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22: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做好迎接湖北省教育厅资助资金审计检查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近期组织开展中职、高中、义务教育资助资金审计检查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义务教育学校
2007年秋季至2011年秋季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 2007年秋季免费教科书退费情况;
2008年秋季至2011年秋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
(二)普通高中
2010年秋季至2011年秋季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 2010年秋季至2011年秋季彩票公益金发放情况。
(三)中职学校
2011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2009年秋季至2010年秋季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审计工作组一行16人,同时到一个县进行全面检查,分成7个工作小组,其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必查学校;乡镇学校抽查2所初中和2所小学。被检查学校提供自查报告、自查表及检查所需资料。
三、迎检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资助资金审计检查工作,是为了全面了解国家惠民政策实施效果,掌握各项资助经费实际发放和结余情况,进一步规范资助经费的发放管理。各单位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对照省厅下
发的检查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整理完善检查所需档案资料,准确统计填报相关报表。
(二)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1.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指导所辖寄宿制学校(指定1所初中和1所小学),对照《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和《被检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简表》,将2007年秋季学期至今的免费教科书征订发放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分年度存档备查。同时各学校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准确填报《2007年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收、退费情况表》、《2008年秋至2011年秋免费提供教科书情况》、《2008年秋季至2011年秋季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表》等检查用表,《自查表》经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19日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2.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要对照检查要求,整理资助工作档案材料,核查资助资金实际发放的人数和金额,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资助资金发放情况表》经学校校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19日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附件:
1.《省教育厅资助资金检查应提供的资料》
2.《中职、高中、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检查工作中被检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简表》
3.《资助资金发放情况表》
郧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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