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2 18:46: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党委发„2011‟ 号

中共定宁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定宁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定宁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定宁镇委员会

2011年9月 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 实施方案 通知

定宁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9月 日印发

定宁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甘办[2010]88号)和省编委《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甘机编发[2010]67号)、《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发[2011]4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从我镇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镇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全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坚持标准,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二是严格管理、按编定员的原则。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从严管理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按编定岗,按岗定员,切实做到实际设臵的机构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三是正视问题、妥善处理原则。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尊重历史,妥善处理,不转移和激化矛盾。

四是以人为本、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坚持公正、公开的理念,妥善消化超编人员,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三、总体目标

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到2012年6月,基本建立起覆盖全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起运转顺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起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工作联动的部门配合制约机制,形成机构编制与实有机构、人员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格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镇各党政机关,镇属各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

1.机构方面:单位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号等。

2.编制方面: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批注文号等。

3.人员方面: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使用编制类型、用编时间等。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方法

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从2011年9月1日开始。2012年6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5日)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为成员的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负责传达学习实名制管理相关文件,重点对调查摸底、按编定员、信息采集、数据汇总、信息录入等具体事宜进行培训,讲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和软件应用,提高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定宁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会议。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印发《实施方案》,对全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广泛动员,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安排,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开展调查摸底。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规格建制、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编制类别、领导职数、编制数量、实有人员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三定”规定和相关文件为依据,认真填报调查表册,逐级审核上报。

2.按编定岗定员。根据审批核定的机构编制,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设臵、编制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在编在岗人员。确定的编制、岗位,人员情况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采集审核信息。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采集录入本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信息,经本单位

党组织审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口径采集录入信息,做到实事求是、应录尽录,不重不混不漏。机构编制部门要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4.建立管理系统。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建立集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快速查询、综合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同时,按规定口径认真汇总录入各机关党事业单位信息数据,并对录入信息进行复核复审,建立起全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1.检查评估。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整理归档,认真自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形成自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2.整改落实。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查漏补缺,加以整改,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3.完善系统。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

进行省市县乡四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的连接、汇总、检测、调试、完善工作、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的开通和安全运行。

4.健全制度。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实行《结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事业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法人登记、编制使用,人员补充、工资核定、医疗保险、经费核拨等事项的凭证和依据。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证》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单位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信息进行如实登记,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

经批准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每年年底,机构编制部门要对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持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年度审验校核,同时对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更新。

(二)实行编制审核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

行后,凡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由编制使用单位携《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经审核同意后,由机构编制部门开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编制使用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考录(聘用)、调入人员手续;办理工资审批、公费医疗和社会保险等手续。编制使用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和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的人员准入手续,到财政部门申请经费预算。

县委管理干部的编制使用手续,由县机构编制部门凭正式任职通知和组织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性人员安臵计划,需要使用较大数量的编制时,应事先征求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

(三)健全部门配合制约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对无《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考录(聘用)、调配人员、审批工资和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增加预算和核拨经费。组织、机构编制、财

政、人社等部门要建立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制度,确保编制、实有人员及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相一致。

(四)建立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软件,分级建库、分级管理,自行维护、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快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步伐。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为载体,建立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系统,构建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实名制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实现机构编制信息与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信息的衔接,实现机构编制信息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实现与中央机构编制信息的实时对接,实现机构编制情况的实时监控以及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的及时统计和快速查询。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省、市、县机构编织部门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是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系统维护、把关审核和具体实施等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不折不

扣地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不得在实施过程中乱开口子,更不得弄虚作假、自行其是。

3.强化监督检查。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等有关规定,防治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进行。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简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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