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汇报

2020-03-02 14:24: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佛山市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汇报

佛山市教育局

我局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教育工作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爱国卫生教育活动,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过程中,并把它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切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有效地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学校集体饭堂的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形成了消毒、检查报告、教学卫生设施配备等一系列公共卫生制度,并将防治疾病与全民健身运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工作联系起来,形成了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长效机制。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中小学教师4.12万人,在校中小学生75.29万人。幼儿园763所,在园幼儿148619人,学前三年入托率95.28%;小学484所,在校学生440368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100%,辍学率在0.06%以下;初级中学121所,在校学生203029人,初中毛入学率110.8%,辍学率在0.25%以下;普通高(完)中56所,在校学生109467人。特殊教育学校有佛山市启聪学校和顺德区启智学校两所,在校学生981人,“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1.26%。。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控制中心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开展预防“红眼病”、流行性感冒、肝炎、食物中毒等监控和宣传教育,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

⑹预防非典型肺炎防治与宣传活动。2003年佛山市教育局成立了预防控制“非典”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教育系统的防非工作的领导,构建区教育系统防非典组织工作网络。市教育局就防“非典”工作下发了多份文件,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也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由第一把手担任组长,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坚持每天晨检制度、每天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疫情跟踪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并及时采取各种有效的隔离与消毒措施。南海区开发了“南海教育局sars预警系统”,保证区内所有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每天准时将学生发热人数上报。禅城区教育局统一购买高浓度臭氧发生器100台,发至区直中学和通风设施不足的小学;每个教学班配备1至2支体温计,随时供给可能发热的学生、教职员工测量体温;购买了消毒药物,对教室地面、课桌椅及办公用具、物品(包括玩具)、空气等进行消毒。其他区也配备了大量的消毒剂、消毒用具和一定数量的体温计。据统计,我市教育系统用于防控非典工作实际支出的经费为1642.2万元。

多种渠道做好预防“非典”的宣传工作,禅城区共发放宣传资料42000份,高明区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0份,各区也都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向师生发放宣传单张75.7万张,预防非典宣传vcd790盒,宣传防非典的小册子32.38万册。非典防控措施和防护知识的宣传栏共4667期。组织师生观看宣传防非典知识和抗击非典英雄事迹报告会的影象资料共80.15万次,开展防非典主题团队活动共1684次。

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但帮助少数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更提高了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加强对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成立了佛山市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中心。各中学和有条件的小学也逐步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辅导教师,成立心理健康指导小组,开展形式多样且渗透学校教育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心理健康教育。

⒊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为不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我们坚持开展师资培训工作,每学期举办两期以上,并与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理保健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各类专题讲座,聘请专家讲课。同时,还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多媒体教研活动,组织校医、保健教师互相观摩交流,使我市学校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集体食堂的管理 ⒈ 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把整治食品卫生列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佛教基[2002]19号),把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法人代表签定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也建立和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常规的安全检查制度、通报制度和事故上报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监督、考核,并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服务。在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卫生安全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区教育局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卫生安全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把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成绩作为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活动的基本条件,实行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我局在2004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佛山市义务教育示范性学校标准〉和〈佛山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通知》(佛教[2004]13号)中,把学校健康教育、校园卫生管理及食堂管理等均列入示范性学校管理之中。 ⒉ 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杜绝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提高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思想业务水平,是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因此,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学校卫生专干会议和卫生安全管理培训班。各区教育局也结合自己实际,开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班,培训的对象有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领导、食堂主要负责人、校医、保健教师等。培训的内容:一是学习法律法规,主要学习《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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