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2020-03-03 21:34: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合同书

甲方:杨必胜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理念,经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1、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品牌羽绒服。

2、合法经营区域为省市/县街。

3、授权期:本协议自2011年月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止。

二、

1、各加盟商品牌印象金元作为诚信经营保证金,季末抵货款。

2、各品牌不能私自在网上销售,若想开网店必须上报公司,经得同意,统一形象方可销售,违反者后果自负。

3、首批上货县或镇单品牌货款不低于八万至十万,市级不低于八万至

十五万,齐款齐上新老货品之间不能互换,必须在同品牌内调换。

4、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擅自转让经销权,不得跨区域经销,违者后

果自负。

三、

1、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在每周一和周五按时向甲方及时传真汇报销售

及库存情况, 清楚说明具体的款号、尺码、颜色、数量等。没有上

报库存及销售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终端销售过程中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给予收货但需乙方签

字返厂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补货换货: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将补货明细传真给甲方,同时将货款

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统一调货时间为12月31日前,甲方根据

仓库货品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换货,过期不能换货,如乙方不将甲

方所换货品在3日内换回给甲方,该货品作为乙方买断,换货不能

有余款在甲方。

4、合作期间,根据乙方各品牌最终任务销售情况给予返点奖励,地市级销售正价销售额25万以上,返点正价销售额的2%奖励。县达到

20万,镇达到15万以上返点正价销售的2%奖励。

四、

1、各品牌的退货率:

 依瑞斯特专卖店不下任务全退货,调换首批货的50%,不做专卖的地级市销售500件以上的全退,完不成退15%,县销售满400

件以上,镇满300件以上全退货,完不成退15%.

 风之韵专卖店全退货不下任务,不专卖的首批上货满200件退20%、

首批上货300件的退30%(县级销售满300件的全退,地级市销

售满500件以上的全退。

 姿亿专卖店不下任务全退货,首批打款6万铺8万的货,首批打款

10万铺13万的货。

2、乙方退换到甲方的各种品牌必须保证货品、包装、商标、手提袋、

吊牌、无污渍等完好,已不影响二次销售为原则,否则甲方将有权拒

接接受。乙方季末退回货品每件收取整理费10元(专卖店)。非专卖

店未完成任务的退15%的货品扣取每件10元整理费,完成任务的客

户退回的货品扣每件整理费5元。

五、合作期间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品牌宣传所需的一些广告材料费用,完成任务的全报,没有完成任务的各付一半。专卖店如需装潢以厂家的规定报销。

六、

1、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货运部,甲方安排发货,甲方在发货时将每箱上注明件数(箱内附仓库装货单),并电话通知客户接货,运输过程丢失或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货运部查明原因(运输费用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提货时必须认证检查封箱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包装及封签破损,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有错误应及时查明原因。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货及保证金,后果自负。

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确定视为正式合同生效。

3、补充协议:

甲方:杨必胜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13896900086电话:

传真:023-86577088手机:

农行账号:6228480470041070710

户名:杨必胜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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