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制度

2020-03-03 13:09: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高埔岗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原则》和《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使处方点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我院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寿兰

副组长:郭奕环、曾武珍、

成 员:黄美泽、廖碧红、刘春秀、袁志明

二、处方点评范围

在我院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门、急诊处方及住院病历。

三、处方点评形式

对处方、住院病历格式、书写规范及用药合理性进行评价。

四、处方点评标准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1、处方格式: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的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具体是:

(1)处方前记中“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不列“临床诊断”),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Rp或R标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正文无病情及诊断。

(3)处方后记中“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2、处方书写

(1)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

(2)药品名称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或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3)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和“备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未实行二行全量书写法。

(5)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 (6)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饮片煎煮的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9)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专用签章没有签名。 (10)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人签名。

(11)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3、处方用药合理性住院病历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药品的适应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 (4)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及患者或家 属签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处方管理办法》的有 关要求。

(5)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 剂量与用法不准确。

(6)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7)有重复给药现象。

(8)选药不合理,药品间存在配伍禁忌。

(9)抗感染药物滥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原则》的规定。

(10)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11)未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参加医保病人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

4、其它

(1)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2)不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具备使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资格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紧急情况除外)。

(3)药学部门无签名式样及专用签章备案记录的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师的签名和专用签章与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一致的处方。

五、住院病历用药质控内容 1.药物选择不正确。

2.超过药典和说明书适应症范围或用法用量。 3.无指征联合用药。

4.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用药物。 5.围手术期预防性用药时间过长。

6.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未及时停药、未记录。

7.病程记录中未记录或未说明理由的使用、更换或停止药物。 8.抗生素应用不合理。 9.血清制品应用不合理。

六、处方点评方法

1.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由药学、医务、质量控制部门和各临床科室专家组成,医务科(曾武珍)负责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实施;质控科(黄美泽)负责对药剂科提交的处方点评结果进行督查;药剂科(袁志明)负责对处方进行具体点评工作。

2.采用抽检方式,随机抽取门诊、急诊处方及病历的形式,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点评,抽查数量应不低于执业医师的10%。重点对超过医院处方平均金额的处方进行分析评价。 3.药剂科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点评,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合理处方经筛选确定后,向“开方”医生发出整改通知,及时向当事医生反馈结果,使其知晓问题所在,有利于以后自觉纠正。并定期将处方点评结果汇总后报质控科及医务科。对住院病历进行专项用药质控。质控原则: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

4.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前2位的抗生素类、活血化瘀类,进行单品种数量、金额统计,凡波动大于30%,而无合理解释理由的,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采取减量或停用的措施。

5.对于用药合理性有争议的,可召集有关专业人员探讨,或在药学通讯上组织研讨,以促进学术交流,提高用药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6.对不合格处方,经处方点评专家小组核实后,通过医务科进行如下处罚:批评,诫勉谈话,缺陷处方公示,罚款,通报批评。对连续3次有缺陷处方的人员,造成严重用药错误的,按《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暂停处方权。

7.建立处方点评登记公示制度。建立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对有典型错误的、同类问题发生率较高的医嘱、处方进行点评,并将每月金额前10名处方评价情况和开具不合理用药“大处方”前3名医生名单在全院通报。

8.对经查实的不合理处方,应免除患者该处方不合理部分费用。

9.开展经常性的处方点评活动,医院每月要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处方点评活动。在处方的格式、书写特别是合理用药方面进行重点评价,对抗菌素的规范使用和贵重药品的合理使用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分析评价,并在内部通报点评结果,在每月10日前把上月的处方点评及处理情况报医务科。

七、实现目标

通过处方点评制度,加大临床用药监管力度,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促进临床药学工作,自觉规范用药行为,形成合理用药的主流导向,保障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院信誉,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高埔岗卫生院 2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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