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奖励通知(整理)

2020-03-02 16:02: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伊春市教育局 文件 伊春市人事局

伊教联发„2010‟1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节

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人事局(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奋进精神,加快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拟在教师节期间表彰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一)市委、市政府拟命名表彰全市基础教育“名校”15所、“名校长”15名、“名师”50名;拟表彰全市支援教育先进单位10个(全市基础教育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拟联合表彰全市基础教育“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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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续2年高考成绩、中考成绩、小学质量抽测成绩优秀。

5、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现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二)全市基础教育名校长评选条件

名校长须产生于2008-2010年度被评为名校的学校,有校长岗位工作5年以上经历,现岗位工作2年以上。

初中、小学校长参加评课大赛获奖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

(三)全市基础教育名师评选条件

1、现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任课教师,有5年以上学科教学经历,曾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

2、名师须产生于3年内所在学校所教学科高考成绩、中考成绩、小学抽测成绩优秀,群众公认为教育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贡献突出的学科教师中。

3、在全市教师基本功“过关”学科知识测试中成绩优秀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市里尚未组织测试的学科教师被推荐为名师人选,须获得市里单独组织的学科知识测试过关证(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优秀业务副校长评选条件

1、任业务副校长职务3年以上。每学期听课、兼课100节以上。

2、初中、小学业务副校长参加全市评课大赛获奖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

3、所在学校教学成绩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居于前列或提高幅度较大。

(五)优秀教导主任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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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曾被评为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2、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指导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和本职工作任务。

3、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注重校本研修和培训,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

4、初中、小学教师在参加全市教师基本功“过关”学科测试中,成绩优秀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

(九)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教风、学风。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

4、依法治教,廉洁从政从教,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具体要求

(一)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二)推荐要严格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分配名额,采取群众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要重视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注重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学科的推荐。

(四)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即各类荣誉称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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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全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一览表

16、全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17、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一览表

18、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19、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一览表 20、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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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_拾金不昧

表彰奖励项目

表彰奖励办法

表彰奖励申请书

表彰奖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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