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2:46: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东山小学全体教师学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情况总结
为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2012年9月11日下午4:30,东山小学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此次学习重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适用对象、处分种类、具体条规等有所区别的内容,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结合实践的形式开展,旨在让全体教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领会《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
该规定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4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事业单位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规范性文件,共七章48条,分别在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通过学习,使教师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教师们的纪律意识,规范教师们的行为,保障教师们依法履行职责,为我校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使我校教师明白,作为一名教师,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正确运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东山小学
2012年9月13日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