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工人技师聘用管理办法

2020-03-02 02:09: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铁路工务段工人技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04‟129号)、•关于印发†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06‟236号)现对全段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一次全解重聘,并提高待遇,以激发和调动广大高技能人才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条铁路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考核,评聘分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桥工段成立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党务副组长:主管职评副段长

副组长:其他段领导

组员:劳人、教育、线路技术、桥梁技术、安全科,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人科,主要负责高技能人才日常管理、考核和评聘。

三、聘任

第四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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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按照评聘分开的要求,合理设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数量,编制岗位说明书,严格聘任程序,实行择优聘任。

第五条技师的聘任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在路局核定的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数额内,优先聘任已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工班长,其他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下列聘任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岗位聘任:

(一)个人申请。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及岗位说明书,提出岗位聘任的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查。由段高技能人才领导小组按技师、高级技师岗位任职要求,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三)民主测评

(1)测评团的组成。测评团由技师、高级技师所在车间干部、工班长和职工代表组成,测评团成员不少于20人。

(2)应聘人员述职。由应聘人员向测评团作述职报告,介绍本人自然状况、简历,简要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说明应聘所具备的条件,对下步工作提出设想。述职报告应在800字左右,述职时间为5-8分钟。

(3)测评团测评。由测评团成员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参加应聘人员出评价,按优秀(90-100分)、称职(81-89分)、基本称职(61-80分)、不称职(50-60分)四个档次打分。 — 2—

(四)组织考核。组织考核采取谈话或测评的方式进行,由桥工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五)集体研究、择优聘任(用)。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结果,按照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分层排序,尾数淘汰,由桥工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技师、高级技师各岗位人选,经公示后按规定程序下令聘任。

(六)签约聘任。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桥工段与技师、高级技师本人签订•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并将聘任情况报劳卫处(劳组科)备案。

第六条技师、高级技师的聘期,由桥工段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岗位和生产实际需要确定,每一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

四、职责

第七条 技师、高级技师的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文明生产,保证生产安全,为人表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

3.掌握、应用和推广本职业(工种)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国内外先进经验,解决本职业(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高难度技艺、工艺等难题。

4.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复杂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和排除事故隐患等工作。

5.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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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试制和新设备使用。

6.刻苦钻研技术,积极传授技艺,培养职工操作技能,指导岗位练兵,及时纠正和制止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的行为。

五、激励机制

第八条 技师、高级技师自受聘、签订•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次月起,分别享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福利待遇及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技师职务津贴200元/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300元/月。

第九条技师、高级技师技术津贴与月度考核挂钩,实行动态浮动发放,月度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根据技师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排序,评定为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70元,第三名奖励50元。基本合格的按80%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技师、高级技师月度考核由车间负责,根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说明书‣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进行考核,各车间应于每月28日前将技师月度考核表交劳动人事科,由桥工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做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综合评价。

六、技师、高级技师管理

第十条各车间要在坚持技师、高级技师不脱离生产一线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他们工作,并为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进行技术攻关、技术表演、— 4—

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讲座,举行技师、高级技师的技术成果发布会,总结推广技师、高级技师的先进作业方法,传播技师、高级技师的绝技和经验。

第十二条技师、高级技师实行年度和月度双项考核。月度考核由桥工段依据技师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由路局统一组织考核,对年内月度累计考核8个月以上为合格的予以续聘;对年内月度累计考核4个月及以上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参加路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发生下列情况的应立即解聘。

(一)不履行技师、高级技师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严重失职。

(二)由于本人直接责任,发生一般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或路风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章违纪或受到行政处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调离现从事的本工种生产岗位的。

(五)办理内部退岗休养或外出劳务的。

(六)脱产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学历教育或业务培训的。

(七)因工负伤或因病休假,不能履行职责,脱离生产岗位医疗、休养达六个月及以上的。

七、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上述程序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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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聘,并于2008年10月13日前将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申请(附件1)、民主测评表(附件2)和测评结果汇总表及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总结报劳动人事科。

第十四条 桥工段高技能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后重新签订•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并兑现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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