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2020-03-03 05:31: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一、为了加强处方管理,中药饮片合理应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中药饮片处方行为。结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医院由医务科组织实施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中医药剂等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要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评价工作。

三、各相关科室要坚持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每剂味数和费用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

四、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和点评工作,对中药饮片合理使用情况要作为对医师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其评优、评先、晋升、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并纳入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体系统一监管。

五、对长期开具不合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对长期开具不合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医师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离岗参加培训。

六、中药饮片处方的评价细则与内容:

1、中药饮片处方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 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4、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5、饮片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并紧随数值后书写;

6、对有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的饮片,应在药品右上方注明,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紧随剂数之后,要注明每日剂量,包括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1、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药剂科具体负责:

1、对医师中药饮片处方进行动态监测,每日发现不合格处方及时进行登记。

2、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月抽取一日处方,对处方进行评价。

八、医务科负责:

1、每月组织专家对中药饮片处方质量进行督导。发现不合格处方要及时在医院《信息简报》中通报。

2、医务科每季度应组织有关科室和相关专家对中药饮片处方情况进行集中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理。

九、罚则:

1、医务科应要求通报3次以上的医师进行解释,如无正当理由,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若警告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不合格处方,再次要求医师解释,如无正当理由,取消其处方权。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中药饮片管理的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中药饮片专项处方点评制度[全文]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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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doc》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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