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一方的收入还属共同财产吗

2020-03-02 15:14: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分居后,一方的收入还属共同财产吗?

〖案情介绍〗

张家伟是港资旅游公司的部门经理,收入一直很高。柳丽跟他认识时是IT业某公司部门经理,时髦的工作、高额的收入很是让人羡慕。张、柳的结合应该说是标准的“郎才女貌”。结婚后不久,张家伟就提出让柳丽做专职太太,好弥补自己长期外出形成的“家不像家”的缺憾。柳丽也正好不想累死累活地像男人一样打拼,就按家伟的意愿辞职回家,过起了名副其实的“男主外、女主内”的专职太太的生活。但3年的新鲜劲刚过,张家伟就厌倦了这种生活模式,回家越来越少。见不到先生,张太太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俩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张家伟埋怨柳丽婆婆妈妈,柳丽嫌张家伟总不回家。后来的时间里他们总是磕磕碰碰,双方都不想再忍受这种吵闹的生活,不得已只好分居。

分居后,张家伟不再回家,也从不把工资交给柳丽,柳丽只好凭着原来的一点积蓄过日子。后来,柳丽觉得不上班在家专职服侍家人的日子无聊,而且自己与外界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因此又想继续工作。可原公司现在又回不去了,只好另外找个工作,但收入还不及原来的一半。就在柳丽一筹莫展,希望再与张家伟和好时,2004年4月10日,柳丽突然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张家伟的离婚起诉状。

〖不同观点〗

张家伟认为,双方已分居2年,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只是一种形式,缺少了实质内容应当分手。婚姻存续期间各自使用的家具、房屋归各自所有,但分居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自己。

柳丽则主张,我也觉得婚姻挺没意思,但还没有想到离婚。既然男方已提到离婚,我也同意,但财产分割应当包括分居这一段时间里的工资收入。至少应当给我一半甚至更多些,因为为了这个家我辞了工作,为家庭建设和张家伟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男方现在又升职了,而自己却落伍了,工作也不好找。我们虽然一个工作、一个做家务,但这只是分工的不同,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费用应由张家伟负担,张家伟的收入应为共同财产。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分居期间夫妻在外工作一方的工资收入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将夫妻财产制度分为约定财产制度和法定财产制度。法定财产制度,是指法律就夫妻财产作出具体规定的一种制度。

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前或婚后财产作出具体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案中男女双方在婚后没有对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婚姻法》第17条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因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条规定给我们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理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个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婚姻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时。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应是领

取结婚证的时间;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应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死亡之日,或双方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之日,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间。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在双方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或夫妻在分居期间,或一审判决离婚后一方上诉期间这几种情形下,虽然当事人之间没有共同生活,但因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法定期间没有达到,故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案中当事人张家伟和柳丽虽然已分居了2年,但他们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因而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列举性条款:(1)工资、奖金。即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包括货币和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即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参与经营活动,如承包、租赁、入股、创办公司等取得的收益,包括实物和货币。(3)知识产权的收益。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而获得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夫妻因此而得到的财产报酬属于共同财产,而人身权的部分只属本人享有。(4)因继承和赠与所得。继承和赠与只归一人的除外。由于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情形,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应当包含《婚姻法》第17条中的概括性规定。如何理解该第17条中的概括性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本案当事人争议的财产内容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奖金收入,按法律规定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上述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男女双方婚后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女方婚后辞去工作,一直没有收入,其靠男方收入生活,现双方虽然已分居2年,但一直没有行使离婚自由权,婚姻关系并未终止。夫妻双方只是形式上没有了共同生活的内容,因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收入应属于共同财产。现离婚时女方要求对分居期间男方的工资、奖金收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女方的请求。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手后,还能做朋友吗?

二胎后还上班吗

分居就可以离婚吗?

男女发生关系后,还能做朋友吗

婚姻法常识 >>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分房居住算分居吗

分居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军人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退休后的收入还要交税吗?

《分居后,一方的收入还属共同财产吗.doc》
分居后,一方的收入还属共同财产吗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