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活动

2020-03-03 19:44: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1: 2010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部、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2010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服务于世博会安全保障,结合全市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一)认真排查隐患

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行政许可、定期检验工作规范实施情况。要依靠乡镇政府,发动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按时快报率达100%。

(二)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道路交通违法整治。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运输和跨区作业转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整顿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外挂拖拉机牌照、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牌证和检验标志、长期脱检脱保、私自拼装改装,以及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

1 二是农机驾驶人培训、考试整治。开展培训机构资质检查,对只收费不培训、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变拖驾驶培训业务,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及未按规定聘用持证理论教员、教练员进行驾驶人培训的、未全面启用农业机械驾驶人无纸化考试系统、未按要求配齐培训、考试机具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行政许可行为整治。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等申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实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审核、考试、检验关,严格属地管理,严禁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检验、不考试、不服务等违规行为。

四是农机市场秩序整治。各地应本着为企业服务、为农机安全履职的原则,积级主动与辖区内各相关农机生产、销售单位联系,将条例、标准精神宣传到企业,并为他们贯彻落实条例、标准进行合理指导,推进条例、标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努力在生产、销售源头把好农机安全第一关。提高在销售环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办牌办证率和人员培训学习宣传到位率。凡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要确保全部纳入牌证管理。

五是农机维修网点整治。从严查处违规开展农机维修、报废回收及在维修网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机维修质量。

六是农村路网桥段整治。配合交通部门,开展对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路段、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治理,保障通行安全。

2 七是认真开展下海作业拖拉机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巩固隐患整治成果,保持高压态势,将拖拉机下海作业安全列入沿海滩涂安全生产全面管理。

二、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一)强化源头安全监管。

1、继续开展监理规范化示范所创建活动,规范业务流程和执法行为。对不具备行政许可基本条件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暂停业务,限期整顿。

2、大力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进一步创新模式和工作机制,巩固提高创建水平,切实发挥已创建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居、机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力争再新创建10个“平安农机”示范镇,每个县(市、区)要继续巩固创建3个以上具有地域特色、能对外开放的高标准、高水平农机安全示范乡镇,建设一批“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推进国家、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建设。

3、切实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大户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农机合作组织、大户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对农机合作组织、大户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帮助农机合作组织、大户建章立制,逐步形成农机合作组织、大户安全生产内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农机合作组织、大户机具挂牌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努力将农机合作组织、大户建设成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及“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点。

(二)落实各类机械安全监管措施。

1、立足农机化发展,拓宽新的安全监管渠道。加强对农用大中拖、自走底盘式运输型拖拉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管,积极探索新机具(玉米、大豆收获机械、秸杆打捆机械、起

3 垄机)、高效设施及特色农业机械(大棚王、微型土地耕整机)安全监管措施和方法。对近年来享受财政补贴的各类玉米收获机械要全部纳入联合收割机管理,对拖拉机作动力的打捆机、大棚王等机械要全部按大中型拖拉机纳入管理。

2、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变拖生产、销售市场监管,打击套用公告目录型号超标生产、违规销售、违规代办农业机械牌证等违法行为,将变拖一年双检、逾检注销、安全教育、违法记分等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检验。要与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工作相结合,进村入户对《条例》规定的7类农业机械的进行检验,要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进行普查登记,掌握各类机械的数量及安全技术状况,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存在隐患的,发放整改通知书。对注册登记及备案管理的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应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的要求,书面通知农业机械所有人。

(三)加大农机安全稽查力度。要将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农机安全稽查组织及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功能,依据条例规定,积极争取、筹措资金,配备农机安全检查执法专用车辆。在检查时间上,做到既要在“三夏”、“双秋”及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全方位、全天候的检查,又要在平时对一些重点区域和地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确保全年工作有四分之一时间用于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在检查区域上做到,不断向田间、路头延伸,切实提高安全检查的覆盖面。

(四)认真做好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及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机事故上报网络,在乡镇配

4 备一定的一线安全生产联络员,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按层级、时限规定上报各类农机事故。定期将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归类分析,找出安全隐患,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认真执行关于农机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及《盐城市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责任认定通案制度》。对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未及时报案的农业机械事故,或已被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农业机械事故,要及时派员向事故当事人或有关处理单位核查事故经过和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实施送检下乡活动报批制度,全年对各地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活动。对工作不规范、存在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地区,要建立对口挂钩联系制度,指导和帮助整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一)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活动。要丰富农机安全宣传作品,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积极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做好宣传发动、业务推介、政策咨询和入网登记等工作,引导机手运用该网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进一步推进拖拉机驾驶人“安全日”学习活动,要结合集中检审、“安全日”学习、跨区作业收割机驾驶员年审学习班、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机手宣传条例等农机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引导机手自觉服从监管,维护良好的作业秩序和作业环境,实现平安致富。

(二)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培训。要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落实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途径,加强村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和大户、用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要结合阳光工程,落实好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

5 机驾驶人的培训工作。

(三)积极推进“农机安全进学校”进程。确保2010年全市中小学生受教育覆盖面达90%以上。

四、加大协调保障力度

(一)要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农机化管理目标和乡镇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时节和机具的安全监督。完善奖惩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制订“安全生产年”具体措施,尤其世博会期间,要落实信息互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制度,加大警农合作力度,深入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尚未建立警务室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相关部门及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积极筹建,已建立警务室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实体运作,充分发挥警务室在强化农机道路安全动态管理方面的功能。

(三)要加强与保险、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农机保险政策措施,扩大险种范围和参保机具数量。

(四)要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苏政办发„2009‟111号文件贯彻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所需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发公安、农机安全信息共享和电子档案技术,实现安全信息互通。

(五)要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防范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

五、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制订活动方案并印发实施(4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抓好落实(5-10月)。组织检查评比(11月上旬)。各地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安全稽查支队)。

(二)工作要求。要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责任感。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一线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动态信息的报送,各地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日前,将上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7 附件2: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 荣 副组长: 蒋俊龙

成 员:胡立庚、夏正容、陆立中、朱加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陆立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年活动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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