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请示、汇报、协调工作制度

2020-03-03 19:15: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市局机关请示、汇报、协调工作制度

(一)局内各科、室职责范围的工作,凡属较重要的、牵扯面较大的、不能独立处理的或认为有必要请示的,可分别向主管局长请示、汇报;各科、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全局性的工作,在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后,应由主管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局长请示、汇报或提请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一般情况要坚持逐级请示的原则,特殊情况可直接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三)对上级税务部门、市委、市政府电话通知或口头指示,要认真做好记录,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汇报,并提出拟办意见。

(四)对领导安排、交办的工作事宜,要认真照办,在完成之后,或在限定的时间内,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

(五)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人事、工资、证明等重要问题的信件、材料需要盖本局公章时,经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六)每季度各科、室要上报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要点,并把工作情况向主管局长或局务会议作一次全面汇报,对上级要求汇报的工作,要及时向主管副局长、局长或局务会议传达汇报,参加重要会议或上级部门部署重要工作,在汇报前,应认真准备汇报提纲,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或想法,将会议材料交档案室存档。

(七)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密切

配合,凡涉及到全局性某一阶段应急性工作或中心工作,由局长主持协调,一般性的工作联系可由主管局长或办公室负责协调,或由科、室自行协调。

(八)各科、室工作需要由局内统一综合的,先由各科、室提供书面情况,然后由办公室负责综合。

重要工作事项(部署、领导批示)督办单

200年月日第号重要工作事项通知单要求你单位输的

工作事项现已。请你单位按照要求抓紧办理,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大庆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年月日

市局机关大事、要事上报制度

为全面记载市局机关各方面大事、要事,为编纂史料、总结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事、要事的范围

(一)重要会议。指市局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市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省国税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性专业会议,以及有关科室牵头召开的全市性专业性会议。全市性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载上报,党组会议、局长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省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载。省局在我市召开的专业性会议,由参加的科室负责记载报送。

(二)重要活动。指市局党组成员参加省局、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及下基层工作情况,市局机关组织的全局性重要活动;局党组成员单独活动的由党组成员在会议或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记载,有相关科室陪同的由该科室或牵头科室负责记载上报,市局机关组织的全局性重大活动,由机关党委或牵头科室负责记载报送。

(三)重要公文。指市局制定下发的具有全局性、指导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由办公室负责筛选记载。

(四)上级机关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记载上报。

(五)机构调整、重大人事任免。由人事科负责记载报送。

(六)重要工作业绩,由各科室负责整理报送。

二、大事记的编写要求

(一)本着一事一记的原则,对大事、要事的时间、地点、内容记载清楚。

(二)观点正确,事实可靠,语言概括准确,文字简明扼要。

(三)突出大事、要事,防止不分轻重,一概罗列。

三、大事记的报送时间

各科室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认真负责,报送及时,大事记各科室按月报送,在每月终了后五日内将上月的大事、要事及时进行整理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理编发市局机关大事记。

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

市局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市局自查汇报

市局汇报材料

市局考核汇报

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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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请示、汇报、协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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