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4:11: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促进均衡教育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环境保护考核指标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3、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分)
4、积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分)
5、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0分)
6、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7分)
7、当本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5分)
8、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
(5分)
9、重视环境保护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每季度至少向教育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条,年度至少有一篇市级以上新闻报道。(5分)
10、加强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工作。(10分)
1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8分)
奖分项:环保工作受市级表彰的,奖2分;省级表彰的,奖4分;国家级表彰的,奖10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二、考核办法
1、以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12月20日左右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工作过程印证资料汇总至办公室。
2、年终镇中心学校将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先彰优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依据。
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〇一四年一月
观音镇中心学校
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
责 任 书
二〇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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