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5.3

2020-03-02 16:29: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各位贷款毕业生:

大学的生活即将结束,你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带着老师的期望与师弟师妹的祝福,背负着自己的梦想,离开母校,走向社会,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您还记得吗?曾经面对较高的学杂费手足无措的时候,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免除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实现自己的梦想。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自己的诚信作为担保的信用贷款,是国家以最实际、最直接的方式和手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实现个人成才的重大举措。它充分展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爱与支持,充分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

各位同学,请不要忘记自己在申请助学贷款时的承诺:按时还息还款! 为了使您能按时、顺利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现提醒您阅读以下内容:

1、你的贷款信息已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系统为每一位贷款学生建立了信用档案,如实记录学生的借、还款等信息。一旦你没有按时还息、还款,你的个人信用档案即记录你的违约行为,并且违约信息将由银行通过相关的媒体公布。随着国家对个人诚信系统的逐步完善(注:学院将在积极推进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立),学生的违约信息将会影响日后的就业和银行相关业务的办理,如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出入境、不能贷款买房、买车,不能银行借贷等。希望你能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及本金,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另外对于借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的学校将暂不列入下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编制范围内,这样会影响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师弟师妹们。

2、你将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每年结息日(12月20日)结算一次。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进行调整时,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将相应调整。

3、银行按有关合同约定于每年结息日(12月20日)从你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当年应付利息,请你至少提前30日将应付利息预存到你的还款账户中(除应付利息外最好多存100元钱,以应付年费的资费和可能的利率调整),以免到时银行扣收不到造成贷款违约。如果你的还款账户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部门联系(学生处联系电话0750-307306

6、3072231或致电各系 工商管理系(旅游系)30700

36、经贸系(外语系)30730

58、信息系(计算机系)3079962)工程系307978

3、3071307。

4、银行按有关合同约定于贷款到期日从你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利随本清),请你至少提前30日将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预存到你的还款账户中,以免银行扣收不到造成贷款违约。

5、若提前还款,可以每日申请并马上还款。可选择还“部分还清”(500元以上);或选择“全部还清”。

6、你的个人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时,请及时通过电邮、QQ、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告知助学贷款的负责老师,以免有助学贷款重要信息不能及时通知。

7、如果在校期间考上了专插本,你可以申请办理展期。每年的10月10日之前将填写完整并由考入学校签字加章的《展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贷款老师处。展期手续办理成功后,贷款学生在本科生 在读阶段贷款利息由财政100%贴息,本科毕业当年7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8、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利息没有按时归还的学生,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老师或系辅导员取得联系。

9、计算利息天数,含起始日不含结束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根据借款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请关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daodoc.com QQ:82491987

广东南方职业院助学贷款QQ群号:215590680 联系电话:学生处联系电话0750-307306

6、3072231或致电各系 工商管理系3070036 经贸系3073058 工程系 3073055 信息系3079962 )。 邮政编码:529000

广东南方职业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届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担保人的一封信

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一封信

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交印刷厂)

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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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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