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违规行为(机电专业)

2020-03-03 08:24: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机电专业

一、地面岗位

(一)一般规定(27条)

1、在生产岗位穿凉鞋、拖鞋或高跟鞋的。

2、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3、酒后上岗或班中喝酒的。

4、班中看小说杂志的或下棋打牌的。

5、班中睡觉脱岗的。

6、岗位人员无证上岗的。

7、翻越围墙、障碍物、护栏、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的。

8、拒不执行安监人员意见或防碍工作的。

9、设备检修后,配件、器材、棉纱等不清理的。

10、车间内水沟不畅通、不及时清理,水沟盖板损坏后不及时更换的。

11、在工作场地乱停自行车的。

12、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13、上班迟到、早退的。

14、外来人员不遵守车间规章制度,不听劝阻擅自进入危险施工区域的。

15、上下楼梯不抓扶手的。

16、奔跑作业的。

17、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系带子的。

18、工作期间,注意力不集中的。

19、设备运转时,用手接近旋转部位检查轴承温度的。

20、高空随意抛物的。

21、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的。

22、不在规定地点横跨矿车运输线或在矿车运输线上行走的。

23、酒后或精神恍惚、精神不正常上岗的。

24、不进行认真巡视检查,未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25、登高不系安全带,且安全带生根点不牢固、不规范的。

26、不正确使用工量器具的。

27、工作期间,注意力不集中的。

(二)安全操作(12条)

1、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安全活动日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

4、安全活动无纪录的。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的。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2米以上的施工)。

7、重要岗位照明不足的。

8、设备检修记录不全的。

9、备件及产品验收记录不全的。

10、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

11、各种质量和安全信息反馈不及时的。

12、1.5m以上平台无安全护栏或破损的。

(三)行车使用和起吊(20条)

1、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的。

2、起吊重量超过50Kg的使用起吊绳的(不含钢丝绳)。

3、行车按钮没按规定进行机修的或机修未到位的。

4、起吊绳与吊件连接不牢靠的。

5、司机注意力不集中的。

6、行车轨道不符合要求的。

7、不按规定使用吊绳或起吊绳不合格的。

8、没有按规定与行车司机用经过批准的信号联系的。

9、吊钩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司机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11、无闭锁开关的。

12、使用串绳起吊的。

13、不安排专人操作行车的。

14、不经批准外人装卸货物的。

15、吊车横梁上有杂物不清理的。

16、安全护栏、扶手不牢固的。

17、电气保护不可靠、电线破损、漏电的。

18、行车停用时未按规定固定的。

19、不打铃起钩的。 20、行车吨位标志不清的。

(四)电气焊作业(25条)

1、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不足5m的。

2、明火距乙炔瓶不足10米的。

3、氧气表、乙炔表指示不准,或过期未校的。

4、氧气管、乙炔管发生破损、老化的。

5、不按规定搬运和存放乙炔和氧气。

6、电焊钳把线连接不牢靠,容量不够的。

7、用水管或其它代替地线的。

8、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的。

9、焊接特种设备无措施的。

10、在氧气瓶或乙炔瓶口点火。

11、氧气压力表低于标准的。

12、备用气瓶不带帽的。

13、工作结束后,电焊机不停电,氧气乙炔工具不收回的。

14、电焊机外壳未进行保护接地或接地不可靠的。

15、焊机上的护罩不齐的。

16、用水冷却钳把的。

17、减压阀损坏的。

18、氧气、乙炔瓶带油脂的。

19、无回火装置的。 20、枪把连接不牢靠的。

21、不采取措施焊割易燃易爆工件的。

22、防灭火器材不齐全的。

23、电焊机接地线不牢固、不可靠的。

24、接火星装置不按规定使用的。

25、组合电焊机电源无标记或标记不清的。

(五)机械和液压检修(17条)

1、不按工作程序要求施工的。

2、拆除的零部件不上货架的。

3、零部件安装前不清洁的。

4、野蛮检修、装配的。

5、违反工艺要求的。

6、各液压件没有封堵的。

7、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液的。

8、不采取保护措施的,试验设备无防护栅栏,或防护栏破损的。

9、设备裸露转动部分无防护罩的。

10、各种压力表、安全阀无校验标记的。

11、由于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12、由于放置不当造成零部件锈蚀磕碰、变形、损坏的。

13、丢失拆卸的零部件的。

14、使用螺栓不规范的。

15、不正确使用工具或使用不合格工具的。

16、液压管路不按规定连接的(使用铁丝代替U型卡的、或者螺纹没有上到位的)。

17、不按规定使用液压件的。

(六)电气设备及检修(20条)

1、各种保护不齐全的,整定值不正确或者不使用的。

2、不按规范接地的。

3、各种开关不完好、指示灯不亮,标识不清的。

4、作业时不挂工作牌的。

5、带电搬运电气设备的。

6、电机无风扇罩或固定不可靠的。

7、电气元件上积灰比较严重的。

8、电气接线不合理或引起发热的。

9、高压配电室无绝缘台和高压手套。

10、电气柜门不锁或不关的。

11、接线室内有杂物的。

12、变配电室内无配电系统图的。

13、电缆穿墙不加套管的。

14、配电柜电缆无标志牌的。

15、用铁丝悬挂电缆的。

16、高压设备无警示牌、无防护栅栏的。

17、不正确使用绝缘保护用品或者使用不合格绝缘保护用品的。

18、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的。

19、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停送电的。 20、使用仪器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七)机械加工(21条)

1、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2、高速切削时不带防护镜,长发不扎在帽内或者袖口捆扎不牢的。

3、作业时带手套的。

4、不按期维护保养设备的。

5、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6、设备上有锈蚀的。

7、工件、毛坯、工具放在机床台面上的。

8、设备上存在跑、冒、漏情况较严重的。

9、不正确使用工、量具的。

10、润滑油变质不及时更换的。

11、工作结束后不关闭机床和电源、不清理现场的。

12、机床上照明灯损坏严重的。

13、砂轮机无旋转标记,半径小于规定值后不换的。

14、工件卡定不牢的。

15、不使用工具清理旋转工件上的铁屑或者不及时清理工作台上铁屑的。

16、不按规定使用冷却液的。

17、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的。

18、无防护罩的。

19、正面对砂轮磨削工件的。 20、磨削工件与砂轮片不适应的。

21、二人共用一片砂轮磨削的。

(八)压力容器(11条)

1、不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的。

2、野蛮装卸的、出现拖装的、滑放和滚动的。

3、不确认气瓶验检标记就充气的。

4、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

5、氧和乙炔、液化石油气混运和存放的。

6、不按期校验安全装置的。

7、设备上阀门手柄不完好的。

8、各种连接螺栓松动的。

9、不按规定使用平垫和弹簧垫的。

10、气体和液体管路跑、冒、漏严重的。

11、在生产车间吸烟的。

(九)库房和消防(17条)

1、不执行库房管理“十不准”的。

2、物料堆放无序、不牢固的。

3、不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4、物品存放不善,造成锈蚀的。

5、安全防范不够,造成丢失的。

6、不按规定程序而使用明火施工的。

7、帐、卡、物不相符的。

8、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的。

9、消防器材无专人负责的。

10、挪用消防器材的。

11、消防器材失效而未及时上报的。

12、砂箱内无砂袋、砂铲的。

13、对损坏的消防管路不及时修复的。

14、乱放油桶和易燃物品的。

15、消防通道不畅通,灭火器位置不合理的。

16、消防器材无标签的。

17、库内吸烟的。

(十)原煤车间

〈一〉机工岗位(14条)

1、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2、用手拿工具进行台钻加工的。

3、急于检修甩掉保护装置的。

4、气割时不戴防护眼镜的。

5、电气焊施工时,现场煤尘清理不彻底的。

6、紧固螺栓时,使用活口扳手不卡紧造成打滑的。

7、手拉葫芦使用前不检查的。

8、多人抬扛重物时指挥不统一的。

9、氧气、乙炔混装运输的。

10、皮带被撕开口子,用铁丝连接的。

11、机工检查联轴节油位时,松螺丝不释放气体压力,脸不躲开高温、高压气体喷射方向的。

12、更换皮带机托辊、清扫器等不停电闭锁的。

13、停勾检修翻越皮带机的。

14、清理旋转托辊、滚筒上积煤的。 〈二〉电工岗位(9条)

1、检修设备不停电的。

2、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3、急于检修甩掉保护装置的。

4、用低压试电笔测量高压设备的。

5、紧固螺栓时,使用活口扳手不卡紧造成打滑的。

6、登高更换照明灯泡等,未系保险带的。

7、带电更换照明灯泡的。

8、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的。

9、检修电气设备未执行停电、验电、放电,不按规定标准使用保险丝,随意更改各种保护值的。

〈三〉皮带司机岗位(13条)

1、开动、关停设备时未给信号的。

2、信号不清开车的。

3、未按规定执行谁停车谁开车制度的。

4、设备运转时清理设备卫生的。

5、生产中处理故障时无人监护的。

6、手选杂物时未戴防护手套的。

7、使用压风清理筛面和溜槽不戴防护眼镜的。

8、开车时,不按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和巡视的。

9、夜班岗位人员精神状态恍惚的。

10、接班后不注意作业环境是否有变化的。

11、一边操作,一边接打手机的。

12、登皮带机带面砸矸石或清理杂物的。

13、操作岗位出现空岗的。 〈四〉小绞车司机(9条)

1、开车前不按要求进行检查和巡视的。

2、未按规定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3、翻越矸石车的。

4、过负载拉车的。

5、车皮运行中挂销子的。

6、使用绞车时,人员站在钢丝绳波及范围内的。

7、开车时,不按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和巡视的。

8、夜班岗位人员精神状态恍惚的。

9、接班后不注意作业环境是否有变化的。

(十一)洗煤车间

〈一〉跳汰机司机岗位(3条)

1、清理跳汰机内铁器及其它杂物时未停机的。

2、生产过程中,

一、二段大排料,压斗子提升机的。

3、在生产过程中处理高压风管及高压油管;设备停止时未释放压力的。 〈二〉离心机司机岗位(4条)

1、在离心机未启动前打开入料闸板的。

2、在离心机运转过程中进入检修平台上的。

3、检查筛篮是否破损不停机进行的。

4、在生产过程中打开观察孔的。 〈三〉破碎机司机(3条)

1、检查破碎机齿辊情况必须不停机进行的。

2、发现安全销断不及时停机,并停止入料的。

3、破碎机下料处不定时检查,造成堵塞的。 〈四〉刮板机司机(4条)

1、锚链拉斜不及时停机处理的。

2、刮板机运行过程中用手触摸运动部位的。

3、发现链条松时不通知检修人员处理的。

4、异形钢弯曲时不及时更换,造成掉道的。 〈五〉皮带机司机(5条)

1、用皮带机打运料及货物的。

2、不论停车与否,跨越皮带或上带面上的。

3、在运行过程中,清理托辊或滚筒上的积煤的。

4、发现托辊不转不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停车更换的。

5、擅自拆除皮带机的安全护栏或护罩的。 〈六〉筛子司机(3条)

1、筛板松动,启动振动筛的。

2、在筛面上清理杂物时不停电的。

3、振动筛出现晃动不稳定时,不及时停车的。 〈七〉泵司机(3条)

1、空载运行。

2、盘根漏水时,不及时通知机修处理的。

3、不及时注油,保证油位的。 〈八〉压滤机司机(4条)

1、拉板时身体部位进入滤板之间的。

2、卸料前未开启其对应的刮板机的。

3、吊运滤板时,人员站在滤板下方的。

4、随意调整电接点压力表刻度的。

(十二)发电车间 〈一〉电气运行工(4条)

1、发电机碳刷打火处理不及时的。

2、监盘时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调整发电机的出力及功率因数的。

3、巡检设备不及时的。

4、交接班时记录填写不认真,注意事项未能填写清楚的。

〈二〉电气检修工(4条)

1、检修电气设备时,工作票填写不清楚、不规范。不认真执行工作票的。

2、电气设备检修时不挂牌的。

3、高压设备检修时安全措施没有仔细检查的。

4、对危险作业人员没有认真排查的。 〈三〉行车司机(3条)

1、起吊前检查周围环境不认真的。

2、开车前没有认真检查道轨上有无杂物的。

3、起吊前没有按要求试验各种限位保护的。 〈四〉皮带机司机(6条)

1、皮带滚筒上有积煤不及时清理的。

2、皮带工在发现不转托辊时不停车敲打的。

3、将潮湿的煤泥清理到停运的皮带上的。

4、检修皮带时,停电后不去掉保险丝的。

5、通过停运的皮带时不走桥架而从其它部位通过的。

6、皮带上有大块矸石时不及时捡出的。 〈五〉汽机检修工(3条)

1、高温作业时无监护人的。

2、工作票填写不规范。不认真执行工作票的。

3、设备注油时油位不符合要求的。 〈六〉汽机运行(3条)

1、调整负荷不及时的。

2、不按期切换设备运行的。

3、抽气压力不稳定的。 〈七〉锅炉检修(3条)

1、工作票填写不规范。不认真执行工作票的。

2、设备注油时油位不符合要求的。

3、高温作业时无监护人的。 〈八〉锅炉运行(3条)

1、锅炉燃烧调整不稳定的。

2、不按期切换设备运行的。

3、设备注油时油位不符合要求的。

(十三)运销车间 〈一〉共性问题(3条)

1、上下班不按规定路线行走的。

2、调度绞车运行,人在大绳中间行走的。

3、液压站运行时人离高压油管过近的。 〈二〉装车队(10条)

1、设备运转时清理卫生的。

2、车皮运行时摘挂大勾的。

3、车内清理杂物不按规定从大门用梯子进出的。

4、机巷人行道用水冲刷的。

5、砸车门不采取防护措施的。

6、从监装室翻越窗户进入车皮的。

7、清理机头漏斗、装车漏斗不停电、不戴保险带的。

8、扳道员接车时,未按技术要求远离轨道1.5米的。

9、用水冲淋电器、灯具的

10、岗位操作工不进行认真巡视检查,不认真做好运转记录的。 〈三〉机运队(8条)

1、錾子顶部不退火使用的。

2、锤头对锤头击打的。

3、检修不停电、验电、放电挂地线的。

4、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急于生产的。

5、电气焊施工不备灭火器材,且两瓶距离过近的。

6、手拉葫芦使用前不认真检查,使用不完好的手拉葫芦的。

7、多人作业抬重物时无防护措施的。

8、用铲车吊运物件时铲口磨损钢丝绳处无防护措施的。

〈四〉煤场管理队(17条)

1、检修车辆时车轮不用木楔垫住的。

2、进入车底部检修不戴安全帽的。

3、带压更换、检修液压元件的。

4、使用扭力扳手超过规定值使用的。

5、用水冲刷仪表和电气设备(发电机、起动机)的。

6、发动机运转或还处于高温状态时用水冲刷和降温的。

7、动臂没有落下或铲斗未搭在固定的架子上进行检修的。

8、使用不符合的扳手紧固螺丝的。

9、轮胎充气时人在轮胎前面或在旁边作业的。

10、起吊前没有检查起吊器具的。

11、发动机处于高温下打开水箱盖的。

12、用台钻钻孔时工件没有固定牢固的。

13、手拿工件用手电钻或台钻钻孔的。

14、用螺丝刀当錾子使用的。

15、拆装轴承时用手锤直接敲击的。

16、车辆进行电焊作业时,车辆电源没有关闭的。

17、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起吊的。

二、运输

(一)管理技术(29条)

1、规章制度不健全的。

2、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

3、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班前会的。

4、班前会未对安全上不放心的人员进行排查的。

5、管理人员未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

6、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

7、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齐全的(含斜巷台阶不安轨定设置的)。

8、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或失效的。

9、零星工程无措施施工的。

10、零星工程施工现场未指定专人跟班的。

11、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跟班带班的。

12、管理人员未按规程规定设置运输内部专(兼)职安全检查员的。

13、管理人员未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处理的。

14、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完成 “三违”指标的。

15、安排未经培训人员或者无证人员上岗的。

16、绞车无操作空间或者绞车严重偏离轨道中心线仍安排作业的。

17、技术资料保管不齐全的。

18、架空乘人装置吊杆最下端离地面高度小于200mm,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小于0.7m,运行速度超过1.2m/s,乘坐间距小于5m的。

19、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使用前未进行检验的。(《规程》398条第4款除外)

20、三环链和销子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21、电机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制动距离试验的。

22、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无MA标志产品的。

23、小绞车没有防护网或者防护网不符合规定的。

24、平巷距离超过1500M、斜巷垂高超过50M没有采机械运送人员的。

25、常开式跑车防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

26、常开式跑车防护装置落下时距轨面高度不符合规定的。

27、乘人车上下人车场內无照明或照明亮度不够的。

28、乘人车上下人车场內无管理制度的。

29、使用管子、轨道等不符合规定材料制作档车栏的。

(二)人力推车(11条)

1、推车人员不带口哨的。

2、在主运输大巷推车未经运输调度同意的。

3、一次推两辆或者两辆以上的。

4、同向推车的间距,在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小于10m的;坡度大于5‰时,小于30m的。

5、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的。

6、人力推车放飞车的。

7、推车时人员站在矿车钩头上的。

8、推车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峒室出口时,未发出警号的。

9、人力推车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车,未设置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的。

10、人力推大件车的(含长料车)。

11、人力推车过风门时,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三)平巷运输(48条)

1、电机车司机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的。

2、操作时,姿势没有坐正,注意力不集中的。

3、开车时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的。

4、电车未设门的。

5、电车不停稳,上下车的、搬道岔的。

6、车外开车、搬道岔的。

7、在电车内将手伸出搬道岔的。

8、甩掉保护装置进行开车的。(包括电瓶容量指示器等)

9、用

9、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球的。

10、司机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的。

11、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没有切断电动机电源的。

12、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没有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的。

13、矿车、销链车乘坐人员的。

14、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没有扳紧车闸的。

15、使用电机车拉运车辆时超挂车的。

16、电机车的灯、钤、闸、连接装置及撒砂装置不灵活,不可靠而使用电机车的。

17、蓄电池箱插销无闭锁、失效的。

18、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不灵活,闭锁不可靠的情况下开车的。

19、井下使用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机车的。

20、人车、物料混拉的。

21、使用反向制动停车的。

22、在调车场外抵散车的。

23、车场内调车时抵车不挂销链的。

24、异轨抵车的。

25、矿车(车辆)变行超过标准的。

26、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间距保持不符合要求的。

27、电车超速运行的。

28、列车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不发出警号并减速的。

29、电车抵风门的。

30、列车通过风门时没有在风门两側安装声光信号装置的或信号装置不起作用的。

31、电车过风门时,风门不固定牢靠的。

32、风门同时打开的。

33、任何车辆在警冲标外停车的。

34、在主运线路停车检修的。

35、在主运线施工不设警示的。

36、列车、机车不使用红尾灯的。

37、在车辆闭锁座上连挂拉运的。

38、使用不合格矿车插销的。

39、押车工在进入主运线前坐车的。 40、从列车、其它车辆中间穿越的。

41、扒车、蹬钩头的。

42、抵坏阻车器的。

43、矿车闭锁销座失效、少碰头和碰头失效的。

44、在同一时间(同一时间指8小时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一人多岗作业的。

45、材料车上自带不合格的绳头连接的。

46、电机车停止照明灯不亮的。

47、风门栓在管子、电缆钩上的。

48、列车过风门没有及时关闭的。

(四)斜井运输(含上下山掘进、开拓巷道) 〈一〉一般规定及安全设施(23条)

1、倾斜井巷正常运行期间行人行车的。

2、阻车器不正常使用、没有或失效的。

3、阻车器自动复位时,高度低于车辆碰头高度的。

4、阻车器踏板距轨道外侧少于500mm的。

5、采掘小斜巷车场长度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1.5倍的。

6、主要运输斜巷车场长度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上口平车场向斜巷方向有明显坡度的。

8、摘挂钩地点轨道之间距离小于1m的。

9、下口变坡点处少于一列车长度直线段轨道的。

10、无极绳绞车斜巷无安全设施的。

11、挡车栏悬挂无独立横梁的。

12、信号、躲避硐未按标准设置的。

13、斜巷下口变坡点上方10m内无跑车防护装置的。

14、斜巷中部有影响正常行车的平台的。

15、常开式跑车防护装置落下时距轨面高度不符合规定的。

16、挡车栏不在硐口操作的。

17、蹬钩头的。

18、作业时不配带矿灯和自救器的。

19、使用不合格的三环链和销子的。 20、回头滑子不使用闭合(闭口)的。

21、运送人员的斜巷照明不足的。

22、使用管子、轨道等不符合规定材料的档车栏的。

23、斜巷轨道坡度不一致不进行及时调整造成带电下放不了车辆的。

〈二〉绞车安装和绞车司机操作(24条)

1、小绞车司机精力不集中或在工作期间与他人交谈的。

2、小绞车司机在绞车运行期间,把闸把锁紧后,双手离开闸把的。

3、小绞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处理爬绳的。

4、绞车前留有大量余绳的。

5、当绞车司机听到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时,仍继续开车的。

6、绞车司机不带电松车、带电放飞车的。

7、车辆接近上下口停车位置时,不减速的。

8、绞车无跑偏防护装置的(含绞车防护网)。

9、上山提升绞车设置的防护墙不符合要求的。

10、绞车无安全操作空间的。

11、上山提升绞车司机作业处无躲避硐室的。

12、保险绳与主绳规格不一致的。

13、保险绳插接、卡接不符合规定的。

14、绞车滚筒余绳小于3圈的。

15、绞车司机开车前不回信号的。

16、绞车未停稳打反向的。

17、刹车、离合闸同时带紧开车的。

18、绞车与轨道外侧距离少于500mm的。

19、绞车闸不符合要求运行的。 20、绞车用单体作压车柱的。

21、压车柱打在顶梁上的。

22、司机离开岗位对绞车不停电闭锁的。

23、信号不清开车的。

24、接班前不检查信号情况的。 〈三〉信号工(6条)

1、信号工不在躲避硐室内打点的。

2、情况不清发出开车信号的。

3、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4、接班前不检查信号情况的。

5、使用不合格信号装置的。

6、无专人发送信号的。 〈四〉把钩工(25条)

1、不正常使用保险绳的。

2、挂好销链时,没有专人进行全面检查的。

3、超挂车辆的。

4、把钩工不等车辆停稳后进行摘挂钩的。

5、把钩工站在道心内或将头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的。

6、把钩工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的。

7、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没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的。

8、斜巷悬车装卸料无专用措施的。

9、斜巷中装卸料时,作业人员站在车辆下方的。

10、斜巷中装卸料时,钢丝绳绳头松动的,车辆没用锁具锁柱的。

11、斜巷中处理掉道车辆没有措施的。

12、钢丝绳连接不符合规定的。

13、把钩工对安全设施不检查进行作业的。

14、不正常使用安全设施的。

15、串车距下口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的距离20m外打开的。

16、封车不牢打运作业的。

17、踩钢丝绳拨锸销的。

18、违章处理掉道车辆的。

19、连接装置不合格的。 20、把钩工警戒不到位的。

21、“四超”车辆无措施打运的。

22、在有大于7‰的斜坡处摘挂钩的。

23、扒矸机不固定可靠的。

24、吊挂滑轮用开式的。

25、扒矸机固定的锚链、索具规格不一致的。 〈五〉立井运输(19条)

1、信号工在绞车运行期间精力不集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2、井口棚内有闲杂人员进入而不加以制止的。

3、正常提升时使用检修信号操作的。

4、推车机行程范围内有人时,启动操作推车机的。

5、在同一层罐笼内人物混装的。

6、处理罐内掉道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7、不遵守交窑秩序,抢上抢下的。

8、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伸出罐外的情况下,把钩工不制止和纠正的。

9、乘罐携带尖锐类工具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10、未按规定提升具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的。

11、在正常升降人员期间,有往井筒方向调车的。正常提升时使用非标准信号或无信号进行提升的。

12、罐笼正常运行时擅自按紧急停车信号的。

13、在罐笼等提升容器运行期间进行交接班的。

14、罐笼运行期间离开工作岗位的。

15、不现场交接班的。

16、在停止运行超过6小时或检修过后,没有经过试运行的。

17、在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信号工没有事先通知绞车司机的。

18、吊运长材类没有执行措施规定的。

19、超员乘罐的。 〈六〉矸石山提升(15条)

1、矸石山无阶梯、扶手或照明不足的。

2、斜坡无截留水沟的。

3、无专门打点室的。

4、矸石山有闲杂人员进行提升及翻矸作业的。

5、作业人员无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的。

6、矸石山不定期洒水的。

7、矸石山未定期测量瓦斯和温度的。

8、矸石山危险地段无警示标语的。

9、绞车保护装置不齐全的。

10、地辊不齐全或失效的。

11、绞车无地锁装置的。

12、接班前不进行空车试运行一次的。

13、不正确处理掉道事故的。

14、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

15、地面绞车司机不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上岗带手机的。

〈七〉乘人运输(19条)

1、架空乘人装置的乘车人员摆动运行的。

2、架空乘人装置的乘车人员手扶钢丝绳的。

3、架空乘人装置的乘车人员携带超重、超长物件的。

4、架空乘人装置的乘车人员随意拉急停的。

5、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规定时间内乘车和乘罐的。

6、架空乘人装置的乘车人员脚不放在踏板上拖地的。

7、助力车乘车人员不使用专用挂钩的。

8、助力车托架固定不牢固的。

9、助力车乘车人员故意使钢丝绳脱槽的。

10、无极绳绞车梭车乘人的。

11、斜巷人车不进行定期落闸试验的。

12、斜巷人车运行前不进行空车试运行的。

13、矿车、销链车、材料车、平板车坐人的。

14、人车乘车人员抢上抢下的。

15、超员乘车和乘罐的。

16、人车乘坐人员不挂防护链的。

17、乘车和乘罐人员将头和身体探出车外的。

18、乘人员不听从司机和乘务人员指挥的。

19、列车行使中和上未停稳时乘车人员上下车和在车內站立的。 〈八〉钉道(10条)

1、使用氧气割轨道的。

2、打锤人员和掌钎人站在一条线上作业的。

3、多人捣固道床或卧底(拉底)时,前后间隔距离少于5m的。

4、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手握满把或骑在撬棍上的。

5、在轨面上、轨缝中处理弯曲道钉的。

6、肩抬轨道不同肩的。

7、用起道机或千斤顶起道时,作业人员的手、脚伸入轨底或轨枕底部的。

8、用手指探测螺栓孔或轨缝内作业的。

9、用矿车运送长轨道和长料的。

10、装卸轨道时人员未站在轨道同一侧的。 〈九〉充电工(12条)

1、充电硐室内通风不良的。

2、配制电解液不戴防目镜等防护用品的。

3、充电时不拧下钢玉帽、出库前不拧紧及缺少的。

4、配制电解液时,直接向浓硫酸内注水的。

5、充电时不用比重计测量电瓶电解液比重的。

6、电瓶电解液比重严重不平衡的。

7、吊装电瓶前未检查起吊工具的。

8、电源装置闭锁损坏或缺少的。

9、接线柱护套破损或缺少的。

10、充电房内不配备碳酸钠溶液的。

11、充电房内未配备消防设施的。

12、电瓶起吊时从两侧穿越者。 〈十〉翻滚笼、清车机(8条)

1、检修前未停电闭锁的。

2、未采取有效措施进入矸石仓的。

3、翻滚笼内、外阻车器失效继续使用的。

4、向滚笼内牵引车辆速度大于1.0m/s的。

5、清车作业时,抓斗行程内有人员的。

6、清车车辆不能准确可靠定位的。

7、清车作业前不检查有碍清车作业隐患的。

8、被清车辆与清理车辆安全间隙不符合轨定的。

三、供电、压风、抽风、排水、提升、胶带运输、灯房

(一)供电(30条)

1、未按停、送电制度进行停、送电作业的。

2、井下无措施烧焊、无措施施工、违反《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

3、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的。

4、检修高防开关、低馈开关及变压器时停电闭锁,挂停电牌的。

5、谁挂牌谁停电,谁摘牌谁送电;同时作业时,最后摘停电者执行送电的。

6、未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停送电者;停电后未挂停电牌的。

7、检修五小电器设备不停电的。

8、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的。

9、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的。

10、电气设备甩掉保护使用的。

11、电气设备甩掉保险或未按技术标准使用保险及用其他导电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的。

12、不按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三专两闭锁”失效的。

13、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强行检修的。

14、私自拆、接火的。

15、私自挪用绝缘用具的,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绝缘用具并贴证的。

16、井下电钳工打开电气设备前,未使用便携仪测瓦斯的。

17、电工停电时,不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的。

18、电缆使用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

19、造成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20、检查电缆时,利用送电打炮的方法进行查找故障的。

21、未按巡回检查制度进行巡视并填写记录的。

2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的。

23、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不及时汇报的。

24、井下岗位人员,在岗不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及安全帽的。

25、未按规定进行保护实验的。

26、运行工、检修工未按规定填写各项记录的

27、高压操作未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

28、车间、硐室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合格的。

29、重要岗位未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 30、重要岗位未实行现场交接班,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二)压风、抽风、排水、提升(52条)

1、岗位工种进入工作岗位穿生活服装的(如:高跟鞋、托鞋等)的。

2、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具的。

3、提升机司机在提升机运行期间接打手机的或把手机带到操作间的。

4、特殊工种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或没有持证上岗的。

5、重要岗位未实行现场交接班,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6、下井或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当坐垫的。

7、电、气焊时不使用防护工具的。

8、无规程措施或未按规程措施施工的。

9、未按停、送电制度进行停、送电作业;私自接火;带电检修、挪移设备的。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

11、电气设备甩掉保险或未按技术标准使用保险及用其他导电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者。

1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者发现保护装置不合格仍然使用。

13、开关、接触器强制吸合的。

14、未按规定认真进行保护试验的。

15、井下检修电气设备前未用便携仪测量瓦斯浓度,未携带两只合格的试电笔的。

16、检修压风机、皮带机、给煤机等运转设备未停电闭锁的。

17、司机、检修工填写记录不规范或填写虚假记录的。

18、检修有压设备时,未提前进行泄压的。

19、不按照起吊规程规定起吊重物的。 20、跨越、坐皮带或坐链板机的。

21、私自携带烟火和点火工具进入禁火区域的。

22、私自改装电气设备及保护的。

23、岗位司机未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理,未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的。

24、井下未戴好、系牢安全帽,背好矿灯和自救器的。

25、双滚筒提升机调绳时不锁地锁的。

26、人在提升机滚筒内作业,在司机操作台不挂“有人作业,不准开车”警告标志的。

27、箕斗内施工不采取措施及不在提升机司机操作台挂警告牌。

28、高空或井筒内作业施工人员不按要求系保险带及工具不采取措施防坠落的。

29、检修高压开关只停负荷开关,不拉开隔离开关的。

30、井筒施工平行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的。

31、私自挪用高压防护用具的。

32、手持、移动电动工具有保护装置,但操作人员不使用的;

煤矿机电专业班组长试卷

煤矿机电专业实习报告

煤矿机电

煤矿机电专业毕业实习报告

煤矿机电专业毕业实习报告

煤矿井下通风工作违规行为

煤矿机电管理

煤矿机电岗位责任制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煤矿违规行为(机电专业).doc》
煤矿违规行为(机电专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