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问题分析

2020-03-01 20:08: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摘 要

“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对于这句话,不同的经济学派有不同的见解,在亚当·斯密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学理论学派对这句话包括萨伊的生产要素三元论观点,西尼尔稍有差异的三元论观点,马歇尔的生产要素四元论观点,以及我国学者徐涛波的生产要素六元论的观点,还包括边际学派的观点都能对该句话有可行的解释。我通过对这些学说理论的了解分析,得出自己的理解,以解释在这句话中体现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能创造更多劳动的现象。

关键词:生产要素,劳动,价值

对《国富论》中“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这句话的理解。

亚当·斯密在他的著作《国富论》第一篇第六章中提到:“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他提出,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都是不劳动的懒惰阶级,可依然能够获得部分社会劳动产品。这就说明劳动在一年创造的价值应当要比劳动本身的价值多得多。拿谷物种植活动来说,参加谷物种植的农民,经过一年的播种,施肥等农业劳动,等到谷物收割后,谷物的价值只有一小部分用来维持劳动者劳动的供给,保证下一轮的生产活动,其余由劳动创造出来的大部分谷物的价值是除了劳动力本身价值以外多出来的,这个现象该怎么解释呢?

有一些劳动价值论的观点认为,价值唯一是由人类劳动创造出来的,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价值形成的影响,因此不能够解释劳动产物的价值远远大于劳动力供给所需价值这样一个现象了。因此在亚当·斯密理论基础上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除了劳动价值论的体系之外,还有很多种关于价值的理论观点。其中萨伊在1803年出版的的他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概论》,他指出“事实已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其中以耕种的土地为最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出这些外,没有其他因素能生产或能扩大人类财富。”在萨伊的生产要素三元论里劳动创造了工资,资本创造了利息,土地(自然力)创造了地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劳动在一年创造的价值比劳动本身的价值多得多。除了劳动创造的那一部分价值(即劳动者工资)外,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中的价值还包括土地(自然力)创造的价值(即地租)和资本创造的价值(即利息)而单独获取地租和利息的那一部分人就被亚当·斯密称为。其中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土地和资本共同创造价值的比值就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力

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力的方式用更少的劳动投入量使土地(自然力)和资本产生更多的价值,比如说现代农业都是施用人造化肥,比起以前的农业都是以人或动物的粪便作为肥料的农产品产量就高得多,所以这就说明,提高劳动生产力可以使劳动年产物可支配的劳动量进一步的高于生产这些劳动产品所需的劳动量。

萨伊之后的西方经济学家大都接受了他提出的生产要素三元论,英国的经济学家西尼尔虽然提出了与萨伊有所不同的三个生产要素。但西尼尔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大纲》中仍然承认“生产的主要手段是劳动和不借助于人力的、由自然予以协助的那些要素。”在这句话中所说的要素就是劳动和自然要素。此外,西尼尔还在此书中写到“虽然人类的劳动和跟人力无关的自然要素是主要的生产力量:但是,要使两者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还得有一个第三生产要素„„我们把没有它则其他两者就无能为力的这个第三要素或生产手段叫作节制。”按照西尼尔的要素三元论观点,劳动同样只作为生产各要素中的一部分,因此,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价值,仅仅只是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价值的一部分,剩下的应该一部分归结为个人节制行为的报酬,和土地(自然力)所有者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应该得到的报酬。因此,西尼尔的观点同样可以给出“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这个问题的答案。

经济学家如约翰·穆勒也继承了萨伊的观点,更详尽地,在更一般形式上讨论了各种生产要素存在的方式,性质和条件。著名经济学家英国“剑桥学派”创始人——阿尔弗·马歇尔的生产要素四元论。我国学者徐寿波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提出劳动、生产必须同时具备的六个条件或六个力。六个条件是指劳动人员、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环境、劳动空间和劳动时间;六个力是指人力、财力、物力、自然力、运力和时力。六个力实质上就是六个生产要素。后来新提出了六力替代原理。这些经济学家无论是主张三元论,四元论还是最近提出的六元论都说明了劳动虽然是创造物品的必要因素但是却并不是创造物品价值的唯一因素,因此不难理解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就是这所有要素共同创造的,超过生产创造这些物品以及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就应当是理所当然的。

虽然明确物品的价值并非完全由劳动创造,但如生产要素三元论,四元论,六元论等理论对劳动生产物的价值归宿问题却存在多种多样的说法。在对以上经济学家关于价值理论的学习中,对《国富论》中“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这个问题以及价值理论有了自己的一点未经考究的拙见。

第一,不可否认,劳动在价值形成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没有劳动的参与,任何哪怕一丁点的价值都不可能实现。举个例子就是说,即便是天生天长的野蘑 2

菇,野山笋,没有人类的采摘过程也是实现不了他的价值的。

第二,结合关于自然禀赋的学说,我认为,以前经济学理论中的土地(自然力)要素都可以归结为自然的给予,比如说,阳光没有价值,他却可以使人类播下的种子长成植物,结出果实。形象的说,在播下种子之后,如果你不去打理他,人类劳动在这儿就结束了,接下来的由种子到植株再到果实的价值增值应该归于自然地劳动,由于自然是无私的劳动者,所以在收获的时候这部分劳动价值被劳动者通过较少的劳动全部无偿占有,而并不像以往的劳动价值论中认为的那样劳动产品的价值完全由无差异的人类劳动创造。

第三,关于资本要素,一方面我认为,他必然是自然禀赋的一部分加上人类的劳动形成的,最初的资本,拿谷物来说必然是上一生产周期所生产出来的,上一周期的产物也在第二点中表明来自于人类劳动和自然劳动的产物,高级形式的产品总的来说也是复杂化的简单形式产品的综合,例如拿面包来说是以小麦做资本,进一步通过人类劳动使他变成面粉,变成面包;自然力在这个过程中协同作用,主要表现在发酵过程,人类劳动是不能使面包发酵的,还有燃料本身可以算作太阳能的积累,燃烧过程也属于自然力积累的劳动转化而来,形成了面包的部分价值;另一方面,正如西尼尔所说的那样,节制产生了资本,正因为人们的节制才不至于把当期的产品全部消耗掉,他的行为使自己的效用降低了,理所应当以资本产生的价值中的一部分来弥补他的损失。

总体来看,经济学家们承认自然力的作用,但他们倾向于把自然力当做一个正的协助作用,我觉得应该对自然力作用做一个修正,即自然力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他的作用并非都是正的,比如人类创造的食物,钢铁,自然力能让食物变质,钢铁生锈,导致价值流失,所以这里更进一步确定了人类劳动和自然劳动的关系,即:人类劳动是理性的,一般来说他一定创造价值,而自然劳动对产品价值存在正作用和负作用,这个作用现在被称作自然规律。因此回到前面那个问题,掌握规律,即让自然力发挥它正的协同作用,那么人类劳动创造物品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才会远远超过提供的劳动本身,如果人们生产都不遵循规律,这个命题可能就会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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