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00:30: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行政服务事项
——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
1、内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
2、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9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六条
3、服务对象:物业服务企业
4、提供服务的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予以受理。
5、提交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核原件)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核原件)
(3)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原件
(4)物业服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物业服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
(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6、无申请表格
7、服务受理及决定机关: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8、服务程序及流程:窗口收取资料——局办公室转办----材料审核——科室负责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出具备案回执----窗口签收
9、服务时限:15个工作日
10、法律效力:备案后即合法有效。
11、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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