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方法与要求

2020-03-02 17:41: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计量方法与要求

100 总则

(1) 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 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和他使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3) 施工测量和标桩的保护。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测量辅助人员以及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均根据合同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为满足,按需完成的工作以总额计量支付。

(4) 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及购置软件费用。竣工文件按需要提供的全部资料所需费用,以总额计量。

(5)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包括:开山放炮安全管理及因放炮对建筑物及环境的破坏而产生的修复及补偿费用、振动引起的建筑物修复和补偿费用,施工中不可避免发生水土流失及污染的处理费用,以总额计量支付。

(6) 供电、电讯、供水、污水与垃圾处理,这些临时基础设施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单独以总额计量。

(7) 临时道路桥涵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工程细目,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核定以总额计量。

(8) 承包人驻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定,以总额计量。

200 路基

1、场地清理

(1) 场地清理、掘除按路基水平投影占用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借土场的清理与掘除,旧路面的拆除,按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定的范围进行现场实际测量,以m2为单位计量。清理、掘除包括:清理草皮表土+30cm及砍树和清除竹木、灌木和掘除竹、树根。

(2) 拆除旧桥涵等结构物。应分别结构物的不同类型,按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的范围和量测方法计算,以m3为单位计量。

(3) 所有清理、掘除、拆除工作的一切挖方、回填、压实(包括耕地填方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均不单独计量。

(4) 为保证施工而修筑的临时排水工程(永久工程除外)一律不予计量。

2、路基挖方

(1)

路基挖方,是在天然结构状态下,以路线中线的长度乘以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横断面积(如有清理场地工作,则按清理场地前的横断面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在孤立成堆、不规则、不能用横断面法测量的地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使用三维测量等合适方法计量。计价中包括路基、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开挖、免费运距内的运输、装卸、路基与边坡(含无铺砌边沟)的整型、碾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2)

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1 (3)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

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土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等均不另计量;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石方边坡光面爆破,是以设计的光面爆破边坡,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量。

(5) 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挖松深300mm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

(6)

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203.05(1)款进行。改路挖方线外工程的工作量计入路基挖方项内。

(7) 路基土石方开挖时,当大量开挖质心与大量填方或废方堆积质心之间的距离在1000米以内时为免费运距,不另计运价;超过1000米时,应增加额外支付费用,并支付给承包人。额外运输费用应按m3.500m支付。其计量方法如下:运距的计算以设计确定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运距与免费运距之差,每500米为1级,但必须大于250米才能计算1级,如实际运距为1251米,则超运距=1251-1000=251>250m,计算1级超运距,依此类推。超运运量的计算以运输材料的数量乘以超运距级数实际运输距离按大量开挖质心与大量堆积质心之间的最短路线计量,在质心变化的情况下,以桩号相减计算,线外距离,以质心达到路线上最短距离计算。比价格包括装料、卸料、运送、空回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其他作业。

(8)

淤泥开挖,予以单独计量,按原地面上实际挖除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数量计算以为m3单位计量(含表层)。

3、填方路基

(1) 路堤和其他填方,不管其材料来自借方或路基挖方,均按压实整型后以m3为单位计量。填方数量应以清理场地前原地面与图纸所示的路槽底面、路堤边坡所构成最终横断面来计算,或者用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定的其他合适的体积计算方法按压实度90%、93%、95%分别计算。

路堤填方工作内容包括:借土场的寻找、申请占用料场和取得材料的权利,有关借土场的协议费(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到借土场道路修筑及其维护费:借土场中的非适用材料挖除费用:有关借土场的任何手续费,执照和专利费用:场地清理、挖根、排水和选料、开挖并将填料运到免费运距(1000m)以内筑路工地,摊铺、压实;斜坡地段的基底台阶开挖、翻松;填料含水量的调整及整型等所有劳力、材料、工具、设备和一切按规定进行的完成此作业的必要工作。按填料要求而进行的岩石破碎不另支付。

利用路基开挖土方(包括预压后卸除的土方)填筑路提的填筑单价费用只计包括摊铺、压实、整型及免费运距(1000m)以内运费在内的费用。

(2)

零填挖地段为路路堤填土高度不小于80cm(不包括路面厚度)的路段,计算其翻松压实,翻、挖及压实的工作面积,以m2 为单位计量。

(3)

零填挖地段的换填土,按换填土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运距1000m以内)、换填适用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4)

利用路基开挖土、石方和到借土场取土、石方填筑路基,运距超过1000m时,按超运有关计算。不属于承包人疏忽而引起路堤滑移等原因而需要去除后重筑,则重筑路堤所需土方应按监理工程师所发的图纸中指定的修复材料的支付数量 2 来计量,并按路基填筑方支付。

(5)

改移道路的填筑按本款(1)规定计量。

(6) 挖台阶、边坡修整、路基整形、临时排水以及超出施工图以外的超挖填,均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7) 路基整修、施工测量、材料实验、填方材料现场压实实验、质量检查、施工临时排水防护、安全措施、设置和维护运输道路均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应视为承包人的责任。

(8) 石灰改善土,应分别按设计和石灰剂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按掺灰量以T计量,石灰土取运土方计入路基挖借土方内,石灰土改善只计拌和、摊铺、碾压等增加的费用及石灰采运加工的费用。

(9) 结构物处的回填,系指桥台背后(包括通道以及涵顶填土小于3m的涵洞)及桥头锥坡。桥头填土范围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米,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为台高的3倍以内,管涵为管径的2倍长度,其计量以m3计。属利用路基挖方回填或借土方回填,其回填方已计入路基利用填方或借土填方中,故不再单独计量。属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需采用指定的透水性级配材料填筑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透水性材料数量,按台背材料的压实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该项已列入桥涵相应项目中,不再计量。

(10) 水库、水塘、河滩填土确需进行围堰排水,其费用以总额计,包括取运土筑围堰及其拆除、抽排水等的全部费用。但开工前的放水费由业主负责。

(11) 路堤填0~8cm混合碎石土,主要用于填石路堤或填土路基的95区缺乏规定的土料时,需采用开山碎石土(包括需机轧加工的碎石)来填筑时,以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实际数量,以m3计量。

(12) 利用膨胀土填方,指使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路基挖方的微膨胀土,且必须采用打碎、晾晒、薄层压实,以及周边用良性土封闭的利用膨胀土填方,以监理工程师同意填筑的实际数量以m3计量。

(13) 路基顶层冲击夯实复压,要求采用300吨级以上的冲击夯实机复压15~20遍,以压实面积m2计量,包括冲击后的补充填料及采运、平整后重型压路机压实整平。

4、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1) 回填砂砾及设置砂砾垫层、碎石垫层,按设计要求宽度与厚度铺筑并压实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内容包括材料、铺筑、压实和其他有关施工作业。 (2) 袋装砂井,按袋装砂井的长度(从井底至砂砾垫层顶面),分别不同的井径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装砂、套管的沉入、放置砂袋、拔套管、沉降观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3) 抛石挤淤,按图纸和验收的尺寸计算抛石体积和片石数量,以m3计量,并包括采运石、抛填、出淤泥面后大型振动压路机振实、碎石填筑及振实至稳定的一切作业。 (4) 塑料排水板,按塑料排水板的长度(从排水板底至砂砾垫层顶面),分别不同的截面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塑料板的插入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5) 土工织物、土工格珊,按土工织物、土工格珊不同型号及规格按每层铺筑的面积(不计搭接),以m2为单位。计价中包括土工织物的采备、供应、运输、原地面 3 整平、铺筑土工织物等一切有关作业的价款。 (6)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及土工织物的砂砾垫层,均按本条(1)款计量与支付。 (7) 砂桩加固、碎石加固、粉喷桩加固按图纸及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尺寸,以其直径及监理工程师核定的深度以成桩m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试桩、桩机搭拆及移动、打入、灌桩、清理、场地排水等全部费用。 (8) 为加速软土地基固结沉降所采取的路槽预压和路基设计标高以上的超预载压填方,均按填筑压实后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预压和超压填方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设备、劳力等费用,以及按图纸所示及本规范要求的为进行、完成这一工作所需的其他有关费用。 (9) 卸除预压后的多余填料,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卸除的压实体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卸除后,路基面以下15cm范围内的修整和压实,应作为卸载工作的附属工作,不予单独计量。卸载工作内容包括开挖、运输、堆场等与此项作业有关的工作。

(10) 反压护道的填方压实体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

(11) 沉降和稳定监测按工程量清单的总额计量。监测内容包括沉降监测用的沉降板、仪具设备、位移桩、控制机桩制作及安装、防止沉降设备受损的保护、测量、监测以及报告结果所必须完成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

(12) 溶洞回填按实际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的板按设计图纸以m计量,钢筋以吨计量。

3m计量。溶洞混凝土盖

3(13) 强夯处理包括用80~100T-M的坠落式强夯机夯实,取料回填,重复夯实8~10遍夯压达到要求,表面平整,以实际夯实面积m计量。

2(14) 膨胀土处理包括挖去膨胀土运至指定地堆放,挖除按照路基挖方(5)计量,回填砂砾、碎石按本条(1)款计量,包括取砂砾石(或土)采、运、铺填、压实,以换填体积计量。

5、坡面排水

(1) 浆砌片石或砼预制块边沟、截水沟、挖方坡脚、排水沟,通道内排水渠、灌溉水渠计量应按竣工部分的中心线,实地测量其长度,并乘以规定的标准宽度和厚度所规定的断面面积,以m3 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土、石沟槽的开挖、整型、夯实、废方弃运,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砌体的砌筑或混凝土的预制安装、砌体修面、勾缝、养生(灌溉沟包括防水层的铺设)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价款。

(2) 线外排水沟、灌溉渠道及涵洞进出口水沟、改沟、挖沟圬工砌体以以m3 为单位计量。对排水断面超过1.5m2 的上述工程及土沟的挖土、石方以m3 参照路基挖方计量。

(3) 边沟管涵、排水管分别不同孔径,按沿管道中心线量测的长度,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沟槽的开挖、整型、夯实、基底处理、回填压实、废方弃运,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基础和管座的砌筑或浇筑、管节预制、铺设安装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4) 盲沟和洞式渗沟、有管渗沟(分深、浅两类),按量测的轴线长度,以m为单位 4 计量。计价中包括沟槽的开挖、整型、夯实、废方弃运、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沟道或管道的铺设、安装、土工布、反滤层的设置等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5) 无铺砌的土、石边沟列在路基挖方的有关工程细目中计量与支付。

(6) 急流槽计量:①浆砌片石(或砼)跌水和急流槽,应按实际完成的数量以m3计量;②浆砌片石(或砼)跌水和急流槽的混凝土预制及基槽开挖、地基稳定处理、基槽回填、压实以及附加作业被认为已包括在相应的支付单价中;③跌水和急流槽中的钢筋以T为单位计量。

(7) 所有砌体的表面清面、勾缝均包含在该砌体的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6、护坡、护面墙

(1) 浆砌片块石及干砌块石护坡护面墙的计量,应以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分别以砌体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基、砌石、外表面清凿勾凹缝、砂浆抹面压顶,回填及材料采备、加工、运输以及支架安拆全部价款。

2(2) 种草、种灌木、铺草皮按边坡铺种的面积,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包括坡面的整理,种植土的挖取、运输、加输,以及草种、灌木、草皮的供应、铺种、洒水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价款。

3(3) 浆砌片石及砖骨架护坡按边坡砌筑的体积,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包括坡面的整理,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加工、砌体的砌筑、勾缝、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价款。

(4) 坡面防护的勾缝以及砂浆抹面、石灰、粉煤灰、土捶面按边坡防护的面积,以2m为单位计量。较宽、较深的岩石边坡裂缝灌浆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支架搭设拆除,砂浆的配制,勾缝、灌浆或喷浆与此有关的作业价款。

3(5) 石方边坡培肥土,以铺筑体积m为单位计量,包括取料、运料、修面、培土、拍实等全部费用。

(6) 浆砌护坡,护面墙以浆砌片石或浆砌预制块骨架,分上、下边坡,按砌筑的体3积以m为单位计量。

7、挡土墙

(1) 浆砌片石(块)和砼挡土墙工程应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按砂浆强度等级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以立方米计量,砂浆或碎石垫层按完成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2) 混凝土挡土墙的钢筋,按图纸所示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以kg计量。

(3) 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基础开挖,运输与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8、线外工程

(1) 公路(含相应等级的立交接线、机耕路、人行道等)改移的计量。改移道路的开挖,按其现有状态,以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分别以土、石方计量。内容包括清理、挖树根、竹根,现有路面的破碎、翻松和挖除以及免费运距(1000m)以内运输等与此有关的作业。改移道路的填方,按路基填方的(5)款规定计量。

5 (2) 改河、改渠的计量。按其现有状态,以图纸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以立方米为单位,分土、石方计量。内容包括清理、挖树根、竹根以及免费运距(1000m)以内运输等与此有关的作业。填方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内容包括寻找适宜的填筑材料、免费运距(1000m)以内运输、摊铺、压实等与此有关的作业

(3) 土石方开挖、利用土石填方及借土石填方,运距超过1000米时,按超运有关计量。

(4) 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改建,其路基挖方及填方计量按本规范有关要求计量与支付。四级公路(含相应等级的立交接线、机耕路、人行道)改建的路面、桥梁、涵洞与排水、防护(含改河改渠防护)等均在本规范各相应的章节内计量。

300桥梁与涵洞

通则

(1)

(2) (3) (4) 荷载试验费用由业主估定,以暂定工程量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 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分不同钻径以米计量。 其它工程细目,均不计量。

桥梁施工期中的通航维护以总额支付,包括航道改移、疏导维护,临时导航标志设置及维护等。

模板、拱架和支架

本节工作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作计量与支付。

钢筋

(1) 根据图纸所示及钢筋表所列,按实际安设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钢筋以kg计量,其内容包括钢筋砼中的钢筋和预应力砼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及砼桥面铺装中的钢筋。

(2) 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认可外,因搭接而增加的钢筋不予计入。 (3)

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连接套)、焊接、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基础挖方及回填

(1) 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分别按干处、水下及土、石以立方米计量。干处挖方与水下挖方是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期间实测的地下水位为界线,在地下水位以上开挖的为干处,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的为水下挖方。

基础底面,顶面及侧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础挖方底面: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础(包括地基处理部分)的基底标高线计算。

②基础挖方顶面: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上所标示的原地面线计算。 ③基础挖方侧面:按顶面到底面,以超出基底周边0.5m的竖直面为界。

(2) 当承包人遇到特殊或非常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定出特殊的基础挖方界线。凡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以特殊情况为理由而完成的任何挖方将不予计量。其基坑超深开挖,应由承包人用砂砾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回填材料予以回填压实。

(3) 基础挖方单价包括基坑开挖、支撑、排水、回填取料、铺筑压实、地表恢复,还包括施工测量和避免损坏邻近建筑物的预防设施等施工费用,以及施工中所 6 涉及的其他有关费用。

(4) 基底处理按图纸所示分干砌片石、铺碎石、砂砾,按断面量测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片石、碎石或砂砾的采备、运输、铺(填)筑、夯(压)实等全部有关作业的价款。

(5) 围堰按每标段所需围堰的桥以总额进行支付,其内容包括材料(含沙、石、草、木)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填筑、整修、加固、维护、抽水及基坑排水、围堰拆除、河道清理等与此有关作业的一切费用。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的二次开挖,不另计量。

钻孔灌注桩

(1) 钻孔桩按水中和陆上并分别以土方和石方计量;

水中钻孔灌注桩---桩位处于地面标高低于设计常水位; 陆上钻孔灌注桩---桩位处于地面标高高于设计常水位; 土石分界按地质勘察报告的地质剖面图计算。

(2) 开挖、钻孔、清孔、钻孔泥浆、护筒、混凝土、破桩头,以及必要时在水中填土筑岛、搭设工作台架及浮箱平台、栈桥等其他为完成工程的细目,作为钻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混凝土桩无破损检测及所预埋的钢管等材料均作为混凝土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 钢筋列入基础钢筋细目内计量。

(4) 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米计量。

挖孔灌注桩

(1) 挖孔灌注桩按土方石方挖孔灌注桩不同桩径分别计量;土石分界按地质勘测报告的地质剖面图计算。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超挖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 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清孔、通风、纤探、排水、混凝土、每桩的无破损检验以及其他为完成此项工程进行的项目,均为挖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 钢筋列入基础钢筋细目内计量。

(4) 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米计量。

结构混凝土工程

(1) 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现场已完工并经验收的混凝土,分别以不同结构类型及强度等级,以立方米计量。

(2) 直径小于200mm的管子,钢筋锚固件、管道、泄水孔或桩所占混凝土体积不予扣除作为砌体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不另行计量。

(3) 结构钢筋在钢筋细目内计量。

(4) 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制构件的预埋钢板、防护角钢或钢板、脚手架或支架及模板、排水设施,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混凝土养生,混凝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他杂项细目,以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架设设备拼装,移运、拆除和为安装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包括现浇和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按图纸尺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结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量中包括悬臂浇筑,支架浇筑及预制安装预应力混凝土梁、板的一切作业。

(2) 完工并经验收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钢材,按图纸所示或预应力钢材表所列数量以kg计量。后张法预应力钢材的长度按两端锚具间的理论长度计算;先张法预应力钢材的长度按构件的长度计算。

(3)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非预应力钢筋,在钢筋有关细目计量。

(4) 预应力钢材的加工,锚具、管道、锚板及联结钢板,焊接、张拉、压浆、卦锚等作为预应力钢材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预应力锚具包括锚圈、夹片、连接器、螺栓、垫板、喇叭管、螺旋钢筋等整套部件。

(5) 预制板、梁的整体化现浇混凝土及其钢筋分别在结构混凝土工程及钢筋细目中计量。

砌石工程

(1) 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工地完成的并经验收的各种砌体或预制混凝土块砌体,以立方米计量。

(2) 计量体积时,所用尺寸应由图纸所标明或监理工程师书面规定的计价线或计价体积定之。相邻不同石砌体计量中,应各包括不同石砌间灰缝体积的一半。镶面石

2突出部分超过外廓线者不予计量。泄水孔、排水管或其他面积小于0.02m的孔眼不予扣除,削角或其他装饰的切削,其数量为所用石料的5%或少于5%者,不予扣除。

(3) 砂浆或作为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4) 砌体的垫铺材料的提供和设置,拱架,支架及砌体的勾缝,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5) 台内及锥坡回填透水性材料,回填碎石以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实际

3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分别按土、石以m为单位予以计量,此项支付包括透水性材料或碎石的采集、运输、回填并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支付。

桥面铺装及桥上附属工程

(1) 所有桥梁的桥面铺装,按不同等级的水泥混凝土和类别分别汇总,以m为单位

2计量,沥青混凝土桥面按不同厚度,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全部材料供应,模板,混凝土的浇筑与铺筑、修饰、养护和施工缝处理以及材料实验、配合比设计、试配、坍落度和抗压实验以及防水层和有缺陷混凝土的修补等全部作业。混凝土桥面钢筋另行计算。

(2) 泄水管以不同类型分别汇总,以个为单位计量。其内容包括泄水管的供货、实验、安装等全部作业。

(3) 桥梁护栏(或护栏及底座)及桥梁栏杆,按不同形式和等级,以单边长m为单位计量,其内容包括材料供应(混凝土、钢筋、钢材及附件),构件预制、浇筑、养生、堆放、安装防护及现场修补、施工缝处理等全部作业。

(4) 桥面护轮带,不分现浇和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按不同形式和等级,以单边长m

3 8 (5) (6) (7)

(8) 为单位计量。其内容包括材料供应(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修饰等全部作业。

灯柱分不同类型,以根为单位计量。其内容包括灯柱、灯具、预埋管道、拉线、钢盖板的供货、安装及防锈处理等作业。

2防落网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立柱、支撑和钢板网等的材料供应、加工、制作、安装、上漆或喷膜等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3混凝土人行道、板及缘石,桥头搭板分别不同等级以m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构件预制、浇筑、养生、安装及现场修补、施工缝处理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其结构中的钢筋,另计入附属结构钢筋项内。

按设计图纸预埋的水、电管道和固定管道的构件以及管内拉线等均含在其相应的工程细目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桥梁支座

支座按图纸所示不同的类型,包括支座的提供和安装,以个计量。支座的清洗,运输、起吊及安装支座所需的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粘结等,作为支座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1) 桥面伸缩装置按图纸要求安装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分不同结构类型式以米计量,其内容包括伸缩装置的提供和安装等作业。

(2) 除伸缩装置外的其他接缝,如橡胶止水片,沥青类接缝填料等,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安装时切割和清除伸缩缝装置范围内沥青混凝土铺装和安装伸缩装置所需的临时或永久性的扣件,钢板、钢筋、焊接、螺栓、粘结等,作为伸缩缝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圆管涵及倒虹管

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根据,按实际完成并验收的数量计量。

(1) 圆管涵、倒虹吸管和渡槽分别按不同的混凝土(或砌体)等级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管身内结构钢筋以T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管节的预制、运输、铺设安装、填缝及管接头、防水层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倒虹吸管的计价中还包括灌水试验)的价款。

(2) 基础和洞口建筑(包括一字墙、八字墙、端墙、锥坡、涵底铺砌、跌水、排水沟渠等)的砌体、混泥土和砂砾,按砌筑、浇筑或压实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支架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砌筑或浇筑、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3) 基础挖方与回填在涵洞挖基细目中计量支付。

盖板涵、箱涵

本节的各项工作,应根据合同规定,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分别以下列工程细目进行计量与支付: (1) 钢筋混泥土盖板所用钢筋,按不同等级的重量,以t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钢 9 筋的供应、运输、除锈、加工、焊搭接、绑扎、安装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价款。 (2) 钢筋混泥土盖板的混泥土,按不同等级浇筑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 ,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支架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混泥土的就地浇筑或预制安装、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3) 涵台(墩)、洞口建筑(包括一字墙、八字墙、端墙、锥坡涵底铺设、跌水、排水沟槽等)的砌石和混泥土基础,按砌筑或压实后的 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整型、压实、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支架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砌筑或浇筑、砌体表面清凿、勾缝、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4) 本章的盖板涵、箱涵、拱涵、管涵以及洞口的基础挖方,按图纸所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面线标高为上限,完成后的基础底标高为下限,以超出基底周边之外0.3米的竖直面所限定的棱柱体之体积按土、石分类,以m3为单位计量。回填和基础底垫层分别不同的回填材料按压实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为基础挖方所做的地面排水、围堰、坑壁支撑、抽水、开挖、废方弃运、回填压实、地表恢复等一切有关作业的价款。 (5) 钢筋混泥土箱涵分别不同混泥土等级以m3为单位计量,箱涵内结构钢筋以t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支架和模板的制作、浇筑、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6) 基坑及台背回填,按图纸所示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验收的体积,分别以不同材料以立方米计量,包括填料采备、运输、铺设压实、地基恢复等工作。

拱涵

(1) 石砌拱圈按不同石料砌筑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拱架、支架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石料的砌筑、砌体表面清凿、勾缝、养生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2) 混泥土拱圈按不同等级混泥土浇筑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拱架、支架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混泥土的预制、砌筑或就地浇筑、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 (3) 涵台(墩)及洞口建筑(包括一字墙、八字墙、端墙、锥坡涵底铺设、跌水、排水沟槽等)的砌石和混泥土,按砌筑或浇筑的体积,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加工、运输、支架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砌筑、砌面清凿、勾缝或浇筑、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列在605-2,605-3项目中计量与支付。 (4) 挖基与回填列在涵洞挖基细目计量支付。

400隧道

洞口与明洞工程

(1) 各项工程,应按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 10 (2) (3)

(4)

(5) (6) (7) (8) (9) 程数量,进行计量。

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不分土、石的种类,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立方米米计量。

弃方运距在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内为免费运距,弃土超出规定弃土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土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m3。500m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土场时,则弃土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隧道洞口的端墙、翼墙,明洞衬砌及遮光栅(板)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石砌圬工,以立方米计量。钢筋(锚杆)以吨(T)计量,锚杆的钻孔、灌浆等作业不另计费。

截水沟(包括洞顶及墙后截水沟)圬工以立方米计量。

防水材料(无纺布)铺设完毕经验收以平方米计量,与相邻防水材料搭接部分不另计量。

洞口坡面护工程,按不同圬工类型分别汇总以立方米计量。种植草皮以平方米计量。

截水沟的土方开挖和砂砾垫层、隧道名牌以及模板、支架的制作安装和拆卸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中不单独计量。

泄水孔、砂浆勾缝、抹平等的处理,以及图纸示出而支付细目表中未列出的零星工程和材料,均包括在相应工程细目单价内,不另行计量。洞口盲沟以不同的断面尺寸,以m计量。

洞身开挖

(1) 洞内开挖土石方符合图纸所示(包括紧包停车带、车行横洞以及监控、消防设施的洞室)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按隧道设计横断面加允许平均超挖量计得的土石方工程量,不分围岩类别,以立方米计量。开挖土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在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内为免费运距;弃渣超出规定弃渣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渣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离费,按m3。500m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渣场时,则弃渣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2) 不论承包人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挖的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

(3) 洞身超前支护及喷锚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或监理理工程师指示并经验收的各种规格的超前锚杆或注浆小导管、锚杆。计价中包括钻孔,小导管或锚杆的制作、小导管或锚杆的安设灌注浆液,锚固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各种型钢以吨计量、锚杆、导管的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杆、垫圈等作业为钢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行计量。

(4) 洞身超前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经验收的各种规格的超前锚杆或小钢管、管棚、注浆小导管、锚杆以米计量;各种型钢以吨(T)计量;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垫圈等作为钢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量。木材以立方米计量。锚杆注浆不另计量。

(5) 隧道开挖的钻孔爆破、弃渣的装渣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量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6) 隧道开挖过程,洞内采取的施工防排水措施,其工程量应含在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报价之中。

洞身衬砌

(1) 洞身衬砌的拱部(含边墙),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程量,分别不同级别水泥混凝土和圬工,以立方米计量。洞内衬砌用钢筋,按图纸所示以吨(T)计量。

(2) 任何情况下,衬砌厚度超出图纸规定轮廓线的部分,均不予计量。 (3) 允许个别欠挖的侵入衬砌厚度的岩石体积,计算衬砌数量时不予扣除。 (4) 仰拱、铺底混凝土,应按图纸施工,以立方米计量。 (5) 洞内混凝土路面工程经验收合格以平方米计量。

(6) 各类洞门按图纸要求,经验收合格以个计量。其中材料采备、加工制作、安装等均不另行计量。

(7) 施工缝及沉降缝按图纸施工,其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细目之中,不另行计量。 (8) 各种设备、设施的预埋(预留)管件(预留电话箱、消火栓箱、灭火器箱)按设计图纸埋设,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预埋数量计量。

防火与排水

(1) 洞内排水用的排水管按不同类型、规格以米计量。

(2) 压浆堵水按所用原材料(如水泥浆液、水泥-水玻璃浆液)以设计提供的施工配合比,按压浆所用的水泥数量以吨计量,该项支付包括原材料的供应,拌和、钻孔、压浆及其他为完成本项工作所必须的费用。

(3) 防水层按所用材料(防水板、无纺布等)以平方米计量;止水带、止水条以米计量。

(4) 为完成上述项目工程加工安装所有工料、机具等均不另行计量。

(5) 隧道洞身开挖时,洞内外的临时防排水工程应作为洞身体开挖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为此,洞身开挖支付细目的土方及石方工程报价时,应考虑本节支付细目外的其他施工时采取的防排水措施的工作量。

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

(1) 喷涂防火涂料

喷涂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支架、脚手架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基层表面处理,防火涂料喷涂后的养生,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

(2) 镶贴瓷砖

镶贴瓷砖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混凝土边墙表面的处理,砂浆找平,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找平用的砂浆不另行计量。

(3) 喷涂混凝土专用漆

喷涂混凝土专用漆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采备、运输,基层处理,施工照明、通风等一切相关的作业。

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为隧道施工不可缺少的附属工作,其工作量均含在本章各节有关工程细目的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

监控量测

12 (1) 监控量测是隧道安全施工必须采用的措施,隧道施工中监控量测分必测项目与选

测项目。必测项目:洞内外观察,周边位移量测,拱顶下沉量测等,选测项目:地表下沉量测、围岩内部变形量测、锚杆轴力量测、围岩压力量测、支护及衬砌应力量测、钢架内力及所承受的载量测、围岩弹性波速度测试等。分别以总额报价及支付。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

(1) 隧道施工中遇到特殊地质地段时,承包人应采取的有关施工措施,不另予计量

与支付。地质预报方法采用工作面上的浅孔钻探和声波探测法以总额报价及支付。

支付方法与要求

总则

工程管理

(1) 施工测量和标桩的保护、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测量辅助人员、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环境保护,以总额价格除以工期的月数,从开工的月份起按月等额支付。 (2) 竣工文件应在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业主收到全部竣工文件后按总额一次性支付。未能按时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时,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可指定专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业主可在质保金中扣留该项费用。

临时工程与设施

(1) 本节计量项目,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总额(即经签订合同所确认的总额)支付,但应以监理工程师的满意为条件。 (2) 临时工程项所报总额除下述(3)、(4)外的其他临时工程,70%应在最初进度付款证书中一次性支付;所报总额的25%应在其后的进度付款证书中,以5次等额的分期付款予以支付;所报总额中余下的5%,应在承包人已经把这些临时设施清除和移走,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时支付。 (3) 临时工程中的道路、桥梁按总额控制和分工程细目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实际完成的工程细目,按其合同价的60%一次性支付,余下的40%在承包人已经拆除或复原,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时支付。 (4) 现有道理、桥梁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养护、维修和交通管理等费用,按总额分三次支付,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支付30%,路基完成后再支付40%,其余部分全部工程完工后支付。支付条件同(3)。 (5) 临时用地、场地修复及绿化在工程完成及场地堆放清除干净,达到环保要求或复原还耕后,经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此项费用业主不单独支付。

工程量计量方法

无功计量方法

高中英语要求与方法

推广方法与要求

油库自动计量调试方法和计量要求通用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计量方法

玉林市供电局计量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要求

监理单位工程计量控制方法

合同计量的一般方法

《计量方法与要求.doc》
计量方法与要求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