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0:15: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社区居委会应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
一、民生类
1.办理低保材料证明
2.户口在本社区,居住在外社区一年以上的居民办理未在本社区办理低保的证明
3.申请办理困难救助证明
4.是本社区居民证明 5.申请廉租房证明 6.生活困难证明
7.老年人体检补助卡代办、挂失、改密码证明(只出具委托证明) 8.遗属情况证明 9.老人在家去世证明
10.低保、困难家庭一户一表自来水安装费用报销证明
二、计生
11.计生手册
12.为下岗失业人员出具一孩证明 13.办理生二胎证明
14.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具未生育证明 (注:从接收之日起开具证明)
三、劳动保障
15.申请灵活就业保障补贴证明
16.失业人员投保所需临时性就业证明(注:第
15、16项由劳动保障
1 协管员先期调查,社区居委会根据调查情况出具证明并盖章。)
17.外地已退休人员每年年审居住在本社区健在证明 18.低收入证明
19.残疾人自谋职业保险金减免证明 20.家庭困难减免仲裁费用证明
三、公安、法院 21.申请法律援助证明 22.房屋无人居住证明 23.刑释人员表现证明
四、政审
24.“*”“”有无过激行为证明
25.有无练习“法轮功”证明 26.社区表现情况证明 27.当兵政审
五、房屋类 28.房屋维修证明 29.房屋地址证明
六、公证类
30.亲属关系证明(社区可在证明上标注:上述情况由当事人本人提供,请公证处再予核实)
七、其他
31.异地探亲休假证明
2 32.困难学生证明 33.党员关系接转 34.当兵探亲证明 35.业主大会会议证明 36.参加社区活动证明 37.申请选民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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