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3:08: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根据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我公司也对此做了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新疆程XXXXXX有限公司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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