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20-03-02 01:27: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十四冶建设集团 国际工程公司

全 生 产 责 任

十四冶建设集团国际工程公司

年 月 日

安书

十四冶建设集团国际工程公司 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并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及市场竞争力,从管理源头抓起,立足工程项目,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深化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有效投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执行,做到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考核、实施奖优罚差,确保我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现,根据集团公司与我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要求,国际公司与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单位、被考核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一)责任单位

分公司

(二)被考核责任人 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责任范围

责任单位在公司名下从事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二、考核时间:

责任书的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指标

1、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火灾和中毒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触电、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

2、负伤率控制在1.5‰以内。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指导手册》、国际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4、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教育培训率100%、隐患排查率100%、重大隐患上报率100%。

5、施工现场噪声、扬尘达到相关要求,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无投诉。

四、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2、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与项目管理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班组及各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奖惩制度。

4、组织实施项目部的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是经济承包人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必要的防护设施、劳保用品和措施费用等的投入,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保证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合格、齐全、有效。

6、建立项目部重大危险源识别、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管理台账。

7、强化日常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团队)、劳务队伍安全生产各项职责,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保证分公司月检和项目部周检、专项治理,及时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公司安全部。

8、抓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人证相符、岗证相适、持证上岗,特别是特种人员的上岗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断强化和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9、组织并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监控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设备,做到预控有措施、制度有保障、行动有落实。

10、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各种信息。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工作,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五、考核奖罚

(一)考核内容

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表》(见附表)作为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实行百分制,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优良、70—89分的为合格、70以下

的为不合格。

1、施工前进行项目标化实施策划(有书面策划)并实施的,加 分;组织项目部进行标化工地申报的加 分。

(二)奖励

1、项目部获得国家AAA 级(或国家级安全奖励)工地表彰,奖励项目部 10万元 。

2、项目部获得省、部级“示范标化工地”表彰,奖励项目部 5万元省、部级“标化工地”表彰(或省级安全奖励),奖励项目部 2万元 。

3、项目部获得州市级(或地州级安全奖励)、集团“标化工地”表彰,奖励项目部 1万元 。

4、奖金分配:

集团公司奖励金额用于奖励分公司、项目部。 以上奖励金额以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累加。

5、依据对各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对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项目部、班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先进项目部1万元,先进班组3000元,先进个人2000元。

6、季度评比出好的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3000元,评比出差的后三名:倒数第一名的罚款10000元,倒数第二名的罚款6000元,倒数第三名的罚款3000元。安全考核前三名的项目按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三)处罚

1、发生工亡事故(不含交通事故),责任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接受

政府的有关处罚(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同时,每发生非责任工亡一人(次),公司对经济承包人处予4万元罚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每发生一人(次),公司对经济承包人处予8万元罚款。

2、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告诫、处罚,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工程投标,或因事故给公司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的),对经济承包人追加处予 10万元罚款。

3、项目安全检查被(住建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通报的对经济承包人处予 2万元罚款。

4、对公司安全部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到位,未按时回复的,经约谈后还不整改的对经济承包人处予 5000—10000元罚款,

5、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在开工前对从业人员及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2次查核未执行实施,对项目部给予1万元罚款。

6、项目部开工前应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书及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按合同金额的1.5%-2.5%进行考核,每次拨款应提供当期安全费用计划的至少70%(支撑材料:材料费用发票原件、租赁费用支付凭证原件、设备机械费用发票原件、人工费任务书原件,结算书原件、当期费用台账复印件等),并保证满足现场施工安全的需要,未投入或投入不到位的对项目部处予1万元罚款,并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台账。

7、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为依据。70分以下说明工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重大事故,要求整改,并视整改期限和力度,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相应处予 1万元以下罚款,80分以上的不足的地方给予警告,要求做出保证整改,如不整改的给予相关处罚。

9、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项目部责任人,取消当年度的安全评优资格。

六、本责任状一式叁份,项目部执壹份,公司执贰份,公司法人代表与分公司责任人签字生效。

十四冶建设集团国际工程公司

公司负责人: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分公司 责任人: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总公司与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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