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8:34: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发放《商标注册证》变更费用补贴的
通知
有关商标权主体:
按照滨海新区《关于规范地名、单位名称等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滨政发„2010‟112号)的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内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商标注册证》事项发生变更的商标权利主体予以变更费用补贴(500元/件)。请有关市场主体于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8月31日,登陆“天津滨海商标网”(http://),自行下载《商标变更费用补贴申请表》,将申请表及以下有关材料一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报。
要求商标权利人提供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3.《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原件、复印件;
4.收款票据(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商标权利人公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联系电话:653051016530509565305093
《商标注册证》变更费用补贴申请表
注: 此表一式两份,申请人须机打填写,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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