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4:43: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分配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高中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管理与分配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0】306号),根据《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濮财办教【2010】36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在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普通高中助学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分配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新
副组长:张克来 谢德勇 韩淑芬
成 员:常克峰 郭书斌 王庆文 汪信成 张富科 陈耀民 高敬军 丁华玉 杨海生 高于 刘东濮 程相军 裴金河 张珊 武彦蒙 吕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 主 任:韩淑芬
成员:王庆文 高于 韩学玲 鲍美英 赵永斌 铁利峰 史晓红 魏建平学籍认定组:鲍美英 材料审查组:王庆文 高于 赵永斌 铁利峰 史晓红 魏建平吕晨 张珊和各班班主任
助学金发放组:韩学玲 鲍美英
宣传组:铁利峰(注:依据工作实际,可临时抽调、增加人员)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
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市教育局认定、注册的具有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正式学籍的、高中现阶段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学校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且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分两学期发放。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享受农村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3、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5、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6、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四、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1人、家长代表1人、学生代表5人组成,名单用邮箱上报政教处)认定后,班内公示两天,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由年级主任、班主任、分管年级政教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各班所报的资助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属实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所有受助学生情况。
5、公示无异议后,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五、资金发放
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任何个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方案,资助金发放必须公开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我校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2、准确把握资助范围,严格资助对象审查、评定。各级评议小组要运用公正、公平、有效地认定方法,严格对照我校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进行评审,对资助对象逐一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3、建立档案备查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由鲍美英管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助学金申报程序和发放程序,在公示无异议后,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
4、各级经办人员要端正态度,严肃纪律,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受助学生利益,保护其个人信息的隐私权。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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