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9:52: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申请延迟特侦队喀什支队营房建设项
目工期的报告
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与2013年9月20日,签订了喀什特侦支队营房基本建设项目,到今日2013年11月1日已开工40余天了,至今甲方的第一批购买材料预付款还未到位,造成了我施工方无法按照合同工期进行正常施工,现恳请贵方向上级部门上报同意我方施工工期向后延迟30天。
建设单位签字(章):
监理单位签字(章):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喀什营房建设项目部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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