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支队渔业执法实施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2020-03-02 21:25: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郭勒盟水政支队实施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锡盟有渔业水域100.7万亩,其中可利用水面77.6万亩,已利用55.4万亩,其中除3500亩的池塘外全部为天然水面。全盟大小淖尔约为1019个,其中水面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个,分别为乌拉盖淖尔和查干淖尔;5—50平方公里的有20个;小于5平方公里的有184个。总共23个养殖单位和养殖户。由于水域布局分散,交通不便,渔政管理相对人较远,管理难度较大。尽管如此,锡盟水政支队多年来一直把法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全面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渔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在2017年,锡盟水政支队进一步加强了渔政执法法制建设力度,在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履行法律法规、政务公开、承诺服务、落实责任、提高效能以及为民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基层的好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素质。 为了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渔业行政执法工作,锡盟水政支队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渔政队伍建设,内部专门成立了渔政监督管理支队。按照品德、学历、能力等有关标准选择6名渔政人员,全部经过正规培训,持有结业证。同时依法办理渔政检查员证、渔业船舶验船师证、行政执法证等相关证件。执法中一律着装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渔业法律法规、农业部“渔业执法六条禁令”和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从而确保了高质量的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2017年4月11-15日,锡盟水政支队在深入旗县。 进行了渔政船舶的检验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了全盟的渔政船舶的安全使用打下了基础。

(二)勤政廉政,树立良好行风 。 锡林郭勒盟长期以来都是以畜牧业经济发展为主体的地区,渔业作为大农业中的一小份,发展进程较为缓慢,渔政执法工作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渔业行业虽然小,但在开展工作中其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如果行风建设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四)改进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锡盟水政支队结合深入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在锡盟行政执法办证大厅设立窗口的基础上,又在锡盟水政支队新办公楼建立了一站式综合执法服务厅,面积30平米,渔政室和船检室日常工作在一站式综合执法服务厅工作,办理所有关于渔业执法、渔业船舶检验的前期准备工作,经盟办证中心审核后,负责证书发放,证件办理。最大限度的方便渔业企业和广大渔民办理有关渔业行政管理手续。每天由一名站领导在服务厅工作,随时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相关工作,做到了及时、方便、公开、公正。 2012年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下,配备了渔政执法交通工具,解决了本地区交通不便,执法困难的问题,在单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给全站渔政执法人员配发了渔政制服,着装上岗,着装执法,使渔政执法规范化,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渔政执法队伍形象。与此同时,锡盟水政支队以开展单位效能建设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为抓手,把贯彻“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作为主题实践活动,向各旗县渔业战线全体党员、渔政执法人员发出倡议书,建立了以贯彻执行六项禁令为内容的各项考核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建立以强化监督,公平公正为主题的监督措施,促进文明执法;建立秉公执法,勤政廉政为载体的督察制度,促进廉政建设;在创建文明执法活动开展以后,锡盟水政支队本着自我约束和依靠群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相结合的方法,向基层单位、渔区群众,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从回收的问卷看没有发现所属渔政检查人员有工作作风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在日常工作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上班、规范用语、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保护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为渔民办实事

根据渔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锡盟水政支队对《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等证照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水库是锡盟重点养殖水域,锡盟水政支队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把如何帮助渔民发展渔业生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水库合法的渔业生产活动中来。同时锡盟水政支队结合自身部门水产技术推广优势,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生产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在发展环境方面,积极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扶持养殖企业顺利投产,并大力保护重点水产养殖区域生态环境。依法督促渔民严格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的各项规定,注重保护野生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不使用炸、毒、电等非法渔具渔法。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水产品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绝大多数渔民和基层渔政人员对锡盟水政支队的工作都非常满意。

自渔政工作开展以来,锡盟水政支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没有着渔业行政执法制服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没有不开具有效票据处罚、收费、没有索要收受管理相对人钱物、没有私分罚没款和罚没物、没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证件、没有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等不良现象和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行业风气。

(四)政务公开,落实责任,承诺服务 。 为了增强渔业执法的透明度,使广大渔民了解锡盟水政支队的工作内容,锡盟水政支队将工作职能行文各旗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并以“执法告知书”的形式送到渔民手中,向社会公开,使广大渔民知道遇事怎么办、找谁办,公开透明。 为了搞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锡盟水政支队多次修改和完善渔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并将具体工作交由渔政室负责贯彻执行。渔政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做到管辖清楚、立案迅速、检查认真、取证充分、笔录详实、处理合法、执行坚决、归档及时。

早在2005年锡盟水政支队便向社会承诺:

1、在办案前要向管理相对人公开渔业行政执法程序,讲清提交的有关资料。做出行政处罚之前,要告知管理相对人有听证权。处罚时要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2、收费要出具票据,并说明收费标准和计收办法。坚持按标准收费,不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3、依法审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检验证、渔船登记证等涉渔证件并对政府部门发放的水产养殖许可证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送达管理相对人,同时还要定期公告。

4、坚持廉洁奉公,不参加管理相对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收受当事人的钱物。

5、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真正做到文明、公正、高效执法,严格遵守各种期限规定,正确使用“三权”即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

6、无偿向养殖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履行渔业法律法规和行政效能

1、2017年3月22日,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锡盟水政支队带领锡林浩特市渔政人员在锡市城区及锡林河水库宣传《渔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材料2000份,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治渔的氛围。与此同时各旗县也相应开展了宣传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认真开展船检工作,确保水上安全。2017年5月1日到5月末,锡盟水政支队对全盟渔船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于不合格渔船一律就地销毁,凡是下水渔船必须持有“四证”。通过渔政人员的共同努力,2017年全盟渔业生产秩序良好,没有违规渔船下水,没有发生重大水上生产事故,没有重大破坏水域环境问题,没有滥捕水生野生动物等现象的发生。渔船办证率达到100%,杜绝了无证渔船下水。 为了搞好船检工作,锡盟水政支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知识竞赛,全盟有106名渔政人员、渔船驾驶员、捕捞人员参加了这次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宣传了《条例》,提高了渔政人员的业务水平,丰富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锡盟养殖水域规划》和《锡盟实施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方案》的规定,严格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共审核发放渔业养殖使用证12本,发证率达到100%。所有发放养殖证的水域都按照渔业规划足额投放了鱼苗种,没有荒芜水域现象,从而确保渔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2017年5月1日锡盟水政支队下发了“关于实施2017年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的通知”,并及时到水域现场、运输要道和市场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反禁渔期、禁渔区管理行为。通过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制度,鱼类产卵场及产卵通道得到了切实的保护,有效地增加了资源量,也改善了渔业环境。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制定了《锡盟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旨在加强锡盟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和控制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切实有效的控制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突发事件和危害,防止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的扩散,最大限度地减少疫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锡盟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促进锡盟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预案》的规定,积极筹备资金23万元准备建立锡盟水产品质量检测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养殖户严格按照无公害、绿色或有机水产品的标准进行生产。到目前为止,全盟已有12个渔业生产基地被认定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30个产品被认证为无公害水产品,10个产品被认证为有机水产品;有1个农业部批准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6、随着大菱鲆、福寿螺事件的曝光,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内蒙古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要求,锡盟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自2008年成立以来,多次深入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各养殖场所进行检查,特别是近期检查的5个无公害水品生产基地、2个有机水产品的产地,没有发现使用孔雀石绿、硝酸亚汞、硝基呋喃类、氯霉素、乙烯雌酚及甲基睾丸酮等禁用渔药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

为了保障我盟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采取如下措施来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锡盟地方水产养殖用药管理办法》,提高人们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如阿旗查干淖尔渔场、多伦西山湾水库、乌拉盖水库等都是锡盟的重点产鱼区,也是我盟水产品安全监管的“主战场”。经过严格监管,西山湾水库生产的池沼公鱼品质符合出口要求,已远销日本多年,年销量200吨,至2017年渔业产值累计突破2000万元,渔业生产蒸蒸日上。。

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的用药制度。对所有的水产养殖用药均实行档案管理,认真做好用药记录。采取安全用药奖惩办法,对认真执行用药制度的养殖单位和养殖户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表彰,在养殖技术和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大大提高养殖单位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强化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组织。锡盟水产站于2006年8月份成立了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办公室,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取得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资格、兽医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四是培训从业人员。对从事鱼病防治的专职、兼职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鱼病防治、渔业安全用药知识培训。 五是接受了《锡林浩特市晚报》的记者专访,就消费者来信来访提出的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从生产和消费等角度进行答复,正确地引导了消费方向。

7、抓好重点养殖水域的执法工作。锡盟渔业的特点是大中型水域多,占总水面的90%,因此抓好大中型水域的执法工作,就是抓住了渔业工作重点。锡盟水政支队现有渔政执法人员14名,其中水产工程师9名,验船师3名,验船员4名。大专以上文化占86.5%,党团员占80%。 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完善了一整套的渔业执法管理制度,依靠制度管理人、办事情,提高渔业执法的工作效率,调动了管理的积极性;

日常执法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实行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对重大违法违章案件,注重关键证据的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依据,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始终坚持错案追究制,不断增强全体渔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是代表国家行使渔业管理权,代表国家政府的形象,所以责任重大、形象重大,影响重大。

在日常检查管理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即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群众护渔相结合等。面对所处理案件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避免减少案件的差错。有效地打击了各类渔业违法活动。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调处渔事纠纷,促进和谐渔业发展。各渔业养殖单位在生产中有时与当地农牧民发生一些纠纷,锡盟水政支队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处工作。如蓝旗小扎格斯太淖是个人承包的 ,后期由山东万有公司整体承包了包括扎格斯太淖在内的草场,并和承包人产生纠纷,通过锡盟水政支队耐心细致的工作,将纠纷一一化解,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依法治渔的法制环境已经形成。

9、锡盟大中型水域多,渔业生产均在明水期作业,特别是在每年的8月—10月,是渔业生产的高峰期,水上生产安全非常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关于渔业生产安全的有关规定,每年锡盟水政支队都以开会及发文等方式再三强调,要求各旗县市区水利局、渔业企业和养殖户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方案。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认识。加强培训,提高渔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发生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查责任。通过严格检查,全盟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方案都得到了充分落实,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锡盟水政支队在今后渔政及渔业船舶检验执法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中央及自治区跟锡盟公署要求的法制建设的内容,做好本职工作,要注意研究渔政、船检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本单位的法制工作建设好完善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建设坚定的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水政执法工作总结

水政执法工作总结

水政执法

水政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水政工作总结

水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

水政执法工作汇报

水政监察支队年终总结(优秀)

水政监察支队政委岗位职责

水政监察支队队长岗位职责

《水政支队渔业执法实施法制建设工作总结.doc》
水政支队渔业执法实施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