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的调研

2020-03-02 11:34: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乡镇工会经审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按照市总经审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乡镇工会经审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乡镇经审工作认真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能,县总经审会7月份对乡镇工会经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现状

1、组织机构完善- 我县共有19个乡镇,所属乡镇企业184个全部成立了联合工会,在组建工会的同时成立了19个乡镇经审组织,组建率达100%。工会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乡镇工会经审会主任均由同级工会副主席担任。经审委员中多数由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兼任,经审委员工作变动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替补合适的人选。

2、各项制度健全。对本次调研,大多数乡镇工会十分重视,有些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经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经审会提出的有关问题,帮助经审会及时解决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为经审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各乡镇经审会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乡镇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经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人员执业行为。

3、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成效明显。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审计规范化要求,各乡镇经审会将实务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坚持开展各种专项审计活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凡工会内部重大经济活动,经审会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把关。二是坚持开展同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各乡镇经审会坚持开展了对本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预、决算审计。对每年本级工会经费收、1 管、用情况,认真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同级工会全委会上予以通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搞好整改。三是坚持开展工会经费拨缴情况审验证试点。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我县各级工会在开展审验证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审验证制度。四是坚持开展工会经费计拨情况专项审计。为充分发挥以审促拨、以审促收的重要作用,我县19个乡镇经审会坚持开展工会经费计拨情况专项审计。自查率达100%。有效促进行政足额划拨工会经费。五是坚持开展工会经审干部业务培训。为全面担升我县经审干部业务水平,县总每年组织开展

一、二次经审业务培训,各乡镇工会都会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学习,有效提升经审业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乡镇工会经审工作虽然组织较为健全,但由于乡镇本级工会经费全都由财政划拨,财政划多少是多少,因此工作开展情况很少,没有履行好经费审查监督的职能。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1、对经审工作的认识不足。部分乡镇工会没有把经审工作列入到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认识到经审工作在工会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可做可不做,财政划拨本级多少工会经费,就用多少。

2、经审委员缺乏经审和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经审会主任,大部分是兼任,平时工作较忙,不知道工会经审应开展哪些工作、如何开展,造成经审组织未能履行好审查监督职能,未能对所属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进行指导和服务,使经审组织形同虚设。

3、乡镇企业工会建账率低。大部分乡镇企业工会基本未建账,使经审会无账可查,基层工会经费实行定额上交,造成经审工作的有些意见和建议无法整改落实,降低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4、县级工会对乡镇工会经审工作的业务检查指导力度不够。

三、工作措施

解决这些问题,下一步要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强化领导,夯实基础。乡镇工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经审工作情况汇报,尊重和支持经审会依法开展各项审查审计监督活动,帮助经审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办公设备等方面,为经审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工作条件,支持和指导经审会夯实基础、完善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审查审计监督活动,充分发挥经审会在工会经费收管用等方面的重要监督作用。

2、加强对经审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指导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乡镇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乡镇工会经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他们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审计及相关知识与技能,同时把经审干部培养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专业人才。

3、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乡镇工会经审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制度。应把经审会履行审查监督的职能作为考核的重点,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并加强指导与服务。各乡-镇工会经审会要对照标准找差距,使乡镇工会的经审工作逐步规范。

4、加强工会财务与工会经审的联系和沟通。针对乡镇所属企业工会建账率低的情况,可以通过经审会的审查,把乡镇企业工会未建账的情况作为审计的源头,通过经审会的审计要求乡企工会整改落实,把账建立起来,使经审会有账可查。乡镇工会在加强本级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特别是要加强对有一定规模以上的乡镇企业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对难以规范的方面,要加强与经审会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经审会的审查,由工会财务和经审共同来督促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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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调查报告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总工会的要求,雨花台区总工会积极行动,通过召开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问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调查了解各街道、局系统在《工会法》实施以来在工会组建、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与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基本情况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是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工会法》修改颁布实施后,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工会法》,区总工会将《工会法》连续纳入全区工会系统的“四五”、“五五”普法规划之中,大力在工会干部、职工中开展普及《工会法》教育活动。为了让社会了解工会,在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制订前,区总工会主动与区司法局等部门联系,使学习宣传《工会法》纳入了区普法办制订的“五五”普法规划,《工会法》的宣传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区总工会还通过培训、法律知识竞赛、问卷答题、现场会、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方式,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职工进行以《工会法》、《劳动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基层工会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墙报、4 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工会法》。几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工会法》宣讲184场,广场宣传86场,发放宣传资料21600余份,新闻媒体刊播发《工会法》宣传文章3篇。区总工会还积极与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几年来,参与人大执法检查2场,政协执法检查1场,其他4场。通过以上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工会的认识度,增强了企业按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激发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工作热情和参与企业管理的主人翁思想。

(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到发展。近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和“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在我区原集体、乡镇企业改制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的几年间,区总工会将工会组织的重点转移到非公企业建会工会上面,一方面抓好改制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建会,另一方面抓好新建企业的建会。通过“两手抓”,既确保了原有的工会组织不断流、工会会员不流失,又通过新建工会增加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4月,区总工会还积极探索建会新模式,在我区板桥街道试点,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市第一家街道总工会——板桥街道总工会,同时,针对我区非公企业规模较小、员工较少,主要分布在社区(村)和街道的特点,探索建立以社区(村)工会联合会为建会模式的区域工会以及行业工会,8月,还建立了华东第一家民工市场工会联合会——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工会联合会。目前,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已全部建立了总工会或工会联合会,44个社区居委会也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截止底,全区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192家,涵盖法人单位1659个,全区工会会员总数达15.7万人。较底相比,新成立工会组织1313家,新增工会会员数138820人。

(三)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一是建立和健全了维权机制。我区基层工会都已基本建立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 5 协商谈判制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维权机制,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健全和完善,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集体合同覆盖率达87%,女职工专项协议覆盖率达100%,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90%,职代会覆盖率达91%。在前几年的我区企业改革改制集中阶段,区总工会主席参加了全区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改制政策的制订出台,特别是区驾培中心、华汽公司、大开发等单位改制时,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区总工会分管领导都及时参与,为职工说话,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较为稳妥地推进了改制工作的完成。近几年来,各级工会努力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协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率达92%,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率100%,共受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45件,调解成功率达80%,有效地维护了职工权益,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稳定了劳动关系。区总工会为来自甘肃的13名民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13.2万元。二是民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区总工会始终 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层职责,在基层工会大力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江苏省民主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整了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在冷轧板公司召开了厂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全区85%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厂(事、校、企)务公开。三是帮困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市总工会建设“民生工程”的要求,区总工会连续多年实行市、区、基层三级困难职工的建档工作,并积极筹措慰问帮扶资金,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实现帮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除了每年的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外,还结合“五&8226;一”、“七&8226;一”等时间开展慰问活动,以及金秋助学活动、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选树“创新创业”典型等,充分体现了工会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和社会稳定方面重要地位和作用。

6 (四)工会经费收支大幅增加。自工会经费收缴方式改为地税代收以来,增强了工会经费的征缴力度,我区工会经费收缴较底增长率达260%,7年来,我区文化、技能教育、培训经费支出41万元,生活保障经费支出93万元,职工维权83万元,自身建设54万元,其他23万元。

二、贯彻实施《工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工会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公企业组建工作不到位。部分非公企业业主对于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工会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够了解,对于工会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担心建立了工会组织,一是开展工会活动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二是拨缴经费会增加支出,影响经济效益;三是职工会借助组织抱团维权,会削弱自己的威信,因而对工会组建工作持不支持态度。尤其是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建会难度较大,这些企业稳定差,职工流动性大,企业本身缺乏建会的愿望,职工认为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权力有限,维护合法权益作用不是很大,对加入工会组织的热情不高,非常不利于组建工会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管理干部配备不到位。有些企业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只有工会主席一人,没有工作场地、活动设施,工会工作有名无实,作用难以发挥;有些企业工会干部都是兼职,精力无法放到工会工作上来,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有些已经建立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受制于经营者,只是一个“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停留在口头上”的组织,工会主席处于“端企业饭碗,看老板脸色”的位置,不敢为职工说话办事,不能发挥维权作用。

(三)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一是社会保障难落实。一些企 7 业少报职工人数,只让管理层及骨干职工参加了社会统筹保险,而其他职工未能参加社会统筹保险,致使这部分职工或职业病伤害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部分企业劳动条件恶劣。特别是汽车油漆、模具加工等行业的企业防护措施不落实,工厂生产环境差,导致职业病发病时有出现,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四)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到位。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有相当部分的基层工会经费没有建立独立专用帐户;有的基层工会虽然设立了账户,但工会主席没有审批权,工会花钱由行政一把手签字才能有效;有的单位行政没有及时将按标准足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划拨至工会经费帐户,工会按比例及时拨缴工会经费也只能成为空谈,工会财务成了个有帐无钱的“空壳”;还有的基层工会只是在行政帐面上设立了个工会经费科目,工会开展活动的支出在行政账户上报销。以上种种情况,都反映了《工会法》规定的“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成为了一纸空文,对工会工作的开展造成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制约。

三、对《工会法》实行部分修改的建议

根据我区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工会组织建会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工会法》第2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委员会。”建议把有条件的“应当”修改为无条件的“必须”,防止单位找出种种借口逃避建会,规避法律义务。《工会法》第50条规定:“违反本法第3条、第11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经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建议赋予工会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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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工会法》第30条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机关„„,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第3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实实在在的落实才是召开会议的最终目的。建议将第30条规定中的“协助”改为“有权监督”,这样也更加符合胡总书记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将更多的手段和资源赋予工会组织”的讲话精神。

(三)对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工会法》第35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第36条规定“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37条规定“本法第35条、第36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鉴于目前非公企业已占企业绝对多数的现状,建议在《工会法》中直接明确非公企业职工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保障非公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四)对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工会法》第14条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建议改为“会员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他形式建会的基层工会组织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工会组织和保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法》第46条)”,以法律地位保障企业工会干部敢于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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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帮扶困难职工调研报告

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和十分关心下岗职工、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努力探索建立工会长效帮扶特困职工的新路子。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但是目前导致低收入阶层和特困职工群体出现的原因是复杂的,如果仅就工会帮扶工作,使帮扶工作停留于“节日慰问型”阶段,不仅难以治本,也使帮扶工作失去应有的意义,因此工会帮扶工作应在主动融入上着力。因此当前工会帮扶工作的重点是由节日活动型向长效机制型的转变,由抓典型向全域覆盖的结构型转变,由单纯办实事向帮监促全方位保障转变,实现帮扶工作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必须在思路、载体、方法上等进行不懈地探索。为此,按照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要求,区总工会采取深入基层、走访职工、抽样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围绕我区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生产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及工会组织应采取的帮扶对策、建立完善帮扶体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困难职工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职工总数33724人,困难职工(人均280元以下)总数3456人,约占职工总数10%。其中:特困职工(人均245元以下)1058人。特困职工中按年龄结构分类:男50岁以下612人,50岁以上140人,女40岁以上196人,40岁以下110人。按文化结构分,初中以下692人,高中345人,大专以上21人。

从本次调查的困难职工群体来看,其形成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因企业停产半停产所致。

困难职工所属企业绝大部分是停产或半停产企业,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改制和并轨工作的进行,职工同 10 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这些困难职工中,只有少数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上岗,而绝大多数职工处于非稳定的灵活就业状态。相当一部分困难职工的就业还没有着落点,并且大都是“4050”人员。一家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比较多,加之企业收入比较低,工资发放又不及时。

(二)因下岗失业所致。

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不得不走出了“减员增效”的路子,职工也不得不接受了下岗的命运,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收入来源中断,导致生活困难。还有部分企业因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惨遭淘汰导致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或下岗,生活陷入困境。

(三)因子女上学所致。

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教育费用对于职工家庭尤其是人均收入较低的困难职工家庭来说,确实难以承担。一名大学生一年的费用需要上万元,对于他们本身来说负担太沉重。但是为了子女的未来,东拼西凑借来了学费,家里也就一贫如洗。

(四)因单亲收入低所致。

在单亲家庭中,一个人收入有限,不但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还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生活上更是雪上加霜,难上加难。这也是导致困难职工贫困的原因。

(五)困患大病所致。

部分职工自己或家人患病,成为沉重的负担。现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十分昂贵,不用说下岗职工,就是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也难以承受。患伤风感冒之类,到医院也需要数百元治疗费,如果是大病、重病,尤其是癌症,其治疗费用对于职工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可望而不可及。调查结果显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者在困难职工群体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并还处于恶性循环之中。

二、我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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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就业帮扶力度。区总工会自开展扶贫济困工作以来,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把扶贫济困工作,作为民心工程,为困难职工办了许多好事和实事,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区总工会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帮扶特困职工工作的认识,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将帮扶工作贯穿全局,并把它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提出了帮扶工作的思路。成立了以区总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总班子为副组长的帮扶领导机构,强化了机制建设和组织领导。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专人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加强管理,有的放矢,建立档案管理机制。

为了保证对特困职工的情况了如指掌,开展了全覆盖的调查摸底,对全区特困职工的自然情况、家庭人口、经济来源、困难状况及家庭人口构成、经济收入、就业意向、劳动技能、子女就业、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困难原因及困难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了登记,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了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实现了对特困职工的动态管理,做到了“一人一底一策”,实现了掌握动态指数最新,掌握困难情况最新的目的。

(三)强化指导,搭建平台,建立就业救助机制。

再就业是困难职工脱困解贫的根本,因此工会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一是集中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重新上岗。4月11日,区工会在抚顺街举办了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援助五项行动,暨岗位援助,就业培训,创业指 12 导,困难帮扶,维权服务。开展了岗位援助暨招聘大集,有105个单位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近85%达成协议。二是开展培训服务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举办职业培训班,制定培训计划,面对下岗、失业职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再就业,三是利用职介拓展再就业。完善职介组织,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及时、快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针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区总于3月3日举行了“共同约定行动”推进大会,企业代表表态,力求企业不减员、不减薪,签定了责任状和约定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走访慰问,雪中送炭,建立常年的送温暖机制。

积极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每逢春节、元旦、“五一”、“十一”、中秋节五大节日,区工会都要走访困难职工,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为有特困证职工送去大米、豆油等慰问品。去年春节,区工会投入10万元,为947名特困职工,51名农民工,40名困难劳模送去价值每人200元的生活用品。

(五)金秋助学,资助寒子,建立就学救助机制。

针对特困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帮助特困职工子女圆大学梦想,区工会广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通过企业赞助,工会资助,使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学费得到了及时的帮助,充分感受到工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六)整合资源,减免药费,建立医疗救助机制。

部分街道整合社区资源,解决困难职工就医难问题,与驻街医疗机构为贫困家庭办理就医卡,为困难职工就医提供了有效地帮扶,在求医问药予以优惠。区工会与哈市第十医院、建国药店建立特困职工就医卡。在困难职工中开展了肿瘤、尿毒症、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调查摸底,进行一次性补助。

(七)领导带头,结成对子,建立“一帮一”长效机制

13 按照“一帮一”帮扶的要求,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帮扶,起到了表率作用。总工会多次举行帮扶困难职工捐款活动,到困难职工家中,送政策、送资金、送信息、送项目,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在春节期间,区五大班子领导带头深入困难职工家庭,问寒问暖,极大地促进了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区第二轮“一帮一”工作通过市“一帮一”办验收。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区9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帮扶的对子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在帮扶工作中,有些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此项工作可有可无,出现工作力度不大,缺乏有效帮扶手段,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影响了帮扶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协调不到位。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平台,基本上是工会自己单独运作和管理,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不够,与社会其他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联系更少,没有将社会其它救助资源有效利用。无论是在经济上、政策上、信息上都无法与政府职能部门相比,对困难职工不能从根本上给与扶贫救助。

(三)宣传不到位。

在帮扶优惠政策的宣传上存在漏洞。许多企业和职工在谈到帮扶优惠政策时,都表示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一些但不清楚具体内容,当然就无法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了。

(四)资金不到位

资金匮乏造成落实力度不够,帮扶工作后劲不足,形成了帮扶工作的瓶颈。有些优惠政策的落实要有雄厚的资金作支撑,才能建立起长效机制。

四、思考与建议

帮扶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周期长,所需资金多等特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部门协同工作、需要法规完善配套。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认识到困难职工群体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党委和政府都应该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帮扶困难职工的重要意义,加大对他们的关爱,将帮扶工作实效纳入干部考评主要内容,使他们早日摆脱贫困。

(二)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就业是解困的根本途径。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首要的目标,落实好已经制定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要帮助困难职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切实落实劳动、财政、税务、工商和金融信贷方面优惠政策。要加大督查落实政策的力度。利用优惠政策鼓励就业,通过多种就业渠道,保证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要扩大生活保障的内容和范围,如扩大互助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在就医、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应对困难职工群体辅之以必要保险政策和特殊照顾。要多渠道筹集就业基金,要动员社会捐助,地方财政要保证支出一定比例的就业基金。把保障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凡拖欠职工工资、保险金和集资款的应当限期清偿。对患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等疑难病症)的特困职工,国家和社会要多承担医疗费。

(四)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

帮扶工作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仅仅单纯依靠单方面的力量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工会不能大包大揽,工会也不能代替党委政府做帮扶工作,工会做些辅助的解困工作。建议第三轮“一帮一”活动以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子帮扶 15 困难职工。

(五)进一步发挥社区的作用。

要加强社区建设,要多渠道筹集解困基金,拓宽救助渠道,在“低保”的基础上完善社区综合保障制度,社区要尽快建立健全多功能、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集就业介绍、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社会保障于一体,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快速、高效、方便的解困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

职工帮扶中心是工会的一个窗口,工会的职责可以通过“中心”来实现,“中心”是帮扶困难职工的一个载题、平台,是工会长效帮扶困难职工的一个机制,上可以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下可为困难职工解愁,因此,党委和政府要在“中心”的编制、人员、资金上予以支持,以达到帮扶困难职工,让困难职工和社会受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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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2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在8月份对省财贸系统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情况。

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作为工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财贸系统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参与,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建家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成效显著。为推进全省财贸系统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进程,夯实基层工会的工作基础,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1.高度重视建家工作,把建家作为工会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为了更好地贯彻省总《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要求,省财贸工会于2003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达标活动的通知》,对建家的目的、等级、标准以及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按照建家活动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党政工齐抓共建的原则和坚持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建家标准,省财贸工会在每年召开的全委会上都要把建家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列入对各市、局、公司和直属基层的工会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在省财贸工会与有关厅、局、公司的联系会议上,也将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作为议题之一,与有关单位党政协商,争取他们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省财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都把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作为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全年总体工作之中,在党政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建家活动在省财贸系统基层单位普遍推开,活动参与面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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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实际使建家活动落在实处。省财贸工会在建家等级的设置上,结合财贸系统行业多、中小企业多、困难企业多、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划分了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逐级递增的等级和不同的考核标准,先进行合格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的评选,再在先进职工之家的范围内向省总推荐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基层工会可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进行安排和申报。使基层单位特别是工会工作基础薄弱、建家难度较大的单位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建家过程,增加他们开展建家活动的信心和决心,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使建家工作落到实处。各基层工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建家活动。 物资等行业的单位,因职工人数少,资金紧张,虽然在硬件投入上存在一定困难,但他们把建家的重点放到软件建设上,在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作为建家的重点;医药、旅游等单位经济情况稍好的单位,除了抓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外,在建家场地、设施上还进行了一些投入,尽量为职工提供一个“家”的形象和氛围;国税系统则把活跃机关职工文化生活作为建家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

3.严格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建家工作质量。在制定建家的考核标准时,将工会的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经济技术创新、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会经费缴纳等作为建家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在达标的验收程序上,主要采取了听取被验收单位党政工领导关于建家工作的汇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发放验收测评表、查阅单位基础资料等方式进行,并注重对职工文化活动场地、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的现场考察等,经过综合考评,最后确定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或模范职工之家获得单位,并进行表彰。

建家活动开展以来,全省财贸系统共涌现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 18 个,省级模范职工之家3个,省财贸系统先进职工之家67个。通过建家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得到了极大增强,职代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推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建家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建家活动使工会组织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财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自觉把建家活动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和把握。把上级工会对建家活动的要求与企业的中心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开展了不同内容和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充分体现了建家活动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的理念,使建家活动的开展始终得到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为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建家活动推动了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以厂务公开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渠道更加通畅,参与民主管理的权益得到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得到进一步普及,合同履约率稳步上升;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得到及时调处;以送温暖、金秋爱心助学等活动为载体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得到了职工的普遍认可。

建家活动带动了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在建家活动中,工会发挥群众性组织的优势,根据时代对职工队伍的新要求,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主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劳模的培养、树立和宣传活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等,对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家活动强化了工会自身建设。建家活动促进了基层工会建立健 19 全组织机构,工会干部配备到位,工会及职工活动设施不断得到改善,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完善了基层工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活动阵地,使工会组织更加群众化和规范化,工会工作更具有生机和活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家活动虽然在省财贸系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对建设职工之家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党政领导认为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必须全力抓经济建设。建不建家是工会组织自己的事,所以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建家成了工会的独角戏。

2.部分单位存在建家畏难情绪。一些单位特别是困难企业,由于资金有限,在职工之家的场地、设施等硬件上没有条件更新或配备,感到难以达到建家的要求,对建家工作情绪不高干劲不大。

3.对基层建家活动在指导上还不够深入。一些系统工会只是按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对所属基层提出建家要求。至于这些基层单位在建家活动中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却不甚了解,指导不及时不深入。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几点建议

1.建家活动要党政工齐抓共建,才能取得成效。在建家活动中,要牢固树立“建家就是建企业、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建家理念。企事业单位要建设职工之家,不仅需要规范工会的工作职责,还需要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和场所,需要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这些都需要党政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所以凡是建家活动开展好的单位,无一不是党政工齐抓共建的结果。通过长期建家活动的开展,在省财贸系统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做的工作格局。

2.建家活动要结合基层实际,才能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建家活动 20 是上级工会对各行业基层单位的普遍要求。如何把普遍要求与财贸系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是财贸工会在建家活动中面临的首要问题。省财贸系统所属单位包括商业、粮食、供销、医药、旅游等企业单位,也包含有管理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和税务局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工会工作的环境和基础不同,开展建家活动的条件各异。我们采取这种建家等级逐级递增的方式开展建家活动,既让建家条件好的单位通过努力尽快进入先进行列,又让建家条件差的单位感到进入建家先进行列并不是高不可攀,可以逐级争取,最终进入模范职工之家的先进行列。只有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建家措施,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开展建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行业特色,才能确保建家活动落到实处。

3.建家活动要常建常新,才能持之以恒。建家活动是工会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想使活动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变化,不断赋予活动以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在建家指导上,从一般号召向具体指导转变,从一般要求向具体实施规划转变,从一般活动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在建家的标准上,除了按照全总、省总对建家的总体要求确定标准外,还要从当前的大局出发,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立新时期本行业的建家标准。在建家形式上,除了传统的检查验收方式外,要不断加大职工建家评家的参与面,要按照全总《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要求,建家工作要自觉接受会员监督和评议,扎扎实实开展好会员评家活动,以党政认可、职工满意作为建家活动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只有使建家活动常建常新,才能保持建家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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