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2020-03-02 14:45: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我镇位于xx交汇处,共与七镇乡相邻。全镇21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居委会,197个社,总人口为37095人,地理位置较为特殊,人口构成复杂。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委办200

6、33号文件,县司法局确定我镇为2007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及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工作基础”这一工作理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下面我们开展的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从今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管8名社区矫正对象。到目前,1人已解除矫正,有7人正在接受矫正,案件类型分别为:交通肇事犯罪1人,容留卖淫罪1人,盗窃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抢劫罪3人。刑罚种类全部为缓刑。涉及到全镇 5 村7 社。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矫正工作全部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到目前,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二、具体做法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主要是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做强工作。根据县上的要求,一是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法庭、派出所、财政、社保、民政、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组成人员分别为镇、村(社区)矫正工作者,住片民警、村(社区)管理人员、矫正对象亲属及社区志愿者(主要是邻居),组成了共23人的帮教监管队。三是制定实施意,镇党委以x委发200

7、2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规范运作、总结完善四个阶段,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31月结束。

第二、制定制度,规范工作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工作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因此,我们建立了符合我镇特点的一检查二回访三调研等十项的制度。一是检查制度。每季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检查一次,做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补正。二是回访制度。对解除矫正人员,定期进行回访,目的是检验工作成效,总结有规律性的做法,指导今后工作。三是调研制度。我们坚持每半年,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上报一份调研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求,以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三、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利用法制宣讲员队伍,成立街矫正宣传队,主要是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的做法。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基础工作。到目前,会议宣传3次、组织矫正咨询2次,组织社区志愿者座谈会次,参加人员16余人。如xx村三社矫正对象xx的父母听到宣传动员后,立急通知自已儿子从上海(务工)赶回家,接受登记。

第四、是认真制定矫正个案。由于被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按照“三谈一归”的方法,达到“四心”的效果。“三谈”,即与被矫正对象谈话,谈悔罪的话;与家属谈话,谈帮教的话;与邻里谈话,谈表现的话。“一归”即将谈话内容归纳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尔后制定有针对性矫正个案。有针对性的个案加上有针对性的工作,使矫正对象树立了“四心”即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

第五、落实帮教队组成“一帮一”“几帮一”的帮教对子,积极做好教、引、管工作。教,就是给帮教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做好工作,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 引,就是想方设法引导矫正对象,摆脱内心阴影摆正生活姿态 ,过上正常人生活。管, 就是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管,防止其外出滋事重新犯罪,及时做到“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

第六、建档立制,建立工作台帐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制定和建立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和“一帮一”的帮教制度。通过例会摸排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通过“一帮一”的帮教,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行为,从而遏制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目前,我们辖区矫正对家8人已全部建立个人档案,镇、村(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愿者分别与7人(本人3人、对象不在家的家属4人)见面,并签订了帮教协议书。

三、工作打算

2008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8年5月13日一早,东安区新安司法所所长刘晓鹏刚上班,发现矫正对象郑晓军(化名)已经等在单位门口。按规定,这天不是矫正者汇报的日子。面对郑晓军的到来,刘晓鹏有些意外,但当郑晓军向刘晓鹏说汶川地震了,我想捐款这句话时,刘晓鹏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感动之余,他欣喜于郑晓军的变化。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没有什么比看到一个服刑人员回归正途、进而主动回报社会更加令人欣慰的了。

人性化管理

“自从司法所里的领导到社区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街道领导和司法所的同志对我的帮助更多了。我会把你们的话深深地记在心中。做人要有目标,我就快要解除刑期了,以后的人生出路更加重要。我要用所学到的知识去回报社会,用自己的力量感谢社会对我的信任。更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老爱幼……”这是矫正对象郑晓军思想汇报里的一段话。像这样的思想汇报,他每个月都要交上一篇。

2005年,郑晓军帮人卖煤气罐,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在不知不觉中与其他三人参与了盗卖公司煤气的活动。郑晓军对记者说,当时自己只想着朋友需要帮忙,自己就应该去帮,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在看守所关押了半年后,晓军被法院依法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每个月要去派出所报到一次。

郑晓军说,那段时间自己真的很压抑,每次去派出所都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2007年8月,郑晓军被东安区新安司法所接收,正式开始了社区矫正。

东安区新安司法所司法助理辛丽告诉记者:“矫正对象到我们这儿报到,我们七天内要到他们家里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状况,安排监护人(监护人一般是配偶、父母、兄妹),一个月矫正对象要到我们这汇报一次最近一段时间的情况,我们也会安排两名社区志愿者帮助矫正对象改造。每周我们通一次电话,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也会根据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每月有目地的开展集中教育,比如看电影、讲政策法律、技能培训、参观学习。为他们将来顺利回归社会,起到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

正是在这种春风化雨般的感化下,郑晓军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由于是单亲孩子,郑晓军从小就缺少亲情的温暖,新安司法所就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考虑到他没有生活来源,社区为他申请了低保,并跟有关部门联系了一个公益岗位。郑晓军住的是公房,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已经十年没交房租,司法所的同志帮助他协调有关方面,减免了他的房租。

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项工作,不但温暖了郑晓军的心,也让他开始有目的地回报社会。支矫民警马丽领着记者看望了一位孤寡老人。她告诉记者,自从去年末,郑晓军开始帮助老人,一有时间,他就主动帮助社区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特别是汶川地震他还交了50元捐款。马丽深有感触地说:“本来他就是个需要帮助的人,而在我们的亲情化感化下,他不但转变了自己对社会的看法,而且开始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此次汶川大地震,我们所9名矫正对象全都主动为灾区捐款,这是我们最值得欣喜的。”

牡丹江市司法局矫正办曾庆忠主任告诉记者,考虑到矫正对象的隐私,他们从来不组织大型的公益劳动,尽量不让矫正者的身份曝光。在每个司法所的公示板上,矫正对象的名字全部由编号代替。一些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身体不好,他们就将每月12小时的公益劳动量减少,社区志愿者甚至去帮他们劳动。一些矫正对象没有什么文化,写不出思想汇报,就改用嘴说。“只要他们是真心改造,形式并不是唯一标准。”曾庆忠说。

除了人性化管理,办低保、找工作、平时多谈心,逢年过节都要去探望,矫正对象时刻感受着来自社会的关怀。杨柳(化名)是一名下岗工人,几年前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刑罚给杨柳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2007年,随着杨柳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矫正工作者常常去他家和他谈心,给他讲道理,帮他恢复以往的信心。同时,了解到杨柳有电焊专长,经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司法所在一个单位帮他找到了一份电焊的工作。同时,还帮助他向民政部门递交了低保申请,使他成为我市第一个获得低保救助的矫正对象。

2007年之前,我市被判处缓刑、假释、管制的人每月只需去派出所汇报一次,社区矫正实施后,这些人需要一周一次汇报,需要做公益劳动,他们能否适应呢?东安区司法局局长王伟告诉记者,区里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十分愿意接受矫正的。看似他们比没有接受矫正的人多了“管”的约束,又要做公益劳动,但是,我们的“管”,其实是更多的是给予关心。公益劳动也是很轻松的劳动,无论是时间还是强度都是很低的。

远离高墙的改造

在新安司法所里,记者见到了前来做思想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春林(化名)。今年55岁的张春林看上去有些显老,但精神却格外好。提起社区矫正,他似乎有讲不完的话。张春林由于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进入监狱后张春林十分后悔自己所犯的罪行。监狱的生活也让他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2005年,张春林因患有高血压,安装了心脏起搏器,加之服刑期间的表现,被法院批准暂予假释执行。离家6年,“外面”的变化让老张感到无所适从。张春林妻子去外地生活了,唯一的儿子也在外地打工,自己又没有工作,每个月只能依靠亲友接济勉强过日子。生活的贫困让他情绪低落,病情时好时坏,对生存也失去了信心。

2007年,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在我市启动。张春林作为我市东安区新安司法所接收的第二批矫正对象,被纳入管理。通过家访,工作人员了解到了张春林的情况,司法所立即与张春林的就医单位取得联系,了解他的疾病状况。考虑到他没有生活来源,所里工作人员积极为他联系工作,并详细向工作单位介绍了他的情况和技能。现在,张春林被一家单位聘用,还参加了技术革新小组,并成为主力成员,正在研制开发一种新产品,用以替代国外同类产品。目前,新产品已经问世,待通过全面测试后,每年可为单位增收几百万元。张春林对记者说,像他这样的人最希望的不只是重返社会,而是返回后能真正融入社会,真正为社会做点贡献。张春林说,是社区矫正让他重新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

矫正对象张进佳(化名)是新安司法所里矫正对象们的班长,自己富裕了不忘回报社会,他在自己的施工队里已安排弱势群体8人重新就业。他说:“司法所朋友式的矫正工作使我找回了自我,党和政府又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回报社会。”

2003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六个省(市)成为了我国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根据《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我省被确定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2007年4月26日社区矫正在我省正式启动。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社区矫正这个词还是很陌生的。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的刑罚观念也在不断演变,在刑罚中越来越强调“教育”和“改造”观念。在今天,我们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他们,更是为了教育改造他们,让他们通过刑罚执行活动,转变成守法公民,不致再次危害社会。在一定意义上,社区矫正就是用“矫正”替换了“刑罚”,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整个刑罚制度由监禁刑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趋势。

牡丹江市司法局矫正办主任曾庆忠告诉记者,目前监狱拥挤问题十分严重,关押改造一个罪犯的年费用已达到1万多元。在行刑效果上,罪犯被监禁在监狱中,与社会分离,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很容易受到一起服刑的其他犯罪人员的负面影响。一些罪犯进入监狱后,容易产生仇视社会的心态,出狱后又再次犯罪。现实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二进宫”或“三进宫”者所为。无疑,社区矫正将是缓解监狱压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更有效的避免了“交叉感染”。

有关资料显示,截止目前,我市共接收矫正对象29人,已解除3人,调出1人,现有矫正对象25人,其中缓刑21人,假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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