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2020-08-2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一、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树立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每日上班前要整理内务,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下班时要梳理当日工作完成情况,理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五、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形象,要文明待客、礼貌对人,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来客。

六、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七、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八、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九、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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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县纪委 ××县监察局

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管理,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机关管理体系,经本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建宁县纪委、建宁县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议

1、议事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贯彻。

(2)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3)全县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抓和重点过问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处。

(5)县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调动、调整、奖惩。

(6)重大经费开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审议的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参加,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会议;必要时请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列席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经分管常委同意后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3)对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室应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室准备,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并报请书记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与会人员。

(4)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就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未出席的常委通报议定事项。

(5)常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重要事项,会议前要把讨论的内容与常委通气,作好准备。决定问题要体现多数常委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除会议决定公开或工作需要交办的外,要严格保密,任何与会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讨论和研究的问题与科室有关的,有关科室可另派人记录。

(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1)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上级监察机关和县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

(3)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4)对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

(5)向人大、政府、上级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

(6)其他需研究的事宜。

2、参加人员: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有关室负责人参加。

3、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长确定。

4、凡涉及重要议题,应邀请纪委正、副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

5、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三)室主任(负责人)例会

1、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常委会议的决定和意见。

(2)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机关的日常工作。

(4)讨论各室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2、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原则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如需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4、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室要抓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负责人)例会上要反馈落实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办。

5、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四)、常委民主生活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县委,并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

二、学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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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县纪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县纪委常委参加。

2、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必要时,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由支部负责。

3、中心组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习计划具体安排。

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结合的办法,需要集中讨论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建立委(局)机关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为每周

二、四晚上。其中周二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周四晚上的学习以自学为主,原则上在单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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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县纪委 ××县监察局

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管理,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机关管理体系,经本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建宁县纪委、建宁县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议

1、议事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贯彻。

(2)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3)全县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抓和重点过问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处。

(5)县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调动、调整、奖惩。

(6)重大经费开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审议的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参加,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会议;必要时请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列席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经分管常委同意后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3)对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室应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室准备,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并报请书记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与会人员。

(4)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就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未出席的常委通报议定事项。

(5)常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重要事项,会议前要把讨论的内容与常委通气,作好准备。决定问题要体现多数常委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除会议决定公开或工作需要交办的外,要严格保密,任何与会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讨论和研究的问题与科室有关的,有关科室可另派人记录。

(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1)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上级监察机关和县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

(3)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4)对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

(5)向人大、政府、上级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

(6)其他需研究的事宜。

2、参加人员: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有关室负责人参加。

3、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长确定。

4、凡涉及重要议题,应邀请纪委正、副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

5、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三)室主任(负责人)例会

1、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常委会议的决定和意见。

(2)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机关的日常工作。

(4)讨论各室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2、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原则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如需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4、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室要抓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负责人)例会上要反馈落实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办。

5、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四)、常委民主生活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县委,并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

二、学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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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县纪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县纪委常委参加。

2、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必要时,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由支部负责。

3、中心组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习计划具体安排。

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结合的办法,需要集中讨论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建立委(局)机关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为每周

二、四晚上。其中周二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周四晚上的学习以自学为主,原则上在单位学习。

2、机关学习由支部书记召集,除纪委书记外,全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

3、实行严格的学习签到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考勤;每人每月发给学习满勤奖40元,迟到者每次扣3元,缺席者每次扣10元,私事请假者每次扣5元.,扣完为止。

4、机关学习实行“一月一专题一季一考试”制度。

5、每位干部、职工每年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或论文一篇以上。

三、文件管理和行文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办理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登记,按照一定程序送有关领导阅知或者批示。重要文件要随收随送。

2、常委传阅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传送。中央、xx、省(市)委、省(市)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传阅至常委以上干部。涉及有关室的文件,经书记批示后,送有关领导传阅。需要传达贯彻的文件,按文件规定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需要及时办理的文件,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签批后交有关室办理。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文件传阅至各室主任。“三密”文件个人不得存留、复印,阅后要及时于当日的上午或下午交还管理人员。

3、加强保密工作,办公桌上不得堆放“三密”文件。

(二)行文制度

1、行文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拟稿,使文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拟稿、修改

、签发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如修改较多,要重新打印,不能剪贴。

3、文件的签发。以县纪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应送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签发;以监察局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监察局长签发;各室需要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材料要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签发。

4、以委、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各主办室负责起草、打印、校对、装订,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签发后,由主办室负责上报或下发。

5、各室负责起草的文件材料和各室自己用的材料各室要负责打印、校对、装订分发。应存档的要按一式二份加原稿交办公室存档。

四、请示、报告制度

1、按逐级请示报告和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工作人员向室主任(负责人)、室主任(负责人)向分管副书记、副书记向书记请示汇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

2、凡以县纪委、县监察局名义处理或答复的问题,除已有明确规定、应及时答复的以外,其他必须事先请示。

7、请销假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一律列入考勤登记。

(三)考勤奖惩办法

1、考勤情况作为对个人工作进行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2、每人每月发给满勤奖60元;凡迟到者每次扣5元,旷工每半天扣10元,私事请假者每半天扣5元,扣完为止。

九、奖励制度

1、工作创新奖。凡被市纪委评上“开拓创新奖”的,给予承担该项工作的科室奖金1000元;科室工作获得全市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2、项目引进奖。凡引进项目获得县里奖励的,所获奖金的一半奖给项目引进有功人员,另一半由全委(局)干部职工平均分配。

3、信息工作奖。①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300元;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被省级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被市级采用的、其他科室人员所写信息被市级对口科室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②凡所写论文、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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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机关工作制度

中共××县纪委 ××县监察局

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管理,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机关管理体系,经本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建宁县纪委、建宁县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议

1、议事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贯彻。

(2)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3)全县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抓和重点过问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处。

(5)县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调动、调整、奖惩。

(6)重大经费开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审议的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参加,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会议;必要时请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列席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经分管常委同意后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3)对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室应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室准备,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并报请书记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与会人员。

(4)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就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未出席的常委通报议定事项。

(5)常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重要事项,会议前要把讨论的内容与常委通气,作好准备。决定问题要体现多数常委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除会议决定公开或工作需要交办的外,要严格保密,任何与会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讨论和研究的问题与科室有关的,有关科室可另派人记录。

(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1)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上级监察机关和县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

(3)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4)对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

(5)向人大、政府、上级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

(6)其他需研究的事宜。

2、参加人员: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有关室负责人参加。

3、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长确定。

4、凡涉及重要议题,应邀请纪委正、副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

5、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三)室主任(负责人)例会

1、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常委会议的决定和意见。

(2)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机关的日常工作。

(4)讨论各室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2、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原则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如需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4、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室要抓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负责人)例会上要反馈落实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办。

5、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四)、常委民主生活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县委,并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

二、学习制度

(一)纪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县纪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县纪委常委参加。

2、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必要时,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由支部负责。

3、中心组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习计划具体安排。

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结合的办法,需要集中讨论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建立委(局)机关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为每周

二、四晚上。其中周二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周四晚上的学习以自学为主,原则上在单位学习。

2、机关学习由支部书记召集,除纪委书记外,全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

3、实行严格的学习签到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考勤;每人每月发给学习满勤奖40元,迟到者每次扣3元,缺席者每次扣10元,私事请假者每次扣5元.,扣完为止。

4、机关学习实行“一月一专题一季一考试”制度,管理制度《机关工作制度》。

5、每位干部、职工每年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或论文一篇以上。

三、文件管理和行文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办理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登记,按照一定程序送有关领导阅知或者批示。重要文件要随收随送。

2、常委传阅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传送。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省(市)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传阅至常委以上干部。涉及有关室的文件,经书记批示后,送有关领导传阅。需要传达贯彻的文件,按文件规定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需要及时办理的文件,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签批后交有关室办理。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文件传阅至各室主任。“三密”文件个人不得存留、复印,阅后要及时于当日的上午或下午交还管理人员。

3、加强保密工作,办公桌上不得堆放“三密”文件。

(二)行文制度

1、行文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拟稿,使文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拟稿、修改、签发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如修改较多,要重新打印,不能剪贴。

3、文件的签发。以县纪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应送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签发;以监察局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监察局长签发;各室需要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材料要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签发。

4、以委、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各主办室负责起草、打印、校对、装订,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签发后,由主办室负责上报或下发。

5、各室负责起草的文件材料和各室自己用的材料各室要负责打印、校对、装订分发。应存档的要按一式二份加原稿交办公室存档。

四、请示、报告制度

1、按逐级请示报告和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工作人员向室主任(负责人)、室主任(负责人)向分管副书记、副书记向书记请示汇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

2、凡以县纪委、县监察局名义处理或答复的问题,除已有明确规定、应及时答复的以外,其他必须事先请示。

3、各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属各室职权范围的工作,各室要大胆负责,认真办理,不得推诿。

五、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因公出差需经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批准。差旅费要及时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10天内报分管副书记审批,按财务规定报销。

2、办公费用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分管副书记审批,2000元以上由常委集体研究。

3、困难补助、奖金等其它特别开支由常委集体研究决定。

4、财务开支情况每半年向常委会报告一次,每年向全委干部职工通报一次。

六、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要严格按县两办有关文件执行,严格报批、审批。

1、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正科以上领导来我县视察指导,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对副处以上来宾,应及时向县委办报告。

2、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来我县,对口室负责安排,办公室配合接待。

3、本省及省外纪委、监察局带队来我县参观考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

4、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副处以上(含担任上述职务退居二线的)领导在建宁视察指导期间,由书记、副书记或常委陪同。

5、书记、副书记有关客人,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

6、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科以下干部在建宁期间,由分管副书记、常委或室主任(负责人)陪同。

7、陪餐人员要从严控制,原则上2-3人陪同。

8、各乡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县纪委办事,由办公室安排,办公室1人陪同。

9、接待要厉行节约,不得随意超过标准,办公室要从严把关。

七、值班卫生制度

1、机关值班根据作息时间具体确定。机关大院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按县委、县政府的值班要求执行。

2、值班人员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负责当班安全及处理好当班的有关事宜,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出现脱班。

3、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搞好本室卫生和单位包干区卫生,做到每天地板一拖,桌椅一擦,烟灰缸等一洗,并积极参加义务劳动。

4、书记室的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其他科室的卫生由各科室自行打扫。

5、会议室、走廊的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

八、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1、全委(局)干部、职工(除书记、驾驶员外)全部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

2、考勤制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3、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在上班后10分钟前签到;上班后10—30分钟内签到者算迟到,30分钟以后及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半天)。

4、日常考勤不能找人代签,请假、出差或外出办案等特殊情况要向办公室说明,由办公室人员在考勤簿上注明。

6、办公室每月要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有关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奖惩办法施行。

(二)请假制度

1、常委请假要经书记审批。

2、其他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书记审批。

3、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领导不在时告知办公室。

4、凡请假的人员事先必须写好请假审批单,由有关领导审批后,将请假审批单交办公室。

5、按规定要求休假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要填写好休假审批单,由书记审批。

6、要求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休假的人员应遵守请销假制度,审批单交办公室。回单位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口头请假,在回单位上班的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对未按规定先离岗后请假的视为旷工。

7、请销假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一律列入考勤登记。

(三)考勤奖惩办法

1、考勤情况作为对个人工作进行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2、每人每月发给满勤奖60元;凡迟到者每次扣5元,旷工每半天扣10元,私事请假者每半天扣5元,扣完为止。

九、奖励制度

1、工作创新奖。凡被市纪委评上“开拓创新奖”的,给予承担该项工作的科室奖金1000元;科室工作获得全市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2、项目引进奖。凡引进项目获得县里奖励的,所获奖金的一半奖给项目引进有功人员,另一半由全委(局)干部职工平均分配。

3、信息工作奖。①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300元;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被省级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被市级采用的、其他科室人员所写信息被市级对口科室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②凡所写论文、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

推荐第5篇: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一、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

二、作风严谨正派,工作积极主动,既分工负责,又要相互协调。

三、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局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机关新形象。

四、衣着服饰朴实大方,言谈举止要文雅得体,工作时间不高声喧哗,不随意闲谈,不说脏话,不带小孩上班。

五、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背后议论同志长短,不参与打架斗殴。

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护公物。

七、增强集体观念,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讲究卫生,热爱劳动。

八、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工作快速敏捷,雷厉风行。

九、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着装整齐,必须佩戴制发的标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处理违法违章行为时,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

公文处理制度

一、处理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公文。

二、收文要求:办公室直接收到的文件,文办人员随收随登。上级邮至局领导或各科室的文件,局领导或有关人员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带回的文件,要在两日内交办公室签收、登记。收文后,文办人员要及时填写收文卡,统一编号,并于收文当日送办公室主任批办。急件要急送急办。

三、批办要求:办公室主任要逐文批注处理意见,一般于当日转交文办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交文办人员。急件要直接送交局领导阅处。

四、分送要求:文办人员收到主任转交的文件后,立即按批注意见送达局主要领导批阅后,按局主要领导批示送交相关股室或个人处理。除另有批示外,各股室、单位之间不得横传。分送各单位的各类文件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文件传递结束后,文办人员要及时收回所传文件,并整理归档。

五、发文要求:由主办股室拟文,负责人审校,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综合把关后,转送局长签发;需经有关会议讨论的文件,经会议讨论后再签发。文稿一经领导签发,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的必须经签发人同意。

六、办公自动化要求:适时取消纸质文件,所有发文均通过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按操作流程进行公文处理。

公章管理制度

一、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市住建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二、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四、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五、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

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六、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七、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九、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十、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十一、本局所有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十二、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十三、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十四、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十五、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车辆以保证局领导办公用车和机关办公提供后勤服务为目的,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管理,非紧急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擅自调用,外单位用车一般不予派车。

二、局领导工作用车要提前将用车时间、地点、活动事先通知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一般人员用车要严格控制,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予派车。

三、司机必须服从指挥调度,随派随出,保证出车时间,同时按指定地点、路线行驶,不准绕道办私事。出车任务完成后,要及时返回机关待命,不得长时间滞留在外,如有其它情况,回来后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下班后,非特殊情况,车辆要回车库或指定地点停放,严禁私自在外过夜。

四、严禁司机私自用车和私自为他人提供用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其它后果,司机本人自己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公职。

五、司机要遵章守纪,精通驾驶技术,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服从警察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要注意车速,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疲劳车,会车和通过路口时,要礼让三先:严禁酗酒和酒后开车,要注意经常检修保养车辆,勤擦车,内外卫生整洁,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及安全行驶。

六、司机不出车时,要坚守岗位,一律在机关办公室待命,外出办事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司机不参加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出车,办公室主任要事先告知出车人员,并做后记录。

七、车辆发生故障时,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提出修理申请,经共同检查鉴定后,能自修的不送修,能继续使用的件不更换,确需送修理或更换件的由司机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卡》,报办公室主任经局长批准后送修或购买。油料专人购买,专人保管,专人发放,设立帐卡,公开登记。

八、司机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每次处1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 按经济损失数额大小,给予司机本人损失额5%-10%的罚金。

1、私自出车和私自为他人提供用车;

2、擅自在外停车过夜的;

3、随意转借,互相驾驶的;

4、无理取闹拒绝接受驾驶任务的;

5、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出现行车事故的;

九、司机要积极参加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其它活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单位集体形象,对用车的同志热情、和蔼、不急、不躁,圆满完成行车任务。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认真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施党政领导亲自处理信访问题,不少于本单位信访总量的50%。

二、参加信访接待日的党政领导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领导干部职责和分工确定接待范围和来访人。

三、参加信访接待日的党政领导,要对群众来访不拖、不推、不躲、不靠,能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明确答复,做好疏导工作,引导群众有序上访,增加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良好的接待环境和秩序。具体要求:

1、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要热情受理、细心询问、听明意见、做好记录、明确答复,使群众的信访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对于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属本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为其办理和跟踪反馈结果;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情况,并告之受理的部门或责任人,需要交给有关部门解决处理的,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报告结果。

3、为了方便群众信访问题的快速处理,领导干部在接待来访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陪同,参与接待。

局务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实行定期召开制度,原则每月在局六楼小会议室召开,参加人员为局班子全体成员及局办主任。会议由局长主持,必要时可通知其它相关人员列席参加。

二、局务会议议程:

1、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部门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本月工作计划。

2、议定本月全局重点工作。

3、听取相关部门和专题工作情况汇报

4、议定需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实行《局务会议议题报告单》填写制度。局班子成员对需要局务会议定的事项,填写《局务会议议题报告单》,并提交书面材料,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下午5点前交局办公室汇总,交局长确定提交局务会研究的议题。

整顿纪律转变作风工作制度

一、实行每月第

一、第三周周一8:30分集中点名制度。

二、上班准时到岗,认真执行上班打卡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中午严禁非因公饮酒影响工作,不准酗酒误事闹事;不准无故空岗脱岗。

三、工作时间,严禁在办公场所进行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电脑上玩游戏等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无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严禁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上班时间娱乐(集体组织活动除外),一次罚款50元/人,通报全局;二次罚款300元/人,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下班时间在单位进行赌博活动,一次警告;二次通报全局,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请假。外出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批准,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局长外出要向局办公室说明,其他局班子成员外出要向局长请假。股室领导请假,一日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二日以上经局长批准;其他同志请假,二日内股室领导批准,三日以上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要认真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局办公室统一留存。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职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取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职论。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严格会议制度。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不准随意更换参会人员,影响会议质量;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随意走动和交头接耳。

六、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实行领导带班,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有情况要及时逐级汇报,不准误报漏报和不报。局中层以上干部要按规定开启通讯工具,部门一把手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强化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团结,保持稳定发展。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确保政令畅通。

八、规范服务行为。接打电话、接待来访和办事人员,要文明应答,耐心解释,热情对待,不准迁怒,严禁衙门作风。

九、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开展“一条龙”、“一站式”、“一门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在具体办事过程中,不准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实际行动唱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旋律。

十、倡导艰苦奋斗作风。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控制工作成本,降耗节能,开源节流,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用。

十一、酗酒滋事的,一次警告,并通报全局。

二、没有依法行政,执法不严格,或对办事人吃拿卡要,对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全局通报、处分等处理。

十三、因误报、瞒报、漏报各种材料,或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对外宣传,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全局通报、处分等处理。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应严格遵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按经费支出有关规定权限,经办人签字后,经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证明,财务股审核,报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对于大额支出按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办理。

四、单位借款只限于差旅费和备用金以及领导批准的应急需要,差旅费借款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长审批,并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归还借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长期限3个月。

五、单位职工参加不属于上级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函授和脱产进修学习费用支出按规定自行负担。

六、因公外出人员差旅费支出根据《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兴政发[2014]44号)文件执行。

七、单位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纪律规定,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局办公室主任备案后方可报销有关接待费用,未经批准和超标准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八、购买办公用品及相关办公开支,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或相关专业股室购买,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需通过政府采购。

九、医药费,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住院及各种医疗费用。

十、在职职工及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慰问费用限定在600元/人以内开支。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办公室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600元/人以内。

首问负责制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协助办理的,应予积极协办;对协办不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具体承办人;若具体承办人因公因事临时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原因,并代为接收、转交,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

八、局机关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责任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局机关根据职能职责承办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三、住建局限时办结事项:

1、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2、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3、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4、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5、受理领导批转或直接的来信来访或投诉、举报等事项,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回复。

四、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以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诿、拖延、扯皮。

五、限时办结事项的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的次日算起。若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个人补齐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补齐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标准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事项,应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告知原因,并告知延期办结的时限。

七、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八、局机关对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实行逐级监督、考评,并自觉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责任追究制

一、对前来局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局效能办负责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投诉、检举、控告的受理、查办,并接受上级组织、社会各界和本机关内部的监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1、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未办结的;

2、公务时间无故擅自离岗的;

3、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办事人员或其他组织的;

4、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

5、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办事人员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

6、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未及时请示报告造成工作失误的;

7、应当场办结的事项而不当场办结的;

8、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齐全部材料的;

9、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1、主动赔礼道歉,取得当事人或其他组织谅解的;

2、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3、主动挽回损失的;

4、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2、不接受批评教育,屡次不改的;

3、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4、拒不执行上级组织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5、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

6、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督查制度

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局政务督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局内设各股室、各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办公室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及3-4名局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组成。

二、督查内容

(一)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工作安排、来文来电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领导批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绩效办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局党组会议、局班子会议决定事项及局领导批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八)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办理情况。

三、督查程序

(一)分解登记。凡纳入督查的办理事项,由办公室按职责范围进行分解登记后,填写《督查事项办理表》交承办该事项的局分管领导、股室、二层单位办理。

(二)询问了解。对常规性日常工作,办公室要经常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和任务进展情况。

(三)跟踪督办。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有时限要求的办理事项,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组织协调。对于一般性的具体事项,由办公室组织协调;涉及多个股室或二层单位的重要事项及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五)报告反馈。对重大督查事项,承办股室、二层单位应在办结后一周内,将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呈送局分管领导,做到督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立卷归档。办公室要将办理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办理结果等各类资料、台账及时进行归档,以备查询。

四、督查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办公室在对督查事项进行分解登记时,应对办结时间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局领导对督查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局领导未明确时限要求的,应按办公室确定的时限要求办结;因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承办股室、二层单位须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计划安排。

(二)反馈报告制。承办股室、二层单位须按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报告办理情况,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后向局领导报告。对超过时限要求的,应在报告中注明延期原因。

(三)调查研究制。对重大督查事项,办公室应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局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工作联系制。建立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督查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全系统衔接紧密、协作联动、畅通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办公室应加强与各股室、二层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五)督查通报制。对重大督查事项,办公室要实行跟踪督查,采取日常督查与定期通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督查事项得以及时推进和按时完成。对未按时完成、久拖未结的,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结束后,将承办单位的办理过程、办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局领导。

(六)责任追究制。因人为因素造成延期办理或工作失误,导致产生不良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对承办股室、二层单位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增加工作透明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根本好转,特制定本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基本要求

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办事。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内容

1、法律、法规。凡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部予以公开。

2、岗位职责。局机关和下属窗口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对外公开。

3、办事程序。办理各项规划建设和管理手续的方法和步骤公开。

4、服务标准。局机关和下属窗口单位各自制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公开。

5、办事时限。为服务对象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间公开。

6、违章处罚。对有关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依据和结果公开。

7、收费标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开。

8、办事结果公开。

9、财务收支公开。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要加强对财务管理,每月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10、社会监督公开。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均需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单位及领导人电话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三、政务公开形式

1、设置公示牌。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将上述10项内容全部予以公示,并长期保留。

2、建立专栏橱窗。对相对固定或需定期更换的内容,用专栏、橱窗形式公示。

3、会议发布。对一个时期内重要事项或重大城建活动,可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公开。

依法行政制度

一、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

二、局机关制发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建设工作实际。

三、局机关各站办室、各直属机构拟定以县住建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送分管领导进行审查,经办公室报送局长审签后发文,原件由办公室存档。

四、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五、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六、建立健全法制学习制度。法制学习由局办公室具体组织,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作出安排。

七、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或普法情况进行总结,局办公室要对每年行政执法或普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

学习制度

一、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了解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通过组织培训、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加强全局的理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

二、坚持局机关集中学习制度

(一)每月第

一、第三周周一上午8:30为集中学习时间,

(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学习纪律:无故不得请假、迟到、早退,严格签到、签退,不喧哗、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听讲,积极发言,真正做到学有所得。

(三)参学情况列入考勤内容,由考勤人员负责监督、统计。

(四)要结合局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学。制定学习计划,拟定读书书目,学习做到有记录、有心得体会(每季度至少1篇)、有提高素质的明显效果(有学习总结)。注意克服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两不误、双促进。

(五)加强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坚持局党组中心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学习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学习组组长。中心学习组每年坚持不少于2次的集中研讨学习,每次集中学习围绕重点问题,力求学深学透,以中心学习组学习带动全局理论学习。

四、局机关党支部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当前形势和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

五、实行学习情况考核制度。将干部参加学习、重视学习、学习成果等作为学习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机关节能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管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冬季空调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空调控制标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冬季温度5度以上不得开空调,温度最高设置不超过16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离开前半小时关闭空调,非工作时间不开空调,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2.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要随手关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采取间隔照明,做到人走灯熄,防止“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3.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耗电,外出办事时间较长的,要关闭这些办公设备。下班后自觉切断各类用电器电源。

二、用水管理

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卫生洁具,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发生“长流水”现象。

三、办公耗材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用。

2.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提倡在电脑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求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四、废品的回收利用

机关各股室产生的废品,能利用的继续利用,不能利用的,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处置。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

推荐第6篇: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第一条 每个员工必须认真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机关工作秩序,坚持作息时间,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条 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要注意仪表,衣冠整洁,举止端正,维护个人形象和机关良好形象,规范个人行为,注意个人修养。

第四条 遵守保密制度,不犯自由主义,不传播小道消息,密切配合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上班时间禁止织毛衣、看小说、大声喧哗、唱歌、打口哨、吃零食,非值宿人员不准在机关洗漱、化妆,不信各屋乱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第六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扑克、麻将、下棋等一切娱乐活动,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第七条 职工酗酒闹事,无理取闹,一次罚款50元。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造成影响极坏者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和资金,并责令在全行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第八条 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者按上级行和地方公安司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病自觉保持机关环境卫生,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爱护公物,无故丢失和损坏要按价赔偿。

推荐第7篇:机关工作制度

工 作 纪 律 制 度

为加强XX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软环境,树立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离岗告知制

(一)局领导离开单位,应告知局办公室去向。

(二)部门负责人离开单位,应告知分管局领导去向。

(三)各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离开单位,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去向。

(四)部门工作人员集体离开单位,应报告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去向。

(五)局办公室对告知情况作好记录。

二、请假制

(一)局长请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

(二)局分管领导请假报局长审批,局办公室备案。

(三)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四)各部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天以内(含二天)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五)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假满后向批准人销假,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六)请病假者要有医院的住院、休养证明,否则,均为事假。

三、出勤考勤制

(一)考勤办法:实行上、下午上班统一到局办公室签到,上班展延期不超过10分钟,下班提前期不超过10分钟,局长和 — 1 —

局纪检组随机检查(一月内不低于2次)。

(二)考勤纪律:

1、必须本人签到、所有人员不得代签,若发现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者和被代签者奖励工资(或年终奖金)各30元。

2、机关所有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聊天、外出办私事和迟到、早退,一经发现,每次扣奖励工资(或年终奖金)30元,每旷工一天扣奖励工资(或年终奖金)50元。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在状态,不得下棋、打扑克、上网娱乐(即网上斗地主、打麻将、翻扑克、看电影、打游戏、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等)、打毛衣等一经发现,每次扣奖励工资(或年终奖金)200元,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写检讨书并全局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4、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并按考核、惩罚制度予以处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5、强化热忱服务,落实首问责任制。凡对来人来访不积极主动、态度不好者,发现一次扣发直接责任人奖励工资(或年终奖金)30元,给局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6、局纪检组协助局长不定期进行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情况作如实解释,凡发现部门弄虚作假者,每次扣部门负责人奖励工资(或年终奖金)100元。

本制度于2011年12月2日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于2011年12月5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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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机关工作制度

工 作 制 度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工作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来规范和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的工作要长计划、短安排,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各项任务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负责人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督查,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五、各股室间要从大局着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相谅解。对于交办的工作任务,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作,不互相推诿扯皮,对交叉工作要主动协商,取得共识,达成一致,发挥整体优势。如因各股室间不配合、不协作而延误工作,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实行“首问制”,即首先接待前来机关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主动引领到相关部门,不得推托。

七、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娱乐、扎堆闲谈、上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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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参与任何赌博活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八、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要遵守政法干警的着装规定,不穿奇装异服;要保持办公室整洁,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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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制 度

一、局务会议

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确定。局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办公室秘书负责通知并记录。局务会议不定期召开。

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㈠传达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本系统的贯彻落实意见。

㈡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交流重要情况、讨论通过年度工作安排、工作总结,部署重大活动事项。

㈢审议通过机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审议请示的重要事项。

㈣需局务会议研究的其它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议

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局长办公会议可随时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㈠讨论研究本系统重要业务工作部署。

㈡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或部署局务会议的有关事项。

㈢研究决定重大财务支出计划和会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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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及系统内的业务工作。 ㈤其它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月工作例会

每月初的第一个星期一,局领导按照自己的分工召集股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改变开会时间。

月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各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本月工作部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股室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督查。

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四、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半月分析会议

各基层司法所每半月向局基层股报送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迟报或漏报,扣除目标责任相应分数。

基层股将情况进行汇总后,召开局务会,分析所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五、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由局领导主持,办公室召集并负责会务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主要议题: ㈠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

㈡传达贯彻和通报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的精神和有关工作情况。

㈢安排和总结工作。

㈣其它需要干部职工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

六、各类会议要求

㈠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及会议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后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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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会议承办部门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和会后反馈工作。

㈢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要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因有事不能到会应事先向主持人或组织人请假,会后由相关负责人向缺席者传达会议精神。

㈣会议开始前,召集人或组织人要核实人数并报告主持人。

㈤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禁止喧哗和闲谈。开会期间不准抽烟,不准开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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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制度

一、发文

(一)拟稿:各业务股室业务范围的文件由各股室负责拟稿,其它以旗司法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拟稿。拟稿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二)核稿:各业务股室所拟稿件由本股室负责人核稿,核稿人要对文稿的内容、文字、格式进行全面审核和修改。经审核无误后由核稿人签注意见,最后交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复核签发。

(三)签发:以本局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应由局长签发,必要时或经局长同意,也可由副局长签发。

(四)编号登记:文稿经签发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

(五)核对:文稿打完后,一般由拟稿人负责核对,由他人负责核对时,如发现错误或疑问应通知拟稿人或核稿人进行改动。

(六)印刷与装订:印刷装订工作原则上由文稿起草人员负责,如需其它股室协作,有关股室应予配合。

(七)用印:用印前,办公室应检查打印后的文件与领导签发的文件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地方,应拒绝用印,待查清楚后处理。文件不规范、不整洁、不美观和有误的发文,应当拒绝用印。

(八)归档封发:盖章后,办公室将原稿和足够的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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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归档留存,其余文件属业务股室呈办的,由各股室封发,全局性文件由办公室封发。

二、收文

(一)文件签收:来文一律由办公室签收,收文后要认真汇总核查,注明收文日期。

(二)拆封和登记:办公室负责文件拆封和登记工作,来文标明司法局查收的可以拆封,注明具体人收的不得拆封。拆封后要认真清点文件,与清单核对无误后方可登记,并附上《文件传阅单》,填写有关栏目后送领导阅批,阅批和登记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两天,以免延误工作。

(三)批办:领导按分工职责进行批办,分管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按局长批办的意见负责办理,批办事项应有时限要求,当日批办一般应在当日转交承办者,承办者办理完毕后应签字并注明办结日期。

(四)阅文:根据领导指示由办公室进行文件分发并组织传阅,阅文要讲究时效,以免积压误事,阅后要签字和标注日期,从收文批示到阅文归档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五)立卷归档:已阅办完毕的文件登记后,要定期收回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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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提高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编写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凡是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政策性、动态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信息,均属收集报送范围。

第二条:旗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全系统的信息工作,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要按要求报送信息。

第三条: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旗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重要会议和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涉及司法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动态。

(三)季节性重点工作,一段时期内领导、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大的社情民意。

(四)具有指导本地工作的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五)工作建议、意见和工作探讨。

(六)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

(七)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后各地的反映情况。

(八)需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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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报送任务要求

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工作人员必须每季度被旗司法局采用信息2条,全年采用8条,其中2条被旗级以上媒体采用(包括今日鄂托克、鄂托克信息、政务信息等),1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完不成旗司法局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50元,完不成旗级、市级媒体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100元,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各二级单位每季度被旗司法局采用信息3条,全年必须采用12条,其中3条被旗级以上媒体采用(包括今日鄂托克、鄂托克信息、政务信息等),2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完不成旗司法局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50元,完不成旗级、市级媒体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100元。

第五条:信息奖惩制度

1、上报信息被国家、自治区或市级报社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2、调研报告、论文在国家级、自治区、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3、各基层司法所和二级单位每年报送二篇调研报告,不报送的扣除目标责任相应的分数。

4、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原则 ,年终旗司法局对报送信息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按制度兑现奖金。

第六条:旗司法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地下发信息需求要点,并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所需信息,做好信息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报送信息要做到准、快、新,即情况要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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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快,内容要新,信息稿件要表达清楚、文字精炼。

第八条:报送信息要有严格的核签手续,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报送的信息要先呈分管副局长审阅,送办公室审核后报出。

第九条:旗司法局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反馈,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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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行政事业财务制度,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经费的计划、管理、使用等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支出,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按规定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批管理。

三、局机关的财务活动,要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统一报帐。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在优先保证日常办公必须支出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压缩经费支出。加强对旅差费、会议费、电话费、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接待费的支出控制。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经费的支出要通过局务会研究方可。3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要通过局务会研究方可。

五、支出审批程序

(一)旅差费。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需借款的向办公室领取借款审批单,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批准。出差人员必须按标准住宿。出差人回归后一周内,填好报销单,与《出差审批单》一起交由报帐员审核,再由办公室主任复核签字后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方可报销。

(二)购臵费。机关购臵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用品购臵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后统一由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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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负责购买。各分管领导对各股室自行购买物品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予同意。特殊情况下由股室自行购臵的,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在同一发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各股室接受配送的仪器、设备须到办公室登记。固定资产购臵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刊、杂志、等资料的订购统一由办公室办理。业务书籍的订购,由股室提出意见,经分管副局长、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订购。

(四)修缮费。办公楼、公用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提出计划和预算,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必要时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议费。局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协助上级单位在本地区召开的各种业务工作会议,须5日前向办公室提报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车辆维修费。车辆必须在单位指定地点维修,维修费用由局财务室统一结算。

(七)车辆燃油费。车辆燃油由司机根据工作需要申领用油单,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后,在指定地点加油,局财务室统一结算。车辆在旗以外出差需加油的,由出差人员负责,归来后与差旅费一同报销。

(八)招待费。上级或下级来人,一般实行工作餐制度,填写《接待审批单》,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未经批准擅自招待所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九)借款。公务借款须事先填写借款单,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出差借款要在归来后一周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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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六、机关一切开支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报帐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机关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收支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

八、机关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票据必须规范,所有报销的单据、发票必须盖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收费票据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按月向分管财务副局长、局长通报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在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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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印章管理工作,保证用印安全,根据有关机要保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司法局行政印章、司法局党支部印章、依法治旗办公室印章及财务印章的使用由专人负责,实行专人用印或监印。做到保密、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坚持“三不盖、一不准”的原则,即没有局长签字或口头交代的不盖章,没有详细登记的不盖章,对空白介绍信不盖章,非经局长批准不准携带公章外出。

三、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薄制度,使用印章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便于日后查询。

四、加盖行政印章,须有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党支部印章,须有支部书记签字。

五、局文件加盖局印时,先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再由印章专管人员核对后,方可进行用印。

六、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确保印章管理不出任何差错,如出现问题,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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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一、局办公室设立档案室,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机关内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二、办公室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下列档案工作制度。㈠立卷归档制度。 ㈡档案保管制度。 ㈢档案保密制度。 ㈣档案利用制度。

㈤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装备,采取防火、防潮、防盗、防虫、防鼠等保管措施。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各种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四、档案管理员对不同门类、不同载体、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依年度顺序排架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五、按《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对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以及其他列入进馆范围的各类档案,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别向旗档案局移交,对无保存价值应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档案室应编制案卷目录、文件卡片、存放索引、全宗指南,为编篡各种专题文件汇编、数字汇集、简介、概况、沿革、大事记等,提供档案利用。

七、凡查询利用档案,必须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薄》,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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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二、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除局领导外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旗内公务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取送人事档案、机密文件、提送大额款项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旗以外用车,须由司机填写《出车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常务副局长批准。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车,确有特殊原因需私人用车的,由常务副局长批准,费用自理。

四、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确需外借的要经常务副局长批准,费用自理。

五、局机关车辆的维修、养护,由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单车消耗登记的办法。特别重大的维修还需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六、车辆燃油实行票证制,由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局长根据用车情况签发用油单。用油单要注明使用车辆的时间、事由、用油数量,并由司机签名,每月底由报帐员凭票证存根对帐结算。

七、下班收车后车辆必须入库,严禁司机将车辆停放他处(因执行公务当晚或夜间11点前不能返回单位的除外)。任何人不得私自驾公车上下班,对违反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八、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无证人员驾驶,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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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由司机负责。

九、禁止婚丧嫁娶使用公车,禁止私自出车,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严禁驾驶人员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按下岗处理,造成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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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警用车辆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司法局配发给各基层司法所的车辆属司法所履行公务的专用交通工具。为规范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保证警用车辆的安全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司法所的警用车辆管理使用实行所长负责制。

二、司法所的警用车辆须在执行公务范围内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三、司法所要爱护警用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四、严禁工作人员酒后、无证驾驶车辆,严禁私自出借车辆,严禁利用公车从事婚丧嫁娶活动,有上述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负。

五、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杜绝特权思想,服从交警的指挥,出现的一切违章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应责任均由司法所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六、严禁警灯乱闪、警笛乱鸣、乱闯红灯,禁止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

七、司法所负责警用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司法所承担。

八、司法局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检查警用车辆的使用状况,对使用不当者要提出整改或批评意见,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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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臵由办公室根据各业务股室的申请报请常务副局长批准或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采购。

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申请领用。领取办公用品要填写申请单,注明所需品种、数量,由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指定专人领取。

三、各股室对所使用的办公用品要严格管理,爱惜保护,及时维护。未经许可不准转借、挪用、自行拆卸、改造,对人为原因造成的丢失、损坏由各股室照价赔偿。

四、办公室对各股室使用和领用的办公用品登记造册,每年度检查验收一次。

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局机关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六、采购人接到购臵办公用品审批单后,对所采购物品要多方询价,比较之后,对价格低、质量优的办公用品进行购买。对所采购的物品要进行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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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三、对局机关的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实相符。

四、新购臵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要进行登记。需交有关基层司法所、股室使用的,办公室与使用基层司法所、股室办理使用、交接和委托保管手续。

五、未经局领导许可,任何基层司法所、股室、个人不得将机关固定资产变卖、租赁、转借等方式处臵,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对超过使用年限、陈旧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请专业人员鉴定,报经常务副局长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处臵。固定资产的处臵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七、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现有破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或不及时修复会造成更大损害的,应由使用单位及时报办公室派人修复,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八、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领导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公用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基层司法所、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保管和维护,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因登记不及时、不详细、不准确,造成丢失、损坏或技术资料档案无法收集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十、局机关固定资产发生转移变化的,办公室要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因变更等手续办理不及时而带来的一切不必要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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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管理制度

一、各股室对所使用的电脑、电话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自行拆修、改造,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二、严格按程序操作使用电脑,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的光盘,软盘,以免感染病毒。不准随意安装、删除电脑程序。不得在上班时间玩游戏或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准外来人员或非本股室人员随意操作电脑,否则由使用股室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三、要合理保养电脑,不准在电脑周围放臵水杯、磁性物体,避免将电脑放臵在太阳照射的地方和暖气片、水龙头附近。要保持电脑的干净、整洁,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股室承担。

四、办公室负责各股室电脑使用、管理监护,各股室电脑不能正常使用时须及时报知办公室修理。由于报告不及时造成更大的损害的,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办公室对不按规定使用电脑的股室有权制止,不听劝阻的,报局领导批准后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处罚、处分。

五、各股室不得自行配臵与工作无关的电脑配件,电脑耗材由各股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局长审批,办公室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六、各股室的电话,仅限于办公使用,严禁拨打各类信息台电话,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办公电话,严格控制因个人私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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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人员接打电话应使用文明用语,尽量减少通话次数, 缩短通话时间,不准用电话聊天、拉家常。

八、电话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办法。各股室电话限额由办公室据实测算报局务会议审定后执行,超出限额部分各股室自负。

九、复印机和传真机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凡需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的科室,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一律不得因私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

十、办公室应做好复印机、传真机的保养、维护工作。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不得违反程序进行操作,否则经办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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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一、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下班后,各单位要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电源,放好电话听筒,关好水龙头,排除一切危险隐患,否则由此产生的事故,由股室人员承担责任。

三、做好文件、重要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不得乱扔、乱放、向外转借、变卖废纸,否则,造成丢失、泄露事件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四、禁止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贵重衣物等。否则,发生失窃事故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

五、局机关警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检查局机关周围及楼道、各办公室门窗,发现可疑情况或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紧急的情况下,可及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

六、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工作人员应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不得擅自改动电路设施和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明火,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员承担。

七、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在会议及集体活动后,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用电线路、电器等,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定期试验消防器具,防患于未燃,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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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股室工作人员要在每天上班前打扫卫生,经常保持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局机关会议室、局领导办公室、走廊及办公楼前卫生由勤杂人员负责。

三、工作人员不得有随地吐痰、随地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得有随意倒污水、攀折花草、乱涂乱画等破坏工作环境的行为。

四、局机关卫生由办公室定期检查,对卫生条件差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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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制度

一、上级部门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以工作餐标准安排就餐,期间安排一至二次宴请,由局长或副局长陪同。

二、其他旗区司法行政部门领导来考察学习,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以工作餐标准安排就餐,期间安排一次宴请,由分管局长陪同。

三、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旗司法局请示工作、办理业务,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安排工作餐。

四、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总体负责。有接待需要的股室,必须先由接待人员填写《接待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常务副局长批准后,方可接待。

五、负责接待的人员必须在饭菜酒水价格单上签字,以备存查和结算。

六、未经批准任何股室和人员都不得擅自接待客人。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提高规定接待标准,未经批准接待或超出标准接待,其费用由接待人员负责。

七、接待宴请要以当地土特产为主,不上名烟、名酒、名贵菜肴。以工作餐标准接待的,一律不上烟和酒。

八、无论哪级客人,进营业性舞厅、歌厅、桑拿等娱乐性消费一律不准用公款支付。

九、接待人员接待来宾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使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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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制 度

一、凡收进和发出的绝密、机密、秘密的文件、资料、报表等,须由办公室机要人员按密级进行登记,他人不得代收或拆封。个人收到秘密文件必须交机要人员清点登记,不得个人保存。

二、呈阅文件要将密件和非密件严格分开,密件要由专人单独传递运转,按规定的范围进行呈阅。未经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翻阅,阅文者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三、秘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并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

四、秘密文件资料的拟稿、缮印、校对要由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翻阅。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草稿、废纸要及时烧毁。

五、处理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根据发文单位的要求,需退还的应按规定时间退还,需要保存的按规定整理、登记归档。

六、需要销毁的秘密文件资料,要进行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查、签批后,由两名以上经管人员护送监销。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按《保密法》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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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新形象,就系统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着装制定如下制度。

一、着装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着装时必须保持服装清洁、整齐、得体,并按相关要求规范着装。

三、着装场合:参加旗委、政府、旗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及重大节日庆典活动;迎接有关部门检查及重要接待活动;旗司法局决定必须统一着装的其他场合。

四、禁止着装场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着制服时,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除规定的着装场合外,局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穿制服。

五、其他要求:在上级未下达新的着装标准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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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司法助理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苏木镇办公时间。

二、因私事、因病需要请假,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病假应出具医院证明,请假一周内的由所长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的由苏木镇分管领导批准,经所长签字,请假条交司法局由分管副局长签字后备案。

三、全年因事因病请假累计在30天以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超过30天的扣除超假期间工资的20%,同时取消评优资格。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事假、病假天数内。

四、对经常不遵守上班纪律,无正当理由随意脱岗,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未经苏木镇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予以辞退。

五、局办公室与基层股将采取电话抽查,定时或不定时到各基层司法所巡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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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党和人民信赖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上岗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奖惩制度、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章 上岗制度

第三条 干部上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㈠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执行政策、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

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刻苦钻研,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㈢立场坚定,清正廉洁,文明执法,讲求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司法干警形象。

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令行禁止。 ㈤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素质教育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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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假期规定:

(1)休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工龄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2)婚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3)产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为135至180天,由单位具体规定。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4)病假:根据公费医疗规定,允许凭前往诊治的医院的医生证明办理。

(5)陪床假:一次1至3天,特殊情况可延长。

(6)丧事假:一次3至7天。

第五条 批假权限:

1、股室工作人员请休假、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批。

2、股室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2天以上3天以内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4天(含4天)以上的,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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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假人因事紧急,又遇局领导不在,无法办理“请假审批单”的,可先向办公室报批,事后再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4、请假人不能按时销假的,应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报告,事后补办延长假期的手续。

第六条 请假手续:

1、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单”后,报送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

2、请假人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的“请假审批单”交办公室,作为局机关考勤依据。

3、请假人续假手续,按上述

1、2点办理。

第七条 凡休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一次性享受,也可分批享受,年内休完,不得跨年度补休。请假人当月连续7天事假扣除本人当月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扣除本人1个月奖金;超过20天者,扣除本人2个月奖金;超过30天者,扣除本人半年奖金,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超过60天者,扣除个人全年工作奖金和补贴。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㈠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㈡履行请假手续,没在办公室备案的;

㈢无故不参加局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集体活动的; ㈣无正当理由超假或超假不办理补假手续的。

㈤股室人员迟到、早退一人次者扣除股室目标管理0.1分,个人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股室目标管理0.5分,扣除个人1个月奖金,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扣除全年奖金。连续旷工15天者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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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请病假10天以上的,必须持旗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请假。年累计请病假超过半年的,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和提拔使用资格。

第十条 公伤

㈠公伤要有医疗和鉴定部门的鉴定,公伤人员请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㈡其他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未经批准不得超假。上班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

第十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满包庇。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

第四章 廉政建设制度

第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法队伍管理的“约法三章”,即“严禁个人参与经商办企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危害社会的其他活动;严禁用公款到夜总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活动和巧立名目的吃喝”,如有违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私自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用公款请客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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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酗酒、赌博。

㈢信谣、传谣,向所属下级索要、收受财物和礼品。 机关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分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实行以下原则:实事求是、人人平等;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励为主;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十六条 凡是被市司法局或上级部门记功、嘉奖、授予其他单项荣誉的工作人员,除批准机关颁发的证书、奖章外,局机关给予奖金奖励:一等功3000元,二等功2000元,三等功1000元,嘉奖500元;其它单项荣誉可视情况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金或奖品。对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局机关工作人员A本奖励2000元,B本奖励1500元,C本奖励1000元。对于通过在职学习取得更高学历的人员,按照总学费1/6的比例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加大信息奖惩力度,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旗司法局采用信息任务的情况下,每多采用一条信息奖励100元。全年没有完成旗司法局采用信息任务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股室不得参与年度评优。

第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奖励规定条件者,局机关给予奖励或按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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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申报。

第十九条 凡是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六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学习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办公室每月做出学习安排。

第二十二条 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做好记录,政治部要对学习笔记进行定期检查,年底干部职工将学习笔记交政治部登记,无学习笔记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不定期对学习的相关内容组织考试,两次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按旷工1天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分管副局长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如有同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旗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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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司法局

机 关 制 度 汇 编

二00九年三月— 35 —

目 录

一、工作制度…………………………………………………… 1

二、会议制度…………………………………………………… 3

三、公文处理制度……………………………………………… 6

四、信息报送制度……………………………………………… 8

五、财务管理制度………………………………………………11

六、印章管理制度………………………………………………14

七、档案管理制度………………………………………………15

八、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6

九、基层司法所警用车辆管理制度……………………………18

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9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

二、电脑、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管理制度………………21

三、安全保卫制度……………………………………………23

四、卫生管理制度……………………………………………24

五、公务接待制度……………………………………………25

六、保密制度…………………………………………………26

七、着装制度…………………………………………………27

八、基层司法所请销假制度…………………………………28

九、干部职工管理制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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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机关工作制度

X人民政府

机关工作制度

为使X机关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上下班时间以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为准,上班前自行到党政办签到,所有人员不得代签,迟到、早退,违反一次扣一分。党政办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以党政办检查通报为准。

二、学习、会议考勤制度。每月的集中学习和临时会议不迟到、早退(确因公事除外),遵守学习(或会议)纪律,不私下交谈、议论,影响学习(或会议)纪律被点名一次扣一分。切实管好自己的通讯工具,如在开会时没管好自身通讯工具,未关机或未设到振动位置响铃影响会议的,一次扣款50元。

三、病、事假及年休制度。因病、有事需先请假,半天以内交书面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生效;一天及一天以上交书面请假条经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生效。2010年的年休假继续执行,单位组织集体外出、考察在年休假中抵销。可用本人的年休请病假或事假,本人的年休假按人事部门规定天数使用完后,病假(因病住院的除外)超出半天以每半天扣年度综合考核分值一分计算,事假超出半天以每半天扣两分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国家法定的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规定天数执行)。

四、去向牌制度。外出办理业务需报分管领导,镇领导外出报党政办,所有人员自行负责去向牌挂放,如果私自外出没请假的,经查出一次扣两分。

五、上班工作制度。不准在上班时间和公共场所(包括 1

下基层检查时)搞赌博和变相赌博,如发现一次扣除其半年所有奖金及补助,两次扣除其全年所有奖金及补助,并且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能在上班时在网上游戏、聊天,除发现一次扣三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上班时间无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串岗,也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经多次劝告不改者,领导在会上点名批评一次扣一分。

六、通讯畅通制度。每天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手机无电时提前报党政办并告知可联系电话,如因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扣除其当月通讯费。

七、用车制度。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单位公务用车首先保证领导班子用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党政办,违反一次扣除驾驶员当月出车补助50元,违反两次取消当月出车补助。各部门需外出办理业务或有特殊情况需用车时提前报党政办实行派车单,凡自行叫车(野的士)或能做公车叫车的一律不予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镇政府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原则,本着保证正常运转的精神,按综合预算办法编制综合收支平衡使用。严格增收节支。支出在200元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同意,2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需报书记或镇长同意。每周

一、五为签字报账时间。镇长签字,书记审核。凡私自做主的支出或发生的公务外支出,一律由其本人自行解决,概不报销。凡是假借公务之名骗取报账的,一经查实,假一罚十,并追回所报金额。

九、节约能源制度。做到“人走灯熄”并切断电源,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下班后无人不关灯、不关空调、电脑者,发现一次扣该办公室每人现金20元。

十、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从二O一0年四月开始执行。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推荐第10篇: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1、机关上班实行双休日制,作息时间以镇党政办公室的通知为准,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或早退,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有违反,发现1 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由镇纪委查处。

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根据每个人的职务、职责和工作任务,由党政办统一制作工作牌),每个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搞好工作上的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3、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制”管理:一是去向报告和公示制。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有事或下乡,必须给党政办告知去向,由党政办做好去向登记并予以公示,便于工作联系。长期外出又不告知去向的,按旷工论处。二是领导查岗制,由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做好查岗记录。三是考勤公示制。考勤实行一月一通报,全体机关干部的考勤情况与全年考勤奖挂钩,并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4、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顾大局、识大体,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凡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任务,必须服从统一调配,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

5、来客接待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就餐,确需在外招待的,须先告知主要领导同意。出差在外就餐,坚持现金结算,不得签单。

6、机关公务用车,一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派车,主要领导不在时,由分管机关领导派车。

7、全体干部职工要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娱乐活动要做到健康文明,严禁赌博,严禁汹酒,严禁吵架闹事,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若有违反,严格按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

第11篇:机关工作制度

东盛办事处机关制度

一、机关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严格机关纪律,加强工作管理,保证办事处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办事处全体机关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出勤、请销假情况的检查、考核与管理。

二、认真贯彻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是每名机关干部的职责与义务,每名机关干部都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或无故缺勤。

第二章 工作时间

上午:08:15--11:45 下午:13:30--17:30 (夏季时间14:30--17:30) 具体上下班时间以办事处公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一、办事处实行人面识别考勤机签到(签退),其中领导干部必须上、下午两次签到,一般干部必须上、下午四次签到(签退)。办事处规定的休息日不实行人面识别考勤机签到。上午签到时间7:30—08:15,签退时间为11:45—12:30;下午签到时间13:00—13:30(夏季:14:00—14:30),签退时间17:30—18:00(夏季17:30—18:30),提早签到签退考勤无效。哺乳期内女机关干部,可提前0.5小时签退。

二、遇有特殊情况,如外出开会、直接入村等无法正常签到签退时,科室人员要提前告知主管领导;领导干部要在下一个工作日前向办公室管理考勤的工作人员处备案,一般干部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由主管领导当天通知办公室管理考勤人员备案,作为汇总考勤依据。

三、加班。各科室因工作繁忙或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遇节假日需要加班的,须经主管领导安排,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主管领导及时向办公室管理考勤的工作人员备案,以便记录考勤。

四、迟到、早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签到的视为迟到;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签退又未填写人员去向卡的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内(含3次)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元,超过3次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元,由办公室每周进行通报存档。

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缺勤的。

2、未经批准而断岗、离岗的。

3、超过批准的假期且未及时申请续假者的。

4、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的。

5、部门或职位调整后,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机关干部旷工,按如下办法计扣工资:

1、旷工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超过半日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2、机关干部旷工半天,扣发本人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发本人工资100元,依此类推。

3、当月旷工累计达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是自筹人员的,办事处可对其解聘,是财政开支人员的,由办事处交市劳人局处理。

第四章 请假管理

一、机关干部请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请假程序。

领导干部请假,需持请假条,直接向主要领导请假,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备案;

一般干部请假,需持请假条,请假0.5天,需向科股长先请假,其同意后方可向主管领导请假,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1天需先向科股长请假,其同意后再向主管领导请假,待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将假条交办公室备案:事假每月最多请假1天:连续请病假3天以上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因特殊情况,请假条不能及时填写的,由主管领导在当天代为填写交办公室备案。

每季度由办公室对请假情况进行汇总,连续二个月或者累计三个月不满勤者进待岗站。

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2、销假程序。机关干部请假期满后,在第一个工作日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销假,报办公室备案,并按考勤规定正常签到、签退。

二、事假和病假。除去正常的节假日休息时间以外,机关干部请假,不予发放请假期内的绩效工资。

三、婚假

1、机关干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7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满25岁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应一次性使用。对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按照事假处理。

2、请婚假须凭结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请假手续。

四、产假

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在规定的假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超过规定期限的,办事处不予发放任何工资。

五、丧假

丧假:机关干部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岳父母去逝,给予5天有薪丧假。在外地办理丧事,根据里程确定往返旅程假。对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按照事假处理。

六、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实行。

二、值班制度

为做好机关安全工作,保证良好的生活工作秩序,特制定值班制度。

一、每天上午八点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二十四小时在岗,吃住在机关,每晚八点前向带班领导签到。

二、因公出差、外出开会人员不能视为夜间值班。

三、带班领导负责考勤,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核实。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履行请假手续,带班领导向书记请假,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找人替班的,对替班人员和应值班人员各罚款50元。一年内,一次无故不在岗,罚款100元;两次无故不在岗,罚款150元;三次无故不在岗,罚款200元,一般干部进待岗站,副职领导干部由党委会研究处理,原则上交组织部。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来人、来电话,接待要热情、主动,问清情况、及时报告,对临时发现的问题报带班领导后,妥善处理。

七、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三、卫 生 制 度

一、实行卫生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要负责本人宿舍、部门办公场所(伙房)和卫生责任区的卫生。

二、做好日常卫生工作,每天上班后及时清扫本人宿舍、办公场所和卫生区。

三、自觉保持机关卫生工作。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所有垃圾放入垃圾车内。

四、卫生标准要求:

1、办公场所桌面、地面、墙面整洁,文件、报刊堆放有序。

2、卫生责任区内无杂草、无瓦砾、无纸屑、无垃圾、无积水,车辆摆放整齐。

3、宿舍卫生地面整洁、被褥叠放整齐、日常用品摆放有序。

五、本制度由主要领导安排人员进行督促落实。

六、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四、机关工作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对分管工作要尽职尽责,认真谋划,扎实工作,自加压力,事争一流。

二、工作时间要在办公地点办公,不得聊天,不得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要自觉维护机关工作生活秩序和整体形象,在机关内,不得有大声喧哗,打斗闹事等影响机关秩序、他人工作和休息的行为,着装整齐,言行文明,不得有勾肩搭背、嬉戏打闹、蹲街站道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四、禁止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工作日中午

严禁饮酒。

五、工作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旷工,或擅离职守。

六、认真遵守会议纪律,做到按通知要求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会场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出入会场,会议期间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到市直机关参加会议,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抓好落实。 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领导和会议组织部门请假。

七、加强团结,搞好协作,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拉帮结派。

八、遵守工作秩序,讲求工作方法,事前请示,事后汇报,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九、办事处安排不定期查岗,凡不在岗或有违反机关纪律情况的,一次罚款20—100元,主管领导、科长负连带责任,共同接受处罚。

十、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五、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所有公章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承担责任。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公章登记表每年年底交财经办存档备查。

二、实行公章使用审批制度。各科室业务章及一般事项用章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党委公章、办事处行政章及重大事项用章必须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三、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

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四、保管人需负责对公章保管的安全,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六、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办事处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七、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八、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九、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事处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十、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开始执行。

六、请示报告制度

为使机关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特制定请示报告制度。

一、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上级会议,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内容。

二、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会议,需汇报工作的,汇报内容须事先征求主管领导意见,会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会议内容,并及时确定贯彻落实的时间、内容、方法和措施。

三、部门工作或分管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主要领导通报或请示,不得贻误。各部门做出哪些决定或开展哪些活动及其它重要工作,除主要领导交办的以外,均应向主要领导请示,不得擅做主张。各部门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会议安排工作时,需由主管领导主持,并通知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一并参加。

四、请示汇报工作,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不得越级请示或多级请示汇报。

五、以党委、办事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材料,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把关,部门上报或下发的材料,必须由分管领导把关。

六、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七、学 习制 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全面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学习制度。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体组织学习两次,并结合实际,畅谈学习体会。个人自学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并做好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每月不少于一篇,组长对其成员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月检查一次。

二、建立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档案主要包括平时自学、集中研讨和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等情况的记录及资料。党委每半年向宣传部、组织部汇报一次。

三、各科室每月至少集体组织学习一次,紧密结合本科室业务和个人工作实际互相交流,将学习资料交主管领导,每半年进行一次科室业务知识考试。

四、机关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及时总结记录,并于年终述职时,

就科室工作或包村工作中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进行讲述。

五、每周一讲。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由科室出一名机关干部就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进行授课、交流。(各科室股长、副股长先进行授课,之后一般干部依次进行)

六、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八、购 物 制 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特制定购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购置办公用品,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如实填写购物审批单。

二、填写购物审批单后,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持购物审批单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审批单由办公室妥善保存。

三、各科室因公需要制作展板、条幅的,由主管领导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示,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统一制作。

四、副职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五、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九、办公用品保管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和保管,保证良好的生活工作秩序,特制定办公用品保管制度。

一、所有机关干部必须自觉看护科室的办公用品,不得私借和挪用。办公用品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二、各科室物品由办公室核实登记造册、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将清单张贴在本科室明显位置,主要负责人负责所有物品的保管和维护。财政所负责保存各科室的物品清单,并按清单每三个月核实一次。

三、各科室要保管好本科室内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的,一律自行解决。如人为造成严重损坏的,对责任人处以所损坏物品价值2—3倍的经济处罚。

四、各科室所有电器做到随用随开,随走随关。发现一次电灯不关罚款5元,电扇不关罚款10元,空调不关罚款15元。由财政所实施处罚。

五、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十、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必须保证公务用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各部门如有用车需要,需向书记或主任请示。

二、严禁公车私用,非工作时间公车一律停放在机关大院内。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并做到爱车、护车、中速、安全、节约,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

三、实行车辆定站加油、定厂维修、定期由财政所统一结帐。维修前,应填写修车报告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

四、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驾驶,不准私自动用车辆,否则如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执行。

十一、待

为保证机关纪律严肃性,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入待岗站,期限为三个月。进待岗站人员在指定的待岗室工作。

1、在当季度办事处督导检查中出现三次违纪行为的。

2、被高碑店市纪委或督导组督导检查中出现二次违纪行为的。

3、被高碑店市级以上纪委或督导组督导检查中出现一次违纪行为的。

4、主管领导认为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

5、不服从领导干部和科股长管理的。

6、年终测评表现最差的。

7、在全年督导检查中出现违纪行为次数最多的。

8、因玩忽职守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二、对待岗人员的处罚措施

1、全处通报批评,并责成深刻反思,写出思想汇报。

2、对办事处开支人员,当年进待岗站在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待岗期内基本工资按比例发放;当年进待岗站.75%....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含六个月),待岗期内基本工资按比例发放。 .50%.....

3、对财政开支人员,当年进待岗站在三个月以内的(含三

个月),待岗期内每月扣除工资200元;当年进待岗站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含六个月),待岗期内每月扣除工资 400...元。对实发工资、补贴不足扣除金额的,从后续实发工资、补贴中累计扣除,直至扣足金额为止。

4、对当年进待岗站达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予以清退。

5、待岗人员必须按照办事处规定时间上下班,只能从事与学习相关工作,督查人员不定期对其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6、在有特殊情况时,待岗人员由领导安排,随时等候调遣,对其任务完成情况由领导作出书面评定。

三、督导检查的执行办法

1、督查组人员由主要领导担任,或由主要领导临时指派。

2、督查组负责为对机关干部执行纪律、工作作风、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如实督查。

3、督查内容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值班断岗,浪费办公用品、水、电行为,工作期间玩电脑游戏,虚假填写下乡备案,上班期间到宿舍睡觉,因醉酒无法保障正常工作,隐瞒事实真相等。

4、每月督查次数不少于次,机关办公室负责记录督查结.........4..果,定期汇总。

5、对督查对象出现不接电话、无法联系等情况的,每发现两次,视为违纪一次。

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出待岗站,工资待遇恢复到待岗前标准。

1、在待岗期或延长待岗期内,经督查未发现违纪行为。

2、胜任当前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管理。

3、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4、待岗期间表现良好,工作积极。

五、其他情况的处理

1、在当季度中,对督查发现违纪行为达到三次的人员,从下月起即进入待岗站,不等到本季度期满再执行。

2、每督查到待岗人员出现一次违纪行为,待岗期延长一个月。

3、当年累计督查发现违纪行为最多且达到三次以上的人员,第二年直接进入待岗站,待岗期限为三个月。

4、对督查中发现违纪行为的人员,除记录违纪次数外,仍按相应机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对未明文规定处罚措施的行为,党委、办事处视情节给予处罚。

六、督查组负责据实督查上报,严禁优亲厚友。每发现一次不据实督查上报行为,对督查组成员每人罚款200-500元。

七、机关干部进待岗站与出待岗站,需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八、本制度自2017年2月6日起实行。

第12篇: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管理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驻村人员驻村的到村考勤,在乡的在党政办考勤(工作日、值班日未在党政办考勤视为驻村)。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同事或党政办人员。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党委副书记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请假必须明确事由。出差办事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一般的、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服务站所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值班人员在村过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3、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村干部学习由村党支部和包村工作队安排,每位村干部每季度必须至少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村党支部。

4、会议制度。乡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由分管领导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3)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4)预借公款需报乡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5)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乡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后勤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干部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各办公室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周星期一为卫生清洁日,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卫生大扫除。

8、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4)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5)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6)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

(7)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等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9、信息工作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准确报告。要及时、准确地向乡党政办报送有价值的工作信息。

(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村干部、驻村干部、有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分管(包村)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

10、纪律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政治纪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禁止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

二、工作机制

1、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责任制。

(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2)“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机制。工作任务一律向负责人下达,由负责人交付相关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或部门布置工作前,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下达任务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任务下达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人,并负责督促、落实、反馈。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3)村级工作指导、联络机制。驻村工作队长(包村领导)为村级工作的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村级工作的传达、贯彻、指导、督促、落实、反馈。

3、集中工作日制度。

以村为单位,每月确定1天,作为党建、计生、综治等工作的集中工作日,集中办公或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整改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新的工作。

4、工作任务日清制度。

当天事情当天办,当天没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有关责任人不得休息不得请假(包括晚上和节假日),直到工作任务完成。

5、工作通报制度。统一在党政办公布栏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干部绩效考评情况等。工作动态即时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通知,视为告知。

6、文件资料收发制度。(1)党政办应确定专人收发文件、传真、邮件等,急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其他的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和有关领导阅办。文件资料收发人员至少应在每天上下班时查看电子政务平台邮件,禁止在办公室滞留文件资料而不处理。

(2)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档案员向有关负责人发放有关文件、资料,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领取材料,落实有关工作任务。重要文件、资料必须当天阅办;一般文件、资料必须在次日下班前领取、阅办。有关部门收取材料必须明确收取人,收取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即时退回,责令重做,否则由收取人承担责任。

7、督查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内容包括执行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日常督查由督查办主任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抽查督查由主要领导决定实施,或委托分管领导实施,每周至少一次。督办由部门填写督办通知书,交督查办实施。超过工作时限的,必须督办,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督查办收到督办件后,应在半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责任人。

8、效能考评制度。

实行千分制考评,推行效能评估,对重要纪律制度和工作目标,实行多层次奖罚。

四、干部任用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

由村和包村领导与包村干部相互选择,填写最想要的与最不想要的,原则上安排最想要的,不安排最不想要的。多人选择的村实行竞争上岗,多人选择的村还将作为重点村进行建设。没有选择的村进行重点整顿。没人选择的干部必须自己寻找工作岗位,自己找不到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作出工作许诺,否则实行待岗。待岗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并且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出路,否则不再发给工资。

五、考评和责任追究办法

1、月份绩效考评。

干部职工和村主干的绩效考评表要如实填写自己该月工作内容、完成任务及差距、执行制度等情况,并经包村领导审核;副科级(领导)干部要重点突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考评表要在次月6日前交督查办,督查办要在8日前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政会研究确定。绩效档次分为优秀、好、中、差、很差,参考分值分别为1000、900、700、400、100分,村干部折半计算,可适当增减,具体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的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本制度中任何一项规定);提前或超额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好的必须是: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中的必须是:违反规章制度不超过2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差:违反规章制度超过3次的;在督查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被督办超过1次的;被重复督办的;重要工作(上级下达的任务、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被督办的;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的;出勤不足18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很差:违反规章制度超过5次的;在督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超过2次的;被督办超过2次的;被重复督办超过1次的;重要工作被督办超过1次的;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超过2天(次)的;出勤不足15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请假而无故不落实工作的;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的。

2、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月度分析会。

督查办提交考评表后,党政会要研究分析各项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参评对象具体绩效考评意见以及落实领导责任制工作措施。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

年度工作考评按上级年终考评标准,在上级年度考核前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和提供分值。

考评以村为单位,以1000分计。不包村人员按包村人员平均分值计算,包村领导按所挂村最高分计算,村干部折半计算。

被督办的,从督办之日起,每天扣责任人1分、负责人和挂片(分管)领导各0.5分,直至完成。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请私假的,每天(次)扣5分;无故缺勤缺席的,每天(次)扣20分;值班人员联系不上,若无正当理由或没能解释的扣5分,逃班的视为弄虚作假。

收缴的费款不及时缴存的,每笔扣20分。 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0分。 主要工作目标不达到或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相关责任人各20分。

干部学习心得每少1篇扣5分(村干部学习心得不再例入月份绩效考评)。

其他规定。 (1)出勤不足15天的,当月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2)拒绝绩效考评,未被督查到违规但经常不考勤或经常违反其他规定出现较大争议,以及逾期不交考评表(特殊情况除外)等情况,当月绩效考评直接确定为很差或不定档次,绩效分均为0。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一般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4)连续3个月考评为中以下(包括中)或累计5个月为中以下(包括中),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终奖励:

连续缺勤达7天或累计达15天的;

连续3个月绩效考评为差以下(包括差)或累计4个月为差以下(包括差);

连续2个月绩效考评为很差或累计3个月为很差的; 待岗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超过5次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正在查处的可参与考评,但缓定档次、暂缓奖励)。

(6)连续缺勤达15天或累计达30天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奖励办法

(1)绩效、工作目标等考评作为年度奖发放主要依据: 个人年度考核=年度工作考评×20%+个人月均绩效考评×80%。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或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必须是月绩效考评均在中以上(包括中),并且包村人员要累计6个月、不包村人员要累计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

(3)包村人员累计优秀6个月或连续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年终奖上浮10%;全年全优的,年终奖上浮20%。不包村人员全在好以上(包括好)或累计10个月为优,年终奖上浮10%。

(4)包村人员连续5个月为优,并能保证掌握工作动态,有计划地安排本职工作,可随叫随到的,奖励休假每月1天,休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休假计为出勤。

(5)双休日、节假日、特殊值班的,每天(次)加5分。 (6)报送信息被县、市、省采用的,每条分别奖励5元、100元、200元,奖励费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

(7)临时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其奖励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七、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机关站所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1、调解原则

(1)、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3、调解程序 (1)受理纠纷

①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②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4、汇报制度

(1)、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2)、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3)、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4)、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5、登记制度

(1)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4)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进行。评议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建设,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促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2、评议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评议中,每个党员要是非分明,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高空乏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在评议后,按上级要求评出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按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处分违纪党员。

4、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党小组长要做好笔记。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13篇:口腔科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

口腔科医师岗位职责

口腔门诊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近期、远期的各项工作计划,领导、监督 和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

2、领导本科室人员完成医疗任务,定时参加医疗工作,共同研究解决疑难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3、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监督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重视教学和专业培训工作,根据对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要求,组织全科医技教学力量,制定教学大纲和进度计划,参加教学工作,收集学员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

5、组织全科人员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对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医德教育和技术考核,提出升、降、调、奖、惩意见。

7、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门诊医师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耐心解释。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患关系。

4.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作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

7.认真书写病历、正确诊断。对某些治疗内容,需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该在治疗后跟踪随访。

9.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使用保养。

10.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14篇:总务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

1 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5、所有部门物资需要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6、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7、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医疗厂

8、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9、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10、变卖后收入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

3 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到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及备案,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总务科登记入册备查。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一桌一椅。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科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气炉、电磁炉,电炉及乱接电源,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计财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

4 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计财股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总务科配合院办,计财股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

5 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

6 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3、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4、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5、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报批程序报告处理调帐,不得自行处理。

仓库物资报废制度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水电工木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水,电,电器设备,门窗及木器用品,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总务科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洗衣房车缝组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3、职工工作服、病人被服、污衣血衣要分类、分机洗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6、要经常保持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清洁干净,维修工每周检查机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洗衣机保养制度

1、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

2、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

3、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4、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

5、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烘衣物,每机放衣物量不得超过机器额定重量。

2、每班清洁烘干机的毛尘过滤罩以及机身各部分,保持清洁卫生、干净。

3、经常检查烘干机的各种流量表,防止操作时产生故障。

4、由维修组人员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过期用攴,做到饭热菜香。

6、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购买食品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帐备查。保证购买食品新鲜无污染,食用安全。

7、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确保食品安全。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改善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

11 工作

120调度室及门卫工作制度

1、调度员是急救医疗服务系统执行救护任务的指挥部门,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非调节器度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调节器度室,更不准在室内闲谈说笑,大声喧哗。

2、调度员必须正确及时调度,接听电话对答时态度要和蔼、礼貌规范用语、动作迅速准确,认真询问伤病人员症状、人数,呼救人姓名、现场详细地址、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电话号码,作好记录。接到呼救电话后应立即通知出车,若无车可调度时,应向病人说明,同时报告分管股长,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及电话录音。

3、及时掌握各值班救护车及出车班人员的位置和完成任务情况,再次急救出车时间、目的地、送往医院、回到医院时间,急救人员性名均应详细真写。

4、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做好交接班登记和签字。

5、遇突发事件时,调度员必须果断指挥,先派出第一辆车,再及时报告领导,启动相应急救预案,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出车救护。

6、值班期间若总机,电话机出现故障,及时通知股长和后勤值班人员,尽快妥善解决。调度室电话禁止私事闲聊。

7.调度员和门卫必须做院内视频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后勤值班人员,并负责调度室,值班室周边环境卫生清洁。禁仃车辆,保证道路通畅。负责报纸杂志收发工作。

8.二门诊门卫同时要做好广场车辆仃放指挥工作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二门诊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20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调度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调度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2、调度员下班时,对当班期间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做好交接工作,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能准确地进行调度工作。

3、调度员应自觉安排班表上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上级,征得同意后放方可调班,不准私自调班。

13

4、值班调度员应做好调度室清洁卫生工作,交班时应打扫干净后,方可离岗位。

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执行责任目标管理方案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有责任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落实后勤管理工作、包括后勤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职工用房,司机车辆管理,洗衣被服,清洁工管理。院容院貌及卫生清洁,门卫及120出车等后勤工作。

5.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

14 结经验。

7.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8.组织本科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电工电梯空调维修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供电线路、电源、电气等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保养等工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电,并每日下科室查房一次。

2、坚持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重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节约用料,爱护工具,做到领料有据,用料有去向。

3、负责全院电费的查表登记等工作,并按时统计上报(月报或季报)。

4、电梯维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事故萌芽性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但又可以稍缓处理的,要继续进行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做好电梯维保记录。电梯在作定期维护检修和加油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在厅门处悬挂检修停用牌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修区域内。维护和检修电梯时,必须设置监护人员。

5、空调维护人员要认真做好巡视、检修记录,

15 接科室报修电话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6、电话线路维修人员要做好医院电话及电话线路的维修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医院电话线路分布情况,定期保养检修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保证电话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医院安排,安装、移动电话,对私自挪动电话者加以制止,凡不听从者报有关领导处理。

木杂工维修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水、及水管、水龙头、洗盆等的检查、维修、更换、保养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水。并每日下科室查房一次。

2、坚守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节约用料,爱护工具,做到领料有据,用料有去向。

3、负责全院水表查表登记等工作,并按时统计上报(月报或

季报)。

4、并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中心供氧工作人员职责

1、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仪表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

2、认真做好工作室内各种仪器的日常检修、保养和防护工作、填写记录并制定计划,定期检修。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做好一切交班的工作,接班者应认真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并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整齐。

4、每次进氧气,负责验收工作并做好批号的核对、填写购置台账。统一交药剂科入帐做册管理。

洗衣车缝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被服、工作服等的消毒、洗涤、晒干(或烘干)、烫平等工作,并按规格要求折叠,按时下收、下送。

2、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分开存放,保证质量、卫生、整洁。

3、严格执行交收手续,防止差错或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未印字新制品一律不交换。

4、爱护公物,修旧利废,节约用电、水、气、肥皂、洗衣粉及其他材料。

5、加强对洗衣机、烘干机、消毒池等设备的管理,严防烧损被服,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院规,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2、熟悉本院污水的工作流程,掌握本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技术,按照操作规程处理,使污水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3、有事需离开本岗位时,要向有关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并安排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

4、交班前要为下一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交班时要告知接班人设施的运转情况,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5、经常检查处理材料(药物)储备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安排购买补充。

6、密切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自己不能处理时要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

7、每天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时要认真负责,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8、一旦出现污染事故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

司机组工作人员职责

1、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证随叫随到,依时开车按时、准确地完成接送病人任务,医疗抢救用车保证率100%。24小时开通手机,突发事件休息

18 司机要随叫随到。

2、要求全年每人的工作量2万公里以上。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不超速、不酒后开车,做到安全行驶,防止事故。

4、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节约用油,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5、爱护公物,每次用车后,要做好车辆清洁、加好油,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司机和车辆交班工作并做好交班记录。管好材料和工具,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工作场所、车库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

日杂仓库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室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器、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发放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账本,做到账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到防火、防鼠、防爆炸工作,在库内禁止吸烟,做好日常自查登记。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

19 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推行领新缴旧工作,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物品陈放要整齐,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物资供应保管员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人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被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库内严禁吸烟。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物资需求及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各种物品存放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记数、发放、盘点。实行分区分类、四号定位、立牌立卡、五五摆放管理方法。

7、对入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做好认真准确的验收和记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提出退换意见。

厨房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供应住院病员、陪人及职工、进修、实习人员的膳食、夜餐、过时餐,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根据食谱和临床治疗需要,按质、按量制备膳食,保证按时供应,积极配合医疗。

3、精打细算,饭菜价格合理。节约用粮、油、水、电、气,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4、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度,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饮食卫生,生、熟、刀及砧板要分开,接触食物和分发饭菜时要洗手,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每次饮食后一定要及时搞好餐厅及环境卫生清洁。

5、当班时要坚守岗位,做好职工值班夜餐、病员夜餐及新入院病人的饮食,完成值班应做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等工作。点心及熟食品要有防蝇罩,变质食物不准出售。

清洁工人职责

1、负责院内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扫工作,保持院内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

2、主道大门每天清扫二次。

3、负责公共厕所的冲洗、垃圾箱的清理工作,每天清理1~2次。

21

4、宿舍区道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等杂物要及时处理。

5、垃圾一日一清,医疗废物要及时转移,放置不超过二天。

120调度员职责

1、在院前急诊科科长领导下工作。

2、负责接收记录急救电话,调度车辆和随车医务人员。

3、接收呼救电话必须动作迅速、准确,应简要询问病人症状、详细地址、呼救人姓名或电话号码,并做好记录,填写出车通知单。

4、负责填写出诊车辆回站时间、送往目的地、往返千米数等有关情况。

5、负责急救电话及本室电脑的管理与使用,严禁它用。

6、接收呼救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要温和热情,不准与呼救者争吵。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回车必须如实记录,注明回车原因。

22

8、负责主持每日早会交接班工作,填写调度日报表。

9、遇有突发性灾害事故或重大工伤、车祸等意外事故,调度员必须果断指挥,先派第一辆车,再及时报告站领导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

10、随时用电台与值班医生与驾驶人员保持联络,了解各值班车的位置和完成情况,以便特殊情况下应急调度指挥,确保急救任务完成。

120调度员受理业务须知

1、严格使用礼貌用语。

2、问清伤病员的详细地址以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问清出事的详细地点,并立即派出附近医院的第一辆救护车。

3、问清呼救者姓名,患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4、问清伤病员的主要病情,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问清伤病员的病情及人数并向上报告,以便救护人员有所准备,及时投入抢救。

5、问清伤病员的详细地址以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

绿化养护人员职责

23

1、在总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环境绿化工作。

2、根据医院的整体规划,合理布置绿化区域,科学种植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浇水、灭虫、施肥及清理杂草。

3、做好贵重花木和盆景的栽培管理,保证有关场所花卉的定期摆放和回收。

4、及时完成总务科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任务。

24

第15篇:护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护理工作制度

护理部工作制度

1.负责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管理目标和管理标准,经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2.护理部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培训、奖惩等有关事宜。提出对护理人员的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负责对护理人员技术档案的登记与管理。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要有例会制度,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6.健全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护士长的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程序,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8.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及各级护士。

9.负责全院护士的继续教育和护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10.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实施评价工作。

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有专人负责。室内每天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定期进行空气和无菌物品采样培养,并有登记签名。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内、外用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应当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等高危性药物单独存放,超正常剂量使用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管理。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7.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灭菌1次。

8.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得返回治疗室。

9.无菌物品应当注明灭菌日期,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0.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配液用过的注射剂,需继续使用者,应当注明启开日期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声,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4.定期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放置,或按顺序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应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5.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以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并减少浪费药品。

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管理制度

1.医院后勤管理人员,科室护士长、值班护士每天认真检查病区公共设施及护理单元,发现潜在的危险障碍物应及时清除或设立警示牌,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隐患。

2.临床护士须对每位新入院患者进行跌倒、坠床危险因素评估,筛选出高危人群,认真填写住院病人危险因素评估表和告知书,并在床头信息栏内插入相应的警示牌,提醒全科医护理人员加强对易坠床、易跌倒高危人群的安全管理。 3.护理人员加强巡视,把防坠床、防跌倒,纳入护理观察巡视重点范畴,必要时协助患者上下床、上卫生间等。

4.护士长及高年资护士,应指导护士做好高危人群的防范措施,如正确使用防护床栏、留陪护人员陪伴、使用约束带等。

5.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患者及家属,防坠床、防跌倒知识的宣教,医患共同重视与防范。

6.减少跌倒的环境因素:门诊、病房地面的清洁应在上班前与下班后完成,以保证病人高峰时期地面干燥。如果工作期间拖地,拖布应相对干燥,并须同步放置醒目警示牌,地面材料不防滑的卫生间,放置防滑垫。

7.病人发生跌倒坠床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初步观察,并立即报告医生,涉及生命安全的应立即就地抢救。

8.医生根据病人跌倒或坠床受伤的部位进行初步伤情判定,按照影响生命安全的顺序处理救治病人,做好相关辅助检查及治疗。

9.病区护士长应及时查找引起病人跌倒或坠床的原因,并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危险因素、报告科护士长,并如实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10.科室针对跌倒或坠床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整改,护理部定期对跌倒/坠床事件,及系统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完善防范措施。

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a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2.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半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二级护理

3.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4.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2).每2~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3).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4).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6).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处于康复期的忠者。 2.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4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护理查房制度

1.采取定期查房制度。每月病区护士长组织护理查房一次;每季度护理部主任组织护理查房一次。

2.抓住工作中心,分清轻、重、缓、急,总结护理经验,找出薄弱环节。3.按查房的内容和方法可分为:常规查房、重点查房、个案查房。

4.护理查房者查房前要认真选择病例,保证查房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5.合理安排查房时间,详细记录查房内容并妥善保管。 6.每位护士按计划积极参加护理查房。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2.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后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和办公室护士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和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当依据,核对病人饮食卡,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3.开饭时在病床边再查对一次。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处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5.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是病人在住院期间的各种检查、诊断、治疗与护理的重要记录,是医疗、科研积累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它不仅是卫生机关的统计材料,检查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必须加强管理。

1.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2.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定点有数,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3.病人及家属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4.病人出院或死亡之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负责保管。5.病房交班报告本须按要求记录,全部用完后必须要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阅。 6.护士长定期检查体温单,护理记录单等的书写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 护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护理病历是护理程序估计阶段的护理活动。护士通过对病人身体情况、心理状态、社会、文化等全面了解分析后,找出病人要护理的问题,制订并实施护理计划。

护理病历为表格式,护理病历书写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 1.病历由责任护士书写,各项内容必须由责任护士亲自通过交谈和检查取得资料,不应抄袭医师的病历内容(实验室及特殊检查项目除外),但可与医师共同询问病史。

2.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护士长审阅,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笔。

3.护理问题要确切,必须是属于护理范畴、,用护理手段能予解决的健康问题,防止把医疗诊断作为护理诊断。

4.护理诊断应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急需解决的问题列于最前。5.表格病历中各项目均需逐一认真填写,无内容者划“/”号。 (二) 护理记录单

1.护理记录由责任护士书写,另立专页,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护理记录”。2.护理记录内容包括:

1).病人及家属对护理的要求。 2).护理措施的主要理论依据。

3).病程中出现的新的护理问题和修订护理计划的依据。

4).值班护士在观察病情和执行护理措施中需要交待的有关内容。 5).护理措施实施后,医师、病人、家属对护理效果的反馈。 6).其他各项记录如交班小结、接班记录等。

7).护士长查房时对病情和护理问题的分析及护理措施的意见,记录时应写明护士长的全名。

8).出院护理小结和出院指导。

3.一般病人每周记录1—2次,但护理问题发生变化应随时记录,重危病人应连续记录。(三) 护理计划

护理计划是根据护理问题而设计的使病人尽快、尽好地恢复健康的计划,是临床进行护理活动的依据。

1.危重病人或护士长指定的病人应书写护理计划单。

2.确定护理目标:根据护理问题由责任护士订出护理目标,即最理想的护理结果,护理目标可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3.制订护理措施:严格、认真、准确地执行医嘱;按护理问题订出详细的护理措施,护理措施要明确、具体、适应病人的基本需要,不能干篇1律。 4.责任护士的临床护理活动应按照护理措施进行,下班后交由值班护士按照拟定的措施继续进行。

5.责任护士应经常注意实施过程中病人及家属对效果的反馈,及时作出评价,并停止已完成的措施;对效果不好的护理措施应予修订。

6.病程中出现的新的护理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病人护理上的需求。7.护士长应定期进行阶段评价。 (四) 特别护理记录单

特别护理记录单常用于病重病人,需要严密观查病情、掌握全面情况及需要记录出入量者。记录内容根据医嘱及病情需要,一般记录病人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入量、用药、治疗、病人自觉症状、临床表现,病情变化,生理和心理需要等。

1.用蓝笔填写下列各项:(1)姓名,(2)诊断(只写主要诊断),(3)日期:年、月、日,(4)住院号,(5)科别,(6)病区,(7)床号,(8)时间,当日上午7时至次日上午7时为24小时。白班用蓝笔,夜班用红笔填写各项记录。 2.饮食量包括流质(以毫升计)、半流质、固定食物(以克计量),流质量记入饮食栏内。

3.治疗栏内应将各种口服、注射药品及剂量准矾记录。

4.病情记录栏中记录病人的情况,如病情变化,特殊护理及药物治疗的效果或反应等。

5.24小时出入量由夜班护士在上午7点用红笔结算,出量和入量应测量后记录,填入所划两道红线之中,并记录于体温单上。(五) 医嘱和医嘱单

医嘱是医师为病人制订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而医嘱单是医师拟订诊疗计划的记录和护士完成诊疗计划核查的依据。医师医嘱必须开写在长期或临时医嘱单上。

1.医嘱的内容: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常规和级别,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医师签名。2.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需立即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3.备用医嘱: 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两种。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4.医嘱的处理:

医嘱须绝对正确。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一行不够书写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同一病人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行写明时间,余项不用“ ‥”标记。

1).长期医嘱 由医师开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然后由护士转抄,核对后由电脑打出服药单、治疗单、注射单、饮食单等。某些有限期规定的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但须同时在执行单上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以防遗忘。

2).临时医嘱 由医师开在临时医嘱单上,执行后立即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名。 3).备用医嘱

 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开在长期医嘱单上,并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均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并注明时间。

 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必要时使用的某种药物或治疗,于执行后开在临时医嘱单上,未用者用红笔在医嘱单上写明“未用”二字。 4).停止医嘱 在执行单上注销后,用蓝笔于长期医嘱单上抄写停止日期和时间。

5).医嘱必须经医师签名后方可生效。护士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应及时补记。

6).重新整理医嘱时,应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用红笔划线,表示以前医嘱一律作废。“整理医嘱”及日期,重整医嘱应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原医嘱起始日期和时间。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要更改和撤消,应用红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二字,并由医师签名。 (六)体温单

体温单记录体温、脉搏、呼吸曲线,并记录病人的其他情况,如血压、出入量、大小便次数、体重、出入院或死亡等的记录,所以体温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1.单上的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等项目用蓝笔填写。2.填写“日期”栏时应用蓝笔,每页第一日应填写年、月、日,中间用短横线隔开(如87-2-9),其余6天不填年、月,只填日;如在6天当中遇到新的月份或年度开始时,则应填月、日,或年、月、日。

3.用蓝笔填写“住院天数”,应从入院当天起为第一天,连续写至出院。4.在42℃以下至40℃之间的相应时间栏内,用红笔纵行填写入院、出院、死亡的时间,如入院十八点十五分等。

5.在34℃~36℃的相应时间栏内,由医师用蓝笔标明重要诊疗措施和特殊用药,并用箭头表示起止。书写既要做到一目了然,又要保持整洁。 6.体温曲线的绘制

1).将所测体温绘于体温单上。符号为:口温“O”、腋温“⊕”、肛温“⊙”,均以蓝笔记录,相邻两次温度用蓝线相连。

2).物理降温半小时后所测得的温度,划在擦浴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圈表示,并以红虚线与擦浴前温度相连;下一次体温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3).如体温和脉搏在体温单的同一线上,则用蓝笔划上体温的符号,再用红笔于其外划上一圆圈。

4).病人体温突然上升或下降应予复试,复试符合,于体温右上方以红笔打“√”表示。

5).如体温低于35.5℃者,一律划在35.5℃处,并在35℃以下写明“不升”(需低温计测试者除外)。

6).测量时病人临时外出,回病房后一定要补试;如确实需外出进行会诊、检查等特殊诊疗活动缺测体温,在相应时间格内于35℃处用蓝笔纵写“外出”,下次体温与上次相连。

7.脉搏曲线的绘制:脉率以红圆点表示,相邻的脉搏用红线相连,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的心率也用红线相连:脉搏短绌者应在脉率和心率二曲线之间,用红笔画线填满。

8.呼吸不作常规测试,特殊需要时按医嘱执行,或由责任护士决定,绘制呼吸曲线,用蓝笔“.”表示,相邻的呼吸以蓝笔线相连,如呼吸与脉搏相遇,则用红圈“O”包围呼吸之蓝点。9.下栏各项均用蓝笔填写: 入量:按护理常规或医嘱将24小时总入量填入体温单入量栏内。

排出量:按护理常规或医嘱将24小时总出量填入体温单排出量栏内。如为导尿尿量以 (m1/c)表示。

大便次数:每24小时填写一次,记录前一天14:00至当天14:00时的大便次数。如无大便,则以“0”表示;如系灌肠后的大便次数,则以“1/E”或“0/E”表示(分子记录大便次数);若因手术需要,对已解过大便的病人仍需灌肠者,则以“1 3/2E”表示(即灌肠前已解过大便一次,经两次灌肠后又解大便三次);大便失禁或假肛用※表示。

血压:病人新入院当天由实习医师或住院医师测量,填写于体温单血压栏内。后面由医嘱决定,无医嘱则不测。

体重:病人入院时应测量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每周测量一次,如病情需要,可增加测量次数。暂不能被测量者须在体重栏注明“卧床”。

皮试:根据需要将所作皮试结果记录在相应栏内。阳性标记为红(+)、阴性标记为蓝(一)。三项以上的皮试写其它栏内。 其它:根据病情需要记录相关项目,如腹围等。 (七) 病历排列次序 (住院病历排列次序) 1.体温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2.长期医嘱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3.临时医嘱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4.入院记录 5.住院病历

6.病程记录 (按页数次序倒排) 7.特殊治疗记录单 (如糖尿病、心力衰竭等,按页数次序顺排) 8.会诊记录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9.护理病历 10.护理计划单 11.护理记录单 12.特殊护理记录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13.特殊检查报告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14.常规化验报告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自上而下贴于专用纸左边线上,并在顶端扼要抄录日期及项目) 15.特殊化验报告单 (肝功、肾功、细菌培养,病理活检等) 16.病历首页及入院通知单或其它 17.门诊病历 18.以前住院病历

(出院病历排列次序) 1.病案首页 (入院通知单贴于背面) 2.出院通知 (或死亡记录) 3.入院记录 4.住院病历

5.病程记录 (按页数次序顺排) 6.特殊治疗记录单 (如糖尿病、心力衰竭等,按页数次序顺排) 7.会诊记录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8.护理病历

9.护理计划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0.护理记录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1.特别护理记录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2.特殊检查报告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13.常规化验报告单 14.特殊化验报告单

15.医嘱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6.体温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7.以前住院病历 18.死亡病人的门诊病历

手卫生与监管制度

在医院感染传播途径中,医务人员的手是造成医院内感染的重要原因。规范洗手及手消毒方法,加强手部卫生的监管力度,是控制医院感染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患者和医务人员实行双向保护的有效手段。 1.洗手的指征

1).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2).在病房中由污染区进入清洁区之前。 3).处理清洁或无菌物品前。 4).无菌技术操作前后。

5).手上有污染物或与微生物污染的物品或体液接触后。 6).接触患者伤口前后。

7).手与任何患者接触(诊察、护理患者之间)前后。

8).在同一患者身上,从污染部位操作转为清洁部位操作之间。 9).戴手套之前,脱手套之后。 10).11).戴脱口罩前后,穿脱隔离衣前后。 使用厕所前后。

2.手消毒指征

1).为患者实施侵入性操作之前。

2).诊查、护理、治疗免疫性功能低下的患者之前。 3).接触每一例传染患者或多重耐药株定植或感染者之后。 4).接触感染伤口或血液、体液之后。 5).接触致病微生物所污染的物品之后。

6).双手需保持较长时间的抗菌活性,如需戴手套时。

7).接触每一例传染性患者后应当进行手消毒;微生物检疫人员接触污物前应当戴一次性手套或乳胶手套,脱手套后应当进行手消毒。 3.手卫生的监督管理

1).严格按照洗手指征的要求进行规范洗手和手消毒。 2).使用规范的洗手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3).确保消毒剂的有效使用浓度。 4).定期进行手的细菌学检测。

5).定期与不定期监控各护理单元护理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

值班、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士实行两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扩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当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当建立交班簿和点物本。交班人必须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院和病危人数;新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护士交接班时应当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患者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重点巡视患者做床前交班。交班者应当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护理质量考评制度

1.建立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的考评。

2.按照医院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做好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包括要素控制、环境控制、终末控制。

3.护理部定期检查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包括服务规范、仪表规范执行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急救器械物品管理,等级护理情况,健康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等。

4.护士长工作业绩考核中包括每次的护理质量考评成绩,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5.护理部汇总每次的考评结果,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给每位护士长,以便各单元及时改进。

护理部总结全年的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完成全年评比工作。

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及《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继续药学教育试行办法》的精神,全面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南京市卫生局和南京市人事局联合制定《南京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院护理部根据本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1.护理部负责落实护理专业规范化培训计划,组织阶段或结业考核;负责制定和实施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年度计划;负责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和证书登记等工作。

2.继续教育学分分为Ⅰ、Ⅱ两类。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必须取得Ⅰ类学分6分,Ⅱ类学分9分;中、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必须取得Ⅰ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

3.Ⅰ类学分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项目及自学考试途径取得,结束后发Ⅰ类学分证书;Ⅱ类学分取得主要通过参加刊授学习、学术会议交流、专题业务学习、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并记录于相关学分册上。 4.护理继续教育对象为所有在职护理人员。

5.每位护士每年度必须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学习,中专毕业后1~5年内、大专毕业后1~3年内护士参加护士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并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后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学习。

6.任职期内或审核年度内学分可以累计,跨任职期或审核年度的学分累计无效。

7.每年三月份为前一年度学分登记时间,记录前一年的Ⅰ类、Ⅱ类学分。

护理工作人员职责

护理部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院的各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协调。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质量指标,制定护理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根据医院的计划负责拟定全院的护理工作计划及目标组织实施,定期考核,按期总结汇报。

4.深入科室了解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教育护理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护理制度,常规的执行和完成护理任务的情况,检查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组织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业务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6.指导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和门诊的科学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7.指导各级护理人员严格要求,做好传、帮、带。

8.确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分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全院护士做好院内或临时调配。

9.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

10.主持和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全院护士长到科室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教育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热爱护理工作,培养良好的作风,关心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12.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主要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护士长职责

1.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护理质量检查,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定期总结。

3.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方案。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本病区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及时查明原因并组织整改。6.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护理经验总结。 7.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实施“三基三严”培训工作。 8.定期检查表格用品,护理用具,仪器设备、被服、药品的请领及保管工作。 9.检查护理员、配膳员的工作质量,搞好病房的保洁、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护理人员会议。

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7.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承担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并承担教学任务,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6.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检查、指导和督促护理员的工作。

8.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9.办理入院、出院、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10.认真做好病区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注意勤俭节约。

主班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晨会、听取夜班报告、核对夜间医嘱。

2.负责处理医嘱,及时通知治疗护士及早班护士执行有关医嘱,必要时亲自执行。

3.负责账单的记录工作,整理医疗文件,督促护士正确填写各种护理记录。4.负责准备检验标本容器,并督促夜班及时留送。

5.联系会诊,并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办理出入院、转院手续。 6.每周重点核对小药柜、抢救车,协助护士长查对医嘱。 7.护士长不在时,代为办理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治疗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早会、听取夜班报告、清点治疗用物、及时更换消毒灭菌物品。2.负责注射、输液等诊疗工作。

3.负责治疗室注射用品的保管、保证用物的消毒灭菌,督促正确处理医疗废物。4.负责药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过期药品及时退还药房。 5.检查抢救药品、物品、是否定位放置,检查器材的性能是否保持良好。 6.为夜班做好准备,对常用药及特殊用品应认真交班。 7.做好治疗室内的清洁消毒工作。

早班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早会,听取夜班报告和参加危重病人的床边交班。2.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了解治疗反应,如发现异常须立即通知医生,做好应急抢救及护理记录。

3.按规定测量并记录病人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记录液体出入量。4.执行有关临床护理的一切医嘱,指导护理员的工作。 5.发口服药,负责医嘱、及口服药的校对工作。

6.督促病人遵守作息时间和有关制度,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

7.负责接待新入院病人,介绍环境及住院规则,了解病人心理状态,对病人及家属做好健康教育。

8.指导陪护、探视人员遵守陪护、探视制度。9.正确书写护理记录,认真做好床边交接班。

夜班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巡视病房,危重病人床边交接班,清点用物。2.定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通知医生并做好记录。 3.按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按常规做好治疗、注射。 4.收集标本,总结24小时液体出入量,记录危重病人病情。 5.写交班报告,完成护理记录。 6.保持办公室、治疗室的清洁卫生。

第16篇: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为加强我院专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要求。遵照阜阳市卫生局“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实际,并参照“二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编写修订了《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特别是“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新生儿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更能适合我院专科特点,供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本科工作实际自觉遵照执行(如国家,省卫计委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管理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管理制度

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三)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四)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五)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六)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七)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八)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 听班制度

(三) 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五、出、入院制度

六、转院、转科制度

七、业务学习制度

3 十

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九、物理治疗科工作制度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

一、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

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

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

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

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

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

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

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

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

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三十

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4 四

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

一、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四十

二、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

三、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四十

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十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管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二、分级护理制度

三、病房管理制度

四、探视陪伴制度

五、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六、护理查对制度

(一) 医嘱查对制度

(二)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三) 输血查对制度 (四) 饮食查对制度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交接班制度

八、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十、病案管理制度

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二、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后勤管理

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三、领物制度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五、污水处理制度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长职责

二、医务科科长职责

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护理部主任职责

五、人事科科长职责

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十、汽车司机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三、安保人员职责

医疗系统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七、检验科主任职责

八、检验科技师职责

九、药剂科主任职责

十、主管(中、西)药师职责十

一、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二、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三、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

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

六、病房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护士职责

八、治疗室护士职责

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一、护师职责

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财务系统

一、财务科职责

二、会计员职责

三、出纳员的职责

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

八、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九、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行政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参加科晨会,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按照 《劳动法》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公司用人机制。注意做好人力资源科学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做到互通情报,协调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诚老实、襟怀坦白、遵守纪律。

5、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医疗,卫生及安全事件,必须动员全院力量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产前检查胎儿严重缺陷,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种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十

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十

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十

三、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时。

10

14、十

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院安全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救护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等上级检查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5、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6、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支部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要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6、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八、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10、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医闹肇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由110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5、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十、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 政治思想教育。

(2) 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 医德规范教育。

(4) 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 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6) 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2、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3、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4、保密工作: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5、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7、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8、按上级规定,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医疗管理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廉洁奉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

3、

4、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月、季分别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工作

5、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联席会、

6、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7、

8、按时参加院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坚持请示报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

5、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签字水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

2、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

5、

6、日期和时间按公元年历,时间按2

4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

8、根据国家卫计委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复诊病历要详细描述经过治疗后的结果及病情变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并进行登记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

8、

(三)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15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

2、

3、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

(四)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一线住院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助理医师书写,上级医师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

4、

5、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

(五)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助理医师或者实习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

(六)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4、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

5、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

6、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7、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8、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

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八)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

6、

四、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五、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

2、

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

5、

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

8、

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

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

5、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

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

28、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八、会诊制度

(一)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 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 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

(四) 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 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并报院长同意)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

(七)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并做好会诊记录,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九、病例讨论制度

(一)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 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

(三) 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四) 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21

(五) 死亡病例讨论

1、

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3、

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

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保证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等供应。

10、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

22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

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

7、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

8、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

9、每日晨,值班医师应提前15分钟书写完成交班报告,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晨

10、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

11、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二) 听班制度

1、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安排听班和咨询人员,以处理或协助值班人员处理临时性医

2、听班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听班时间和该科值班医师相同,听班时

3、听班医师有对值班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和权力,对处理不当者,应及时予以修

4、听班医师要在院内听班室值班,严禁在家中听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病人的抢救,按脱岗处理。听班人员值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如临时有变动,

(三) 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房、检验、影像、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

2、

3、

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23 十

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一) 手术病人核查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

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二) 有关科室查对制度(1) 检查科室查对制度

1、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

4、

5、

(2)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

3、

4、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3) 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2、

24

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4) 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1、

2、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5) 物理治疗室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

2、

3、

4、

(6) 特检科室查对制度

1、

2、

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住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7) 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

2、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a)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b)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c) 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d) 查对姓名年龄及诊断;

e)

十三、处方制度

1、执业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无处方权。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3、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4、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25

5、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6、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7、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罚。

8、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医务科及时解决。

9、处方一般用钢笔、水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10、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11、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12、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13、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14、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处理。

15、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6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而影响对原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鉴定标本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五、出、入院制度

1、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处病房联系,有床后才签证收入,病人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3、危重病人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4、住院处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5、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6、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并通知病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7、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慨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省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业务院长同意。

3、病员转院、转科,无论什么病例,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 待病情稳定后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出院时,按卫生部规定应由接诊医院写治疗小结,退回我院交病案室存档。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院办公室定期检查落实。

27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采取继教,讲座,三基培训方式,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给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同意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门诊主任(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主任)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其它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由院领导会同医务科统一安排,再到院办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4、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去向日志,以便随时联系。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十九、物理治疗室工作制度

1、物理治疗室是我院的特色科室,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治疗室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

2、科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范,严谨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医护人员进入诊疗室,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帽、鞋,操作时必须穿戴口罩和无菌手套,严防交叉感染。

4、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诊疗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5、医护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安置每位病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及安排治疗程序,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和履行告知义务,不得顶撞、推诿病人家属及亲友。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治疗仪器的使用功能,并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使用方法、保养维修、消毒方法,确保仪器性能的良好状态,违规操作,损坏仪器按价赔偿,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7、每月定期召开由院领导、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教育和训练。

8、保持室内整洁、舒适、安静、私密。医护人员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保持治疗室肃静。

28

9、患者的贵重物品要求自行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上交院办,询查后物归原主。

10、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节约用水、按时熄灯、适时关闭设备电源、下班随手关灯。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做好麻醉前后访视和风险评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到床,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针刺和中药等麻醉,应于24小时内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要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应做好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的训练和准备工作。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颍泉区疾控中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疾控中心。

3、各科门诊医师,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疾控中心,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确诊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有关防疫站,按期上报旬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5、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9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规范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听诊器,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及脏器切除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转科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室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2、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3、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用具须经严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

30 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再行清洗。

4、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用化学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5、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6、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7、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2次。

8、大小便器每用一次,消毒一次,病人用的大小便器,由护理员放在盛有化学消毒剂溶液池内(无水池病房放置塑料桶内)浸泡30分钟后再用。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锐器部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一次性用品用后要进行毁形处理,按要求送医疗废物处,并作好数量登记。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5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6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规定标准。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容器二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24小时有效。

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31

7、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HIV,梅毒)、乙肝HBsAg(+)病人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2、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3、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4、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5、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7、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8、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9、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10、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11、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m3。

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对清洁与不清洁的物品应分别放置。并设置清洁与污染两个窗口,消毒后的物品要有标志,并标明消毒日期,放在清洁干燥室内。

2、各种敷料制成后,须经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

3、高压消毒锅要定期检查,鉴定消毒效果,发现故障或未达到效果时,应即时维修找出原因,对维修工作要有记录。

4、对针管、输液器等玻璃器材,必须进行两次冲洗、两次消毒。

5、每日消毒工作要有记录,已经消毒的物品,必须有消毒人员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

3、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

32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

5、分析评价监督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

6、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

7、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

8、

9、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

10、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同意,总经理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考察、汇报、论证采购。

4、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由科

8、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维修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归档资料范围:仪器设备图样、说明书、线路图、安装使用记录、检修记录以及与

2、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卡、分类保存,尤其进口仪器资料,绝对不得遗失。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资料应保持完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4、各种资料一律不得外借,需查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制的使用资料

33 三十

一、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机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医疗设备管理科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器械科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器械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

(1) 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 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 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 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医疗设备管理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 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4

8、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

9、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

11、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各种B型超声、四维超声,内窥镜、心电,X线,多普勒脐血流谱,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操作仪器

4、建立健全各种卡片索引、资料登记存档工作,外借必须由本院主管医师签字,限期

5、

6、各室仪器均属贵重精密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

8、

9、

10、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三十

三、B超室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对病人热情,关爱,保护病人隐私,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2、就诊病人,必须持有我院医生的检查申请单和检查收费单,手续不齐全者,B超室工作人员需督促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以检查。

3、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病人检查申请单或询问病史,严格掌握需要检查的疾病范围,仔细进行检查,力争明确诊断,并打印好检查报告单及日志登记工作,建立完备档案以备查询。

35

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室内所有仪器,否则值班工作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给予1000元处罚。

5、B超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严禁胎儿性别鉴定,为14周以上孕妇检查时需双人双检,双人双签字。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器械按时清理卫生及消毒,定期保养,检测,维修。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使室内尽量做到无灰尘,上下班时做好清洁工作。

8、下班离岗前切断电源,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三十

四、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

5、保证检验技师,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

6、

7、

三十

五、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5、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

36

三十

六、药剂科工作制度

1、

2、根据临床

3、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

4、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种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指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6、

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8、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

9、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三十

七、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

3、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药渣应保存24

4、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

5、

6、

7、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三十

八、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1、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

2、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

3、a) b)

37 c) d)

e) 药材损耗报告表。

4、统计范围及要求: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

(1) 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 (2)

(3) 年终盘点,核对帐目

(1) 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

(2) 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三十

九、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制剂。毒性药品与

2、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号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

3、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

4、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管理制度,设置加“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用处方)管理。具有明显标

5、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点。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

6、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

7、本科院校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8、麻醉药品、医疗性毒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38

9、医师所开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在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

10、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凭医院疾病诊断书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11、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

12、调剂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严格履行清点交接

13、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14、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15、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

16、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十、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

2、调剂人员收方后对处方内容逐项并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开方医生联系,经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再进行调配。

3、处方应按照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进行,调配完毕后,由配方人在处方上签名并

4、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注明,并向病人交待清楚。急症

5、

6、

7、调剂室内贮药瓶应符合要求,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药品名

8、

9、

四十

一、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

2、调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调剂人员不

3、调配时应称量、计数准确,对处方中标明“先煎”、“后入”、“包煎”、“烊化”、

39

4、处方调配完毕,调剂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后签名,并经他人复核无误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5、

6、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7、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调剂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

8、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

9、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剂科主任或院长处理。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汇报

四十

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计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

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

一、二类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类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并指导总住院医师、主治医

8、

(1)

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40 (2) 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 新开展的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

(4) 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业务院长审查批准。

9、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

10、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11、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

12、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3、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

14、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

15、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6、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

17、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夜间及节假日可待次日上班后送检)。

四十

三、手术前讨论制度

1、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

3、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4、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

5、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四十

四、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手术及有创诊疗分级管理的规定。依据手术类别及技术难度和风险评估,将手术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我院妇产科、普外科具备乙、丙、丁类手术的技术条件。

41

2、严格执行手术医师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为四级(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四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变更注册。

3、手术室承担全院住院及部分门诊手术,凡符合住院标准的应收住院,由病房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安排,并由科主任及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安排手术。手术室要严格按照住院部通知单要求,做好术前各项准备工作。接送患者要认真核对病人手术通知单及病历。充分准备调试术中物品、药品及各种仪器设备,积极配合施术医师完成工作。

4、手术审批权限:

(1) 妇产科丁类手术及丙类手术(除丙类

1、2项外)由妇产科主任审批。乙类手术及丙类

1、2项手术需报院长审批。乙类以上及特殊手术报院长、执行总经理审批。

(2) 外科丁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批准。丙类以上手术报院长批准。 (3) 凡病员在我院因设备及技术条件不能满足而必须转院者。报院长或执行总经理批准。

四十

五、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用血必须按照阜阳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

2、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四十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凡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2、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好死亡病例;

42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报请医务科参加。

4、由原分管该病例的住院医师整理讨论意见摘要,经主治医师审改后记录进入病历。

护理管理系统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

2、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开展业余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

8、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

9、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10、本部有健全的各项制度。

二、

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

43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三、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安徽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一) 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 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 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2、护理要求:

(1) 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2) 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 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二)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 (2) (3)

2、护理要求:(1) (2)

(3)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

(4) (5)

(三)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1)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

(2)

(3) 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2、护理要求:

44 (1) 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

(3)

(2)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4) 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1) (2)

(3) 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1) (2)

(3) 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4) (5)

四、病房管理制度

1、

2、

3、

4、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

5、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

7、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

8、

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

11、

12、

45

13、

五、

1、探视者按规定时间在门卫处领取探视牌后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离

2、危重病员的家属持病危探视证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3、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伴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

4、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

5、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

6、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

7、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六、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 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更衣、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危重病人或即将分娩者可免浴,大面积烧伤病人以消毒大单包裹,由急诊科直接送

3、传染病人在隔离室按隔离技术进行入院处置后再送入传染病房,传染病人的衣物须

4、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或由住院处保管,填写保管清单两份,由接诊室护

5、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

6、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

7、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

8、

(二) 出院管理:

1、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

46

2、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病人到住

4、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

七、

(一) 医嘱查对制度

1、

2、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

5、

6、

(二)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

3、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

5、

(三) 输血查对制度

1、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 饮食查对制度

47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

2、

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1、

2、

3、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八、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

4、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

5、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7、

(1) 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

(2) 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 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九、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48

1、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

3、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

5、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

1、护理文书包括医嘱簿、医嘱单、体温单、治疗单、特别记录单、出入量记录单、饮

2、文件记录要用钢笔、铅笔、红笔、篮笔按规定要求填写,文字简练,运用医学术语,

3、

4、护理文件、表格要按卫生厅统一规定的项目书写。

十一、病案管理制度

1、病员住院期间,病案由值班护士管理,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外来人员和病员家属

2、病员转科、出院、死亡,值班护理人员要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案,分别送往转入科室和住院处。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出院后病案排列:体温记录单(逆序)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逆序)出院记录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入院记录(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住院病历(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病程记录(顺序)

49 会诊记录(逆序)会诊记录(顺序)

手术记录手术记录(顺序)

麻醉记录麻醉记录(顺序)

特殊治疗单(逆序)特殊治疗单

化验粘贴单化验粘贴单(逆序)

X线检查记录 护理病历(顺序)

特殊检查单X线检查记录出院记录单特殊检查记录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顺序)

门诊病历体温单(顺序)护理病历(顺序)门诊病历十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

4、

5、

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

7、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9、

10、

十三、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操作细致,注射部位准确;

2、对病人应讲文明、讲礼貌,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上班坚守工作岗位;

3、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及医嘱执行,注射前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凡需要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在注射前做好过敏试验;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主管医师;

50

第17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

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

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

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

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

(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

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

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

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

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

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

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

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

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

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

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

每年至少开会四次,管理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

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

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

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

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

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

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

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

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

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

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

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

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

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

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

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

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

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

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

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

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

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

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

题,改进工作。

第18篇: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卫生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幼卫生科保健、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业务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工作。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科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妇幼卫生科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带领科室成员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全面指导本地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工作。

13.做好妇女儿童保健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14.掌握有关妇女儿童保健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1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16.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17.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18.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9.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妇幼卫生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妇幼卫生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4.按档案室要求,将妇幼卫生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5.承担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6.做好本市妇幼卫生信息刊物的收集及编写工作。 7.指导基层开展相关的妇幼保健工作。

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产科医生、财务人员明确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报销流程,及时提醒产妇或家属准备相应的证件。

2.门诊医生,特别是孕前、婚前、妇科、产科门诊医生应主动向适宜补充叶酸的对象提供预防神经管缺陷的知识和补充叶酸的方法。3.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并提供医学建议。 4.婚前保健医生执行婚前保健岗位职责。

5.产科医生熟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围产保健人员在孕妇建册时必须给予相应的咨询和检测;为确诊病例提供母婴阻断的方法。

6.下基层,指导各妇幼保健机构及市直医疗单位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7.信息统计人员对各项指标的含义清楚,定期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制作报表,按规定上报市直月报、季报,网上审核全市各县的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报表。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要求收集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的信息。

2.对本院和其他监测点上报的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核实并纠正。

3.制作监测报表,上报州妇幼保健院。4.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信息质控。

5.定期收集院内儿童死亡报告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危重儿自动出院登记表,及时反馈给各县市。

6.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监测漏报调查,检查各类表卡填写正确与否,并做出调查小结。

7.及时收集上报省级监测点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并核实网络直报信息。

8.根据省妇幼卫生监测要求,每年抽查省级监测点和市级医院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质控调查,总结质控调查情况。9.定期举办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培训。

10.参与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1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召开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会议纪要。

12.每年撰写妇幼卫生分析报告,报卫生行政部门。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办好健康教育学校,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能力为己任,把妇女儿童的需求作为教育目标,按需施教,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人性化保健咨询服务。

4.利用DVD、模型、实物、投影仪开展教学,教学气氛活跃。注意技能培训,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参与,调动学习积极性。

5.制定健康教育课程表,每期予以公示。定期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 6.利用卫生宣传日举办免费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向人们宣传妇幼保健知识。

7.编写有关健康教育资料,定期更换科室宣传栏。8.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各项工作,掌握儿童健康基本情况。2.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保工作动态及本市的儿保工作情况。

3.负责全市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录入计算机、上报和反馈,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工作。

4.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5.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6.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7.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包括合理营养、早期教育、缺点矫正、疾病防治等)。

8.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儿保工作动态及所辖地区的儿保工作情况。

9.做好辖区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疾病防治和高危儿管理。10.做好资料的积累、分析、统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指导当地儿保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11.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倡母乳喂养。

12.绘制生长发育曲线,及时分析曲线提示的生长发育趋势,对儿童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保障儿童生长发育达到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13.开展高危儿筛查及诊治工作。

1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每一例高危儿仔细分析病因,制定正确的矫治方案,给予药物治疗,营养指导等针对性干预措施。15.及时做好高危儿的登记、随访、转归等工作。

16.经常向高危儿家长宣传合理喂养、科学育儿和疾病预防等知识。17.做好辖区内高危儿资料的收集、分析、统计、汇总等工作。 18.指导基层做好高危儿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熟悉、掌握《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各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业务指导。

3.严格遵守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常规,严格把好儿童入托入园检查关。

4.了解辖区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及保育员的分布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5.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做好晨检、午检等卫生保健工作。6.指导托幼园、所做好患病儿童的管理工作。

7.认真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报表汇总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各项工作。2.做好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3.督促、检查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血片采集质量和递送运转。

4.配合州服务中心做好患儿的追访、治疗和随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并对市直质控员进行业务培训。6.做好本院出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告知、抽血及血卡的填写邮寄等日常工作。

7.编制宣传资料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

第19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鹤欧医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编审

汇编

鹤 岗 欧 亚 泌 尿 医 院

2011年6月

目录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1

2、医院总值班制度……………………2

3、劳动纪律、职业纪律规定…………3

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5、员工请、休假制度…………………5

6、请示报告制度………………………6

7、安全防火防盗制度…………………6

8、卫生工作制度………………………7

9、车辆管理使用制度…………………7、食堂管理制度…………………… 8 第二章、医疗管理制度

1、病历管理制度………………………9

2、医疗统计制度………………………9

3、入、出院工作制度…………………10

4、挂号工作制度…………………… 10

5、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11

6、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1

7、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2

8、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29、急诊工作制度…………………… 13

10、抢救室工作制度…………………1

311、急诊观察室制度…………………14

12、门诊工作制度……………………1

413、处方制度…………………………1

514、病历书写制度……………………16

15、查房制度…………………………17

16、医嘱制度…………………………17

1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8

18、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9

19、查对制度…………………………20 20、会诊制度…………………………21

21、转院、转科制度…………………

2122、病例讨论制度……………………22

23、值班、交接班制度………………2

324、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24

附、围手术期管理

25、麻醉科工作制度…………………26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2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报告制度…………………………27

27、医疗技术管理制度………………27

2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28

29、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28 30、患者评估管理制度………………29

31、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29

32、主诊医师负责制度………………30

33、首诊负责制………………………30

34、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31

35、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

基本要求 ………………………31

36、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33

37、中医科工作制度…………………33 第三章、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34 2.病房管理制度………………………35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2).患者入院须知(3).病房管理要求

3.早会制度……………………………37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4.交接班制度…………………………37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5.夜班督导工作制度…………………386.执行医嘱制度………………………38

10

7.分级护理制度………………………39 (1).特级护理(2).一级护理(3).二级护理(4).三级护理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8.护理会诊………………………… 40 9.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4010.病房消毒隔离制度………………41 11.病房安全制度……………………4212.注射室工作制度…………………42 13.治疗室工作制度…………………42 14.换药室工作制度…………………43 15.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4316.物资、器材管理制度……………4417.病人外出检查制度………………44 18.护理查房制度……………………4519.护理查对制度……………………46 20.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4721.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4722.护理应急管理预案………………48 22-1.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2).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3).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4).患者自杀后的应急程序(5).患者坠床/摔倒时的应急程序(6).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7).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序(8).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程序(9).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应程序(10).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应程序(11).患者发生化疗药外渗时的应急序(12).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程序 (13).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程序

(1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应急程序(15).住院患者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时的应急程

(16).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应急

程序

(17).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 SARS 患者时的应

急程序

22-2.意外事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程序(2).泛水的应急程序

(3).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程序(4).失窃的应急程序(5).遭遇暴徒的应急程序(6).火灾的应急程序(7).地震的应急程序

(8).化学药剂泄漏的应急程序(9).有毒气体泄漏的应急程序23.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5324.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

质量监管制度……………………53 25.特殊科室管理制度………………56(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2).供应室护理管理制度

(3).血液净化科(室)护理管理制度(4).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5).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6).介入(导管)室护理管理制度26.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64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65 2.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66 3.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66 4.消毒药械管理制度………………67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 度……………………………………67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87.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688.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69(1).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2).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3).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4).手术部位感染

(5).血液净化(逶析)相关感染9.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7110.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主要职责…………………………71 第五章、药剂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 制度………………………………722.临床用药管理制度………………733.药剂科工作制度…………………74 4.调剂室工作制度…………………74 5.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 制度………………………………756.临床药师工作制度………………75 7.药房值班工作制度………………76 8.药库工作制度……………………76 9.药品采购工作制度………………7710.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7711.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78 1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781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79 1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80第六章、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81 2.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823.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834.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835.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84 6.理疗科工作制度………………… 84 第七章、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85 2.办公室主任职责…………………85

3.医务科科长职责…………………86 4.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865.病案管理员职责…………………86 6.医疗统计人员职责………………87 7.临床科主任职责…………………87 8.临床主任医师职责………………87 9.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8810.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8811.门诊部主任职责…………………89 12.麻醉科主任职责…………………89 13.麻醉科医师职责…………………90 14.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9015.放射科医师职责…………………91 16.理疗科主任职责…………………91 17.理疗科医师职责…………………91 18.总务科科长职责…………………92 19.护理部主任职责…………………92 20.护师(士)职责…………………93 21.门诊护士长职责…………………93 22.门诊护士工作职责………………93 23.科护士长职责……………………94 24.病区/病房护士长职责………… 94 25.病房护士职责……………………95 26.手术室护士长职责………………95 27.手术室护士职责…………………96 28.供应室护士职责…………………96 29.重症监护室职责…………………96 30.血液净化室(科)护士职责……97 31.介入导管室护士职责……………97 32.护理员职责………………………97 33.病房卫生院职责…………………98 34.检验科主任职责…………………98 35.检验师职责………………………98 36.药剂科主任职责…………………99 37.药剂师(中药师)职责…………99

第20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

1 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臵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

3 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0、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

5 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

6 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9、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

7 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调查满意度问卷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

8 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5、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6、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7、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

9 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院有人力资源配臵原则与工作岗位设臵方案的文件,所配臵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4、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5、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6、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二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7、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8、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臵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9、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10、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11、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12、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3、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4、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5、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臵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6、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7、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8、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9、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10、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11、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2、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3、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14、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1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1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

12 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1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1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医疗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臵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臵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

13 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

14 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科等)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 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6 (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

17 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

18 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

19 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

20 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21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臵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二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

22 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23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

24 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5)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6)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二、会诊制度

(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

25 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臵,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2)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6

4、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臵。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

27 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

28 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

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6、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

29 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臵(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二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30

6、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31 十

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十、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

32 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一、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

33 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二、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二级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三、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4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1)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2)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3)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臵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二十四、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35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五、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

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36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六、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基本要求是

1、病案首页:准确地填写首页各个项目,对个人信息要核实、不能空项。

2、入院记录:

(1)要求入院二十四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 (2)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3)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4)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相关资料。

(5)既往史、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齐全。 (6)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

(7)有专科或重点检查:具有用于诊断、鉴别诊断的重点信息。

3、病程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八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初始诊疗计划四部分。 (2)日常病程记录要求:

(3)对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4)对病重患者至少二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病程记录内容要求要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分析判断、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7)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 (8)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9)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 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11)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1)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1)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2)

37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3)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4)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

7、辅助检查:

(1)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 (3)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4)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2)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 (3)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4)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9、知情同意书:

(1)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出院记录:

(1)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康复指导与出院随访复诊意见等的重点摘录。 (2)与交出院患者联/或进入门诊病历联内容一致。

(3)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填写,包括患者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对病案首页的签字。

11、讨论记录

(1)疑难病例讨论会:对诊断与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2)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有死亡原因分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2、住院病历的其它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1)住院医师变更交接,应在交班前由交班

38 医师完成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2)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医师于患者转入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完成;

(4)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出院的,应于患者出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入出院记录;

(5)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死亡的,应于患者死亡后二十四内完成死亡记录。

二十七、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1)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2)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3)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4)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 (5)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

39 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1)有各类人员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臵,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 ,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臵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臵。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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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doc》
机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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