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药房药品储存制度

2020-03-03 05:16: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药学部药房药品储存制度

所有药品应储存在适当的地方:场所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源并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远离汽车库、油库;用电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所有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瓶装药品不允许倒放;

根据药品性质选择储存容器,储存药品的容器须符合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 需避光药品应有避光设施如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需特殊保管的药品须具有安全功能的专用保管设施(如专柜带锁)和相应保管制度.

精、麻、毒、放射药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存放;

药房急救药品应按药品储存要求存放,并放置于安全易取的地方。 需冷藏的药品,用冰箱或冷柜分类储存,严格控制温度。 内服或外用药品分开存放;

所有药品,按失效期远近顺序依次存放,以保证药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药品储存应摆放应整齐、有序易于取用,药品标签应与药品一一对应,易混淆的药品应按要求粘贴相应警示标志;

药品储存区要有检测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施。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药品应隔离存放,及时退回药房和药库,直到销毁或返还给供应商:

1、过期;

2、变质;

3、被污染;

4、标签丢失或模糊不清;

5、退货;

6、破损。

药品只能由相关的医务人员、药学人员保存和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药品。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品损失,由相关人员按科室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药物储存条件名词的说明(药库、药房、病区的药品储存必须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1、避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不超过20℃; 凉暗处:避光,不超过20℃; 冷处:2℃~10℃。

冰箱冷藏温度限度规定:冷藏室温度控制在2℃~8℃,冷冻室-18℃~-24℃,不同品牌冰箱可能温度设置略有不同。

(1)药库、药房和病区必须为储存以上药品准备阴凉库,或与之匹配相应的空调和冰箱,以保证储存空间温度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病房领进以上药品,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

(2)冰箱温度、冷藏库温度每天记录。

药品储存制度

药房退药制度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药学部毒、麻药品防盗工作预案

住院药房摆药制度

药学部工作计划

药学部工作计划

药学部工作总结

药学部工作总结

药学部工作总结

《药学部药房药品储存制度.doc》
药学部药房药品储存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