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2020-03-03 03:38: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你好!

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你的第一笔信用活动,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其信息将收录在你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长期伴随你。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信用贷款,充分体现了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对大学生诚信和能力的信任,对国家未来栋梁之才的爱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保证贫困学生教育机会的重要措施,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最信任的援助之手,帮助你完成学业。你的信用记录好坏与否,关系到你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关系到母校的的声誉,关系到全民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如果毕业后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辜负了党和国家对你的信

任,也使你信用报告中留下第一笔不良信用记录,因此,我们提醒你按约还本付息,如因特殊原因难以按约还款,请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避免发生贷款逾期的不良信用记录。

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那么经办银行则会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也不再为你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你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你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离校后,请保管好在安徽师范大学所使用的金穗校园卡,用于以后还款,如你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有变动,请主动与银行、学校联系;

二、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方法:

1、2006年7月前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同学,不论你的贷款是否到期,如需还款,请按以下方式进行。

1)、直接还款:借款人可直接到农行芜湖市赭山支行(芜湖市九华山中路)柜面还款;

2)、汇款:农行芜湖市赭山支行设立了专门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帐户(帐户名称:农行芜湖市赭山支行待结算款项;帐号:732001040005574),借款人可从异地银行向该帐户汇款,汇款时须在用途栏注明:“归还安徽师范大学,ⅹⅹⅹ(本人姓名)助学贷款”,同时提供你正在使用的一个信用卡号,以便退回多汇的款额,然后通过电话向农行芜湖市赭山支行查询(联系电话:0553-3846721;联系人:姜敏);

3)、系统扣款:对约定按“一次性归还本金,按约付息”、“按期等额还款”方式,已进入还款期的借款人,银行可从合同约定的还款帐户(金穗校园卡)中由系统自动扣款,借款人应按约定,按期足额存款,以便扣款。如出现帐户存款未被扣款,应及时同农行芜湖市赭山支行联系,提供正确的还款帐户;

4)、委托还款:借款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农行芜湖市赭山支行柜面还款。还款时应提供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等,并进行认真核对。

2、2006年9月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同学,进入还款期可直接到经办行(农业银行芜湖市分行新时代商业街分理处)交付现金,也可异地将款存入金穗校园卡。

1)、正常按期还款:毕业生离校后的第24个月开始还款,每月20日之前把款存入金穗校园卡,第一笔款存入金穗校园卡后电话告知银行(Tel:0553-4226587;联系人:张经理);

2)、提前还款:在毕业后24个月内或《借款凭证》上填写的到期日之前还款,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按银行的要求还款。

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

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走向成功!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O七年六月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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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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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担保人的一封信

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一封信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交印刷厂)

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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