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2020-03-03 02:54: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建筑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内部的各种安全措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内容包括日常工作、重要数据、文档、工具、图像、照片、仪器仪表、图书、宣传材料等。

第一章 日常工作

第三条:日常工作的安全系指公司本部的安全,包括保护公司财产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

第四条:安全工作包括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的安全工作由综合办公室总体负责。各办公场地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各部门选出一名负责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防水的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出入公司相关规定:

1、公司员工应于工作日下午19时前离开公司,特殊情况除外。

2、正常工作日下午19时后或节假日期间员工加班需提交书面性的加班申请,由部门经理批示后方可进入,并在进入、离开公司时进行登记。

3、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司员工除特殊情况需加班外,一律不得进入公司。除特殊原因不能交加班批示时,其部门经理应电话通知保安人员,加班人员应于事后补交批示。

4、部门经理以上员工节假日加班不需其上级领导批示,但应当进行登记。

5、随同员工来公司的客人,可由员工代为登记;自己前来拜访的客人,由值班人员通知接待人员后,由客人自己登记。

6、来访客人进入公司应佩戴“贵宾卡”。

第七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购买消防器材。公司员工如发现水、电、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告之综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由综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联系维修事宜。

第八条:公司员工用水完毕应将水龙头关闭,以免造成水患。如发现员工未关闭水龙头者,罚款10元。

第九条:各办公场地的电器应在下班时关闭。如发现电器未关闭者,对最后离去人员进行处罚,罚款10元。法定节假日前夕,各部门应将所有电器的插头拨掉,以免在假期发生意外。

第十条:下班时,各部门应将门窗关闭妥善。各部门应将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触犯法律者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等知识培训,使员工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三条:每月20日之前应将罚款人员名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工资。

第二章 重要数据

第十四条:公司重要数据包括以下几部分:

1、公司总监以上领导的各种管理文件;

2、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的各种数据库、档案、文件、合同、账目、报表、规划等。

第十五条:总监以上领导的电脑只有本人可以使用,其他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配备的台式电脑,用以保存本部门内部重要数据,并由部门明确专人管理,其他人使用时必须得到专管人许可。

第十七条:员工不能跨部门使用台式电脑,如工作原因必须使用,则应首先得到电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电脑专管人同意。

第三章 文档

第十八条:归档的文字性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公司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十九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文书人员归档。文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十条:重要书面形式的文件要进行三备份。

1、文件交由复印员进行复印,原件及复印件一同交由专人整理归档,如业务需要须查阅资料,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用复印件查阅。

2、文件内容传输到台式电脑,分别以硬盘与软盘两种形式备份,在硬盘上并加以密码,密码不能随意泄露。

3、备份的软盘同原件一起放置于档案柜。软盘要定期检查、更新,以

免放置时间较久后,使文件丢失。

第二十一条:部门收到的重要邮件也要进行三备份,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所有重要传真文件都要复印,不能用原件保存,以免造成文件的丢失。

第二十三条:收发、传递文件,必须严格执行“登记”,“编号”,“签收”制度,做到交接清楚。处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收回,妥善保管,按期归档。

第二十四条:归档的文件由专人统一负责管理,放置于干燥、密封的档案柜内,并统一存放在档案室,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查阅文件。

第二十五条: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维护档案清洁, 以防虫蛀腐朽。注意防火、防盗、防潮,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平时发生或在保密检查中发现文件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属于“绝密”的应向上级报告,做到妥善处理。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员保管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由管理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章 工具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有安全性较强的工具房存放工具,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第二十九条:工程人员出差领取工具时,应在工具管理员的监督和配合下领用。领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工具房门锁好。

第三十条:工程人员在领取及归还工具时,要在管理员处做好详细记

录。

第三十一条:工程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要对归还工具进行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第三十二条:工程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工具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

第三十三条:工具房内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管理员每日应对工具房内门窗关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具房的安全性。

第三十四条:在管理员保管期间,如发生工具丢失、损坏等情况,由管理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图像、资料照片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的图像、资料照片由专人负责收集保存。 第三十六条:资料照片分为工程类照片、娱乐类照片和来访类照片三大类。

第三十七条:公司内召开重大会议或各级领导来考察时,由指定人员进行拍摄,并将拍摄的照片或录像带及时交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办公室的负责人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类资料照片及图像都要有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文字说明时,文字要简洁、语言通顺。

第三十九条:资料照片为企业宣传、企业策划所用。如有其他业务需要,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借阅查用。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在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的图像、资料照

片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十一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四十二条:管理员要加强对图像、资料照片的保管,注意防火、防盗、防潮。

第四十三条:在管理员保管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由管理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 仪器、仪表

第四十四条:仪器、仪表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台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适配器、SITEMASTER、GPS、惠普89

35、功率计、小滑车、模板。

第四十五条: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适配器、SITEMASTER、GPS都要装在相应的包内,存放在专用的铁皮柜里,在平日不使用时,任何人不得随意拿出。

第四十六条:惠普89

35、功率计要装在合适的箱子内,用封条封好,存放在工具房内,此物品怕挤压,领用时要轻拿轻放。

第四十七条:小滑车、模板可直接存放在工具房内。

第四十八条:台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要熟悉各机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定期进行维护。

第四十九条:各种仪器、仪表在借用时,首先填写《贵重仪器、仪表借用申请表》,由各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借用。

1、领取人核实仪器、仪表的硬件情况,将结果填在《贵重仪器、仪表

使用登记表》的相关栏内,并签字。

2、管理员在借出时,必须向领取人详细交代正确使用方法及保养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在仪器、仪表领取时附有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第五十条:仪器、仪表归还时,要由管理员仔细检查仪器仪表的各个部件和软件情况,确保其完好无损,方可办理归还手续。

第五十一条: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仪器、仪表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

第五十二条:在管理员保管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仪器、仪表丢失或损坏等情况,据实情由管理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三条:重要仪器、仪表应办理相应保险。

第七章 图书

第五十四条:公司内的图书由专人管理,放置于书橱里。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借书时应先查阅“建筑公司公司图书目录”,然后填写“图书借阅登记表”;部门借书由部门经理查阅“建筑公司公司图书目录”,然后填写“图书借阅登记表”。借阅人须将日期、序号、借阅人、图书名称、借阅性质填写清楚。

第五十六条:员工所借图书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写、折角;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图书版本购买或照原价双倍赔偿。

第五十七条:外借图书一旦丢失,应向综合办公室主任做出书面报告,并且登记。

第五十八条: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图书情况向接办人

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

第五十九条:图书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图书,避免图书受潮,丢失,防止火灾。

第六十条:在管理员保管期间,如发生图书丢失、损坏等情况,由管理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章 企业宣传材料的安全保存及规范管理

第六十一条:企业宣传材料如下:

1、招聘报刊广告,招聘板面。

2、电台、电视台、报刊、录音带、录像带、文章。

3、企业宣传册。

4、公司快报。

5、各时期公司简介。

第六十二条:公司设专人负责整理收集,将各类宣传材料分类编号进行保存。

第六十三条:如有业务需要参考相关宣传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借阅查用。

第六十四条:查阅完毕后,及时归还。

第六十五条:管理员在保管期间,应加强宣传资料的安全保管,如发生资料丢失、损坏等情况,管理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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