下级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7、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1、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业务工作。

2、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行相关的业务工作。

3、积极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了解用药情况,配合临床医疗,保障药品供应。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参与用药咨询工作。 承担特殊药品及其它药品的使用、保管工作。

5、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和上级药师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项业务工作。

2、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行相关的业务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介绍新药;收集临床意见,并及时向上级药师汇报。

5、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临床药师是临床医疗治疗团队成员之一,应与临床医师一样,坚持通过临床实践,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在临床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与临床医师共同进行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护;

二、参与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

三、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四、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五、协助临床医师共同做好各类药物临床观察,特别是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反馈工作;

六、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用药调查,开展合理用药、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的研究。

调剂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方调配。

2、按照“四查十对”的规定进行处方药品审方、调配、复核、发药。

3、对不当处方应拒绝调配并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确认,如需更改处方,医师应在更改处签名,并注明更改日期。

4、对涉及说明书用法之外及超剂量使用的处方,应由处方医师再次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应按相关规定由专人进行调剂,并按规定登记。

6、处方调剂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人员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认真交待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药品采购岗位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全院的药品、一次性耗材等采购工作。

2、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品种应遵守一次购药制度。

4、建立短缺药品登记簿,积极组织抢救、急需药品的采购供应,以保证急救、抢救的治疗需要。

5、应及时与药库保管人员和各科室的负责人员沟通,根据库存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6、应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

药品验收岗位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进行全院购入药品、医疗用消毒剂和化学试剂的验收工作。

2、验收时应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做到批批验收,记录验收内容并按规定保存。

3、特殊药品应做到货到即验,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如发生问题应按规定报告。

4、对近效期(半年)药品应不予验收,但若为临床急需药品,按规定进行验收。对短效期的药品(效期为一年)应按规定执行。

药品保管岗位职责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2、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药品的分类储存、保管、养护。

3、对特殊药品应按规定进行保管、养护。

4、根据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5、按出库单进行药品品种的配发,并做到近期先出、先进先出。

6、定期对库存药品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做详细登记。

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国内外药学发展动向,负责药学情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 理工作。

2、及时收集药品说明书、新药介绍等相关药品信息资料,并分类保存。

3、负责及时收集临床药物用药情况,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4、收订和保管药学及相关专业的报刊、杂志、会议论文和图书文献等资 料.

5、承担临床用药咨询服务,并做好登记记录。

6、积极主动提供药品相关资料信息,为科研、教学和治疗用药等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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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2016年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2016年度,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在上级领导和主管部的关怀和支持,以及全院各科室的配合帮助下,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药事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了我院药学人员及临床医护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及执行力度。并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了理论考试,全方位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2、组织召开会议,分析总结了我院各阶段相关的药事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相关药事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3、加强了我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全院药品进行了不定期质量大检查,并通报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意见。

4、加强了我院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力度,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及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对特殊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制度。

5、加强了我院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力度,药学部组织全院培训讲座并考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了监管,并对不合理使用及滥用抗菌药物情况时行通报。

7、组织召开了我院门诊医生有关处方规范书写、合理用药的相关会议,全方面加强我院处方书写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处方合格率,减少了不合理用药情况。对全院门诊处方每个月进行了一次抽查,并对抽查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将总结分析结果上交质控部进行通报。

8、积极开展我院临床药学工作,包括用药咨询、用药情况及不良反应的监测等各项临床工作,这年度共上报18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编写四期我院《药讯》期刊,分析通报了一些临床用药情况。

9、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一是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并与各供销单位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明确规定了严格药品促销和质量问题等处罚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各项采购制度;三是完善临床用药监控制度,杜绝“大处方”,通过严格把关,确保了我院用药安全。

XX医院药学部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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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14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总结 2014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总结 今年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以及全院各科室的协助下,紧抓药品质量控制、合理用药监测及药学临床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管理质量,逐步转向药学技术服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现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方面

(一)调整组织结构,细化人员职责

1、随着等级医院建设工作的开展,医院人事变动,各项药事管理分组需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药事管理组织结构及委员选定进行

2次调整与重新设置,保障药事工作开展的科学合理性。现有药事委员会由医务部、临床内科、外科、药剂、院感、护理、检验7个部门委员组成,共21人。

2、委员会下设5个管理组,分为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领导小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管理职责,进而更加有效的对全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扩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小组工作人员,每个管理组成员除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外,还抽取了医院其他人员扩大管理组成员结构,增加医院工作人员对药事管理的参与度与执行力。

(二)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控制监测网络,确保用药安全

1、在药事管理控制过程中,药剂科对药品管理组织结构进行管理分划,建立起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控制监测网络。共分4个小组,层层管理,药品质量控制信息由固定的药剂科各部门质管员与临床科室医疗及护理药品质管员进行收集、反馈、记录。

2、为加强对全院药品质量进行监测控制,及时调整管理方法,药剂科质量控制小组召开质量控制管理会议4次,对药品储存、养护与摆放进行分析整改。

3、药剂科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分别对12个临床医技科室及药剂部门进行药品到院验收、入库、重点养护、出库、退药、效期管理、账物相符、调剂准确、使用正确、不良反应监测、用药教育等质量控制检查。其中基础备用药品管理合理率99.9%,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合理率99 %,2014年未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

二、健全药事管理与合理用药制度、有章可循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法规汇编》,涵盖药品法律规章、特殊药品管理条例、合理用药监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采购的统一合法性、药品质量验收入库养护的标准、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原则、合理用药动态监测报告等工作。

2、编制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制定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使用考核指标、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流程、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点评等制度,医院长效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活动,严格管理抗菌药物。

3、编制医院《处方集》,收载了我院药物中英文名、制剂与规格、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为临床提供快捷的药品信息查阅通道,减少或避免用药错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率。

三、药品动态监测,合理用药点评规范方面

(一)调整医院药品结构,规范合理采购药品

1、2014年是医疗改革的准备年,药品为改革中的重点之一,坚决执行药品采购与收费信息每月院内公开。在药品采购规范上严格执行宿迁市采购药品的相关制度规则,实行网上采购基药及非基药,如需线下采购药品则严格备案采购。

2、在药占比控制上,对临床科室进行药占比指标考核。另对药品使用数量及金额、排名靠前药品进行分析统计后价格较贵的药品采取限量使用措施。

3、执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在执行上一方面调整基本药物使用结构,加大基药的申购,另一方面制定了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考核指标。

(二)公示药物专项点评结果,量化合理用药比例

1、门诊处方点评,抽查门诊处方1210张,主要问题为处方诊断不明或未写诊断、开具药品与诊断不符、无指征使用抗生素,离二级医院创建标准还有距离。

2、下发《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点评细则,宣传合理开具处方,使医生正确认识处方的法律性及规范书写的必要性,减少处方不合理开具。

(三)长效整治抗菌药物使用,加强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1、召开了4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会议,对35种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进行筛选,根据抗菌药物半衰期及药动学将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替换成头孢哌酮舒巴坦钠,按二级医院抗菌药物使用选药,将万古霉素替代替考拉宁使用等。

2、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审批流程、分级管理抗菌药物规定。用信息方法进行药物分级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实行会诊申请使用等。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了医院细菌耐药的发生率。

3、全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5.42ddd,住院患者使用率为46.59%,门诊处方用药比率为5.81%,急诊处方用药比率为15.09%。

4、开展i、ⅱ、ⅲ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病历、非手术病历点评工作。

5、开展限制级、特殊级抗菌药物病历点评工作。限制、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率95%。

(四)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高度重视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定管理制度,奖励措施与“可疑即报”报告流程,今年未曾上报。

2、每季度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科室、药品名称、发生不良反应级别、不良反应临床表现进行汇总公示。对临床用药进行信息提示,使医护人员警惕和重视药品不良反应发生。

(五)执行药品召回管理、加大临床用药安全

1、严格审查临床用药质量的安全性,积极加强药品养护与临床用药沟通,降低药品报损率。同时对药品效期及外观形状、患者用药反馈信息进行收集。

2、在加大临床用药安全监测,根据胺碘酮注射液严重报告例数的统计,考虑到该药使用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院胺碘酮注射液的召回处理,更换为进口胺碘酮使用。并针对其容易出现静脉炎不良反应作出预防处理措施及避免出现方法的宣传。对生产厂家全市召回疑似质量问题的氯胺酮事件,药剂科进行全院氯胺酮召回,处理及时,未发生氯胺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事件,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四、规范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专”、“三级管理”制度

1.设立了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麻醉、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三级管理制度”等,对该类药品的存储管理采取双柜(保险柜)双锁、双人到柜、双人开柜取药,重点科室监控摄像监控到柜的规定。同时规范临床科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基数一览表、药品交接表、使用登记等,明确各科室药品责任管理员负责管理。

2.规范临床麻醉、精神药品的存储及记录登记工作,及时登记使用数量、余液处理记录、未使用日剂量登记、日消耗报表逐日登记、处方每日编号等管理,杜绝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混乱及滥用情况发生。

五、加强中药使用强度,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

六、整改措施

(一) 在明年组织全院药品管理及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宣传篇2:2014年药事工作总结 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度,我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领导的关怀及全院各科室的配合帮助下,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了我院药学人员及临床医护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及执行力度。并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了理论考试,全方位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2、组织召开了每月一次的处方点评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通报会议,分析总结了我院各阶段相关的药事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相关药事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3、加强了我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对全院药品进行了质量大检查,并通报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意见。

4、加强我了院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力度,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及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对特殊药品严格执行“五专一定”管理制度。

5、加强了我院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力度,签定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了监管,并对不合理使用及滥用抗菌药物情况时行通报并预警。抗菌药物使用率全院住院病人为64.95%,门诊为24.17%。

6、严格执行国家基药制度,优先购进国家基药目录的药品,全年基药用量为全院药品的68.90%。

7、组织召开了我院门诊医生有关处方规范书写、合理用药的相关会议,全方面加强我院处方书写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处方合格率,减少了不合理用药情况。对全院门诊处方每个月进行了一次抽查,对抽查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将总结分析结果上交医务科进行通报。

8、在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的指导下,成立了临床药学工作小组,初步开展了临床药学工作。

9、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一是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并与各供销单位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明确规定了严格药品促销和质量问题等处罚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阳光采购制度,全年上网采购总体评分为104.57分;三是完善临床用药监控制度,杜绝“大处方”,通过严格把关,确保了我院用药安全。 雷波县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篇3: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药事管理工作个人总结

这一年里,在医院领导和各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模式,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团结协作,成绩斐然! 现将药事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管理方面

(一)认真履行药学会委员职责

1、参与药剂科动态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我院的药事管理;

2、参与药学委员会审核我院拟购入药品的合理性;分析我院药品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3、与医务科和护理部一起对各临床科室所备抢救药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综合修订了抢救药品目录,使抢救药品的储备更加合理。

4、加强了对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的日常督导,使得特殊药品的管理环环相扣,对所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

5、参与修订了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出版药品信息通讯,给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二)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与需求

1、及时掌握各临床科室药品需求,保障药品供应。新引进药品 多种,停止长期不用药品 个。按物价局要求,完成药品调价 次,涉及药品 个。想方设法满足临床急需药品的供应,如 等。

2、药品动态流动是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科配合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切换,使得药品流动有序运转。

3、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按照药品管理法坚持做到“阳光采购”,各调剂室对上架药品质量层层验收,注重细节,尤其对药品的贮藏与效期严格把关,确保药品的安全与有效。重视药品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进行严密的临床观察,及时掌握药品使用的信息反馈,为药品采供提供质量依据。为降低临床静脉配制中污染的机率,引进了小剂量溶媒。

二、业务方面:

实行零差价,极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三、临床服务方面:

展开临床药学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临床药师职责,确保药师能真正进入临床一线,开展以合理用药为中心临床药学服务。定期参加临床科室业务大查房、疑难病例会诊、死亡病例讨论等,参与医务科组织的全院病历联合检查。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全程。在药物选择选择、给药剂量、途经、方法、药物治疗监测及药动学参数等方面向医生提供咨询和药疗服务信息。

新修订了处方点评制度和药物咨询制度。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及病房医嘱单进行抽查检查。对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根据医院用药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了全院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有效监测,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向临床科室通报,并建立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预警机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防止因抗菌素的滥用给社会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到临床收集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可疑必报”的原则,督促临床主动填报不良反应报告,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例。发现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协助临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工作并查找原因,如与药品质量有关的,及时更换厂家,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四、教学与科研方面

(一)业务学习和带教工作

利用工作闲暇加强业务学习。积极认真的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种讲课,以及每两周的科室业务学习。对新引进药物品种开展学术讲座,使引进新药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和民主化; 根据学校的实习要求,制定 名实习生的实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带教及指导其毕业论文的撰写,圆满地完成带教任务。

(二)科研工作

1、本年度全科发表学术论文 篇,参与编写专著 本。 针对不足,展望来年,确定今后我科工作重点:

一、临床用药指导,增强临床干预力度,

二、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将科研工作重点确定为围绕临床需求,科研项目要来源于临床并能够充分服务于临床。

三、更多地参与学术交流: 为了更好的接触新知识,新观念,希望医院能定期批准我们参加技术方面的交流,掌握药事管理的新知识

第11篇:药事会工作总结

2013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总结

在今年里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以及全院各科室的协助下,紧抓药品质量控制、合理用药监测及药学临床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管理质量,逐步转向药学技术服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现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方面

(一)调整组织结构,细化人员职责

1、随着等级医院建设工作的开展,医院人事变动,各项药事管理分组需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药事管理组织结构及委员选定进行2次调整与重新设置,保障药事工作开展的科学合理性。现有药事委员会由医务部、临床内科、外科、药剂、院感、护理、检验7个部门委员组成,共21人。

2、委员会下设5个管理组,分为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领导小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管理职责,进而更加有效的对全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扩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小组工作人员,每个管理组成员除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外,还抽取了医院其他人员扩大管理组成员结构,增加医院工作人员对药事管理的参与度与执行力。

(二)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控制监测网络,确保用药安全

1、在药事管理控制过程中,药剂科对药品管理组织结构进行管理分划,建立起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控制监测网络。共分4个小组,层层管理,药品质量控制信息由固定的药剂科各部门质管员与临床科室医疗及护理药品质管员进行收集、反馈、记录。

2、为加强对全院药品质量进行监测控制,及时调整管理方法,药剂科质量控制小组召开质量控制管理会议4次,对药品储存、养护与摆放进行分析整改。

3、药剂科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分别对12个临床医技科室及药剂部门进行药品到院验收、入库、重点养护、出库、退药、效期管理、账物相符、调剂准确、使用正确、不良反应监测、用药教育等质量控制检查。其中基础备用药品管理合理率99.9%,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合理率99 %,2013年未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

二、健全药事管理与合理用药制度、有章可循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法规汇编》,涵盖药品法律规章、特殊药品管理条例、合理用药监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采购的统一合法性、药品质量验收入库养护的标准、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原则、合理用药动态监测报告等工作。

2、编制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制定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使用考核指标、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流程、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点评等制度,医院长效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活动,严格管理抗菌药物。

3、编制医院《处方集》,收载了我院药物中英文名、制剂与规格、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为临床提供快捷的药品信息查阅通道,减少或避免用药错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率。

三、药品动态监测,合理用药点评规范方面

(一)调整医院药品结构,规范合理采购药品

1、2013年是医疗改革的准备年,药品为改革中的重点之一,坚决执行药品采购与收费信息每月院内公开。在药品采购规范上严格执行宿迁市采购药品的相关制度规则,实行网上采购基药及非基药,如需线下采购药品则严格备案采购。

2、在药占比控制上,对临床科室进行药占比指标考核。另对药品使用数量及金额、排名靠前药品进行分析统计后价格较贵的药品采取限量使用措施。

3、执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在执行上一方面调整基本药物使用结构,加大基药的申购,另一方面制定了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考核指标。

(二)公示药物专项点评结果,量化合理用药比例

1、门诊处方点评,抽查门诊处方1210张,主要问题为处方诊断不明或未写诊断、开具药品与诊断不符、无指征使用抗生素,离二级医院创建标准还有距离。

2、下发《处方管理办法》及处方点评细则,宣传合理开具处方,使医生正确认识处方的法律性及规范书写的必要性,减少处方不合理开具。

(三)长效整治抗菌药物使用,加强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1、召开了4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会议,对35种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进行筛选,根据抗菌药物半衰期及药动学将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替换成头孢哌酮舒巴坦钠,按二级医院抗菌药物使用选药,将万古霉素替代替考拉宁使用等。

2、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审批流程、分级管理抗菌药物规定。用信息方法进行药物分级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实行会诊申请使 用等。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了医院细菌耐药的发生率。

4、开展I、Ⅱ、Ⅲ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病历、非手术病历点评工作。

5、开展限制级、特殊级抗菌药物病历点评工作。限制、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率95%。

(四)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高度重视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定管理制度,奖励措施与“可疑即报”报告流程,今年未曾上报。

(五)执行药品召回管理、加大临床用药安全

1、严格审查临床用药质量的安全性,积极加强药品养护与临床用药沟通,降低药品报损率。同时对药品效期及外观形状、患者用药反馈信息进行收集。

2、在加大临床用药安全监测

四、规范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专”、“三级管理”制度

1.设立了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麻醉、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三级管理制度”等,对该类药品的存储管理采取双柜(保险柜)双锁、双人到柜、双人开柜取药,重点科室监控摄像监控到柜的规定。同时规范临床科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基数一览表、药品交接表、使用登记等,明确各科室药品责任管理员负责管理。

2.规范临床麻醉、精神药品的存储及记录登记工作,及时登记使用数量、余液处理记录、未使用日剂量登记、日消耗报表逐日登记、处方每日编号等管理,杜绝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混乱及滥用情况发生。

五、将中药工作部门分划为中药库房、中药房。加强中药使用强度,为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

六、整改措施

(一) 在明年组织全院药品管理及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宣传 各项药品质量控制考核指标。抽查抗菌药物考核指标、麻醉药品、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科室药占比等知晓率达到100%。

(二)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落实奖惩制度,做到怀疑即上报,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三)开展科室培训活动,由责任科室自行组织培训药剂科梳理的药品管理知识,考核评分,每月1次对考试知识进行抽查评估。 (三) 每月进行抗菌药物专项点评,针对问题做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加强与医务部的协调机制,及时反馈临床管理问题,使95%的科室达到医院制定的各科室使用强度及住院使用率指标。

(四) 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使Ⅱ、Ⅲ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合理率达到95%。执行特殊级抗菌药物审批流程,电子病历会诊记录填写率100%。

(五) 加强药学人员对药学干预的理解,熟知岗位职责、“四查十对”、处方用法用量审核等制度职责及操作规范的学习。使年出门差错率控制在<1/10000。

宿城区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4年1月5日

第12篇: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2015年度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总结

在各级领导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改进,2015年我院的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药剂科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基本符合要求;药事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监督和管理积极促进了我院的各项药事工作。

2015年药剂科引进本科生1名,大专生2名。截止至2015年12月药学专业技术在职人员本科12人,大专7人,中专1人。其中主管药师3人,初级职称17人。全体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分批逐步给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

另外,药事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2015年我院的药事管理工作登上了一个新台阶。每季度按时召开的药事管理会议积极推进了药品阳光采购、临床合理规范用药、麻精等特殊药品管理、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等各方面的药事工作。具体进步详见各项具体总结。

二、根据相关制度规定,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等各个环节,力求控制药品质量,保证药品供应。

1.药品遴选及药品采购方面: 2015年上半年结合我院临床实际情况,经药事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并制定了我院药品处方集及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其中抗菌药物35种看,品种品规结构合理,遵守“一品两规”规定,增减调整的药品率≤5%。药品采购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每月对药品储备情况进行评估,初步统计2015年93%以上的临床常用药品的库存周转率在10-15天,较2014年的87%相对有所提高。另外,除每月对药品采购供应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外,每半年对采购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问题并给出改进措施进,以“中标、低价、层次高”为选择条件,在确保药品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坚决杜绝不规范采购行为的发生。

2.药品储存及质量监控方面:药品储存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制度。2015年重新修订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并设警示标志。重新标示了“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避免用药差错,保证用药安全。特殊药品及急救药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麻、精”药品严格实行“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及程序,开具药品可溯源到患者,并有持续改进措施。特殊药品和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每月核查,体现持续改进。另外,为促进药剂科合理布局,2015年对我院药库进行搬迁,由二楼迁至一楼,极大提高药品领用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我院的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小组分工明确,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控制管理程序,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每月随机选取调剂室20种药品进行质量抽查,并进行分析总结。通过比对2015年1-12月质量抽查情况可见,各项检查合格率均能达到99.8%以上。除极个别片剂有偶尔裂片情况,氯化钠安瓿有破损外,其他各项均合格。

3.药品调剂方面:药品调剂工作严格执行“四查十对”等调剂制度,认真执行审核、调剂、复核、发药等操作规程。2015年度每月处方合格率≥99%,调剂差错率远远小于0.01%。2014年度共调剂268047人次,处方约498000余张,合计发生2次未造成伤害的调剂错误。2015年我院门诊人次和处方数均有大幅提升,但全年仅发生1次未造成伤害的调剂错误,调剂工作有相对进步。2016年全体调剂人员将认真执行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争取零差错,同时继续认真执行药品退换、分装、召回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执行记录,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三、积极开展处方、医嘱点评工作,监督、干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1.积极全面开展处方点评与医嘱点评工作

我院2015年全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2014年每月仅点评100张门急诊处方,未开展医嘱点评。2015年增加至门诊抗菌药物所有处方、7天科室普通处方、100张急诊处方及住院医嘱30份进行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通报、处罚等干预措施,充分体现了量的累积。从不合格处方比例看,2014年极个别月份不合格率曾达到30%,对比2015年1%左右的不合格率,可见我院处方的规范性、合理性产生了质的飞跃。综上,2015年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喜人的。2016年将继续深化处方和医嘱的点评工作,提高临床用药尤其是抗菌药物的用药合理性。

2.加强超说明书用药管理

2015年除积极开展超说明书用药点评,监督、干预超说明说用药的制度流程执行情况外,还征集临床常用超说明书用药后经药事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制定了我院的超说明书用药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我院的超说明说用药。

四、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在严格执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2015年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培训;积极宣传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基本药物每月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总结;HIS系统明确标识基本药物。

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促进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 2014年底按照卫计委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全面开展我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的监督管理工作。除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点评工作外还有以下几方面:

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保证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的措施。利用计算机系统严格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杜绝发生违规越级处方现象。尤其对特殊级抗菌药物严格执行使用制度规定。并在使用后按照相应评价标准对其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全面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监测工作,并定时总结分析,适时给予适当干预,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①2015年全年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8.45%,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27.5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46.76%。与2014年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20.21%,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32.7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1.70%相较,均有明显降低且符合相关要求。②2015年7月我院开始对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进行每天监测。至2015年底,我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100%在术前0.5-2小时用药,24小时内停药,使用率在30%左右。③2015年我院开始对抗菌药物静脉注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通过每季度分析总结可见,我院的抗菌素静脉使用情况相对较为规范,基本占抗菌药物使用的10%左右。④每季度对临床微生物标本监测和细菌耐药性进行监测。每季度由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联合发布细菌耐药性分析报告,给出结合我院细菌耐药性给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建议。⑤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的培训工作。2015年8月市二的董芳主任对我院的全体医护人员进行2015年版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医师方可按其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药师方可调剂抗菌药物处方。

六、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2015年我院共计上报药物不良反应127例。其中一般不良反应119例,严重不良反应8例。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和新的一般不良反应合计39例。

总结:2015年我院的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均有明显进步,尤其是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临床合理性使用方面成绩喜人。展望2016年,我院将进步完善药师管理的各方面工作,争取再上新台阶!

第13篇: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药事管理工作个人总结

这一年里,在医院领导和各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模式,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团结协作,成绩斐然!

现将药事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管理方面

(一)认真履行药学会委员职责

1、参与药剂科动态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我院的药事管理;

2、参与药学委员会审核我院拟购入药品的合理性;分析我院药品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3、与医务科和护理部一起对各临床科室所备抢救药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综合修订了抢救药品目录,使抢救药品的储备更加合理。

4、加强了对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的日常督导,使得特殊药品的管理环环相扣,对所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

5、参与修订了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出版药品信息通讯,给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二)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与需求

1、及时掌握各临床科室药品需求,保障药品供应。新引进药品 多种,停止长期不用药品 个。按物价局要求,完成药品调价 次,涉及药品 个。想方设法满足临床急需药品的供应,如 等。

2、药品动态流动是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科配合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切换,使得药品流动有序运转。

3、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按照药品管理法坚持做到“阳光采购”,各调剂室对上架药品质量层层验收,注重细节,尤其对药品的贮藏与效期严格把关,确保药品的安全与有效。重视药品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进行严密的临床观察,及时掌握药品使用的信息反馈,为药品采供提供质量依据。为降低临床静脉配制中污染的机率,引进了小剂量溶媒。

二、业务方面:

实行零差价,极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三、临床服务方面:

展开临床药学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临床药师职责,确保药师能真正进入临床一线,开展以合理用药为中心临床药学服务。定期参加临床科室业务大查房、疑难病例会诊、死亡病例讨论等,参与医务科组织的全院病历联合检查。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全程。在药物选择选择、给药剂量、途经、方法、药物治疗监测及药动学参数等方面向医生提供咨询和药疗服务信息。

新修订了处方点评制度和药物咨询制度。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及病房医嘱单进行抽查检查。对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根据医院用药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了全院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有效监测,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向临床科室通报,并建立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预警机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防止因抗菌素的滥用给社会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到临床收集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可疑必报”的原则,督促临床主动填报不良反应报告,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例。发现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协助临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工作并查找原因,如与药品质量有关的,及时更换厂家,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四、教学与科研方面

(一)业务学习和带教工作

利用工作闲暇加强业务学习。积极认真的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种讲课,以及每两周的科室业务学习。对新引进药物品种开展学术讲座,使引进新药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和民主化;

根据学校的实习要求,制定 名实习生的实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带教及指导其毕业论文的撰写,圆满地完成带教任务。

(二)科研工作

1、本年度全科发表学术论文 篇,参与编写专著 本。 针对不足,展望来年,确定今后我科工作重点:

一、临床用药指导,增强临床干预力度,

二、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将科研工作重点确定为围绕临床需求,科研项目要来源于临床并能够充分服务于临床。

三、更多地参与学术交流: 为了更好的接触新知识,新观念,希望医院能定期批准我们参加技术方面的交流,掌握药事管理的新知识

第14篇:药事管理工作总结

药事管理二O一二年工作总结

2012年里,药事管理委员会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完善二乙医院的复评成果,继续推进及加强我院医疗质量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各医务人员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医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

二、认真做好市药监局规范药房达标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顺利通过了达标检查;积极配合市药监局对我院药品的抽验、检查工作,全年接受市药监部门检查二次,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好评。

三、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保证了购进药品的质量,并密切联系临床,及时了解各科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及时将药品供应信息通知至临床科室,保证了临床药品的及时供应。

四、加强药品在购进验收、在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坚持每月一次对药房、库房药品的质量抽查,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减少了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损失。同时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三级与“五专”管理,确保采购、保管、使用的安全。

五、每月末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药品盘点,为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盘点工作都安排在下班后,加班加点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药品经济核算工作。

六、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转为主动服务的形式。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可疑必报”的原则,我科及时做

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网报工作,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先进集体》。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如主动服务意识欠缺;临床用药指导的开展不够全面及深入;药品供应中偶尔有供应脱节现象;要多下临床,深入了解各科的医疗需求,都努力在来年工作中克服、改正。

药剂科

2012年12月

第15篇:药事科工作总结

2015年药事科工作总结

2015年度中,药事科在院长高度重视和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全院临床科室和药事科全体同仁的共同拼搏、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顺利圆满完成了院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回首这一年我们药剂科的日日夜夜,细细揣摩在这一年中所获得的千般感受,欣慰是过去一年的第一感觉。

现将药剂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及院里各个文件精神并积极落实到位,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不拘形式,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和讨论,鼓励科室人员积极参与推进医院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实施。通过系统学习教育,提高了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一年来科室全体人员取得了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以提高窗口服务为己任,以质量第

一、病人第一的理念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好一线窗口药剂科服务工作。

业务管理

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病人。药房是药事科直接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是重中之重,如何方便病人、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是药房工作的重点。保证住院病人及急诊病人24小时的药品供应。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合理设置窗口,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提高工作效率。

药品采购

严格执行药品网上招标阳光采购,保证临床患者用药供应及时。

做到采购透明、质量透明,临床用药透明,及时将药品供应信息发布通知到临床科室,及时了解各临床科室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确保临床药品的合理性、安全性、患者满意度。

储备药品

加强药品储备管理,院里还成立了医疗质量监控小组,质控小组成员每月不定期对药事科工作流程及个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督促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在购进验收、入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每月进行药品储备质量、效期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严格执行国家药监局《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出我院《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备养护质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并相继实施,杜绝医院出现药品过期现象。

临床用药管理

在临床用药、征求临床意见,随时了解临床对药剂科供应药品使用情况,对滞销、近效期药品及时与临床沟通,以便及时合理应用,减少药品的浪费。对药剂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对新进药品及时掌握使用的适应症,以便指导临床使用。广泛开展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服务方面

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患者的信任与满意。门诊药房是药剂科直接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如何方便病人、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是药房工作的重点。随着急诊绿色通道的开通,我科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了住院病人及急诊病人24小时的药品供应,保障了急诊流程的正常运作。

存在的不足

1、主动服务意识欠缺;

药房是医院的窗口服务科室,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形象的好坏,特别是与患沟通技巧方面还有待提高,因此面对我院门诊病人就诊量的增加,各个部门的工作量随之增加的形势,我们对如何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应做更细致的工作。

2、药剂科人员专业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药剂科的员工个人的素质和专业技术参差不齐,应针对现有的工作不足设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计划,合理设置学习内容。

3、与临床科室沟通欠缺,临床用药指导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全面及深入;与其它部门之间配合沟通还有待加强等等。

针对不足,确定我科2016年的工作重点:

1、提高窗口服务的技能和态度

2、积极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门诊处方的点评工作 ,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3、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工作

4、尽快完成2016年基本药物配备的品种和采购工作。

5、积极尽快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定期进行汇总上报。

6、加强药品日常管理,保证临床用药,保证药品供应,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的供应脱节现象。

总之,药剂科在2015年的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的工作中努力改进,逐步改善,提高完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临床服务,为我院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更好的发展保驾护航,争做排头兵。

第16篇:某医院药事委员会章程

XX医院药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应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二章 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 药事委员会的职责

在上级行政机关指导下,在医院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 药事委员会的任务

1.学习、贯彻药政法规,监督检查全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审批新药申购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3.审核本院拟引入的新药。指导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审核本院新制剂的技术资料,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4.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5.指导、支持新药临床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临床试用药品和临床实验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生的一项内容。

第五条 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自制药品(制剂)及化学试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六条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七条 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八条 组织机构:

1、药事委员会由医院主管业务的院长或副院长、医务部、药剂科、护理部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2、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医院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委员。

3、药事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不良反应监测管理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领导小组”三个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药事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九条 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一半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事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整理、保存药事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8.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条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药事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由院长或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委员的权利:

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

5.参加药事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第十二条 委员的义务:

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2.对药事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它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

3.若委员与药事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

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委员会参考。

7.学习有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

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会各项决议。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医院药事管理 是指对医院药剂科及其业务进行的管理活动。

2.新药 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我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3.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剂科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7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

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或更改。

6、临床用的抢救和麻醉药品,药剂科必须保证库存,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对此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指定医药公司购进。

七、罚则

1、临床科室申报的药品品种、制剂,原则上必须负责用药。计划量大于使用量,发生过期浪费,按价值的10%—50%进行处罚。

2、所有库存药品在距有效期半年时,药剂科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方案,请求处理。由于失职造成药品过期,追究药剂科的责任,按实际损失的20%—50%进行处罚。

3、由于药品在计划或采购环节中出现失误,造成临床常用药品(基本用药目录)断货,给患者带来不便或引起投诉,追究相关管理小组责任,给予5—10处罚(1分等于20元)。

4、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药品厂家、销售代理商的红包或礼物,一旦查实,除没收不当得利外,按照《公路医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现药品(器械)等在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委员会。如果有知情隐瞒不报者,一旦查实,给予5分处罚(1分等于20元)。查实责任人后,按价值的10%—50%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6、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中违反采购程序,私自进药,药剂科不许收药入库,医院一概不予付款,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第18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据此组织制订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监督实施。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结合各科用药申请,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及时研究、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定药品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本院近期药品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本院药事管理方面其他工作,指导管理用药。

3、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即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查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药品供应质量,决定特殊紧缺药品的分配使用方案。积极开展中西药物制剂的开发。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根据临床需要要求供方提供有效证照、药品价格单、GMP认证证书等,并填写登记表,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引进。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参与病例讨论、

检查病历、分析处方等工作。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评价药品疗效,淘汰疗效不明确的药品,并及时上报。

7、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9、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淘汰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10、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19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对我院药品和药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使医院药品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积极配合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杜绝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一切不正当活动,维护我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医疗环境。

三、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将临床药学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加强监测院内抗生素使用情况,及时通报药敏试验结果,积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

四、药品采购工作:

1、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临床特殊用药,须向药事会申请,经药事会同意方可采购。

3、临床特殊用药,不在招标范围内的须经山西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采购。

五、加强医院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合理诊断,合理治疗。

山西省儿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07年11月29日

第20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长治绅士专科医院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对我院药品和药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2013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使医院药品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积极配合医院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杜绝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一切不正当活动,维护我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医疗环境。

三、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将临床药学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加强监测院内抗生素使用情况,及时通报药敏试验结果,积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

四、药品采购工作:

1、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临床特殊用药,须向药事会申请,经药事会同意方可采购。

五、加强医院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合理诊断,合理治疗。

长治绅士专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15日

《医院药事工作总结.doc》
医院药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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