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8:50: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病案室工作制度
病案是医护技人员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医疗信息载体,病案管理是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工作的基础,为管理好本院病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并按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医、教、研提供服务,特制定病案管理系列规章制度。
1.病案保管制度
(1) 出院病历集中到病案室后,统一由病案室保存与管理,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2) 病案室应严格病历管理,对所有病案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
(3) 在医院范围以外不得擅自谈论,泄漏院内患者医疗秘密,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4) 严格借阅制度
2.病案借阅制度
(1) 再入院患者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患者出院之前归还。
(2) 死亡讨论、教学、疑难病讨论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一周内归还。
(3) 研究生、进修生使用病案,以及科研、统计或撰写论文等需要的病案,只可在病案室使用,不得带出病案室。
(4) 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出差,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
所借病案。
(5) 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如擅自将借出的病案借给与此病案无关人员或擅自涂改、伪造、复印、泄露病案内容者经查实将上报医政科进行严肃处理。阅后需在规定之日内归还,如逾期不还者,将取消其下次借阅资格。
(6) 凡涉及医疗纠纷病案不外借。
(7) 非医务人员一律不代办病案借阅手续。
3.病案复印制度
(1)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病案复印制度。
(2) 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① 患者本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 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委托书。 ③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或
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④ 保险机构,应提供机构查阅介绍信,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患
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查询委托书复印件。
⑤ 公安、司法机关,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
的有效身份证明。
(3)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
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 复印病案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公章证明。
(5) 复印病案资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6) 复印流程见《病历复印程序》。
4.病案库房管理制度
(1) 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2) 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做好库房防霉、虫、蛀,控制温度、湿度,做好清洁工作。
(4) 保持库房整洁,注意电源安全并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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