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2020-03-03 22:11: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存根)

№2014()号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级专业班同学,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学费为元/年,住宿费为元/年。 …………………………№2014()号………………………2014年月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2014()号

县(市、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学系我校学院级专业班学生,学生证号为,身份证号为,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该生 本年度(或在校期间)未获得任何形式的助学贷款,为 续贷(首贷)学生。

该生在校学费标准为元/年,住宿费为元/年。请你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户名:陇东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工行庆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2709070109026408695

联系电话:0934——8652823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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