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81号

2020-03-02 03:31: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建管[2009]81号

关于印发《2009年芜湖市建筑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安[2009]92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处制定了《2009年芜湖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9年芜湖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 动 方 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安[2009]92号)要求,为落实我处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开展我市2009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面向基层、面向从业人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结合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突出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建管处成立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魏心平

副组长:杨峰、李云虎

成员:张大斌、徐际红、缪正祥、蔡瑾、张新兵、茆令望、夏文胜、陶本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

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首日活动。6月1日,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张贴有关“安全生产月”图画和标语,布置安全宣传栏和黑板报,悬挂横(条)幅、标语及彩旗等。各单位办公地点和建筑工地均要悬挂宣传条(横)幅,临街工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2幅;其余工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1幅。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咨询日活动时间:6月14日(星期日)

2、咨询日活动地点:市步行街。

根据市城乡建委统一安排,市建管处届时在步行街设咨询点,举办建筑安全咨询活动,向全市市民宣传建筑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并接受市民咨询和答疑,发放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三)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市建管处将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竞赛结果进行评比表彰。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由省、市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防护、“安康杯”等知识竞赛以及安全发展论坛等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四)组织开展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活动。我处将选取1至2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组织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现场参观学习,总结和推广示范工地的经验,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今年,将按省厅部署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大宣传表扬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项目和相关人员力度。

(五)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厅将开展首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类)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经理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单位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按时参

加。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通过举办安全专题讲课和职工夜校以及放幻灯、宣传画、黑板报等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专项安全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一是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施工企业无相应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参加宣传、检查等工作,以确保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施工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爱安全”的舆论氛围。同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

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三)监理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广大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各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管,督促监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业务素质。

(四)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请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建管处安监站。我处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安全巡查和督查力度,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不力,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状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而不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我处将及时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京城81号》观后感

京城81号观后感

渝府发 81号

金办发81号

通经信发81号

辽工商发81号

建管个人工作总结

违建管控

建管处主要职责

建管处工作总结

《建管81号.doc》
建管81号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