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2020-03-02 20:32: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7年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创新方法和手段,继续做好七项治理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最高目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控制在青岛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工作安排

(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年”活动。将2017年确定为全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行动纲领,围绕《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即墨市贯彻意见和配套制度政策、措施办法,创造性地推动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制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科学的风险管控、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法制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建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等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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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各镇、各部门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在摸清监管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一镇街一台账、一部门一台账”。

责任单位: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法治维安年”活动为载体,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为抓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专家查隐患、消防列清单、政府抓督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年内,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文化馆、博物馆、文物单位、公共娱乐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的一般单位达标。在无固定消防设施的“三合一”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家庭式商铺等小单位、小场所、小作坊,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六)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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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和“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五大活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力度。深化“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查、严管、严处重点违法行为,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水平。全面推开“一站、一室”建设,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加强基层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管员队伍配备、管理和使用,提升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改造桥梁护栏、平交路口、标线、爆闪信号灯等项目,安装校车停车站点提示牌,进一步完善县道安全隐患点综合处治。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完善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普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短板,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公开曝光力度,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九)开展地下管网改造和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和燃气使用安全治理工程。统筹推进电力、通信、给排水、燃气、供热、油气管道等地下管网建设,提升管线安全水平。根据青岛市要求绘制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一张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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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投产期间和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装配、调试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专项安全检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平安工地”创建,紧紧抓住“防重大”这条主线。持续开展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专项整治,消除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十二)严格事故调查。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事故发生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将所有事故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三)强化督查暗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暗查,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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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的各项工作指标,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放、管、服”并重,进一步筑牢监管基础,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和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势头,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食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药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9%,群众满意度达到72%以上,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国家级验收,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

二、工作安排

(一)落实党政同责。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研究部署推进力度,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以下统称各镇)要严格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青发〔2017〕5号),强化属地党委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责任和属地政府的行政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每年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不少于2次。按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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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四)强化违法曝光。今年开始,在公布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同时,对市抽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实施批批公示。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全面准确公开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探索实施药品市场监管信息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五)强化日常监管。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起市级政府、镇级政府、村庄三级联动,食药监局监管人员、职能部门稽查人员、镇级食安办人员、村居协管员、生产经营业户“五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实现网格触底到边的分层监管机制。实施科技化、智慧化、常态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覆盖率和问题发现率,全年出动执法人员不少于5万人次,监管各种业态2万家次以上,监管覆盖率和检查情况公示率均达到100%。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00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80例,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确保“四品一械”监管不出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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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等行为。落实畜禽贩运经纪人实名登记备案和动态监管制度,规范畜禽收购贩运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八)创新食品生产监管。继续实施小作坊告知性备案,继续推进“车间亮化”工程建设。全面推进23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九)严把食品流通入市关。开展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创建规范化市场1处,新改扩建农贸市场100%达到规范化要求。按照30条要求,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部纳入快检体系,落实质量保证金扣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供货商退市管理、定期通报农业部门等制度,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际商贸城管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人社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实施餐饮业安全提升工程。积极推动各镇政府加强规划、开展创建,培育一批大型知名餐饮、餐饮连锁示范企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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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等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食品摊点未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的,应当告知其及时办理。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二)推进“食安亮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将“车间亮化”视频信息上网。逐步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装视频监控。巩固深化“明厨亮灶”、网上视频直播等工作,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全年达到100%,明厨亮灶全年总量达到200家以上,网上视频全年达到301路以上。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国际商贸城管委、市人社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三)巩固强化药械、保化监管。实现全市850余家医疗机构100%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探索医疗器械区域合作交叉检查机制。强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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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食安即墨,有你有我”的主角意识,推进微信、微博、网站三方平台建设,利用好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全年在电视报道60次以上,发表各类稿件800篇次以上,开展各类主题活动30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群众知晓率90%以上,群众满意率72%以上。每年组织不少于24次现场宣传活动,并发放知识读本、小扇子、抽纸盒等宣传品拓宽宣传面。利用农村大集等时机组织现场宣传,讲解安全常识、组织免费快检、受理投诉举报,打通食品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调动群众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热情,形成点面结合、城乡融合、全域覆盖的全城互动宣传模式,拓展“食安朋友圈”,使食品安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关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委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七)鼓励多方共治。拓展12331热线和微信投诉举报渠道,深化“吹哨人”制度和群众互助监督工作,加大举报奖励兑现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疑难问题集体协商制度和督办解决机制,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各级落实“双月恳谈会商”制度,与社会各界定期交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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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规划计划,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法规保障、科技支撑和行政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力度,综合整治,以降低细颗粒物为核心,实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深化燃煤污染治理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增量。落实《青岛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煤炭直接消费,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资源替代煤炭消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以下统称各镇),各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2、加强燃煤质量控制。严格煤质监督和散煤管控,对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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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2、扩大燃气利用规模。对公共建筑及有条件用户实施置换天然气改造,启动佳源都市、岘山花城等燃气配套项目建设,市区新建中低压燃气管道20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万户。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推广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力度,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发展绿色建材,开展“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粘”(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相关街道、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控制建设扬尘。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预拌混凝土,全面推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减少建设扬尘产生。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及周边建筑工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在建工地实时监控作用,及时发现查处超量装载、裸露运输、高空抛撒渣土和粉尘材料、现场焚烧废弃物等违规行为。对闲置1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进行临时绿化、硬化或覆盖,禁止黄土裸露。开展商砼行业扬尘治理,建设密闭物料堆放车间,厂区道路实施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加强市政工程和其他道路施工现场管理,督促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墨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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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低成本临时性绿化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城区各街道、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5、进一步规范砂石开采加工行业防尘措施。深入开展砂石开采加工企业扬(粉)尘污染整治,关停非法企业,对合法开采企业严格规范扬尘、粉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规项目建设和已关停、治理项目污染反弹回潮。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镇、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6、治理工业扬尘污染。以工业堆场、煤场、水泥、砖瓦行业为重点,完善工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煤堆、料堆等环境监管。堆(料)场配套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不能密闭的配置围挡、覆盖、洒水喷淋等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相关镇街、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四)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1、落实国V机动车标准的实施。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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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相关镇街、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规划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面积5000亩,通过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水肥一体化、配方施肥等新技术,降低化肥施用量;通过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生物农药和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化学农药施用量;实施秸秆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生物堆肥等技术,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相关镇街、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七)加强大气污染执法监管

1、加快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项目,责令取缔淘汰。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分别采取限产整治、停产整治、停止建设等措施,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2、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执法监管。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行全方位监管,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部门区域联动,运用大气法赋予的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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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未密闭、扬尘、撒漏、带泥上路等违规运输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6、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监管。通过开展路查、停放地抽检、遥感检测、有奖举报、专项整治等措施,加强对黑烟车、黄标车及无标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监管;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严把机动车检测监测关,严厉打击环保检测违法行为,提高环保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可靠性、可比性;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八)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1、根据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城建局、市科技和工信局,各镇、功能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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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持续改善各类水体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面貌,实现省、青岛市确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按期完成《即墨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及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陆海统筹、协调共治,明确工作责任,多方增加投入,扩大社会参与,创新机制和手段,推进实施一批截污治污和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陆海联动,全面推进。围绕地表河流、城市河道、地下水、近岸海域等重点水体,确定治理重点,按照先治污、后生态的顺序,加快完善各类水环境基础设施,以点带面开展生态修复,不断提高水环境容量,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辖区负责,跨界统筹。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牵头调度及协调,具体任务由辖区为主进行实施。对各单位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重点任务情况及水环境质量达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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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预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运行情况,实现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及信息公开,对不完善的设施进行补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潮海街道办事处、省级高新区管委、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六)攻坚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综合采取源头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城市建成区基本无黑臭水体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西流峰河支流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环保局、通济新区管委、通济街道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七)提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到2020年,建制镇要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

1、加快推进西部污水处理厂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6月底前实现即墨西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解决溢流及总氮超标问题;尽快启动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彻底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大信镇、蓝村镇、通济新区管委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

2、完善东部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2017年12月底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即墨东部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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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

(十)深化墨水河综合整治。

1、继续实施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度重点实施管道工程、河道清淤、河岸砌护、河堤道路、河岸绿化、河道生态、中水回用和直排口整治八项工程。

责任单位: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继续实施墨水河综合整治样板段工程。

2017年按计划实施东关街以东段雨污水工程、景观工程、驳岸工程等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墨水河综合整治样板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十一)推进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以墨水河龙泉河支流河段和乡镇污染较重的河流如祥茂河、蓝源河等为重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收集管网,清理河道淤积和垃圾,增建生态屏障和污水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改善生态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十二)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修订并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对各类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指导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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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十五)排查整治船舶港口码头污染。到2020年底前完成非标准船舶和老旧船舶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按照青岛市统一要求开展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制造厂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调查,编制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置设施建设方案。2017年,根据渔船报废计划,及时上报超过使用船龄的老旧渔船,上级业务部门批复后集中进行拆解。加快完成沿海各类港口、码头、装卸点、造船厂等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预案及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即墨海事处,各有关镇街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十六)全面排查整治地下水污染防渗情况。对全市范围内石化生产存贮企业及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防渗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镇街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十七)大力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强化加油站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全面改造加油站地下设施,2017年底前督促全市加油站所有地下油罐全部完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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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二十一)严格水环境监控及执法管理。全面加强市控以上地表河流、重点海湾、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环境执法,及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异常排污或水质异常超标现象及时进行处理或督办。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在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指挥部的指挥领导下,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水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各镇 完成时限:长期要求

(二十三)保障资金投入。将水污染防治列为财政投入和城市建设的重点,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并鼓励引导社会化资本参与,以保障各项水污染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各镇,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要求

2017年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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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智能停车系统,加强车辆使用、运行、停车等总量控制和合理引导,实现交通供需平衡。

科技支撑,公众参与。跟踪国内外城市在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方面的先进科技,重视信息化手段在公交运行、静态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争取市民群众对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公众充分参与,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路网贯通、停车场、智能交通、公共交通等综合建设及交通秩序整治,实现道路通行能力、交通管理水平、公交出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安排

(四)加快推进主干道打通工程。实施贯通工程,完善路网结构,打通城区断头路,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年内实施营流路(文化路至长江一路)贯通工程、华山一路南通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环秀街道办事处、通济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继续实施道路大中修建设工作。综合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地下管线、交通治堵等全元素内容,对部分道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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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措施,提出我市停车场的建设方案,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增加我市停车资源。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八)做好建设“互联网+停车”智能停车系统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对接青岛市城乡建设部门(青岛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处),学习青岛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先进经验,结合即墨城区实际开展调研论证,做好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九)开展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建设。以我市智能交通项目建设内容为基础框架,按照“统筹安排、整体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扩建外场点位、升级平台软件、新建应用系统”三个层面统筹建设我市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项目。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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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全力清理占路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占路经营行为,逐步疏导或取缔违法占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堆放和各类集贸市场周边占路摊贩聚集等行为,合理规划、设置集中规范经营区,还道与车、还路与人,全力保障城区道路通畅。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各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三)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实地调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推进公交枢纽场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公交车辆与其它车辆的相互干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存在安全隐患或易引发交通拥堵的公交站点进行迁改。结合居民小区、公交场站、道路条件等情况,年内新增及更新大型LNG公交车50辆,提高公交线路车辆配比,保证发车密度;2017年,完成8条城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新开烟青路公交枢纽南站至创智新区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扩大公交覆盖面,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各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 43

行人过街劝导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形成文明交通的习惯,营造交通拥堵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7年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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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治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各界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切实满足群众意愿,畅通民意表达,集中民众智慧,让整治行动深入民心,让整治成果惠及民众。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突出抓住“统筹”这一主线,强化城乡要素资源有效有序配置,优化全域空间布局,补齐城乡设施功能短板,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形成功能互补、特色鲜明、优美宜居的现代城乡新形态。

——坚持规划引领、精心设计。把规划设计作为决定综合整治成效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证,强化整体规划和精细设计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对城市格局、空间环境、建筑尺度和文化风格等进行城市设计,做到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

——坚持依法整治、动态长效。注重以法治思维和科技手段提升环境整治的效能和水平,推行网格化管理,完善法规、导则及标准,采用智慧化手段,形成协调高效的城乡环境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老旧楼院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

整治内容:完成老旧住宅小区供气改造1000户,实施19处城市社区服务站提升达标工程。实施5条道路整治提升,重点实施路面硬化、修整铺装,景观绿化美化,规范家具设置,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提升道路景观效果。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城投公司,城区各街道,经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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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市林业局,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以下统称各镇)

(四)生态景观提升行动

按照因地制宜、增绿补绿、丰富色彩、提升品质的原则,加大植树增绿力度,重点开展城市绿带建设,包括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沿河绿化、山头绿化、节点绿化等。实施青威路西段、鹤山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建设4处休闲健身游园;开展山体恢复等生态景观恢复和保护工程,实施四舍山、东京山等山体特色红叶风景林建设,实施鹤山路北侧破损山体修复。开展水体景观整治提升,继续推进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实施蓝色硅谷滨海景观整治二期工程、环秀湖公园二期工程,全面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市旅投公司,各镇

(五)道路景观提升行动

示范路创建。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工作目标,重点开展鹤山路等道路容貌整治提升,包括人行道板提升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打造等工程,同时按照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城市道路容貌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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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实施计划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实施计划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生产开发部安全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下一步工作措施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doc》
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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