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须知

2020-03-01 21:06: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西安邮电大学毕业生离校须知

一、离校

1、请毕业生严格按照《离校通知单》中所列部门,有序地办理完离校手续,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后,方可离校。

2、请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已签和未签的就业协议书及相关的就业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遗失后不可补办。

3、毕业生需领取的证件包括: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介绍信(党员)、毕业证、学位证。

二、档案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工部负责在7月毕业生派遣后通过西安市机要通信局统一寄送到档案接收部门,档案查询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三、报到

1、毕业生在报到前需与就业单位联系,掌握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做好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2、请毕业生离校后,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就业资料和证件,在规定有效期限内,及时到接收单位报到,落实自己的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

3、派回生源地各省、市(区)人事部门或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当地就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4、派往西安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区各人才服务中心的,市属各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先持报到证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换介绍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再到就业单位报到。派往省属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学生《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就业指导中心在省教育厅办理。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一层

四、改派

毕业生改派办理所需材料:

1、退回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同意解约或同意改派证明(包括原派往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3、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或新签协议书;

4、毕业生本人填写《改派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后,经所在学院书记签字。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在两年内有一次改派机会(办理时间从毕业当年9月开始至次年5月底),过期不再受理。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9)88166194

学生档案咨询电话: (029)88166159

户籍迁转咨询电话: (029)88166072

西安邮电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印制

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1 毕业生离校须知

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汽车工程系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退房须知(研究生)

《毕业生离校须知.doc》
毕业生离校须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