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2020-03-03 16:37: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总务处是在分管后勤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范围是:

1.加强对部门人员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三服务,二育人”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根据学校的规划,负责学校教学、实训、生活用房等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审核预决算,保质保量完成基建施工任务,及时做好房屋修缮,校产设备维修及校园整修工作,搞好上下水道疏通、道路铺设等。

3.负责学校的办公用品、劳动工具、桌椅等的购置、供应、维修和全校的校产管理。对公物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帐,建立严格的领取和保管制度,防止损坏和散失。

4.负责学校校容管理工作,以及校园的绿化、美化和平时管理工作,教学、实训、办公楼的厕所保洁工作,制定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

5.认真抓好学校水电管理,制定水电管理制度和措施。 6.负责食堂管理,认真搞好饮食卫生,确保饮食安全(学校食堂外包:后附外包协议)。

7.完成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总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总务处主任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带领全处干部和职工积极完成总务处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带领和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支委、支部布置的学习内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教育总务处工作

1 人员树立公仆形象,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后勤人员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根据学校总体规划,负责拟定学校基建规划、校园绿化和总务工作计划;认真报批基建项目;负责全校的房屋、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全校办公物品的购置、调配和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创建文明校园。

3.办好食堂,为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4.负责门面房、出租房的管理。

5.组织制订总务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检查督促执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勤俭意识和时效意识。

7.主动向校领导汇报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经常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务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副主任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校园、基建、资产、食堂、商店等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同主任对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提出可行性报告,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必要依据。

2.监督管理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执行施工合同条款,对较大工程项目能够宏观控制,确保基建工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各项基建工程竣工后认真做好记录,记录情况包括:项目、施工单位及人员、工期、资金、质量验收人、保修期限等,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4.做好学校食堂、商店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用工人员、食堂卫生、伙食质量等全面检查监督,并协助卫生防疫部门

2 做好防疫工作。

5.负责校园管理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与校园绿化等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总务处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总务处领导做好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管理。

3.负责总务处的会议记录、工作资料、档案资料和学习资料的保管。

4.负责出勤情况的登记、统计、上报。 5.负责电脑的使用和维护。

6.负责全校的固定资产总账、保管与整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采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的公物采购,为全校教职工服务。 2.采购物品坚持货真价实,杜绝假冒伪劣。

3.在采购中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损公肥私,不得公私混购。

4.凡购物品,都要经校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购买。

5.购物发票要及时结账,尽可能为学校节约开支。 6.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及时登记、入库。验收时,如发现有假冒伪劣或缺损物品,由采购员负责调换、退货或补齐。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公物保管员岗位职责

1.保管员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3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证物品正常发放。

2.严格执行物品入库、保管、发放手续。对入库物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登记入账,把好质量关。教职工领取物品都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3.保管室内的物品放置要有条理,符合规范,防止发霉变质。所有物品要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做到一月盘点一次,一学期彻底盘点一次。做好仓库明细账目,及时向主任汇报;当好参谋,对已缺办公物品,及时报告申请购买。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维修项目招标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招标活动,完善基建工程监督机制,维护招标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招标的范围: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及修缮工程项目中投资预算在 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公司或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活动。

2.具体做法:

(1)成立招标小组,分管校长为招标小组组长,总务处等相关部门选派工作人员为招标小组成员。

(2)由总务处拟定具体的招标文件,招标小组审定招标信息。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工期、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包修期限、质保金、付款方式等。

(3)公开招标:学校在醒目位置张贴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工期、招标联系人、投标的截止期限等。

4 (4)总务处负责收集和整理投标资料。

(5)视拟建项目情况,必要时,招标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力、实绩等考察。

(6)评标应遵循科学择优、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先进可行、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先确定评标办法,然后工会检查投标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评审,最后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7)由总务处和中标单位初定施工合同,报请学校批准后,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由总务处全程跟踪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8)工程完工后,由总务处将招投标材料汇总后交校办公室备案。

3.各类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4.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效、廉洁履行职责,要积极引入有竞争实力和守信的投标人,保证招投标活动有效竞争和良性运行机制。

5.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经办人员不得收受施工单位、个人的红包、回扣,一经查实,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八、基建维修制度

根据学校规模和学校长远规划,从实际出发,着眼发展,编制校园规划。学校基建应根据校园规划有计划进行实施。

1.学校成立基建维修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大型拆、扩建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均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充分论证。经基建维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5 报行政会议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3.大型工程均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小型工程由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投标竞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工程实行监理制,在施工招标前确定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小型工程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5.对于招标工程的暂定价,一律由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实行市场询价采购。对于工程确需变更的部分,须经过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决定。工程变更和暂定价的联系单资料包含:(1)会议记录,(2)相应的证明材料,(3)基建领导小组,(4)监理人员的签字认定。

6.基建维修项目施工,根据工程量大小,基建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作为校方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并填写好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要有多人验收签字,定期召开工程例会,确保顺利施工。

7.维修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由分管校长向基建维修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要进行工程审计。

9.竣工验收后将全部基建维修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并及时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10.学校校舍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维修项目和用工用料计划,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实施。

11.校产维修采用承包方式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集体研究确定,防止偏差。严把工程质量关、验收关。临时用工要确定工作内容,派人检查工作情况,记清工日,定期核对、结算。

12.负责基建维修的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秉公办事,

6 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九、大宗采购项目招标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采购招标活动,完善采购监督机制,维护招标程序,确保采购物品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招标的范围:

(1)凡属采购项目中投资预算在 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公司或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活动。

(2)投资在2万元—5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自行采购后,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

2.具体做法:

(1)成立招标小组,分管校长为招标小组组长,总务处、工会及相关部门选派工作人员为招标小组成员。

(2)由总务处拟定具体的招标文件,招标小组审定招标信息。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数量、交付日期、质量要求、外观要求、包修期限、质保金、付款方式等。

(3)公开招标:学校在醒目位置张贴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项目名称、数量、交付日期、质量要求、外观要求、包修期限、质保金、付款方式、招标联系人、投标的截止期限等。

(4)总务处负责收集和整理投标资料。

(5)视采购项目情况,必要时,招标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力、实绩等考察。

(6)评标应遵循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先确定评标办法,然后由工会检

7 查投标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评审,最后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7)由总务处和中标单位拟订采购合同,报请学校批准后,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由总务处全程跟踪监督,严把产品质量关。

(8)采购结束后,由总务处将招投标材料汇总后交校办公室备案。

2.各类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效、廉洁履行职责,要积极引入有竞争实力和守信的投标人,保证招投标活动有效竞争和良性运行机制。

4.学校采购的管理、经办人员不得收受供货单位、个人的红包、回扣,一经发现,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十、公物采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及教育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采购制度如下。

1.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决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申购、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2.物品采购部门及采购物品范围:

(1)实训处:各教学部门所需的实习实训材料和设备;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教设备及相关耗材;

8 (3)总务处:办公用品及学校日常使用常规物品。 3.采购工作的程序:

(1)各处室办公用品、设备,必须提前填写《采购物品申报审批表》,报分管校长签批,校长签批同意后由职能处室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购买。

(2)采购后的各种物品,必须先由各处室相关人员验收,登记入库,再办理领用手续。凭各处室负责人签字的领用单到公物保管处领取。

(3)采购人员必须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行物资采购,以发票或者销货清单为购物凭据。

(4)采购物品如单价金额大的,要事先到三个商家询价,询价后要报校长签署意见,确定商家。

(5)采购人员采购物资到校后,使用部门验收,公物保管员入册登记,由经办人、公物验收人、分管校长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4.具体操作流程: (1)办公用品采购

各处室(部门)每学期末上报下学期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填写区教育局校办公司办公用品清单,上交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上报区教育局校办公司,由校办公司统一采购。

(2)常规物品采购:

部门申报(填写《采购物品申报审批表》)→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副校长签批→校长审批→由总务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共同采购。购买后采购人验收→公物保管员入库登记→使用部门凭领用单到公物保管处领用→公物保管员登记。

(3)非常规性物品采购:

接待用品等非纯属办公用品的采购,经校长同意后,办公室申报进行采购,金额较大的由区招管办负责招标采购。

9 5.采购工作注意事项

(1)采购工作具体由学校职能处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相关处室安排专职人员轮换参与采购。单件物品1000元以上或采购物品总价预计在2000元以上,至少有三人参与采购。

(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申购单的上报预算。

一、仓库管理及货物入库规定

1.学校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领货人员在门口等候,由保管员按出库单付货;

2.保管员对仓库货物要做到:货物归类,上架存放,标牌明码,经常检查,防止变质。熟悉货物,记住用途,明确规格,杜绝差错。

3.严格货物进出库手续。入库一律凭入库单办理,出库一律按出库单办理,货物进出库,保管员要与办理出入库人员当面交清。

4.做好仓库货物明细账。保管员要及时整理出入库凭证,按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并按月向总务主任汇报,做到仓库明细账与仓库实物相符。

5.水管类物资出库,一般先交旧品,后发新品,特殊情况按出库单要求收旧发新。

6.仓库回收的旧水管类、电器类和包装用品,由总务处定期组织维修,其废品统一处理。

7.保管员对所管仓库物资要坚持每月盘点一次,一学期彻底盘点一次,并将盘点情况及时向总务处作书面汇报。

8.保管员平时对所缺物资,要及时向总务处作书面报告,以便集中购买。

9.通常情况下,仓库所缺物资,水电工类由学校水电工

10 统计数量、五金、木工类由木工统计数量报告总务处,经批准后由专人购买。

10.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严格管理,门窗要及时关锁,防止事故发生。

11.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资。

十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是物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防止物资积压、受潮、霉变,并做到账、卡、物一致,使有限物资发挥更大的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1.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采购规定:

(1)为了能保证教学和实验实训工作顺利进行,对常用的物资做到及时供应,仓库对常用物资、市场紧俏的物资,应提出适当的储备量,经领导批准后,落实采购。

(2)对已经批准列入较大的工程项目用的各种物资,因涉及量大、规格复杂,应编制预算计划,落实经费渠道,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3)各部门所需材料原则上由总务处或相关部门共同采购,如因工作急需,专业性强,须自行采购,应事先征得总务处同意,经校领导批准后才能采购,否则不予报销。提货后将实物和各种单据凭证送仓库保管员验收,办理好登记进库、领用手续后,才能取回使用。

(4)购买物资尽量到正规单位购买,并取得正规发票,严禁购买伪劣商品。

2.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库存盘点、清查的有关规定:

(1)物资进库,保管员必须凭审批单、进库单及发票进行验收,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后方可签收,并按照物资分类编号,做好登记账、卡,及时整理,搬上货架。

11 如发现差错,采购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退货或补齐,确保学校利益不受侵害。

(2)凡领用物资必须填写物资领用单,各部门领料单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务主任审批后方有效,没有领料单不能发料。

(3)仓库账务必须填写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等,认真核对清楚,防止差错,并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领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都要经过专业使用部门的领导按照实际定额需要量,经审批签字后才能发放。

(5)仓库必须对每日的进货单、领料单及时登记,经常做好各类物资库存量的核对工作,做到帐、卡(或库管员库存账)、物一致。及时做好各种月报表上报工作。 (6)仓库每学期盘点清查一次,仓库保管员做好一年一度的年终盘点清查工作。对长期不用物资或自然损耗的物资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及时妥善处理,减少库存。

十三、学校保洁管理制度

1.校园内楼宇、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外包给专业公司管理(后附外包合同)。

2.保洁管理办法由外包公司自行制定,但必须报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3.学校有权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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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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