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评审门诊注意事项

2020-03-02 04:24: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医院评审门诊注意事项

门诊工作的核心制度

(1)门诊医生岗位责任制

① 需要辅助检查和检验,应告知病人;体检完毕应洗手;

②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③ 按门诊病历书写病历记录;

④ 交待检查和治疗的注意事项,并记录在病历中;

⑤ 需住院的病人,应告知大概的入院时间、需要的费用、住院天数、可能的治疗方案和效果等;

⑥ 疑难病例应请求会诊;传染病应及时报卡。

2)门诊会诊制度

①科间会诊:首诊医生在病历上记录会诊申请;病人到目的科室就诊;会诊医生认真完成诊查,制定方案,记录在病历上;会诊医生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②科内会诊:病人三次就诊未能明确诊断,电话通知上级医生会诊;上级医生应在1小时内会诊;首诊医生与会诊医生一起诊查病人;根据会诊医生意见安排检查、治疗或收治入院;会诊医生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

医院等级评审门诊工作制度

评审注意事项

医院评审

医院门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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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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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信息系统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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