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30: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1)工作流程:窗口领取《已抄报税证明单》==>窗口审批==>《已抄报税证明单》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由购货方,由购货方到其所在税务部门进行认证。
(2)客户携所需资料:a、丢失增票开具月份的销项汇总及明细;b、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c、企业申请报告;d、公章;e、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进行会计处理的记账凭证复印件;f、电子办税员卡。
(3)注意事项:当月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办理,必须是第二个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企业税金入库、出具税单后才能办理,同时,所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超过180天认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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