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停车位管理方案

2020-03-02 15:47: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小区地面停车位管理方案

为了规范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上海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地面车卡发放办法

1、地面停车位登记制度

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信息登记栏”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信息登记栏”中登记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依据。

2、地面停车位车卡发放方式

小区地面停车卡发放以先来后到,排队侯位的形式进行,排队时间以交房当天楼栋公示栏内张贴的信息时间节点为准(即9月1日开始小区地面车位实行现场登记排队的形式),车位租赁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包月业主从9月1日起开始收费。叠加业户已经享有开发商赠送的一个地面停车位,因此不能参加9月1日的地面停车排队包月活动。

3、地面停车位排号登记准备阶段

在排队登记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周,由客服主管负责通知全体业主具体排队侯位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排号登记实施阶段

(1)排号登记工作实施当天,由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排队取号,并做好记录。

秩序维护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持。

(2)小区地面停车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地面车位排号比例将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二、地面停车位车卡办理流程

业主办理包月停车卡,需签订《汽车车位使用协议书》(期限为一年)及签收《地面停车管理须知》。业主须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原件进行验证,并将一份复印件留底,并将 车牌、车型、车主姓名、车主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录入《月保车辆信息表》,该表每月更新一次,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存。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包月车辆由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第一次办理的业户收取工本费10元。注,月保出入证作为业主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

符合办理小区临保手续的业主,办理临保卡时由客服接待员与业主核实验证身份后,发放临保卡,进入小区及车辆停放在小区内时将临保卡放在挡风玻璃右前方。注,临保卡作为进出小区时安全员快速识别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收取工本费10元。注,月保出入证作为业主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

1、协议签订后,收费人员负责为业主办理停车IC卡工本费、停车服务费收缴手续,并由客服人员领取IC裸卡;

2、客服员核实业主交款凭证后,在“地面停车卡收费登记表”上登记停车卡办理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客服主管办理IC卡授权手

续;一般情况下,当天下午17::00前完成授权手续,将已授权的车卡移交给保安主管,并在“地面停车卡收费登记表”填写授权、移交相关记录,由保安门岗发放给相关业主。

3、业主停车卡故障时,客服接待员负责核对停车卡信息,留存业主车卡、填写“故障停车卡登记表”,通知客服主管进行核查,客服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将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由收卡的客服接待员签字确认;

4、业主停车IC卡丢失,需持已签订的《地面汽车车位使用协议书》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客服接待员负责根据业主房号核对业主丢失的车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收费人员收取业主补卡费30元/张,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卡并填写“IC卡出售登记表”,通知客服主管授权输卡,客服主管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车卡注销手续及新车卡注册授权手续,新卡授权应与原卡同等期限,并将停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并签字确认。

三、地面停车位管理制度

1、小区车位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小区地面停车依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的精神及《闵行区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区域所有地面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秩序维护员认“证”对车,停车证与车牌号不符者,秩序维护员有权阻止该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司机)须保管好停车证。

5、凡在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其驾驶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小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小区地面停车秩序。

6、停放在小区地面车位的车辆,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7、临时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临时进出车辆依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的精神及《闵行区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1小时内免费,1至8小时5元,8至24小时10元。凭门岗发放的临时IC卡计费进出。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过夜。

(2)出租车进入园区内,秩序维护员按照外来车辆管理流程予以登记、放行。

(3)送货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内需服从秩序维护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4)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同时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秩序维护员有权依照物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

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6)到辖区作业的公务车辆(包括煤气、电力、自来水等车辆)经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免费停放。门岗收费员应将免费车辆的车牌、进入事由等信息记录在《免费车辆记录表》,并每月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一次。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地面停车管理须知》。

8、叠加/联排赠送地面车位管理

(1)8月24日短信群发告知业主,赠送车位号码固定,并且可以办理IC卡,30元/张,长期有效。

(2)前来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业主须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原件进行验证,并将一份复印件留底,并将 车牌、车型、车主姓名、车主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录入《月保车辆信息表》,该表每月更新一次,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存。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叠加业户车辆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第一次办理的业户收取工本费10元。

*******客服中心 20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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