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管理制度

2020-03-04 00:34: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检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三大规程”做到“五不生产”,切实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安检部管理制度 ,全体人员须遵照执行。

一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

(1)安全生产“七零”事故。

(2)隐患整改率100%,特殊工种、一般工种持证率100%。

2、安检部安全保障措施:

(1)狠抓培训,认真开展“三大规程”学习,提高安检队伍素质。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检员班中排查治理,部室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和重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3)突出重点监管:瓦斯治理、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采掘、顶板等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大检查,安检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5)过程控制闭合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定验收人、定奖惩)落实整改,达到100%整改闭合。

(6)加强责任强化落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深入现场和抓安全隐患解决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安全管理责任。

(7)加强安检员现场监管力度,加强安检员责任心、敬业精神的教育,部室管理人员要经常下井,督察安检员的工作质量,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制度处理。

3、责任追究:本班安检员无发现安全重大隐患或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责任者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安检队伍。

4、安全分析: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法,提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 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1、科内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每天(夜班)必须有一名付科长(科长)在矿领班。

2、值班职责:

1)认真组织召开安检员班前会,处理当天的具体业务,负责安检员班中汇报记录,电话监督安检员交接班情况,负责安检员班后汇报,负责及时将查出的隐患问题向各责任单位通报处理等。

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重点记录事故、瓦斯异常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按时参加次天八点安全生产碰头会。

3)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及协调日常工作,重大事件及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重大事项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保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

5)保持环境卫生。

3、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喝酒。

4、负责督促四点、零点安全小分队正常开展活动,负责组织突击检查。

5、考核:执行矿值班考核奖励,值班人员脱岗(未与调度室报告),除矿井处罚外,科内加罚10元,值班人员不认真接听电话或记录,一次罚款20元,值班人员对安检员汇报的重大隐患不及时向责任单位落实,一条罚50元。

三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遵守矿规矿纪及科内管理制度,做到遵章守纪;

2、请假制度:不论事假或轮休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休1班由副部长批准(副部长应与科内值班人员打招呼), 超过3天(含3天)由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由安全经理批准;科内管理人员休班必须向科长请假,副部(队)以上人员必须向主管经理请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除本人或家有特殊情况外,其他严禁捎假或打电话请假。

3、轮休制度:正常休班不需请假,正常上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休班,必须和本组休班者商量替班,并向当班组长和科室值班人员汇报。如果没有替班人员,不论任何人不得私自休班。出现空班1人次对当班副队长罚款100元,部室值班人员罚款50元。

4、奖惩制度:

1)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50元;不在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或公司领导查出)的按照规定提高一个档次处理。

2)每班提前30分钟接班,必须现场交接班,发现一次晚接班、早下班罚款50元。

3)旷工一次(一班),给予罚款200元,一月内累计旷工3次调离工作岗位,点名不下井一次罚款500元。

4)班中睡觉者,一次开除留用三个月,每月只发生活费600元,当月出现二次班中睡觉调离安检队伍。 四 安全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1、培训原则:遵循“五并重”(安全、管理、素质、培训、安全文化)原则,实行专职人员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培训时间:每月4日、14日、24日的上午9:30~11~30及下午4:00~5:30为统一集中学习日;

3、培训内容:做到与公司培训同步,并因人而宜,具有实用性,注重效果。内容包括:上级安全指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采掘管理、防突管理、安全文化、事故案例、应急管理、安全救护等;

4、考核方式:采用“班前提问、随机抽查、月底统考”多种方式考核,综合测评,月底汇总、考核成绩与月度奖金挂钩;

5、奖惩制度:一次提问不会罚款10元,回答不全罚款5元;无故或不经批准不参加学习会罚款50元,不按时写自学本的,一次罚款20元。考试成绩低于75分的罚款50元;不参加考试的取消月度奖励中的安全培训奖励;

五 班前会管理制度。

1、坚持班前会制度,全员按时参加,并做好记录;

2、组织规定:

1)科长每天7:40组织召开由科内人员参加的科内班前碰头会; 2)值班人员(科长、付科长)召开由安检员参加的班前会,班前会时间(8点班7:10,4点班14:40,0点班22:40),班前会不得迟到,更不准缺席。 3)班前会内容:组织学习作业规程,每日一题、传达各种会议精神,上班存在问题,当班处理隐患的安全措施和主要事项等。班前会内容精简,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内。

六 交接班管理制度:

1、时间规定:每班班前会结束后,立即更换工作服,争取开始下人第一罐入井。发现班前会后不及时入井的,对本人罚款50元,对当班副班长罚款20元。

2、交接地点:安检员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现场交接班,其它地点在规定地点交接班,根据现场电话安装位置,到现场电话处向科内汇报。

3、交接内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未整改完毕的隐患、安全仪器状况;下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重大安全隐患措施落实保障内容等。

七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坚持走一路查一路,涵盖“点、线、面”;

2、巡查内容:瓦斯情况、有无瓦斯积聚、局部通风和通风系统情况、人的安全作业行为、措施落实、作业环境、机械和机电防护保护情况、制度落实等。

3、查处安全隐患问题,不得死守一点顾此失彼,对班中查出问题除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整改外,并及时向安检科和调度室汇报,并认真填写安检员现场检查记录及瓦斯检查手册。

4、考核:安检员必须按照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每少检查一次或漏检、假检,不及时填写瓦斯牌板及瓦斯日报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八 班中汇报管理制度。

1、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汇报时间规定:八点班:15:20~15:30汇报完;四点班:21:10~21:40汇报完;零点班:7:00~7:20汇报完;

2、汇报内容:当班生产状况、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当班处理完毕的重大问题、瓦斯情况、事故、通风等情况。

3、汇报对象:正常向安检科汇报,值班人员做好记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4、班中出现人身和非伤亡事故,发生瓦斯超限,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检科。

5、考核:安检员班中不汇报,一次罚款50元,班中汇报内容与班报、手册不照,一次罚款50元。

九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规定,班中安检员不间断排查隐患,科内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和全面排查。

2、安全隐患实现闭合管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报告、分级、建档、公示、整改、注册销号”全程管理;

3、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八字”(查-停-蹲-帮-回-追-处-罚)方针,规范职工安全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4、安全隐患实行看板管理,指导安全生产;

5、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追究安检员连带责任;

6、考核; 1)对于重大责任隐患不及时处理、汇报,如: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微风作业、“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每条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提高一个档次处理。

2)对当班查出的隐患问题不及时组织督促整改的,每条次罚50元。

3)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落实停产处理或向调度室汇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5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

十 安全仪器管理制度

1、安全仪器实行专人修理,个人保管使用。

2、坚持瓦检仪器日检和资质单位定期校验制度。

3、日常及时更换光瓦仪药品、电池,保证正常使用。

4、考核:损坏仪器、仪表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安检员必须随身携带光学瓦检仪和甲烷便携仪,发现一次不携带者罚款100元,携带不合格仪器一次罚款100元。

5、安全仪器建立台帐管理。

一、抵制三违管理制度

1、任何人必须自觉抵制三违;

2、安检员月度三违指标不低于3人次;

3、三违人员管理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过“七关”(检讨认识、经济处罚、曝光亮相、巡回演讲,考试、家属帮教、保证书)教育。

4考核:当月安检员出现“三违”,除按照规定处罚外,与奖金工资挂钩。

十二 安全押金管理制度

1、安检员实行矿井安全风险抵押及安全资金帐户制度。

2、根据所担责任,按照标准抵押风险金。

3、矿井年度向每一安检员资金帐户充值一定金额,每月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抽出10%充值到个人帐户,年度考核兑现。

4、考核内容:三违指标完成情况、管辖区域安全状况、现场管理、劳动纪律、安全培训等方面。

5、奖惩:划块管理,月度考核按照比例兑现;当月没有完成反“三违”或停头、停面任务、出现“三违”、管辖区域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奖励。

十三、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1、安检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2、奖励制度

1)全年(半年)表现突出的,推荐为矿井或公司先进。 2)及时查处重大安全隐患或避免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一次奖励50—500元。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3、处罚 1)当班出现人身事故或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照矿井规定对当班安检员及科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年内累计违规、违纪超过规定的,取消评先资格,直至取消年终奖励。

十四、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安检员应第一时间向科内值班人员汇报,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2、汇报内容: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及趋势。

3、遵循“及时上报、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原则,指挥协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事故单位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施救,并通知临近灾区人员由班组长带领撤出,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当班出现事故,安检人员不准回家,接通知参加分析会。

十五、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2、安检员应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安检员现场检查记录本、隐患牌版、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志)等,科内保存不少于2年;

3、对于各类文件按照体系规定归档保存。

4、记录填写缺项不规范、漏检、假检、空检、填写不及时的每次罚款10元;

5、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矿井有关规定执行,不适应的条款定期进行修改,修改权在安检科。

6、本制度自2010年6月10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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