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3:44: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人民调解案例
迁坟占土地调解得满意
2014年5月21日,嵩山村五座塔村民小组,村民李振有反映本村村民李海松把坟迁到五座塔村村东坡他的责任田地下,占了他的土地。
接到李振有反映后,村调委会调解员耿振土与李同义于2014年5月22日到迁坟现场查看占地情况,经查看,李振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即调解员到李海松家了解迁坟有关情况。李海松承认占了李振有的一点地,没给他打招呼是自己的不对。
2014年5月25日,在调委会调解室,就双方问题进行调解。李振有要求李海松把坟迁走,要不迁走就把坟给扒了,李海松先向李振有赔礼道歉,然后要求把坟往前移就不占他的地了。
调解员根据双方要求,做耐心说服和劝导,进行调解和协商。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以下协议:
一、坟往前移动;
二、把地回复原样。
农村小事纠纷要依靠协商调解为主,以维护双方利益为主要的解决目的,只要耐心劝导,小矛盾就不会升级,也能保证村民可以接受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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