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

2020-03-03 19:35: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3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贵州六盘水水城矿业集团3.12马场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介绍:2013年3月12日,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格目底矿业公司格目底一号矿井(马场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80人作业,其中55人安全升井,22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该矿为国有控股的建设矿井。

事故原因:该矿在13302底板岩石瓦斯抽采巷掘进过程中,揭穿煤层引发煤与瓦斯突出。

主要问题:

1.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指令。事故发生前,贵州煤矿安监局水城分局、水城县安全监管局对该矿先后进行安全检查,并下达了“立即停止井下13302底板瓦斯抽采巷、13301底板瓦斯抽放巷施工建设”等指令,但该矿拒不执行监察、监管指令,违规继续施工。

2.违章冒险作业。3月7日,13302底板瓦斯抽采巷在掘进过程中出现了打钻喷孔现象,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

3.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

事故处理:

1.对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所在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责成水城矿业集团格目底矿业公司所属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其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

3.责成马场煤矿矿长立即停职检查,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依法认定,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4.贵州省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立即停产整顿。停产后,有关煤矿企业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和贵州省政府制定的有关细则标准,逐项进行整改;贵州省、市、县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责权限,逐项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中央企业煤矿和省属国有煤矿由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局长审批;市(地、州)所属煤矿由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矿落实停产监管责任人,并采取限供火工品等有效措施,确保煤矿停产整顿到位。

二、黑龙江鹤岗振兴3.11煤矿事故18人被困

事故介绍:3月11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发生溃水溃泥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698人作业,其中673人安全升井,25人被困。经全力抢救,目前7名矿工获救升井,仍有18人被困。

主要问题:事故采区已探查发现煤层上方采空区有积水,2011年开始探放水,至2013年3月初已放水2.7万立方米。3月1日该采煤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发生溃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之后该矿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能有效探明上方采空区积水积泥情况,在淋水仍然严重的情况下,贸然在采煤工作面调整支架、整修采场,于3月11日再次发生泥水溃入,导致25人被困。初步分析是采空区冒落沟通断层破碎带和上部采空区,造成溃水溃泥事故。

事故处理:

处理:

1.对黑龙江省龙煤集团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所在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责成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所属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其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

3.责成振兴煤矿矿长立即停职检查,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依法认定,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2.28艾家沟煤矿火灾事故

事故介绍: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

事故原因:井下压风机着火,引燃附近木支护,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导致井下人员中毒遇难。

主要问题:

1.该矿严重违反规定,仍然使用明令淘汰的滑片式压风机。

2.违规在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材料支护(架棚木支护,且使用荆条刹顶背帮),埋下了事故隐患。

3.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明文要求全部被整合或技改矿井在3月31日前除通风、排水外,一律停止其他作业,但该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下井进行维修作业。

事故处理:

处理:

1.对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所在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责成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所属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其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 3.责成艾家沟煤矿的矿长立即停职检查,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依法认定,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从近期三起重大煤矿事故可以看出:

1.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意识不强,没有严格落实《七条规定》。

2.目前部分煤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盲目追求产量、进度而超能力生产,防突、防水、防火等安全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蛮干。

3.部分煤矿技术管理粗放,对采空区积水积泥探查、岩巷掘进预测地质变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等措施重视不够,技术研究不够。

四、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事故原因是: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五、1月12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6.7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8.52立方米/吨,属高瓦斯矿井。

事故原因是:该矿3431B掘进工作面布置不合理,位于上部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周边应力集中区影响范围内,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合层没有进行超前探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落实不到位,3431B掘进工作面所在区域发生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迎头50米范围内煤壁发生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致使作业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六、1月18日,贵州省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约1571吨,突出瓦斯量约33.11万立方米,造成13人死亡、3人受伤。

该矿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2.6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2.70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事故原因是:该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抽放钻孔,钻孔数量不足、钻孔深度不足、分布不均,造成消突空白区;且区域效果检验时未剔除17#煤层瓦斯抽放量,致使18#煤层赋存瓦斯含量计算值偏少,使用风镐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该事故暴露出盘江集团公司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未认真吸取该公司响水煤矿“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在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同类重大事故。鉴于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要求盘江集团公司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停产整顿,进行灾害风险评估。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金佳煤矿“1•18”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2013年3月12日,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格目底矿业公司格目底一号矿井(马场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发生时井下有80人作业,其中55人安全升井,22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该矿为国有控股的建设矿井。

事故原因是:该矿在13302底板岩石瓦斯抽采巷掘进过程中,揭穿煤层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指令。事故发生前,贵州煤矿安监局水城分局、水城县安全监管局对该矿先后进行安全检查,并下达了“立即停止井下13302底板瓦斯抽采巷、13301底板瓦斯抽放巷施工建设”等指令,但该矿拒不执行监察、监管指令,违规继续施工。二是违章冒险作业。3月7日,13302底板瓦斯抽采巷在掘进过程中出现了打钻喷孔现象,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三是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

八、3月11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发生溃水溃泥事故

事故发生时井下有698人作业,其中673人安全升井,25人被困。经全力抢救,目前7名矿工获救升井,仍有18人被困。 事故原因是:事故采区已探查发现煤层上方采空区有积水,2011年开始探放水,至2013年3月初已放水2.7万立方米。3月1日该采煤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发生溃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之后该矿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能有效探明上方采空区积水积泥情况,在淋水仍然严重的情况下,贸然在采煤工作面调整支架、整修采场,于3月11日再次发生泥水溃入,导致25人被困。初步分析是采空区冒落沟通断层破碎带和上部采空区,造成溃水溃泥事故。

九、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

事故原因是:井下压风机着火,引燃附近木支护,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导致井下人员中毒遇难。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严重违反规定,仍然使用明令淘汰的滑片式压风机。二是违规在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材料支护(架棚木支护,且使用荆条刹顶背帮),埋下了事故隐患。三是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明文要求全部被整合或技改矿井在3月31日前除通风、排水外,一律停止其他作业,但该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下井进行维修作业。

十、2月20日下午,在山西阳泉盗采煤矿透水事故现场,矿山救援人员下井搜救被困矿工

据介绍,抢险救援初期,根据井下逃生人员提供的情况初步认定,井下共有12人。透水事故发生后6人撤出,6人被困。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抓捕1人供出,还有与这个私开坑口相连通的另一个私开坑口中有6人作业,其中5人撤出。后经证实,这个私开坑口中有1人被困。

至此,当地政府证实,此次透水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人。事发后,有11人自行撤出,7人遇难。

对于这次煤矿透水事故,事故救援调查组谓之“触目惊心”。当晚,阳泉市安委办副主任、阳泉市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刘宪云表示,非法开采的私开坑口位于居民区建筑中。特别令人发指的是,发生透水事故后,涉事矿主明知井下有多人被困而不采取措施救人,反而逃匿。

此外,鉴于私开坑口位于居民区建筑物和企业专用铁路线附近,当地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组织风险评估、现场测绘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十

一、八宝煤业公司再次发生瓦斯事故

3月29日晚10时36分,八宝煤业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8名矿工遇难,13人不同程度受伤。今天上午8时,值班人员通过井下监视系统发现,井内出现烟雾,便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公司有关责任人未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要求,在没有制定有关抢险方案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带人下井,在-400、-315工作面组织抢险,导致事故再次发生。现在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升宇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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