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新煤业防突管理办法

2020-03-02 21:06: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贵新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通风科 编 制 人:周建军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长:

编制日期:2011年9月

贵新煤业防突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关于防治瓦斯突出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矿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使我矿的防突工作出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最终达到消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目的,根据江煤贵司安字[2011]64号文《江煤集团贵州公司防突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大林煤矿防突管理办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一、管理目标

1、消灭“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防突管理工作运行规范:建立健全防突专门机构,人员、装备等齐全有效;制度、措施完善并落实执行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3、通风系统完善、可靠,通风设施构建符合行业标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矿领导为首的防突管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黄继平

2、常务副组长:朱宗平,副组长:张疆江、吴建家、王江林、李莲英、陈明。

3、领导小组成员:通防、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劳资、财务、供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4、下设防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科科长周建军任防突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严格各项防突管理制度,确保“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落实执行到位。在采掘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坚持“长抽短排”、“长短探”相结合,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做到五不掘进(即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不明不掘进、未采取防突措施不掘进、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不掘进、防突措施无效不掘进、无措施超前距或超前距不足不掘进)。

2、建立、健全防突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区队、班组、人员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所辖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防突效检员:负责有关防突参数的测定,收集整理突出资料,协助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防治突出计划。

瓦检员:负责井下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温度的测定,准确地填写各种记录,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协助测定有关参数及做好有关记录,每班校对所辖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安全装备的日常检查。

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的质量,监督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及安全系列化装备的完好使用情况,负责对违章、违纪等三违现象的制止、处罚、教育等。

调度员: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调度值班记录,特别是对“一通三防”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熟悉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好调度日报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

通防部门: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编制、审查防治突出综合措施、规划、计划,收集整理防治突出资料,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推广和使用防治突出新工艺、新技术。

机运部门:负责对“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中要求的安全系列化装备的安装、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采掘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所辖范围内的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管好、用好安全系列化装备,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配合防治突出专业人员,搞好采、掘工作面的预测预报、措施效果检验工作。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综合防治突出规划、计划、措施的实施,严格督查现场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放炮停电撤人范围及警戒位置,对严重威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权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生产技术部门:在地质构造发育、煤层结构、厚度变化的地段及应力集中区域内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地测人员应提前作出预报(机采、机掘面提前50m,其它采掘面提前20m),并向通风、安全部门和生产单位下达通知单,及时提供地质剖面图,以便防突机构制定针对性的防突措施,在巷道贯通前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巷道贯通距离,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在贯通前50m外必须施工贯穿钻孔;严重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在贯通前30m(一般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在贯通前20m)外,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并停掘一头,同时尽可能避开应力集中区和瓦斯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并编制专门的防治突出的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3、矿必须建立和健全瓦斯抽放钻孔、密集浅孔、检测孔设计、施工、验收、抽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对上述钻孔的施工,矿必须安排劳资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填写验收报单,过地质构造带等地施工应有地质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所有验收报单应报矿总工程师审阅,并报通防部门留存备查。

4、放炮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应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5倍。

5、煤巷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若放炮后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4.5m3/min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重新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作业。

6、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7、加强石门揭煤防突管理,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石门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防突设计施工。

8矿必须申请要求资质部门对矿井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敏感性指标及相关瓦斯参数的测定,以确定首选保护层开采。

9、通防部门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把瓦斯地质工作落实到实处,形成瓦斯、地质、防突一体化。

10、尽快完善好瓦斯抽采系统,确保抽放能力,瓦斯抽采达标有效。

11、切实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因突出次生瓦斯爆炸事故。

12、矿必须把全员防突知识培训纳入正常轨道,形成制度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保、互保能力和识别防突隐患的能力。

13、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必须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隐患排查制度化,落实到实处,不得走过场。

四、考核奖惩办法

此管理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执行。

1、奖励条件:月度内完成防突管理目标。

2、奖励范围:矿防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奖励标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3000元,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2700元,其他副组长2400元,防突办公室主任(通防科长)1500元,井下各部门负责人(通防副职、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劳资、财务、供应正职)800元,井下各职能部门副职、主管技术人员(含通防技术员、地面科室负责人)400元,通防科班组长200、效检员100元、瓦检员100元,安全员100元,调度员100元。

4、罚则:

(1)、防突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不健全但按检查指令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降低奖励标准的5%。

(2)、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完善了抽放系统但没按要求做到“应抽尽抽”的,每次降低奖励标准的10%,在规定时间内仍没有完成整改的,矿井继续停产整改,并降低奖励标准的20%。

(3)、“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达不到公司考核标准的,降低奖励标准的20%。

(4)、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取消奖励。

(5)、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奖励标准对等罚款。

4、资金来源:在矿安全基金中列支,奖励每月由防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制表报防突领导小组审批,财务科出帐并予存根,防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放。

五、本防突管理办法自二0一一年七月起执行,解释权属矿。

通防科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白坪煤业公司防突总结

防突校检管理办法

某矿防突管理办法

防突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织金县贵诚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措施

防突工作总结

防突教案

防突牌板

防突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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